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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报
http://xnrd.xianning.gov.cn  上传时间: 14-04-02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XianNingShi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42 2号(总号:126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4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5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8

政府工作报告………………………………………………………………………丁小强9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5

关于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6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1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李春明34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3年政府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4年政府预算的决议……………………………………………………36

关于咸宁市2013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政府预算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37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

2013年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政府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李春明46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49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胡毓军5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60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刘太平61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72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罗继洲73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第一号)…………………………………82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第二号)…………………………………83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84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88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89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89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

处理意见的报告…………………………………………………………………王义松9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94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胡毓军95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97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98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98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

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四个名单(草案)的说明………………………………胡毓军99

任振鹤同志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10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程

2014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八、通过市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

九、其他。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日程

2014210—13

2014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210(星期一)

一、上午830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1、大会开幕式

2、市人民政府市长丁小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3、表决大会选举办法

4、表决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办法

二、书面报告

1、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的报告

2、咸宁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代表视察

下午  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211(星期二)

上午   

一、分组审议

1、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咸宁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选举候选人

下午3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毓军作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作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作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12(星期三)

上午  

一、分组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二、酝酿讨论委员候选人和副主任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三、推荐监票人

下午

一、分组审议

1、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各项决议草案

二、继续酝酿讨论委员候选人和副主任委员人选名单草案

213(星期四)

上午830   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1、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2、选举 

上午10     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式)

1、宣布选举结果

2、表决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

3、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4、大会闭幕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讨论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213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丁小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速效兼取、去稳竞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421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长   丁小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紧紧依靠全市人民,牢牢把握“去稳竞进”的总基调和“两个满分”的总要求,解放思想,攻坚克难,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综合实力再攀新高。初步测算,全市生产总值872.11亿元,增长10.6%,增加额连续4年超过1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71.84亿元,增长2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0.64亿元,增长13.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71亿元,增长28.1%。中国恒天、华中绿色印刷包装、百翔电池、津晶城科技园、台湾DTE消防液、大润发物流、雨润物流等项目成功落户,南玻华中产业园建成投产,华润(赤壁)电厂3号、4号机组并网发电。新引进项目和续建项目1201个,到位资金580.1亿元,增长85.9%,新签约、开工和投产项目均创历年之最。

产业转型步伐加快。全市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8.748.732.6。工业崛起逆势奋进。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30.17亿元,增长13.6%;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6家,总数达到780家。崇阳钒产业新进入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一县一集群”格局形成。高新技术企业41家,其中新增19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6.61亿元,增长16.8%。特色农业速效并进。粮食生产实现“十年增”。建成农业产业化板块基地350万亩,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4家,其中新增19家。启动实施竹、茶、油茶三个百亿元产业工程,咸安竹产业园、赤壁砖茶产业园、通山厚生祥红茶文化园、黄袍山国家油茶产业示范园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油茶面积发展到42万亩,全国油茶现场会在通城召开。现代服务业开拓求进。咸安商贸物流园、嘉鱼潘家湾物流聚集园、赤壁沃尔玛购物广场、通城泽中物流园、崇阳百盟一马商贸物流产业园、通山石材物流园等项目加快推进,中国首个绿色生态产业展览交易基地落户赤壁。接待游客26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30亿元,分别增长26%20 .8%。商品房竣工面积170.45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71.31万平方米。

创新驱动成效明显。“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深入推进,“五个一体化”进程加快。市区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顺利组建。预算体系建设全省领先,市区(咸宁经济开发区、咸安区)财税体制调整完善,“营改增”试点稳步推进,市直公务卡管理全覆盖。金融创新取得较大突破,以全省第1名的成绩获评全省金融信用市。通山、崇阳、咸宁农村商业银行相继组建,“政银保”模式创全国先河,通山县域金融工程试点成为全省样板,全市16家企业登陆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利用试点扎实推进,争取部、省国土整治项目29.5万亩。开放合作谱写新篇章。实际利用外资2.47亿美元,增长16.7%;出口2.91亿美元,增长25.3%。与岳阳市、九江市、安庆市签署《咸宁共识》,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先行区、示范区;与韩国义王市、匈牙利威莱士艾及哈兹市缔结友好城市。全市各类市场主体15.34万户,增长21.37%;新登记市场主体2.14万户,增长16.02%

城市品质持续提升。在全省率先开展绿色崛起规划和全域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编制,智慧(数字)城市地理信息框架系统建成使用。“六城三区”建设力度加大,成为全市最具潜力、最富活力的板块。与中城建开元(北京)公司开展战略合作,湿地生态新城呼之欲出。武咸城际铁路建成开通,咸宁率先进入高铁、城铁、普铁的“三铁”时代。中心城区外环高速初具雏形,淦河下游综合治理二期、南外环人工湖二期、十六潭公园三期及十六潭路改造、城际铁路垂直绿化、一号桥泵站迁改等项目建成使用,咸宁旅游集散中心、潜山古寺即将向市民开放,香城大道和泉都大道改造升级、百盟温泉欢乐世界、香泉映月旅游度假区、中商购物广场、天成商业综合体、城铁南站宏大国贸广场,以及传媒大厦、妇儿活动中心(科技馆)、咸宁文化城等项目加快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双拥模范城市工作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通过评估,成功摘取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两项“国字号”荣誉。第五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成功举办,旅游小姐菁英赛、百强旅行社牵手咸宁活动叫响全国,“香城泉都”品牌越擦越亮。

城乡统筹扎实推进。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完善,城乡面貌不断改善。咸通高速、咸黄高速竣工通车,武深高速嘉通段、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咸宁西段、幕阜山生态旅游公路、武咸快速通道、咸潘一级公路等项目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13公里,全市交通投资50.19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嘉鱼县潘家湾镇列入全省“四化同步”试点镇,赤壁市赵李桥镇羊楼洞村列入全国首批“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新增10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12个村庄被命名为全省“宜居村庄”。美丽村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村企合作共建模式逐步推广。“三万”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垃圾清运体系初步形成。幕阜山片区扶贫攻坚全面启动,全市累计减贫61023人。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加大,完成造林30.5万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顺利建成,赤壁凯迪生物质发电项目试运行,我市被确定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省定节能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民生事业全面进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81元,增长9.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80元,增长1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推进,赤壁市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动工兴建,实验小学、温泉中学改造升级,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新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涌现出一批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发展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在全省率先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提升。低生育水平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全市新增城镇就业4.7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88%;五项社会保险参保163万人次,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04万人,参保率98%;新农合参合208.32万人,参合率99.77%,住院费用补偿比76.1%。城乡低保惠及12.67万户、20.51万人。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526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365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039户,竣工率100%。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新成效,信访维稳工作得到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集中救治和吸毒人员强制收戒经验在全省推广。“平安咸宁”建设扎实推进,打击“一霸四强”力度加大,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除老年人活动中心跨年建设外,市政府年初承诺的10件实事圆满完成。

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新疆、建始县工作深入推进。妇女儿童、青少年、关心下一代、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全面发展。对台、侨务、外事、科普、保密、档案、方志、统计、气象、人防、民族宗教、防震减灾等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县(市、区)再夺一批“国字号”。咸安、通城、赤壁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崇阳荣获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嘉鱼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通山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健身先进县;赤壁入选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咸安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

过去的一年,我们自觉在市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0件、政协委员提案140件,办结率100%,满意率不断提升。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项要求,落实“三短一简”,推进治庸问责,深入开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同步”活动,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政府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开展市政府集体学习活动,下放和取消审批权限177项,启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次创新”,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回顾过去的一年,困难比预想的多,成绩比预料的好。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和严重干旱等自然灾害,我市经济社会能够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实属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全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齐心协力、顽强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驻咸部队、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我市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大,产业支撑力不强,城镇化水平不高,环保压力较大,市场机制发挥不充分,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较低,少数部门和干部作风不实、落实不力等。对此,我们将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关键之年。综观大势,我们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黄金发展期。一方面,世界经济转好趋势增强,欧美发达国家加大了技术创新力度,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之中;我国进入打造经济升级版新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决定,开启了新一轮“改革红利”的美好前景。另一方面,中央对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新定位,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省委“两圈两带”战略实施和幕阜山片区扶贫攻坚等机遇,坚定了我们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三铁一带”拉近了我市与大城市的时空距离,区域联系和经济要素流动速度加快。同时,我市良好的生态环境、积蓄的发展后劲、凝聚的发展共识,必将为我们带来更多正能量。只要我们切实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拼”字当头,不松气、不泄气、憋足一口气,就一定能够开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新局面。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速效兼取、去稳竞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政府执行力、服务力,奋力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990亿元,力争突破1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8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1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500元;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确保完成省定节能减排任务。

当前,我市面临着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既要做大总量、又要提升质量和竞争力的多重任务。机遇稍纵即逝,挑战愈加严峻。“去稳竞进”,是时代赋予当代咸宁人的光荣职责。我们要去思想保守之稳,在改革创新上竞进;去固步自封之稳,在加快发展上竞进;去甘于平庸之稳,在比学赶超上竞进。我们要的发展是更新理念、更高水平、更优品质的发展,是环境更优美、城乡更宜居、百姓更幸福的发展,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发展。为此,我们要在现有基础和良好态势上,树立更加积极的目标,保持更加竞进的状态,拿出更加拼搏的作为,交上更加精彩的答卷!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转方式、优结构,推动经济提速提质

加快推进工业崛起。围绕做大总量、优化结构、提升层次,实施“一工程三计划”,使鄂南强市大厦建立在稳固的工业基础之上。实施“大产业、大企业、大园区”工程,加快推进德力林浆纸一体化、嘉麟杰纺织、华琪生物、纳米轮胎,以及广东工业园、小榄工业园、咸安桑德环保产业园、嘉鱼汉麻产业园、华润(赤壁)电厂循环经济产业园、崇阳生物医药产业园、通山大盘垅工业园等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确保绿孚生物、宇顺电子、三三重工、金海达薄瓷板、新忆通机车、兴民钢圈、玉立樊牌等项目建成投产,打造我市工业新团队。实施传统产业提升计划,推动咸安机电、嘉鱼管材、赤壁应急安全等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增效。实施新兴产业培育计划,重点培育和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人福新药、蒲瑞科新材料、瀛通电子数据线等产品开发,推动奔驰方向机、美国驰派达、合加环境专用汽车等汽车零部件产业加快发展。实施资源性产业开发计划,支持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推进通城陶瓷、崇阳绿色钒产业、通山石材产业集群发展,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力争新增10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12个中国驰名商标。进一步做好咸宁核电、震纶纺织城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咸宁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广云技术运用,培育一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完善政策扶持、要素保障、考核激励等机制,夯实实体经济大底盘。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为目标,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稳定粮食生产。实施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规模化布局,推进县市区建十万亩、乡镇建万亩、村建千亩农业产业化基地,形成一批“粮油果蔬茶畜”专业大县、专业大镇。围绕打造百亿元竹、茶、油茶产业,建设国家楠竹生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打造百公里茶叶走廊,创建国家油茶示范市。加快建设农业新技术示范基地、科技推广基地和新型农民培训基地,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突出抓好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搞活农村产权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培育力度,培育现代农业的“领头雁”。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新增“三品”认证30个、国家地理标志认证12个。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区域性金融中心、物流中心、旅游中心建设为重点,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积极引进区域外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和后台服务中心,推动设立地方法人保险、信托、金融租赁、互联网金融、期货交易机构,支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继续推进商贸企业成长工程,大力发展批发市场、配送中心、仓储运输、信息服务等物流服务网络,引进大型商贸企业和电商企业落户我市,形成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积极引进服务外包产业总部基地,打造中国版的“班加罗尔”。围绕建设旅游经济强市,加快推进温泉生态旅游新城、赤壁三国文化旅游试验区、通山九宫山生态旅游区、咸安桂竹生态旅游区、崇阳商周生态农业旅游区、嘉鱼江南水乡旅游区、通城瑶族原生态旅游区等“一城六区”建设。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丰富完善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休闲娱乐业,推进智慧旅游项目建设,巩固旅游标准化成果,力争5A景区创建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接待游客3200万人次以上,打造全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打造文化产业聚集区,建设国家级绿色印刷包装物流产业基地。积极支持4G网络建设应用,大力发展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产业。

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坚定不移地抓项目、扩投入,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完善万亿元项目库,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突出抓好交通枢纽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岳咸九铁路、咸宜吉铁路、洪崇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武深高速、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通界高速、武咸快速通道、幕阜山生态旅游公路等交通路网建设。确保咸潘一级公路建成通车。力争咸宁(嘉鱼)长江公路大桥、赤壁长江公路大桥开工建设,早日迎来“大桥”时代。创新投资方式,鼓励民间投资,提高社会投资比重。把扩大居民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加快培育和扩大电子商务、网络文化、数字家庭、智能家电等热点消费,会展、旅游、社区、健康、信息、文化创意等服务消费,促进住房、汽车消费和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推动便利消费进农村、进社区。

(二)坚持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投入,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做实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力争新增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7%以上;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推动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构建一批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完善人才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大引进科技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力度。把咸宁经济开发区建成人才特区、创新发展特区。

着力激发创新活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探索试行清单管理模式,深入推进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加快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次创新”,建成全省政务服务最优的市州。整合政府经营性资产,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放宽市场准入,繁荣发展民营经济,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民生事业等领域,鼓励全民创富。加快发展和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支持企业发债融资。稳步实施市域金融工程,壮大县域金融板块。健全财政预算体系,大力推进预算支出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管好用好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完善城投、荣盛投资、交通投资、职教投资、旅游投资等投融资平台运行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继续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利用试点,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积极稳妥推进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大胆创新。

扎实推动开放合作。抢抓国家扩大内陆开放新机遇,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落实《咸宁共识》,积极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合作。加快推进武汉新港咸宁港区建设,大力发展沿江经济、临港经济,支持咸嘉新城发展飞地经济。继续做好海关、商检机构设立工作,加强与东湖综合保税区对接合作,探索建立双边贸易区。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开放的主攻方向,完善招商机制,创新招商方式,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重点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招商引资,进一步做好恒天、华帝、海尔等企业跟踪对接工作,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出口基地建设,重点培育机电、纺织、建材、医用卫材等优势出口产业,推动出口基地升级为国家级、省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加强出口主体培育,继续做好开口不出口和异地出口企业的转化工作。扩大对外劳务合作,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强国际友好往来,多渠道扩大对外开放。

(三)坚持“四化”同步,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实施城市提质工程。围绕打造“香城泉都”,提升城市品质,建设秀美、浪漫、和谐的魅力城市。向东,重点抓好香城大道、泉都大道改造升级和东外环、咸宁大道延伸等工程建设;向南,重点抓好马柏路综合整治,重拳打击“三乱”、“两违”,畅通城市出口;向西,重点抓好淦河大桥、龙潭大桥修建和南站路、西外环等工程建设,打通城际铁路与咸宁大道的连接;向北,重点抓好107国道咸安绕城段和高铁新区、站中大道等工程建设,抓好鱼水路、站前广场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窗口形象。在主城区,着力抓好交通整治,改善交通循环;加快城际铁路沿线开发;加大背街小巷、“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在“六城三区”,按照“产城一体、园城一体、港城一体”的思路,加快道路、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板块招商力度,实现组团式发展。提升城市文化功能,重修永安阁、三元书院,启动建设茶博馆,基本完成潜山古寺及配套工程,彰显城市文脉。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增加公交港湾、首末站,完善休闲、健身、公厕、停车泊位等服务设施;发展特色餐饮,打造夜市、特色街和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中央商务区,打造咸宁金融港。提升城市生态功能,突出显山露水见园林的城市特色,保护山体水体,抓好城市绿化,加强环境监测,进一步优化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双拥模范城市等“多城同创”,继续办好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扩大城市知名度、美誉度,提升市民自豪感、幸福感。

实施城乡共建工程。坚持规划引领、产业支撑,加快全域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推进“六规合一”、“五区共进”。进一步抓好县市城区建设,推动县市城区合理规划、彰显特色、完善功能。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抓好城乡一体化试点,稳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强镇扩权改革,加快推进横沟桥镇、赤壁镇等中心镇、特色镇建设,高标准推进嘉鱼潘家湾镇省级“四化同步”示范试点建设。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加大城乡主干道“三乱”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农村建房。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宜居村庄建设,进一步抓好美丽村庄创建活动,弘扬耕读文明。结合“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推进农村网格化建设,解决农村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实施市域一体工程。积极研究咸宁与武汉的关系,推进武咸同城发展。做大做强市区经济,力争咸宁经济开发区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0亿元以上、税收10亿元以上,有150个以上项目签约、开工、投产。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支持咸安、赤壁、嘉鱼率先发展,支持崇阳、通城、通山争先进位。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抓好特色园区建设,壮大镇域经济。加快推进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完成60个村整村推进任务,实现片区减贫6万人。

(四)坚持绿色引领,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加大生态文明创建力度。加快编制《咸宁绿色崛起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支持咸宁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低碳示范园区,支持赤壁建设中国绿色生态产业展览交易基地,支持通城、通山创建国家生态功能区试点,支持咸安创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县。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沿江(库)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确保完成30万亩造林任务。突出抓好淦河、陆水河和幕阜山等重点水域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促进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恢复。支持通山富水湖申报国家湿地公园,支持赤壁葛仙山申报省级自然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施工废气与噪声超标治理。以创建生态镇、村为抓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实施空气质量监测制度,制定雾霾应急处置预案,让咸宁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重点企业、行业节能减排责任,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节能技改,调整产品结构,降低能耗和生产成本。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加强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和环保技术产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五)坚持底线思维,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加快发展民生事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启动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提升发展水平。加大教师交流力度,普及教育信息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提升文化软实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挖掘新时期咸宁精神,激发咸宁人热爱咸宁、建设咸宁的主人翁意识。加快推进市传媒大厦、市公共图书馆、市妇儿活动中心(科技馆)、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政府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新农合市级统筹。继续抓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重视基层全科医疗人才培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落实国家、省“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率偏低、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配合抓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协调发展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保密、档案、方志、防灾减灾、对口援建等各项社会事业。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以产业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深入推进香城创业计划,加快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问题,推进社保体系建设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口全覆盖”。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努力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探索设立大病医疗慈善救助基金,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加强“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景区、放心粮油店、便民餐饮示范店、放心药店、价格诚信店等创建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学习“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推行“阳光信访”。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平安咸宁”创建,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国防动员、国家安全、民兵预备役和人防工作,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

扎实办好惠民实事。今年,市政府继续为城乡居民重点办好“十件实事”:(1)提高就业服务能力,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扶助创业0.4万人,带动就业1.2万人;实现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00万,城镇居民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2)建成保障性住房10000套(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760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5700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450户。(3)加强淦河上游水源地保护;解决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4)实施“菜篮子”工程,新建蔬菜批发市场,建设10000亩保障性蔬菜基地,在市中心城区建设10家平价商店,在社区和农贸市场建立50家蔬菜直销店。(5)加强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在全市建设6个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50家放心粮油连锁店。(6)加大公交惠民力度,调整优化公交线路,扩大公交覆盖面。(7)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学校标准化、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师资交流,让乡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在市城区启动新建1所优质公办幼儿园。(8)加强市城区120急救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医疗急救站。(9)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集中救治工作;完成市精神病门诊综合大楼及旧楼改造。(10)推进平安建设,在主城区建设4个警务综合服务站,新建1500个视频探头。

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人民群众寄予厚望,政府肩负重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让政府更有效率、群众更加满意。建设学习型政府。加强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加强新产业、新技术的研究,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推动工作。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增强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项要求,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减少会议和文件。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化、责任化、目标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加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力度,多做雪中送炭、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深入开展电视问政、行风评议等活动,推进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常态化。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基本方略,推进法治咸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虚心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健全行政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加强重大决策全程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设廉洁政府。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成果运用,切实把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政府自觉过紧日子,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

各位代表!实干成就梦想,奋斗铸造辉煌。让我们在“中国梦”的激励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解放思想,攻坚克难,锐意创新,砥砺奋进,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4213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计划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咸宁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421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去稳竞进”的总要求,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

(一)加强调度,积极应对,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2013年,面对年初经济明显下行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基本完成目标任务,增幅排名居全省前列。全年生产总值完成872.11亿元,增长10.6%,增幅居全省第五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430.17亿元,增长13.6%,增幅居全省第五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1.84亿元,增长28.5%,增幅居全省第六位;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71亿元,增长28.1%,增幅居全省第五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20.64亿元,增长13.8%,增幅居全省第五位;出口完成2.91亿美元,增长25.3%,增幅居全省第七位。

(二)培基固本,创新作为,农业发展实现新突破。粮食生产实现“十年增”,全年粮食总产量108.65万吨,比上年增5.38%。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现价)282.01亿元,增长18.67%。稳步推进特色农业板块基地建设,建成特色农业板块基地500万亩,其中农业产业化板块基地350万亩。全市新增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9家,增幅居全省之首。加大农业扶持力度,全年先后争取中央、省涉农项目资金7亿元,市级财政累计投入涉农资金1.1亿元。完善筹融资机制,引导通山林宝香榧、赤壁羊楼洞茶业等1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武汉光谷股权交易所成功上柜挂牌交易,开辟了市场化、股份化融资的新途径。

(三)凝神聚力,砥砺奋进,工业崛起开启新征程。市委、市政府应急谋远,提出工业崛起新思路,2013年,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区按照“三个四、三个三、三个二”发展目标,奋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全市开展一季一拉练,促进各地形成了比、逼、赶、超的良好氛围。全年全市共签约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379个,其中新开工工业项目319个。成长工程成效显著。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达到780家,比上年净增106家,完成目标任务的132.5%,产值过亿元企业362家,过10亿元企业15家。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崇阳县钒产业集群新增为湖北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咸安区竹木产业集群被列入重点培育名单,形成一县一集群的良好发展态势。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产学研活动,共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20个,项目总投资4.6亿元。

(四)紧扣主题,把握主线,第三产业形成新格局。加强消费培育,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咸宁特色农产品暨年货展销会、湖北农产品上海行等活动,促进城乡消费市场同步稳定发展,城市消费品零售额达215.83亿元,增长14%,农村消费品零售额达104.81亿元,增长13.5%。继续举办第五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节会效应逐步放大,全市接待各类游客265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30亿元,分别增长26%20.8%。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商品房竣工面积170.45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71.31万平方米。加快服务业项目建设,百盟温泉欢乐世界、香泉映月旅游度假区等一批旅游项目开工建设,中商购物广场、咸安商贸物流园、赤壁大润发物流中心、嘉鱼潘家湾物流聚集园、崇阳百盟一马商贸物流园、通城泽中物流园、通山石材物流园等项目加快推进。

(五)强化支撑,破解难题,要素保障取得新成绩。全年全市地方税收收入达到41.13亿元,增长28.1%。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部门共争取各类专项项目资金45.53亿元,争取省财政调度资金15.6亿元。存贷款余额不断增加,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76.6亿元,比年初净增133.1亿元,增长20.7%,各项贷款余额442.58亿元,比年初净增84.9亿元,增长23.7%,金融支持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金融体系融资总量达到84.7亿元,增长55.4%,支柱产业贷款新增57.3亿元,累计向园区经济发放贷款44.6亿元。强化土地保障,全年争取批准用地5.13万亩,获批面积为历史最多,实现重点项目用地应保尽保;着力推进增减挂钩试点,争取挂钩指标1.39万亩,缓解了用地瓶颈。

(六)攻坚克难,扩大开放,外向经济步入新阶段。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发挥市直部门能动性,将招商工作列入45个部门考核内容,成立22个市直部门招商小分队,举全市之力实施大招商、招大商,营造全民招商的氛围。全年新引进项目和续建项目1201个,合同引进资金1269.8亿元,到位资金580.1亿元,增长85.9%。进一步加大对出口企业的服务,对骨干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协调服务,全市出口过500万美元的企业达到18家,过千万美元的企业9家;新办理备案登记企业50家,新增开口企业27家,累计出口达7305.1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5.2%。进一步简化外资审批程序和外资企业年检手续,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完成2.47亿美元,增长16.7%

(七)统筹协调,优化环境,城乡发展呈现新面貌。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3.4亿元,推进淦河下游二期综合治理、十六潭公园三期及十六潭路改造、城际铁路垂直绿化、一号桥泵站迁改、香城大道和泉都大道改造升级等项目建设,中心城区功能更加完善。武咸城际铁路、咸黄高速、咸通高速建成通车,市民出行更加便利。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在全省率先启动全域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智慧城市地理信息框架系统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嘉鱼县潘家湾镇列入全省21个“四化同步”试点镇之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启动编制绿色崛起发展规划。咸宁被确定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三万”活动深入实施,全市投入资金4.32亿元,优化美化农村环境,实现“全覆盖、广参与、普受惠、重实效”的良好成效。

(八)以民为本,强化服务,民生改善再上新台阶。加大民生支出力度,全市农林水、教育、文化、社保与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六项民生事业总投入达120.15亿元,比上年增加13.63亿元,增长12.8%。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7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88%;五项社会保险参保163万人次,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04万人,参保率98%;新农合参合208.32万人,参合率99.77%,住院费用补偿比达76.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526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365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039户,竣工率100%。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581元,增长9.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80元,增长13%

总体上看,全年经济社会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但经济总量不大、市场主体不多、人民收入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应对。

二、201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

(一)总体发展环境。2014年世界经济仍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改革的红利将逐步释放,有助于激发企业活力,增强市场信心。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机遇叠加,全省总体处于战略机遇期的格局没有改变。我市“两铁一带”同城效应、工业崛起战略实施效应逐步显现,有利于全市经济发展在更高的平台上取得更好的成效。同时,我们也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做好应对复杂局面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艰难曲折,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总体由两位数向个位数增长阶段转变,结构性矛盾短期内难以消化。省内资源和环境约束趋紧,发展与转型的双重任务艰巨。我市面临的区域竞争日益激烈,主要经济指标争先进位压力增大。

(二)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速效兼取、去稳竞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政府执行力、服务力,奋力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三)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建议。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主要经济指标目标建议为:生产总值990亿元,力争突破10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80亿元;公共预算财政收入6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5亿元;出口总额3.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500元;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确保完成省定节能减排任务。

三、做好2014年经济工作的措施建议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四年,做好全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扩大有效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投资持续较快增长。抓好续建收尾工作,加快“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进度,确保按时竣工投产。抓好项目新开工和前期工作。加强岳咸九铁路、咸宜吉铁路、洪崇高速等项目推进工作,进一步做好咸宁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项目建设计划。继续做好项目策划,形成万亿规模的项目库。落实国家“民间投资新36条”政策,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力争2014年全市投资达1100亿元以上。推动消费升级。密切跟踪“营改增”、消费税等重大税制改革政策,培育信息、养老、健康、文化创意、体育、绿色环保等新的消费热点,降低准入门槛,畅通民间投资进入消费新领域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和健康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民办教育、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新兴消费。

(二)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强农田水利等设施建设,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打造百亿竹产业、茶产业、油茶产业。依法有序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着力加强以家庭农场为主的农业主体培育力度。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巩固工业回升势头,力争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480亿元以上。抓好工业增长点培育,以大项目、大投资为依托,着力培育支柱产业新的增长点。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2014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立足咸宁区位、交通、环境优势,发展总部经济、高铁城铁经济、健康服务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创意产业等,做大现代服务业。

(三)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对接大武汉,把握“复兴大武汉”机遇,探索建立武汉咸宁市际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两铁一带”同城效应,推进产业互动、科技互用、文化互融、人才互通。积极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加强“岳九安咸”四市协作。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支持北三县率先发展,南三县争先进位。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坚持规划引领、产业支撑,实施咸宁全域新型城镇化概念规划,推进“六规合一”、“五城共进”,着力打造“六城三区”。坚持产城融合,因地制宜培育壮大城镇特色支柱产业。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城市地下管网设施、排水设施等建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扶贫攻坚。大力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攻坚步伐,大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1331”扶贫工作制度,全年减贫人口达到6万人。

(四)着力绿色经济发展,建设美丽咸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弘扬森林文化、桂花文化、茶文化等咸宁特色生态文化,争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等绿色国字号招牌。加强节能减排。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建立健全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研究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排,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加强环境保护。深入推进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确保造林面积新增30万亩。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研究制定雾霾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空气质量监测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提高循环产业集中度,提高集群化发展水平。

(五)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活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权利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利运行流程。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活力。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各类事项并联审批。深化财政金融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市域金融创新工程,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推进企业上市步伐。充实后备资源,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大力发展中介机构,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力求上市工作取得突破。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理性参与国际合作与区域合作,建立海外生产基地和营销中心。继续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境外承包工程。努力做好开口不出口或异地出口企业的转化工作,增强出口后劲。着力引进新的外向型企业,培育新的增长点。

(六)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办好十件实事。保障就业水平,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和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提升就业供给的有效性、针对性,力争全年城镇新增就业达4万人以上。加强市场监管,控制物价水平。加强“菜篮子”、“米袋子”工程,畅通流通环节,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力争全年CPI增幅控制4%以内。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做到建管兼顾,调动多方积极性,促进持久发挥效益。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发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各位代表,做好2014年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坚定不移地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抢抓机遇,勇于担当,为咸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经济总量跻身全省千亿俱乐部做出积极贡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

   

2014212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春明

大会主席团: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计划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计划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3,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市各级政府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去稳竞进”总基调和“两个满分”总要求,抢抓机遇,克难奋进,扎实工作,经济社会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投资项目创历年之最,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旅游产业持续升温,民生事业全面进步,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居全省前列,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目标任务。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经济总量不大、工业化水平不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需要切实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改革和发展任务艰巨。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迫切要求,主要预期目标积极、可行,提出的工作措施重在加快工业崛起、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城乡统筹、坚持绿色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咸宁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咸宁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预算的决议

2014213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4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咸宁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级预算。

 

 

关于咸宁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21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咸宁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宁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预算的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财政面临的形势是:宏观经济明显下行,收支矛盾明显上升,各方监督明显趋严,工作负荷明显加重。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去稳竞进、两个满分”的要求,收、支、管、监迎难而上,预算执行结局较好。

(一)全市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总收入1,656,57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587,117万元,为预算的105.9%,增长28.1%;上级补助收入1,069,461万元,增长1%(中央、省级财政收入增幅下降,导致上级专款减少12.7%)。

总支出1,655,47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支出1,566,854万元,为预算的90.8%,增长9.5%(专款对应的支出项目减少,剔除此因素,实际增长13.4 %,下同);结算及上解支出88,624万元,增长25.8%当年结余1,100万元。

在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928万元,增长35.4%;教育支出256,159万元,下降4.3%(剔除专款减少因素,实际增长10.5%);科学技术支出20,781万元,增长18.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04万元,增长2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13万元,增长17.5%;医疗卫生支出138,218万元,增长15.8%;农林水事务支出 249,156万元,增长4.4%;住房保障支出60,983万元,下降36.5%(剔除上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该项支出及本年上级专款减少因素,实际增长9.6% )

(二)市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预算

总收入326,327万元,为预算的93.6%,增长6.4%(剔除上级专款及外来案源收入减少因素,实际为预算的103.8%,增长15.5%,下同)。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收入171,060万元,为预算的107.6%,增长30.2%;上级补助收入115,365万元,下降3.3%(上级专款下降13.9%);县市上解收入8,097万元,增长9.5%;调入资金9,038万元,下降68.1%(外来案源收入减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1,504万元,增长11.4%。

总支出326,142万元,增长6.8%。其中:公共预算支出267,003万元,增长3.4%,为预算的90.1%(剔除上级专款及外来案源收入减少因素,实际增长14.2 %,为预算的101.6 %);上解及补助下级支出45,093万元,增长23.9%,为预算的102.5%;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2,046万元(含拨付给咸安区的债券支出),增长51.1%。当年结余185万元。

在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45万元,增长14.8%;教育支出44,580万元,增长11%;科学技术支出5,454万元,增长13.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66万元,增长3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73万元,增长7.3%;医疗卫生支出15,103万元,增长28.1%;农林水事务支出14,545万元,增长13.9%;住房保障支出11,675万元,下降62.6%

——其他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240万元,增长65.9%,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64,676 万元,增长66.6%;支出180,240万元,增长65.9%;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398 万元,增长30.4%;支出 29,289万元,增长27.9%;当年结余16,1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736万元,增长1.2%,收支平衡。

二、预算执行及管理的主要特点

分析回顾2013年全市和本级预算执行与管理,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财税收入再创佳绩。一是总量全部翻番。全市和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全部实现三年翻番。二是增幅双双进位。全市和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再次实现“三级跳”,均超额完成预算目标、工作目标、奋斗目标,增速位居全省第5和第4三是税收占比上升。全市和本级税收占比分别为70%71.7%,其中本级占比超过省考核目标1.7个百分点。由于2013年打下的扎实基础,“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财政收入目标完全可以提前一年实现。

(二)民生投入继续增加。在上级专款明显减少的情况下,全市农林水、教育、文化、社保与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六类民生事业总投入仍达120.15亿元,比上年增加13.63亿元,增长12.8%,高出总支出水平3.3个百分点。其中,农林水方面投入25.89亿元,增长11.2%;文化方面投入2.7亿元,增长11.2%;社保与就业方面投入34.85亿元,增长17.2%;医疗卫生方面投入18.63亿元,增长18.6%;节能环保方面投入9.27亿元,增长31.5%

(三)助推发展全面跟进。一是用活存量资金。筹措资金70多亿元用于政银存贷互动,15.9亿元用于支持重点平台运行,1.8亿元用于“三院”(学院、职院、医院)化债。二是投放产业基金。筹措资金6.81亿元用于支持重大产业,解决了101户现有企业周转困难,支持了11个新上项目的建设。三是投入专项资金。力保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点事项的资金需求,包括“工业崛起”资金6.84亿元,“旅游跨越”资金1.63亿元,“五城同创”资金5319万元,“金融工程”资金3270万元,两个“新城”建设资金1.3亿元。四是增加扶持资金。筹措资金4.17亿元用于支持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同比增长25.6 %

(四)拓源控支成效明显。一是挖掘潜力性税源。通过强化征管、查遗补漏,全市税收收入净增9.03亿元,本级税收收入净增2.73亿元。二是争取补助性财力。全市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达到60.5亿元,增长9.6 %;本级6.19亿元,增长10.5 %,其中市州保障与发展转移支付7803万元,所得份额处于全省第三。三是压缩一般性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减少4627万元,压缩率12.7%;财政、审计部门审核项目846个,审减投资6.95亿元,审减率9.03%;政府采购项目1256个,节省资金1.73亿元,节约率9.9%

2013年预算执行虽然较为圆满,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可用财力增长相对滞后;二是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待加强;三是财经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四是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对此,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研究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4年政府预算的安排草案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着力支持产业发展,服务工业崛起战略;着力改善民生事业,保障重点支出需求;着力推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着力强化依法理财,规范预算执行管理;着力强化综合监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打足基本需求,确保刚性需求,预留预期需求,保障重点需求。

(一)全市公共预算草案

总收入1,861,851万元,增长12.4%。其中公共预算收入680,000万元,增长15.8%;上级补助收入1,181,851万元,增长10.5%总支出1,861,851万元,增长12.5%。其中公共预算支出1,767,782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增长12.8%;结算及上解支出94,069万元,增长6.1%预计全年收支平衡。

在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704万元,增长6%;教育支出294,583万元,增长15%;科学技术支出24,106万元,增长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644万元,增长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791万元,增长16%;医疗卫生支出160,333万元,增长16%;农林水事务支出276,563万元,增长11%;住房保障支出64,032万元,增长5%

(二)市级政府预算草案

——公共预算

总收入378,599万元,增长16%。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收入196,800万元,增长15%;上级补助收入120,510万元,增长4.5%;县市上解收入8,492万元,增长4.9%;调入资金12,000万元,增长32.8%(预期外来案源收入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0,612万元,增长88.9%

总支出378,599万元,增长16.1%。其中:公共预算支出304,257万元,增长14%;地方政府债券支出21,712万元(归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支出),增长80.2%;上解及补助下级支出49,630万元,增长10.1%当年收支平衡。

在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02万元,增长5%;教育支出45,080万元,增长1.1%(本级支出增长10.2%);科学技术支出6,300万元,增长1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00万元,增长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50万元,增长12%;医疗卫生支出16,620万元,增长10%;农林水事务支出15,500万元,增长6.6%;住房保障支出13,100万元,增长12.2%

——其它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8,137万元,下降34.5%,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06,600万元,下降35.3%;支出118,137万元;收支平衡。社保基金预算收入46,157万元,增长1.7%;支出 34,462万元,增长17.7%;结余11,695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50万元,增长15.5%;支出850万元,收支平衡。

四、确保预算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

当前正值宏观经济换挡期、后续财源接力期、厉行节约适应期、监督检查密集期、债务偿还高峰期。各级各部门要讲究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规、用财有效: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防止出现赤字;坚持开源节流,厉行勤俭节约,讲求使用绩效;坚持分级负担,明确支出责任,改革投入方式;坚持风险防控,规范融资平台,重视债务管理;坚持刚性约束,严格审批程序,严控预算追加。

(一)力推体制机制改革,注重优化财政分配和管理效能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质就是“改革”二字。一是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实现减税负、促发展、调结构的功能。二是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扭转基数固化趋势,增进经费保障公平。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管理机制。四是改革会计核算体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探索会计代理和会计委派模式。五是注重政府债务管理。编制政府债务和投融资预算,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六是适应信息公开要求。落实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预算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二)坚持生财聚财并举,不断壮大市、县、乡财政实力

实行当前税源和后备税源“两手抓”。一是集中财力促进发展。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保证市委市政府“五大战略”及“一工程三计划”等资金投入。二是狠抓税源梯队建设。通过旅游提升城市的吸引力,通过配套措施扩大商品房的销售额,通过招商引资促进项目建设,通过工业项目培植后续税源。三是完善吸引投资政策。注重项目质量、税收贡献和客商实力,把优惠政策、服务重点更多投向财源产出水平高的项目。四是继续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完善以财税协调机构为平台,以征管激励约束政策为保证,以征管信息共享为条件,构建国、地、财、库协调互动机制。五是严肃非税收入管理。彻底扭转非税收入“谁收归谁、谁收谁用”的观念,改进非税收入(含政府基金)预算管理,试行非税收入成本核算,推行分类调控政策。此外,加强对城市资源、矿产资源收益等公共资源的管理,杜绝无偿、低效使用现象。

(三)抓住政治经济良机,整顿规范财经法纪和管理秩序

以落实“八项规定”、不合理需求减少、监督约束加强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节支举措。一是拓宽预算监控范围。完善“四本预算”,试编政府债务预算,单编专项预算,加强政府全口径收支的预算管理和监督。二是增强约束刚性。强化预算法定意识,改进预算执行管理,严控年中预算追加。三是控减“三公”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低效性支出。今年市直部门一般性支出要压缩5%以上。四是强化监督合力。有效发挥财政日常监督、审计专门监督、财经执纪监督、干部考评监督的作用,形成全过程、多维度、高频率、重问责的监督机制。适时开展单位预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税收入、政府债务、公务用车、“小金库”等集中清理整顿活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四)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大力支持“三农”发展和民生事业

一是全面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大力支持全市城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的再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的进一步改善。三是支持全市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发展。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文化产业、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工作等“十件实事”。四是争好用好中央、省市对县乡的转移支付,进一步提高基本保障水平,增强县域经济自主、内生发展能力。

(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新财政资金运作方式方法

根据市场经济规则和公共财政定位,创新财政促进发展的方式、方法。一是发挥对信贷投放的激励作用。完善存贷互动办法,扩大互动的资金来源,提高互动的调配频率。二是发挥对产业成长的扶持作用。对重大产业基金,要在厉行到期回收的同时,创新投放和管理方式,提高权益性融资相对于债务性融资的比重。三是发挥对金融体系的协同作用。大力跟进以资本市场为重点的区域金融、产业金融体系建设,增强其对各类资产的组合功能、企业机制的再造功能。四是发挥对市场投资的诱导作用。灵活运用政府采购、服务购买、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竞争分配等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对市场主体、民间资本、信贷资金和基层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以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六)树立“四维财政”理念,继续提升理财能力和作风

要基于“公共资金的保管员、社会各界的服务员、财政法规的守门员、政策业务的参谋员、征管机构的联络员”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思维创新。倡导“四维财政”理念(视野有广度,管理有深度,参谋有高度,思维有新度),深化科学理财工程,不断提高参谋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和落实水平。二是制度创新。继续巩固“两项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坚持量化考评制度,落实上下联动制度。三是服务创新。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面兴起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完善预算单位和社会公众评价制度,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

各位代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财政发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财政部门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借此宝贵的机会,我代表全市财政部门郑重表态: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响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号召,紧紧围绕“速效兼取、去稳竞进”的基调,大力弘扬“明于大局、精于理财、乐于服务、敢于担当”的咸宁财政精神,为提前实现五年规划、早日建成鄂南强市、携手营造幸福咸宁,履职尽责,增光添彩。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13年预算

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草案的

   

2014212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春明

大会主席团: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预算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数,公共预算收入587117万元,为预算的105.9%;公共预算支出1566854万元,为预算的90.8%(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支出相应减少)。总收总支实现当年平衡。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32632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1060万元,为预算的107.6%,同比增长30.2%;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32614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支出267003万元,为预算的90.1%,同比增长3.4%(主要是上级专款和调入资金减少,支出相应减少),总收总支实现当年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均实现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3,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国家政策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狠抓财政增收节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财税收入再创佳绩,主要收入指标增幅居全省前列;财政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运转性支出比重逐步下降,民生性支出继续增加,支持发展力度加大,绩效管理明显加强,预算编制、征管质效、投资评审、财政监督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突破。预算执行呈现出总量增加、增速加快、质量上升、结构趋优、保障有力的良好态势,全市及市本级都实现了收支平衡的目标。

同时应该指出,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地方财政实力还不够强,财源建设任务仍很艰巨;现有财力与部门支出需求矛盾较大,有些部门和单位高估财政承受能力;预算执行、支出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也需进一步加强。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草案:公共预算收入680000万元,增长15.8%;公共预算支出1767782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增长12.8%。全市总收总支平衡。

2014年市本级政府预算草案: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378599万元,增长16%(其中公共预算收入196800万元,增长15%);支出合计378599万元,增长16.1%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总支均安排118137万元。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总支均安排850万元。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46157万元,支出合计34462万元。四类预算均达到当年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预算草案,指导思想明确,预算安排坚持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目标稳妥,支出预算从紧,较好地体现了保障运转、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的关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四类预算”全部提请人大审议,预算草案更加科学、完整。鉴于2014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还面临不少困难,刚性支出压力较大,收支矛盾突出,年度预算安排和收支执行,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攻艰克难抓收入征管,完善措施抓支出控管;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解决“四风”问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支出;要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支出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进一步缩小财政预决算差异;要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切实防控和化解债务风险;财政部门要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市直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部门预算。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市本级预算,批准《关于咸宁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213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毓军副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在中共咸宁市委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4211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毓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13年主要工作和2014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2013年是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全面依法履职的第二年。一年来,在中共咸宁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一府两院”的支持配合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个三、翻两番、两个高于、两个明显”的建设鄂南强市奋斗目标和“工业崛起”的工作重点,坚持跟进不懈怠、尽责不越位、支持不失职的工作理念,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规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22项,作出决议决定7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人次,组织开展了城区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的视察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的督办,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建议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紧扣发展大局,全力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

常委会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永恒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着力助推市委重大决策的实施和全市重点工作的落实。

2013年是市委提出的实施“工业崛起”战略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一年来,市委、市政府重视程度之高、推进力度之大、发展势头之好,前所未有。常委会积极跟进,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要牢固树立“工业崛起”战略思想、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大工业科技创新力度等意见。按照市委分工,常委会领导积极做好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推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把竹产业培育成百亿元产业,是市委着眼将咸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又一重大决策部署。为了促进这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加强科研与创新、提高产业科技含量等审议意见。

党的十八大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常委会高度重视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工作,在2012年听取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2013年又安排听取审议并测评了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促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我市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工作经验,逐步形成以工促农、工农互惠、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为了进一步夯实现代农业基础,常委会还听取审议并测评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做好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对于统筹城乡发展,规范村镇发展秩序,加快城镇化进程,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针对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要建立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水平,遏制乱占水田建房行为等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住宅,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

常委会高度关注全市经济社会总体运行情况。为保障“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出了要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等建议。为促进经济“去稳竞进”,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提出了要进一步以“非常之举”,推动工业崛起等建议。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要求,常委会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并聘请财经专家参与审查咨询,增强了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预算更透明,事权与支出责任更相适应。我市开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一些作法走在了全省前列,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面对左邻右舍发展空间的挤压、面对全省上下千帆竞发的发展格局、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唯有优化发展环境方能赶超跨越。为此,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等建议,让政府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使经济得到更快更好发展。

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了把市委关于全面实施省级咸宁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鄂南强市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定》,动员和鼓舞全市人民,为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坚持听取拟任人员有关情况说明、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制度,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为加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二、紧贴民声民情,着力促进改善民生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聚焦民声民情,着力推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饮用水安全工作,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城区居民和市人大代表也非常关切。对此,市委和常委会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亲自审定视察方案,率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调研王英水库引水工程及一号桥泵站迁移和改建工程,并现场办公研究有关工作,强调要让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668日,由27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组成的视察组,深入实际、深入王英水库引水工程现场对城区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7月,常委会又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城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视察报告,提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建议,并将视察报告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针对视察报告指出的淦河水质明显下降等问题,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淦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整治工作方案,加强了淦河水环境综合整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以确保食品安全为根本,坚持宣传教育与打击惩处相结合等方面的建议。同时,为了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常委会还开展了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提出了要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等审议意见。

为了推进教育公平,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要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等建议。

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关系到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民族团结,关系到社会稳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经济的扶持力度、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建议。

防震减灾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常委会在去年开展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又安排听取审议并测评了有关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促进防震减灾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公安工作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咸宁市城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提出要在优化发展环境上稳中竞进、在加强队伍建设上稳中竞进、在创新社会管理上稳中竞进的建议。

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公民的诉讼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要继续加强对行政诉讼法的宣传、营造诉讼环境,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办案能力等审议意见。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咸宁实际,常委会认真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咸宁行”等活动。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千乡万村环保行,建设美丽新咸宁”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农村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护”三个专项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如全市有713个村庄完成了环境整治工作,为把幕阜山咸宁片区打造成为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咸宁行以“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注重实效,组织我市42家市级以上农产品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就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承诺“农产品质量安全,从我做起”,从源头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总之,通过启动仪式、记者采访行动、领导现场视察、上下左右联动等途径,普遍增强了全社会的环保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督促解决了一些影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我市没有出现一例重大的影响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常委会重视信访工作,专门机构专人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及时转办、认真督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紧密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始终突出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创新代表活动载体,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力求代表联系常态化。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制度,做到平时经常联系,年终集中走访,及时了解代表工作、生活和履职情况,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努力帮助代表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代表履职培训,举办了市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不断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其在鄂南强市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定期向代表寄送公报和《中国人大》杂志,及时通报市情信息和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履职知识,帮助代表增强代表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力求代表履职规范化。加强代表小组制度和阵地建设,全市31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基本实现了活动有阵地、工作有计划、履职有平台。召开了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了一批代表工作的创新成果,促进以“双岗建功”为内容,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础,充分发挥代表在全面实施省级咸宁发展战略中的作用。提高代表在常委会工作中的参与度,全年共邀请12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监督活动。

力求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实效化。积极引导代表联系选民、听取民声、了解民情,科学把握目标的连续性和发展的阶段性,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委室归口督办、邀请代表共同督办制度,对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实行全程跟踪问效,努力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实效。常委会高度重视《关于加速推进汽车“油改气”工程实施的建议》等7件重点建议的督办,主任会议成员每人1件,亲自抓在手上,分别深入实际研究办理措施,组织召开专题督办会议,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办理落实,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紧跟时代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始终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致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团队。

以学风建设为前提,打好履职基础。坚持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参加代表履职学习班、干部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法律知识等,着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能力和机关干部岗位服务的本领。

以作风建设为关键,提高工作效能。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问题,不断加强班子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机关活力。坚持把增强工作实效贯穿于履职全过程,力求在选题上求精、在调研上求深、在审议上求真、在建议上求好、在督办上求严,定期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建议研究处理情况进行督办和满意度测评,促进工作落实。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工作落实的意见,认真落实责任制,常委会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的重点建设项目、联系县市区、社区、“三万”活动和幕阜山片区扶贫帮扶村,按时间节点有效推进,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多条渠道筹集资金200多万元,为帮扶村解决了抗旱、水毁工程修复、村级公路建设、农业发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了发展。按照市委“第六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个同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转作风、连民心、惠民生、促发展”集中大调研活动,帮助基层解决难题。常委会机关党组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并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册,引导机关干部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机关党建、综治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以制度执行为保障,规范工作秩序。常委会在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机关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又制订了秘书长会议议事规则,并把重点放在制度执行上,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有效推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以组织建设为条件,完善工作机制。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常委会进一步健全了工作和办事机构设置,为常委会履职提供了组织保障。

以联系互动为纽带,增强工作合力。积极承接和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来咸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座谈会,全年共接待上级人大来咸活动10多批次,特别是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来咸调研、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2013年湖北省环保世纪行启动仪式和全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暨省环保世纪行总结表彰会在我市举行,规格之高,前所未有,活动安排热情周到,得到代表和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评价。加强与外地人大的交流交往,借鉴人大工作的好做法。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指导,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经常听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促进市、县人大工作对接互动、共同进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阵地,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先进典型和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人大宣传工作有了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是中共咸宁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的督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关键一年。面对新任务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总目标,大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一是围绕中心,在促进咸宁跨越发展上干在实处。按照市委提出的“一体两翼三纲五重”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定》情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油茶产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还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的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组织代表视察政府效能建设工作。围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目标的实现,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探索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为充分发挥科技资金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四两拨千斤”作用,拟在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题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开展建设“金融洼地”专题调研,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开展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和规范农民建房秩序专题调研,必要时,就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依法作出决定。围绕凝心聚力促跨越,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认真落实市委关于重大项目、社区、扶贫帮困等联系点分工责任制,努力完成市委部署和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

二是立足本质,在推动民生更好改善上干在实处。为了增进人民福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社区矫正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还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城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为确保食品安全,改善湖泊水环境,适时组织代表视察食品安全工作和湖泊保护工作。为了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生活质量,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咸宁行”活动。

三是突出主体,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干在实处。建立健全并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提高代表在常委会工作中的参与度,为代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保障。适时分片召开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和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活动和工作经验。坚持和完善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代表重点建议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四是夯实基础,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干在实处。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保持勤俭务实的优良之风。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发挥各专(工)委(室)的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加强上下人大的沟通联系,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共同发展。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研究和宣传,为人大工作提供舆论支撑。

各位代表,同志们,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需要全市人民共同奋斗。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凝心聚力,奋力跨越,为全面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213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大力强化公正司法,深入推进法院改革,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211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太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以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和“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创建公信法院,为推进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忠实履行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0692件,审结39343件,结案率为96.7%,与上一年收案32976件,结案31922件相比,分别上升23.4%23.3%。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522件,审结1457件。

1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咸宁建设。受理刑事案件1662件,审结1559件。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期待,依法从重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毒以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如孙平等1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各被告人一审分别被我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自首、立功、从犯和积极赔偿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宜宽则宽,彰显法治精神。高度重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切实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落实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为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审结减刑假释案件400件。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促进平安咸宁建设。

2妥善处理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受理民事案件32629件,审结31512件。认真审理人身损害、追索劳动报酬、物业服务和其他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善用文化传统、公序良俗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积极审理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等商事案件,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倡导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小额案件速裁工作,实行一审终审,提高诉讼效率,减轻群众诉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对依照法律可以调解、根据案情能够调解、调解处理效果更好的案件,首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4%

3注重调处行政争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贯彻维护和监督并重的原则,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78件,审结269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97件,裁定准予执行1311件。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新思路,建立行政争议全程协调机制,共协调化解行政争议147件,协调撤诉率达54.7%

4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受理执行案件4148件,执结4024件,执行标的额4.7亿元。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向社会公布3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7名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强化执行措施,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集中执行、专项执行等措施,整合力量,排除干扰,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5扎实抓好涉诉信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处理涉诉信访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深入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接访、大稳控”活动,由两级法院领导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依法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推行信访评估预防制度,对217件经评估有信访风险的案件,落实措施,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完善信访案件处理工作机制,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实行督办,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化解时限,形成全市法院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化解的良性格局。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总量呈下降态势,信访情况趋于好转。

(二)充分发挥职能,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为第一要务,强化能动司法理念,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坚持能动司法,在完善服务措施上下功夫。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全市法院坚持实施“干警联企”工作模式,结对联系辖区企业。市中院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出台五项公开承诺,深化服务企业举措。院领导还带头走访联系企业,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排除法律风险隐患。部分基层法院积极探索服务企业的新方法,开通“企业法务沙龙”QQ群,为企业及时答疑解惑,深受企业欢迎。

2坚持突出重点,在提升服务效果上下功夫。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审结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案件55件,为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支撑。对劳动争议案件,多做调解工作,在审结的367件劳动争议案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有223件。如湖北富士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全某等劳动争议一案,一审认定徐某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属于工伤,判决由富士峰公司按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徐某亲属全某等人相应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均不服提出上诉。市中院为化解矛盾,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反复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在二审达成调解协议,既有效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又依法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惩“一霸四强”和侵占、挪用、诈骗企业财产等犯罪,对相关犯罪案件集中宣判一批,形成有效震慑,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对涉及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坚持多做执行和解工作,支持困难企业尽快摆脱困境、健康发展。

3坚持为民司法,在优化诉讼环境上下功夫。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入手,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与企业发展有关的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严格依照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把好立案关口,既杜绝推诿管辖导致企业打官司难的现象,又防止争管辖、乱管辖而出现不该立的案件违规立案。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案件,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全年为困难企业批准缓减免交诉讼费77.1万元。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不预收执行费用,依法给予涉诉企业更多诉讼便利,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4坚持民意导向,在整改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全市法院以服务发展为己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多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企业家代表座谈会,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服务思路不够宽、便民措施不够细、个别法官作风不够实等问题,迅速落实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对涉及企业的来信来访,做到文明热情接待、依法妥善处理。加大便民诉讼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尽力减少涉诉企业的诉累。

(三)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公信法院建设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价值追求,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全市法院围绕“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目标,多措并举,认真践行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重大使命。

1注重审判管理,以一流质效立公信。人民法院的工作成败,最终取决于执法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全市法院大力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把促进司法公正的理念体现在每一起纠纷的裁判中,把增强审判效率效果意识体现在每一件案件的审理时,注重在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内容完整、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明确院长、庭长的管理责任,努力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每月对案件审理进度、办案绩效等进行通报,督促法官合理掌控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公正及时办理案件。经省法院考评,2013年咸宁法院审判绩效在全省各市(州)中院中排名第一。

2注重司法公开,以阳光司法促公信。司法公开是司法公信的保障。我市法院积极争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增强司法的透明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市中院刑事、民事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和当庭宣判率不断提升。我市崇阳、咸安、通山三个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进一步发扬司法民主,稳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审力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128件。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

3注重文书质量,以良好载体树公信。裁判文书是司法公信的重要载体,其制作质量高低直接影响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的评价。2013年以来,市中院在力争裁判文书结构完整、要素齐全、逻辑严谨、论理充分的同时,通过对裁判文书加装封面,增强了文书的严肃性、庄重性;在文书尾部附录法律条文,既向当事人宣传法律,又及时为群众释法明理,促进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在法律文书用印时做到“四查”,即查签发手续是否齐全、查是否依规收费、查校对章加盖是否规范、查是否加装封面。在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的同时,对瑕疵文书进行公开展示。通过这些措施,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文书制作水平。

4注重接受监督,以增进理解塑公信。接受监督是规范审判权运行、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保证。两级法院继续认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和涉诉信访案件“三项评查”,坚持全面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细化评查标准,增强评查的操作性和实效性,严把案件质量关。注重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审结各类再审案件34件,其中维持原判14件、改判8件、发回重审6件、调解3件、撤回再审申请3件。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报告专项工作、落实审议意见、配合做好法官任免、办理代表委员建议、通报工作情况、开展走访座谈、邀请旁听庭审等活动,保证监督权的有效落实,有力促进了两级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四)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全市法院坚持以长远发展为立足点,以转变作风为切入点,以提升素质为落脚点,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法官队伍。

1抓班子带队伍,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全市法院部署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着力解决少数干警存在的思想懈怠、工作懒散、纪律松弛、审执不公等问题。两级法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等主题实践活动,邀请专家作党的十八大精神辅导报告,始终坚持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武装广大干警头脑。市中院领导注重以身作则,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落实“三短一简”。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厉行勤俭节约。带头执行工作日中餐禁酒、所有节假日公车封存等制度。积极参加“三万”和扶贫活动。市中院党组为全市法院树立了团结、民主、清廉、实干的新形象。

2抓学习强素质,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和争做专家型法官活动,提高干警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五个能力”。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举办法官讲坛,搭建交流平台,邀请专家讲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着力提升法官队伍司法水平。大力开展学术调研活动,共获得国家级调研成果奖3项、省级调研成果奖12项。

3抓典型凝内力,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明确2013年为全市法院“文化建设推进年”,提出了文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争创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活动,把文化建设融入到执法办案之中,着力以文化建设培育司法良知、改进司法作风、保障司法廉洁、打造精神高地。我市崇阳法院被省法院命名为“全省法院首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组织开展“创公信法院我说我做”演讲比赛、书画摄影比赛、球类竞赛、文艺汇演等文体活动,精心打造法院荣誉室、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文化长廊等文化阵地,营造法院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效提升内部凝聚力。注重发现、培育身边的先进典型,全市法院涌现出一批“青年文明号”、“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先进单位和模范个人,两级法院队伍形象有了新提升。

4抓教育重预防,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认真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切实增强广大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向全市法院干警发放《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和《法官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邀请省高院领导为法院干警上廉政教育党课,组织干警到咸宁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中院机关每月定期向干警编发倡廉短信,督促干警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查违纪违法行为,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在法院网站设立“院长信箱”,采取多种形式方便群众举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市中院机关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五)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打牢法院工作根基

市中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做到通盘考虑、科学谋划、稳步推进。年初制定全市法院工作要点,同时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将全年工作任务通过每月工作要点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基层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2013年共安排132名基层法官参加轮训,对16名基层法院书记员进行了速录技术培训。进一步改进对基层法院“两庭”建设的督导,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外观标识统一工作。加快内外网络和科技法庭建设步伐,着力提升基层信息化应用水平。通过两级法院共同努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为全市法院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两级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案件大幅度增加与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日显突出;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对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形成制约;有的法官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方法简单,损害了人民法院形象;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后,人民法院面临的信访压力短时间内将难以缓解。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的工作安排

2014年,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理论学习为第一需要,政治建院再上新水平

全市法院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深刻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脉相承、内在统一的关系,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贯穿于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全过程,使二者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相得益彰,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继续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确保两级法院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

(二)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审判质效再求新突破

准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探索推进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化合议庭改革,完善合议庭的议事方式及合议庭成员的职权与责任,切实解决合而不议、简单附议等问题。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对于统一法律适用和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独特作用;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落实民主集中制审议原则。推进完善两级法院院、庭长直接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制度。深化执行制度机制改革,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分权制约的执行模式,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进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机制,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促进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稳步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基层群众入选比例,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推进司法民主。完善审判质量评估、审判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有助于保证和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法院审判质效继续走在全省各中院前列。

(三)以群众需求为第一导向,为民司法再展新成效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群众观点,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切实改进法院工作。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一步采取措施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大便利,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强化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方针,帮助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营造基层拴心留人的制度机制,不断夯实为民司法根基。

(四)以服务大局为第一要务,司法保障再创新业绩

认真贯彻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坚持群众路线、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决定》,坚持能动司法,用好司法手段,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要在依法服务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依法审慎、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 

(五)以公正司法为第一追求,公信建设再添新举措

确定2014年为全市法院“深化公信法院建设年”,持之以恒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裁判案件。在全市法院普遍推行裁判文书加装封面、文书尾部附录法律条文,增强文书的庄重性、说理性,着力打造司法公信载体。建立健全防范错案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坚定不移维护司法公正。拓展司法公开形式,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结合执法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工作影响力。

(六)以队伍建设为第一责任,素质强院再跨新台阶

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切实加强两级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公正司法能力建设、司法廉洁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和文化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注重领导班子建设,强化领导班子的底线思维、换位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努力增强破解实践难题的本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两级法院作风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审判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改革的号角催人奋进。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完成新时期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湖北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213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 大力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211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继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以打造“五个检察”为目标,紧紧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执法办案、诉讼监督和自身建设。去年923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等中央、省委领导视察咸宁检察工作,看望慰问基层检察干警,给了我们巨大的鼓舞和鞭策,推动了全市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一、积极服务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法治环境

坚持以大局为重,努力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不断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金融诈骗、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嫌疑人85人,提起公诉127人;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2人,提起公诉20人;深入开展打击“一霸四强”专项行动,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同时,服务咸宁实现绿色崛起,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起诉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及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52人。

主动联系服务企业。积极开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结对联系服务59家企业,采取上门提供法律服务、面对面征求意见、召开服务非公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对国有民营、内资外资、本地外地等各类企业实行平等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积极开展打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犯罪专项工作。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等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82人,起诉制假售假、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嫌疑人23人;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62人,商业贿赂领域职务犯罪72人,涉农职务犯罪25人;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专项工作,监督立案16件。如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咸安一起公安部督办的“地沟油”特大案件和通城县被央视报道的“盗婴案”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取得良好效果。市检察院2013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二、加强平安咸宁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任务来抓,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努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50人,提起公诉2324人。重点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22人,提起公诉116人。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316人,不起诉40人。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犯罪的查处和监督力度,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51人依法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推行涉罪未成年人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加强教育、感化、挽救,抓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积极搭建检律沟通平台,召开“检察与刑事辩护”座谈会,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在检察环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若干问题纪要》,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应对刑诉法、民诉法修改实施后,涉检信访案件倍增趋势,构建涉检信访工作一体化格局,畅通信访渠道,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下的联合接访机制,推行公开听证审查方式,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11件次,同比增长374%,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大软硬件建设投入,提供便民利民设施,改善信访接待环境,优化服务质量。市检察院被评为2013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的经验做法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的新期盼,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努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治化水平。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69人,同比上升32%。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类犯罪122人,渎职侵权类犯罪47人。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97件,同比上升193.9%;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9人,同比上升350%。查处了一批在本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如市交警系统滥用职权窝串案、通山国土系统行贿受贿系列案、赤壁市环保系统淘汰落后产能领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窝串案等。全市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均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受到了省检察院的表彰和肯定。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剖析发案原因,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498件。积极深入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大力开展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共进行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活动181场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88次,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预防咨询679件次。深入各县(市、区)开展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集中教育培训,全市5000余名公务员参加学习,社会反响良好。落实和完善年度报告制度,向市委报送了《2010—2012年我市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

四、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按照省检察院“两个适当分离”的要求,市检察院单独设立了侦查监督处和刑事审判监督处,诉讼监督“主业”地位日益凸显。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等问题,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1件,监督撤案116件,纠正漏捕71人,纠正漏犯25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319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两手抓、两手硬、两手协调”,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6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93件次,开展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调查621件。围绕程序适用、派员出庭和事后审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监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依法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6件次,防止罪犯逃避刑罚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牢头狱霸”、清查事故隐患等专项工作,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65件次,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健全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格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5件,开展民事法律监督调查127件,发出检察建议83件。同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

五、稳步推进检察机制体制改革,促进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深化检察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

全面推行基层检察院内部整合改革。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在嘉鱼县院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全市6个基层检察院全面推行内部整合改革,按照“七部制”设置内设机构,规范各业务部门之间职能划分,整合检察资源,并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共选任主办检察官120名,进一步明确了主办检察官的权力和责任,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执法办案和工作机制。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楼阳生、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和市委书记任振鹤先后对咸宁基层检察院内部整合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积极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了内设机构正职岗位竞争上岗、副职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工作,并实行“在岗备岗”和新进检察人员“结对拜师”工作机制,进一步调整了中层干部结构,优化了部门人员组合,营造了干事创业氛围。市检察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被市委组织部转发推广,并在全市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上做了发言。

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完成新一届78名人民监督员的聘请和培训工作,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共监督拟撤案或不起诉的自侦案件88人。切实抓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批捕上提一级改革措施,市检察院共受理县级院提请审查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54人,经审查决定逮捕51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在审查起诉环节共提出量刑建议1767件,法院审理后采纳建议率为96%。积极推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加强信息衔接平台建设,依法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立案1718人。

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以提升队伍素质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打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两转两抓”活动,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努力建设成为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抓手,积极开展各类业务学习培训活动2490人次,开展业务技能竞赛362人次。实行了“每周一课”制度,利用检察内网视频系统,每周固定时间为全市检察人员进行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授课,提高检察人员的专业水平。

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450余万元,先后建成侦查信息平台、案件管理中心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文检实验室、视频点播系统等,完成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和无纸化办公,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加强文明创建工作。把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检察形象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境界、职业操守和人文素养,全市所有检察院实现了“省级文明单位”全覆盖,其中市检察院和3个基层院被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有2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深化改革新部署、法治建设新要求还有差距;一些检察人员执法能力不够强,部分基层检察院人员老化、人才短缺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刑诉法、民诉法修改实施后,不服其他司法机关裁判和决定的申诉类信访案件大幅增多,信访案件向检察机关集中,给检察工作带来更大的息诉和维稳压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促进咸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以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为总要求,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为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群众工作。自觉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严厉打击、监督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是以平安法治咸宁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这一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注重解决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和“一霸四强”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机制,加强初信初访办理答复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最初环节、化解在基层。

四是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决策部署,适应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创新,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严肃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五是以诉讼监督工作为“主业”,进一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牢固树立监督为本的观念,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构建更加健全完善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推动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六是以深化检察工作机制体制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继续深入抓好基层检察院内部整合改革综合配套工作,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积极开展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已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贯彻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六项建设”。大力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加强执法保障,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筑牢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咸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一号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补选了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名。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员(3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毛秀君(女)   杨修伟   熊亚平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14213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二号

2014213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内务司法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毛秀君(女)   熊亚平

二、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杨修伟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14213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2014210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3名。

三、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四、主席团提名候选人时,应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提名人应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4211日下午5时。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为有效。

五、在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提名和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六、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七、主席团提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3人,如果没有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新的候选人,或者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不接受提名时,则进行等额选举。

八、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九、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

每一选票上的赞成票(包括另选他人的票数)与弃权票之和,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十一、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二、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三、选举工作由主席团主持。

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十四、选举会场共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十五、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投票数,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六、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七、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主席团决定。

十八、本选举办法,经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附:

大会选举注意事项

一、进入选举会场

1、全体代表必须佩戴出席证,提前进入选举会场,大会正式选举开始后,任何人员不准入内。

2、代表进入会场时,按规定的座号就座。

3、代表进入会场后,要保持安静,一般不得离开座位走动。

4、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凭选举工作证进入会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二、填写选票

(一)填写选票时,请用大会秘书处统一发给的选举用笔。

(二)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选票。

1、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2、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3、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

4、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

5、如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辩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的弃权处理。

三、投票

1、投票时,按投票路线,依次投票。

2、投票过程中,应将选票垂直投入票箱。

3、投票结束后,各位代表仍回原来的座位就座。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共7名)

2014213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监票人(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玲(女)        筠(女) 李红艳(女) 胡向辉(女)

 徐炎良

二、总监票人(1名):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14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14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出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日期为2014211日下午5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4212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义松

 

大会主席团:

   受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现在,我就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的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至211日下午5时止,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6件。其中,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1件;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8件;城建和环境资源工作方面的3件;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3件;民族宗教旅游工作方面1件。

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围绕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目标,把握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结合咸宁实际,就推进工业崛起、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民生事业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大会代表没有提出质询案。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的安排,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联名提出的16件议案进行了审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16件议案全部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外,本次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9件,连同议案转为建议的16件,共计45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本次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以上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附件:

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

16件)

一、内务司法工作方面1件:

沈丽玲等13名代表:关于改善幕阜山区贫困妇女生存与发展状况的议案(016号)

二、财政经济工作方面8件:

1、王刚等10名代表:关于打造“两省三镇”区域合作先行示范区的议案(003号)

2、李华平等10名代表:关于加快咸宁长江经济发展的议案(004号)

3、朱晓明等12名代表: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登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议案(005号)

4、黎时龙等10名代表:关于请求常岳九铁路尽快开工建设的议案(008号)

5、黎锦林等10名代表:关于请求将武咸城际铁路往通城崇阳延伸的议案(010号)

6、陈绵主等14名代表:关于建设杭瑞高速黄沙出口至金桂湖低碳示范区公路并将黄沙镇纳入金桂湖低碳示范区统一规划建设的议案(012号)

7、石裕刚等10名代表:关于106国道通山县洪港镇车田至镇区段拉直拓宽的议案(014号)

8、游涛等11名代表:关于请求帮助通山县申报国家主体生态功能区的议案(015号)

三、城建与环境资源工作方面3件:

1、胡新文等11名代表:关于推进陆水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议案(002号)

2、刘琼等10名代表:关于保障横沟、官埠、贺胜居民安全饮水和思源水厂供水市场合法权益的议案(007号)

3、朱玉石等14名代表:关于请求批准建设三十六人泉人饮工程的议案(013号)

四、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3件:

1、漆胜保等10名代表: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蔬菜供给的议案(006号)

2、桂美夫等10名代表:关于扶持全市油茶产业发展的议案(009号)

3、柯振华等10名代表:关于建议在落实幕阜山片区政策时给予倾斜支持的议案(011号)

五、民族宗教旅游工作方面1件:

欧阳萍等11名代表:关于深度开发“葛仙山景区”的议案(001号)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4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一、主席团42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马冬梅(女、回族)王汉桥     王远鹤     王炽松     王济民

      毛秀(女) 石裕刚     叶振华     田运雄   

      任振鹤(土家族)      刘中英(女)  刘华华(女)

刘复兴     杜文清     李逸章     杨良锋     杨修伟  

吴安意(女)  余红岚(女)  张方胜     陈树林     陈绪元   

周亨华     周辉庭     胡建华     毓军     柯美耀

姜卫东     秦爱民     夏再兴           黄宏贵   

彭方全     程学娟(女)  程群林     谭海华(女)  熊亚平   

熊征宇     熊承鹄

二、秘书长

毓军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429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毓军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李建红、董国祥、夏亚灵、陈剑同志已调出本市,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

按照《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条的规定,除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外,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一般不担任主席团成员职务,因此,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晖同志,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

三、彭光平同志因职务变动,建议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

四、建议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济民同志,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张方胜同志参加大会主席团。

五、建议市委提名拟补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市纪委副书记熊亚平同志、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毛秀君同志、团市委书记杨修伟同志参加大会主席团。

六、建议赤壁市代表团团长江斌同志参加大会主席团。

其他成员不变。

这样调整后的本次会议主席团由42人组成。

大会秘书长由胡毓军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4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任振鹤   陈树林   余红岚(女) 胡毓军   周亨华   李逸章  

彭方全   程学娟(女) 刘复兴    

召集人:任振鹤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4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7人):

周亨华  李逸章  彭方全  王炽松  谭海华(女) 熊征宇  

 

第三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6人):

胡毓军  程学娟(女) 刘复兴  姜卫东  杨良锋   杜文清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14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刘炳文   翟东明   王义松   张善猛  

周辉庭   田期汉   熊承鹄   黎正刚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

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429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胡毓军

主席团:

现在,我就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市委有关领导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担任。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式、闭幕式两次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分别由主席团部分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各代表团团长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2014213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是一次解放思想、凝神聚力、风清气正、求实奋进的大会,必将进一步激励全市上下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我代表中共咸宁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及大会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篇之年,是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之年,是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关键之年,有更多的利好等着我们去拥抱,有更多的挑战等着我们去应对。我们要把省委省政府对咸宁的新期待领悟好、践行好,把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好、贯彻好,把“一体”、“两翼”、“三纲”、“五重”的总体思路坚持好、落实好,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奋力开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生动局面!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就得进一步拓宽绿色崛起这个路径。绿色崛起是战略路径,是康庄大道。李鸿忠书记勉励我们“效速兼取,去稳竞进,两步并一步,科学发展一步到位”;王国生省长期待我们“做大做强不落后,做新做美走在前头”。我们务必把省委、省政府的殷切关怀转化为推进绿色崛起的强大动力,既追求更快的发展速度,更追求更高的发展质效。切实做实做优“赶”和“转”两篇文章,努力保持高于全省的发展水平。绿色是咸宁的本色,是咸宁跨越崛起的最好成色。我们务必强化“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把速度、结构、质量、效益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完善发展思路和转变发展方式,使咸宁的发展质量越来越高、发展空间越来越大、发展道路越来越宽,让“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始终成为咸宁的鲜明特征。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就得进一步激活改革创新这个动力。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全面深化改革是2014年的最强音和关键词。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市场决定取舍”的理念,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各领域、全过程,向全面深化改革要动力、要红利。要在审视大势中深化改革,全面准确领会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立足实际,研究制定深化改革的具体方案,静有定力、动有秩序,牢牢把握改革发展主动权。要在敢为人先中深化改革,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用半步策略、底线思维和市场办法来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在无中生有、有中生新中厚积薄发、后发先至。要在重点突破中深化改革,从改革创新呼声最高的领域着手,从制约科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下手,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性解决带动改革发展的整体性跨越,以创新驱动发展、四化同步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事业建设、党的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来带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就得进一步用好群众路线这个法宝。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执政的传家宝、生命线。我们要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生态环境等领域改革决策中注重倾听群众呼声、依靠群众力量、回应群众期待。要进一步强化“民生决定目的”的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和事业追求,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评判标准,集中精力和财力,做好普惠民生,解决基本民生,保障雪中送炭民生,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发展民生GDP,增添民生净福利,增强发展持续力。要进一步强化“稳定是1、后面都是0”的意识,深化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创造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就得进一步擦亮求实务实落实这个品牌。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惟有干在实处,方能走在前列。站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起跑线上,我们既要擦亮香城泉都这个城市品牌,更要擦亮求实务实落实这个作风品牌。要勇于担当率先干,强化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前列意识,变改革的“空想论”为改革的“实践论”,少说“给我上”,多喊“跟我来”,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要鼓足劲头踏实干,弘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不松气、不泄气、憋足一口气,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确保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艰苦朴素清廉干,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永远在路上,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要求”常态化,崇尚廉洁文化,建设廉洁政治,打造廉洁强市。

各位代表、同志们,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的有机统一,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努力把党委意图、政府意愿、人民群众的意志更好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代表工作的特色性、自身建设的长效性。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创造人大工作的良好环境,全力支持人大和人大代表履职尽责。“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各位代表即将返回工作岗位,希望大家带头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努力推动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光荣而神圣,党和人民寄予我们的期望殷切而厚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投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创新实践,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共同谱写“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崭新篇章!

现在,我宣布: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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