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 第9号(总号:104)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2
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报告 ……………黄剑雄3
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冯 春11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15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陈 瑜21
关于表彰咸宁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3
关于提请决定表彰咸宁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议案 ……主任会议25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6
余泗林同志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27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2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
2011年12月23日
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提请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五、审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
七、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八、其他。
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黄剑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就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议案和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共确定议案1件,收到代表建议41件。会后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议案1件、建议共40件,其中:财经方面18件,占承办总数的43.9%,农林水方面6件,占承办总数的14.6%,城建环资方面6件,占承办总数的14.6%,教科文卫方面4件,占承办总数的9.8%,司法内务方面4件,占承办总数的9.8%,外事侨务旅游方面1件,占承办总数的2.4%,其它方面2件,占承办总数的4.9%。这些建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政府中心工作,比较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应予重视解决的问题。市政府认识到,办好这些建议,实实在在地解决其所反映的问题,既是推进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全市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经过登记、分类和认真研究,这些建议分别交由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和垂直单位共36个单位承办。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认真倾听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呼声,着力在“解决问题、狠抓落实、促进发展、构建和谐”上下功夫,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截至目前,这些议案和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得到了认真的办理和回复,根据代表反馈意见来看,一次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了97%。主要情况如下:
(一)议案的办理情况。
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交由市政府办理的议案为“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议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市委三届九次全会上已作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重大决策。之后,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安排部署,相继出台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一体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总纲文件和一系列7个配套实施方案,成立了咸宁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委员会(简称“推委会”),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四大家领导任副主任,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一部九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市委常委挂帅,负责本小组具体工作的实施。出台了《关于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市级试点工作的总体方案》,“一部九组”均明确了相应的试点和工作。今年初,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市政府将“筹措资金1亿元,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列入了2011年市政府“十大惠民工程”。一年来,市推委会积极协调各小组启动试点工作,多次召开汇报会了解各组的工作情况,并召开了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会上市委书记黄楚平、市长任振鹤都作了重要讲话,任振鹤市长还与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咸宁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十二五期间及2011年目标考核责任书》。目前,“一部九组”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正在积极推进中。
(二)建议的办理情况。
1、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2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30%。如第5号关于“将罗家洲至赤壁镇一级公路纳入全省‘十二五’交通建设规划”的建议。经市交通局争取,省交通厅已同意将该项目按二级公路建设标准列入全省“十二五”交通建设规划。根据详细的交通量调查,该路当前及远期交通量难以达到一级公路标准,因此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可以满足近期和将来很长一段时间的交通需求。今年,市交通局已将嘉鱼段15公里纳入建设计划,剩下的近40公里将在“十二五”期间分部实施。又如,第14号关于“采取激励政策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建议。今年以来,任振鹤市长和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企业上市工作,重新调整充实了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企业上市协调推进专班,开展了调整充实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大企业上市培训力度、建立优质证券服务机构专家库等一系列工作。同时,研究出台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为企业上市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2、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20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50%。如第2号关于“要求加大陆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建议。近年来,市政府先后组织通城、崇阳、赤壁、嘉鱼四县市政府共同签署了《保护陆水流域协议》,颁布了《咸宁市陆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办法》;建立了陆水流域保护联系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印发了《陆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强化了环境监管执法,“十一五”以来共关闭153家非法排污企业;严格环境准入,对涉污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了流域水质检测及监测结果公告制度。同时,加快污水及垃圾处理厂建设,目前,赤壁市、嘉鱼县污水处理厂已正式运营,崇阳县、通城县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试运行。流域各地区也在积极探索整治长效机制。通过努力,陆水流域环境问题正在逐步改善。又如,第8号关于“要求交警支队下放车辆上牌和驾驶年检权利方便民众”的建议。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最新规定:小型免检车辆的注册登记业务(即上牌),驾驶证年审、补证、换证业务,可以下放到县级车管所办理;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外的非免检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可以下放到当地建有机动车监测站并达到二等标准的县级车管所办理。目前,我市共有通城、赤壁两个二等车管所,市交警部门已在这两地开展试点,下放了小型免检车辆和除特殊车辆外的非免检车辆注册登记业务、车辆年检业务。对崇阳下放了小型免检车辆的注册登记业务。对全市所有的县级车管所下放了驾驶证年审和补证、换证业务。并成立专班对全市车辆比较集中的企业上门办理车辆年检、新车上牌等业务。下一步,争取逐步将小型免检车辆的注册登记业务下放到各县市区,并督促崇阳、嘉鱼、通山加强县级车管所建设,以便进一步下放相关业务。
3、代表所提建议因条件、法律、政策或其它原因所限,一时难以解决,已向代表作出解释的(C类)8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20%。如第27号关于“对长江支流民垸民堤进行整险加固”的建议。1998年汛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平垸行洪”的重大决策,嘉鱼县境内长江干支流所有6个洲滩民垸都属于平垸行洪的范畴。鉴于这些民垸是当地群众的“米袋子”和“钱袋子”的实际情况,虽未采取平垸行洪,但对除神州之外的其余民垸实行了单退行洪,并对原垸内人口实施了移民安置工程。同时,按照《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所确定的洪水标准,对所有民垸只能按照“小水收,大水丢”的原则进行管理。因此,该建议实施难度很大,经向代表解释,代表表示认同。又如第31号关于“长江嘉鱼段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建议。嘉鱼长江段水功能区划是由省政府规定的,如要调整,必须由省环保厅提出建议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同时,嘉鱼长江段刚好位于长江新螺段白鳍豚保护区内,根据国家规定此江段必须列为二类水体管理。因此,如要调整该江段水功能区划,首先要经国务院审批同意取消白鳍豚自然保护区,故难度极大,代表表示理解。
二、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市“两会”结束后的第一周,任振鹤市长就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明确建议办理工作由常务副市长主抓。4月8日,市政府召开市政府系统人大建议交办会,时任常务副市长的胡立山同志在会上对今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办理工作作为了解民情、关注民生、服务民众的过程,作为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有效手段,作为转变作风、建设服务政府、推进发展的重要途径,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协调,对每一件建议都要分解落实,做到定领导、定科室、定要求、定时间,力争沟通率、按时办结率、满意率三个百分百。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专门召开办理工作会议,成立办理工作专班,切实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了今年办理工作的落实。如市财政局、城管执法局、教育局等单位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负责、层层把关、责任明确的管理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规范制度管理,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落实办理制度,是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保证。在今年的承办过程中,市政府督查室严格按照《咸宁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则》(咸政发〔2009〕18号)文件规定,重点从“办结率”、“规范答复”、“满意率”等方面,加强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质量管理。一方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调度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并适时催办,以保证所有建议的按时办结。另一方面对各承办单位的回复意见从格式、分类、内容、语气等各个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极大地保证了回复的规范和质量。各承办部门也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规范。市水务局制定了限时办结、检查督办、领导审核、规范答复、立卷归档等5项制度,大大提升了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市国土局在制定办理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还实行了将办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科室、个人评先树优挂钩的制度;赤壁市政府坚持实行“三审”制度,即:职能科室一审,办公室二审,单位领导三审,通过层层把关,切实提高了建议办理质量。
(三)创新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1、继续推行开门办理。为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提升代表“满意率”,各承办单位广泛采取联系沟通、上门走访、开会座谈、现场办公以及邀请代表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展走出去、请进来的渠道,密切提办双方的沟通联系,使办理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市公安局、交通局、咸安区政府等部门坚持把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办理前主动向代表了解建议意图,办理中与代表共商解决问题办法,办复后跟踪落实反馈意见,今年所有建议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或接近100%。市旅游局、规划局等单位邀请代表召开座谈会,与代表面对面交流情况、交换意见,一起研究落实对策措施,办理工作得到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2、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围绕代表建议所提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力求建议办理更贴近客观实际,更符合群众意愿,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市农业局为办好第41号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对建议所提问题进行了专题的调研,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已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各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明确了下阶段的工作方向,并向代表作出了科学合理的回复,得到代表的认可。
3、更加注重协调配合。一方面市政府督查室与市人大代工委密切配合,定期交流情况,协调采取措施,保证了建议交办、催办、督办、反馈等各个环节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在办理一些综合性的建议时,主、会办单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办理合力。如在办理第39号关于“加大市区停车场建设,解决日益严重的拥堵问题”的建议时,市城管执法局、住建委、规划局、公安局等单位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分别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各自专业化的解决思路,保证了答复的全面准确。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始终站在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强化服务意识,注重把吸收和采纳代表建议与本地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代表建议的监督和推动作用。一方面,始终把代表当作是自身的服务对象,以服务的理念来办理建议,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不具备条件的也作出规划逐步解决或耐心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另一方面,始终将代表当成是“监督员”,通过代表提出的建议,发现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办理建议,改进部门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如市旅游局以办理关于“大力开发旅游购物产品,提高旅游产业效益”的建议为契机,针对我市旅游业发展中旅游购物这一薄弱环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奖励办法》,以更好的鼓励、引导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并在《咸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开辟了《旅游购物与旅游商品发展规划》专章。同时,积极指导发展了多家较大的旅游购物商店。在较好办理建议的同时,切实提升了自身的工作水平。
(五)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办理实效。立足解决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力求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对重点建议和办理大户的督促检查。对年初确定的重点建议和建议办理大户,市政府督查室实行了跟踪督查。同时, 8月份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大对这些重点建议和咸安区、赤壁市、市财政局、国土局等13家建议办理大户展开了联合督查,有效推进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2、加大了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的督促检查。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进行了二次办理,并加强督办,直至代表满意为止。如在收到代表对“在黄畈工业园区至龙潭路口地段安装路灯”的建议办理表示不满意的反馈意见后,市政府督查室立即要求市供电公司重新办理,并督促其积极向上争取,将该路段纳入了路灯亮化计划,代表表示满意。
3、加大跟踪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在办理好今年代表建议的同时,继续把往年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建议列为本年度办理工作的重点,进行跟踪督办,并积极创造因条件、法律、政策或其它原因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建议的办理条件,努力多解决问题,解决好问题。如为落实好关于“将簰洲湾堤纳入长江干堤管理”的建议,近年来,咸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文,但均未得到肯定的答复。今年,由于中央、省、市作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市水务局已将簰洲大堤有关项目编入全市“十二五”规划,并上报省水利厅,希望能将簰洲大堤按照长江干堤的标准建设。
2011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政府和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有所提高,办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新进展。但是我们也看到,我们的办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办理过程中,仍有个别承办单位存在文来文往的现象,二是综合性建议的协调办理机制不够顺畅,三是承办人员队伍欠稳定,个别承办单位人手不足、业务不熟,影响了办理时效和质量。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在加大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建立综合性建议办理协调长效机制、深化办理工作的监督评议制度、加强办理工作人员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力争人大建议的办理水平再上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1年12月23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冯 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督促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政府有关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及时作出了安排并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能认真对待、纠正存在的问题。截止11月底,各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从总的情况来看,这次整改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成效。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对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对其中能够整改纠正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纠正。对因制度、操作惯例原因需要逐步完善解决的,提出了工作措施和解决办法。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还不够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2011年预算时已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两项补助收入(政策性转移支付和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以预计数编入预算。
(二)关于部分支出项目安排不够规范具体的问题。市财政参照《湖北省直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结合市直部门事业发展需要,在新年度预算中,逐步压缩不可预见费的规模,将项目支出安排具体到部门和单位,实事求事地安排有收入来源的支出。
(三)关于预算执行还不够严格和规范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市财政一一整改:对财政拨款追加数额较大的问题,市财政按预算法和预算编制要求,将部门单位的支出资金一次安排到位,尽可能的减少二次分配;对滞拨专项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滞拨的专项资金在2011年一季度全部拨付到位;对非税收入压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11年已将各项非税收入督收入库;对公共项目经费预算超支的问题,市政府已要求市财政严格按预算数执行,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部分单位通过市财政往来结算专户收取“赞助”的问题,市财政局表示将把好资金的流入关,阻止不合理、不合规以及不合法的资金流入。
(四)关于违反专项收入管理规定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拨付开发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47万元在2011年全部追回。
(五)超范围使用城市维护专项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在2011年城建专项预算编制中,已将城建系统人员基本支出缺口660万元,纳入公共预算解决。
二、市直九个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市直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都十分重视。市统计局、计生委、民政局、档案局专门召开党组或局务会议以及审计整改专题会研究纠正整改措施;市环保局、发改委、国资委、扶贫办、地税局组织专班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逐条进行整改。
(一)部门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1、关于部门预算支出执行超年初财政安排预算支出指标数额较大的问题。已引起了市财政和市直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决心在以后的部门预算编制中,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规定和要求,科学、全面地编制部门预算收支,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28.05万元的问题。市环保局、市扶贫办、市档案局三家单位通过调整会计账目、退回资金等方式已归垫挤占挪用的128.05万元资金,并表示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杜绝挤占挪用的现象。
3、关于隐瞒和应缴未缴收入的问题。市发改委和市档案局已作出了认真的整改。并明确表示今后坚决杜绝此类违规现象的发生。
4、关于“账外账”账户未撤销的问题。市国资委已向市财政提交了撤销账户的申请报告,现正在等待处理。
5、关于违规政策外发放的问题。市直8家单位都进行了认真的检讨和整改。例如:市统计局对违反规定发放的3.15万元的考勤和加班费如数追回;市计生委对部分干部未赴上海参观世博会发放的共计8100元的补助,已决定扣回。市直8家单位都已明确承诺将严格按照规范发放津补贴。
此外个别单位存在虚列支出,不合规发票报销,少反映固定资产以及未如实反映单位收支全貌的问题,也一并进行了整改。
(二)市直“五费”开支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结合今年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市审计局对市直部分单位2010年“五费”使用进行了审计调查。“五费”审计调查情况已引起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市财政部门要重视审计部门“五费”审计调查结果,结合中央有关文件以及咸宁市直实际,重新研究和制定咸宁市直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市直六所中职学校助学金审计的整改情况
今年,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由市审计局具体承办组成的联合审计清查组对市直工业学校、生物机电学校、艺术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女子中专、高级技工学校2008年至2010年助学金进行清查审计,审计清查发现多获取助学金的问题,已引起了市纪委高度重视,目前,市纪委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四、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的整改情况
按照市政府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接受审计监督,按审计结果进行结算的规定,市审计局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加大对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投资审计力度,审减政府八大工程金额为3435.73万元,市政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存在虚报冒领、高估的问题采取了进一步的管理措施,即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把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概算)关。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也针对该问题进一步强化“四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严把质量关、进度关,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目前,市直政府投资建设领域正在形成多方齐抓共管的局面,以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
总的来看,由于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重视,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加强督办,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较好。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领导已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无一例外地整改到位。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112人)
(2011年12月2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会议通过)
一、列席本次会议的我市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人)
周宝生 嘉鱼县官桥八组组长、湖北田野集团董事长
二、列席本次会议的我市十一届省人大代表(13人)
马 达 咸宁学院副院长
马桂莲(女)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光莉(女) 市旅游局副局长
卢素菊(女) 湖北中健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石昌佳 湖北洁丽雅纺织集团公司董事长
龙天华 湖北慧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 炬 武钢森泰通山铁合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余保安 湖北蒲圻造纸总厂厂长
宋吉海 省人大代表
周明炎 湖北联乐集团总裁
胡祖德 湖北精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晏禄金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黎珊玉 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董事长
三、列席本次会议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0人)
邓明辉 李涵德 吴亚成 吴金池 苏惠林
余华英(女) 周和平 胡世宝 胡新华 钟劲松
饶明富 袁亚俊 郭恒武 梁世友 梁东安
龚信升 董思宁 解新平 熊正团 黎柱才
四、列席本次会议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14人)
王泽人 市教育局局长
鲍晓峰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许人宪 市监察局局长
刘凡生 市民政局局长
李卫国 市司法局局长
皮 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用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汪玲珑 市卫生局局长
王 勇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陈红卫 市旅游局局长
刘国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新淼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阚晚西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徐永春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五、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51人)
李旭东 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周 斌 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何 军 市委副秘书长、梓山湖科技生态新城管委会主任
王 英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陈先汉 市委610办副主任
雷宏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招投标中心管理办
主任
黎亚洪 市政府副秘书长、驻京办事处主任
陈跃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经理、城市建设资金管
理中心主任
张善猛 市政府副秘书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李朝曙 市政府副秘书长、旅游新城管委会主任
王义松 市政府副秘书长、驻汉办事处主任
雷锡高 市档案局局长、方志办主任
王小建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贾计平 市人防办主任
邬传来 市老龄办主任
白柏呈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谢文武 市粮食局局长
徐剑峰 市物价局局长
傅火金 市水产局党组书记
刘世来 市物资行业协会主任
汪佩敏 市农垦管理局局长
余启水 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潘世南 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王付声 市生物机电工程学校校长
白祥军 市中心医院(同济咸宁医院)院长
段新文 市卫生学校校长
贺新国 市国税局局长
杜精干 市地税局局长
夏官年 市邮政局局长
王庆新 省第四地质大队队长
王忠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沈卜桂 市工商局局长
王泽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肖本权 市气象局局长
王 甦 市无委办主任
顾根来 赤壁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
魏自豫 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队长
赵正顺 咸宁监狱监狱长
欧 丹 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刘志伟 建行咸宁分行行长
杨华林 中行咸宁分行行长
彭修国 农发行咸宁分行行长
陈万开 省农信社咸宁办事处主任
王良敏(女) 邮储银行咸宁分行行长
王 靖 民生银行咸宁支行行长
王胜利 湖北银行咸宁分行行长
杜洪峰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罗卫平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李少民 中石化咸宁分公司经理
王大玉 中石油咸宁销售分公司经理
谢 军 联合通讯咸宁分公司经理
六、列席本次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13人)
黄大奇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
钟道梁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忠柳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徐 望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岩松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
方兆淼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
漆先武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
胡家信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姚艺春(女)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陈佑先(女)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胡亚丽(女)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忠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张梦翔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关于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1年12月23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 瑜
各位委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我市有1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13名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次会议。
二、按照惯例,拟邀请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列席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共20人。
三、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中有14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应依法列席本次会议。
四、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拟邀请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直正县级以上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51人列席本次会议。
五、根据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并参照省人大会议的做法,拟邀请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副县级以上调研员列席会议,共13人。
六、上述应列席人员中,有部分省人大代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直正县级以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是市四届政协委员,他们将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参加“两会”,因此不再作为人代会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共有列席人员112人。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表彰咸宁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年12月2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推动代表工作,调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风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中成效显著的市政府办公室等11个单位和王建等10名建议办理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励,再创辉煌。同时,号召各建议办理单位和个人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为榜样,认真履行职责,大胆探索,努力工作,为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附: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
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建议办理先进单位(11个)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金融办 市财政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规划局 市环保局 市供电公司
咸安区政府办 赤壁市政府办
二、建议办理先进个人(10名)
王 建 章 化 黄学农 陈丛荆 贾学胜
喻志军 袁中华 李长春 何为刚 张晓丹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关于提请决定表彰咸宁市办理人大代表
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于2011年12月19日研究决定,建议对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中成效显著的市政府办公室等11个单位和王建等10名建议办理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现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主 任 会 议
2011年12月19日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11年12月2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蒋志强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佛围为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义军为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 军为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希辉为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汪 隽为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 泗 林 同 志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12月23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过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任振鹤市长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议案”的办理工作,加强对该议案办理的研究与督办;并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原常务副市长胡立山同志主持召开“交办会”进行具体部署,并通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规范制度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办理实效等措施,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办理的效果明显增强。希望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落实办理责任制,广泛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认真抓紧解决,提高办理落实率;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人大代表客观地解释清楚,说明原因,取得代表的理解,提高办理满意率。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市政府十分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作出部署安排并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维护财经秩序,使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11月底,各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同时,会议建议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还没有整改到位的,市政府及审计部门要继续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本次会议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作了部署安排,重点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会后,研究室要根据各位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将工作报告提交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市委高度重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筹备召开,专题听取了汇报,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要求。现在,离大会正式开幕的时间只有十天了,希望大家和大会秘书处各组的同志,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和大会秘书处的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恪尽职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工作,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做好会议的各项工作,确保市四届人大一次会次取得圆满成功。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余泗林 林永生 陈鸿驰 陈 瑜(女) 边一山
邹济舟 彭方全 马跃进 王义松 邓明辉
刘炳文 刘秋芬(女) 张小牧 周明生 赵立龙
柯美耀 钟劲松 饶明富 袁亚俊 殷德才
龚信升 梁世友 梁东安 解新平 熊正团
请假:
黄楚平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和平 胡世宝
胡新华 董思宁 翟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