咸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 咸宁市人大信息网 | 咸宁新闻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咸宁市人大信息网欢迎您!
站内搜索:
机构设置
友情链接
首页 >> 人大公报 >> 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公报 >> 正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报
http://xnrd.xianning.gov.cn  上传时间: 17-03-02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4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5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9

政府工作报告 ………………………………………………………………………王远鹤11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32

关于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3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16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

审查报告 …………………………………………………………………………李春明44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预算的决议 ………………………………………………………………………46

关于咸宁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47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咸宁市

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李春明60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63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胡毓军64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75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刘太平76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89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罗堂庆90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一号)…………………………………99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二号)…………………………………100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三号)…………………………………101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102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107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108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108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109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

处理意见的报告 …………………………………………………………………杨忠柳117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咸宁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124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咸宁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125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26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128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 ……………………………………………………………李逸章129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130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131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132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

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王汉桥133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34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35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李逸章136

丁小强同志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137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议程

 

2017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王远鹤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咸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胡毓军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罗堂庆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选举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选举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通过关于设立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

十二、其他。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日程

 

201716日—10日)

 

2017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16(星期五)

上午830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大会开幕式

2、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王远鹤作政府工作报告

3、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4表决关于设立咸宁市五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5、表决通过咸宁市五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

 

下午   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17(星期六)

上午

一、分组审议

1、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咸宁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各团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下午

一、分组审议

继续审议计划、预算报告

二、各团继续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18(星期日)

上午830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胡毓军作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罗堂庆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

一、分组审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二、各团继续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三、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

 

19(星期一)

上午

一、分组审议

1、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各团继续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三、推荐监票人

四、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上午9时)

 

下午   

一、分组审议

各项决议(草案)

二、酝酿讨论各项选举候选人(含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名单草案

三、酝酿讨论市五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110(星期二)

上午830    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1、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2、选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市长、副市长;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上午10时左右   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式)

1、宣布选举结果

2表决市五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3、通过各项决议(草案)

4、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5、大会闭幕

 

分组审议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11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王远鹤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五年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安排以及2017年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充分体现了中央、省委要求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符合咸宁实际,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一区两带三大四重五城”为主要抓手,加快创新驱动,实现绿色崛起,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打造忠诚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务实重行、克难攻坚,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为打造“香城泉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716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王远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总目标,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目标任务,书写了无愧于时代的光辉篇章。

(一)经济实力大跨越。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特大洪涝灾害,我们稳神竞进、激情奋进,奋力建设鄂南强市。地区生产总值2015年跨入千亿俱乐部,2016年预计达到1100亿元,是2011年的1.7倍,年均增长9.7%。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税收、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四个翻一番”,预计分别达到1418亿元、83亿元、50亿元、191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0.9%18.6%16.9%15.6%。产值过亿元企业达400家,比2011年增加260家;纳税过千万元企业达32家,比2011年增加15家;市场主体达到15.8万户,比2011年净增5.3万户。

(二)城乡面貌大变化。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打造品牌,提升品质,奋力建设香城泉都。交通条件大幅改善。完成交通投资239.5亿元,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6万公里。建成高速公路217.2公里,高速公路密度位居全省前列。核电码头、葛洲坝水泥码头、临江山物流园码头等建成运行,通江达海优势日益显现。嘉鱼长江大桥开工建设,多年期盼的大桥梦变为现实。城际铁路率先开通,高速公路县县畅通,城区外环全线贯通,“中三角枢纽地位”初步形成。城市品质大幅提升。十六潭公园、青少年宫、嫦娥广场等对外开放,博物馆、竹博览馆、潜山古寺等相继建成,香城泉都品牌越擦越亮,荣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11项金字招牌。县市城区面貌发生巨变,辐射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城市建成区面积突破16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到51.2%镇村建设步伐加快。出台全域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大力推进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和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获批国家重点镇11个,省级重点镇、特色镇15个。贺胜金融小镇开街,潘家湾镇“四化同步”形成示范。11个村庄被列入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咸宁被评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完成37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27条中小河流治理。“三万”活动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焕然一新。

(三)经济质效大提升。以“竞进提质、效速兼取”为主线,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奋力推进产业发展。工业崛起势头强劲。重点推进“一工程三计划”。六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73.3%。完成技改投资344.3亿元,年均增长19.7%。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占全市比重提升至13.2%。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50家,增加值达100亿元。十大产业纳入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一大批重大项目如华润电厂二期、奥瑞金二期、金盛兰冶金、瀛通电子、洪盛模具、兴民钢圈、玉龙机械等建成投产。县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600家,园区工业总产值占全市总量78.5%。咸宁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进展顺利,赤壁、通城经济开发区获批省级高新区。现代农业不断壮大。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366万亩,高标准农田56万亩,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94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2.5:1。羊楼洞茶业获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了零的突破。成功创建国家级楠竹生产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通城获批国家油茶产业示范园,赤壁获批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17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15件,“三品一标”441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9个。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实施旅游跨越战略。2016年接待游客47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43亿元,五年年均增长25.9%,跨入全省第一方阵。连续成功举办“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荣获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首批国家级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电子商务发展迅猛,通山、赤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省领先,绿购网成为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企业。商贸物流加快发展,全社会货运量突破1亿吨。中华鸡汤小镇开业,沃尔玛、大润发等知名企业入驻。

(四)发展动能大增强。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奋力推进动能转换。改革红利不断释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市级行政许可服务事项下降到590项,精简率55.2%。咸宁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顺利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六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营改增”、商事制度、农村产权制度、小型水利管护机制、医药卫生体制等改革深入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国有企业改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稳步实施。财政预算体系建设全省领先,崇阳妇幼卫计资源整合模式全国推广。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科技创新战略。91项科技成果国内领先,年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增幅位居全省前列。建成创业孵化基地25个、省级众创空间3家,青年企业中心获评“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实施金融领先战略。香城产业引导基金全面启动,129家企业登陆武汉股权交易中心。获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连续获评全省金融信用市。实施人才保障战略。被确定为“双回双创”人才工程试点市,“百名专家联百企”人才创新项目获评全省一等奖,博士后、院士专家工作站分别达到15家、36家。合作开放不断深入。与岳阳、九江、安庆达成《咸宁共识》。武咸共建光谷南基地,推进旅游一卡通、环保共治、医疗托管、教育合作。累计引进项目2881个,实际到位资金1221亿元。20多家国内外500强企业、上市公司投资咸宁。成功举办2015国际茶业大会。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往来,缔结国际友好城市7个。

(五)生态质量大提高。以长江大保护、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为抓手,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奋力推进绿色崛起。生态优势更加彰显。成功获批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国家森林养生试点市,成功创建崇阳桂花国家森林公园,向阳湖、陆水湖、富水、青山、大溪获批国家湿地公园。累计造林189.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9.5%,生态环境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生态治理更加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三禁三治”“三非三水”等行动成效显著。全市主要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跨界断面和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3.8%。完成39个土壤国控点位核查,嘉鱼、崇阳、咸安被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成功创建2个国家级生态村、18个省级生态乡镇、164个省级生态村。生态体系更加健全。率先在全国编制绿色崛起规划,出台一系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强化“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引进“五个一律”制度。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构建督查督办联动机制。

(六)民生福祉大改善。以人民群众的满意感、安全感、获得感为标准,竭尽全力办实事,奋力改善民生福祉。民生保障力度加大。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4.5%,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5738元、12955元,是2011年的1.7倍、2倍。五年新增城镇就业2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形成“3+X”精准扶贫模式,累计脱贫24.7万人。发放救灾资金2.1亿元,救助群众170多万人次。改造农村危房3.7万户,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2万套。解决53.4万农村居民和14.4万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在全省率先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04.3万人,综合参保率99%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面改薄”工程扎实推进,“联校网教”模式成为全国范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部通过教育部评估认定。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建成开学,咸宁职教集团创建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进展顺利,咸宁职院技能大赛获全国一等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实现全覆盖。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香城大舞台”成为全省优秀文化品牌,“一五一十”工程叫响全国。成功举办首届市运动会和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平安咸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城区电子监控实现全覆盖,特殊人群管理模式成为全国品牌,社区网格化服务荣获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六五”普法顺利完成,崇阳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十六个率先”全省推广。加强信访维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政府公开承诺的民生实事基本完成。

双拥创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新疆、建始县工作深入推进。妇女儿童、青少年、关心下一代、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全面发展。对台、侨务、外事、科普、保密、档案、方志、统计、气象、人防、能源、通讯、民族宗教、防震减灾、住房公积金、新闻出版、社科、决策咨询等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五年来,我们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化“治庸问责”,开展电视问政、民评民议活动,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29件(含4件议案),办复率100%,满意率97%;办理政协委员提案606件(含1件建议案),办复率100%,满意率98%。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支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执纪执法。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 2016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5%8.5%。换届之年,全市人民战胜了“98+”特大洪灾,打响了灾后重建、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四大战役,实现了经济运行、投资、消费、工业、金融、财政“总体平稳”,新兴产业、投资结构、消费热点、金融业态、对外开放“稳中有进”,生活水平、改革发展、创新创业、民生福祉“不断提升”。完成了省定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为下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年的汗水,五年的辉煌。咸宁,每天精彩;人民,更加自信。五年所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汇集了全市人民的智慧,饱含了历届班子的心血,凝结了社会各界的关爱。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向离退休老同志,向驻咸解放军、武警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向中直、省直驻咸和在咸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向所有关心支持咸宁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内外朋友,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五年的发展启示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政府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时刻谋划发展,以第一力度抓第一要务,升腾发展的强大气场;必须坚守绿色定力,不踩生态红线,推进绿色崛起;必须勇于改革创新,坚决克服路径依赖,让创新源泉不断迸发;必须强化务实重行,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所需作为施政所向,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正处在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规模不大,产业层次不高,县域经济不强;区域发展不协调,中心城区辐射带动力不强;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较低,扶贫脱贫任务艰巨;少数公务人员责任担当意识不够,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能力不足,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未来五年,我市发展机遇前所未有。“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有利于我们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发展层次、推进区域合作;中部崛起新规划的实施、湖北自贸区加快建设、武咸同城化全面推进,有利于我们共享政策红利、聚积资源要素、发挥自身优势;国家脱贫攻坚、长江大保护和生态屏障建设,有利于我们补齐发展短板、保护绿色资源、加快绿色崛起;历年打下的基础、不断增强的后发优势和良好的政治生态,有利于我们凝聚改革共识、营造发展氛围、激发干事热情。只要我们抢抓机遇,积极作为,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完全能够再上一个新台阶,再创咸宁新辉煌!

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一区两带三大四重五城”为主要抓手,加快创新驱动,实现绿色崛起,打造香城泉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

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个全面建成,五个全面提升”的目标,力争实现“一个领先、两个确保、三个控制、四个高于、五个更加”。“一个领先”:绿色发展质效全省领先。“两个确保”:确保与全省同步脱贫,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个控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环保和能耗重点指标控制在省定指标以内。“四个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五个更加”:创新能力更加强劲、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开放程度更加广阔、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各位代表,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咸宁一切问题的关键。面对发展不够这个最大的实际,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面对全省各地千帆竞发的态势,我们必须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以第一力度抓第一要务,自我加压,负重前行,务实担当,用发展的成果造福于民,以发展的实效取信于民。

未来五年,政府要抓好的重点工作是:

(一)突出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是经济增长的驾辕之马,是做大发展底盘的关键所在。积极谋划一批项目,争取项目库达到3.5万亿元规模。着眼扩大需求和改善基础设施,实施一批城市互通、流域治理、农田改造、城市管廊、信息化等重大项目。突出抓好产业投资,围绕传统产业推进技改项目,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围绕新兴产业加强招商引资,扩大增量,增强活力;围绕绿色产业做强品牌,推动绿色发展。抓好功能性项目,大力推进图书馆、科技馆、档案馆、群艺馆等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推进民生项目建设,重点加快城乡公共设施、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文化教育等项目建设。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快推进PPP项目落地见效。按照“五个一批”推进项目建设,形成梯队式、可滚动、能持续的项目建设发展链条,力争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1万亿元。

(二)突出新型工业化建设。工业是财富之源,工业强则咸宁强,工业兴则咸宁兴。深入实施“一工程三计划”,建设一批“百亿企业、百亿产业、百亿园区”,打造咸宁工业升级版。用“四新”经济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提能增效。积极实施“中国制造2025咸宁方案”,加快发展智能机电、生命健康、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快推进“个转企”“小进限”和“小进规”,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突破3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12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实施千亿农产品加工业计划,加快新业态开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服务业倍增计划,加快发展大旅游、大健康、大文化产业,积极推进金融、物流、商贸等发展,服务业占GDP比重达36%以上。

(三)突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新生产力的代表,是推动产业转型的强大动力。加快发展信息产业,重点培育汽车电子、电子信息、信息服务等新兴领域。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以信息化提升传统产业,让“互联网+”为实体经济插上腾飞的翅膀,培育市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10家。加快信息化与城市深度融合,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施大数据战略,全面提升政府运用大数据服务社会能力。推进社会生活信息化,重点加强“云上咸宁”“教育云”“健康云”“一卡通”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咸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到户、无线城市建设、三网融合。建立健全网络风险防范机制,重点做好金融、通信、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防护工作。

(四)突出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咸宁区域发展最有力抓手。修订全域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五城同创”,构建以市区为龙头、县城为支撑、城镇为纽带、村庄为基础的发展格局。加快武咸一体化步伐,实施北部空间计划,将其打造成对接武汉窗口区、新兴产业示范区和绿色崛起先行区。围绕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和幕阜山绿色产业带,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名镇,推进北部城镇集聚发展、南部城镇点轴发展。加强分类指导,推动重大项目市县统筹布局,振兴县域经济。控制城市边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全面放开城区、建制镇落户限制,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城镇人口聚集能力,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0%

(五)突出农业现代化建设。“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使咸宁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5%,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1300亿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化经营结构,新发展家庭农场2000家,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加快种养结构调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新增“三品一标”100个。加快农村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农业政策供给、制度供给。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加快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300个。

(六)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是发展之基、咸宁之魂,保护好绿水青山就是保护好生产力。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确保空气质量位于全省前列、地表水三类以上水质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达到53%以上。强化精细化管理和指标刚性约束,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改进工艺,更新设备。推进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低碳经济示范区。实现村庄保洁体系、乡镇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施建设用地总量与开发强度“双控”行动,实现耕地保有量19万公顷以上,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6万亩以内。建设生态文明制度,构建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打造生态文明咸宁样板。

(七)突出人民至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心必须靠民生来保障。把精准脱贫作为头等大事,实现38.3万贫困人口脱贫、192个贫困村出列。把教育作为民生要事,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及高中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高等院校内涵式、应用型发展。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五年完成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居民实际收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城乡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参保率均不低于95%。实施“健康咸宁”战略,推动医养结合,倡导全民健身,全市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8岁。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域性全覆盖。推动房地产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深化平安咸宁建设,完善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守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红线。

三、2017年政府的主要工作

五年宏图,重在开局。2017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崛起,以“三抓一优”为重点,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提速、进位、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5%;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完成省定节能减排任务。

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扩大投资消费,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投资是稳增长的定海神针。强化有效投资、加强招商引资、推进消费升级,助力经济社会行稳致远。

强化投资主引擎。坚持“一季一调度”,形成倒逼机制,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00亿元。开展“喜迎十九大、实现开门红”系列活动,一季度实施“双百会战”,形成抓投资、抓项目的强大气场。实施“211”重大项目工程,推进20个产业项目、10个基础设施项目、10个文化旅游服务业项目开工建设。全面启动咸宁通用机场、潘家湾港区通用码头等“十三五”重大规划项目,突出抓好南玻光电导光板、立邦涂料全球标杆工厂、武深高速公路嘉鱼北段、咸宁际华国际旅游、咸宁核电等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预算内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资金和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基金等。开展“PPP项目落地年”活动,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引导民间投资预期,全力激活民资。

吹响招商集结号。开展“重大项目推介”“招商引资月”等活动,在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上实现新突破,全年完成招商引资1000亿元。突出产业招商、精准招商、基金招商,重点围绕六大绿色产业和“一区两带三大”开展招商。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组织经贸洽谈会,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坚持全市“一盘棋”,建立定期通报及调度机制,完善招商项目信息库,推动县市联动招商。调优配强招商专班力量,鼓励优秀人才与后备干部投身招商一线。坚持领导带头招商,强化考核与激励,优化招商环境,营造浓厚招商氛围。

释放消费新需求。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培育新动力,加快消费升级步伐。深入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大力发展旅游、文化、健康、养老、体育五大幸福产业,扩大智能终端、智能服务等信息消费,推动线上线下互动消费。发展汽车后市场,引进培育一批汽车综合体,加快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推动电商、网购和快递融合发展,支持咸宁电商产业园、绿购网、世界茶商网建设,支持通城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推进便民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双进工程”,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加强市场监管,保持物价稳定,呵护优质品牌,打造诚信咸宁。

(二)实施创新驱动,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技术、人才、资本齐头并进,推进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推进科技创新。抢抓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机遇,突出咸宁高新区技术创新龙头地位,加快启迪之星孵化基地建设,打造光谷南科技城、津晶城科技园。完善“1+5+X”协同创新体系,推动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院、职教新城等创新主体建设,发挥其科研技术优势。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五大工程”,力争专利申请量突破2000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占GDP比重突破10%。鼓励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技术研发机构。

强化金融创新。加快贺胜金融小镇建设,全力打造华中私募聚集地、中国特色金融小镇,力争落户基金公司突破100家、管理资金突破300亿元。完善金投集团服务功能,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扩大“政银保集合贷”“裕农贷”“创业贷”等金融产品覆盖面,做好“开发担保贷”“公积金安居贷”等业务。扩大直接融资,力争瀛通电子主板上市,挂牌“新三板”企业达到10家,挂牌“四板”企业达到200家。放大香城产业基金规模效应,促进基金、产业、人才融合发展。加强与国内名牌大学合作,加快建设咸宁金融信息港,推进市域金融工程。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及时防范金融风险。

聚集创新人才。启动“南鄂英才计划”,更加主动地引进行业领军人物和人才团队,汇聚新经济发展的“众力量”。开展“双回双创”试点,推进“双招双引”“招硕引博”等工程,吸引优秀企业家和大学生返乡创业。开展创业先锋行动,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开发工程。建成人才创新创业超市,推广“星期六工程师”“候鸟工程师”等柔性引才模式,实现“创新在高校、创业在咸宁”。大张旗鼓表彰创业明星、优秀企业家,努力营造崇尚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深化改革开放,不断释放发展红利。改革开放是推动发展的关键一招,坚持以改革为引领,以开放为先导,不断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关闭6万吨高瓦斯矿井,淘汰煤炭产能12万吨。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推进租购并举,推动商品房供给结构优化,确保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控制在10个月左右。纵深推进清费减负工作,合理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引导企业向内挖潜降成本。积极化解企业融资和政府债务风险,加快发行地方置换债券,推进企业上市融资。申报发行企业债券30亿元。落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湖泊综合治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等“补短板”行动方案。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清理和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建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分段监管责任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发挥“云上咸宁”作用,打破部门数据“孤岛”。深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便民模式。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县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配置优化。扎实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主体工作。全面深化教育、医药卫生、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

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融入武汉城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加快武咸同城化步伐,推进咸岳九“小三角”合作,深入推进“通平修”次区域合作,全力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发展先行区。加快推进嘉鱼长江大桥、赤壁长江大桥、武咸快速公路、106国道和360省道改扩建等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武厦高铁咸宁段、岳咸九铁路早日规划建设。深度推进与俄罗斯、蒙古国及中亚各国合作交流,着力构建“一带一路”内陆重要节点城市和万里茶道源头城市。加强与韩国太白市和义王市、匈牙利威莱士艾及哈兹市、法国奥贝维利耶市等国际友城经济文化互动,加快建设中瑞咸宁示范项目、“法国之家”。积极策应湖北自贸区建设,实施外贸转型升级工程,支持名特优产品参加境外国外展销活动。

(四)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产业是发展的第一支撑,坚持做强传统产业,拥抱“四新”经济,着力构建主导产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

做强新型工业。实施工业崛起战略,打造大园区、发展大产业、培育大企业,全面振兴实体经济。推进高新区“满园工程”,全年新投产、开工、签约项目110个,新增规上企业12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工程,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增强产品竞争力,工业企业技改投资增长15%。实施新兴产业培育计划,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环卫设备、健康医药等产业,做大做强海威材料、合加环保、海王医药等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狠抓企业上规入库,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市新增规上企业60家。

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产品千亿工程冲刺步伐,壮大羊楼洞茶业、黄袍山油茶、精华纺织、巨宁竹业等行业龙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5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850亿元。积极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推进茶叶、油茶、楠竹、水产等产业发展,打造青砖茶、本草天香、桂花系列产品等品牌。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发展“订单农业”,培育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发展休闲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新业态。全面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深化“农商对接”“农超对接”,推进“互联网+农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壮大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大旅游、大健康、大文化和商贸物流业,确保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35%。全面推动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加快实施“十大旅游发展工程”,着力延伸产业链条,培育核心品牌,力争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280亿元以上。发挥国家森林养生试点市、国家医养结合示范区品牌优势,推进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华中健康养生谷、药姑山中医药健康科技产业城等项目建设。实施文化项目带动工程,重点打造文化休闲、文化创意、影视娱乐等文化产业,建设一批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基地。优化物流产业布局,建设一批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乡镇商贸中心等,打造湘鄂赣边贸市场,建设鄂南现代物流园、嘉鱼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引进发展区域性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等新兴业态。

(五)推进城乡统筹,进一步优化发展格局。城乡统筹是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城乡互动、五城同创,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优化空间布局。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优化中心城区和县市区空间格局。出台北部空间规划,引导城市北拓西展。实施107国道外迁、梓山湖大道西延伸、旗鼓大道北延伸等交通工程。以桂乡大道为发展轴,推进高端产业、环保产业、创意产业等聚集发展。加快建设大洲湖湿地公园。推进高新区产城融合,均衡布局学校、医院、金融、商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市道路、污水处理、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推进“一港两城五园”建设。支持县市区按各自定位突出优势、错位发展、争先进位。建设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和幕阜山绿色产业带,推进贺胜桥、横沟桥、潘家湾、大畈、铜钟、麦市等重点镇建设,构成“两带牵引、多点支撑”发展格局。

提升城市品质。实施中心城区品质提升工程。加快城市街心小公园、小游园、小球场建设,改善城区交通微循环,点亮“两山一河”。启动怀德路向西跨淦河至宝塔大道、城北路向北至107国道延伸工程,推动城区向北拓展。实施城市功能提升工程。加快游泳馆、图书馆、档案馆、工人文化宫以及公共停车场、城市绿地等公共设施建设,推进贺胜路、光谷南路地下管廊建设,启动梓山湖海绵城市示范点建设。加快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实施城市文化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永安阁、冯京公园等“城市符号”,让建筑刻录城市的年轮。开展国家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试点,推动宽带提速降费。实现中心城区主要公共区域免费WiFi全覆盖。推进城管力量下沉,建设数字城管,实现精细、精准、长效管理。

建设美丽乡村。统筹推进秀美香城、鄂南风情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完善提质四大工程,抓好1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打造一批精品样板乡村。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探索农村污水生态化处理。加强农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综合整治违法占地、违规建房。依托村庄风貌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建设鄂南特色的民居名村。实施“乡土文化百人工程”,发掘、保护和传承咸宁农村特色文化。发展乡村旅游、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新业态,促进农民增收。

(六)守护绿水青山,厚植绿色发展优势。生态是咸宁最宝贵的财富。必须坚守绿色定力,保护生态环境,发挥绿色优势,在绿水青山中打造金山银山。

加强生态治理。实施“蓝天工程”。严格落实“气十条”,强化“三禁三治”,推动大气联防联控,着力改善大气质量,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5%以上、PM10浓度均值稳定在7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实施“碧水工程”。严格落实“水十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开展“三非三水”治理,全面启动乡镇污水治理工作,全市主要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跨界断面和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实施“净土工程”。严格落实“土十条”,编制《咸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和修复治理,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

推进生态建设。修订完善城市生态红线、湖泊保护等专项规划,严格执行城市山体保护规划,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步伐。推进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水生态文明试点市等试点示范建设,加强市区水体治理力度,创建孝子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10个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积极发展核能、风能、水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推进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和节能减排,争创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严控城市边界,推进国土整治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广绿色建筑,发展绿色交通,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筑牢生态屏障。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实施《咸宁市生态功能区划》,加快构建“两带两河两湖”生态屏障。落实长江大保护职责,重点推进余码头二站、陆水干流防洪治理、斧头湖西凉湖湖堤加固工程建设,确保“满城净水入江,一江清水东流”。实施幕阜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大力推进省级森林城镇、绿色示范乡村创建。支持通城、通山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示范区。积极开展荒山造林和通道绿化,完成造林38万亩,确保“绿满鄂南”行动三年结硬账。

(七)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加强民生建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实施精准脱贫。突出“3+X”产业扶贫,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现代服务业+贫困户”四种带动模式,着力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自我造血能力。创新搬迁扶贫,推动安居点基础设施建设和脱贫产业培育“双轴并进”,易地搬迁8448户、24291人。实施贫困户子女“9+3”免费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进健康扶贫,实施农村医疗精准救治“五大工程”,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补贴,确保参保率达到100%,为贫困人口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推进项目扶贫,坚持项目向贫困村倾斜、资金向贫困村聚拢,着力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金融帮扶,建立完善风险补偿金,充分调动银行信贷积极性,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户和企业贷款难问题。开展“三扶一助两促进”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促进精神脱贫。确保10万贫困人口脱贫,10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

兜牢民生保障。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亿元。开展就业专项服务,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偿机制,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加强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专项救助与低保救助统筹衔接,构建综合救助工作格局。巩固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发展社会事业。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优化教育布局,缓解择校热和大班额问题。市城区新建2所小学和2所幼儿园。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突出抓好“两控四改”试点,实现卫生计生服务“一卡通”。发展老年医疗等健康服务业,促进“医养结合”。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依法打击“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扎实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国际温泉马拉松赛、崇阳山地马拉松赛、特殊人群运动会等体育赛事,加强城乡公共健身场所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支持嘉鱼、崇阳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创新社会治理。全面开展“七五”普法,提高社会法治意识。建立多途径、多层次矛盾化解机制,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深入实施“天网、雪亮、地网、群防”四大工程,提高“一感两度两率”,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咸宁。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职业病防治,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统筹推进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武警、应急动员等工作,推进军民深度融合。

今年继续办好政府十件实事:(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2)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1219套,基本建成1845套。(3)全市建设食品追溯体系单位或名厨亮灶示范单位600家,市城区建成1个日处理能力约100吨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所。(4)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整治交通安全隐患800处,改造农村危险路段1000公里。(5)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相同的统帐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6)提高全市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80-9960/人月;100岁以上300/人月。(7)实施从南川水库、鸣水泉到双鹤桥32公里淦河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三分之一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8)新建村级邮政站所200家。(9)实现农村宽带全覆盖、光纤村村通。(10)完成西凉湖、斧头湖17.4万亩围网围栏拆除。

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今年是政府换届后的起始之年,发展的任务很重,必须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建设忠诚政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坚决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提高保落实的能力,确保市委的意图和决策全面贯彻到政府工作中。

建设责任政府。始终把推动发展作为主职主责,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弄虚作假。把重大机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落实到项目上、落实到工程上。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让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干部在一线干出实绩、展现作为。不断提升干部科学思维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以政府的高效率换取发展的加速度。

建设法治政府。树立法治信仰,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建设廉洁政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强化行政审批和土地交易、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推进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安排及时公开,阳光透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持续开展反“四风”,积极整治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努力打造清正、廉洁、阳光政府形象。

各位代表,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只有与历史同步伐、与时代共命运,才能赢得光明的未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战略,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711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咸宁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716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全市经济社会呈现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经济运行趋稳向好。2016年,市委、市政府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全市经济形势逐渐趋稳。预计全市生产总值达1100亿元,增长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亿元,增长5.9%;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9.5%8.5%,继续快于GDP增长速度;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4.6万人,登记失业率为1.75%;市场物价温和上涨,预计居民消费价格增长1.8%有效投资不断增加。以重大项目建设启动年、推广PPP模式突破年、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年等主题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大会战,预计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达1418亿元,增长16%。金盛兰钢铁、立邦涂料产业园、奥瑞金两片罐、维达力电子玻璃等14个省级重点项目和130个市级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着力创新项目融资方式,落实专项建设基金11.9亿元,发行企业债15亿元,市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等4PPP项目落地实施。消费支撑作用明显。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健康旅游、文化体育、汽车、网购等消费新热点不断涌现,全市消费市场平稳发展,预计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41亿元,增长10%

(二)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工业发展质效并进。预计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着力实施工业崛起战略,全市新开工工业项目415个,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着力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出台“绿九条”措施,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9%,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壮大主导产业,通城县电子信息基材产业集群评为省级重点产业集群,全市特色产业集群达到10个,数量居全省第二位。农业发展总体平稳。全年粮食产量达108.2万吨;牲畜出栏增长6.7%,肉蛋奶总产量增长3.5%;水产品完成27万吨。特色产业较快发展,新增茶叶3万亩、楠竹3.2万亩、油茶12万亩,鲜桂花产量达60万公斤。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预计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750亿元,羊楼洞茶业公司新增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新增3个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新增农业“三品”20个。服务业发展速度加快。预计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占GDP比重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加快培育大健康、大文化、大旅游等新增长点,成功申报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荣获“中国养生地”“中国食育教育项目基地”等称号,潜山国家森林养生基地获批。新增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1个、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79个,预计全年接待游客47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43亿元。预计全年房地产销售面积达384.71平方米,增长16.6%。金融支撑强劲,存款余额达1219亿元,比年初增加184亿元,贷款余额达840亿元,比年初增加113亿元。

(三)改革开放步伐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出台了咸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6大专项行动方案。在全省率先完成60万吨钢铁去产能任务,压减煤炭产能69万吨;房地产库存稳步下降,预计消化库存148.7万平方米;大力实施金融领先战略,连续14年被评为湖北省金融信用市,全省首个金融小镇——贺胜金融小镇已注册成立28家基金公司;开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行动,预计全年减轻企业负担8.5亿元;补短板成效逐渐显现,1487处水毁工程修复完成。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新进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编制完成,取消3项、下放18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开创新局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启动实施。价格改革取得新突破,放开驾校培训收费,全面实施城市用水、天然气阶梯价格。双创活力明显增强。实施创新创业先锋计划,建成创业孵化基地25个,职教城众创空间、光谷南科技城等获批省级众创空间。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四大工程”,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增长37.2%28%6项科技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17.58亿元。开放型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预计全年出口总额达3.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998万美元,增长8.1%。通城双狮茶业摩洛哥新建精制茶加工厂投产,实现了由产品出口到产能出口的新突破;89家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设立海外营销点等贸易方式,名优特色产品外销渠道更加多元;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落地实施,咸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办事处成立,通关更加便利。

(四)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两带”建设阔步开局。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加速展开,金融信息港、横沟中心公园、月季观光园、际华国际旅游目的地中心等项目加快实施,18个项目基本完工。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全面启动,建成生态旅游公路139公里,朝阳洞综合旅游开发、湖北畈上村生态旅游开发、铜钟乡茶博园等一批旅游重点项目抓紧实施。城乡发展更趋协调。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11个城区城建项目已完成;提升城市品质,完成温泉路、中心商务区等重要片区的城市设计,中心花坛改造项目近期将完工。着力建设美丽乡村,建成湖北省“宜居村庄”12个,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656公里农村公路新建改建项目完工,广东畈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完成,3个村荣获中国传统村落称号。进一步提升重点镇辐射带动作用,国家重点镇达到11个。

(五)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生态保护和建设示范区建设持续加强。通城县、通山县新增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创建“全国生态文化村”1个、“湖北省森林城镇”4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稳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更加严格。通山县、通城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完成,划定市城区生态保护红线,督促各地加快划定生态红线。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全力推进。实施“绿满鄂南”行动,全市完成造林46.1万亩,全面禁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实施“碧水工程”,主动退垸退渔,斧头湖、西凉湖拆围全面启动,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实施“蓝天工程”,开展“三禁三治”,城区环境明显改善,城区空气优良率较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实施“净土工程”,划定畜禽养殖功能区。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整改完成率95%

(六)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三年毛入园率达86%;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3.1亿元实施“全面改薄”计划,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实施“9+3”免费教育。全市5个县市7家公立医院参与了公立医院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平均达75%以上,患者门诊和住院费用稳步下降。公共文化提档升级,文化惠民演出完成1000余场、农村电影放映1.4万场、博物馆免费接待参观人数20万人次。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稳妥促进“三保合一”,全市五项保险参保258.5万人次,综合参保率达到99%。健全大病保险制度。连续12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户补助标准,惠及13.41万名城乡低保户和1.07万名农村五保户;为8.73万人发放医疗救助7587.4万元;2.8万人享受临时救助2427.8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全面实施。全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92万套。精准脱贫步伐加快。易地扶贫搬迁、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龙头企业扶贫等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创新推出了“3+X”产业扶贫、土地“二次流转”扶贫等模式,设立1亿元市级精准扶贫基金。预计全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9.5万人、60个贫困村出列。

经济运行总体态势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实体经济承压运行,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增速从年初10%下降至7%,新开工工业项目减少,与此同时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等增长点尚在培育成长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已从“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20.9%下滑至目前的16%,在较高基数上继续扩大有效投资难度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社会保险保障、产业基金注资、偿债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多;区域不平衡问题突出,南三县经济规模不到北部片区的一半,脱贫攻坚任务集中在幕阜山片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发展滞后,农村地区仍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精准施策,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

2017年,我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稳住宏观经济、稳定发展预期的政策效应将逐渐显现,经济将逐步触底企稳。我市仍处于战略发展机遇期、新旧动能接续期,面临“一带一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健康中国建设等多重战略叠加机遇,区位、交通、生态优势越发明显,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补齐短板的空间很大,幸福产业发展潜力将逐渐释放。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以“三抓一优”为重点,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提速、进位、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建议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建议2017年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左右;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左右;

——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

——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确保完成省定节能减排任务。

三、2017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建议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我市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落实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去降补”政策措施,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扎实化解过剩产能,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淘汰煤炭产能12万吨,加强去产能企业后续服务。加快房地产去库存,继续落实农民进城落户购房补助、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等措施,建立健全符合市情的住房供应模式,年度供应规模控制在100万平方米。稳妥有序降低企业杠杆率,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研究探索债转股、投贷联动等新模式,优化政府和企业债务结构。持续抓好降成本措施落实,坚持分类施策,完善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专项行动措施,通过全面推行营改增、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扩大市县各类“过桥”资金(基金)规模和发行债券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争取申报发行企业债30亿元。切实提高补短板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着力补好“7块短板”,加大新兴产业、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有效投入。

(二)坚定不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调整优化产业、产品、区域和经营结构,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实施粮食增产行动,抓好“粮安工程”。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千亿工程,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促进茶叶、油茶、楠竹、蔬菜、渔业等特色产业基地化布局、园区化加工、品牌化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850亿元。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培育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发展观光、休闲、旅游农业。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化发展。落实“一工程三计划”“绿九条”《中国制造2025咸宁行动方案》,通过技术升级、节能改造、数字化转型等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两化融合”“智能化”“低碳循环”企业,确保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家以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大健康产业,推动医养结合示范区、森林养生示范区、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深化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打造精品线路和景区,发展“九养咸宁”产业,实现旅游收入280亿元以上。加快资源整合,培育“文化+科技”“文化+产业”等新业态,实施重点文化项目和小微文化企业扶持工程。扶持壮大电商产业,支持广东工业园电商产业园、绿购网、茶商网等平台建设。发展金融服务业,推动市域、县域金融工程和贺胜金融小镇“511”工程。

(三)坚定不移扩大有效投资。推动“三抓一优”,开展“喜迎十九大、实现开门红”系列活动,实施“211”项目工程和“双百会战”,充分发挥投资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的关键作用,争取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00亿元。抢抓机遇谋划投资。精准对接国家战略和规划实施,围绕定位和发展目标,再谋划一批符合政策、符合规划、符合投向的新项目、大项目,形成总投资规模达3.5万亿元的滚动实施项目库。聚焦重点促进投资。扩大绿色产业、新兴产业、幸福产业投资规模,实施一批脱贫攻坚、水利、交通、农村电网等补短板项目,推动咸宁核电、长江河道崩岸整治、仙崇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精准招商吸引投资。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六大绿色支柱产业,做深做细前期工作,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力争全市招商引资额完成1000亿元。优化环境激活民间投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开展“PPP项目落地年”活动,加快推动赤壁长江公路大桥、武深高速嘉鱼北段等项目建设。

(四)坚定不移培育拓展新消费。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继续开展“扩消费十大行动”,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品牌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左右。着力培育体验消费、幸福消费、品质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努力形成消费新增长点。加强商贸物流建设,推动“双进工程”,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跨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推进永安商贸物流园区、潘家湾深水码头、中百咸宁物流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消费市场环境,制定《咸宁市商业网点管理办法》,强化线上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

(五)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大力培育发展“四新”经济,贯彻省政府新经济“十六条”,争取出台我市支持新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人才等政策措施。积极促进“双创”,推进创新创业先锋行动计划,探索“基地+孵化器+基金”等新模式,促进双创空间提质升级。实施科技创新“五大工程”,争取高新技术产业占GDP比重突破10%。发挥高新区创新发展龙头作用,推进“一港两城五园”建设,实施“满园工程”,争取再落地一批高新产业、新兴产业项目,打造产业高地、创新高地、新经济发展高地。发展科技金融,研究成立创投基金。

(六)坚定不移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壮大县域经济,全面推动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和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依托11个国家重点镇和21个鄂南特色小镇,加快发展高新技术、清洁能源、旅游等产业,提升县域主导产业实力,打造一批高效园区、特色产业小镇。统筹城乡建设,优化北部发展空间,突出以产带城、以产兴城,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全域建设美丽乡村,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供水、公交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建设一批宜居村庄、生态文化村和特色小(城)镇。精准对接大武汉,加快嘉鱼长江大桥、武咸快速改造、咸宁港区等交通一体化重点项目建设,依托中国光谷·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深化产业合作,打造武咸全域旅游景区。

(七)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证照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林权“三权分置”改革,推进医疗、价格、多规合一等领域改革,深化财税体制、国有企业等领域改革。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推动“岳咸九”小三角和通平修次区域务实合作。以“万里茶道源头城市”为纽带,密切与韩国、匈牙利、法国等国友城关系。实行精品名牌战略,推进外贸“三项工程”,建设国际商务和跨境电商平台,扩大机械制造、茶叶等特色产品出口。实施境外投资“双重工程”,支持神龙防腐、瀛通等企业走出去。争取完成外贸出口额3.6亿美元。

(八)坚定不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继续推动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编制完成国际生态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咸宁市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办法》和生态主体功能区负面清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实施“三大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八大重点工程”。实施重点造林、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造林38万亩,圆满收官“绿满鄂南”三年行动。促进低碳发展,抓好节能减排,全面推广碳排放交易,推动排污权交易,策划推进林业碳汇造林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大幕山风电、南玻光伏发电、黄龙山风电、金塘风电、罗家山风电等清洁能源项目。

(九)坚定不移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把增进民生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确保民生财政支出比例不低于70%。全面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完善精准扶贫政策,推进“N个一批”计划,突出“3+X”产业扶贫,开展“千企帮千村”活动,发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春季攻势,完成8448户、24291人易地搬迁任务,确保10万人脱贫、103个贫困村出列。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产能过剩和产业转型升级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抓好通城县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工作,争取新增城镇就业3.5万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稳妥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11219户。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产教融合工程。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监管,抓牢安全生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深化“一五一十”精神文明建设。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以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作为、新成绩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16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7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719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春明

 

大会主席团: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计划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议。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计划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面对内外复杂环境、经济下行压力、深化改革任务、特大洪涝灾害等严峻挑战,全市上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谋划、克难攻坚、干在实处,做好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经济总量逐步提升,发展质效逐步优化,发展动能不断增强,区域发展融合加快,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民生事业全面进步,较好地完成了省定主要经济指标。由于新旧经济动能交替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当前,我市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短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放缓,虽经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部分经济指标与年初计划目标有些许差距,但仍处在合理区间内。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主要是:经济总量小、产业竞争力弱;实体经济承压运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各项刚性支出增长较多;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发展不均衡;扶贫脱贫任务艰巨等,市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体现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速、进位、增效的要求,主要预期目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积极、可行的,提出的工作措施重在转变发展方式,扩大投资消费,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坚持统筹城乡,优化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针对性、实现性强。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咸宁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预算的决议

 

201711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市级预算,批准《关于咸宁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16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宁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县(市、区)攻坚克难,财税部门主动担当,市直单位通力配合,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为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3,395万元,增长5.9%,可比增长9.3%(剔除“营改增”级次调整等基数因素,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1,251万元,增长13.2%(加上转移性项目,年度收支平衡)。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43,043万元,为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98.8%,下降12.1%。主要是因控制支出规模相应减少用于平衡预算的调入资金75,280万元,同时发债(一般债券)收入减少20,660万元。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929万元,为预算的102.4%,增长10.2%(可比增长11.7%)。其中:

地方税收收入173,459万元,为预算的103.6%,增长10.4%(可比增长14.2%);

非税收入93,470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9.7%

2)转移性收入213,734万元,为预算的94.4%。其中:

上级补助收入156,098万元,为预算的104.1%,增长12.7%

主要是住房保障专款同比增加18,446万元;

下级上解收入9,500万元,为预算的100%

上年结转收入28,780万元,为预算的100%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56万元,为预算的50.6%

3)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2,380万元,为预算的100%

——支出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43,043万元,为预算的98.8%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477万元,为预算的97.9%,增长14.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621万元,为预算的107.5%,增长57.4%。主要是如期兑现调资、机关养老等增资政策,五项奖励提标扩围,以及工商、质监部门体制下划等。

公共安全支出32,232万元,为预算的107.2%,增长6.6%。主要是保障公共安全及管理事务、政法部门运转、信息化建设、强制戒毒、警衔补贴提标等。

教育支出62,219万元,为预算的93.7%,增长19.9%。主要用于保障教育部门正常运转和义务教育学校改薄投入,其中安排普通教育23,570万元,增加3,668万元。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科学技术支出10,314万元,为预算的96.9%,增长22.5%。主要用于支持高新区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专利保护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35万元,为预算的131.5%,增长91.9%。主要用于支持“三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免费开放、首届国际咸宁马拉松比赛、市第一届运动会、全媒体融合、市区广播电视平台改造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30万元,为预算的119.2%。主要用于对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1,944万元,促进就业2,870万元,优抚救济、救助3,38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19万元,为预算的73.5%。主要用于公共卫生4,370万元,医疗保障3,075万元。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8,398万元,为预算的139.7%,增长6.7%。当年增支主要用于“两湖”拆违、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

城乡社区支出41,320万元,为预算的136.6%,增长117.5%。主要用于城区公共设施维护18,169万元,公共环境支出9,216万元,市区购房补贴4,000万元。

农林水支出22,905万元,为预算的90.7%,增长58.3%。主要用于扶贫支出3,414万元(含扶贫小额贷款风险基金),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1,540万元,林业资源及生态保护2,005万元。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对县市救灾补助5,269万元通过市对下结算办理,不列本级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31,479万元,为预算的125.7%,增长69.1%。主要用于武咸城际铁路运营补贴16,176万元,公路建设、管理及养护11,145万元,对城市公交及出租车补贴2,281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847万元,为预算的49.5%,下降66.3%。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支持企业发展资金依规核实结转下年列支。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55万元,为预算的91.9%,增长27.5%。主要用于旅游营销、规划、行业奖励。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600万元,为预算的51.2%。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上级安排专款项目未结算。

住房保障支出30,136万元,为预算的82.9%,增长130.5%。主要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24,799万元。未完成预算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专款安排的安居工程项目未结算。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99万元,为预算的104.6%,增长38%

债务付息支出7,896万元,为预算的82.6%。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部分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按期结转到下年支付。

其他支出446万元,为预算的40.5%。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2)转移性支出99,187万元,为预算的102%。其中:

上解上级支出43,800万元,为预算的100%

补助下级支出26,957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是对咸安区体制结算及对县(市、区)救灾补助;

结转下年支出28,430万元,为预算的107.5%

3)债务还本支出47,380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是用于置换债券。

——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其他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88,267万元,为预算的97.9%。其中:本级收入51,6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40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2,684万元。预计总支出288,267万元,为预算的97.9%,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2,937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1,496万元,为预算的84%。主要是划转城发集团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减少。本年支出819万元,为预算的99.6%。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7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入64,279万元,比预算减少19,742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未结算),其中保险费收入50,394万元,比上年增长2.6%。本年支出52,339万元,比上年增长16.7%。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1,940万元(滚存结余129,788万元)

二、财政预算运行管理的主要特点

2016年既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又是本届党委、政府任期的收官之年。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引领经济新常态,主动适应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形成了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的局面。

——财税收入成倍增长。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比2011年增加1.3倍,年均增长18%18.6%;本级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比2011年增加1.6倍,年均增长20.9%20.8%;各县(市、区)收入规模全部实现翻番;财政自给率由2011年的26.4%提高到201638.6%

——保障水平大为改善。人员性支出大幅提标,新老增资及养老并轨政策全部兑现,奖励性工资提标扩面,2016年市级人员经费是2011年的2.86倍,年均增长23.4%民生性支出快速提升,全市民生类投入149.7亿元,是2011年的1.9倍,年均增长13.5%发展性投入力度空前,2016年全市发展类投入达到172.5亿元,是2011年的2.8倍,年均增长23.3%建设性投入持续加大,仅市级城区基础设施、交通道路、园区开发等支出总规模达到48.5亿元,是2011年的1.2倍,年均增长9.5%

——争取支持贡献突出。2016年全市和本级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分别为162亿元和15.5亿元,是2011年的1.9倍和1.65倍,年均增长13.5%10.5%。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12亿元和6.73亿元,增长17%15.1%;争取省级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16.97亿元,救灾补助资金5.36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5.5亿元,增长30.9%,争取置换债券48.7亿元,增长36.8%,为平台节省利息支出约2.19亿元。

——财政改革成果丰硕。全面实行“营改增”,惠及四大行业1.1万纳税人,减税3.4亿元,减负面达到99.5%;零基预算全面铺开,中期财政规划正式启动,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出台《咸宁市PPP项目实施办法》,争取示范项目部级6个、省级5个,PPP项目论证方法作为范本在全省推广;出台《咸宁市香城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政府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办法》,成立了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融资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财政管理渐趋规范。预算体系更加完善,支出标准日趋科学,预算编制精细度不断提升,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度全面落实;支出控管成效显著,预算审核、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和财政绩效评价持续推进,预算执行审批程序不断规范,节省了大量财政资金;财政、审计监督力度加大,连续开展“两管一治”、“五管一治”、“一改六查”等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

——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全市财税部门的执行能力、服务能力、监管能力和风控能力明显提升。大力实施科学理财工程,坚持科学定位、科学促收、科学用财、科学监管、科学治局;大力弘扬咸宁财税精神,坚持明于大局、精于理财、乐于服务、敢于担当;大力构建征管联动机制,坚持调查研究、动态监测、系统联网、联手督办,有效提升了征管效能,收入征管成本大幅降低。

2016年虽然预算执行总体上好于预期,但在执行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少问题:财源基础相对薄弱,增收后劲乏力;减收增支因素叠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标准体系建设有待跟进,支出控管有待规范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7年市级政府预算安排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市委“坚持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崛起,奋力夺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新胜利”号召,深化供给侧和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强化政府统筹能力,推进项目整合和资金统筹;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升预算管理绩效。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尽力而为,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发展,落实“12345”战略抓手资金需求;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积极盘活存量,推进资金整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坚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优化理财环境。

初步汇总,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4亿元,同比增长8.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2亿元,增长5.1%(加上转移性项目,年度收支平衡)。依照《预算法》的规定,各县(市、区)政府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再将汇总的全市预算报市人大备案。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计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4,095万元,下降7.2%。主要是地方债券收入年初难以预计,届时再据省分额度如数考虑。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500万元,增长8.5%。其中:  

    地方税收收入190,800万元,增长10%

    非税收入98,700万元,增长5.6%

2、转移性收入214,595万元,增长0.4%。其中:

上级补助收入132,692万元,下降15%。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预计34,000万元,减少19,508万元(上年有一次性住房保障专款2.6亿元)。

下级上解收入9,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上年结转收入28,430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973万元。

——支出预计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04,095万元,下降7.2%。主要是安排债务还本支出减少33,024万元。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295万元,下降1.1%。剔除上年额度较大的一次性支出因素(城际铁路补亏1.6亿元、新增债券1.5亿元、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增支0.66亿元等),实际增长10.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620万元,增长4.6%。主要是保障正常运转,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公共安全支出41,021万元,增长27.3%。主要是保障政法部门基本运转、信息化建设、装备购置等。

教育支出53,913万元,下降13.4%。主要是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化,保障鄂南高中、实验外国语学校基本运转,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下降原因主要是上年支出含一次性地方债券安排的义务教育改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科学技术支出11,174万元,增长8.3%。主要是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技术改造及重点研发项目,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47万元,下降22.8%。主要是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支持媒体融合。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含一次性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以及预计上级专款会适当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26万元,增长12%。主要是完善养老保险体系,促进创业就业,落实优抚救济政策。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08万元,增长2.9%。主要是支持医药体制改革,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政策,支持市中医院化债。

节能环保支出6,211万元,下降26%。重点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节能减排、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剔除上年“两湖”拆违1,800万元和地方债券安排1832万元等一次性支出因素,实际增长32.4%

城乡社区支出32,291元,下降21.9%。主要用于城区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剔除上年新增债券安排的项目支出因素,实际增长1.2%

农林水支出28,931万元,增长26.3%。主要是加大对县(市、区)精准扶贫支持力度,推进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18,759万元,下降40.4%。主要用于公路建设、养护及管理等。剔除上年城际铁路补贴因素,实际增长13.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747万元,增长43.5%。主要是支持高新区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83万元,增长7.5%。主要是加大商业市场服务及旅游产业的投入。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14万元,增长40.8%。主要是支持新一轮援疆建设。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610万元,增长43.7%。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等。

住房保障支出17,591万元,下降41.6%。下降原因主要是预计上级专款支出下降。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71万元,下降31.1%。下降原因主要是上年含一次性增支因素。

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占市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7%,符合法定要求。

债务付息支出10,058万元,增长27.4%。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按期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3,719万元,增长733.9%。主要是不可预见性支出的预留。

2、转移性支出97,444万元,下降1.8%。其中:

上解支出47,694万元,增长8.9%

补助下级支出21,500万元,下降20.2%,剔除上年一次性救灾补助结算因素,与上年基本持平;

结转下年支出28,25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债务还本支出14,356万元,下降69.7%

——平衡预计

收支相抵,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二)其他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3,961万元,总支出94,24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72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078万元(含上年结转收入),总支出2,078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57万元,收支平衡。

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06,810万元,总支出99,016万元,当年结余7,794万元,累计结余137,582万元。

四、确保预算目标实现的措施

据上级财政部门判断,今年将是近十年来全国、全省尤其是地方财政最困难的一年。为此,全市上下要更加注重增收节支、勤俭办事,更加注重支出的优先顺序,更加注重资金的统筹整合,更加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更加注重财政发展的可持续性,更加注重风险防控。

(一)强化开源节流。一是抓好生财拓源。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做大工业底盘,稳定财源;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培植新型财源;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大力引进总部经济。二是抓好依法征管。完善税费征管措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做到应收尽收。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适应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主体和方式变化,协同加大争取力度,扩大地方可用财力。四是盘活用好存量。坚持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零制度,统筹盘活政府资产、资源、资金,把死钱变活钱、小钱变大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强支出控管。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约束,把握好支出节奏;加快标准体系建设,严禁超标购置资产。

(二)强化政策落地。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上级出台的相关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后劲。二是运用财政资金杠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在竞争性领域的投入推行资本化、股权化方式,做大政府产业基金,引入市场运作模式。四是用好债券发行政策。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争取更多的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五是推广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三)强化重点保障。一是围绕“一区两带三大四重五城”战略抓手,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资金需求。二是支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科教文卫事业发展,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城乡统筹发展。三是支持金融小镇建设、南鄂英才计划、“双回”“双创”试点等,加快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四是加大“三农”投入,支持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千亿农产品计划、现代农业发展。五是落实政府“十件实事”资金需求。

(四)强化部门责任。一是明确部门预算约束责任,立足年初预算过日子,提高执行到位率,依法依规公开部门预(决)算,扩大政府预算透明度。二是明确部门“三资”管理责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依法依规购置、处置资产,有效利用公共资源。三是明确部门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落实政府工程投资评审(政府审计、财政评审)、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依规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批复和资产结转。四是明确部门预算绩效责任,实行绩效评价全覆盖,有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五是明确部门政府债务防控责任,严禁违规举债和违法担保等行为,落实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防控机制。

(五)强化财经监管。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高度,切实强化财政财务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把人大政协监督、纪检审计监督和财政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财经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检查情况相互通报,相关信息实时共享,形成部门协作机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检查。将民生重点部门、重大专项资金、融资平台列入每年必审范围,加大检查频率,拓展覆盖面。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财经法规和纪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对突出问题,予以惩处和曝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16年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

     

 

201719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春明

 

大会主席团: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预算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议。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3,395万元,为预算(调整预算数,下同)的94.6%;一般预算支出2,161,251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99%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543,043万元,为预算的9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6,929万元,为预算的102.4%,同比增长10.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43,043万元,为预算的9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477万元,为预算的97.9%,同比增长14.7%,总收总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293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119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下年支出677万元。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在2016年以及过去的四年中,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沉着应对经济持续性下行、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性增支等压力,严格执行《预算法》,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通过的相关决议,坚持依法理财治税,全力争取上级支持,保持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势头,财政自给率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大为改善,保障性支出、民生性支出、发展性投入、建设性投入持续增加;财政改革成果丰硕,零基预算全面铺开,中期财政规划正式启动,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投融资体制改革顺利推进;财政管理渐趋规范,预算体系更加完善,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支出管控更加严格,财政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及市本级都实现了收支平衡的目标。

同时应该指出,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财源税源基础薄弱,增收后劲乏力;减收增支因素叠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支出控管有待进一步规范,标准体系建设有待跟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4000万元,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2077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增长5.1%

2017年市级政府预算草案: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总支均安排504095万元,下降7.2%(不含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500万元,增长8.5%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总支均安排103961万元。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入106810万元,支出合计99016万元。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总支均安排2078万元。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及预算法规定,预算安排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编制更加科学、精细,收支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保障了单位运转,保障了各项民生重点支出,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资金需求,预算草案及确保预算执行的各项措施是可行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本级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11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毓军副主任代表咸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一府两院”的支持配合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扎实开展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行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职能,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夺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718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毓军

 

各位代表:

我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一府两院”的支持配合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扎实开展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召开人民代表大会6次、常委会会议3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1个,作出决议决定70个,制定地方性法规3部,开展或配合开展执法检查26次,专题询问3次,组织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80多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6件(次),督促办结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314件,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更加自觉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

五年来,常委会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

(一)自觉增强党的领导意识。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化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做到与市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

(二)自觉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常委会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要决定、开展重要活动以及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及时请示报告后再进入法定程序,便于市委掌握情况、加强领导。五年来,共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人大工作26次,配合市委届内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中共咸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咸发〔201517号)。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人大工作中许多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自觉推动市委重大决策和意图的实现。常委会特别注重增强组成人员的政治责任,推动市委重大决策和意图的实现,确保市委的决策经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决定,变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经过人大的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为地方国家机关有效运转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坚持依法尽责履职,更加有力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党委所重、政府所急、群众所需、人大所能的问题开展工作,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一)突出地方特色依法履行立法新职能

地方立法是法律赋予设区的市的新职能。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从立法基础工作抓起,制定和颁布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为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提供程序保障;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立法原则,在反复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将《咸宁市地热资源保护条例》、《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确认为首选立法项目。严把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对两部条例进行起草、修改和完善。两部条例经过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于2016102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12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咸宁的两部条例作为地方立法范例予以推介。

(二)围绕中心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实效,积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是围绕推动发展开展监督。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市委提出的“工业崛起”、“绿色崛起”等重大决策,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三大百亿产业(竹产业、茶产业、油茶产业)、扶贫攻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工作报告,积极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先后就电力法、农业法的贯彻落实、城乡统筹发展、旅游资源整合、灾后重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评议、调研和视察,为推动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围绕改善民生开展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饮用水、环境、食品等问题,常委会连续五年跟踪监督城区饮用水安全状况,连续五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咸宁行”、“民族团结进步咸宁行”活动,城区饮用水质量、“菜篮子”工程建设、食品质量、少数民族生活质量有了改善和提高。相继组织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条例、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和职业培训、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区教育布局等专题调研视察,力推制约教育发展问题的解决。关注弱势群体,就妇女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广播电视事业、棚户区改造、医疗收费、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问题的监督,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围绕优化经济环境开展监督。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促成市政府建立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等制度。同时,常委会还对税收政策执行、财政结构优化、打造“金融洼地”、金融支持“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所提建议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相关文件贯彻落实。配合开展行政效能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对市政府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升。

四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监督。常委会首次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报告等,促进法检机关改进工作。就社会治安防控、公众安全保护等工作多次开展调研,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先后开展民族团结、宗教管理、社区矫正、慈善事业等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了民族宗教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推进社会和谐。同时,常委会以信访工作为纽带,选择其中23件典型信访案件进行重点督办,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处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常委会本着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持续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年组织“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保护农村环境、关爱家乡水、长江大保护等多个主题,联合新闻媒体加强环保宣传,曝光反面典型,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工作报告,推动百姓生活环境改善。开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题询问,使全市珍珠养殖、投肥养殖和围网围栏养殖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占全省70%以上面积的珍珠养殖全部取缔。组织“绿满鄂南”行动代表视察,推动全市植树造林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市树市花”命名的专题调研,加强市树市花的保护,留住市民的记忆和游客的脚步。

此外,常委会还对市委交办的村镇规划与管理、“两湖”拆围等事项,以及国有资产监管、科技资金使用与管理、招投标法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有关工作进行了不同形式的监督,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改进和相关问题的解决。

五年来,常委会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推进监督事项落实,着力提升监督效果。一是精心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工作要点是常委会履职的法定蓝本。每年,常委会各专(工)委主任、主任会议成员积极与市直部门、“一府两院”、市委领导协商沟通、听取意见,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形成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基本遵循。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常委会深化对监督工作的认识,针对不同的监督事项,采取跟踪监督、综合监督、联动监督等不同方法,力促监督所指问题的圆满解决。推动财政预算审议范畴的扩大,在全省率先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代表大会审议。建成预算在线监督网络中心,运用现代化手段,对预算执行进行实时、全程监督。这些办法的综合运用,极大地提升了监督实效。三是建立监督反馈评价制度。常委会相继出台《中共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有关意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等,通过监督反馈制度,对监督所指问题进行“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五年来,常委会通过电子投票表决的方式,对“一府两院”落实决议、决定和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25次满意度测评,落实结果令人满意。

(三)依法依规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

五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作出决议决定70个。严格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就财政预算调整、决算作出决定。及时把市委的决策转化为决议决定,依法作出了《关于咸宁绿色崛起发展规划(20142030年)的决议》、《关于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规划(20162030)的决定》等。围绕热点难点作出决议决定,作出了《关于在咸宁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关于批准市政府将部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等,发挥了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

(四)规范有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在强化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任免程序的基础上,坚持把市委的任免意图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讲清楚;把拟任人选的情况在会上讲清楚;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尽的责任讲清楚。通过三个“讲清楚”,增进了市委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形成了市委决定、人大依法任免的和谐局面。五年来,常委会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0多人(次),为加快实现咸宁绿色崛起提供组织保障。

三、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更加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五年来,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一)着力提升代表履职素质。常委会高度重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倾力抓好代表培训。增加培训次数,本届共组织代表培训15次,培训代表共计700余人次;丰富培训内容,先后举办了依法履职、法律法规、经济社会事务、党规党纪等专题培训;提高培训层次,组织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培训,增强培训效果。培训活动提高了代表们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新闻媒体、人大信息网开设“代表风采”栏目,精心编辑《代表风采》一书,宣传市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激发了代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二)扎实打牢代表工作基础。常委会把创建“代表之家”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基础工作,先后推广了一大批先进典型,组织现场观摩活动,推动“建家”活动平衡发展。目前,全市每个乡镇、办事处或代表集中的地方都有人大代表活动室,其中三分之二达到了“十有”(有场所、有计划、有时间、有内容、有制度、有记录、有效果、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的标准。“代表之家”已成为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平台。

(三)不断丰富代表履职形式。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组织代表参加各类活动,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五年来,共安排20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1000余人次。分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相互交流代表履职经验。组织代表外出考察学习,开拓代表视野。出台《咸宁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与基层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帮助解决基层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了人大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四)认真办理代表所提建议。为确保本届以来代表提出议案、建议落到实处,建立办理结果满意销号的台账制度,倒逼办理程序、办理责任、办理验收等环节的规范化。坚持重点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市政府市长、副市长领办,以示范作用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坚持每年审议“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报告,对逾期未办结的,分类排队,限期再办。2016年对本届以来所有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逐件落实办理责任,议案、建议办结率达到95%以上,代表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坚持加强自身建设,更加有效提升常委会履职水平

五年来,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始终把加强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制度自信。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确保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论述,把增强制度自信具体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实践中。把营造、维护和谐的政治生态作为常委会的政治责任,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以有为的担当、有为的行动、有为的方法、有为的效果彰显国家权力机关应尽的责任。

(二)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常委会组成人员牢记履职责任,严明履职纪律,规范履职行为,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会议纪律、会议审议,会议质量明显提高。强化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以制度保障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组建专家顾问团,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参与立法、监督活动的新型智库作用,努力增强人大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完善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本届增设、分设了有关专(工)委、室机构,规范和理顺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架构;注重干部交流、使用和公开遴选充实,人大机关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开展“月读一本书、提能强素质”、“履职查差距、尽责找不足”等活动,并采取岗位培训、专家讲座、外出学习、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四)推进机关建设,引导作风转变。常委会注重加强对机关的领导,推动机关按照市委的部署和有关部门的安排,认真完成统一的规定动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每年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均获优秀等次。特别注重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委会和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研究宣传,扩大制度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需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常委会特别注重借助新闻媒体、人大信息网等平台,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能不断得到社会的认可,每年市直单位综合考评中的民意调查得分,市人大机关逐年在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形象不断在提升。五年来,在国家、省、市级媒体、网站发表稿件共计1000余篇,首次荣获全国、全省人大好新闻作品评选一等奖。

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传承提高、与时俱进、富有成效的五年,也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凝心聚力,谋事、干事、成事的五年。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市委的正确领导,靠的是市政府、市政协和“两院”以及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全市人民的鼎力支持,靠的是历届人大奠定的坚实基础,靠的是市四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辛勤付出和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关心重视支持配合人大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刚刚起步,立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市第五次党代会描绘了咸宁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新时期、新发展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我们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来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今后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能,为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着力打造“香城泉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紧紧围绕市委奋斗目标,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要有新作为。把市委确定的“一个全面建成,五个全面提升”奋斗目标同人大的法定职能有机结合起来,部署和推进人大工作,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工作举措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紧紧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在助推民生改善上要有新成效。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头等大事,聚焦特困群众、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助推民生持续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紧紧围绕社会公平正义,在法治咸宁建设上要有新突破。统筹制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适时制定地方性法规。有计划地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支持督促法、检两院不断加强和规范司法工作。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崇尚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环境。

四、紧紧围绕凝聚代表智慧,在服务代表工作上要有新举措。始终坚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不断增强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

五、紧紧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在依法履职能力上要有新提高。增强学习意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增强创新意识,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形成市县人大工作联动发展局面。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各位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已圆满完成了历史使命,人大工作的接力棒将传递给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我们坚信,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推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夺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11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推进司法改革,优化诉讼服务,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肩负起全面建设平安咸宁、法治咸宁的职责使命,为夺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新胜利、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18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太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大力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着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我们忠诚履职,抓好执法办案,审判质效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40757件,审结、执结134090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90.11%83.77%,审限内结案率99.84%。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0040件,审结、执结8934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54.20%38.66%,审限内结案率98.40%。我们着力强化审判管理,大力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深化公信法院建设年”活动,把促进司法公正的理念体现在每一起纠纷的裁判中,把增强审判效率效果意识落实在每一件案件的审理时,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取得了长足进步。市中院在2012年、2013年度全省中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中分别排名全省第六和全省第一;取消排名通报后,2014年、2015年度审判绩效综合考评成绩优秀;2016年,从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评估系统“案件质量综合指数”看,市中院一直保持全省法院领先位置。

——五年来,我们勇于担当,承办中央、省委交办重大专案,我们的城市因专案而拥有了一张新的推介名片。先后承办了刘汉、刘维等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黄文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等一系列重大专案,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始终坚持过硬作风,严把程序适用关、文明司法关、案件质量关,圆满完成专案审判任务。一时间,国内外媒体聚焦咸宁、报道咸宁,借助专案审判,咸宁更加广为人知。咸宁法院办专案的“品牌”在系统内口口相传。

——五年来,我们锐意进取,坚持改革创新,特色工作精彩纷呈。市中院每月开展“办案之星”评选,通城县法院推行“六比六看”,崇阳县法院实施“五个能手”竞赛活动,激发了队伍活力。咸安区法院妥善审理涉国防和军人军属权益纠纷案件,被省委政法委、省军区政治部授予“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通山县法院用好用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市中院以专案办理为契机,大力加强书记员的速录技术培训,书记员出色完成专案庭审记录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称赞咸宁法院书记员为全国法院最优秀的书记员。

——五年来,我们从严治警,打造过硬队伍,干警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全市两级法院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政治建警,从严管理,改进作风,开展创先争优,干事创业氛围日臻浓厚,队伍素质、法院形象有了明显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先后有76个集体、225名个人受到中央、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其中有4个基层法院被记集体一等功,市中院先后被中央政法委授予“模范公务员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1·10专案办案团队入选“CCTV2014年度法治人物”。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打击刑事犯罪。五年来,审结刑事案件7575件,判处罪犯11336人,同比分别上升50.18%45.39%。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电信诈骗等专项活动,对我市比较突出的“两抢一盗”、毒品犯罪、黑恶犯罪以及赌博犯罪等依法予以严惩,坚决遏制相关犯罪高发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敲诈勒索、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799件,判处罪犯2560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09件,判处罪犯951人。审结赌博犯罪案件308件,判处罪犯726人。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239件,判处罪犯1248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24人,有效震慑了酒后驾驶等危险行为。审结失火、盗伐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犯罪案件219件,判处罪犯269人,助力咸宁绿色崛起。审结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126件,判处罪犯250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法轮功”“中功”等犯罪的打击,审结10件,判处罪犯10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28件,判处罪犯453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6人。依法审理贪污征地补偿款、危房改造补助款、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反家暴联动机制,对妇女儿童遭受的暴力、虐待、性侵害行为,坚决依法严惩,审结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181件,判处罪犯212人。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加大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力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847件。

着力调节民商关系。五年来,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1623件,同比上升94.94%。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租赁、建设工程、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9248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储蓄存款、担保、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9232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8件。切实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5455件,审结教育、医疗、住房、劳动争议、物业服务等案件5195件,审结农资及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三农”案件424件。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始终,促进案结事了、社会和谐,调解撤诉63957件,调撤率达69.8%

着力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27件,同比上升29.84%;裁定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4425件。畅通行政诉讼渠道,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机制,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力度,引导行政相对人理性表达诉求,尽力促成争议双方达成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44.1%。大力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从无到有、从有到多,并在出庭应诉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担当和自信。延伸行政审判职能,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司法建议,举办法制讲座,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加强联系沟通,帮助行政机关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着力破解执行难题。五年来,执结案件19959件,同比上升50.12%,执行标的额43.44亿元。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涉民生案件、涉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等活动,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向“执行难”宣战,制定《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四个一批”行动。2016年以来,市中院提级交叉指定执行案件21件,基层法院受理拒执犯罪案件2628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200人,两级法院在各级媒体刊发有关执行工作的宣传报道46篇次。通过“四个一批”行动,执结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营造了良好的执行工作氛围。加强对执行立案、送达、查封、扣押、委托评估、拍卖等节点的管控,着力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强化履职尽责,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执行工作,以执行工作的实际成效践行“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郑重承诺。

二、大力践行司法为民,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让诉讼更加便捷。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市中院及咸安、嘉鱼、赤壁、崇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查询引导、立案缴费、收转送达、约见法官、判后答疑等“一站式”便捷服务。通过发放便民联系卡、提供诉讼指南、设立巡回审判点、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预约开庭,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咸安、赤壁、通城等法院对诉讼实行繁简分流,探索小额案件速裁,加强诉调对接,推行“预立案”制度,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高效。

让司法更加透明。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的信息化管控,用科技手段助推司法公开。向诉讼当事人推送案件有关信息,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大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力度,五年来两级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3014份。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该项工作启动以来,成交拍品19件,成交金额1596.08万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79.8万元,降低了执行成本,处置资产方式公开公正,赢得当事人好评。

让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两级法院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全市法院服务企业发展的五条意见》,对所有涉诉当事人,不论市内市外,一律实行平等保护,通过公正裁判,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咸宁市良好的法治环境。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印发《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若干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提示手册》等,组建普法巡讲团,建立“法务沙龙”“QQ法务平台”,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园区、进企业、进机关。针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不少企业经营比较困难的情况,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多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纠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嘉鱼县法院对涉及企业、在建项目、招商引资等事关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地方党委、政府给予充分肯定。妥善化解民营企业等经济主体投资经营纠纷,依法惩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让救助机制更加给力。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五年来为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672万余元;向48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0余万元。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231人次为他们辩护,彰显法治文明和人文关怀。

三、积极稳妥推进司改,着力贡献司改咸宁经验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市法院233名首批入额法官顺利产生。两级法院立足现有人员结构和审判工作需要,按照不少于85%的司法人力资源直接投入办案,司法行政人员控制在15%以内的人员比例要求,有序推进入额法官定岗、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选任定岗工作。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的审判团队组建运行,一线审判力量普遍得到充实,法官办案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改革的正效应逐步显现。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法院六个司法责任制配套实施文件,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相关办案主体的司法权力清单,限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从制度层面促进入额法官和合议庭强化办案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保证法官依法公正审案。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发挥好关键少数对司法改革的牵引导向作用,2016年以来,两级法院院庭长审结案件14911件,占审结案件数的62%,其中院长、副院长审结案件672件。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探索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判前案例检索、判前“三评查”等机制,减少和避免改革负效应,做到放权不放任。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鼓励基层法院在改革中大胆探索,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创造更多鲜活经验。通山县法院将原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分别更名为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各庭均办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锻炼法官综合素质,培养全能型法官。通城县法院推行内设机构重组,强化审判管理办公室职能,除保留原有审判管理职能外,将原立案庭、司鉴科、信访办、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职能整合至审判管理办公室,专司立案服务、诉前调解、诉前保全、小额速裁、文书送达等工作,缓解了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同时重组执行局,在执行局设置一个法官团队,并派驻一个法警中队,尝试推行执行工作警务化,其作法引起省法院高度重视,被确定为全省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单位。

推进立案信访机制改革。规范登记立案程序,明确登记立案范围,破除限制立案的“土政策”,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自201551日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两级法院登记立案率100%,其中当场立案率95%,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权。坚持把接处信访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深入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接访、大稳控”活动。连通与上级法院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让群众就地反映诉求,缓解群众申诉难。推进诉访分离、责任通报、多元化解、律师接访等制度,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

四、坚持从严管理队伍,建设勇于担当司法铁军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教育广大干警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思想理念先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教育与人民法院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以学习教育促进执行办案、助推司法改革、强化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12项制度规定,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开展换届纪律教育,督促落实“九个必须”、遵守“九个严禁”。加强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改革平稳有序。

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培训,不断增强广大干警政治敏感性,强化政治责任感。选送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湖北法官进修学院的培训,举办裁判文书写作、执行业务、速录技术、新法实施等业务讲座以及法律夜校、法官讲堂,五年来共培训干警1428人次。开展庭审质量竞赛、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以赛代训、以评促改。改革按案由分工,区分一审庭、二审庭的传统做法,实行随机分案,各民事、刑事审判庭均办一、二审案件,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加大干警轮岗力度,2016年上半年市中院轮岗干警17人。选派干警到基层一线和精准扶贫联系点锻炼,增强群众观念,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大力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对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出台《中共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廉洁司法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每月定期向干警编发廉政短信、重要节假日前开展廉政提示,对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单位工作处于落后状态的部门和法院负责人组织提醒谈话,督促履职尽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执行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继续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司法巡查、审务督查等铁规禁令和工作制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五年来两级法院共查处干警23人。

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深化向邹碧华、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开展“最美女法官”、每月“办案之星”评选,营造争先创优、见贤思齐的强烈氛围。积极支持干警参加文体比赛、知识竞赛、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坚持“开门搞文化建设”,积极拓展新领域、打造新载体,争取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支持,把法院文化纳入社会文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办好与有关媒体的专栏专版,丰富“法院公众开放日”内容,办好院史陈列馆,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守护广大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坚持严管与厚爱两手都要硬,真心关爱一线干警。争取党委及组织部门关心支持,积极推进落实干警职级待遇;组织市级以上的先进典型参加全国法院职工疗养,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五、切实加强基层建设,着力打牢人民法院根基

按照充实一线、充实基层、充实审判业务岗位的思路调配人员力量,组织中层正职干部轮岗和竞争上岗,人员结构日趋优化,队伍活力明显增强。开展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警务技能常态化训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各基层法院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干警到人民法庭任职,推行人民法庭干警驻庭办公,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凸显。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实际困难,为基层法院协调落实“两庭”建设项目资金637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余万元。“天平工程”顺利推进,两级法院建成53个科技法庭。各基层法院相继完成审判庭、人民法庭新建改建任务,全市法院基层基础进一步巩固。出台《关于全市“示范人民法庭”的统一要求》和《关于加强全市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进入发展新阶段。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司法权公正行使的重要保障。全市法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报告法院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旁听庭审、参加座谈、办理交督办事项、提请任免法官职务等方式,全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两级法院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3174人次,办理代表意见建议248件。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走访、接待政协委员2736人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119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两级法院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改进接受监督的方式,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院表示衷心感谢!并恳请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更多帮助。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尽管过去五年两级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是有一些问题解决的不够好,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二是有的法官司法能力跟不上形势需要,办案效率不高,少数案件还存在一定瑕疵。三是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全社会合力攻坚。四是面对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两级法院管理队伍、稳住人心的压力增大。五是极少数干警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认识不够,司法作风不正,违背职业道德,违反党纪政纪受到查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实现“十三五”规划、决战全面建成小康之年,也是我市加快改革创新、加速绿色崛起的五年。全市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着力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打造“香城泉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17年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继续抓紧抓好。强化理想信念和政治纪律教育,确保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持之以恒抓好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统筹大局能力,善于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全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法院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黄赌毒、“两抢一盗”等犯罪,坚决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高度重视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民间借贷等案件,规范融资行为。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破产案件受理力度,推动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三是切实抓好改革任务推进落实。制定和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推进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配合法官员额制改革,明确未入额法官在过渡期内的岗位和职责,以及其他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尽快推进职业保障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放权以后的监督机制,督促司法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确保改革蹄疾步稳。全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民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推广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提高审判效率。遵循管理扁平化、简约化、效能化的理念,大胆探索法院内设机构改革。

四是着力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全市法院要切实加强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组织领导,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各法院今后两年内重中之重的工作安排落实。继续组织好“四个一批”行动,坚决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运用好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和执行查控系统,进一步深化执行公开。推行裁执分离,推广网络司法拍卖。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以勇于担当、事不避难的精神及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五是大力抓好智慧法院建设。建设“智慧法院”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全市法院要牢牢把握发展机遇,树立互联网思维,围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突出“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特征,建设两级法院的智能化信息系统,实现法院工作的全面信息化,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服务。加快网络和硬件设施的升级换代步伐。完成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开通“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查阅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的信息化服务水平。推进庭审直播工作,提高庭审直播的案件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六是认真抓好接受监督的各项工作。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做好向人大报告工作、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协助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配合做好法官任免等工作,完善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任期、新的起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我市实现“十三五”规划、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11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罗堂庆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夺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新胜利、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8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罗堂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市检察院分别被中央政法委和省委、省政府授予模范公务员集体称号,全市两级院实现了“省级文明单位”全覆盖,有3个基层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78人次获省级以上记功授奖。

一、坚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大力促进平安咸宁建设。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平安咸宁建设的意见》,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631人,提起公诉11786人;对轻微犯罪落实从宽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1451人,不起诉335人。规范信访案件的受理、分流、办理和答复工作,实行律师联合接访制度,开展信访积案“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467件次。

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76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52人,渎职侵权犯罪216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43人。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851件次,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830件,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212件次。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深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等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467场次,反响良好。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5件、撤案197件,纠正漏捕398人、漏诉66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53件次;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9人;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5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71件次;对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程序的,监督纠正175人次,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47件次;对民事行政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10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监督纠正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813件次。

完成重大司法办案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坚守法治、勇于担当,先后成功办理了“1.10”、“12.1”、“4.16”等重大专案,取得良好指控效果。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领导先后莅临市检察院视察专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坚持围绕大局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

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起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60人,起诉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211人,查办商业贿赂犯罪178人。认真贯彻落实“鄂检十条”,坚持领导班子成员结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认真做好涉企犯罪预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方式方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注意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努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投入全市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问题,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61人;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275人;起诉“两抢一盗”犯罪2063人;起诉毒品犯罪944人。积极开展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专项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47人,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73人。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大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犯罪惩治力度,查办扶贫、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6人。严肃惩治司法腐败,查办司法领域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22人。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精准扶贫”、“三万”和防汛救灾等工作。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全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理机构,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共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104人,附条件不起诉36人,落实社会调查、亲情会见、案后回访、封存犯罪记录等制度。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747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监督变更强制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管理,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701件次。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建立律师接待网上预约平台,研发电子阅卷系统,注重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等诉讼权利。

三、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内部整合改革;完成省级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全市185名员额检察官的选拔工作,科学组建办案组织,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到位;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权的运行管理和监督制约,形成分类履职、权责明晰、管理规范的司法办案新格局。在改革过程中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对市县两级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监督范围涵盖立案、撤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各关键环节。共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98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座谈会等活动1600余人次,建立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跟踪回访机制,确保监督效果。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管理等公益领域为重点,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已督促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8件。对仍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6件,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最高检要求的县(市、区)提起公益诉讼全覆盖的目标,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

扎实推进其他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元。成立驻乡镇检察服务站和巡回服务组,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检察工作与巡视、纪检监察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规范线索移送和程序衔接,增强反腐败合力。

四、坚持强化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八项禁令”,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办案区以及看守所检察讯问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全覆盖视频监控,全面落实“强制物理隔离”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有效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问题。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网上运行,实现对全部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监督。加强案件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司法瑕疵及时督办纠正。加强检务督察,健全检察人员廉政风险防范等机制,坚持“一案三卡”等措施,促进公正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各级党委、人大报告和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转交事项和代表议案、建议,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坚持每年2次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和“举报宣传周”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31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重视接受舆论监督,先后举行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和预防、服务非公经济等专题新闻发布会7次,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

深化检务公开。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依托案件信息公开专网和新媒体平台发布程序性信息6783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236条、法律文书1666份,依法全面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积极推行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模式,公开审查不批准逮捕案件57件,取得良好释法说理效果。推进和完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综合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两微一端”的运行管理,向社会公众开通手机报,加大检察工作正面宣传力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五、坚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全市检察人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党组织建设,市检察院连续5年被评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后有2个党支部被评为全市红旗党支部。

加强党风廉洁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狠抓“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廉洁从检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格执行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及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入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活动,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内外行为禁令等检纪检规的专项整治,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形成从严治检新常态。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突出教育培训系统化、体系化,将专家授课、技能操作、对抗演练等培训形式有机结合,共举办司法办案、诉讼监督、综合管理等各岗位门类培训班82期,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条线的岗位练兵、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积极培养全市检察业务专家,分类建立全市检察人才库,检察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和司法办案能力进一步提升。先后有5名检察人员在全省公诉、民行、案管等各类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称号。

加强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信息化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先后完成侦查信息平台、电子证据实验室、电子卷宗制作应用系统建设,研发电子物证管理系统、律师阅卷管理系统和触摸查询系统,实现了线索研判和证据收集信息化、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全程网络化、案件信息公开和律师阅卷数字化。认真贯彻最高检《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精准帮扶和结对指导,嘉鱼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市检察院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院建设组织奖。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检察工作与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同频共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五年;是全市检察机关讲法治、讲担当,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取得辉煌成果的五年;是全市检察系统改革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前行的五年。这五年来取得的检察工作成绩,是全市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多重司法改革任务叠加,在更新观念、健全机制、转换工作模式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检察队伍的年龄、学历结构不优,专家型、专业型人才相对缺乏,司法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进自身不足,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安排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打造香城泉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顺应人民群众对小康生活的期盼,更加主动地服务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市委“一个全面建成,五个全面提升”的奋斗目标和“创新驱动、绿色崛起”的基本战略,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做到履职服务发展、履职促进发展,为推进小康、创新、绿色、开放、幸福咸宁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顺应人民群众对安居乐业的期盼,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注重防范暴恐、金融、网络等领域风险,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促进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

(三)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盼,更加有力地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突出职务犯罪案件查办重点,严肃查办大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加强和规范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侦查工作机制,提高侦查信息化水平。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调查、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推动源头治腐。

(四)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更加努力地维护司法公正。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加大对有案不立、滥用强制措施、裁判不公、违法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完善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期盼,更加扎实地推进检察改革。认真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公益诉讼试点、检务公开等各项改革任务,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和运行模式,完善检察监督体系,为法治咸宁建设贡献力量。

(六)顺应人民群众对过硬队伍的期盼,更加全面地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和党的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的队伍履职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历史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牢记党和人民的期盼,不辜负百姓的重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夺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丁小强

副主任   王汉桥       镇方松       李逸章       程学娟(女)  

         万春桥

秘书长    

  员(33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毛秀君(女) 方兆淼       甘雅丽(女) 叶金才       田运雄      

乐建舜                朱晓明         超(女) 刘子恒

刘红梅(女) 刘国承                李春明         (女)

杨忠柳       张一兵       张晓武       张嘉萍(女) 陈佑先(女)

陈海莲(女) 范伟才       胡建平         敏(女) 徐仕新      

曹学勤       彭育园       葛海一       程功武       舒有武

舒朝晖       游爱民       漆胜保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110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王远鹤

副市长   熊征宇       刘复兴       胡甲文       杨良锋        

汪凡非(女)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110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三号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太平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堂庆(须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110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20171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6名、秘书长1名、委员33名;选举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1名、副市长6名;选举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名;选举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名。

三、根据《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四、主席团提名候选人时,应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时,提名人应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719日上午9时。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为有效。

五、在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六、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各项候选人,可以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是其他选民。

七、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主席团各提名1人,如果没有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新的候选人,或者提名人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时,则进行等额选举。

八、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实行差额选举。

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应选名额6人,正式候选人7人,差额1人;委员的应选名额33人,正式候选人37人,差额4人。副市长的应选名额6人,正式候选人7人,差额1人。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主席团根据候选人预选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大会统一计票。预选的具体办法,由主席团决定。

九、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十、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一、各项选举的选票共四张,分别为: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票;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票;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票;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票。

十二、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三、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

十四、每一选票上的每一项选举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该项选举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该张选票的该项选举为废票。如果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辨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弃权处理。

十五、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如果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如果候选人的得票数未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时,是否另提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由主席团决定。

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选举,如果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主席团决定。

十六、选举工作由主席团主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十七、选举会场共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十八、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票数,经监票人核对无误后,由总监票人将清点票数结果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九、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二十、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主席团决定。

二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附:

 

大会选举注意事项

 

一、进入选举会场

1、全体代表必须佩戴出席证,提前进入选举会场,大会正式选举开始后,任何人员不准入内。

2、代表进入会场时,按规定的座号就座。

3、代表进入会场后,要保持安静,一般不得离开座位走动。

4、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凭选举工作证进入会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二、填写选票

(一)填写选票时,请用大会秘书处统一发给的选举用笔。

(二)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选票。

1、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2、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3、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

4、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

5、如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辩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的弃权处理。

三、投票

1、投票时,按投票路线,依次投票。

2、投票过程中,应将选票垂直投入票箱。

3、投票结束后,各位代表仍回原来的座位就座。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

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共7名)

 

201711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监票人(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芳(女)  张本强          娟(女)              玲(女) 

 

二、总监票人(1名):

胡春雷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17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17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日期为201718日上午12时。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代表议案的决议

 

201711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议案》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和办理代表议案的有关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附件:《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议案》

 

 

 

 

 

 

 

 

附件:

 

 

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议案

 

提议案人:吴自强          刘海军                吴雄文   

吴建荣    陈志明    张献华     

 

一、案由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把绿色确立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把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咸宁最大的潜力是绿色、最好的财富是绿色、最硬的品牌也是绿色。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大事来抓,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绿色发展理念上干实事、在绿色汇聚上抓机遇、在绿色资源上做文章、在绿色产业上下功夫,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作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咸宁充满青春与活力,充满激情与梦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和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期,在建设中国中部“绿心”,打造国际生态城市目标的引领下,咸宁务必要加快改革创新,加速绿色崛起。

咸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相比,与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目标任务相比,仍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的环境压力大。从发展形势看,“十三五”时期还将是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的重要阶段,带来的污染排放压力仍将处于高位水平。新老问题、新旧压力叠加,应对难度及风险明显加大。二是转方式、经济转型与结构优化任务艰巨。当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发展路径瓶颈显现,“十三五”时期产业、能源等结构调整阵痛短期仍将持续,化解落后产能仍将是主要任务,环境保护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仍将处于战略相持阶段。三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复杂性突出。虽然通过近两年努力,我市空气质量恶化趋势得到一定遏制,但传统煤烟型污染和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新老问题并存,水和土壤污染治理任务艰巨,生产性污染和生活消费性污染叠加,历史积压的环境问题、难题、风险正突出显现,单一治理模式难以实现彻底根治。四是环境质量加速改善的诉求强烈。随着环保宣传力度的加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环境风险的认知和防范意识越来越强,对环境风险容忍度越来越低,日益增长的环境公共服务需求与滞后的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

二、案据

“十三五”时期,我市把“创新驱动、绿色崛起”作为核心发展战略,是咸宁未来发展的潜力所在、希望所在、出路所在。咸宁建设中国中部“绿心”,打造国际生态城市,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基于咸宁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城市特质和未来走势、发展取向的总体考虑,是对发展规律的切实把握、对发展品质的高远追求、对人民群众期待的积极回应。

咸宁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优势。一是在自然条件上,咸宁具有独特的绿色生态资源优势。咸宁的自然地貌涵盖“山水林田湖”,山脉、丘陵、岗地、湖泊、河流,一样不缺;咸宁的森林、湿地等生态种类齐全、资源富集。拥有诸多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核心保护区。作为长江武汉段饮用水源涵养地、梁子湖集水区、幕阜山系河流发源地,全国和湖北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确定了咸宁市在湖北承担着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产品提供与土壤保持、洪水调蓄等多重生态功能。二是在经济条件上,咸宁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1%,跨入“千亿俱乐部”;咸宁已形成了以“温泉、桂香、竹翠、水秀、洞奇、民居”为特色的生态旅游业,旅游经济指标跨入全省第一方阵;各项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有序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初见成效;“中三角”枢纽地位初步形成。虽然咸宁还属于经济较落后的欠发达地区,但欠发达只说明开发不足或开发不够,绿色发展理念更有利于实现城市的科学开发。三是在社会条件上,扎实抓好生态体系建设。编制了《咸宁绿色崛起发展规划》、《咸宁市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咸宁市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规划》、《咸宁市绿色产业发展规划》、《咸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咸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等多个规划,并严格按照这些规划,扎实有序地建设完善生态体系,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依托生态优势,建设生态城市,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人文环境、生产环境、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是全体市民的共同愿望。

三、方案

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在行动,重在落实,必须靠扎扎实实的建设,必须以实实在在的项目作支撑,着眼于在35年内见到明显成效,应努力推进以下十一大工程:

(一)城市生态功能提升工程。加快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推进市生态体育公园、游泳馆、图书馆、档案馆、工人文化宫以及公共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交通微循环,促进城市交通畅通。保障城市供水、供气和供电等公共服务安全,实现垃圾污水处理、网络通讯等设施全覆盖。开展“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建设绿道、绿地、小公园和体育休闲公园设施,加快城市客厅、城市家具建设,推进低碳改造,彰显城市人文关怀。推进淦河流域和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点亮“两山一河”,对淦河两岸和潜山进行亮化、彩化和美化,在主城区勾勒出山水互动的美丽景观。

(二)蓝天碧水净土治理工程。实施“蓝天工程”。严格落实“气十条”,强化“三禁三治”,推动大气联防联控,着力改善大气质量,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5%以上、PM10浓度均值稳定在70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实施“碧水工程”。严格落实“水十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开展“三非三水”治理,全面启动乡镇污水治理工作,全市主要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跨界断面和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实施“净土工程”。严格落实“土十条”,编制《咸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和修复治理,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

(三)工矿废弃地开发利用试点工程。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推进工矿废弃地开发利用国家试点和增减挂钩省级试点工作。通过回填、植树播绿、建设矿山遗址公园、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措施,加强矿山采空区、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矿山复绿行动,“三道两旁”(即国道、省道、县道、江河湖旁、旅游风景区旁)500米或可视范围内严禁新建非煤矿山,依法关停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矿区。对金矿、钒矿、石材等采矿区进行修复治理,力争到2020年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率提高到97%。启动全市土壤监测工作,选择农业、工矿企业和生活垃圾污染场地,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

(四)碳汇林业建设工程。以通山碳汇交易市场为龙头,深入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引进专业机构开展碳汇测量评估。同时,进一步扩大碳汇造林规模,加强碳汇造林基地管理,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通过植树造林、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措施,完善“碳汇”体系,提高碳汇能力。

(五)生态屏障保护建设工程。实施幕阜山区生态修复与保护,将幕阜山区纳入扶贫开发国家级片区和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示范区,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植被恢复和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落实长江大保护职责,建设长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加大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和种质资源等方面的保护力度,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修复、重建与保护,招商引资建设大型野生动物园为主题的公园。探索将湿地纳入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管理,推行“自然湿地零净损失”理念,创建药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随阳山白颈长尾雉等一批自然保护区与湿地公园。

(六)生态示范乡村建设工程。科学编制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实现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村庄达到80%。探索制定乡村旅游示范村、示范农庄、示范农家标准和乡村旅游新型农家乐服务规范。“十三五”期间,每年推进10个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的创建,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乡镇、村创建为省级、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积极推进省森林城镇、省绿色示范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七)绿色出行系统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城区绿道主干网,将城市内外圈紧密结合,把咸宁打造成一个大型主题“骑行公园”,积极申办区域性、国家级甚至国际性的自行车运动会项目。扩大咸宁公共自行车站点辐射范围,融合旅游导航、途中休憩、食品补给、咸宁特产展示(销售)、垃圾分类回收、自行车租借等功能,在公园景区和环湖绿道增设具有咸宁特色的新型公共自行车服务驿站,为市民提供一个低碳出行、休闲游憩、畅享浪漫生活的绿色空间。

(八)绿色环保产业基地建设工程。大力实施传统产业提升、绿色新产业培育战略,重点发展智能机电、互联网+、现代制造、电子信息和生命健康等绿色新产业,打造光谷南科技城、津晶城科技园,咸宁高新区成功晋级国家级高新区,形成绿色新产业体系。同时,支持咸宁电商产业园、绿购网、世界茶商网、天助网、三国鼎盛、家装e站等企业加快发展,推进微店网、快印客、壹网时代、梦味乡愁等一批电商企业落户。加快物流园建设,重点推进高新区公铁物流园、鄂南现代物流园等项目。

(九)生态农业基地建设工程。重点抓好150万亩楠竹、60万亩高产油茶、50万亩生态茶园、10万亩道地中药材、100万亩蔬菜、50万亩精养鱼池等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重点支持羊楼洞茶业、黄袍山油茶、精华纺织、巨宁竹业等行业龙头发展,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发挥赤壁绿色生态产业展览交易基地品牌效应,把青砖茶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

(十)生态旅游品牌带动工程。继续实施旅游跨越战略,丰富旅游产品,完善产业链条,提升服务质量,建设国家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推动国家、省级旅游休闲区和3A4A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力争三国赤壁古战场创5A景区取得成功,加快九宫山风景名胜区、潜山国家森林公园5A景区创建工作。以大项目为支撑,加快推动两山一河、潜山“三台八景”、通城黄龙山生态旅游、咸宁际华国际旅游目的地、崇阳水镇文化影视城、通城药姑山药膳小镇等项目建设。以“九养咸宁”为核心,精心推出“香城泉都欢乐行”等系列主题旅游活动,增强我市旅游品牌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十一)市民生态文明意识培育工程。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弘扬正确的价值理念和消费观念,不断提高市民环境意识,推进绿色消费革命。积极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认可的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辅导报告、网络培训等,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在市内媒体增设生态文明方面的广播电视栏目和节目。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植树节等主题宣传,积极参与和承办国内外生态文明理论研讨、展览展示等活动。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推广城区低碳出行等品牌环保公益行动,构建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引导公众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719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忠柳

 

大会主席团:

受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我就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的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会议,市人大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和关系民生的重要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准备,积极提出议案。到18日上午12时本次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0件。其中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2件;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13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6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6件;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11件;民族宗教旅游方面的2件。

本次大会没有代表提出质询案。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的安排,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联名提出的40件议案进行了审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一是将吴自强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022号《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议案》,确定为本次会议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议程,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二是其余39件议事原案,有的是不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有的是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机关组织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外,本次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2件,连同议案转为建议的39件,共计121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本次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整理分类后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是市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途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机关和组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有关规定,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处理和办理落实,努力提高办理落实率和满意度。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以上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附:1.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议程提交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目录

2.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目录

 

 

 

 

 

 

 

附件1

 

 

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议程

提交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目录

 

1件)

 

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1

吴自强10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议案(022号)

 

 

 

 

 

 

 

 

 

 

附件2

 

 

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目录

 

39件)

 

一、内务司法工作方面2

1、张迎霞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提高村副职干部待遇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议案(020号)

2、黄国良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建立社区托老所的议案(021号)

二、财政经济方面13

1、谢华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将随羊公路纳入幕阜山旅游公路网构建幕阜山绿色产业带的议案(001号)

2、但华南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议案(002号)

3、王佳兴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化资源整合与共享的议案(009号)

4、周志专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建设武赤一级公路江夏区段的议案(012号)

5、陈龙官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申报武汉新港嘉鱼港综合保税区的议案(013号)

6、江建斌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申报省级工业园的议案(017号)

7、刘海军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推进常岳九铁路建设并过境通城的议案(026号)

8、邱平戈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建设杭瑞高速至幕阜山旅游公路快速通道的议案(027号)

9、胡翔宇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支持通城县新建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的议案(028号)

10、蔡年春等14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要求实施慈口至山口大桥的议案(031号)

11、徐立安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快燕厦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议案(035号)

12、赵效斌等015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推动常岳九铁路尽快开工建设的议案(038号)

13、廖拥军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提请尽快实施赤通城市燃气工程的议案(040号)

三、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5

1、吴纯武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陆水湖流域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申报组织领导的议案(004号)

2、陈志明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建立陆水源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议案(029号)

3、焦德胜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将通山县大路乡、闯王镇列入幕阜山生态产业带的议案(032号)

4、孙成兵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对崇阳县“九河九港”800里水域整治工程给予支持的议案(037号)

5、刘素兵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将崇阳县调整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议案(039号)

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6

1、舒琴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议案(003号)

2、方治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突出特色文化打造“文化咸宁”的议案(005号)

3、王汉明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成立第三方处理机构,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议案(018号)

4、周丽萍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提升教师地位,让教师成为中国最令人羡慕的职业的议案(024号)

5、陈志明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扶持通城中药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议案(025号)

6、郑晓军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市级名校、重点医院和名师、名医与通山农村学校医院结对帮扶交流培养的议案(034号)

五、农业与农村方面11

1、洪涛林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做好全市湖泊拆围后保护和发展的议案(006号)

2、吴建平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汀泗河综合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议案(007号)

3、邓晓金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成立农业产业合作发展基金的议案(010号)

4、鲁传连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两湖拆围后建立生态湖泊长效管理机制的议案(011号)

5、张德胜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建设湖北省蔬菜交易大市场的议案(014号)

6、刘海洲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嘉鱼县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的议案(015号)

7、宗克飞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嘉鱼县长江堤防升级的议案(016号)

8、郑普雄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整合涉农政策资源,支持农业产业扶贫的议案(019号)

9、刘斐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大化解村级债务力度的议案(023号)

10、徐良开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请求将富水湖环境综合整治和产业开发上升为市级战略的议案(033号)

11、夏有杰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通山县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议案(036号)

六、民族宗教旅游方面2

1、江辉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大对“万里茶道源头”、“世界茶业第一古镇——羊楼洞”保护与开发支持力度的议案(008号)

2、李雪梅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将闯王镇纳入九宫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整体规划的议案(030号)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设立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71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村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受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由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市五届人大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组成人员人选产生办法

 

20171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按各专门委员会逐一举手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7110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法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建平

副主任委员:毛秀(女)  刘子恒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朱晓明        汪曙东          颖(女)  郑厚勇      

                    闻慧琴(女)    敏(女)  黄大明

二、内务司法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晓武

副主任委员:田运雄        熊承鹄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方兆淼                  李新华        洪回德      

曹学勤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春明

副主任委员:刘国承        陈海莲(女)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光新                  张嘉萍(女)  钱金叶      

葛海一

四、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范伟才

副主任委员:乐建舜        游爱民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叶文华          (女)  陈佑先(女)          

舒朝晖 

五、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任委员:叶金才

副主任委员:王胜弘        周少川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阮仕词          (女)  杨忠柳        张一兵      

程功武 

六、农村委员会

        主任委员:漆胜保

副主任委员:徐仕新        刘红梅(女)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甘雅丽(女)            吴自强        彭育园      

舒有武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7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主席团49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丁小强           万春桥           马冬梅(女,回族)              

王汉桥           王远鹤           王炽松           王济民       

王继成           毛秀(女)    石玉华           田运雄      

乐建舜           刘子恒           刘太平           刘红梅(女)      

刘复兴             (满族)  闫英姿(女,回族)         

李文波           李逸章           杨良锋                   

                          吴安意(女)    何开文      

             汪凡非(女)    张方胜           陈海莲(女)    

  莺(女)    罗堂庆                        胡甲文      

胡毓军           徐仕新                        彭育园      

程良胜           程国剑           程学娟(女)    曾国平       

雷从新           雷菊芳(女)    熊亚平           熊征宇       

镇方松

 

二、秘书长

王汉桥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715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逸章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

一、依据《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拟由49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五届人大代表中的市委负责人和拟提名的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2、市五届人大代表中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拟提名为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部分候选人;

3、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明显成绩的各界代表人物,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人;

4、各代表团团长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

二、本次代表大会的秘书长,建议由王汉桥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7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丁小强        王远鹤                  王济民        王汉桥   

镇方松        李逸章        程学娟(女)            万春桥

 

 

召集人:丁小强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7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7人):

王汉桥        镇方松        程学娟(女)           李文波

           

第三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6人):

李逸章                  万春桥        熊亚平         莺(女)

石玉华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17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乐建舜        王义松        曹玉来        黄国华

徐仕新        白柏呈        熊承鹄        黎正刚        罗劲松

饶晓珊(女)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

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715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王汉桥

 

主席团:

现在,我就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和主席团部分成员担任。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式、闭幕式两次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部分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部分其他成员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主席团成员、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7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程学娟(女)

副主任委员:杨忠柳

      (按姓名笔画排列)

                  甘雅丽(女)  乐建舜        朱晓明        刘红梅(女)

                  刘国承                    (女)  张一兵

                  张晓武        陈佑先(女)    敏(女)  徐仕新

                  彭育园        程功武        舒朝晖        漆胜保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7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李逸章

副主任委员:李春明

      (按姓名笔画排列)

                  毛秀君(女)  方兆淼        田运雄        叶金才

                              超(女)  刘子恒        张嘉萍(女) 

                  陈海莲(女)  范伟才        胡建平        曹学勤

                  葛海一        舒有武        游爱民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

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715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逸章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一、鉴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尚未产生,为了做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计划、预算的审查工作,主任会议建议,设立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两个委员会。这两个委员会的职权行使仅限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结束后即行终止。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后的议案和计划预算审查工作,将由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承担。

二、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两个委员会组成人员,分别从市五届人大代表中提名组成。

两个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丁 小 强 同 志

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2017110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会议期间,各位代表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忠实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建言献策,展现了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体现了胸怀大局、忠于人民的责任担当。会议审议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等工作报告和决议,圆满完成了大会选举任务,实现了党的意图与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大会开得很成功、很圆满,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是一次团结民主、风清气正的大会,是一次凝心聚力、催人奋进的大会,必将对我市未来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咸宁市委和大会主席团,向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向与会的各位代表、各位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

这次大会选举我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是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和厚爱,我们将倍加珍惜组织与人民的重托,倍加珍惜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倍加珍惜历史赋予的广阔舞台,高举旗帜、务实重行,为咸宁的绿色崛起和全市人民的幸福美好生活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刚才,新当选的同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我们一定要牢记誓词,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履行法定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好务、履好责。

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和连续多年的严重旱涝灾害,全市上下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经济总量迈入“千亿俱乐部”,创新创业活力充分迸发,“香城泉都”城市品牌驰誉中外,生态环境综合指数居全省前列,精准扶贫脱贫取得显著成效,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加快形成,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五年来,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全体人大代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地方立法稳步开展、监督工作成效明显、代表工作积极推进、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开创了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这次换届,由于年龄原因或工作需要,部分同志不再担任新一届地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职务。这些同志在任期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突出贡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未来五年,既是咸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我们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期,更是我们适应新常态、培育新动能、拓展新空间、发展新经济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市第五次党代会和这次人代会,在“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发展思路,描绘了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提出了“一区两带三大四重五城”的工作抓手,确立了“一个全面建成,五个全面提升”的奋斗目标。这些思路举措、目标任务,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切合咸宁实际,体现了300万咸宁人民的殷切期盼。我们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在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中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第一,要坚定政治方向,以新使命推动新实践。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人大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立足新形势、新要求、新使命,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和捍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站位、政治定力和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坚决做到工作部署紧贴市委中心工作、重大决定体现市委意图、人事任免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保证人大工作始终与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

第二,要服务中心大局,以新举措开创新局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是人大的职责使命所在。发展不够是咸宁最大的实际,加快发展是咸宁的第一要务,经济建设是咸宁的中心工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促进和保障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抓住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着力推动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要立足咸宁实际,突出咸宁特色,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为咸宁发展保驾护航。要按照人代会确定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监督工作,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责。要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升级、城乡统筹、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汇聚群众智慧,不断提高建言献策水平,共同破解发展中的难题。要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上下共识,激发各方活力,努力形成同心同德干事业、群策群力谋发展的生动局面。

第三,要密切联系群众,以新作为回应新期盼。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和基石。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赋予的不仅是权力,更是责任。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人大反映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实现民愿的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听民声、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的工作机制,积极顺应群众期盼,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环境治理、教育医疗、平安建设等民生领域重点工作,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和督导调研等方式,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要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四,要加强自身建设,以新作风展现新风采。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从严加强自身建设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学习,不断提高能力素质和履职水平。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真正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各位代表要严格要求自己,立好标杆、做好表率,以良好的作风和优异的工作成绩,树立人大代表良好形象。

人大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也是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政治保证。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布局,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维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权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的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善于把党委的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意愿。“一府两院”要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带头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各项工作,确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各位代表、同志们!上下同欲者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和衷共济、开拓进取、务实重行,为打造“香城泉都”,建设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现在我宣布: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版权所有: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联系电话:0715-8126251 传真:0715-8126251
电子信箱:xnrdwz@sina.com 投稿信箱:xnrdwz@sina.com
维护制作:咸宁新闻网 鄂ICP备120143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