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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报
http://xnrd.xianning.gov.cn  上传时间: 15-04-01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XianNingShi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48      5号(总号:129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3

关于咸宁市2014年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张善猛4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11

关于2013年市级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万春桥12

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陈礼高18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3年市级决算的审查报告 …………李春明33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35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37

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  39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油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48

关于全市油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王槐生50

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57

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曾国平58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

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68

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湖北省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

委托代建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69

关于提请将湖北省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

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 ……………………………………………………鲁恩旺70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73

关于对刘太宗等同志任免职议案的审查报告

  ……………………………………………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74

供职发言 ………………………………………………………………………………刘太宗76

供职发言 ………………………………………………………………………………郭冰生79

供职发言 ………………………………………………………………………………徐仕新81

任振鹤同志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83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89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

 

201482829

 

一、传达学习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书面);

二、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书面);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油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将湖北省咸宁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

十、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十一、其他。

 

 

 

 

关于咸宁市2014年上半年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828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善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2014年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上下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发展要求,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推进工业崛起,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向好,总体态势与全国、全省发展大局大体一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放缓但排位上升,在经济下行趋势中呈现复苏迹象。

(一)主要经济指标逆势进位。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409.87亿元,增长9.3%,增幅居全省第四位,比去年同期上升2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6%,增幅居全省第五位,比去年同期上升3位;工业用电量增长6.7%,增幅居全省第五位,比去年同期上升4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2.04亿元,增长12.8%,增幅居全省第八位,比去年同期上升6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42.76亿元,增长21.5%,增幅居全省第五位;外贸出口实现1.65亿美元,增长26.9%,增幅居全省第四位,比去年同期提升4位。

(二)三次产业趋于稳定。农业发展稳定。夏粮夏油喜获丰收。上半年我市夏粮夏油呈现面积、单产、总产三增的良好发展态势。百亿竹产业、茶产业、油茶产业顺利推进,赤壁市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上升为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工业发展稳定。上半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达759.64亿元,增长10.6%,工业用电量16.29亿千瓦小时,增长6.7%,全市37个大类行业有34个工业产值保持增长,20个行业增速超过15%。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7家,2000万元以上新签约工业项目144个、新开工135个、新投产118个。服务业发展稳定。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151.88亿元,增长9.3%,占GDP比重达37%。货物周转量增长16.9%,旅客周转量增长13.6%。旅游业快速增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726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91.4亿元,分别比同期增长19%19.3%

(三)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消费需求不断扩大。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8%,比去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环比提高0.6个百分点。城市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10.84亿元,增长13.1%,农村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1.2亿元,增长12.1%,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分别增长12.1%13%11.4%12.6%投资逐步回升。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2%,环比提高1.2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分别完成投资43亿元、280.9亿元、283.3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1%12.8%34.5%。民间投资态势良好。完成投资437亿元,占全市投资的71.9%,成为拉动我市投资增长的主力军。

(四)要素保障更加有力。着力缓解用工难。上半年,全市举办大中型招聘会19场次,提供岗位8.5万个,为企业输送人才2.95万人,其中春风行动期间举办招聘会14场次,正式签订就业合同2.29万人。着力缓解用地难。19个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情况进行调研,掌握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争取咸安区瑞仁生物产业园、湖北三三重工、咸宁温泉欢乐天地、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等12个项目用地指标115.1公顷。着力缓解资金难。上半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1.5%,环比提高9.1个百分点。各项贷款余额501.4亿元,同比增长20.5%,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7个百分点,增幅居市州第四位。6月底,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存比达到64.3%,同比提高14.4个百分点;余额贷存比57.8%,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

(五)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上半年,全市施工项目达1239个,比同期增长8.6%。省级19个重点项目,全年计划完成投资51.97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41.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9.3%,开工率100%,年度投资完成占比和开工率均居全省市州“第一位”。梓山湖贺胜新城今年计划直接投资50亿元,间接投资100亿元,道路、广场、商业街、还建房等工程全面启动;咸嘉新城十一横六纵城市道路全面铺开;卓达绿色建筑(新材料)咸嘉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年底前建成投产;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度假区总投资61亿元,今年已完成投资1.5亿元,游客接待中心等一批子项目先后开工建设;嘉鱼长江大桥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连接线咸宁西段高架开工建设。此外,总投资60亿元的奋达阳光养老城、总投资30亿元百翔电池、总投资20亿元的J10商务整车生产基地正在抓紧洽谈,有望今年开工建设。

(六)民生事业持续改善。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上半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52元,增长11.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08元,增长9.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18元,增长13.1%。就业形势良好。上半年,全市新增就业2.9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77%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的300—360/月调整到300—387/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原来1440—2300/年调整到1639—2974/年,惠及城乡低保对象12.5万户19.79万人。保障性住房加快建设,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房4866套,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3963套,实施棚户区改造8875户;新增发放廉租住房补贴732户,占目标任务的50.5%

全市经济运行向好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完成年度目标的难度不小。从主要经济指标进度完成情况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利用外资、居民收入等未完成进度,下半年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的局面不会改变,各种困难相互交织,完成年度目标的难度很大。二是工业支撑不够。上半年,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80.93亿元,增长11.1%,比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低10.1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增幅比去年同期放缓1.8个百分点。三是项目接续不力。随着南玻、赤壁电厂二期、武咸城际铁路、咸通高速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达效,大项目断档明显,目前除武深高速在建外,嘉鱼、赤壁长江大桥、金盛兰、赤壁林浆纸一体化等项目仍处于前期推进阶段,上半年新开工项目个数同比下降10.2%四是市场主体发育不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足千家,年产值过10亿元企业只有17家,总部在咸的上市企业仍然为零。五是要素保障水平不高。融资难问题突出,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尤为突出。“用地难”问题明显,通过对省、市级25个重点企业用地需求摸底,缺口近20000亩,加上新城建设、园区扩建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模过大,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例如咸嘉新城卓达新材料项目总投资75亿元,总用地需求3000亩,一期用地1000亩,目前能够满足用地不足100亩。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建议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的关键之年,对照全年目标任务,时间更加紧迫,工作更加繁重,任务更加艰巨。面对当前经济新常态的特征,必须凝神聚力,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切实把稳增长作为第一要务,以决战必胜的决心和勇气,全力打好下半年经济工作攻坚战。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稳增长为重点,促进经济较快增长。一是坚持年度目标不动摇。年度目标是我们向全市人民许下的庄严承诺,要时刻绷紧这根弦,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紧迫式、挤压式工作方式,制定好目标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严明责任、狠抓落实,最高限度的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全年经济总量迈入千亿元俱乐部。二是坚持政策落实不动摇。抢抓政策机遇,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4]35号),促进经济较快增长。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打破政策“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坚持经济运行调度不动摇。坚持一季一拉练、一季一调度,加强经济形势监测预测,加强全市投资、工业运行调度,狠抓重点工作和关键节点,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和重大增长点投产发力。

(二)加强“十三五”规划编制,为未来发展争取空间。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规划编制的落脚点在于我市有多少内容、多少项目在国家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中得以体现。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的前期研究工作。一是加强课题研究。围绕确定的48项重点课题清单,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体现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突出改革创新精神和问题导向,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二是加强思路研究。准确研判“十三五”国际发展大势,充分认识我市“十三五”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加强规划思路研究。着眼长远,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战略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强化战略举措。三是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加强纵向衔接,抢抓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等国家发展战略机遇,认真谋划,积极争取长江中游城市群先行先试示范区、咸宁核电等内容和项目进入国家、省规划思路内容,为明年进入规划《纲要》打基础。

(三)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大力推进工业崛起。要切实抓好“一工程三计划”的落实,加大力度,整合政策,分类指导,全力实施“大园区、大产业、大企业”工程,加快推进咸安机电、嘉鱼管材、赤壁应急安全等传统产业提升计划;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培育计划;通城陶瓷产业、崇阳绿色钒产业、通山石材产业等资源性产业开发计划,确保全年新增规上企业100家。二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建设旅游经济强市,大力推进旅游综合体、旅游标准化和旅游项目建设,着力提高旅游业占第三产业的比重。大力发展电子信息、金融、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促进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力争全年服务业增加值达310亿元以上。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抓好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建设,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入园创业。保持竹、茶、油茶三个百亿元产业良好发展态势,力争今年在创建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方面取得突破。扎实抓好秋冬农业生产,确保全年粮食丰收。

(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挥投资关键作用。瞄准“微刺激”稳增长政策措施,既要通过抓好项目的谋划、储备、争取、推进,把咸宁应得的份额拿回来,又要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作用,壮大投资总量、优化投资结构,夯实发展底盘,厚积发展潜能。一是加强项目谋划。坚持“市县共建、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经费共担”的原则,加快2万亿项目库建设。抢抓国家促进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等重大战略机遇,超前谋划一批支撑作用大、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与国家、省有关部门衔接并落实。继续做好岳咸九铁路、咸宜吉铁路、洪崇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接续能力。二是加快项目建设。抓好省级22个重点项目建设,有效解决好项目建设中的审批办证、征地拆迁、融资用工、环境维护等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抓好市级247个亿元以上重点调度项目建设工作。三是撬动民间投资。今年国务院、我省相继推出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全国80项,我市有2项,全省确定95项,我市有5项。全市初步确定了100项鼓励社会资本及民间资本参与的项目清单,分两批推进。下半年重点抓好首批50个项目的开工建设。

(五)合理有效配置资源,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坚持规划引领、产业支撑,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一是推进城市创建。围绕打造“香城泉都”,努力提升城市品质,建设秀美、浪漫、和谐的魅力城市。进一步加快“六城三区”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双拥模范城市等“多城同创”,继续办好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二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切实抓好《咸宁全域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的实施,走以产业化带动城镇化的路子。进一步抓好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促进农民向城镇转移。加强与《全省城镇化发展规划》衔接,力争咸宁更多内容进入省规划。三是加快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加大政策的争取与扶持力度,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和部署,确保今年完成60个村整村推进任务,实现片区减贫6万人。

(六)激发发展活力,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坚持以改革促开放,向改革要动力。一是大力推进改革。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出和落实更多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项目。大力推进市域金融工程,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挥TMT创投基金和新兴产业创投基金作用,把咸宁建成人才特区、创新发展特区。二是坚持扩大开放。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开放的主攻方向,完善招商机制,创新招商方式,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千方百计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上下游产业发展,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多边贸易,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三是抓好环境优化。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收费事项和标准,对清单以外的收费事项一律取消。认真落实好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七)促进全民共享发展成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稳定就业。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困难企业和转产转型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实施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计划,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确保完成全年新增就业4万人。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完成省定任务。三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按照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学校、医院、社区、文化等社会民生项目建设。四是全力办好“10件实事”。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盘点、找准差距,督促落实相应整改措施,全力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确保各类民生项目特别是年初确定的“10件实事”圆满完成。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48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陈礼高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市级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批准《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和

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4828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万春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13年市级政府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努力克服宏观经济明显下行、税源增量明显减少、收支矛盾明显上升的压力,收、支、管、监四管齐下,预算执行结局较好。

(一)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

?1收入决算。市级公共财政收入329,623万元,为预算(调整后的预算,下同)的94.9%,增长7.4%。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收入171,061万元,为预算的107.6%,超收12,061万元,增长30.2%;上级补助收入120,374万元,为预算的93.3%,减收8,66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减收17,974万元),下降9.6%;下级上解收入7,961万元,为预算的116%,增长7.7%;调入资金7,100万元,为预算的23%,减少21,218万元(主要是政法系统外来案源收入减少);地方政府性债券收入21,504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1.4%;上年结转收入1,623万元。

2支出决算。市级公共财政支出327,559万元,为预算的94.3%,增长6.7%。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支出267,003万元,为预算的90.5%(剔除上级专款及外来案源收入减少因素,为预算的101.6 %,实际增长14.2 %),增长3.4%;结算上解及补助下级支出46,510万元,为预算的105.7%,增长27.8%;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拨付代理咸安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046万元;市级地方政府债券还本4,000万元。

在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44,580万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11%;科学技术支出5,454万元,为预算的98.2%,增长13.5%;文化和传媒支出4,966万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3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73万元,为预算的92.4%,增长7.3%;医疗卫生支出15,103万元,为预算的110.4%,增长28.1%;农林水支出14,546万元,为预算的93.3%,增长13.9%;交通运输支出31,615万元,为预算的100.5%,增长40.7%。全年增支部分主要用于保障重点部位运转、提高干部职工待遇、支持各项事业发展,其中新增基本支出和民生支出3,673万元,支持重点项目支出7,701万元。

另外,市级预备费预算4,000万元,拨付抗旱救灾300万元,结余3,700万元,用于平衡当年市级财政预算。

3平衡情况。全年财政收支相抵,结余2,064万元(为结转下年专项支出)。

(二)市级其他预算收支决算

––––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183,216万元,为预算的144.7%,增长68.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64,677万元,为预算的143.2%,增长66.7 %。支出182,954万元,为预算的144.5%,增长68.1%。其中:城乡社会事务支出176,238万元,为预算的144.9%,增长68.5%。全年收支相抵,结余26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45,132万元,为预算的125%,增长31.2%;支出28,572万元,为预算的103.5%,增长29.2%。当年结余16,560万元(累计结余76,88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736万元,为预算的103.8%;支出736万元,为预算的103.8%

(三)预算执行情况回顾

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较为圆满:一是收入增幅名列前茅。市级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位居全省市州第三。二是支出结构继续改善。民生类支出增幅高出总体增幅水平2个百分点,“三公”经费压缩率12.7%三是排忧解难及时给力。累计筹措资金74.3亿元支持存贷互动、融资平台运行、“三院”(学院、职院、医院)化债、“工业崛起”、“旅游跨越”、“五城同创”、“金融工程”、“新城”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四是争取支持成效喜人。在国家年度转移支付总量明显减少的情况下,市级财政获得的市州保障与发展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份额在全省仅次于武汉、荆州。

与此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年初预算的预见性不足。对重大政策、非税收入(境外案源)、债券收入的变动研判不准,收支决算超过年初预算幅度较大。二是项目执行的均衡性不足。因上级专款下达时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导致年末资金拨付、跨年结转规模较大。三是支出管理的规范性不足。部分预算单位存在现金支付额度较大、往来资金事前未经审核、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四是收入增长的持续性不足。税收收入执行结果与年初预算基本相符,但非税增长过快,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对此,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研究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

收入情况:全市公共预算收入427,637万元,占年预算的62.9%,增长21.5%。其中,地方税收261,351万元,占年预算的53.3%,增长14.6%;非税收入166,286万元,占年预算的87.5%,增长34.3%

支出情况:全市公共预算支出853,467万元,占年预算(含上半年专项资金,下同)的48.3%,增长26.2%。其中:教育支出143,176万元,占年预算的48.6%,增长3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51万元,占年预算的55.3%,增长17.8%;医疗卫生支出91,269万元,占年预算的56.9%,增长16.8%;农林水事务支出122,653万元,占年预算的44.3%,增长15.1%;住房保障支出28,897万元,占年预算的45.1%,增长22.3%

(二)市级财政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

收入情况:市级公共预算收入123,47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2.7%,增长19.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83,11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7.4%,增长14.7%;非税收入40,35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7.5%,增长29.2%

支出情况:市级公共预算支出132,30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3.5%,增长81.5%。增幅较大的主因是上级以提前告知的方式,加快了补助收入拨付进度,涉及的支出51,300万元,占市级支出的38.8%,增长182%。此外,市级财政也加大了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

增幅较大的项目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49万元,增长76.6%;公共安全20,255万元,增长88.4%;教育支出17,016万元,增长98.4%;科技支出1,770万元,增长82.5%;文化与传媒支出1,794万元,增长126.5%;节能环保支出3,037万元,增长163.4%;农林水支出4,917万元,增长112.9%;交通运输支出16,932万元(含省拨专项资金11,200万元),增长148.1%;住房保障支出8,564万元,增长54%。

––––其他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62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9.1%,增长40%(其中土地有偿使用收入80,199万元,增长41.8%);支出66,72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6.5%,增长33.3%(其中城乡社区事务66,203万元,增长33.9%)。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7,49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7.9%,与上年持平;支出15,13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3.9%,下降8.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完成46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2 %,增长15.6 %

(三)上半年市级预算执行特点

收入过半较为理想。市级公共预算收入快于时间进度12.7个百分点。支出控制成效明显。核减项目及经费追加14,909万元,核减率4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压缩率33.5%;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节约资金8,900万元,节支率9.6%监督检查全面跟进。组成 9个工作专班,对市直单位开展“五管一治”专项检查,到目前为止,单位自查已全面完成,专班检查达到142户。服务效能继续提升。完成12个课题研究,梳理规范7个业务流程,办理涉财回复件640余件,其中预算处理事项304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6件,办复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同时也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税收增幅放缓明显。地方税收增幅仅14.6%,收入增长主要靠的是非税拉动。二是支出进度总体偏慢。市级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比去年同期有所加快,但教育、城乡社区事务、交通运输分别掉序时进度12.226.715.4个百分点。三是财经监管有待加强。部分政府投资工程没有履行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程序,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租赁收入没有纳入财政管理。

三、全面完成预算任务的若干措施

在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结构性减税政策频出的情况下,下半年预期增收的潜力和空间十分有限。加之津补贴提标、绩效工资调整、改革性补贴、地方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增支因素较多,减收增支因素高达3.6亿元,年度收支压力空前。为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方位挖掘收入潜力。抓好重点行业、企业和总部经济、总分机构税收的协调入库,加大工业园区、融资平台税收征管力度,多渠道拓展税源;严格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加大外来案源收入调控力度,增加可用财力;强化、优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大对重点产业培育支持力度,着力形成财源产出梯队;密切关注资金整合、竞争性分配政策导向,抢抓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区域发展战略机遇,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二)有重点保障资金需求。集中财力,确保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改革性补贴等政策性增资需求;加大投入,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国家级大学生就业孵化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确保“三农”、教育、科技、社保、医疗卫生等民生性支出需求;落实资金,确保新城项目、“多城同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及市区监控体系等市委、市政府战略性决策需求;科学调度,用好财政存量、间歇和调度资金,配合做好融资发债,保障周转性服务需求。

(三)下大力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五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严格预算审批程序,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做好“五管一治”检查、复查和评估工作,用好检查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财政监管,规范预算单位工资津补贴、资金、资产、账户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改革等管控措施;强化审计专门监督、财政日常监督、干部评价监督的作用,构建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的机制。

(四)多领域推进财税改革。推进财政投资创新,尽快组建财政投资基金公司,落实产业基金委托管理办法,完善存贷互动机制,支持资本市场建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下决心推进会计事务代理、会计人员委派制度,全面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加强政府债务状况监测和风险防控;认真落实“营改增”政策,实现减税负、促发展、调结构的功能;抓住2015年预算编制契机,试编政府债务和投融资预算,扩大专项预算的编制范围,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试点,落实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编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4828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陈礼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审计机关应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5月份开始,对201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税收征管情况、12个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规范预算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中心,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更好发挥预算执行审计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作用。同时还派出审计组对公立医院收费政策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134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工程决算审计以及市开发区、市城投公司、咸嘉临港新城、旅游新城实施的67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全程跟踪审计。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收支情况

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总收入329,623万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收入171,0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037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71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9,8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784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7,961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1,504万元,上年结余1623万元,调入资金7100万元。

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总支出327,559万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支出2670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553万元(其中:体制上解2527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0,957万元, 债券还本支出4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拨付代理咸安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046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专项支出)2,06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3年,咸宁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83216万元,比上年增长68.5%;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82954万元,比上年增长67.9%。收支相抵后,2013年底结余26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鄂南强市建设目标,大力实施科学理财系统工程,强化收入征管,突出支出重点,狠抓财政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任务。

一是预算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2013年,市本级在全省市州本级率先编报四本预算(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得到省人大的充分肯定。2014年在完善“四类”预算的基础上,试编政府债务预算,单编国土、城建、教育专项预算,形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市直预算编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是财政收入实现逆势增长。积极应对宏观经济趋缓、减收因素频出的严峻挑战,财政收入实现逆势高位增长。全市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71亿元,增长28.1%,排全省市州第5位。其中市本级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1亿元,增长30.2%;市本级完成税收12.26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1.7%,超考核目标1.7个百分点。全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公共预算收入、地方税收全部实现三年翻一番。

三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2013年市本级民生支出17.5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比重65.6%,平均增长16.2%,高出公共预算支出总水平2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投入4.46亿元,增长11%;科技文化投入1.04亿元,增长17.6%;社保和就业投入1.38亿元,增长7.3%,医疗卫生投入1.18亿元,增长28.1%。基本保障水平继续增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工资性支出3.98万元,增长13%,部门经费支出4.5亿元,增长22%,个人社保部分、离退休人员待遇等均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民生需求继续改善,拨付各类改善城区办学条件资金2213.85万元,解决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资金1300万元,政府十件实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得到落实。本级财政持续支持全市“五大战略”的实施,其中:落实“工业崛起”资金6.84亿元、落实“旅游跨越”资金1.63亿元、安排“人才保障”资金500万元,落实“五城同创”方面资金5319万元,“质量兴市”资金856万元,“金融工程”资金270万元。

四是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力度加大。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市财政局先后出台了预算执行管理、资金运行管理、资金安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转效能,出台了《市财政局工作规则》、《市财政局政务督查督办暂行办法》《咸宁市财政局内部控制与管理制度基本规范》和《咸宁市财政局机关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完善了财务业务流程,巩固了内部控制制度。

但是,审计也发现市财政在预算编制、收入真实性、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管理方面

1、年初预留待分配支出预算过大,金额23968万元

为便于实际执行过程中加强审核、灵活调控,2013年初,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267003万元中,预留待分配支出预算指标23968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1968万元,不可预见费2000万元)

2、多编公共财政预算4891万元

为满足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考核需要,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大相关支出预算投入的要求,2013年市财政专项经费预算28405万元。经审计,该专项经费除市财政通过市领导二次审批后分配给市直预算单位、各县市区15477.6万元和结转2014年开支的8116万元外,余下的专项经费预算指标4891万元全部用于平衡了当年公共财政预算。

3、超预算支出15157万元

一是由于非税收入超计划完成任务,2013年,市财政拨付非税项目经费41614万元,超预算8394万元,其中:公检法部门罚没收入超收5250万元、人防办超收400万元、房产局超收1600万元、环卫局超收745万元;

二是由于年初低估政府债务支出,2013年市财政政府债务支出预算数为5000万元,实际支出7162万元,超预算支出2162万元;

三是由于年初预算预计不准等原因,2013年,市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出预算21968万元,实际支出26569万元,超预算支出4601万元。

4、年末财政预算指标结转过大,列支转暂存25231万元

由于上级年终下达的各项补助、本级项目经费结转下年使用、地方政府债券应拨未拨等原因,2013年末,市财政公共预算指标结存25231万元,年终全部列支出转入暂存款。

(二)收入真实性方面

1、应缴未缴金库收入19608.93万元

为避免缴入金库的非税收入规模过大导致税收占比降低,影响财政收支结构,2013年非税收入19608.93万元未缴入金库,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898.79万元、罚没收入756.74万元、专项收入548.51万元、国有资本有偿使用收入2070.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334.11万元。

2、收入退库3279.97万元

201312月,市财政为了考虑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的关系将已入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279.97万元退库返回到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中。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资金调度不够规范

2013年,市财政违反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将库款资金调入财政专户中。截止2013年底,市财政向市直11家银行的财政专户调度资金净余额共计21.86亿元,2013年当年从国库调入财政专户资金8.4亿元。例如,2013年,市财政局开设在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年初余额为1000万元,当年借方发生额为10034.21万元(借方发生额全部为从金库调入资金),当年贷方无发生额,年末余额为11034.21万元。

2、国库资金出借金额较大,逾期未收回1882.2万元

截至2013年底,市财政从非税汇缴户出借给市直单位及相关企业资金的余额共计24002.83万元,其中逾期未收回资金1882.2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专户资金 1477万元,预算外专户资金405.2万元;按借款时间分:2011年以前405.2万元、20121477万元;按用途分:出借资金全部用于企业周转及建设。

3、滞拨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34677.63万元

截至2013年底,市财政局滞拨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共计34677.63万元。其中:按年度划分:201323696.6万元;20125050.37万元;2011年及以前年度连续多年结转金额为5930.66万元。按滞拨原因归类划分:因特定条件改变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形成的滞拨金额为510万元;因项目单位请款不及时形成的滞拨金额为9325.9万元;因项目单位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形成的滞拨金额为636.75万元;因项目未能如期完成形成的滞拨金额为74万元;因项目需跨年度执行形成的滞拨金额为5725.34万元;因项目执行完的净结余形成的滞拨金额为3406.46万元;因项目指标来文较晚导致项目当年无法执行形成的滞拨金额为12414万元;因其他原因形成的滞拨金额为2585.18万元。

(四)其它方面的问题

1、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由于对缴入财政资金往来专户的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导致部分市直预算单位将违规收费收入、非税收入等缴入财政资金往来专户。其中:

一是201318家市直预算单位共向12家国有及私营企业收取资料费、宣传费、工作经费等共计399.5万元,这部分资金缴入市财政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财政专户后拨付给相关单位使用;

二是2013年市直部分预算单位将行政性收费、国有资产出租等非税收入1680.02万元缴入往来资金财政专户后再缴入非税收入专户。其中:县市征地相关规费收入496.7万元、采矿权价款507.57万元、耕地开垦费255.75万元、渔业资源保护费20万元、捐赠收入400万元;

三是从财政往来资金专户中直接列收列支部分单位应缴非税专户收入58.7万元,通过预算上指标后拨付相关单位使用。其中:国有资产出租收入49万元、招投标服务收费共计9.7万元。

2、预算单位国库授权支付现金结算金额过大

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原始数据反映,2013年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授权支付业务时,使用现金支票结算金额过大。经统计,1千元以上现金支票6450笔,共计17157.82万元,单笔最大金额达到104.59万元。其中:1千至1万元的2104笔,金额1018.97万元;1万元至5万元的3538笔,金额8753.05万元;5万元至10万元的568笔,金额3385.78万元;10万元至50万元的236笔,金额3729.69万元;50万元以上4笔,金额270.33万元。如201312月市社会福利院工程材料费支出60万元;20133月市西凉湖管理局支付2010年至2012年绩效工资104.59万元。

三、税收政策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

(一)税收及基金收入未缴金库9972.18万元。一是因为税收收入任务已完成,为避免抬高收入基数,2013年末,市地税局税收待解收入余额8066.42万元未缴入金库;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及社保基金收入未缴金库1905.7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及专项收入546.94万元、社保基金收入1358.82万元。

(二)欠征各项税款409.68万元。2013年末市地税局共欠征各项税款409.68万元,其中:市地税局温泉分局欠征33.95万元、开发区分局欠征375.73万元。

(三)税收稽查决定未执行到位。经抽查税收稽查档案发现,2013年,市地税局对湖北佳辰投资有限公司、咸宁市金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咸宁市新瑞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房地产公司下达税收稽查决定,应补缴各项税款及规费共计3741.23万元,已入库2364.4万元,欠缴1376.83万元;应缴纳滞纳金及罚款755.3万元,已缴4.92万元,欠缴750.38万元。

(四)未按规定加收税收滞纳金和罚款26.54万元。经审计抽查发现,市地税局20121113对咸宁越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税务稽查决定书,而处理处罚执行时间为201395,未按规定加收被执行人逾期291天税款滞纳金3.13万元和逾期275天执行稽查决定罚款23.41万元。

四、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的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文件规定,以建立更加统一完善的市级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促进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12个市直部门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各相关部门、单位重视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审批程序较为完备,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上年结余和可以预见的专项经费790.18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审计发现有5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其中:市发改委、市农业局上年结余348.9万元未编入当年年初预算;市人社局、安监局、林业局未将可以预见的专项经费441.28万元编入年初预算。

(二)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及调剂到其它项目支出等549.43万元。审计发现有6个部门、单位项目经费的使用未做到“专款专用”,公用开支和项目开支未作严格区分,实行“捆绑”使用。其中:市林业局将森林植被恢复费、竹产业发展、潜山林场等项目经费用于弥补局机关经费支出131.21万元、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48.65万元;市人社局在公共就业资金中列支其它项目支出3.72万元、挤占项目经费78.21万元弥补局机关经费支出;市城管执法局挤占项目经费弥补局机关经费超支77.8万元;市水务局改变项目资金用途,弥补局机关经费支出63.12万元,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将堤防维护费10万元拨付外单位用于视察经费;市交通局挤占项目经费弥补局机关经费支出136.72万元。

(三)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非税收入及其它收入未缴财政70.52万元。审计发现有2个部门、单位出于规避财政对非税收入实行30%调控以及为了避免本单位账面反映的招待费支出数过大等原因,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将房屋租金收入不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其中:市人社局将 “我的港湾”商务酒店进餐招待等费用直接冲抵该酒店应缴纳的房屋租金收入60.52万元;市农业局办公楼租金收入10万元作为单位其它收入入账后列支,未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四)部分单位仍然存在违规收费,涉及金额117万元。审计发现有3个部门、单位存在收取项目前期费用、自立名目收费以及从下属单位集中收入等问题。其中:市水务局分别向通城、崇阳、赤壁三县市水务局收取陆水干流治理工程项目前期申报费用75.50万元;市农业局向县市农业局等单位收取培训资料费、设备款、试验费等21.5万元;市发改委向相关单位收取项目前期20万元。

(五)未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政策外发放补助、加班工资、奖励等85.9万元。审计的12个部门、单位中,有4个部门、单位执行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不严格。其中:市房管局发放外勤补助、节日补助、工会福利等13.61万元;市水务局发放下乡补助、差旅补助19.51万元;市农业局及下属单位植保站发放过节费、考勤奖、加班费、取暖费、降温费、高温津贴等各种补助42.39万元;市安监局发放干部职工值班补助10.39万元。

(六)支出控制不严,扩大开支范围及报销票据不规范237.9万元。审计发现有7个部门、单位存在以中百超市、武商购物中心等发票报销礼品、办公用品以及用白条、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的问题。其中:市城管局为外单位报销费用及支付赞助款11.42万元;市发改委以购物中心和百货发票报销会议用品、办公用品等开支1.87万元;市广电局白条列支交通费用、补助及进餐费11万元;市温泉中学以不合规发票、白条、自制收据报销费用190.95万元;市交通局支付外单位慰问、捐赠、协调款11.8万元;市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处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应由本单位职工集资入股的林业基地承担的技术指导人员工资和劳务费用4.4万元;市安监局以不合规发票及假发票报销招待费6.49万元。

(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总体上较上年有明显减少,但局部仍有不足。结合今年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我们对12个部门、单位对201220143月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简称“四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2013年“四费”支出较上年有较大幅度降低。其中:招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13.64万元,下降23.49% 车辆运行费剔除购车因素,实际支出较上年减少83.38万元,下降19% 2013年出国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3.1万元,下降30.34%2013年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3.06万元,下降12.08%。但审计也发现还存在“四费”支出会计核算不够真实以及少数部门、单位“四费”支出仍然出现增长等问题。其中:

一是未按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四费”,隐瞒“四费”支出186.95万元。审计发现有5个部门、单位将“四费”支出放在其它支出、项目支出等科目进行核算,共计186.95万元,占该6个部门、单位“四费”总支出的23%,导致“四费”支出反映不实,隐藏了“四费”支出的真实规模。其中:市人社局在其它支出科目核算“四费”支出48.47万元、占该局“四费”支出的15.8%;市商务局在项目支出中核算“四费”支出44.29万元,占该局“四费”支出的36.42%;市温泉中学在其它支出科目核算“四费”支出36.34万元,占该校“四费”支出19.5%;市农业局及下属单位植保站在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科目及其它支出科目核算“四费”支出52.18万元,占该局“四费”支出27.62%、市安监局在其它支出核算“四费”支出5.67万元,占该局“四费”支出的3.5%;

二是少数单位2013年“四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其中:市商务局出国费较上年增加5.96万元,增长18.6%;市安监局会议费较上年增加15.72万元,增长81%;市房管局招待费较上年增加1.74万元,增长6%

三是部分单位未向政府采购确定的保险公司购买车辆保险6.49万元。经统计,本次审计的12个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4辆,2013年向本市8家保险公司购买车辆保险共39.94万元,其中:向政府采购确定的3家保险公司购买车辆保险33.45万元,向其它5家保险公司购买车辆保险6.49万元。

(八)个别单位吃空饷,涉及金额13.69万元。主要是市城管局二大队自2010年起有1名职工停薪留职,但仍按在职人员从财政累计领取人员包干经费11.7万元 ,并由单位缴纳了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1.99万元。

(九)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资产处置未履行相应程序、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等,涉及金额179.58万元。审计发现有3个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其中:市广电局未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自行核销债权6万元;市人社局购买医疗监控服务器设备22.75万元,直接列经费支出,未登记固定资产;市发改委账面反映小轿车12台,实际本单位在用小轿车6台,已处置4台,被带到外单位使用2台,账实不符128.47万元;以及下属单位铁路办、区划办小轿车、电脑等22.36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

(十)未执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够规范等,涉及金额749.96万元。其中:市温泉中学未经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教学用品及服务488.35万元,占该单位当年应实行政府采购总金额的90%;该校食堂改造工程76.61万元没有进行公开招标;市水务局签订防洪规划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80万元、105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标。

(十一)部分单位未遵守金融等法律法规规定,存在违规集资等问题,涉及金额737.07万元。其中:市温泉中学2013年末教师集资款实际余额为135.11万元,集资款年利率为10%,仅2013年支付利息26.12万元;市广电局截至2013年末单位职工集资款账面余额为520.04万元,按年利率0.6%0.8%向职工支付集资款利息55.8万元。

(十二)公务卡结算有待推进和规范。2012年实行公务卡改革制度后,市直预算单位逐步试行公务卡结算方式,从这次审计情况看,由于2013年公务卡结算尚处推行阶段,未强制使用,以及报账习惯等原因,部分部门、单位还没有实行公务卡结算,其中市房管局、市安监局等单位尚未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其它10家部门、单位也只是部分实行了公务卡结算制度。

(十三)其它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市城管局违规借用市建安渣土清运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一个,用于管理渣土运输公司缴纳的道路清洁保证金;市广电局公款私存,将13.52万元工会经费存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市水务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温泉中学等单位收入核算不够规范,将部分收入放在往来科目中进行核算,应计未计收入。

五、公立医院收费政策执行和财务管理审计

2013年下半年,我局对市中医医院收费政策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中医院以创建“三甲”医院为契机,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着力发展医疗事业,提高医疗水平,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全年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了20.3%,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同比增长了96%8%,基本建设投资完成了5269万元,使医院的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财务管理方面,市中医院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市中医院在药品收费、基本建设管理、医疗业务管理、医保政策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违规收费71.25万元。其中:卫生材料多加价4.9万元、多计炮制收入49.43万元、收取实习生资料费1.44万元、多收酒精测试费1.18万元、超标准多收药品费、治疗费14.3万元

(二)违规集资1608.5万元。主要购买CT等医疗设备向职工集资1608.5万元,年利率为10%,已付集资款利息45.4万元。

(三)工程项目及医疗设备采购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879.21万元。其中:4个附属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443.61万元、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102.8万元未实行公开招投标,医疗设备采购332.8万元未实行政府采购。

(四)工程建设超概算1134.18万元,超中标价投资1132.23万元。其中:门诊楼改扩建项目超概算投资524.54万元,超中标合同价投资537.85万元;综合楼项目超概算投资609.64万元,超中标合同价投资594.38万元。

(五)多计工程款25.3万元。通过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进行复核,核定市中医院相关项目多计工程款25.3万元。其中:综合楼工程有部分工程量与审核报告相比数量有误,多计工程款19.4万元;综合楼工程所有变更增加部分全部按工程清单计价计算工程价款,未按合同要求执行,工程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相比较多计工程款3.3万元;住院部附属设施工程多计工程款2.6万元。

(六)违规使用票据10.62万元。市中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使用“湖北省医疗单位门诊收费收据”(手工票据)收取酒精测试费10.62万元。

(七)未办纳税登记,漏缴税金23.55万元。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漏缴营业税4.73万元;所得税18.82万元,共计23.55万元。

(八)违规开出银行承兑汇票333.33万元。市中医院为筹措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以欠药品供应商药款的名义,向药品供应商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金额333.33万元,市中医院办理票据贴现后再将资金用于该院基本建设。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按照《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市政府领导对政府投资审计的批示要求,我局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去年7月至今年6月累计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134个(复审项目65个,结算项目69个),比上年同期多完成审计项目20个。134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合计送审金额为105211.64万元,审定金额95919.42万元,审减金额9292.22万元。

同时,我局大力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全程跟踪审计。去年下半年至今年6月底共派出跟踪审计组 23 个,审计人员46人,对咸宁经济开发区、咸嘉临港新城、旅游新城、城投公司等4个建设平台实施全面跟踪审计。共跟踪政府投资项目 67个,总投资约 38 亿元。其中咸宁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38个,投资总额约15亿元;咸嘉临港新城建设项目 13 个,投资总额约 8.6 亿元;旅游新城建设项目 3个,投资总额约 3.3亿元;城投公司建设项目 13 个,投资总额约 11.1亿元。通过跟踪审计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应招标项目未招标、合同管理不规范、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问题。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圆满完成,为政府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同时也有效地发挥了审计在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积极作用。

七、审计处理情况

针对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局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按审计程序对相关部门、单位下达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有关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纠正;涉及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我们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局将在今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八、加强财政管理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要按照《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防止出现因预留指标或待批拨资金过大,造成预算执行调整频繁和追加幅度过大的问题,杜绝预算调整及批拨资金的随意性;

(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要按照财经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科学、规范地调度、分配和拨付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合法、规范和有效地使用资金,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三)加强财政资金往来专户管理。要进一步清理整顿、全面规范预算单位收费行为,逐步杜绝预算单位间资金横向流动,避免财政资金往来专户成为转移非税收入、“三乱”行为的“避风港”;

(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及时将非税收入缴库,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坚决制止在预算外直接安排支出;加强非税资金管理,杜绝违规出借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五)进一步规范“四费”支出。完善本级“四费”管理办法,完善现金支出管理、登记制度,加强国库直接支付监管力度,推进公务卡消费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堵塞管理漏洞,降低行政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推进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政府集中采购。要推进政府公务用车购买车辆保险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定点保险公司,进一步明确政府公务用车保险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和监督处理办法,明确公务用车强制购买险种和自愿购买险种类别,明确定点保险公司按规定应给予的最高保费优惠费率,进一步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七)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从勘察、设计、招标、合同、签证等环节进一步加强管理,禁止无合同、无方案、无设计施工。对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对已开工建设而未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规范以及合同主体不具备施工承包资质的项目应立即整改;对违反招投标程序和《合同法》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14828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春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会前,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邀请部分专业人员参加,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政府报告的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1、公共财政决算。收入合计329623万元,增长7.4%(其中公共预算收入171061万元,增长30.2%);支出合计327559万元,增长6.7%2、政府性基金决算。总收183216万元,总支182954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总收总支均为736万元。4、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合计45132万元,支出合计28572万元。

财经委和预算工委认为,2013,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国家政策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的压力,狠抓财政增收节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财税收入再创佳绩,主要收入指标增幅居全省前列;财政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运转性支出比重逐步下降,民生性支出继续增加,支持发展力度加大,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编制、征管质效、投资评审、财政监督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突破。市本级四类决算均实现收支平衡,基本完成了市人代会确定的年度预算目标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同时应该指出,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财政实力还不够强,收入与财力增长反差较大,财源建设任务仍很艰巨;现有财力与部门支出需求矛盾较大,有些部门和单位频繁提出预算追加事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预算执行、支出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也需进一步加强。

根据《监督法》、《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对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其报告的2013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财政报告的2013年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上是一致的。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反映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的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很有针对性,为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起较好作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要责成被审计单位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成因,结合当前开展的“五管一治”工作,切实进行整改,并牵头召开专题会议,责成审计、监察等部门跟踪督促整改,在2014年底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及处理情况。

财经委和预算工委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鉴于今年下半年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还面临不少困难,刚性支出压力较大,收支矛盾突出,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攻艰克难抓收入征管,完善措施抓支出控管;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解决“四风”问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支出;要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支出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进一步缩小财政预决算差异;要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切实防控和化解债务风险;财政部门要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市直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部门预决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

《关于城区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建委主任孙新淼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城区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城区饮用水安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水源地保护措施更细,工程建设力度更大,水质检测更严格,工作信息逐步公开,有关措施逐步完善。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针对城区饮用水工作存在的环境风险、保护机制不健全、污水管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二次供水安全隐患日益凸显、水质检测能力不匹配、宣传工作相对滞后等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供水工程建设,明确主供水源。加快王英水库引水工程建设,确保按计划在2015年底建成运营;尽早进行长江取水点的改造,确保实现设计供水能力。加大老城区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力度,做到新城区供水管网铺设与路网建设同步进行。要根据区域功能,整合供水资源,规范供水秩序。王英水库引水工程建成运行后,应确定王英水库和长江水源为城区主供水源,降低水质硬度,提高水源质量安全系数。

二、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备用水源基地。要积极主动协调各方,切实加强王英、长江、马桥取水点水源地保护。要依据城区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走向,将南川水库、淦河和斧头湖、西凉湖作为后备应急水源,支撑城市发展用水需求。要尽快实现城区污水管网统一规划和建设管理,整合多方资金综合治理淦河流域水环境。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周边的工业企业、农业面源污染和环境卫生治理,坚决做到“零容忍”。要积极探索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保障水源地安全。

三、加强检测资源整合,提高水质标准。要组建城区饮用水安全检测机构,配置相应设备、人员和经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整合计卫、环保和湖北科技学院的检测设备和人员资源,避免重复投资,降低检测成本。要根据国家和省新的饮用水安全标准和要求,结合咸宁饮用水实际,确定城区重点控制指标,并进行公示,尽快实施新的检测标准,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安全水、生态水。

四、加强水质检测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按规定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进行检测,采取有效措施对二次供水增加检测布点和刚性措施整治污染。要切实加强对现有供水企业的监管,将马桥镇南川源供水公司和横沟桥镇思源水厂纳入监管范围,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新的检测标准和有关要求,建立自检制度。要推进饮用水安全信息公开,定期在市主要媒体和政府有关部门、供水企业网站上公开主要指标,接受社会监督,解除群众疑虑。要建立和完善城区饮用水应急保障机制,保障城区供水。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叶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高度重视,从健全工作网络、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矫正举措、狠抓工作队伍等方面着手,社区矫正工作逐步有序推进,齐抓共管格局初步形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平安咸宁的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会议针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法制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等职能优势,切实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宣传。创新宣传形式,用群众感兴趣的话题、群众熟悉的语言、群众喜欢的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让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使社区矫正在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强化日常监管,提高管控质量。要坚持“改革创新、以人为本、社会参与、维护稳定”等基本工作原则,推进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一是进一步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与联系,做到“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管理,对重点人员定期分析思想动态,做到基本情况明、矫正思路清、个案措施强。三是强化考核奖惩。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坚决地给予相应的处罚,对表现好的及时给予表扬、立功,提请减刑,不断彰显刑罚执行工作的法律性和严肃性,积极营造宽严相济、奖惩并举的监管氛围。

三、加大保障力度,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强化经费保障能力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保障。二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配专职社会工作者,切实解决我市社区矫正人员队伍不足的现状;切实解决好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权等问题。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等教育、管理和帮扶于一体的基地建设,为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促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828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司法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作法及成效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在专门机关主导下利用社会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社区矫正人员包含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四种罪犯。我国于2003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2009年全国试行。我市于2006年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908人,期满解除矫正2524人,现正在接受矫正1384人。多年来,我市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2‰以下,远低于全省1‰的控制指标;社区矫正人员期满解矫后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4‰以下,远低于刑满释放人员5‰的重新犯罪率,充分显示出社区矫正的法律效应、政治效应和社会效应,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健全三大工作体系,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多次听取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汇报,专题研究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措施,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重视程度,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市、县、乡(镇)三级成立了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检、法、司、民等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一级建立了工作站。形成了自上而下、组织健全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网络。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常设机构。2008年以来,市、县两级相继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常设机构。2013年,市级和通山、咸安社区矫正机构相继更名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其中咸安区矫正局升格为副科级。三是落实目标责任制。市、县、乡三级政府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年初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检查考评。

(二)打造三支队伍,着力形成以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为主、社会工作者为辅、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队伍格局

目前,我市矫正工作队伍主要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集中宣告、教育矫正、监督考核、救助安置等工作;二是专职社会工作者。县级政府通过分配公益性岗位人员或由司法局出资等形式,为司法所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现全市有专职社会工作者24名;三是社会志愿者。通过聘请大中专院校老师、“五老”干部和村、社区干群等为志愿者,协助开展对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和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全市现有社区矫正志愿者1721人。

为了提高三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市建立起市、县、乡三级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业务考试、案卷评查、经验交流、外出考察等活动。全市累计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3120人次,培训社会工作者170人次,培训志愿者6703人次。通过各种培训和实践锻炼,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不断地提高。志愿者方昌喜同志40年如一日,情系安置帮教事业,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志愿者和全省、全国帮教先进个人。今年,又被评为“感动咸宁十大人物”和“南鄂楷模”。

(三)落实三大举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1严把“进出”关口。一是严把“入口”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公信力。调查评估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非监禁刑能否正确适用的问题。通过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明确全市各级法院对于拟适用社区矫正的案件,一律委托司法行政部门进行适用前调查评估。另外,对于本市以外法院和执行机构未经调查评估程序而判处或裁决的社区矫正案件,收到执行通知书时,我们马上回函建议应经过司法行政部门调查评估程序,并说明相关理由,大部分单位都能接受建议,补寄委托调查函。全市累计办理调查评估案件1988件,采信率达99.5%,有力促进了司法公平正义。二是严把宣告关,切实做好入矫、解矫教育。将矫正人员入矫和解矫宣告作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在入矫宣告仪式上认真做好矫正人员警示、告知教育,在解矫宣告仪式上认真做好解矫叮嘱工作。宣告仪式还邀请公、检、法工作人员、乡镇领导、村(社区)负责人等参加。三是严把出境关,杜绝脱管漏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属于禁止出境人员。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经过衔接,由市社矫局定期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交全市所有矫正人员有关动态信息,出入境管理支队将该信息输入其内部审批系统,遇到矫正人员办理出境手续时,系统会自动报警,从而有效防止矫正人员出境事件发生。

2强化监管措施。一是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措施。通过不定期对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确定危险等级,在此基础上实行严管、普管、宽管三个不同的管理类别,根据管理类别和个人具体情况采取从严到松程度不同、措施不同的监管方法。二是严格按月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矫正人员每月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时间不低于8小时。全市依托福利院、社区等建立公益劳动基地143个,每月组织矫正人员开展公益劳动。三是实行定位监管。建立了司法E通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搭建起市、县、乡三级管理平台,通过GPS定位手机对矫正人员进行定位监控管理,在防止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上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全市目前纳入监控955人,入控率达80%

3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矫正人员日记载、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半年考评、年鉴定、外出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使日常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完善监督考察制度。市、县两级政府联合检察机关建立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市级每半年进行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县级每月进行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纠正。严格落实日常考核记分制,对表现突出的矫正人员及时给予表扬或依法向人民法院申报减刑;对违反监管规定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员,由公安机关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治安处罚措施;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依法建议人民法院撤销非监禁刑。全市先后有5名社区矫正人员被依法予以减刑,有4名社区矫正人员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有15名社区矫正人员被依法撤销非监禁刑。三是完善重要节点安全排查制度。每逢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级政府都要对矫正人员的安全维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做好上门走访和安全排查等工作,同时,市、县、乡三级实行零报告。全市未发生一起矫正人员在重要节点脱管、漏管、上访、闹事、甚至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有效维护了我市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搭建三大平台,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1搭建社会帮扶平台,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问题。一是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有针对性地对矫正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市级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咨询QQ群,邀请湖北科技学院和社会上一些心理咨询专家等加入该群,随时为矫正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先后为1455名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心理矫治服务,使他们摆脱了心理阴影,成为身心健康的人。二是民政等有关部门,累计为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低保616人,办理困难救济和大病救助24人,涉及金额50余万元。三是全省独家出台《咸宁市司法局、咸宁市人社局、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将特殊人群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各地培训规划,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从2013年起,市、县两级先后为935名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了不同程度的职业技能培训,协助申请创业资金45万元,推荐就业172人次。有一批矫正人员,经过培训和扶持,积极创业,如今已成了致富能手。四是全市依托各类民营等企业建立依托型安置基地36个,先后安置756名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目前,市政府正在筹办成立咸宁市社区矫正工作促进会,旨在广泛吸纳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专家和企业、宗教界等社会上的热心人士参与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和教育工作中来。

2搭建基地平台,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由于我市社区矫正人员每年以12%的速度在递增,光靠司法所的资源和力量,已不能较好地完成,为了集中力量,实现社区矫正人员规范化教育管理,今年,市、县两级政府将社区矫正一体化基地建设作为全市政法工作的重点在抓,市政府已规划在市区和咸安区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扶基地和特殊人群就业培训中心,并将着力解决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缺口问题。各地纷纷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地建设,赤壁市投入近500万元,通山县投入近150万元,通城县投入150万元,崇阳县拟投入500万元,市级拟联合咸安区投入600万元打造市区一体化基地。目前,全市已建成基地3家,在建2家,正在筹建1家。基地集教育、矫正、食宿、救助等多功能于一体,内设宣告室、心理咨询室、监控室、集中教育室、训戒室、检察室等,并建有宿舍、食堂,基地既可对矫正人员开展常规矫正工作,还可作为“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基地。目前,我市社区矫正一体化基地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得到了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3搭建宣传平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媒体和借有关活动之机进行社区矫正知识宣传。先后在《法制日报》、《湖北日报》、《人民网》等报纸、网络上刊登社区矫正工作信息近百篇,向社会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10万册。今年,又在咸宁日报上开辟了《社区矫正之窗》专栏,每周一期,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动态宣传,使社区矫正工作走近寻常百姓,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促进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的大环境,引导社会民众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区矫正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新修订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作了规定,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支撑,但有些条款的规定比较笼统,还有一些事项没有作出规定,导致实际操作起来有点无所适从。一是有些法院和监狱,在适用非监禁刑前,没有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开展适用前的调查评估工作,导致一些不宜适用非监禁刑的罪犯被适用了非监禁刑,从而给监管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二是流动人员给社区矫正的适用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有些罪犯按所犯罪行本可适用社区矫正,但因打工等多种原因,导致无法确定社区矫正管辖地,法院最终只能选择适用实刑,从而降低了矫正的适用率,不利于罪犯更好地改造。三是由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具备警察身份,没有执法证、警察服装和执法装备,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些不遵守矫正纪律、不服从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

(二)社区矫正社会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社区矫正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社会上许多人对社区矫正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还缺乏必要的了解,有些社区居民甚至对矫正人员持排斥和抵制的态度。

(三)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少数地方矫正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有的法院或监狱,判决、裁定后,不能及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有的甚至让矫正人员转交,造成社区矫正人员自行流动、人档分离,导致脱管漏管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有极少数部门配合不力。对于一些被外地法院依法予以撤销非监禁刑的案件,在执行收监工作中,存在部门间配合不到位的现象,致矫正人员虽被撤销了非监禁刑,却依旧逍遥法外。

(四)对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和帮扶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少数司法所工作制度执行不力。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只求不发生脱管漏管,缺乏对有关情况的了解和个性化矫正。二是对矫正人员的教育工作开展不够,缺乏进行人性启迪。三是对矫正人员的心理咨询工作,还处在一种摸索阶段,缺乏深层次的引导和跟踪矫治。四是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和重病、高龄等特困社区矫正人员,只能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有限的帮助,缺乏成熟的社会救助机制。

(五)县、乡二级政府对社区矫正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1经费保障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人员在不断地递增,各种办公设施、装备、科技管理手段等投入在不断地加大,但各地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却没有大的改善。623,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虽已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必须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但要落实到位可能还要一个过程。目前,还有三个县市没有按照财行[2012]402号文的规定,将矫正工作经费纳入专项财政预算,已纳入了预算的地方,人平标准也普遍偏低。省级对县市区虽然每年有一定的经费投入,但点多面广,大的问题也难以解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2机构、人员力量和人员综合素质有待健全、充实和提高。一是司法部、司法厅社区矫正机构相继更名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省社矫局配备了一名政委。部、厅要求市、县二级要相应更名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我市目前还有嘉鱼、赤壁、通城、崇阳四县市没有更名。二是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主要由司法所承担,但全市70个司法所,配备工作人员156人,平均每所2.2人。人员配备最多的司法所也只有4人,而4人所只有4个,仅占总数的5.7%。司法所管理的矫正人员最多时达105人,平均1人要管理26人,显然有点力不从心。按照司法部的规定,司法所应配备工作人员5名,按此计算,全市司法所尚有194人的缺口。三是队伍素质偏低。社区矫正队伍存在少数人年龄老化、综合素质偏低的现象。

(六)工作开展不平衡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别地方基地建设工作开展不力。目前,嘉鱼县基地建设仍无进展。二是个别地方档案材料不够齐全,缺少必要的工作轨迹显示。

三、下步打算

下步,我们将强化监管力度,落实帮扶措施,提高教育矫正实效,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1进一步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密切部门衔接。一是完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目标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在矫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矫正工作机制。二是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公、检、法部门制发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社区矫正衔接、监管、教育、奖惩、帮扶等各项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矫正人员移交、接送和防脱管漏管等工作。

2进一步加快基地建设步伐。力争在2015年年底,完成所有基地建设任务。全面发挥基地的功能,规范开展矫正各项工作。

3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出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全市档案进行统一规范,同时,加大对档案的评查力度,做到一人一档、档档规范。

4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矫正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强化职业道德和执法教育,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5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和成果的宣传,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规范矫正、教育和社会帮扶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矫正的针对性。二是加大对重点矫正人员的监控力度,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矫正人员使用电子手铐,实行24小时定位监控。三是拓展矫正人员的教育内容,着力进行中国传统文化教育,提高矫正人员的认知水平。四是建立健全社会帮扶机制。组织社区基层组织和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鼓励和动员企业接纳安置社区矫正人员;通过民政、人社等部门,进一步解决矫正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规范心理咨询室建设,有效发挥心理咨询QQ群的网上咨询功能,深化对矫正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市级拟成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金会,募集社会资金,对“三无”和重病、高龄等特困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帮扶。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油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局局长王槐生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油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抢抓政策机遇,发展油茶产业,切合咸宁实际。特别是自2009年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在良种育苗、基地建设、加工增效等方面做了大量、实在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报告客观全面,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规划是引导油茶产业发展的行动指南。要结合我市实际,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咸宁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的重点、方向和目标,制定中长期行动方案,指导全市油茶产业发展。要将油茶、茶叶、楠竹三个百亿产业进行统筹、协调,相得益彰。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重视是打造百亿油茶产业的关键。要加强组织领导,配强、配实市、县(市、区)的领导及工作机构,专门从事油茶产业发展工作;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到市、县(市、区)特别是乡镇有一批油茶专业技术人才;要建立油茶产业发展考核体系,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政策支持是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根本保障。要制定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打造百亿产业;要建立财政扶持政策,设立油茶产业发展基金;要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着力推动油茶林权证抵押贷款制度;要加大科技投入,着力开展果实采摘、加工环节的技术攻关,提高油茶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四是进一步加快基地建设。资源是油茶产业发展的基础。要尊重自然环境、规律,创新基地建设模式,推进基地标准化建设;要开展油茶良种壮苗工程,突出适宜主要品种;要加快老油茶林改造步伐,着力提高单位产出水平。

五是进一步打造精品名牌。加工增效是油茶产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品牌是企业、地方巨大的无形资产。要结合基地建设和资源供应能力,合理布局规模茶油精深加工企业,避免重复建设。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延长产业链。要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倾力打造我市茶油知名品牌、精品名牌。

 

 

 

 

 

 

 

 

 

 

 

 

 

 

 

 

关于全市油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4828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林业局局长    王槐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咸宁市油茶产业发展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发展现状

截止2008年,我市拥有老油茶林20.7万亩,其中通城县7.9万亩、通山县8.6万亩、其他县市区4.2万亩。2009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2812号)下发后,市委、市政府抢抓机遇,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取得了初步成效。2009-2014年,全市新发展油茶面积29.5万亩,其中2014年新造油茶7.9万亩,比2013年增加2.4万亩。201311月,全国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全国14个省市区的林业厅局长等1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学习借鉴我市油茶发展的成功经验,统筹抓好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一)良种育苗技术成熟。全市建成采穗圃2个(市国有林场管理处、通城县)、苗圃4个(咸安、通城、通山、崇阳),面积分别为350亩和770亩,采穗圃和苗圃数量占到了全省的25%17%,其中市国有林场管理处油茶良种繁育基地被评为全省唯一一家“全国油茶良种繁育科技示范基地”。苗圃普遍采用芽苗砧嫁接容器育苗技术,每年培育良种嫁接苗1200万株以上,保障了全市良种苗供应,彻底改变了我市良种苗从外地采购的局面。

(二)基地建设形成规模。在“山上再造”政策的推动下,全市油茶造林如火如荼,油茶基地面积逐年增加。目前,全市新发展良种油茶29.5万亩,全市油茶总面积达50.2万亩。通城、崇阳、嘉鱼三县分别于200920102012年被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县”。通城、通山两县多次争取到全国油茶重点县建设项目,崇阳县今年也争取到该项目。

(三)加工能力得到提升。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油茶加工企业数量增加,加工生产能力得到提升,产品档次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发展和引进规模油茶加工企业3家,年加工能力1.8万吨,产品涉及食用油、调和油、化妆品、保健品等20余个品种。形成了以黄袍山公司为龙头、小型加工企业和私人作坊共同发展的产业体系。2013年全市实现油茶产值12亿元,通城县建成了全国第一家“国家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园”和第一个油茶产业主题博物馆。黄袍山公司生产的“本草天香”茶油获评湖北省著名商标。2014年,黄袍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荣获首批“国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全国128家,湖北省9家)。

二、主要作法

(一)领导重视。20125月,省委省政府咸宁现场办公会,明确将油茶产业作为支持咸宁发展的30个重点项目之一进行支持。201312月,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将油茶产业发展上升为市级战略,并提出了打造“百亿元”油茶产业的建设目标。市“四大家”主要和分管领导多次开展油茶产业调研,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油茶产业发展。市委书记任振鹤指示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油茶产业发展政策;市长丁小强多次要求有关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大力发展油茶基地;市领导陈树林、李逸章、闫英姿、熊登赞等多次参加油茶产业调研,并亲自参与制订各县市区油茶产业发展的年度目标。

(二)政策支持。市县两级积极争取油茶示范基地建设、现代农业木本油料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经济林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低产林改造等项目资金,并整合土地整理、扶贫开发、水利建设等涉农资金,发展油茶基地。近几年,仅林业部门争取的油茶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每年在2000万元以上。除争取国家和省项目投资外,县市区也出台了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的政策。通城县在2010年出台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去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强油茶基地建设的通知》,每年计划投入3200万元扶持油茶基地建设,对公司、社会法人、企业油茶造林连片500亩以上、农户(或联户)油茶造林连片1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1000元;改造连片老油茶林每亩扶持200元。嘉鱼县对新造油茶连片面积达15亩以上的,由县林业局统一免费提供种苗,造林验收合格后,每亩再补助300元。

(三)机制创新。各地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实行开发主体多元化、投入渠道市场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油茶开发。一是支持企业自主开发。支持企业通过林地流转获得一定时期的林地经营权,企业投资建设油茶基地,由企业组织人员管理并收益,到期后种植的油茶归农户所有和受益。黄袍山公司、赤壁鹏利油茶、湖北伟农生物均采取了这种方式,开发基地均在1万亩以上。二是企业与农户联合开发。实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由企业出资金和苗木,农户出林地并投工投劳进行造林和后期管理,收益后农户和企业按比例分成。黄袍山公司已与农户联合开发油茶高产基地2.5万亩。三是股份合作开发。由企业和农户成立油茶专业合作社,农户和企业按山地面积和投资投劳入股,合作社统一开发建设、统一提供种苗和农资、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销售,农户参与日常管理,收益后社员按股分红。四是扶持大户开发。嘉鱼县扶持官桥镇官桥村农民栽植高标准优质油茶3000多亩。通山县扶持退休教师曹树放租赁林地种植油茶,去年130多亩油茶已产果3万余斤。

(四)培育龙头。坚持产业化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龙头企业及产业园,延伸油茶产业链,提升经济效益。一是培植龙头企业。通城县引进黄袍山公司投资油茶产业,成为拉动我市油茶产业发展的“火车头”。公司研发的“油茶籽脱壳冷榨生产技术”,通过了湖北省科技厅、中国粮油学会的技术鉴定,属国内首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是打造知名品牌。市县两级对油茶企业创建名牌进行实打实的奖励。黄袍山公司生产的“本草天香”茶油获评湖北省著名商标,市政府发文进行了表彰,并奖励企业10万元。通过创建品牌,“本草天香”茶油多次荣获林(农)博会金奖,畅销全国。三是建设产业园区。通城县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在项目审批、征地、税费、水电、贷款等方面实行优惠,支持黄袍山公司建设油茶产业园。产业园集油茶品种研发、基地种植、精深加工、培训教学、油茶文化和茶油储备于一体,占地500亩,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22亿元、利税2.3亿元,可带动周边100万亩高产油茶基地种植及6万余林农致富;二期建成后,产值将达50亿元。

(五)标准管理。林业部门坚持以科技为先导,按照集约经营的原则,积极应用最新科技成果,推广先进技术,严把种苗关、栽植关、管理关,建设高产高效油茶基地。一是坚持种苗优良化。全市4个油茶良种繁育基地,严格执行油茶种苗生产和市场经营准入制度,做到“四定三清楚”,即“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点生产、定向供应”和“品种清楚、种源清楚、销路去向清楚”,均取得了湖北省林业厅发放的油茶良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采穗圃生产、经营许可证。通城县建成全自动温控油茶育苗试验中心,由专家指导育苗,科学培育良种壮苗。二是坚持栽培标准化。实行科学整地,推行专业队伍造林,严格按设计施工、标准化栽植。对项目工程造林,实行招投标和议标制,公开选定造林公司,并对造林全过程跟踪监理,确保造林质量。同时采取林地清理、垦复施肥、整枝修剪、调整密度等措施,改造低产老油茶林,稳步推进油茶标准化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油茶产业虽然得到了一定发展,但与先进地区比仍存在原料不够、规模偏小、产值偏低等问题,需要着力解决。

(一)宏观指导不够。我市暂未出台油茶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指导意见,尚未编制油茶产业发展规划,除通城县外,其他县市区对油茶产业如何发展不明确,群众发展油茶基地的积极性不高。

(二)资源不足。一是规模不大。我市是湖北省油茶主产区,面积占全省油茶种植面积的20%以上,目前只有50余万亩,而湖南、江西等油茶大县一个县就有70万亩,湖南耒阳县油茶种植面积在100万亩以上。由于油茶资源严重不足,造成企业需从省外大量采购原材料,黄袍山公司每年收购的原料只能生产3个月。由于资源不足,限制了产业规模。二是结构不优。在已在产的油茶林中,高产林少,低产林多(占总面积80%);良种林少,劣种林多(占69.7%)。三是疏于管理。很多地方农户重造轻管,后期管理跟不上,造成造林保存率低,林分质量不高,不能产生应有效益。

(三)投入不大。新种植的油茶林前3年造林成本平均每亩约2500元,国家和省安排支持油茶产业发展的项目资金平均每亩不到400元,除通城县和嘉鱼县给予一定财政支持外,其余县市区均没有,资金缺口大,企业和个人难以承受;加上后期管理、各种自然灾害(水灾、旱灾、火灾)生产自救资金缺口更大。

(四)机构不健全。除通城县成立了油茶产业发展办公室、落实了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外,其他县市区都没有成立专门的油茶产业机构,没有落实专人抓油茶产业。市里虽然成立了油茶产业办公室(与市种苗站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但编制和经费均没有着落,目前无专人抓,也无法招考、引进专人抓。

(五)发展不平衡。近几年,在基地建设上,通城、通山、崇阳发展势头猛,新建基地面积占全市的72.9%,咸安、嘉鱼、赤壁发展较慢,形成“南热北冷”现象。在加工利用上,通城县有龙头加工企业和产业园,其它县市几乎没有规模以上加工企业。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油茶产业发展。

(一)争取出台扶持政策。林业部门将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和油茶产业发展局,配齐人员,落实编制和经费。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落实苗木培育、基地建设、品牌创建等方面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提高全社会发展油茶的积极性,推进我市油茶产业快速发展。

(二)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油茶经济效益高,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我市自然条件十分适宜发展油茶,产业有基础、有优势、有潜力,完全可以发展成为县域经济乃至全市的支柱产业。我们将积极聘请国内知名的专业机构编制《咸宁市油茶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苗木培育、基地建设、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生态旅游等发展方向和目标,制定今后一段时期的行动方案,指导全市油茶产业建设。

(三)认真培育良种壮苗。发展油茶产业,良种壮苗是基础,优选优育是保障。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四定三清楚”的要求抓好种苗生产管理,建设好现有的油茶采穗圃和苗圃,每年出圃两年生良种油茶嫁接苗1000万株以上,保证全市油茶造林需要。强化种苗市场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育苗点,严格实行“三证一签”制度,严格禁止采购劣质种苗造林,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假劣种子、穗条和苗木的行为,确保苗木质量。

(四)大力发展油茶基地。充分利用现有荒山荒地、灌木林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适地适树原则,结合国家、省级重点林业工程,加快油茶基地建设。督促咸安、嘉鱼、赤壁加快推进造林力度,争取全市每年以10万亩以上速度推进。加快对老油茶林的改造,采取清除杂灌、垦复抚育、补植补造、高枝换冠、修剪施肥、病虫防治等技术措施,促进达到丰产林标准。

(五)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加强与科研院所科技合作,积极引进油茶优良品种,加快研发高档食用油、药品、化妆品等油茶系列产品,提高油茶加工利用水平,增加油茶产品附加值。积极开展油茶种苗生产、造林营林、抚育管理、果实采摘等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进一步增强油茶产业的科技含量。加快科技人才引进,做到市、县、重点乡镇都有油茶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力量投资创办油茶基地。

(六)着力打造精品名牌。严格按照《咸宁市油茶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紧密结合基地建设进度,有序布局2-3家龙头加工企业,避免各自为政,盲目上马,杜绝各地恶性争夺茶籽原料。当前要充分发挥黄袍山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按照龙头+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展油茶基地;依托油茶产业园,开展精深加工,形成食用油、调和油、化妆品、保健品等系列品种,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力支持黄袍山公司“本草天香”品牌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争取年内成功获批。

油茶产业是事关国家粮油安全战略性产业,是朝阳产业、生态产业和民生产业。发展油茶产业符合咸宁实际,也是大势所趋,大有可为。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支持下,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百亿油茶产业”发展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

 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

 

2014829,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到会组成人员31人,测评结果如下:

    意:23

基本满意: 6

意: 2

 

 

 

 

 

 

 

 

 

 

 

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

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4828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曾国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条例》各项规定,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部门工作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实效。2013年,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53397户,同比增长21.4%;新发展市场主体21365户,同比增长16%;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6367户,超额完成1万户的目标任务。中国恒天、华中绿色印刷包装、百翔电池、津晶城科技园、台湾DTE消防液、大润发物流、雨润物流等项目成功落户,南玻华中产业园建成投产,华润(赤壁)电厂3号、4号机组并网发电。新引进项目和续建项目1201个,到位资金580.1亿元,增长85.9%,新签约、开工和投产项目均创历年之最。今年元至六月份,全市新引进项目和续建项目1135个,到位资金524.6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新引进工业项目和续建项目691个,到位资金290.3亿元,同比增长28.3%。宏业印刷包装及生产设备制造、昂杰食品加工、中天引控重型智控机械装备生产基地、宇峰总部及橱柜生产基地、安邦进出口贸易公司、立邦涂料产业园、立科幻影科技城一期、海王德明医药产业园、斯力特医用影像输出系统、中电坤灿军工电缆、赛尼尔机械装备制造、膜技术研发与制造应用项目等12个新引进工业项目投资额均过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409.87亿元,增长9.3%,增幅位居全省第四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07.23亿元,增长2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2.04亿元,增长12.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76亿元,增长21.5%,增幅位居全省第五位;外贸出口16530万美元,增长26.9%,增幅位居全省第四位。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总要求。

一、关于《〈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

去年4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7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报告,会议决定交办该报告,并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处理。针对报告中提出的6个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改落实。

(一)规范中介服务领域行为。

去年9月份,按照省、市《市场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编制了中介服务项目目录,建立了中介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开放和规范了中介服务市场。今年3月份,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将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4年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要点》。4月份,市委市政府将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11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之一,并下发实施方案,严肃纪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同时,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政府门户网站、咸宁廉政网上进行大力宣传,有力营造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经过工商、编办、司法、民政等部门认定,全市登记注册机构中具有中介服务性质的机构有463个(工商257个、编办21个、司法65个、民政103个,其他部门所属管辖23个,其中交叉登记的有6个)。整治过程中,我们协调组织编制、民政、司法、工商、审计、法制等部门分管领导分三个督办专班对有关单位自查排查等情况实行“包片”督办整改,并加大问责力度。对等待观望、消极应付,推诿敷衍、影响整体进度的,实行约谈督办;对瞒报漏报、数据失真、自查整改不力的,问责追责单位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情况严重、影响较大的,在全市予以公开通报。我们要求各地和市直法制、司法、财政、审计、物价、民政等监管部门分门别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监管联席会议等配套制度规定。目前,崇阳等地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从业行为的通知》,有效规范了中介组织从业行为。嘉鱼、通山等地查办涉及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案件2件,涉案金额14万元,党内警告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另外对群众反映的3个中介服务组织督促限期完成脱钩到位,对市住建委主管的8个行业协会进行了彻底脱钩,对省纪委转办的5个县(市)房产评估机构未脱钩等有关问题的督办件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

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树立“发展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创造力”的理念,充分认识《条例》所具有的企业“保护伞”、政府“紧箍咒”、社会“稳定剂”的重要作用,共同营造崇尚发展、尊重创造、开发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经济发展环境。去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暨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市委书记任振鹤、市长丁小强等领导分别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表了动员讲话,要求全社会营造“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良好氛围,积极主动为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市商务局、市法院、市人社局等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条例》活动;市质监局、市工商局通过列入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大讨论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今年512-16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优化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条例》宣传周活动。市商务局在515香泉都市报第六版整版刊登了《深入贯彻执行“条例” 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全文;市教育局、市检察院、市审计局、市卫计委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现代媒介传播方式,学习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等部门通过与近期开展的具体工作相结合,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向服务对象讲解《条例》内容。市优化办、政务服务中心、咸宁经济开发区等单位共印制《条例》手册1.5万册,分别送到服务窗口、园区企业、个体经营户手上,努力实现学习宣传《条例》的全覆盖。通过学习宣传,一方面增强了各级各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变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为主动、自觉、热情服务;另一方面提高了各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的责任意识,保障了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去年86日,我市召开第一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会上印发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通知强调,各成员单位要把组织、协调和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会后,市直各成员单位普遍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机制,至此我市市一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网络已基本形成。今年65日,我市召开了第二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会议要求在全市营造学习宣传《条例》浓厚氛围,树立“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以优化发展环境为荣、损害发展环境为耻”的行为导向。会后针对各县市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机制建立滞后的问题,专门两次下文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快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市县两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网络。目前,已有通城、崇阳、嘉鱼、赤壁和咸安等5个县市区建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市优化办切实发挥其在通报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研究重大议题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了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机构网络,形成工作合力,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了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工作责任,实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强势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建立健全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协同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机制,推进执法协调机制、执法保障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开展效能监督,选择重点企业建立行政效能监测点,聘请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察员,建立监测点专门记录和监察员反映问题处理机制,重点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部门履职等行政执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问责处理145人,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年来,我市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一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主要表现在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打造政务超市。去年,市政府专门拨付2000多万元项目经费投入政府信息平台及中心系统升级建设工作,升级后的办事系统2014412开始试运行,该系统充分利用最先进的云计算一体机,比传统设备性能提高10倍、运营成本降低60%、维护效率提高9倍、空间节约90%。窗口单位180多个事项的申请表格可在网站自行下载,申请人可利用手机在线申报、查询、投诉、咨询,在网上提交审批申请,上传表格文件资料。部门领导即使在外地也可以利用手机登录,实现远程移动签批。申请人可以实现在网上或手机上查询办件结果。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去年9月,我市启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暨服务项目清理工作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次创新”工作。清理工作中,市政府法制办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成的清理专班对1325个申报项目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期限等逐一严格依法会审,最终晒出“权力清单”。“权力清单”确认市本级申请办理事项594项,共取消、暂停、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管理事项731项,减少比率达55.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的会议精神,今年418日,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暂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市级服务管理事项目录》的通知”,《通知》决定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8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5项;取消、下放、暂停90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市级服务管理事项482项。三是提高公务人员能力素质。去年,我市全面启动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咸宁市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健全“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另外针对基层执法人员中存在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还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事项、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和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树立了基层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今年,按照《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重点开展“五个专项整治”、“四个坚决纠正”和“两个有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增强了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促进了职能部门加快转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机关作风。四是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市教育局根据我市招商引资有关政策,优先保障开发区企业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人才的子女在入托、入学等方面与市民同等待遇。在暑期招生期间,制定了《开发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开通了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共解决10多批次,共计100多人开发区企业员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受到了开发区及企业一直好评。市交通局针对开发区企业员工反映园区内乘车难的问题现场办公,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采取开通“摆渡车”的措施,在园区内循环行驶,全面覆盖园区,随时接送企业员工和外来人员到就近站点换乘,争取公交车覆盖园区每个地方,为员工的出行提供保障。市人社局针对企业用工难的问题,连续多年开展春风行动,实行用工企业、各级干部、开发区行政人员齐招工,今年2月举办大型招聘会14场,859家次企业共提供岗位7.16万个次,录用2.01万人次,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

(五)维护规范市场秩序。

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一直都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市直执法部门继续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保持对打击侵犯企业权益和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市药监部门加强药品和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取缔食品“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共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21次、督查督办13次,没收销毁伪劣食品2.3吨、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518起,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61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起;市质监部门开展执法打假“亮盾行动”,严厉打击“粉末砖头”、“瘦身钢筋”、“地条钢”反弹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共查处8起销售假冒伪劣建材案,货值金额超过200万元;市工商部门“双打”执法行动中,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起,假冒伪劣2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市文体新局大力开展“剑网”行动、印刷复制企业专项检查、网络专项巡查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20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20余家次、责令整改6家、警告10家、集中销毁各类违法出版物6000余册、盗版DVD光盘5000余盘;市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严厉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为,召开市区打击“一霸四强”行动动员会,形成整治高压态势。全市摸排各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案件线索102条,办理“一霸四强”案件67起(其中刑事案件27起),处罚和刑拘、逮捕、移送起诉312人,追回款项20.1万元;市物价部门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涨价信息以及利用虚假标价或误导性价格手段的价格欺诈行为,另外加大对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监测,及时掌握 “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平抑物价;市监察局开展涉农、涉教、涉医、涉企等12项涉及民生专项治理工作,纠正和查处问题186个,受理和解决企业、群众投诉1090件,查办案件59件,涉案金额2864万余元,实行责任追究96人。

(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为加强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今年6月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咸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完善信用信息免费查询制度,推进征信行业机构管理。近年来,市人行不断整合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加快构建信用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贷款、合同履行等与信用状况有关的交易记录和社会公共信息,建立信用信息档案。截止20146月份底,我市共采集中小企业信用档案2550户,其中已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240户,累计发放贷款95.3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3.5%41.6%20144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积极拓展服务渠道,下发通知允许社会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按照通知要求,市人行及所辖6个县市区支行第一时间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制度,公布查询方式、流程和服务电话,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在完善信用服务系统、培育信用市场、扶持信用调查等方面,市人行促成市农村信用社引进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北银企评信有限公司等两家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到咸宁开展工作,实现了我市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机构业务新的突破。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整改,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各类公务人员对执行《条例》的责任感与自觉性显著增强;市场主体及广大群众对《条例》的认可程度逐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亲商护商的良好风气得到进一步弘扬。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们还应该看到,当前全市在贯彻执行《条例》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仍然存在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整改的脚步丝毫不能停歇,要通过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推动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贯彻执行《条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与开创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市政府及各地、各部门将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在规制行政权力、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成长、构建法治保障等方面下重拳、出重手,着力打造亲商、利商、暖商、敬商的良好经济发展环境。

(一)夯实基础,进一步构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

督促尚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山县加快建立优化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在通报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研究重大议题、协调重点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价及问责机制,定期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经济发展环境不优的政府及部门进行通报。完善《条例》监督落实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等渠道的监督作用。加大公众监督力度,设立专项投诉电话,定期在企业及群众中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测评,让市场主体的意见成为衡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标杆。

(二)强化宣传,进一步营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氛围。

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正面事迹的宣传及典型案例的曝光,鼓励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自觉主动使用《条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普法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条例》在各行政单位,尤其是基层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中的宣传贯彻,让《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三)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各级行政部门中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监管清单”的管理模式,做到除“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推动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减少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和审批事项准入制度,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加快构建市、县二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网络。加大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推动行政服务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

(四)优化服务,进一步扶助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积极拟定各项有利于调整经济结构、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市场流通的市场和产业政策,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落实对实体经济、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财政和税收优化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金融创新,建立多元化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减少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提升就业管理服务水平,强化企业用工指导与用工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

(五)完善监管,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使各类失信行为无处遁形。整合执法力量,加大对妨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和现象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抓好清费治乱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推广前置审批零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打破中介服务市场垄断,实现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彻底脱钩。规范垄断行业行为,督促有关公共服务单位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继续认真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

将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

委托代建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48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湖北省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并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分年度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该项目顺利建成。要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范风险,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制订偿还计划,明确还款渠道,强化偿还责任,确保偿还措施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和偿还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偿还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湖北省咸宁市

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

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推进咸宁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率,打造咸宁生态生态城市、园林城市、宜居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市政府决定实施湖北省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棚户区内的土地征收及整理、棚户区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住宅和商铺还建工程、新建配套公共服务用户及公共基础设施等工程。

该项目总投资187732万元,其中:市城投公司自筹资本金24632万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中长期贷款163100万元。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计划委托湖北省投资公司作为申贷主体,就湖北省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163100万元(其中:中长期贷款150000万元,贷款期限15年;过桥贷款13100万元,贷款期限7年),利率按照5.895%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同时,市人民政府与湖北省投资公司就该项目签订《委托代建协议》,计划将协议项下委托代建资金分年度纳入同期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4825

 

关于提请将湖北省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

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

本级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

 

––––2014828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鲁恩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湖北省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如下说明:

一、项目建设背景

2013年以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棚户区改造工作。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文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市政府认为这是改善民生的德政工程,也是拉动投资的发力之举,于8月中旬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并得到省国开行的支持。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提升城市形象的现实需要

我市城区的棚户区较多,大多是建筑老旧,布局杂乱,设施不全,环境较差,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实施棚户区改造,改善城市环境显得很有必要。

(二)棚户区居民意愿强烈

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失地农民对改造重建的意愿十分迫切。

(三)推动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

实施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拉动投资和刺激消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有助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项目基本情况

我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为九个片区:朱家垅片区、中心花坛片区、滨河东街片区、泉塘村一组片区、泉塘村四组片区、泉塘村五组片区、旗鼓村四组片区、潜山村片区(一期)和大畈村五组片区,共需征收拆迁3178户,拆迁改造面积6519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棚户区内的土地征收及整理、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住宅和商铺还建、新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及公共基础设施等工程。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函〔20145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计划委托湖北省投资公司作为申贷主体,就我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163100万元(其中:中长期贷款150000万元,贷款期限15年;过桥贷款13100万元,贷款期限7年),利率按照5.895%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

四、债务资金偿还计划及还款保障

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属民生工程,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由于这项政策性贷款利率低、期限长、无抵押,各地政府都在积极争取。项目的债务资金偿还来源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和提取的廉租房保障基金,二是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同时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位,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和土地收益,为偿债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项目贷款本息分12年支付,减轻了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压力。我们将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力保该项目顺利实施,不给地方财政造成不利影响。

以上说明连同议案,请一并予以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8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太宗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冰生为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徐仕新为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

舒朝晖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马云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主任;

甘雅丽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专职副主任。

 

决定免去:

张晓先的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继成的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炳文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关于对刘太宗等同志任免职议案的审查报告

 

20148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于821日组织拟任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对刘太宗等同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太宗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咸发干〔201484号文件通知精神,经省委同意,市委提名刘太宗同志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按照市委组织部代表市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刘太宗同志是根据工作需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下派挂职锻炼而提名的,挂职时间一年,其任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咸发干〔201468号、93号文件通知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市长的提请,因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张晓先同志不再担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王继成同志不再担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提名郭冰生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徐仕新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人选。按照市委组织部代表市委所作的情况说明,本委员会认为,郭冰生、徐仕新同志政治坚定可靠,对党忠诚,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强,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领导经验丰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驾驭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工作敬业务实,任劳任怨,能深入实际,关注民生,努力帮助基层排忧解难,群众口碑较好。为人坦诚,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对自己要求严格,考察中未听到不廉洁的反映。按照有关规定,以上提名的其中2名拟任人选均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为郭冰生95分、徐仕新95分。综上所述,所提请任免的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建议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二、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舒朝晖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咸发干〔201463号、75号文件通知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于2014819日研究,提名舒朝晖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马云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主任,甘雅丽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专职副主任人选。按照市委组织部代表市委所作的情况说明,本委员会认为,舒朝晖同志原在咸宁市红十字会担任专职副会长,市委考虑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班子的调整而提名的,属正常工作调动,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马云、甘雅丽同志从事人大工作多年,政治立场坚定,组织原则性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能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做事严谨细致,熟悉人大工作业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较强,工作热情高,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宗旨服务意识。为人谦虚、诚恳,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考察座谈中未听到不廉洁的反映。按照有关规定,提名的3名拟任人选都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分别为:94分、94分、95分,符合任职条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建议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提请免去刘炳文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是因其任职年龄有限,对其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建议一并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刘太宗

2014828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好!今天,我能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的表决,感到十分荣幸,我谨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这次经组织安排来咸宁挂职工作,对我是一次全新的挑战,我有决心、有信心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

我虽还未来过咸宁,但从其他渠道了解到,咸宁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底蕴深厚,魅力四射。既有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的坚守和传承,更有开放兼容、朝气蓬勃的探索和经验。近年来,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巨大成就,展现出让人无限遐想的美好愿景。作为一名挂职锻炼干部,能够与咸宁结缘,投身参与咸宁的建设发展,感到无尚光荣与自豪!

如果本次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百倍珍惜这种信任,以咸宁为家乡,与咸宁共荣辱,为咸宁的建设与发展、人民富裕与幸福倾尽全力。我向各位领导和同志郑重承诺,在挂职期间,努力做到:

一、加强学习,尽快提高履任新职能力。我长期在高检院机关工作,缺乏地方和党政工作经验,面对新的岗位职责,深感能力和本领的恐慌,加强学习是首要任务。我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经济、管理、科技、文化、历史等知识,虚心求教各方,向班子成员学习,向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尽早尽快适应新环境,尽心尽力融入新角色,尽职尽责完成新任务。

二、勤奋工作,服务全市和谐发展大局。我将坚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围绕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新目标,认着执行政府党组决定,恪尽职守、勤政务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工作规律,抓好主要矛盾,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坚持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多谋咸宁发展振兴之策,多思咸宁富民兴市之路,多做咸宁和谐惠民之事。

三、依法行政,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将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尊严。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改善和提高行政效能,使开展的各项工作符合法规、顺应民意。

四、团结协作,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我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战略意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维护市委市政府领导权威,当好市长助手。加强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坚持民主决策和合作共事,自觉摆正位置,切实做到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自觉维护咸宁良好的政治生态,倍加珍惜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五、廉洁奉公,永葆人民公仆本色。我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清清白白做人,勤勤恳恳干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真心实意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我满怀一腔热忱和对咸宁的敬仰,来向咸宁的人民和同志们学习,为咸宁人民服务,恳请得到咸宁的接纳和认同。由于能力水平经验的局限,自知做不了咸宁最优秀的学生,但我要求自己做个最努力的学生。希望一年之后,我能用满意的答卷感恩回馈组织和咸宁的父老乡亲。

谢谢大家!

 

    

 

郭冰生

2014828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上午好!

组织上提名我担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提请本次常委会进行审议。这是市委的关心和信任,这是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如果这次常委会会议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忠实履行职责、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尽心竭力地做好工作。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强化学习,提升素质,努力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面对日新月异的知识创新,面对已经到来的第三次工业革命,面对咸宁工业崛起的迫切要求,作为一名经济工作者,更是应该把学习经济放在第一位,坚持向领导学、向群众学、向企业家学,努力掌握市场经济知识、科技和人文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学习中增加智慧、汲取营养、获取经验、增强能力。

二、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努力推动咸宁工业快速崛起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工业经济发展形势比较严峻,实现咸宁工业崛起的目标和任务显得尤为艰巨。市经信委作为全市重要的经济主管部门,我一定牢记工业发展是第一要务、工业崛起是第一使命、做大做强全市工业经济是第一要求,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体两翼三纲五重”,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决策部署,在强化运行监督,完善要素保障上;在强化培育引导,扩张市场主体上;在强化项目建设,促进项目投产上;在强化招商引资,增强发展后劲上;在强化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升级上;在全力推进“一工程三计划”的全面实施上,用心尽力,奋发有为。

三、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努力推动部门工作法治化

经信委作为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门,将做到与市人大主动沟通、积极汇报,切实把个人的职务行为和部门行为置于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使经信工作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决做到“四个一定”:一是凡是市经信委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经济工作的运行情况、各类重大举措,一定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听取指示和意见;二是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经信部门的议案、建议和意见,一定认真办理,及时予以回复;三是凡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一定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绝不敷衍拖拉;四是对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其他各类监督以及代表视察活动、代表提出的批评,一定虚心接受,坚决整改。

四、严于律己,勤政廉政,努力打造政府模范部门

经信部门面广、线长、摊子大,并且更多地与企业家打交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勤政廉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央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加强班子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加强制度约束,真正当好工业经济的领航员,为全面推动咸宁工业崛起做出最大的努力。

以上就是我的态度和决心,敬请各位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多提批评意见,我将虚心接受,努力改正,珍惜信任,积极作为,为咸宁工业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徐仕新

2014828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经市委推荐、市长提名,拟由我担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感谢组织的信任和培养。如果能够获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一定把组织的关心培养转化为工作动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开拓创新,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加强学习,转换角色。从基层到市直单位工作,首要的是加强学习调研,抓紧熟悉行业特点,尽快适应职务岗位需要。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战线的一员,我将坚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咸宁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学习,进一步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调整和更新知识结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理清工作脉络,不断提高自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能力。

二、勤勉立业,勇于担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涵盖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公务人才管理、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方方面面,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大局。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只有干在实处,才能走在前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理应有所作为,更应大有作为。我将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牢记六民要旨,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大局观念,切实把全系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定好位,瞄准全省、全国同行业最高标准,着力推进充分就业、香城创业、人才强市、收入倍增和幸福咸宁建设等重点工作,念好民生八字经,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两篇文章,努力打造一流的和谐机关,铸造一流的创业团队,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三、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是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也是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直接体现。我将切实承担起本部门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决贯彻执行市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意见、批评和建议,并就有关重难点问题及时作专题汇报,认真听取指示和指导性意见,真正把个人职务行为和部门行政行为置于市人大、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各位人大代表的有效监督之下,忠实履行好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四、团结聚力,廉洁从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大局,队伍大,任务重,需要有一个坚强有力、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和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干部队伍。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带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中不集权,分工不分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努力适应经济的新常态,努力适应干部管理的新常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我将坚持为民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既抓天线又接地气,既脑勤又脚勤,同时,我将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团结班子,带好队伍,守住底线,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做到淡泊名利、自省自重、光明磊落。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态度和决心,我将忠实履行诺言,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辱使命。以上是我的供职发言,恳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482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议程。这次会议内容很多,都非常重要,时间安排紧凑,开得很好。

本次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和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按照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同志的“四个坚持”和“五个进一步”讲话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统一于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全过程,统一于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会议还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本次会议主要听取和审议了全市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社区矫正工作、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作出了关于将湖北省咸宁市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决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在审议中,组成人员对我市去年财政和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我市预算编制,要增强科学性;预决算,要公开透明;预算支出,要增强刚性约束;政府性债务风险,要加强防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于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逐一列出具体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要逐一进行严肃认真的整改,并提交明细的整改情况报告。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也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在年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安排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必要时听取市监察局有关查处违规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油茶产业发展两个议题提出的审议意见,会后,请各有关工作机构进行整理,提交主任会议审议。

下面,结合计划报告,我就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科学认识新常态,增强“速效兼取、去稳竞进”的信心

由于依靠要素成本优势所驱动、大量投入资源和消耗环境的经济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加之三十多年来高速发展所形成较高的基数,使得我国经济出现了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

科学认识新常态,就是要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来分析和把握。从宏观上看,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将成为过去。从中观和微观层面看,对于我们咸宁来说,社会仍欠发达、工业腿短、经济发展滞后,我们必须要有一个较高的发展速度。只有确定一个高于全省和全国的发展速度,才能逐步缩小差距,才能与全省、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目标;也是满足全市人民缩小差距、加快发展强烈愿望的需要。同时,我们保持一个较高的发展速度,有很多有利条件:一是有难得的发展机遇,国家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新四化”和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带给我们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国家稳增长的主基调和政策框架不会改变;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和两圈一带战略纵深推进,幕阜山区集中连片扶贫开发战略全面实施,这些为我市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二是有生态、区位优势,我市具有生态承载能力,具有交通便利条件。三是有良好的基础,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持续攀升,城乡面貌深刻变化,民生事业全面进步,改革开放纵深推进,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我市地区生产总值2013年达到870亿元,连续四年每年增长额100亿以上。按今年的990亿生产总值目标计算,全年的增长值120亿,相当于2000年全年的生产总值。是有科学的发展思路,经过多年的探索,形成了符合市情、具有咸宁特色的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的发展思路。

正是面对这样的国情、省情和市情,我们确定了“速效兼取、去稳竞进”工作总基调。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面对新常态,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既定的“一体两翼三纲五重”的工作思路,增强责任担当,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力,凝聚发展共识,推出发展措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持续平稳的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主要经济指标逆势进位,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用电、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外贸出口等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三次产业趋于稳定,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协调并进;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齐力拉动经济增长,其中民间投资437亿元占全市投资的71.9%,成为拉动全市投资增长的主力军;要素保障更加有力,用工难、用地难、融资难逐步缓解;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年度投资占比和开工率均居全省市州“第一位”;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就业形势良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成绩来之不易。全市各级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改革给经济注入了活力;全市各级强力实施工业崛起战略,改进作风形成的“一级逼着一级干“的倒逼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发展经验弥足珍贵。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实践证明,我们确定的“速效兼取、去稳竞进”工作总基调符合咸宁实际,并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总遵循。因此,我们要科学认识新常态,增强“速效兼取、去稳竞进”的信心,全面完成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辩证看待新常态,追求新发展

新常态面临多种挑战,更蕴含多种机遇。“新四化”和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机遇,为我们谋求新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巨大潜力。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切实坚持咸宁在推进“新四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战略定位,保持定力,沉着应对,继续保持较长时期的中高速增长。

一是向创新要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讲话要求,增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坚持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动以科技创新为重点的全面创新,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源泉,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要着力把招商引资与创新驱动有机结合,形成发展后劲;着力推动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形成让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都充分活跃和推进汇聚科技创新发展强大合力的体制机制;要着力推动行政服务创新,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要着力推动金融创新,为创新提供资金支持;要着力推动激励创新,为创新驱动发展集聚创新人才。

二是向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要发展。要加快工业向创新驱动型转型,向绿色经济转型,向智能融合型经济转型,向生产型服务业转型。要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促进我市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要突出并坚持实施工业崛起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围绕实施大产业、大企业、大园区工程,实施传统产业提升计划、新兴产业培育计划、资源性产业开发计划 ,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要加快农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转型。围绕打造茶叶、油茶、楠竹3个百亿“绿色”产业为抓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要以区域性旅游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建设为重点,努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要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最近出台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强力推进旅游跨越战略的实施。

三是向改革要发展。要以改革统揽全局,善于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解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环境,激活市场主体,增强企业内生动力。要进一步扩大开放,真正放宽准入,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挖掘民间投资潜力,发挥民间投资拉动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政府建设,为人民生活提供更好的基本公共服务,拉动消费增长。要抓住国家减税让利、支持小微企业的时机,加快发展现代工业。要抓住国家对“三农”定向降准的政策机遇,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要借营改增扩大等财税改革契机,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要借医疗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时机,加快发展医疗服务业。

四是向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发展。我们要抓住党中央、国务院努力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发展公共服务事业、加快棚改等政策机遇,最大向上争取民生项目和改善民生资金,发挥消费的拉动作用,努力推动咸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向干部作风要发展。要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干部作风,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一级逼着一级干的干事创业机制,形成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高效服务机制,形成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源泉。

三、积极适应新常态,科学谋划“十三五”工作

新常态具有长期性,要求我们积极适应。一方面,正确研判形势,冷静理性,不急不躁,顺势而为,保持战略定力,保持科学的增长速度,坚持加快发展与保护资源环境相结合,重点注重增长质量和改善民生;另一方面,正确把握机遇,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尽力而为,以改革开路,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激发企业和社会活力,重点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结构优化,科学谋划“十三五”工作。

目前,我们已经启动“十三五”规划前期工作。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咸宁今后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对未来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要在前期重大课题研究上走在前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在吃透上情、摸清市情基础上,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总体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准确把握宏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宏观政策走向,提出我市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十三五”期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政策取向和重要措施,为规划编制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二是要在超前谋划重大项目上走在前列。围绕全域产业发展、工业崛起、旅游跨越、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依托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精心谋划和储备一批带动作用强、辐射范围大、发展后劲足的重大项目。要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和前期工作质量,提高项目的成熟度和可行性,争取更多的项目挤入中央、省的规划本子,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计划笼子,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资金盘子,为“十三五”期加快发展赢得先机。三是要科学确定规划大纲上走在前列。要从全局的、战略的、长远的高度,注重“十三五”规划《大纲》与“十二五”规划的连贯性,把握发展的有利条件、不利因素,突出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合理设定发展的力度和节奏,做到既尊重客观规律,又要适度超前,确保规划成为“跳起来能摘到的桃子”。

做好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市人大常委会一定要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任振鹤     胡毓军     周亨华     李逸章     彭方全    

程学娟()        王胜弘     王炽松           

毛秀     田运雄     刘中英() 刘炳文       ()

  () 杨修伟     李春明     沈其文     张文华    

张青达     罗建明     周辉庭            赵立龙       

彭天海     游爱民     程功武     熊亚平     熊承鹄    

翟东明     漆胜保

 

请假: 

刘复兴     王义松     王文建     秦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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