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逸章,副主任镇方松、程学娟、肖彬、万春桥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等地和市直有关单位,开展《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执法检查。
在嘉鱼县,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对南嘉中学、茶庵社区、鑫金泰酒店等进行了走访,随机抽查了沿街商铺,详细了解各单位贯彻实施《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情况以及群众对“禁鞭”规定的知晓情况,查看商铺是否存在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并听取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禁鞭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要求,要提高认识,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对待和扎实开展禁鞭相关工作;要对照禁鞭条例,对禁鞭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以改进;要强化举措,推动执法检查取得成效,推进禁鞭在嘉鱼全面有效实施;要巩固禁鞭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在赤壁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集中检查了该市禁放范围及警示标识设置情况,随后分组到赤壁市公安局、安监局、赤马港办事处、蒲圻第三小学、碳素厂社区、永邦欧洲城物业等单位进行了走访,随机抽查了沿街商铺,详细了解各单位贯彻实施《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以及群众对“禁放”的知晓情况,查看商铺是否存在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并听取了赤壁市关于“禁放”工作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要求赤壁市要提高认识,按照《条例》规定坚定不移的推进“禁放”工作;要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强化举措,抓好源头管控,确保“禁放”工作取得长效;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让《条例》更加深入群众心中;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条例履职尽责,抓好执法检查工作,推进《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市民宗局、市工商联等单位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强调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责任,推动《条例》在我市更好地贯彻落实。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要本着“生态环境也是民生”的发展理念,推广文明观念,力促民风转变;工作措施要再强化,要拿出实实在在的具体办法,依法依规主动履职尽责;督导巡查要再严格,严格许可经营,提升源头管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联系要更密切,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提高执法工作效能。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工商、供销、环保、民政、旅游、文新广、卫计、商务等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汇报。强调下一步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市直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禁放”工作力度;要主动履职尽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突出“禁放”重点,堵住监管盲点,确保《条例》正确有效实施,力求将“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在通山县,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首先到通山县“禁放”工作指挥部,查看工作台账,拨打测试“禁放”举报电话,并现场抽查核实了举报登记信息。随后深入通羊镇政府、社区、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学校、酒店、门店等场所开展检查。通过实地察看,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居民、学生、干部等方式,了解《条例》实施情况。通山县政府汇报了通山县实施《条例》工作情况,县公安、安监、教育、工商、供销、城管、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作了汇报,市人大代表畅谈了对“禁鞭”工作的看法,参与执法检查的部分同志就《条例》实施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发表了意见。
检查组强调,要正视“禁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禁放”坚持到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禁放”合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查处落实到位,确保《条例》正确有效实施。
据悉,《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强化工作措施,“禁鞭”力度很大。赤壁市共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5起、违规燃放行为17起,查获烟花爆竹93件,立案处罚10起,罚款15人,警告17人,在媒体宣传曝光10次,有力震慑了违规燃放、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确保了《条例》在赤壁市落地落实。
嘉鱼县按禁鞭宣传方案要求,各单位禁鞭工作专班进村入户发放《嘉鱼县城区禁鞭致市民的一封信》、《嘉鱼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张贴《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做到全覆盖,不漏一栋楼和一户居民,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张贴通告6000余张、悬挂固定宣传横幅650条、安装禁鞭警告标牌2800个。组织专班对禁鞭区内所有经营业主逐户登门发放《禁鞭通告》、签订《禁鞭承诺书》,宣传政策法规,对经营烟花爆竹的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经营许可进行全面清理,工商局共变更删除烟花爆竹经营范围2137户,安监局依法取缔全部178家市场主体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按要求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了禁鞭区内行政许可“清零”任务。
《条例》实施半年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春节期间,咸宁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1.4%,较2017年春节期间的28.6%上升42.8%;PM10平均浓度66ug/m3,较2017年的124ug/m3 下降46.8% ;PM2.5平均浓度64ug/m3,较2017年的104ug/m3 下降38.5%。
(供稿:市人农村委、内司委、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