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小强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汉桥主持召开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
会议审议了《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城区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议案。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市城区餐饮夜市示范街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审议了《关于健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报告的实施办法(代拟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人大代表对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市委“三抓一优”工作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的通报(草案)》。
会议推定了宪法宣誓仪式主持人,决定6月28日至29日在温泉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逸章、程学娟、万春桥,秘书长王勇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