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汉桥率队对《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春桥出席执法检查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咸宁高新区、咸宁日报社等有关部门执法及履职情况汇报。
听取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市公安局、水木岚亭小区、碧桂园温泉酒店、三江森林温泉酒店、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高新区、金士达医疗有限公司等地进行检查。每到一处,王汉桥都详细询问群众对“禁放”规定的知晓情况,了解在“禁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王汉桥指出,要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宣传讲解条例,进一步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条例抓好宣传落实,进一步强化人大履职尽责,抓好执法检查工作。
王汉桥要求,要提高认识,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对待和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将听取汇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切实增强检查实效;要强化举措,推动执法检查取得成效,推进条例在我市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供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