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城镇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根据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调研的方案(咸常办文〔2018〕9号)安排,5月22日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逸章带队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账户管理、制度建设、归集使用、增值收益及分配、风险防范、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及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等内容。
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专题调研座谈会在市人大605会议室召开。会上,市政府及其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市监察委,市房产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民银行等市直相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汇报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28日,调研组深入通山县,实地调研湖北玉龙机械有限公司、“文博园”房产开发楼盘,了解企业职工公积金缴纳及城镇居民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通山县人大、政府及公积金办事处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汇报。
30日,调研组深入赤壁市,实地调研长江委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湖北雍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赤壁市人大、政府及公积金办事处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汇报。
李逸章指出,近三年来,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面不断扩大,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更加规范,风险防范能力逐步提高,在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全市经济建设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在公积金管理体制、账户开设、征缴扩面、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保值增值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李逸章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做好公积金征缴扩面工作;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顶层设计,在制度、决策、管理、核算等四个方面做到全市上下统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做好传统窗口现场服务和网上办事的结合,确保服务优质、便捷、高效;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确保资金安全和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广大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供稿:市人大财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