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 第3号(总号:098)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4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日程………………………………………………5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8
政府工作报告 ………………………………………………………………………任振鹤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29
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30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的决议 …………………………………………104
关于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宋文虎105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梁东安114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0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的决议 …………………………………………………………116
关于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万春桥117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10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梁东安125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128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余泗林12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142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侯旺发143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153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鲁尔英154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163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163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
处理意见的报告 …………………………………………………………………刘炳文164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167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 ……………………………………………………………余泗林168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16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170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170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
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余泗林171
黄楚平同志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172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议程
(2011年1月1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市长任振鹤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听取和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宋文虎关于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1年计划
四、听取和审查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关于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1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泗林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八、其他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日程
2011年1月18日—21日
(2011年1月1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1月18日(星期二)
上午8时30分 第一次全体会议
1、大会开幕式
2、市长任振鹤作市政府工作报告
3、市发改委主任宋文虎作关于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4、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作关于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 分组审议
1、政府工作报告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月19日(星期三)
上午8时30分 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参观视察
下午 分组审议
1、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继续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3、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4、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1月20日(星期四)
上午8时30分 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泗林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 分组审议
1、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各项决议草案
1月21日(星期五)
上午9时 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式)
1、表决各项决议
2、宣读表彰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3、大会闭幕
分组审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2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振鹤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2010年及“十一五”时期的工作成绩,实事求是指出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报告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2011年的工作安排,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反映了全市人民加快发展的共同意愿,符合咸宁实际和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要紧紧围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这个总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工业崛起,旅游跨越,城乡统筹,生态持续,人才保障”五大战略,着力打造小康咸宁、生态咸宁、宜居咸宁、健康咸宁、和谐咸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动咸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1年1月1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 长 任振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连同《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及“十一五”时期的工作回顾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远谋近施,真抓实干,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生产总值520.33亿元,增长15.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6.04亿元,增长25.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6.29亿元,增长4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04亿元,增长28.7%;出口总额1.68亿美元,增长78.4%;实际利用外资1.54亿美元,增长37.4%;全地域财政收入79.59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39.13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3.34亿元,分别增长44.1%、21.9%和2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6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606元,分别增长11.5%、15%;城镇新增就业3.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8%;人口自然增长率5.87‰。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2010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标志着“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驶进了快车道,跨入了转型期。
过去的五年是极不平凡的五年。办成了一些大事,办妥了一些难事,办好了一些喜事。科学确立了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的战略目标,圆满完成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努力战胜了雨雪冰冻、暴雨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了两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隆重纪念了改革开放30周年暨撤地建市10周年,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过去的五年是积极作为的五年。在解放思想、攻坚克难中奋力赶超,在抢抓机遇、砥砺前行中创先争优。生产总值是“十五”期末的2.5倍,前四年增速分别居全省第5位、第3位、第1位和第1位,年均增长15.6%。三次产业比重由“十五”期末的26.4:39.6:34调整为19.4:46.5:34.1。全地域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是“十五”期末的4.2倍、3倍和3.1倍,年均分别增长33%、24.2%和25.7%。
过去的五年是夯实基础的五年。坚持应急与谋远结合、共识与共为并重,努力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三次召开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座谈会,凝聚了智慧与力量,创新了思维与举措。五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81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6倍,基础设施、产业体系不断完善。823个项目列入省项目库。立体化、网格化的交通格局初步形成,新增通车里程8473.5公里,是“十五”时期的1.8倍;耕地占补平衡有余,新增耕地面积10万亩;110平方公里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批,“五城二区”建设全面启动。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率由“十五”期末的42.4%提高到49.3%。
过去的五年是共建共享的五年。正确处理财力有限与民生事大的关系,加大投入助民、保障惠民力度。五年用于教育、科技、文卫、社保的财政支出分别是“十五”时期的3.5倍、3.2倍、6倍和7.5倍。五年新增城镇就业18.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坚持每年办好十件实事,一批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是“十五”期末的1.8倍、1.9倍。
五年来,我们经受了复杂形势的考验,收获了弯道超越的喜悦。
(一)坚持不懈地扩大有效需求。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五年争取中央投资40亿元,财政安排投资99亿元,带动民间投资603亿元,分别是“十五”时期的2.6倍、2.3倍和4.3倍;咸宁核电、林浆纸一体化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蒲圻电厂二期、咸黄高速、通界高速及市博物馆、青少年宫、传媒大厦等项目开工建设,武咸城际铁路、武咸快速通道、杭瑞高速和大广高速咸宁段、咸通高速等项目加紧推进,红牛一二期、光宝电子一期建成投产,天然气管道全线贯通,武广高速铁路正式通车,赤壁市、嘉鱼县、咸安区挤进武汉新港建设规划。2010年全市8个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完成投资150亿元,实现税金17亿元,分别是“十五”期末的9.6倍、3.9倍,其中咸宁经济开发区完成投资36.2亿元,实现税金4.1亿元,分别是2006年的5倍、12.5倍。积极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城市、农村商品零售额分别达172.31亿元、32.73亿元,是“十五”期末的3.4倍、1.3倍。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432.52亿元、226.88亿元,是“十五”期末的2.8倍、3倍。保险费收入12.8亿元,移动电话用户157.8万户,宽带用户19.1万户,邮政通信业务总量11.6亿元,分别是“十五”期末的2.9倍、3.9倍、4.3倍和1.9倍。
(二)坚持不懈地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规模农业、品牌农业、效益农业,有效实施“山上再造”工程,农业结构不断优化。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总产达22.4亿斤,主要农产品增产增效。年销售收入过亿元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发展到16家、26家,优质农产品基地331万亩,“三品”标志认证275个。强化工业主导作用,着力壮大支柱产业、优势企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7家,比“十五”期末净增451家。工业利润和税金年均分别增长38.9%和26.1%。电力能源、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机械电子、森工造纸、冶金建材等六大支柱产业工业总产值478亿元,是“十五”期末的5.4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5.1亿元,年均增长23.6%。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分别达36个、30个,联乐床垫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川字牌砖茶、澳森牌地板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加快发展以旅游休闲为主体的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177.4亿元,年均增长17.1%。五年接待入境游客320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38.9亿元,咸宁跻身国家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五市之列。房地产投资59.6亿元,是“十五”期末的15.7倍。花旗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黄石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武商、中百、中商、银泰、恒信德龙等知名商家进驻咸宁,4家小额贷款公司成功组建,中介、休闲、信息、物流等新兴服务业竞相发展。
(三)坚持不懈地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国有企业改制,稳步推进市直机关所办企业脱钩改制,国有资产监管得到加强。加大民营经济扶持力度,发展各类市场主体85024户,注册资金379亿元,分别是“十五”期末的1.6倍、3.1倍。稳步推进“两型”社会综改试验,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完成,厅市合作成效明显。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走在全省前列。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不断完善,“小三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机构11家,比“十五”期末增加7家,每年荣获“湖北省金融信用市”称号。规范土地市场,五年实现土地交易额90亿元。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和住房体制等方面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下放、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65项,咸宁被评为全国“浙商(省外)最佳投资城市”。深化开放合作,五年出口总额5.1亿美元,吸引外商直接投资4.96亿美元,分别是“十五”期间的1.8倍、3倍;承接产业转移成果丰硕,五年引资项目2409个,到位资金412.5亿元。泰国红牛饮料、香港华润电力、台湾统一饮品和光宝电子、韩国大宇汽车、广东碧桂园地产、山东晨鸣纸业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落户咸宁。
(四)坚持不懈地统筹城乡发展。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完成。市区一体化发展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以“五城二区”建设为主体的市区发展框架初步拉开。五年投入建设资金149亿元,淦河综合治理、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城区干道沥青化、人行道改造、南外环、青龙路、麦笠山路、桂乡大道等一批重点工程顺利竣工,社区建设、立面整治、拆违治超等工作成效显著,“五城同创”深入开展,城市经营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城市功能和容量不断提升。以临江工业园和临江重点镇建设为重点的沿江经济带、以特色经济板块为重点的沿路经济带建设全面启动。县域经济活力增强,咸安机电产业和苎麻纺织产业集群、赤壁纺织服装产业集群、通城涂附磨具产业集群 、通山石材产业集群等五大产业集群被确定为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6.9亿元,分别是“十五”期末的4.6倍、2.8倍。重点镇和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成效明显。通村油路覆盖率由“十五”期末的9%提高到100%。五年新建户用沼气池7.98万口,完成改厨改厕改圈6.83万户,解决了91.5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提升环境质量,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污水处理率7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0%;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7%。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五年依法关闭“五小”企业100家,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以上,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3%、17.5%。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8%。咸宁荣膺省级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称号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跻身全国最适宜人居的200个城市之列。
(五)坚持不懈地发展民生事业。五年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2.95万人,登记转移农村劳动力27万人。五险参保总数152万人次,是“十五”期末的2.4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翻一番;常年生活救助对象50万人,城乡低保规模稳定在21万人左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68%;五年大病医疗救助人数11540人,临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5454人次。五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22180户、经济适用房保障2100户、农村危房改造7442户。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6平方米和39平方米,比“十五”期末分别提高5平方米和7平方米。解决了13.1万人的温饱和脱贫问题,完成了418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扶贫搬迁1388户。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全面免收,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全面兑现,贫困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完善,各类教育稳步发展。五年取得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38项,申请专利1700件,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21项,6个县(市、区)均被列入全省科技富民强县计划。建成县级文化信息共享工程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64个、村级农家书屋632个,《梦寻咸宁》、《白云深处》、《千古风流》、《隽水天城》、《千桥流水桂花香》等地域文化精品纷呈涌现。投入10.98亿元建设市中心医院、中医医院和6个县(市、区)医院、72个分片(农场)卫生院、430个村卫生室,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手足口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取得实效。人口计生工作获省表彰。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加快发展。抗震救灾对口支援任务提前完成,援疆工作全面启动。驻咸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抗灾救灾、维护稳定、支持发展中作出了突出贡献,民兵预备役工作取得新进步。民族、宗教、对台、外事、侨务等工作扎实推进。人防、保密、气象、水文等工作得到加强。统计、物价、档案、方志等工作迈出新步伐。妇女、儿童、老龄、慈善、残疾人等事业全面发展。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有效发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六)坚持不懈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自觉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五年办理人大议案建议361件、政协提案618件,办复率100%,满意率95%以上。扎实推进“能力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政府执行力不断提升。优化行政审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效能不断提高。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不断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整治力度,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严肃财经纪律,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基层民主实现形式不断丰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应急救援和减灾防灾体系逐步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形势总体趋好。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咸宁作为后发地区,要实现赶超发展、跨越发展,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好中求快,能快则快;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支撑,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坚持以改善环境为保障,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经济总量还不大,结构还不优;工业集群化、农业产业化、服务业现代化和市域城镇化程度还不高;全民创业氛围还不浓,城乡居民增收渠道还不宽;城市配套功能还不强,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和停车难、公厕少等问题亟待解决;政府转型建设还不快,公务员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在历届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咸宁正在发生深刻而生动的变化,发展理念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生机活力不断显现!所有这些,应归功于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归功于全市上下的团结拼搏,归功于社会各界的热情参与。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向离退休老同志,向驻咸解放军、武警官兵和政法干警,向中央、省驻咸单位,向所有关心支持咸宁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内外朋友,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二、“十二五”时期的总体部署
“十二五”时期是咸宁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是实现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目标的攻坚期。市委三届十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指导方针和主要任务。根据《建议》精神,市政府制定了《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纲要》审议通过后,我们将认真组织实施。
“十二五”时期,咸宁的发展既面临新的重大考验,又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机遇来自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来自宏观调控的倒逼机制,来自中部崛起、“两圈一带”等战略的大力实施,来自市内一批重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的有力支撑,来自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环境优势的叠加效应。我们不仅有区域发展的大环境,还有后发赶超的小气候,既有率先步入高铁时代、率先开通城际铁路等交通优势,又有内陆首家核电、华中最大火电厂等产业优势,还有资源环境承载力等基础优势,完全可以融入大武汉,前接珠三角,东联长三角。机遇珍贵,稍纵即逝。我们务必珍惜机遇、抢抓机遇、用好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总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大力实施“工业崛起、旅游跨越、城乡统筹、生态持续、人才保障”五大战略,着力打造小康咸宁、生态咸宁、宜居咸宁、健康咸宁、和谐咸宁,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我们把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写在咸宁“十二五”发展的旗帜上。解放思想是关乎咸宁跨越发展的总开关,是干事谋事的逻辑起点,是科学发展的第一动力。发展不够是咸宁最大的实际。只有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建立发展的统一战线,营造有利于发展的人文环境,才能开拓更宽的发展视野、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多的发展资源,切实解决咸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抢占科学发展的先机,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纲要(草案)》提出“两高一好、两个明显”的总体要求:全市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武汉城市圈平均水平,发展质效好于全市“十一五”时期,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六个翻一番、四个不低于”的预期目标: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收入、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在“十一五”的基础上翻一番,即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4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00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1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000元、中心城区面积100平方公里左右,全市城镇化率、社会保障水平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不低于省节能减排要求的下降比例;“七地一区”的创争目标:努力把咸宁建成全国新型能源基地、全国优秀旅游目的地、中部地区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基地、全省区域性现代制造业和高科技研发转化基地、全省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创新示范基地和全省首家低碳经济示范区。这个总体目标,既考量了咸宁目前的发展基础与增长水平,又体现了“努力于快、服从于好、又好又快”的发展要求;既顺应了省委、省政府要求咸宁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殷切期望,又顺应了咸宁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共同期盼。“十二五”时期,我们将以后发抢先的胆识、积极担当的精神,力争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不断开创咸宁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一)坚定不移地推动内生增长。保持投资增长强度,优化政府投资,拓展民间投资,促进直接融资,依靠重大项目带动投资较快增长,力争累计投资4400亿元。拓展消费需求,积极实施扩大消费政策,促进消费升级,培育消费热点,提升消费能力,改善消费预期,力争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0%。加速工业崛起步伐,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咸宁经济开发区建成国家级开发区;坚持合作共建,大力建设沿江、垂江经济带;着力打造电力能源、冶金建材、森工造纸、纺织服装、机电制造、食品饮料等6个年产值过百亿元的支柱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突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推动新农村建设纵深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改造提升餐饮娱乐、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业,做大做强旅游、信息、文化、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有序发展房地产业。到“十二五”期末,力争旅游总收入占GDP比重达16%以上,三次产业比重达12:48:40。
(二)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把握先行先试主动权,突破性地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创新土地管理、投融资、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分类改革。 推进科技创新,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重点产品,推广一批先进技术,新建一批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技事业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力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达20家,取得各类科技成果200项,开发新产品200项,专利申请量达2000件。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工作机制。
(三)坚定不移地扩大开放合作。全面融入开放大潮,真开放,先开放,大开放,全开放,形成人人都是开放精神的践行者、开放成果的创造者的生动局面。全面提升开放实效,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加强与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大“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区的深度融合,推进与珠三角、长三角的全面对接,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充分借用武汉、广州、上海等大城市要素配置优势,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落户咸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重视引进高端产业;鼓励支持5-7家企业上市;发挥区位交通优势,打造未来湖北物流中心。着力推进出口增长,加快出口产业带建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支持优势企业境外投资。
(四)坚定不移地统筹城乡发展。牢固树立全域发展理念,以“两纵三横”为纽带,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形成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抓好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率先建成改革开放先行区、城乡统筹和“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工业园区化、产业集群化、城镇特色化发展。大力培育发展中心镇,建成一批工业型、农业型、商贸型、旅游型、资源开发型的特色镇,发展成为县域经济次中心。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中心村建成城镇化居民点,促进社区建设功能化、管理网格化。
(五)坚定不移地推进低碳发展。树立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建设“两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发展低碳经济,打造全省首个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一批低碳工业园和低碳产业项目。发展绿色建筑,创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城市。抓好高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促进农村低碳化建设,提高水、土地、矿产等各项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推广。实施绿色生态工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六)坚定不移地发展民生事业。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规范劳动就业市场,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鼓励自主创业。逐步建立全覆盖、可选择、多层次、能转接的城乡一体社保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快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加大民生事业投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完善信访维稳和安全保障机制,巩固和发展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
三、2011年的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的基础之年,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5%、1%。
(一)推动经济运行在加快转型中提速提质
着力扩大内需。努力增加投资,健全重点项目推进机制,重点抓好100个投资过亿元的项目建设,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以咸宁核电、赤壁电厂二期、咸通高速、通界高速、咸黄高速、嘉鱼长江大桥、杭瑞高速咸宁段、潘家湾码头等八大项目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林浆纸一体化、赤壁长江大桥、皇明太阳谷、南玻节能玻璃等重大项目取得重要进展。注重优化投资结构,引导投资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抓住国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机遇,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实施好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加固、泵站改造、灌区配套等建设工程,确保水利投资大幅增长。加强项目库建设,争取更多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投资目录。全面促进城乡消费,进一步落实好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有效提升消费能力,努力开拓消费市场,不断优化消费结构,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50亿元。加快推进以咸宁游客接待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温泉乐园、金桂湖国际休闲度假中心、嘉鱼山湖连江风景区、赤壁龙佑温泉二期、九宫山旅游度假中心、崇阳浪口温泉等八大项目为重点的消费设施建设工程,大力加强专业市场、高端商场和特色商业街、星级酒店、社区便民街、乡村农家店建设。继续实施社区“双进”工程,扩大“万村千乡”、 “双百”、“新网”等工程覆盖面,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80个。大力推进“三下乡、两换新”力度,服务农村消费,繁荣农村市场。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连锁经营。强化市场监管,让群众放心消费、便利消费。
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加快工业集群发展步伐。做强支柱板块,推动六大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确保六大支柱产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达80%。做大创新板块,着力培育发展新能源、新型环保材料、电子信息、船舶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深入开展科技投融资、产学研合作、创新型企业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等专项行动,加强创业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争新兴产业的主要指标增幅不低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做优活跃板块,支持各级开发区加快发展,促进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确保园区工业总产值增幅均高于25%,咸宁经济开发区主要指标增幅达35%。加大精品名牌培育力度,新增10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加强经济运行调度,抓好要素供应保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规模种植、特色养殖、林下经济、观光农业,促进特色农业更特、优势农产品更优。继续抓好优质粮产业工程,力争农业总产值增长5%。支持咸安畜禽、嘉鱼蔬菜、赤壁水产、通山水果、通城油茶、崇阳鸭业等特色基地建设,力争优势农产品基地发展到350万亩。深入推进“山上再造”、秋冬农业开发。主攻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新增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5家。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行“农超对接”等经营模式,切实搞活农产品流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新增“三品”标志认证30个。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瞄准“双康”时代消费热点,大力发展旅游休闲业,打造城市旅游综合体,建设旅游主题街区。坚持以生态为基础、以文化为核心、以产业为引擎,加快整合旅游资源,不断充实旅游要素,健全旅游配套设施,开发旅游特色产品,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办好第三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力争接待游客达14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增长30%以上。积极发展楼宇经济、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文化创意等服务业态,大力发展评估、咨询、物业等新兴服务业。促进房地产业稳健发展。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电网“三网融合”,发展数字物流,建设信息化示范市。
努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互动,以规划为龙头,以建管为重点,以产业为支撑,加快谋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力争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高昂市区发展龙头,进一步完善市区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整合市区资源,加大“五城二区”建设力度,抓好咸安区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加快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力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强化规划龙头作用,城区控制性规划覆盖率达80%。拉大主城区框架,逐步完善综合交通、园林绿化、城市防洪、停车场所、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提高基础设施承载力、产业聚集配套力和市民生活保障力。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深入开展“五城同创”,大力整治违章建筑,努力缓解交通拥堵现状。加大城市经营力度,加快促进“城中村”、“城郊村”改造,提高土地、资产等资源的营运效益。推动县域经济协调更快发展。抓住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机遇,启动咸嘉临港新城建设,大力推进“北三县”中小城市群和“南三县”特色经济带建设,继续支持咸安抓好物流、纺织、森工等产业建设,支持嘉鱼抓好化工、建材、船舶制造等产业建设,支持赤壁抓好纺织服装、能源、造纸等产业建设,支持通城抓好涂附磨具、陶瓷、电子等产业建设,支持崇阳抓好汽车配件、钒业、医药卫材等产业建设,支持通山抓好乡村旅游、石材产业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特色化、规模化发展,综合实力在全省争先进位。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围绕夯实基础、培育产业、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加快中心镇建设,力争1—2家进入全省30个镇级市试点。加强中心村建设,优化空间布局,集约配置资源, 以点带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户籍和社保制度改革。
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 强化能源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开展先进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推进工业、交通、建筑三大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确保县(市、区)和咸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营。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环保等低碳产业,加大与省联发投、华彬国际集团合作力度,加快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鼓励社会各界碳汇造林。加大“两湖”、“三河”、“十库”等重点水域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开展生态公益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山体水体保护、水土保持、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防御极端气候变化的预警预报体系,增强处置气象灾害的能力。
(二)推动民生事业在共建共享中全面进步
改善人民生活。认真落实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职工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兑现津补贴政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鼓励和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问题。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扩面工作,完善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搞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医疗保险提高待遇等工作,力争五险参保面达150万人次以上。坚持脱贫奔小康、城乡结对共建、开发式扶贫相结合,加快推进通山脱贫奔小康试点,落实好贫困地区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解决1.7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问题。
促进文化繁荣。本着公益、基本、均衡、便利原则,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艺精品生产,不断繁荣舞台艺术。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开展送戏、送书下乡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挖掘、整理、传承民俗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出更多理论成果和文化精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娱演艺、网络文化等重点产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形成一批骨干企业。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大力推进健身网点建设,做好亚洲沙滩排球巡回赛承办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和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升传播能力。强化对外宣传,提升城市形象。
加强人才培养开发。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机制,坚持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五支人才队伍一起抓。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培训教育体系。健全柔性引才机制,做好急需的高层次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深化选人用人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激发用人单位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积极性、创造性。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教育布局和资源配置,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发展学前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充分发挥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和潜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入园、入村、入户,力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增加2家、转化科技成果80项以上。整合农业科技资源,组建农业科学院。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扎实做好医改工作,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抓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保障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和慈善事业。扎实抓好档案、保密等工作。认真做好市、县两级地方志书编纂出版。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加快推进以市博物馆、妇儿中心、青少年宫、传媒大厦、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十六潭公园、文化艺术中心、老年公寓等八大项目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创新社会管理。健全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服务功能。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推进农村社区化发展。依法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挥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应急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危机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督,推进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管,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保持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行为。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深化“平安咸宁”创建活动。加强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支持驻咸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工作。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对台、外事、侨务等工作。
切实为民办实事。在普惠、量力、当年的原则下,努力为城乡居民办好十大惠民实事建设工程。(1)城镇新增就业3.3万人,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人转移就业。(2)新建和筹集2826套廉租房和公租房,逐步解决教师住房困难。(3)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龄应参保人员达到32万人。(4)安排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5)投入资金2亿元,推进农村环境保护连片整治试点。(6)筹措资金1亿元,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7)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支持县(市、区)村级卫生室建设,提高村级医生补助水平。(8)开工建设63公里咸安至崇阳生态旅游公路。(9)启动王英水库自来水工程建设,完成一号桥自来水厂泵站迁移工程。(10)依据市区教育布局规划,在市新城区改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三)推动改革开放在解放思想中提升境界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以先行先试的胆识和魄力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承接武汉产业转移,努力拓展厅市合作共建成果。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骨干企业向优势行业和优势产业集中。稳妥推进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巩固发展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促进资源产权和产品自由流动。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吸引和支持金融机构进驻咸宁。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鼓励优势企业上市融资。完善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农”、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投入。研究制定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税源结构,加强税收征管。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土地市场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四位一体、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抢抓武广高铁和武咸城际铁路开通机遇,优化发展环境,诚招天下客商,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对接沿铁路、沿江城市群和经济带建设,促进产业互动、资源互利、市场共享、合作共赢。按照招大、引强、选优的思路,瞄准“国”字号、行业100强、世界和全国500强企业,做好招商引资和择商引智工作,推动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户咸宁。强化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提高项目履约率、见效率,力争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7亿美元。
大力促进全民创业。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经济发展意识,把对外开放与对内搞活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政府鼓励、社会支持、市场调节的创业机制,完善促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推动城乡居民灵活就业,支持各类企业再创业,让全民创业、自主创业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非禁即入”,营造全民创业、“草根经济”蓬勃发展的土壤和气候,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家,新增个体私营企业6000户。
积极发展对外贸易。适应国际市场和需求结构变化,着力培育一批出口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突出抓好以玉立砂带、三环方向机、友进钒业、大昇印染、华舟重工、汇昌皮革、石通石材、汇美达等八大企业为重点的出口基地建设工程,打造先进制造业出口基地,建设服务外包基地。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新型出口市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力争外贸出口总额达2亿美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境外投资。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的外派劳务非经营性的综合基地,扩大对外劳务输出。努力改善通关条件,争取武汉海关和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立咸宁办事机构。
(四)推动政府服务在转变职能中优化改进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创新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加强规划指导和经济运行分析调度,提高经济运行的稳健性;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着力改善投资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发展要素集聚;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责任。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宽容探索中的失误,允许创新中的曲折,善待竞争中的失利,努力增创“精神区位”优势。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依法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坚持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公众听证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评议考核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制定和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机制。探索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发展电子政务。
进一步改进政风行风。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注重提高效率,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效能告诫、诫免教育等措施,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事管人。注重投诉办理,加快效能投诉网络建设,建立效能投诉督查反馈、跟踪回访制度。注重精简会议文件,开解决问题的短会,发合法管用的文件。控制和规范检查、评比、达标活动。注重完善政风行风评议机制,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政务督查、效能监察、绩效考评,以效定绩,以为立位。
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政府公务人员讲政治、重品行、做表率。全面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着力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深化“十个全覆盖”工作,加大源头治腐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健全政府采购、资产转让、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等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管。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和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不进则退。唯有奋勇前行,方能不辱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全面开创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而不懈奋斗!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1年1月2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市委关于“十二五”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的“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反映了全市人民加快发展的共同意愿。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明确,提出的措施具体可行,符合咸宁实际和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万众一心,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推动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宏伟目标,建设小康咸宁、生态咸宁、宜居咸宁、健康咸宁、和谐咸宁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规 划 纲 要
(2011年1月2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篇 发展基础和主要目标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二章 发展环境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二篇 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第四章 增加投资
第五章 促进消费
第六章 扩大出口
第三篇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第七章 现代农业
第八章 新型工业
第九章 建筑业
第十章 服务业
第四篇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一章 主体功能区
第十二章 产业布局
第十三章 县域经济
第十四章 城镇布局
第十五章 新农村建设
第五篇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六章 综合交通运输
第十七章 城乡电网
第十八章 水利基础设施
第十九章 信息基础设施
第二十章 城镇基础设施
第六篇 加快绿色经济发展
第二十一章 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第二十二章 节能减排
第二十三章 资源节约与利用
第二十四章 生态保护与建设
第七篇 坚持改革创新发展
第二十五章 自主创新
第二十六章 教育
第二十七章 人才
第二十八章 改革
第二十九章 开放
第八篇 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三十章 就业
第三十一章 居民收入
第三十二章 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十三章 医疗卫生
第三十四章 文化
第三十五章 体育
第九篇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十六章 人口
第三十七章 民主法制与民主政治
第三十八章 文明咸宁建设
第三十九章 社会管理
第十篇 规划实施与保障
第四十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一章 重大项目
《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制定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蓝图和行动纲领。
第一篇 发展基础和主要目标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时期,是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时期。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力实施五大战略,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特大冰雪、洪涝灾害等影响,继续解放思想,务实创新,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奋力推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实现了发展新跨越,经济总量、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台阶,“十一五”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提前实现。“十一五”时期,是改革开放以来咸宁经济发展最好最快、社会事业进步最大、人民群众受益最多的五年。
––––经济实力快速增强。“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发展逐年加快,生产总值在全省增速排名为第5、第3、第1、第1、第3位, 2010年GDP总量突破500亿关口,实现五年翻番,按不变价计算,年均增长15.7%,比规划目标提高5.7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21065元,年均增长18.3 %。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利用外资五年翻三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五年翻两番;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额五年翻一番。县域经济快速发展,2010年实现县域生产总值489.69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94.1%。全市建有8个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咸宁经济开发区已建成22平方公里,2010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1.03亿元,实现税收8.1亿元。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9.4:46.5:34.1,二、三产业占GDP比重比“十五”末提高7个百分点。工业快速发展,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06.04亿元,五年年均增长28.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801家。服务业突破性发展,2010年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04亿元,年均增长21.7%;旅游业跨越发展,我们成功举办了第一届、第二届中国?湖北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五年接待游客320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38.9亿元,咸宁跻身国家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五市之列;房地产投资59.6亿元,是“十五”期末的15.7倍。农业稳步发展,“山上再造”工程扎实推进,全市建有规模基地1650个,面积848万亩,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6家,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35家,比2005年增加19家。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强劲增长,五年完成投资总额1180.92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6倍,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武广客运专线开通,咸宁步入高铁经济时代,铁路营运里程达179.5公里;杭瑞高速、大广高速即将建成,咸通高速开工建设,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89公里;葛洲坝水泥专用码头、潘家湾码头一期建成,赤壁节堤航电枢纽、核电重件码头、潘家湾码头二期等港口项目开工建设;咸宁中心城区扩张与提质并进,城市骨架进一步拉开,中心城区主干道全部刷黑,大城市框架形成,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人口由2005年的29平方公里、23万人分别提高到2010年的50多平方公里、40多万人。各县市城区快速发展,赤壁城北新区、嘉鱼茶庵区已基本建成,通城工业新区、通山洋都新区、崇阳城北新区已初具规模。全市城镇化率由2005年的42.4%提高到49.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水、电、路建设全面加强,五年间完成通村公路建设8231公里,实现所有行政村通达沥青(水泥)路;除险加固大中小型病险水库64座,更新改造泵站7处2.53万千瓦,解决了91.54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电力主网架实现两个单环网结构,成为湘鄂赣电网的重要节点。
––––和谐咸宁加快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五五”普法顺利开展,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 12968元和5606元。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完善,五年新增城镇就业18.9万人,201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达3.98%。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失业保险体制、社会救济制度和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管理不断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全市户籍总人口290.96万人,质量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五年取得科技成果131项,申请专利创历史,达610件。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全面落实,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初步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有效加强,农村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全市建立了比较健全的三级文化网络,红歌赛、地方风情戏、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活动有声有色,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惠民工程开创全新局面。广播电视事业稳步发展,基本形成无线、有线和数字电视有机组合的广播电视覆盖体系。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生态建设成效明显。全市森林面积发展到665.6万亩,森林覆盖率54.2%。关停“五小”企业100家,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2%,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累计下降3%、17.5%,提前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全年优良空气指数达到360天。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7%。湖泊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全面启动,建设了生态环境管理、监测与评价体系,咸宁荣膺省级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称号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跻身全国最适宜人居的200个城市之列。
––––改革开放继续深入。“两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厅市合作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入,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基本建立,集体林权制度、农村金融改革稳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五年实现出口总额5.11亿美元(海关统计数),是“十五”期间1.8倍,年均增长28.7% ;五年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46家,吸引外商直接投资4.96亿美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
“十一五”成就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始终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开阔眼界中拓宽思路,促进发展理念和发展路径的创新,积极探索出了符合咸宁实际的发展之路;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举发展旗帜,把握发展机遇,在形势好时,争先进位,乘势而上,遇到困难时,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形成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的发展第一导向,着力改善民生,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根本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各项决策赢得群众拥护,各项工作得到群众支持;始终坚持以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了团结奋斗的精神状态,为推进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单位 “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实际
2010年
规划目标 年均(%) 2010年实际数 年均(%)
1 全市生产总值 亿元 329 10以上 520.33 15.7
2 人均GDP 元 16100 15 21065 18.3
3 全社会固定
资产投资 亿元 170(五年650) 16以上 436.29 39.3
4 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 亿元 89.5 15 206.04 28.8
5 地方一般
预算收入 亿元 13 12以上 23.34 25.7
6 社会消费品
零售总额 亿元 138 12.5 205.04 21.7
7 出口总额 万美元 9580 15 16804 28.7
8 外商直接投资 万美元 2200 15 15439 69.8
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11760 8 12968 12.1
10 农民人均
纯收入 元 3896 6 5606 14
11 城镇登记
失业率 % 4.5以内 3.98
12 人口自然
增长率 ‰ 6以内 6以内 5.85 5.87
13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标准煤) % 1.44 4.1 1.44 五年下降22%
第二章 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既是咸宁赶超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咸宁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总体上看,咸宁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
––––国际、国内环境。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资本、技术加速向中国转移,咸宁区位优势突出,环境特色鲜明,必将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受益。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不断推进,城镇化不断扩张,市场化不断完善,国际化不断拓展时期,特别是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鼓励中部崛起,为咸宁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省内环境。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不断实施,我省“两圈一带”战略逐渐成型,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实施完善,武汉作为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建设,强化了湖北省的后发优势,为全省发展提供了强大政策动力。咸宁市既是武汉城市圈九大城市之一,又是长江经济带及武汉新港建设重要区域之一,还是鄂西生态旅游圈建设的惠及地,必将分享政策带来的实惠。
––––市内环境。“十二五”时期,随着铁路、高速公路、长江大桥、港口等一大批重大交通项目的加快推进,咸宁率先进入高铁时代,率先在武汉城市圈开通城际铁路,具备加快发展的交通优势;随着城市圈一体化进程加快,咸宁将更快对接武汉、融入武汉,分享武汉优异的科教资源,拥有加快发展的科技人才优势;“十二五”期间咸宁建成内陆首核,率先进入核电时代,赤壁火电建成全省最大火电厂,一批风电项目加快实施,咸宁具备加快发展的电力能源基础;咸宁资源环境优良,具有后发地区环境容量大、生产要素富集的发展优势;随着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温泉生态旅游新城、咸嘉临港新城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全市有基础、有载体、有支撑实现跨越式发展,咸宁必将成为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
同时要清醒地认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主要是转变发展方式压力加大、区域竞争压力加大、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难度加大、解决社会矛盾压力加大、深化改革难度加大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我们要把握重大战略机遇期,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条件优势变成发展优势,以“跳起来摘桃子”、不断实现弯道超越的良好精神状态,只争朝夕,奋力争先进位,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总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工业崛起、旅游跨越、城乡统筹、生态持续、人才保障”五大战略,努力把咸宁建成全国新型能源基地、优秀旅游目的地、中部地区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基地、区域性现代制造业和高科技研发转化基地、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创新示范基地、低碳经济示范区,着力打造小康咸宁、生态咸宁、宜居咸宁、健康咸宁、和谐咸宁。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末,咸宁市要奋力实现“六个翻一番、四个不低于”,确保“二高一好、两个明显”, 即全市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收入、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翻一番,全市城镇化率、社会保障水平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万元生产总值能耗、COD及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不低于省节能减排要求的下降比例,确保全市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武汉城市圈平均水平,发展质效好于全市“十一五”时期,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打造湖北新的经济增长极。
––––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倍增,2015年突破1000亿元,进入千亿俱乐部,年均增长15%。人均GDP增长14.8%,力争五年翻番,在城市圈和湘赣接壤地区居于领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2015年突破1300亿元,投资总规模达到4400亿元。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产业结构发生新变化。一产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二、三产业比重进一步提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2%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三次产业比重达到12:48:40,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物流业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明显提升。
––––收入水平迈上新台阶。地方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力争达到10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2%以上;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达到10000元。
––––城乡发展形成新格局。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不断壮大,中心镇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现代化城镇体系。中心城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左右,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00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加流动人口),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0%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域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共享体系,基本形成城乡一体、互促共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民生改善取得新进步。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4.5%以内。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五年社会保障扩面新增80万人以上;教育资源更趋公平,各级各类教育迅速发展。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文化事业更加繁荣,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社会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强化,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生态建设呈现新面貌。人口、资源和环境与经济发展日趋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成效明显,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节能减排继续推进,单位GDP能耗在“十一五”基础上再降低1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明显提高, 二氧化碳排放明显下降,环境质量明显提升,重点水域水质进一步改善。
——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外贸出口年均增长15%,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企业家素质优的企业上市融资,力争五年间实现上市企业3-5家。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单位 2010年实际 规划2015年 年均增长(%) 属性
经济发展(7个)
全市生产总值 亿元 520.33 1000 15 预期性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436.29 1330 25以上 预期性
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 19.4:46.5:34.1 12:48:40 — 预期性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亿元 23.34 60 20以上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205.04 510 20 预期性
城镇化率 % 49.3 60以上 预期性
服务业就业比重 % 44.1 47 预期性
科技教育(4个)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4 5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0 98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85 96 预期性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 % 1.5 2 预期性
资源环境(7个)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 8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 万公顷 19.3 19.1 约束性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1.8 19 约束性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4.1 五年下降16% 3.2 约束性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五年下降17% 3.8 约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 2.6 五年下降3% 约束性
氨氮 % 五年下降2%
二氧化硫 % 0.5 五年下降3%
氮氧化物 % 五年下降2%
森林
增长 森林覆盖率 % 54.2 56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 亿立方米 0.0876 0.13
人民生活(8个)
总人口 万人 290.96 310 约束性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98 4.5以内 预期性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人 39424 39500 1.02 预期性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人 216500 261786 1.04 约束性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 % 94.5 100 约束性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万套 五年0.5679 五年1.4629 约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12968 23900 13 预期性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 5606 10000以上 13 预期性
约束性指标以省下达任务指标数为准。
第二篇 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正确处理扩大内需与扩大外需、增加投资与扩大消费的关系,加快形成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良好局面。
第四章 增加投资
“十二五”时期,投资仍将是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要在不断改善投资环境,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利用外资力度,促进和鼓励民间投资的基础上,保持投资规模适度增长,力争“十二五”期末投资规模1300亿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幅25%以上。
––––保持投资规模适度增长。积极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大作用,围绕扩大内需、强化基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持投资规模适度增长;确保在建和续建项目顺利完成并发挥效益,依靠重大项目带动项目投资较快增长;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努力扩大农村消费,合理引导农村投资;加大利用外资力度,改善投资软、硬环境,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注重投资基础性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十二五”期间投资总规模达到4200亿元,支撑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政府投资重点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结构调整等领域倾斜。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把扩大投资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实施一批惠民富民工程,让广大人民得到更多实惠;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发挥投资助推农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农村投资比重;充分利用公共领域投资对总需求双向调节作用,加快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有效解决公共领域投资增速偏低问题。
––––促进和鼓励民间投资增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以及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民间投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实现投资项目多渠道融资;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取消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规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继续实施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制度;通过市场竞争,运用价格杠杆等经济手段,引导土地、资源和环境容量等投资要素合理配置,激活社会自主性投资。
第五章 促进消费
“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国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时期,要把扩大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努力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大幅度提高居民消费率,力争“十二五”期末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10亿元,年均增长20%。
––––增强消费能力。积极实施扩大就业、鼓励创业的政策,建立市场主导、信息共享、开放有序、竞争互惠的市场就业机制和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帮扶机制和创业扶持机制,加强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夯实消费基础。加大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投资力度,健全社会保障、教育、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在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时,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不断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繁荣消费市场。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形成经营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组织现代化的商贸流通格局。继续实施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培育消费热点,释放城乡消费潜力,合理引导消费行为,鼓励消费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行持卡消费、网上购物、电话购物等消费模式,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完善农村市场体系,继续加快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加强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开拓农村市场,满足农民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健全城市市场体系,继续实施“网点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工程,加强城市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建设农贸市场,进一步丰富居民“菜篮子”。
––––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市场调控能力建设,建立猪肉、蔬菜、食用油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实行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卫生、防疫、商品检测、服务等安全质量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的消费安全环境。加大市场执法力度,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持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为扩大消费提供现代化的支撑平台。
第六章 扩大出口
“十二五”时期,要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强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提高咸宁经济外向度。力争2015年全市外贸出口突破3亿美元,年均增长15%以上。
––––建设出口基地。着力建设十大出口产业带(区),(1)以市区、赤壁、嘉鱼为基地,建设纯麻、麻棉、麻涤、亚麻等品种的麻纺织出口产业带。(2)以市区、赤壁、嘉鱼、崇阳为基地,建设工装、衬衣、T恤衫等品种的服装出口产业带。(3)以市区、嘉鱼、崇阳为基地,建设医用纱布、纱带、口罩等品种的医用敷料出口产业带。(4)以市区为基地,建设方向机等品种的汽车零配件出口产业区。(5)以通城为基地,建设砂纸、纱布、砂带等品种的涂附磨具出口产业区。(6)以市区为基地,建设餐具、饮具、装饰品等品种的玻璃器皿和足球、蓝球、排球等品种的体育用品出口主产区。(7)以通城为基地,建设云母纸制品等品种的电工材料出口产业区。(8)以赤壁为基地,建设舟桥产品出口产业区。(9)以通城、崇阳、通山为基地,建设云母、钨、锑、大理石、板石等品种的矿产品出口产业带。(10)以嘉鱼、赤壁、咸安为基地,建设蔬菜、湘莲、茶叶、水产品为主的农副产品出口产业带。
––––优化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着力培育壮大高附加值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出口产品进行系列开发,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和质量,精心打造“犀利”牌涂附磨具、“飞宁”牌方向机、 “祥麟”牌砂纸砂布、 “白练”牌苎麻纱、“汇美达”牌钢化玻璃器皿、平安电工 “PAMIGA”牌云母纸制品等出口名牌。
––––开拓国际市场。继续巩固欧美、港澳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巴西、非洲等新兴市场。积极组织参加国际专业展览会,重点是广交会及华交会、东盟博览会、乌洽会、东北亚博览会等,引导企业运用现代电子商务开展网上贸易,寻求新商机,扩大贸易合作的范围和领域。
––––改善出口环境。加大对出口企业的扶持。运用湖北区域协调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出口企业技改贴息资金和研发资金、出口展销摊位补贴资金、出口创品牌奖励资金等各类资金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外贸出口。大力改善外贸出口环境和条件。建设嘉鱼潘家湾现代港口、赤壁现代港口,设立武汉海关咸宁办事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咸宁办事机构,建设潘家湾通关码头,为咸宁外贸出口创造更好条件。
第三篇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七章 现代农业
以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为核心,按照“狠抓生产保供给,大兴水利强基础,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的总体要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将咸宁建设成为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力争2015年,农业总产值达200亿元,农民人平纯收入达10000元。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建设赤壁、崇阳、嘉鱼、咸安为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基地和赤壁、咸安、嘉鱼全省优质油菜板块基地,将嘉鱼建成全国蔬菜大县。到“十二五”期末,粮食总产量达24亿斤,油料总产量10万吨,蔬菜产量251万吨,苎麻产量显著提升。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发展40万亩湖区养殖带和20万亩库区特种养殖带,到“十二五”期末,放养水面达到85万亩,水产品总量突破25万吨。加快林业发展,到2015年,活立木蓄积量达1300万立方米,楠竹立竹量达2.8亿株。
––––发展设施农业。推进人工型农业向机械化农业转变,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加快农机化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步伐,到“十二五”期末农机总动力达174万千瓦,年均增长5.3%,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3%。重点实施“无耕牛村”建设项目,实现机械耕整207.9万亩。支持以嘉鱼县嘉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一批现代设施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到2015年,现代设施农业企业发展到20家。积极创建农业机械化示范县。
––––发展规模农业。推进粗放型农业向集约型农业转变,发展特色农产品基地。种植业重点建设全市40万亩马铃薯基地、通城20万亩全国油茶示范基地、嘉鱼35万亩全国蔬菜示范基地、崇阳10万亩水果基地、咸安40万亩“双低”油菜基地、通山10万亩库区水果基地和30万亩油茶基地;进一步做大咸安、赤壁、崇阳、通山优质楠竹基地、国道沿线名优茶和苎麻基地、赤壁优质猕猴桃基地、崇阳优质雷竹基地、咸安优质桂花基地等,到“十二五”期末,特色农业基地面积达400万亩。养殖业重点建设咸安、嘉鱼、赤壁40万亩湖区养殖带和通城、崇阳、通山20万亩库区特种养殖带,支持咸安5000万只肉鸡、崇阳县5000万羽肉鸭、咸安、通山万头奶牛、通城百万头优质猪、赤壁3万吨禽蛋基地建设。
––––发展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推进传统农业向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多功能大农业拓展。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大力开展森林旅游,建设一批农业休闲观光、农家乐、渔家乐和农村民俗文化旅游项目,到2015年,全市大型休闲农庄发展到50个,森林旅游景点发展到35个,现代农业科技园发展到30个。
––––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实现由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市场农业、创新农业转变。大力发展科技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轻简化栽培等先进实用技术和高产高效模式,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经营组织化程度,重点发展壮大嘉鱼蔬菜营销协会、咸安牧业发展协会、崇阳雷竹协会、崇阳麻花协会、通城油茶协会等农业行业协会,力争到2015年通过协会带动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30万户,从产业化经营中户平增收300元。
––––提升农产品标准化水平。推进农业生产向农业标准化生产转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开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15年,“三品”总数增加到320个,种植业产地监测面积50万亩。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加大违禁投入品和假冒伪劣产品查处力度。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组织经营模式和利益联动机制,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继续推进“四个一批”工程建设,把咸宁建成武汉城市圈内重要的优质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加工基地。到“十二五”期末,农产品加工产值达300亿元,增长60%以上,与农业产值之比提高到1.5:1以上。发展壮大重点龙头企业,“十二五”期末,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达18个,力争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达35家以上,国家级龙头企业1-3家。加快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重点支持向阳湖建设成为全省重点现代农业示范区。
第八章 新型工业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加速工业崛起步伐,到2015年,全市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1500家,增加值突破400亿元,年均增长22%;形成电力能源、冶金建材、森工造纸、纺织服装、机电制造、食品饮料6个年产值过百亿的支柱行业;新能源、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节能环保5个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并初具规模。
第一节 支柱产业
按照传统产业高新化、高新产业规模化、优势产业特色化、特色产业现代化的思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形成以电力能源、冶金建材、森工造纸、纺织服装、机电制造、食品饮料六大支柱产业为主,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关联紧密的支柱产业体系。到2015年,力争六大产业规模达800亿元以上,增加值320亿元以上,占第二产业比重80%以上。
––––电力能源业。大力发展核电,力争“十二五”期末,咸宁核电一期工程并网发电,实现内陆首核目标。适度发展火电,争取蒲圻电厂二期2012年建成投产。有序发展水电,加快建设通山厦铺河干流梯级电站、赤壁陆水节堤枢纽电站、通山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改造崇阳青山水电站、咸安区鸣水泉水电站,到2015年,全市水电装机容量达16.1万千瓦。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鼓励工业企业利用余热发电,建设赤壁华新水泥余热发电、嘉鱼葛洲坝水泥热电联产、嘉鱼嘉能热电二期、湖北森泰余热发电项目,力争“十二五”期间余热发电总装机容量达7万千瓦。继续支持煤矿扩能和安全升级改造,“十二五”期末全市产煤企业保有20家。加强石煤勘探与开发利用,争取咸安石煤发电厂建成投产。到2015年,全市各种电源装机容量达670万千瓦,电力能源业总产值达130亿元。
––––冶金建材业。支持南玻集团落户咸宁,加快建设,扶持崇阳县钒深加工、蛇屋山金矿、田野集团、嘉鱼岐丰公司、中石特管、咸安精诚铁合金、通山森泰公司等企业和项目建设,推动冶金产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延伸产业链。支持区域间、企业间利用合资、合作、收购股权等方式,整合市内外矿产资源。推进建材产业新型工业化进程,重点支持葛洲坝水泥、赤壁华新、崇阳昌华等公司在控制总量、有序发展的前提下,发展完全自动化和清洁生产的新型干法水泥、特种水泥,大力开发核电水泥和余热利用。推进通山石材工业园区建设,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到2015年,冶金建材业力争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
––––纺织服装业。依托资源优势,改造提升苎麻纺、苎麻棉、麻维、麻毛、棉纺、亚麻纺织和服装、印染工艺水平,提高纺织业“三无一精”(清花无卷、纺纱无接、织布无梭和精梳)比重,推广新型高效节能纺织设备。发展绿色染整工艺,加强废水处理和回收利用。支持技术创新,着重解决苎麻品种改良、脱胶和废水处理。加快承接东部沿海和武汉城市圈纺织服装产业转移,大力提升服装生产企业信息化水平,提高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和营销网络化水平。支持纺织企业加大工业用布、装饰用纺织品、环保过滤纺织材料、医用纺织品的开发。大力扶持天化、银泉、精华、马桥纺织、桂泉纺织、蒲纺华盛、大升、元田、洁丽雅、盛宇、斯宇、富仕、卓尔等重点企业和崇阳医用纺织企业加快发展,延伸产业链。力争将咸宁苎麻纺织建成全国乃至世界一流的生产基地。到2015年,纺织服装业规模力争突破180亿元。
––––机电制造业。以各类开发园区为载体,扶持汽车零部件、大型起重运输机械、大马力工程机械及配件、电工电器、涂附磨具、工程船舶、云母制品、电力电子器件、通讯器件、半导体照明器件等机电产品生产和开发,通过技术创新,加快产品提档升级;整合机电资源,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协作配套能力。重点支持飞宁、三胜、金力液压件、三六机电、省煤机、方圆船舶、蒲圻银轮起重、鄂南起重、446厂、玉立公司、平安电工等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到2015年,机电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160亿元。
––––食品饮料业。以红牛、统一、今麦郎、黄鹤楼酒业等知名品牌为核心,发挥区位优势,利用本地资源,吸引知名品牌企业来咸宁合资合作,大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食品饮料。重点支持咸安桂花、乳产品深加工,嘉鱼蔬菜和水产品深加工,赤壁水产品和猕猴桃深加工,崇阳小麻花和肉鸭、竹笋深加工,通山、通城山茶油和绿色山野产品深加工和通城、崇阳生猪深加工。支持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到2015年,食品饮料业实现销售收入120亿元。
––––森工造纸业。以巨宁、鸿伟、万树木业、博友竹业等企业为龙头,重点建设咸安森工科技产业园,发展竹资源深加工;重点建设晨鸣纸业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加快市开发区广东包装印刷工业园建设。引导和支持重点森工造纸企业加强基地建设。到2015年,森工造纸业实现销售收入120亿元以上。
第二节 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抢抓国家实施“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有利时机,加快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4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0%。
––––新能源产业。以建设全国新型能源基地为目的,加快发展新型能源产业。大力发展核电,加快开发利用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建设崇阳大湖山风电一期、通山九宫山风电二期、通城黄龙山风电一、二期工程,到201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10万千瓦以上。推广光伏发电并网示范工程,重点建设皇明太阳能、能一郎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项目,争取“十二五”期间建成4个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个大型水光并网发电项目,光伏发电总规模达20兆瓦。鼓励开发生物质能,重点建设崇阳凯迪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在严格控制地热开采单位和开采量的同时,重点支持地热资源的综合高效利用。到201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264万千瓦,产业规模达75亿元。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构建有自主知识产权,结构合理,竞争力强的信息产业体系,实现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跨越式发展。重点支持光电元器件、光模块、数字视听产品、光通信专业元器件和组件等产品升级换代,加速中国光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咸宁产业园、赤壁富士康配套园、通城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以能一郎电池、奕东电子、光宝电子、金湛电子、瀛通电子、欧亚电子等项目为重点,加大与武汉光谷的配套,开发下游产品。支持三网融合,支持下一代宽带无线通讯产品的研发、制造和示范应用。推动物联网及相关产业发展。到2015年,力争产业规模突破50亿元。
––––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产品、化学原料药与医疗器械产品开发和生产,大力扶持中医药和卫生材料的研发和生产,整体提升全市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化水平。支持咸宁惠生药业公司采用新工艺,扩大维生素B6生产规模,建成华中地区最大维生素生产基地;支持福人药业开发心脑血管类系列新产品和金刚藤系列新产品;支持荣恩堂药业公司开发治疗风湿类产品;支持咸安菁春生物鱼胶原蛋白多肽开发;支持崇阳开发新型环保医用卫生材料;支持生物医药、生物农药开发,支持赤壁康华药业发展;加强生物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提高酶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降低原材料、水资源及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实现绿色制造。到2015年,产业规模力争达到50亿元。
––––新材料产业。着力提高我市新材料产业的自主发展能力,重点支持蒲瑞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发高性能碳纤维、硼碳纤维、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等无机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形成湖北高性能碳纤维、无机纤维复合材料及制品基地。积极开发磷酸铁锂电池、钒电池及钒、锂、铷、铯化合物新材料、高性能永磁材料、太阳能灯具、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人体软硬组织、仿生材料、全降解高分子材料、生物质全降解环保材料等。到2015年,产业规模力争达到50亿元。
––––节能环保产业。依托现有基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开发高效节能电机、节能变压器、清洁高效环保设备,加强燃煤锅炉、碱回收锅炉、烟气脱硫设备的技术改造,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核能发电设备元器件的开发生产。重点以华博电机、阳光电气、合加环保等企业为依托,开发生产节能电机,大型节能变压器,固体废弃物、废气、废水处理设备等。在环保与循环利用方面,重点发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处理、清洁能源、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五个领域装备的研发生产。到2015年,产业规模力争达到50亿元左右。
第三节 开发区
以构建新型工业化发展平台为目标,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功能配套”的发展思路,加快开发园区发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开发区成为高层次人才的首选地,高效率、高效益、低门槛、低风险的创业示范区,把县市区工业园区建成当地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将咸宁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家级开发区。“十二五”期末,咸宁经济开发区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0亿元,实现税收20亿元。
––––创新发展模式。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规划建设高新技术园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开发、集中管理、集中服务,促进园区快速发展。建立联合协作开发机制,鼓励各地与武汉、沿海发达地区合作,重点推进武汉东湖高新区咸宁工业园、武汉经济开发区咸宁工业园、湖北咸宁广东工业园、台商(咸宁)工业园等园区建设;支持市县联手打造临江、临港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组建资产运营管理公司等投融资平台。鼓励县市区、乡(镇、办、场)到开发区建设“园中园”,形成 “一区多园”格局。
––––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园区水、电、路、气、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产业、资金、技术向园区集聚,增强园区吸纳和承载项目的能力,为项目落地创造优越条件。完善园区功能,建设园区生产、行政、教育、研发、商务、文化、生活等功能分区,促进园区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强化软环境建设,大幅度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限,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效率,加强信用体系和财务制度建设,营造重商、亲商、开放、包容的良好氛围。
第九章 建筑业
加强建筑业管理,做大规模,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到2015年,全市建筑业从业人数达到9万人,完成建安总产值100亿元,建设工程质量普遍达到国家验收评定合格标准。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内控”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勘察、设计、施工、装饰等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认真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加强对质量主体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认真抓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全面启动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积极开展“创名牌、创优质”工程活动,不断提高建设工程优良率。到2015年,工业与民用建筑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工程项目优良率达到45%。
––––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加大建筑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施工机械化程度和装备水平。大力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利用、地源热泵、墙体自保温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城乡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达100%。建设省级节能示范工程,创建绿色建筑。全面推广建筑节能,实现建筑节能与建筑节地、节水、节材同步。
––––加快建筑企业改革。扶持市县两级建筑施工骨干企业组建大型总承包建筑企业集团,引导弱小建筑施工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强成建制劳务企业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努力把建筑业做大做强。
第十章 服务业
把服务业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全面加快服务业发展。繁荣振兴传统服务业,突破性发展旅游、物流、金融、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规模和水平,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0%,建成2-3个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
第一节 旅游业
抓住咸宁作为全国旅游业标准化试点城市的机遇,跨越式发展旅游业,加快整合和开发旅游资源,精心打造“三国赤壁故地,中国温泉之都”品牌,做大做强旅游核心产业,努力将咸宁建设成为全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十二五”期间,力争接待游客超过1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50亿元。
––––做大做强旅游核心产业。继续高质量举办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三国赤壁文化旅游节、九宫山避暑节等节会,以“咸宁温泉、三国赤壁、九宫山”三大旅游品牌为龙头,着力打造七大旅游板块:咸宁国际温泉城、赤壁三国休闲文化旅游区、九宫山避暑休闲区、咸安桂竹乡村旅游区、崇阳江南商周农耕文化旅游区、嘉鱼江南水乡游览区、通城瑶族原生态旅游区。加快开发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
––––改善旅游业发展环境。改善旅游交通环境,提升景区连接公路等级,加快咸安至崇阳生态公路、咸宁市汀泗桥至桂花镇两条旅游公路建设。加快景区、景点开发和建设,重点建设二十个旅游项目,加快旅游名镇名村开发建设。到2015年,新增2-3家5A级和8-10家4A级旅游景区。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开展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建立旅游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强旅行社、宾馆、酒店等管理,到2015年,新增3-5家5星级酒店、3家国际旅行社。加强饮食、文化娱乐等开发和管理,建设温泉乡村大世界、鄂南风情购物一条街、鄂南风味美食一条街等重点项目,不断开发具有咸宁特色的竹子、桂花、温泉、特色饮食、山野菜、民俗商品等系列旅游商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加强旅游融合与拓展。打破市域行政区划界线,整合开发咸宁旅游资源、旅游项目,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形成旅游产品体系,增加旅游附加值。突出咸宁在武汉城市圈休闲度假、旅游观光、会展商务等旅游特色,积极融入大武汉旅游带。突出咸宁三省交界、高铁旅游优势,发展泛旅游产业,大力拓展广东、湖南、江西等地旅游业务,开拓新市场。
第二节 现代物流业
“十二五”期间,要围绕建设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目标,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力争2015年物流业增加值达80亿元,年均增长15%。
––––壮大物流市场主体。引进、培育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物流企业,鼓励生产和商贸企业的物流业务剥离或外包,培育第三方现代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大型商贸物流综合体。力争2015年全市物流企业发展到200家,其中1-3家国家3A级物流企业。建立和优化物流供应链,推动物流企业与生产企业、商贸企业联动发展,着力加强20个专业物流市场建设。
––––整合物流资源。完善配送网络布局,实现物流网间无缝对接。合理布局物流园区,在加快建设六县市区物流中心基础上,依托长江岸线码头资源,加快建设以潘家湾物流园区为中心、整合赤壁、咸安物流的鄂南沿江物流聚集园,打造省级重点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依托中国物流500强企业安欣物流公司,着力整合咸宁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咸安滨湖现代商贸物流区,发挥铁路、公路等陆路交通优势,建设温泉物流聚集园区。
––––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物流公共管理信息平台、物流业务信息公共交换平台和行业、企业物流信息处理平台,全面提高物流企业、物流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基于物联网技术基础智能物流发展。
第三节 金融业
“十二五”时期,要大力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到2015年,力争全市存款规模突破1000亿元,贷款规模突破6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加大金融对地域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培育金融增长点。切实加强对支柱产业和服务业信贷支持,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的信贷投入。实施金融帮扶工程。
––––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后备企业培育力度,加快企业上市步伐;不断创新投融资方式,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推进金融主体建设。加快发展证券、保险、期货、资产管理公司、信托、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产业基金、担保机构、风投基金等中介服务机构,到2015年,县商业银行、保险、期货营业部等金融主体数量有较大突破,全市农村乡镇级金融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建设支付清算服务平台、社会信用服务平台、外汇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继续支持和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改造,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农村商业银行改制步伐,继续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第四节 房地产业
以优化结构、改善供给、规范市场为重点,有序发展房地产业,促进住房合理消费。到2015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达到156亿元,年均竣工房屋面积260万平方米以上;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40平方米以上,全市房屋开发总量达1500 万平方米;培植1-3家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6-10家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30家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
––––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完善住宅供应结构,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有效供给,力争五年新建1.46万套以上保障性住房。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和不同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引导市场建设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商品房,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扶持,高端有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的房地产供应市场。
––––有序开发商业地产。在中心城区加快发展商业地产等项目,为现代高端商务和专业服务提供载体。引进专业性强的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工业园区,提升工业地产开发经营水平。加快发展旅游地产。严格拆迁许可证的发放管理,落实补偿政策,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房地产交易。健全房地产市场运作机制,规范房地产一级市场,培育和激活房地产二级市场,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房地产综合信息发布制度及监测体系。
––––加强房地产物业管理。积极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促进传统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转变。规范物业管理制度,提高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和服务水平。
第五节 商贸服务业
“十二五”期间,要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
––––完善商品市场体系。一是完善商品零售市场体系。以城市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综合超市、购物中心、专业市场、商业步行街、社区便民街、乡村农家店、村级综合服务社为依托,完善商业零售网络。二是完善商品批发市场体系。实现综合和专业、城区和产地批发市场相结合。三是完善商品配送体系。构建市区、城镇、乡村高效便捷配送网络。四是完善特殊商品流通体系。有序发展典当、拍卖、汽车回收拆解等特殊行业。五是完善“万村千乡工程” 建设体系。改造提升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引进大型商贸流通集团。实施标准化农家店全覆盖工程。六是建设供销“新网工程”。着力打造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购销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网络。
––––加强商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大中型农副产品和工业品批发市场、特色市场、专业市场、边贸市场和商贸园区、冷链配送、仓储、粮库、油库等新型流通组织形式提档升级。突出建设市区县城中心的商业中心区、特色商业街和步行街,咸宁城区重点建设市级商业中心区6处,区域商业中心6处,商业精品、餐饮小吃、旅游休闲特色街道16处(“八街”和“八区”)。
第六节 信息服务业
以信息化体制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信息产业发展为基础,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促进信息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和互动发展。
––––发展电子商务。以实现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包括金融、税收、公安、商贸、旅游、教育、卫生、环保等)等领域的信息化为重点,加快电子商务建设步伐。加快特色网站建设,丰富电子信息内容,积极发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银行、网络广告、网上娱乐、网上查询、网上购物等信息增值服务。建设现代物流、社会信用体系、科技服务、社区服务等一批专业化信息平台。采用市场运作模式,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
––––推进电子政务。以建设和完善政府公用信息平台为重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进程。以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社会保险、人力资源、民政福利等领域为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社会保险一卡通建设,逐步扩大社会保险卡应用范围。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推行“一证通”和“一站式”服务,逐步解决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拓展信息业务。优化电信服务,着力开发增值服务新产品,培育网络游戏、宽带影视娱乐、网络教育等数字信息产业。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促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推进社会服务信息化。
第七节 家庭服务业
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与规范管理、满足生活需求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就业与维护权益相结合,大力促进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
––––统筹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设咸宁市老年公寓等养老设施,建设中部地区“养老城”。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和病患陪护,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满足家庭的特色需求。实施“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扶持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因地制宜地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推进公益性家政服务网络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设。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统筹社区内家庭服务业发展,将洗染、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社区保洁、社区保安等就近提供的家庭服务站点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各类便民站点。
––––培育和规范家庭服务市场。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依法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经营,维护家庭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家政服务机构、家庭和家政服务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第八节 其他服务业
积极发展其他各类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支持发展养身、生活保健、休闲娱乐等新兴服务业。扶持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展。大力发展高铁、城际铁路经济,吸引创意产业、服务外包产业、教育文化服务、会展经济聚集,提升咸宁在省际区域的竞争力。
––––农村服务业。重点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动物防疫服务体系、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协会)组织、乡村旅游业等农村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咸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十二五”期间,争取主要农作物实现一次品种更新换代,无公害、标准化农产品占比明显提升,主要农作物和畜禽良种普及率达到95%以上,农民专业合作(协会)组织水平有较大提升。
––––新兴服务业。依托咸宁区位、交通优势,大力引进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创意企业,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和创意产业;依托开发园区,引进知名品牌企业,发展总部经济;按照依法规范、鼓励发展、加强自律原则,加快发展经纪、咨询、代理、公证、会展等中介服务业;推进服务业和第一、第二产业的融合发展。
第四篇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根据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方案,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加快县域经济跨越发展,不断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第十一章 主体功能区
根据全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方案,咸安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嘉鱼、赤壁为省级重点开发区域,通城、通山、崇阳为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国家重点开发区域。武汉城市圈的核心层。发挥特色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纺织服装、机电制造、森工建材、食品饮料等产业,加快发展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建成武汉市产业配套基地,新型工业基地、区域性综合物流基地、农业产业化基地。
––––省级重点开发区域。武汉城市圈的紧密层地区。重点发展纺织、造纸、船舶制造、冶金、电力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旅游休闲产业;大力发展沿江物流业。建成武汉城市圈先进制造业协作配套基地、农副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物流集散中转地和旅游休闲观光区。
––––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为生态建设区。在不损害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发展新能源产业和楠竹、茶叶、桂花、苗木、蔬菜和牲猪等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服务业。加强幕阜山脉生态保护,建成鄂东南重要的生态屏障,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与水土保持区,保障生态安全。
––––禁止开发区域。为各类自然保护区域。包括国家级、省级和部分市级设立的地质公园、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蓄滞洪区。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第十二章 产业布局
树立全域咸宁理念,抓住实施“两圈一带”重大机遇,加快融入武汉城市圈,加快长江沿线开放开发;抓住武广客运专线开通和高速公路不断建设机遇,加快发展临江(港)经济、高铁经济。
––––大力发展圈域经济。按照“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城乡建设一体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一体化”的总体部署,做好同武汉市及周边城市的交通、产业、市场、科技对接,实现交通直通、信息互通和市场融通,促进产业融合和共同发展。充分发挥我市的特色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武汉配套型产业,主动承接武汉乙烯深加工产业、汽车配件业落户咸宁,主动承接武汉轻纺、食品、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向我市转移或延伸,主动承接武汉高新技术和人才辐射,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咸宁建成武汉城市圈中特色突出的经济快速增长极。
––––大力发展临江(港)经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加快建设咸嘉临港新城,采取灵活的金融、税收等政策,发展“飞地经济”,突出沿江产业布局,加快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建设临江(港)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大力发展船舶制造等产业,加快推进淦河、陆水河开发和斧头湖港区建设,打造临江经济走廊。通过5—8年的努力,咸嘉临港新城开发建设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通城、崇阳、通山三县沿江开发面积各达到5平方公里以上。
––––大力发展临路(高铁、城铁、高速、国道)经济。“十二五”时期,以“两纵三横”(嘉鱼—咸安—通山垂江轴、陆水流域垂江轴,沿长江城镇发展轴、沿京广线带动轴、沿杭瑞线拓展轴)为纽带,发展临路经济。沿线各地根据自身资源、地理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咸安、赤壁着力发展温泉旅游、房地产业和高铁经济。南三县着力发展生态旅游、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
––––大力发展市域经济。注重发挥市区经济在全市经济中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市区一体发展,增强咸宁经济开发区的产业集聚效应,重点发展机电制造、苎麻纺织和食品饮料等产业,力争市域经济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第十三章 县域经济
继续坚持“一主三化”方针,走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道路,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到2015年,全市县域生产总值达到800 亿元左右,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50 亿元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1万元以上,在全省县域经济综合考评中,努力实现县市区位次整体进位。
––––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十二大产业集群。建设以湖北天化麻业、精华公司等为主的咸安区苎麻纺织产业集群;以湖北现代林业(咸安)森工科技产业园为主的咸安区森工产业集群;以嘉鱼中石特种钢管为主的嘉鱼县金属制造产业集群;以晨鸣公司为依托的造纸印刷产业集群;依托赤壁华盛集团纺纱项目的赤壁市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依托赤壁市机械制造企业建设赤壁市机械制造产业集群;依托宝塔科技园、玉立砂带集团等建设通城县涂附磨具产业集群、通城县陶瓷产业集群;依托瀛通电子建设通城县电子信息基础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崇阳县绿色钒产业集群、嘉鱼县精细化工产业集群、通山县石材产业集群。
––––加大县域经济扶持力度。深入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园区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健全和完善信用担保、科技创新与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
第十四章 城镇布局
坚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中心城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左右,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0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构筑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咸嘉临港新城、南三县特色经济带为主体,以县城为骨干,以重点镇和中心村为基础的城镇空间格局。
––––做大做强中心城市。依托武广高铁、京广铁路、城际铁路、京港澳高速、武咸快速通道、107国道,向武汉市靠近,依托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加强与圈内其它城市联系,向“两湖”(斧头湖、西凉湖)方向发展,拥江抱湖,联通长江,加快形成“中心城区+外围组团”的“一核五城四组团”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增强咸宁中心城市的首位度,完善城市的产业功能和生态功能。着力建设“五城两区”(生态工业新城、生态旅游新城、职教新城、咸嘉新城、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和向阳湖农业生态示范区、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重点抓好咸安区统筹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率先建成改革开放先行区、城乡统筹和“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重点发展县(市)域中心。将赤壁市、通山县建成次中心城市,逐步发展成为人口集聚能力强、功能完善的中等规模城市。抓住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机遇,加快建设咸嘉赤中小城市群,将嘉鱼县建成临江临港新城;通城县要按照鄂湘赣毗邻地区“山水园林边贸城市”的定位,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扩大规模,提升功能;崇阳县要着力构建 “隽水天城”框架,扩大城区人口空间容量,实施“七乡共建”。“十二五”期末,各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面积平均达到20平方公里、人口平均达到20万人,基本形成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大力培育发展中心镇。重点抓好武汉城市圈首个城镇化试点 “一站一城”贺胜卫星城建设,加快与武汉的“同城”对接,科学编制规划,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控制管理,实现内联外扩,建成镇级市。以咸嘉临港新城为载体,建设潘家湾镇、高铁岭镇、陆溪镇、赤壁镇等沿江新型城镇连绵带。对沿江、沿边、沿线的20个重点镇实施扩权强镇,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小城镇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按照镇区面积3平方公里以上、人口规模3万以上的要求,建成一批工业型、农业型、商贸型、旅游型、资源开发型的特色中心镇,根据不同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发展成为经济强镇和县域经济次中心。
––––推进中心村和社区建设。坚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双轮驱动”,实施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中心村为核心,以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为载体,把中心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城镇化居民点,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小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引导龙头企业大力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将农民转变为社区居民;通过开展土地和宅基地综合整治,依据不同的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文化特色选择示范点,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扶持政策,重点发展乡村旅游、民族风情、特色餐饮和修理服务等产业,探索整村推进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创新社区服务方式,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按照和谐社区标准化要求,实现社区建设功能化、服务信息化、管理网格化。
第十五章 新农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建设,推动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根据“以县为主、规划引导、集中投入、保证重点”的原则,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大力实施“1616”工程,加快推进通山县脱贫致富奔小康试点,力争进入全省前列;支持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双溪桥镇建成全国文明富裕和谐知名城镇,支持咸安区桂花镇、嘉鱼县潘家湾镇、赤壁市赤壁镇、通城县石南镇、崇阳县白霓镇、通山县九宫山镇6个省级试点乡镇新农村建设,抓好6个县市区自办试点乡镇的新农村建设,加强新农村示范村试点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逐步减少贫困人口。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加强长江堤防、中小河流防洪体系和湖泊、民垸围堤建设;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农村塘堰环境整治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现全市农村村村通自来水,解决120.4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农村沼气建设,提升农村公路等级水平,解决农村居民生活用能问题。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防灾减灾体系。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建设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巩固和发展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网络。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师资水平。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现乡镇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室,扶持农村业余文化体育队伍,鼓励农民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机推广等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钱养事”机制,激励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加强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沼气服务体系。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加强乡镇福利院建设,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完善就业培训服务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设立金融网点,开展金融服务。加强血吸虫综合治理,重点实施汀泗河、马鞍河等3个水利血防工程和嘉鱼县渗子湖灌区水利综合灭螺工程,治理钉螺面积3.8万平方米。提高农村宽带信息网络覆盖面和使用率,为农民提供快捷的信息服务。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盘活农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现“以地生财”,把盘活农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继续落实各项农业政策,加大对“三农”投入,创新农业投入机制,努力构建“财政投入引导、农民投入主体、信贷投入助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继续贯彻落实“三个高于”的要求,持续增加投入总量,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和林业基层组织改革。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体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健全农业保险制度。积极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第五篇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城乡一体、适度超前、共建共享的思路,以交通、电力、水利、城建、信息为重点,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科学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力。
第十六章 综合交通运输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利用“联接东西、贯穿南北”的区位优势,统筹各种运输方式的发展,构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十二五”期末,将咸宁基本建成为辐射中部地区的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铁路:加快构建“八纵一横”区域铁路枢纽网。“八纵”为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武咸城际铁路、咸宁至宜春至吉安铁路、鄂州至通山铁路、咸宁至赤壁城际铁路、潘家湾至京广线铁路和沿江铁路。“一横”为岳阳至九江铁路。进一步完善场、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到2015年,铁路里程达449.5公里,密度达4.6.公里/每百平方公里。
––––公路:构建“二横五纵一环”区域骨架公路网。“二横”为城市圈环线和杭瑞高速;“五纵”为沿江公路、京港澳高速、咸通高速、通界高速和大广高速;“一环”为咸宁城区环线高等级公路。重点建设咸宁嘉鱼长江大桥、赤壁长江大桥。依托区域骨架公路网,加快县乡公路和通村公路建设,建设以县市区为中心的县乡村道网络,完善农村公路桥梁和安保配套工程,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到2015年,公路里程达1.3万公里,密度达131.8公里/每平方公里;高速公路达367公里,密度达3.72公里/百平方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国省干线达到一二级以上标准、重要旅游景点公路和所有乡镇公路达到二级以上。
––––水路:以“一江三水十港”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武汉咸宁新港建设。续建赤壁节堤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和赤壁节堤至洪庙长江口航道整治工程等项目,提高通航能力,建设干支通畅的航道体系。加快港口结构调整步伐,提高港口机械化和专业化水平,建成以武汉咸宁新港为龙头,以潘家湾物流中心、嘉鱼组合港、赤壁综合港为支撑的现代港口群。到2015年,通航里程达523.7公里。加快建设通关口岸,争取在咸宁设立二级海关。
––––民航:建设赤壁通用机场。建设华彬天星通用航空公司咸宁机场,开展各类直升机服务业务。力争开工建设咸安专线机场。大力发展临空经济。
––––运输:突出“一主五辅”的站场建设,建成以咸宁中心城区主枢纽为主体和五个县市城区次枢纽为辅助的客货运输站场服务体系,建立起以国省道为依托、县市区为结点的快速运输网络,形成以县乡公路为依托、乡镇为中心的农村便利支线运输网络。
––––综合交通。加强各类运输方式的融合,大力推进交通节能减排,积极发展智能交通,推进 “两个中心,四个平台” 建设,即交通管理数据中心和交通指挥调度辅助中心、智能交通系统管理平台、交通管理对外信息发布平台、交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交通系统综合信息平台。
第十七章 城乡电网
“十二五”期间,蒲圻电厂二期将并网发电、咸宁核电站建成投产,电力外送比例急速增长。五年间要以建设现代化智能电网为目标,加快城乡电网建设,满足全市生产、生活电力需求和外送电力需要。
––––城市电网。“十二五”期间,将投资46亿元开展电网建设,扩建500千伏变电站,使500千伏电网初具雏形。咸宁城区构建220千伏环网网架结构,适当超前增加110千伏变电站布点,保障重要负荷的安全供电,简化10千伏配电网网架结构,增强城市配网互联互供能力,提高供电可靠性。
––––农村电网。积极完善“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新建改造农村低压线路 3000公里以上,全面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电力安全。加强电力智能化建设,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强电网安全监测、管理,优化电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核辐射预警和管理。
第十八章 水利基础设施
以提高水利保障能力为核心,建设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环境保护三大保障体系。
––––防洪减灾体系。建立健全洪水管理、抗旱调度、应急管理系统,加强长江干堤、簰洲大堤和西凉湖、斧头湖、黄盖湖堤防整险加固;加强13座小(1)型和165座小(2)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提高长江堤防、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防洪能力。加快排涝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力争更新改造排涝泵站装机容量1.47万千瓦。续建咸宁市城市防洪工程和赤壁市城市防洪工程,提高全市水利设施的防洪抗灾能力。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在重要河流的重点河段实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完善防治泥石流、滑坡等减灾安全设施。
––––水资源供给体系。大力开展西凉湖、斧头湖和黄盖湖等三大湖泊综合整治工程的前期工作。做好赤壁陆水和嘉鱼三湖连江2个灌区和崇阳青山、香石、台山和咸安双石、赤壁双黄、通城百丈潭、通山石雨塘等7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推进现代农业、重点县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23.5万亩,渠系水利用率达到0.52,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控制在515立方米。积极开展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水环境保护体系。开展以淦河、陆水河和富水为主的面积在200KM2以上15条中小河流的重要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开展西凉湖、斧头湖、淦河流域、陆水河流域、通羊河及梁子湖上游高桥河等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力争打造西凉湖国家湿地公园。在淦河咸宁城市水源地和陆水河赤壁城市水源地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和重要水源地保护建设。开展水土流失调查,对水土流失严重的通城县五里、大坪等350处崩岗开展崩岗治理、水源涵养及石漠化治理。通过系列工程建设和综合整治,使水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水土流失得到根本治理,流域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规定要求。
第十九章 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技术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网络。
––––通信邮政网建设。以建设信息高速传输网为目标,加快3G移动通信网、软交换网、宽带布网建设步伐。加强城区新增自办网点、新增金融网点建设,优化网点布局,发挥大交通平台优势,完善政策环境,加快速递物流能力建设,以温泉和咸安为中心,积极开展市内外邮件包裹、快递货物的交换与转运;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物流配送网络。
––––广播电视网建设。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广播影视系统升级换代和结构优化,加快建设新一代广播电视网。加快全市有线电视网的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实现六县市区有线电视网络与全国有线电视网的互联互通。到2015年,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以上,有线电视用户数达45万户,数字电视用户达30万户。全面实现户户通广播电视的目标,NGB用户数发展到15万户以上。
––––三网融合。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建成各县市区、各种类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的骨干传输网。大力发展融数据、图像、声音等多种业务于一体的数字化、宽带化、综合化接入网。加大农村网络建设力度,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交互式、多功能信息传输网。以 3G 系统建设为重点,以龙头企业为牵引,加快建设无线数字共网平台。
––––信息安全管理。建立与完善各类信息数据库,实现基础数据的整合与共享。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建立和完善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息体系及信息安全监控体系。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全面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第二十章 城镇基础设施
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加快城镇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电力、绿化、公共交通、停车场、公厕和公共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公用基础设施。加大城镇公共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提高城镇道路硬化率、自来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加强固体废物处理与综合利用,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强城市绿化,力争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6%。实施“城中村”和城镇危旧住房改造工程。“十二五”期间,将开工建设咸宁—通山,安山—赤壁—崇阳—通城的管道天然气项目,实现全市年供气量达1.8亿立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
––––基础设施管理。放开经营性设施的建设市场,对新建城乡基础设施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等设施,通过改革投资体制和经营管理机制,逐步打破由政府统筹统管的传统模式。搭建城乡基础设施资产经营平台,对现有城乡基础设施中由政府投资形成的经营权、股权,按有关规定出让、转让,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资经营。完善城乡公用产品定价体系和投资补偿机制,实施特许经营管理。
第六篇 加快绿色经济发展
“十二五”期间,要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生态咸宁、宜居咸宁建设步伐。
第二十一章 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快省级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加快建设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打造国内首个零排放低碳经济示范区。
––––加快发展低碳产业。运用我市高碳汇、多地热、多景点的天然地理优势,优先发展低碳生态旅游经济。与省联发投合作共建贺胜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重点建设茵威达低碳材料工业园、合加环境设备制造、兆锟光伏产业、瀛通LED风电互补节能开发等低碳产业项目。
––––加快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充分利用“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政策优势,借助国内碳交易体系,探索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的新型模式,逐步建立环保和排放技术交易、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形成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推广。在推进赤壁晨鸣纸业、嘉鱼盛宇纺织等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发展基础上,继续争取更多省级循环经济试点,支持赤壁华润电力、通山森泰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和循环利用率。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搞好农业废弃物(秸秆、农膜、畜禽粪便等)、农产品加工副产品、林木“三剩物”、次小薪材等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废弃资源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
––––加快建立应对气候变化体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防御极端气候和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体系,增强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知识普及。加强区域气候变化综合影响评估。完善气候变化信息发布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度。
第二十二章 节能减排
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意识,推进清洁生产,健全节能减排约束机制。
––––推进节能。淘汰落后产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继续支持煤矿扩能和安全升级改造。加强工业节能。抓好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重点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热电联产等重点节能工程。加强农业节能。推广使用节肥、节药、节水、节地和节能等资源节约型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投入品能源消耗,建立农业节能激励机制。加强交通节能。以节油节电为重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积极运用节能关键技术、装备和产品,提高交通系统运行效率。
––––强化污染物减排。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淦河、陆水河等主要河流及西凉湖、斧头湖综合治理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建立水质公告制度,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逐步实施工业污染企业“全防全控”治理工程,减少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建设烟气脱硫工程,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有效控制以赤壁火电厂为重点的工业氮氧化物和以机动车排放为重点的城市氮氧化物排放,加强对工业烟尘、粉尘、城市扬尘等颗粒物污染和有毒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加强固体废物及化学品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有关制度,安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垃圾等危险废物。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加强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对高浓度、高风险、重金属土壤污染的防治与修复。严格防止重金属对水体、大气的污染。
––––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发展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电力调度,提高终端用电效率。继续开展节能减排教育和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实现社会节能常态化。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强化排污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将环境成本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核算。加强数字环保建设。
第二十三章 资源节约与利用
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源节约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全社会资源节约利用。
––––节约水资源。加强工业用水管理。推进电力、纺织、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工作,推广使用工业污水处理后回用、冷却水回用、城市污水综合回用等节水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建设咸安、赤壁、崇阳和通山4个农田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大力推广渠道防渗、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技术,以及先进的节水灌溉制度和农田沟渠整治等传统节水措施。综合高效利用温泉资源。严格控制开采单位和开采量,鼓励并扶持温泉深度综合开发利用。建立节水机制,推广中水利用,完善差别水价形成机制,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节约土地资源。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耕地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适度开发宜耕土地后备资源,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条件,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节约矿产资源。节约开采、使用煤炭、黄金等矿产资源,推进综合开发利用,确定不同尾矿及固体废物的开发利用方向,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第二十四章 生态保护与建设
“十二五”期间,要坚决遏制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破坏,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5万公顷;建设水土保持林1.95万公顷,封禁治理2.76万公顷;森林面积增加到7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6%,耕地植被率达95%以上。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2.7%以上。
––––生态农业和农村环境建设。以生态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为依托,重点发展以无公害蔬菜水果为主的绿色农业和以苗木、花卉等为主的城郊农业。保护和扩大绿色植被面积,增加经济林比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对湖库区进行合理生产定位,发展生态养殖、科学养殖,积极控制水产养殖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力度。调查并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开发农村新能源,充分利用水能、太阳能等,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入户工程,解决农村能源短缺问题。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建设清洁家园。
––––城市生态建设。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宜居城市为目标,加快主城区淦河游憩带绿化工程建设,尽快形成城市生态廊道的主体构架,强化主城区内山体、湖泊绿地保护,建成显山露水、绿树成荫、植物多样性的城市园林景观。加强城区公园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各类公园和绿地,新建十六潭公园、双龙山公园、青龙山公园,继续建设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形成城市公园与森林公园有机结合的公共绿地体系。
––––森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建设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继续实施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等工程,加快建设重点生态公益林232万亩,形成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森林生态系统。重点保护和建设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孝子山森林公园、双龙山森林公园、向阳湖农业生态园和重点风景名胜区。积极申报新建14个自然保护区,力争全市自然保护区(小区)达到40个,面积增加到10万公顷。
––––主要流域、湖库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一江两湖三水十库”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主要流域的生态保护,按照上、中、下游三个区域进行全面规划布局,上游实施水土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合理控制旅游开发,加强管理,保护饮用水源地;中游加强水污染控制,建设生态河道、生态护岸、滨水景观和保护地下水等,构建优良的水生态系统,保障河流健康。富水和淦河下游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实施生态渔业工程。加强湖库环境整治与水生态修复。强化渔政管理,进一步开展“两湖”和“十库”的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规划自然生态资源开发,防止围垦。限制过度开发,建设生态旅游体系,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第七篇 坚持改革创新发展
坚持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咸宁创新发展。
第二十五章 自主创新
进一步贯彻 “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重点产品,推广一批先进技术,新建一批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技事业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到“十二五”期末,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达到20家,取得各类科技成果200项,开发新产品200项,专利申请量2000件。
––––促进技术转移和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同行(产)业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发和成果转化。鼓励行(产)业龙头企业或研发机构与政府联合投入,转化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成果。发挥武汉城市圈技术转移服务联盟和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咸宁市科技创新网、市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在技术转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技术研发和创新。鼓励通过股权投入、技术转让、合作开发、技术服务、自行转化等多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支持科技成果作为无形资产投资。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加快建设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农业产业化推进体系和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加大“湖北农技110”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多种模式、社会化的农技推广组织发展。到2015年,全市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达10家,高标准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20个。
––––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引导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开展自主创新,抢占技术制高点,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逐步增加市级专利发展基金额度,对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予以补贴,支持产业化开发;加强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数据库及网络化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到2015年,万名就业人员专利申请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引进和创建一批科技创业投资、科技投资担保和科技保险机构,初步形成以政府科技投入为引导,企业研发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到2015年,全市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
第二十六章 教育
继续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育人为本,推动教育改革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学前教育。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全市城镇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农村普及学前2--3年教育,全市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90%以上。推进城乡幼儿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市省级示范幼儿园达10所,市级示范幼儿园达20所。
––––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和国家教育信息化工程。加强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全部进入学校学习并完成初中学业,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8%。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高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区域均衡、全员覆盖”的发展目标。
––––高中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6%,70%以上普通高中达到市级示范高中及以上标准,省级示范高中达4所。
––––特殊教育。着力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逐步实现特殊教育全覆盖。整合优化特教资源,发展残疾少年初中教育,全面提高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全市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95%以上。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组建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部,建设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着力整合资源,打造咸宁职教园区。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区域性实训基地和20余个中等职业教育省级重点专业,使我市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人数和年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创建3—4所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3所省级重点(示范)学校。
––––高等教育。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重点办好咸宁学院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完善校区建设,支持咸宁学院进一步优化学院的学科设置和专业结构,发展核电专业,将咸宁学院建设成为学科门类齐全、专业结构合理、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将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建成专业结构合理、办学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将咸宁市广播电视大学建设成为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和社区教育中心。到2015年,我市地方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达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5%以上。
––––成人教育。充分利用现有学校正规教育资源优势,发挥非学历培训教育机构职能,建立和完善以教育网、台为载体,以广播电视大学为依托的远程教育网络。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实现全市城乡劳动者学习文化知识和参加劳动技术培训渠道畅通,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
第二十七章 人才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适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力争培训专业技术人员5万人次,引进领军人才50人,急需高层次人才、紧缺高素质人才500人。建成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1个,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博士后产业基地2个。
––––引进人才。继续实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开辟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以园区建设为载体,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领军人物以带技术、项目、资金形式来园区创办高科技企业。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跨国公司参与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发基地等高层次创新人才发展平台建设。引进、聚集和培养一批高精尖人才。
––––培养人才。加大急需研发人才和紧缺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培养紧缺人才。组织实施“三个工程六项计划”。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民办培训学校等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就业培训、创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农民工培训,特别是旅游人才培训等各类培训工作。
––––使用人才。改革完善人才体制机制。分类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加大人才开发使用资金投入力度,提高人才使用效益。
第二十八章 改革
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推进“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主动权,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以“中国光谷咸宁工业园”、武汉经济开发区“咸宁工业园”为载体,探索园区合作新模式,建立健全圈域内转移的利益协调机制,加快承接武汉产业转移。以武汉新港咸宁港区为依托,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加快低丘岗地改造,规范土地市场,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以咸宁职教园区建设为抓手,整合职教资源,探索职教改革新模式。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机制,健全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探索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的新机制。将咸宁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创新示范基地。
––––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机制。创新土地管理制度,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盘活农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与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结合的新机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创新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对本市户籍人口取消农业户、非农业户及其他类型户的登记管理划分,实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体系。创新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探索以土地换保障的新途径。创新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发挥城投公司、交投、职投公司等投资公司在城镇开发建设中的作用,筹备建立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农业投资公司等,采用BT、BOT、市区共建、项目换土地等模式,盘活和经营城市资源资产,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改革的后续工作,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促进改制企业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进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合作发展,增强国有经济实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金融体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建立完整统一的公共预算体系,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各项税制改革,发挥资源税的导向作用,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加大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引进,引导和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和规模,引导银行积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强金融监管,打造信用咸宁,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工程创建,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和整体联动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机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稳妥推进市直党政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业,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加强和完善听证、论证和专家咨询制度,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推进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大力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分类改革,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健全医药卫生法律法规制度,形成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的体制机制。
第二十九章 开放
全面实施开放先导战略,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努力将咸宁建设成为中部地区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基地。五年间,力争全市招商引资突破300亿元,年均增长20%;外商直接投资力争达到10亿美元。
––––利用外资。一是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中介助力、园区牵引、企业自主的招商运行机制,重点引进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基础设施投资,积极引进央企和世界500强等战略投资者。二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参加鄂港粤经贸洽谈会、中国中部地区贸易投资博览会、深圳高交会等各种招商引资洽谈会,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多形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采用小分队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亲情招商、民间招商等形式,广泛吸引海内外客商来咸宁发展。三是引导外资集聚,发挥开发区在吸引外资和制度创新中的先导作用,引导外资投向咸宁经济开发区、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或重点工业园区,突出主导产业,形成产业特色,增强配套能力,形成产业链。四是积极利用国外贷款,积极争取中长期中低息国外政府贷款,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充分发挥城市投资公司及重点骨干企业的聚合做大效应,化解财政担保银行转贷瓶颈,突破性地发展间接利用外资。五是进一步改善利用外资环境。
––––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拓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领域。一要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到境外投资办厂和承包工程。通过转移生产和加工地域,规避贸易摩擦,促进外贸方式、出口市场和原产地多元化,带动机械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二要建设政府主导的全市外派劳务非经营性的综合基地,各县市区要相应设立工作站,乡镇配备专(兼)职服务联络员,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外派劳务服务网络。在选派缝纫、纺织、烹调、电焊、机械操作、勤杂等普通工种人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派医生、护理、农技师、工程师、机械师等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出境务工,扩大对外劳务输出。
––––承接产业转移。一要坚持承接产业转移与优化产业结构相结合,突出咸宁本地产业特色,不断引进外来资金和技术。二要加快与武汉产业对接,加快推进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在咸宁建设“园外园”,探索区域间园区互动发展机制。进一步推动政策、资金、人才等优势资源向园区集中,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园区产业集聚功能。围绕武汉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瞄准武汉新港、80万吨乙烯、东风汽车、武钢和中芯国际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开展协作配套。抓住武汉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向周边城市寻求种养和加工基地的机遇,吸引武汉市企业家、科技人员来我市创业。联合开发农业资源,增强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建成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和畜禽养殖基地,做强2-3家农产品加工企业。
第八篇 保障和改善民生
围绕促进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文化大繁荣、体育大发展,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咸宁。
第三十章 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服务业、劳动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就业岗位18.5万个,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开发就业岗位。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发展,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为城镇劳动者和失业人员提供新的就业渠道。充分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扶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实现再就业。依托重大项目,引导劳动力参与咸宁核电、赤壁火电、晨鸣林桨纸一体化、农村水电路改造、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建设,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加强就业服务。加强就业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民办培训学校等培训基地作用,开展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和农民工培训等各类培训工作,提高就业技能水平;加快培训基地建设,与中国劳动保障科学院合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咸宁职教新城建成全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就业服务网络,建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失业人员就业提供便利服务。
––––组织劳动力转移。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用人单位与培训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市场主导、信息共享、开放有序、竞争互惠的市场就业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种歧视性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努力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
––––建立就业扶助机制。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完善现行就业援助制度,将适用于大龄再就业困难群体的特殊扶持政策,扩大至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农村贫困户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中,建立完整就业帮扶机制。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为重点,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和法律水平。完善由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共同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章 居民收入
以优化分配格局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为重点,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体系,普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引导建立居民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的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力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3%。
––––加快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按照兼顾效益和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积极调整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收入分配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相关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明显提高居民收入在收入分配中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
––––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劳动报酬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保障标准自然调整机制和低收入人群生活资料价格上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为主的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稳定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积极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水平。
––––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妥善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改革。规范和调节高收入者收入,提高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取缔非法收入。继续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完善农业补贴和价格支持政策。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第三十二章 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社会保险法》,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乡)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创新城乡一体的社保机制。到2015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90万人、30万人、15万人、18万人和15万人。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完善慢性病管理办法,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积极探索解决集体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参保问题。
––––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运转。实行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按险种分别记账的办法,强力推行“五险一单”和分别核定。加大征缴力度,做到应扩尽扩,应缴尽缴,加强社会保险稽核清欠,建立专项公示制度和企业参保缴费诚信制度,严厉查处打击少缴、漏缴、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基金安全运行。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其他专项救助制度相衔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稳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教育、医疗、司法、康复、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站管理工作。
––––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大力发展以老年人、孤儿、残疾人为重点的适度普惠型福利事业,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到2015年,实现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全部集中供养,城乡80%自愿入院代养的高龄老人入院代养的目标。进一步改善公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供养条件,逐步建立社会化养老体系。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发展慈善事业。
第三十三章 医疗卫生
“十二五”期间,医疗卫生事业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咸安、嘉鱼、通山、崇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以及通城人民医院、赤壁中医院改扩建工程。继续建设全市60余个乡镇卫生院和1000个村卫生室,全面推进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大力争取县级中医院建设,全面提高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石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质量,夯实医疗卫生基石。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网,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继续推进咸宁市中医医院,咸宁市精神病医院,部分县市精神病专科(院),全市卫生监督、血站及疾控中心建设工程,争上咸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支持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4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加强重点急性传染疾病控制。完善卫生应急机构和体系建设,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报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全力推进“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实施,加强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启动消除疟疾行动计划。
––––加大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卫生依法行政。继续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医疗执法、学校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以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为重点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大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监管力度。
––––加强妇幼保健。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加强孕产妇、儿童保健和婚前保健工作,促进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提高,基本实现《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的原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15年,六县市区基本建起服务网络健全、机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完备、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卫生服务网络。
––––发展中医药事业。完善中医药自主发展体系,加快中医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发展中药产业,促进中药生产和质量科学管理。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中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全面启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第三十四章 文化
大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重点打造“湖北咸宁桂乡文化板块”,着力提升咸宁文化软实力,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进文学艺术创作。一是发展繁荣文艺门类。在全市培育各具特色的艺术形式,加大对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支持,努力将咸宁市歌舞剧团办成湖北省一流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二是打造文艺精品。挖掘、整理、推广民间音乐、舞蹈、美术、曲艺、工艺、游艺等民俗文化,打造具有咸宁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文艺精品。三是培养引进2个全国一流、8个湖北省一流、30个咸宁市一流的高级文艺人才。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是巩固完善城乡文化阵地,全面推进咸宁市城乡文化馆站室建设和达标工作。广泛开展文化下乡、广场文艺会演、群众歌咏比赛等文化活动。二是加强公共图书馆信息网络和藏书建设,建设一批县级图书馆,办好1—2个省级特色文献中心。三是扶持发展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地方媒体,完善制播数字化体系。四是加快文博事业发展。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将文物保护“五纳入”,做好国家、省、市三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维修,加大古民居的保护、开发力度和博物馆建设。五是形成千人基层文化志愿者队伍,建成50个具有一定水平、可跨区县流动演出的群众业余文艺团体,满足鄂南城乡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六是大力发展档案事业和地方志事业,加强档案、地方志馆库建设,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整理出版《咸宁历史文献丛书》。
––––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一是大力繁荣文娱演艺业。二是大力扶持文化骨干企业。三是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重点依托李自成、汀泗桥、赤壁、古民居、向阳湖等历史文化资源和温泉、九宫山、太乙洞、陆水湖等自然景观资源,结合民俗文化和乡土风情资源,建设咸宁黄金线文化旅游。四是加快发展新闻出版业。建立报刊集团,加快发展报刊业;积极推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建设大型图书超市、文化产业园,力争全市出版物发行单位和网点达到250家,高端电子阅报栏400个,图书发行业资产总额超过1亿元,加快建设农村书屋。五是发展媒体广告业和有线网络服务业。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要建立科学、高效的文化市场管理体系,规范城乡文化市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建设。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功能实用、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城镇、社区、农村文化设施网络。着力实施和推进文化服务体系十三大工程。建好咸宁市博物馆、咸宁市青少年宫、咸宁市传媒大厦、新建咸宁大剧院、咸宁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方志馆)和咸宁市图书馆、咸宁市群艺馆等。
第三十五章 体育
进一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运动水平、发展体育产业,使健身理念深入人心,人民健康素质居全省前列,体育竞赛活动普及全市,体育人口显著增加,青少年体育基础不断增强,体育竞技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沙滩排球场、沙滩浴场、市全民健身游泳中心,改造市体育中心,建设网球、羽毛球训练场,建设温泉体育健身公园,力争咸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开工建设。赤壁市建成游泳馆和业余体校综合训练大楼,通山县建设体育馆,嘉鱼县建设游泳池,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因地制宜建成一批体育场地。
––––普及群众体育。到“十二五” 期末,城区内所有社区均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和社会体育指导站,80%以上居民参加健康检查。农村各乡镇(场)均建有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并配置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每村培训配备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全市体育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每年提高1-3个百分点。
––––推进竞技体育。开展田径、游泳、球类、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等项目训练,市直重点建设2-3个优势项目,县市区实现一县一品牌优势项目,保证市级运动队运动员不少于160人,参加业余训练的人数不少于2800人,在省体育局注册的少年儿童体育苗子不少于400人。加强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建设,建立少年儿童年度体育竞赛制度。力争“十二五”期间,向省队输送运动员6-8人,向大专院校输送高水平运动员不少于200人。
––––提高体育竞赛组织水平。举办咸宁市首届运动会并形成制度,实现体育工作整体推进。坚持高标准承办亚洲沙滩排球巡回赛,并打造成体育赛事中的知名品牌。创造条件举办篮球、足球、乒乓球等全国性体育赛事。建设活力充沛的教练员队伍,培养3-5名国家级裁判员、20-30名一级裁判员。
––––发展体育产业。成立体育用品销售、体育健身服务、体育场馆运营等行业协会,建立整合资源、互助双赢、抱团发展的新机制。继续依法依规发行体育彩票。积极引导和扩大体育消费,重点打造体育旅游、体育休闲、体育培训、体育健身产业,力争体育产业收益年均增长率高于全市经济增速。
第九篇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推进民主法治和民主政治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咸宁。
第三十六章 人口
继续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关注人口安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努力构建人口均衡型社会。到2015年,人口总量控制在310万人以内。
––––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保持生育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继续坚决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深化和创新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完善奖励、优惠、免费、优先、扶持、救助“六位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管理服务平台。
––––提高人口素质。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规范化项目建设,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县乡技术服务体系,建好咸宁市计生健康服务中心。提高生殖健康水平,启动关爱妇女幸福工程。全面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
––––应对人口结构性矛盾。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建立完善和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体系,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和“一盘棋”新机制。
––––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社会化妇女维权机制,保障妇女平等接受教育和平等就业等权利。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加大对弱势妇女儿童群体的社会保障力度。支持建设市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制体系,重点推进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三十七章 民主法制与民主政治
继续加强民主法制和基层政权建设,保障公民民主政治权利,推动法治咸宁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民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
––––加强法制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覆盖面100%。将“法治咸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共性目标考核内容。创新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服务网络建设。
––––加强政权建设。加强和完善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法、公安系统技术装备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建设。健全基础管理和服务体系,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加大社会治安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政权建设,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咸宁。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
第三十八章 文明咸宁建设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切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
––––建设文明城市。继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突出文明社区、特色城区创建,广泛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单位和行风评议等活动,推动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继续开展“感动咸宁”等系列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建立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建设文明农村。着力村容村貌整治,绿化美化乡村,继续抓好移风易俗,广泛开展城乡文明共建活动,建设一批规划科学、管理有序、整洁美观、风气良好的文明乡镇。
––––加快文明咸宁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倡导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城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中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引导各类传播渠道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三十九章 社会管理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公共安全。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十二五”期间,市直及六县市区均要建立一所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乡镇建立物资储备分库,增大物资储量。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社区要建设一处避难场所。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建设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综合中心,重点建设省级食品检测中心、省级林产品检测中心、省级苎麻检测中心、省级涂附磨具检测中心及省级起重机械检测站,提高质量检验检测服务水平。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继续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重点安全专项整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做好消防工作。加强政法公安队伍建设,强化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协调与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改进和完善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全面开展城镇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推进社区管理中心向基层转移,赋予社区更大的自主权和治理空间。加强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依法自主参与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社科联、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援疆工作。
––––国防动员与双拥工作。坚持党管武装根本原则,落实双重领导制度。建立健全与国防安全需要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不断完善政治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经济动员、科技动员、卫生动员、信息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机制。推进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和改革,加强军事训练,改善装备保障,切实提高执行多样化任务能力。加强“双拥”工作,认真落实拥军优属各项政策法规,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第十篇 规划实施与保障
实现本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规划提出的产业布局、发展方向和重点,是对市场主体的指导性意见,政府将积极加以引导;在社会事业、资源环境等领域提出的任务,是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政府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落到实处。
第四十章 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是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要从健全规划体系、完善机制、组织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形成“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有效机制。
––––健全规划体系。“十二五”规划体系包括1个总体规划,33个专项规划和6个县市区发展规划。总体规划是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发展规划,是编制其他各类规划的依据。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规划要与总体规划对接。本规划要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衔接配合,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同时要加强与省规划对接。
––––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按照“开拓财源,做大蛋糕;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公平分配,保障供给;强化监督,提高绩效”的理财思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增强财政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调控三大职能,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支出向农业农村、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倾斜。力争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达10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60亿元。
––––健全地方税体系。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优化税源结构,壮大地方财源。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念,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增强税收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确保经济与税收协调增长。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营造公平税收执法环境。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土地出让收入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根据税收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地为弱势群体减轻税收负担。强化税收政策的产业导向功能,综合运用优惠税率、加速折旧、税前扣除等多种方式,引导资金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健全价格体系。提高价格调控能力,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建设。健全粮食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防止价格波动过大。完善农产品和农资价格政策。加强对粮食市场的价格调控,严格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涉农和涉企价格、房地产价格、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建立科学的价格监管机制。
––––强化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将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年度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及时将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其中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要纳入县市区和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约束性指标中的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
––––健全评估修订机制。本规划是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纲领,经市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将具有等同于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注重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与“十二五”规划的衔接,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促进规划实施。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经中期评估需要修订本规划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一章 重大项目
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点,“十二五”期间将实施一批事关咸宁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增强发展后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十二五”期间,规划重大项目2304个,总投资规模6543.4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进入全省项目库项目)865个,投资规模6158.9亿元,“十一五”结转在建项目271个,总投资1979.3亿元;拟新开工项目229个,总投资657.3亿元;前期推进项目150个,总投资1605.4亿元;策划储备项目215个,总投资1916.8亿元。
––––先进制造业建设。加强机械、冶金、汽车零部件、纺织、建材、轻工、食品、新型材料等行业项目建设。项目168个,总投资707.5亿元。
––––现代服务业建设。加强现代物流及大型流通设施建设,促进旅游、房地产、文化、金融、中介、信息产业发展。项目198个,总投资1802.4亿元。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交通和能源建设,支持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发展的项目建设。项目262个,总投资2811.6亿元。
––––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点工程建设,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项目113个,总投资476亿元。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以及公共应急和公共管理体系建设。项目44个,总投资134.7亿元。
––––“三农”建设。加强农村民生工程、重大水利工程、农业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80个,总投资226.7亿元。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的决议
(2011年1月2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宋文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咸宁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1年1月1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宋文虎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一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时期,是全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是经济总量提升最快、发展质量最好的时期;是改革开放攻坚力度最大、体制机制创新最具活力的时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五年来,全市强力实施五大战略,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特大冰冻洪涝等自然灾害冲击,不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奋力推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十一五”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提前实现,为“十二五”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3项主要指标中,实际利用外资提前四年完成;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出口总额、农民人均纯收入六项指标提前两年完成;人均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项指标提前一年完成;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单位GDP能耗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末,也就是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502亿元,是规划目标的1.5倍,年均增长15.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6.29亿元,是规划目标的2.6倍,年均增长39.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5.04亿元,是规划目标的1.5倍,年均增长21.7%;一般预算收入23.34亿元,是规划目标的1.8倍,年均增长25.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06.04亿元,是规划目标的2.3倍,年均增长30.5%;出口总额1.68亿美元,是规划目标的3.5倍,年均增长28.7%;实际利用外资1.54亿美元,是规划目标的7倍,年均增长69.8%;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968元,是规划目标的1.1倍,年均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5606元,是规划目标的1.4倍,年均增长14%。
二、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0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克服了洪涝灾害影响,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年初确定的计划目标均超额完成,实现了“十一五”良好收官。主要特点:
(一)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全市生产总值预计502亿元,增长15.5%以上,比计划目标提高0.5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19.5:43.2:37.3,二、三产业占GDP比重80.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农业生产稳步发展。粮食总面积306.69万亩,增长1.7%,总产22.35亿斤。工业经济高位运行。全年预计实现工业增加值206.04亿元,增长25.7%,完成计划目标的114%;规模企业达到807家,比上年净增119家。服务业突破性发展。成功举办第二届旅游节,旅游业实现跨越发展。全年接待旅游人数达1157万人次,增长61.5%,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9.41亿元,增长74.1%。
(二)三大需求持续旺盛。投资继续强劲增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4.7%,完成计划目标的107.2%,增幅一直位居全省市州前列。消费市场繁荣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8.7%,完成计划目标的105.5%,增幅居全省市州第一位。惠民政策拉动作用明显,全年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8.84万台,销售金额4.27亿元,补贴18.7万台,已补贴金额5332.14万元,补贴兑付率99.33%,销售金额和补贴金额分别比同期增长121%和127%。外贸出口全面复苏。全年出口总额增长78.4%,增幅比同期提高92.2个百分点。
(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市政府年初确定的100个(续建项目54个、新开工项目46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2010年计划投资190.3亿元,预计全年完成投资200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 111%。咸宁核电项目,完成投资14亿元,一号机组核岛主体工程计划今年浇注第一罐混凝土。蒲圻电厂二期项目,去年 10月28日正式开工,完成投资11.8亿元,基础工程已接近完工。杭瑞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武咸城际铁路、大广高速、武咸快速通道等项目进展顺利。
(四)低碳经济加快发展。华彬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在多方努力下,咸宁市与华彬集团于去年4月2日正式签约,在咸宁打造华中首家低碳经济示范园区。项目投资114亿元,规划面积31平方公里,各项前期工作顺利推进。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全年共争取国家、省环资类项目26个,争取资金8487.5万元,实现技术节能24.03万吨标煤。截止目前,全市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达14家。全社会节能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财政金融运行平稳。财政收入快速增长。预计全年财政总收入达到39.13亿元,增长21.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3.34亿元,完成计划目标的109.1%,增长28.7%,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实现同步增长,其中税收收入14.06亿元,增长29.6%,非税收入9.28亿元,增长27.3%。截至12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26.88亿元,比年初增加55.36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达147.07亿元,比年初增加47.25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32.52亿元,比年初增加85.33亿元。
(六)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加快实施“两型”社会建设六个专项规划,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加大医改工作力度,着力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全年新农合参合率由2009年的92.2%提高到96.6%。全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9万人。去年12月10日,全省医改工作现场会暨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扩面工作会议在赤壁召开,我市医改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在会上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规范流转。全市已成立25个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31.8万亩。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认真开展全市上市后备企业的调研工作,调整充实上市后备资源,列入全市重点培育的企业有9家,列入全市储备的企业有2家。开放型经济继续推进,预计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54亿美元,完成计划目标的100.5%,增长37.4%。
(七)民生工程大力推进。年初市政府承诺的“十大惠民工程”均圆满实现。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预计达到3.9万人,超计划0.7万人,城镇就业登记失业率3.98%。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顺利。建设廉租住房2320套、公共租赁房100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40户。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12968元,增长11.5%;农民人均纯收入5606元,增长15%。
总体上看,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农民增收缺乏长效机制、产业发展不平衡、社会矛盾增多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在新的一年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三、201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全省“两圈一带”战略加快实施;全市“十一五”预期目标全面完成,为做好开局之年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1年计划安排的思路建议: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工作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为主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把握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我省“两圈一带”战略实施机遇,努力扩大有效需求,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节能减排,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建议:
––––生产总值增长15%以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2%;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
––––出口总额增长15%;利用外资增长1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
四、做好2011年经济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着力加强经济形势监测预测。今年经济有望继续较快增长,但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国家实施积极稳健、审慎灵活的宏观调控政策,将稳定价格摆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这对政府宏观职能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保持政策敏锐性。加强与国家、省部门沟通衔接,及时了解政策信息,早准备、早行动,用好用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二是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坚持经济形势分析调度会制度,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全局性问题,对重大问题看得清、讲得明、处置准。三是强化“十二五”规划跟踪落实。“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关键时期,要密切跟踪规划实施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执行情况,依法依规解决实施中的问题,确保完成预期目标。
(二)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一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确保农业总产值增长5%。抓好赤壁、嘉鱼、崇阳三个国家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咸安畜禽、嘉鱼水产、赤壁猕猴桃、通山水果、通城生猪、崇阳精武鸭等产业发展,力争特色板块基地发展到350万亩。抢抓“十二五”时期中央出台加快水利建设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大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水利血防、沼气工程等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通山脱贫奔小康试点。二是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工业产业。抢抓国家实施“十大产业振兴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有利时机,加快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重点抓好崇阳风电、能一郎电池、瀛通电子等项目,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三是突破性发展服务业。支持举办旅游节会,继续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旅游标准化城市,力争旅游总收入增长40%以上。深入推进温泉休闲度假区、鄂南沿江物流园区两个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创建,积极争取全省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抓好文化、物流、金融保险、信息等重点行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占GDP比重。
(三)着力扩大投资。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70亿元。一是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蒲圻电厂二期、咸通高速、通界高速、咸黄高速、咸宁长江大桥、潘家湾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咸宁核电、林浆纸一体化等重大项目取得重要进展。二是加大争取政策性投资力度。即时跟踪政策性投资导向,加强“三农”、基本公共服务、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自主创新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储备,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有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和省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争取中央和省更多投资。三是加强项目基础工作。继续充实和完善重大项目库,确保“十二五”期间项目不断档,实现有序接替;进一步加大项目策划等前期工作,下大力气策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全市经济跨越发展的大项目。四是改善投资环境。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新36条”,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激活社会自主性投资。
(四)着力促进消费。要把扩大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努力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大幅提高居民消费率,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46亿元。一是增强消费能力。加大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力度,健全社会保障、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在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时,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不断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二是繁荣消费市场。完善农村市场体系,继续加快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开拓农村市场,满足农民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加强城市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建设农贸市场,进一步丰富居民“菜篮子”。三是改善消费环境。加快推进以咸宁旅游接待中心、瑞融国际广场、温泉乐园、金桂湖国际休闲度假中心、嘉鱼山湖温泉二期、赤壁龙佑温泉二期、九宫山旅游度假中心、崇阳浪口温泉等消费设施建设,为扩大消费提供现代化的支撑平台。
(五)着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快谋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力争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一是突出中心城市建设。拉大主城区框架,向武汉市靠近,向斧头湖、西凉湖方向延伸。加快“五城二区”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产业聚集配套力和招商引资吸引力。二是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咸安、通城、赤壁重点抓好机电、森工等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嘉鱼县重点抓好化工、建材等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崇阳县重点抓好食品、医药等产业集群建设,支持通山县重点抓好石材、建材等产业集群建设。三是大力培育发展中心镇。以抓好武汉城市圈首个城镇化试点贺胜桥“一站一城”建设为契机,着力抓好20个重点镇建设。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优化空间布局,集约配置资源。
(六)着力发展绿色经济。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强化新建项目环保、土地等节能前置条件审查,严格审批管理。二是推进低碳经济示范园区建设。积极申报咸宁市为省内首家低碳试点城市。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抓好全市4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四是加强循环经济试点、清洁生产工作。继续抓好赤壁晨鸣纸业、嘉鱼盛宇纺织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帮助试点企业协调落实相关项目、资金。五是加强节能技术推广。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指导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六是积极培育节能市场新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发展机制等节能市场新机制;强化节能知识宣传,努力构建节能社会大环境。七是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面落实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努力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十大实事建设工程为切入点,加快发展民生事业。一是积极实施扩大就业、鼓励创业的政策。加强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问题。力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五险参保面达到150万人次以上。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三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建好廉租房、公租房,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四是发展社会事业。加快推进以市博物馆、妇儿中心、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传媒大厦、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农业科学院等项目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工程。推进文教卫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八)着力推进改革开放。一是全面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咸安、赤壁、嘉鱼和崇阳四县市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面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围绕公益、效率目标,着力推进试点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绩效工资兑现;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物、保障制度的综合改革,加快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创新。二是强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加大各县市区企业上市情况调度分析力度,协调解决后备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加强蛇屋山金矿、能一郎、瀛通国际等企业上市工作的培育力度,争取上市工作有实质性进展。三是扎实推进“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加快咸宁职教园区、土地占补平衡、生态补偿等一批省试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五个一体化”进程。四是积极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财税、金融、投资体制及资源要素价格等各项改革,抓好咸安区统筹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五是加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利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武汉城市圈综改实验区、“两圈一带”战略部署等发展机遇,创新方式,组织好国内外招商活动,积极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六是进一步扩大出口。加快推进以玉立砂带、三环方向机、友进钒业、华舟重工、汇昌皮革、石通石材、汇美达等八大企业为重点的出口基地建设工程。鼓励支持出口大户,加强政策性引导,搞好跟踪服务。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1年1月20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梁东安
大会主席团:
本次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宋文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计划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计划草案和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0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内需保发展的政策措施,冷静应对,采取超常措施,转变发展方式,抢抓发展机遇,全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投资、消费、出口三大需求持续旺盛,重大项目进展顺利,低碳经济加快发展,民生工程大力推进,全面地完成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综观2010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总的情况良好,但仍存在经济总量还不够大、产业结构还不够优、城乡居民增收渠道还不够宽等矛盾和问题。对此,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指导思想明确,主要计划预期目标体现了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确定的方针,符合科学发展、改善民生和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要求;为实现目标所提出的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八项工作举措积极可行,符合咸宁实际;主要指标衔接了“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符合五年看头年的安排。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咸宁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宋文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1年预算的决议
(2011年1月2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1年市级预算,批准《关于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1年1月1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万春桥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预算的执行情况
2010年是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目标,坚持科学促收、科学用财、科学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预算任务。
(一)全市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全市全地域财政收入完成795909万元,为预算的128.5%,增长45.8%;财政总收入完成397189万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23.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33388万元,为预算的109%,增长28.7%;地方基金收入完成398720万元,为预算的169.8%,增长77.4%;上划中央财政收入完成128839万元,为预算的96.4%,增长15.5%;上划省级财政收入完成34962万元,为预算的95.2%,增长24.8%。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1380577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17.2%,增长34.7%。其中:一般预算支出948529万元,为预算的104.4%,增长20.1%;地方基金支出432048万元,为预算的184.1%,增长84.1%。根据各县(市、区)快报数据,全市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本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本级财政收支完成情况:全地域财政收入完成275707万元,为预算(调整后预算,下同)的110.6%,增长47.4%;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31895万元,为预算的114.1%,增长40.5%;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4170万元,为预算的109.5%,增长31.4%;地方基金收入完成143812万元,为预算的107.5%,增长 54.3 %。本级财政总支出完成328331万元,为预算的108%,增长35.8%;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5373万元,为预算的110.1%,增长25.5%;基金支出142958万元,为预算的105.3%,增长52.1%。另外,预备费支出313万元,为预算的12%,主要用于抗洪救灾、地震监测、气象预测设备,结余的2287万元平衡当年预算。
本级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财政收入总计34485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41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802万元,地方债券收入664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289万元,上年基金结余301万元,调入资金29835万元,地方基金预算收入143812万元。财政支出总计34239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8537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42958万元、结算上解及补助支出1406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5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结余80万元,基金结余2376万元。2010年决算数待省批复后再向人大报告。
(三)预算执行及管理的主要特点
分析回顾年度乃至“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与管理,其主要特点如下:
——财税收入争先进位。增速靠前: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市州第四;本级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市州第二。任务全超:全市一般预算收入连跨年度预算、省调任务、考核目标三槛,分别超出9.1个、7.3个和6.7个百分点。规模闯关:全市全地域财政收入接近80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直逼4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突破20亿大关,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突破6亿大关。总量进位:全市和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继2009年各超一个市州后,2010年又双双进位。
——重点需求保障有力。全市基本保障水平整体提高,本级及部分县(市、区)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政策性、民生性支出得到有效落实,农业、教育、科技、社保、卫生、文体等方面支出分别同比增长21%、13.2%、16.1%、24%、43.6%、14.9%。全市各类发展性资金投入34.09亿元,其中,园区建设11.78亿元,“三农”投入2.41亿元,旅游发展3985万元,中小企业发展1.77亿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15.14亿元。
——理财效能得到提升。通过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在保证收入任务完成的同时,节省了征收成本,其中本级下降了7.6个百分点;坚持预算编审,本级核减申报经费近9亿元;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本级审减项目预算8710万元,审减率达16%;实施存贷互动,全市金融机构贷款比上年增加 55.4 亿元,增长 32.1 %;大力争取上级支持,全市各类转移支付达到71.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9.6亿元,增长18.6%。
——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市直部门及部分县市集中开展“两管一治”清理整顿活动,市直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问题资金2.93亿元。全方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本级共追缴入库金额974.18万元。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市覆盖面达到100%,直接支付率达85%。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范围,全市累计节约资金1.21亿元,节约率达11.2%。实施《咸宁市大型活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审减第二届温泉节申报预算近3000万元。
——财力格局开始改观。“十一五”期间,我市财政收入各类指标发生了一些台阶性、标志性,甚至历史性变化,财力状况总体上开始由吃饭型向发展型迈进。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地方税收年均增长25.7%、36.2%,分别位居全省市州第四和第二;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地方税收年均增长34.6%、41.1%,均高出全省市州本级两倍以上,位居第一。全市和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总量比2005年增长2.14倍、3.4倍,分别超过4个市州。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占可用财力的比重、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比2005年提高17个、10.22个和13.3个百分点。
当然,我市财政预算运行与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总量与结构的矛盾。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处于全省上游,而税收占比提升则相对滞后。二是短期与中期的矛盾。虽然到“十二五”后期大的税源增长点较多,对中长期发展支撑作用明显,但近期增收并不轻松。三是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当前,运转性、政策性、发展性需求全面飚升,远远超过财力增长的总量和速度,尤其是满足各方经费呼声与开财源、惠民生、搞建设投入的矛盾很大。四是保障与规范的矛盾。有的单位只要求政府增加经费供应,不习惯接受例行的监督检查,不愿意规范自身的理财行为。
二、2011年预算安排的建议
201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分步骤健全复式预算体系;全面有效地组织收入,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预算分配与管理效能,保障公共职能的行使,确保市委、市政府议定重大事项的实施,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人员、运转、民生、发展等方面。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复式预算、依法依规、优化结构、收支平衡的原则。
(一)全市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全地域财政收入为942975万元,增长18.5%,地方财政总收入为480460万元,增长21%;一般预算收入(不含省下划四税部分收入)280066万元,增长20%(其中税收收入182102万元,增长29.5%;非税收入97964万元,增长5.6 %)。基金预算收入462515万元,增长16% (其中土地基金收入300000万元,社保基金收入114313万元,其他基金48202万元)。上划中央财政收入154612万元,增长22.2%;上划省级财政收入45782万元,增长30.9%。
全市财政总支出1557418 万元,增长12.8 %。一般预算支出 1090808万元,增长15%。主要支出项目:农业支出163822 万元,增长16 %;教育支出154655万元,增长17%;科学技术支出10811万元,增长12 %;医疗卫生支出92784万元,增长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765 万元,增长10%;公共安全支出102560 万元,增长6.6 %。
(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本级全地域财政收入为283459万元,增长2.8 %;地方财政总收入为161485 万元,增长22.4 %;一般预算收入(不含省下划四税部分收入)77002万元,增长20%。一般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51212 万元,增长28.2 %;非税收入25790万元,增长6.5 %。基金预算收入121974 万元,比同期下降15.2% (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00000万元,社保基金收入17120 万元,其他基金4854万元)。上划中央财政收入70731 万元,增长25 %;上划省级财政收入 13752万元,增长23.4%。
本级财政总支出329636万元,增长0.4 %。一般预算支出203886 万元,增长10%。主要支出项目:农业支出9671 万元,增长10 %;教育支出13407万元,增长17 %;科学技术支出4353万元,增长20 %;医疗卫生支出11124 万元,增长2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60 万元,增长10 %;公共安全支出52419 万元,增长15 %。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预算增幅均超过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基金支出125750万元,比同期下降12%(主要是土地收入减少)。结算上解及补助支出13228 万元,下降6 %。按照一般预算支出2.3%的法定比例(1-3%)安排预备费3300 万元,增加700万元。
2011年,本级财政收入总计342914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收入77002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8210 万元,下级上解收入64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56 万元,调入资金36783 万元,地方基金预算收入121974 万元。财政支出总计342864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03886 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25750 万元,结算上解及补助支出13228 万元)。本级财政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485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20217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减少21960万元。剔除该项减收因素,同比略有增长),其中土地出让金100000万元,育林基金25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220万元,残保基金184万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7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5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基金1200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三、确保预算任务完成的若干措施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力雄厚、理财有方是强市建设的应有之义。我们要坚持生产与分配、税收与非税、吃饭与建设、服务与管理、理事与盘人两手抓,切实讲求“三财”之道,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着力于推进财政经济互动。积极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促进财政经济的良性互动。要充分发挥政策杠杆作用,综合运用支出、税收、收费、奖补、贴息、担保等手段,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要充分发挥财力保障作用,围绕保运转、保民生、保改革、促发展筹措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科技进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资金导向作用,坚持并完善存贷互动机制,将政府性资金存放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的实绩挂钩,引导信贷资金增量和投向。要充分发挥业务参谋作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大处着眼的意识,为优化生财、聚财、用财当好参谋。
第二,着力于落实中央省市政策。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惠农补贴,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落实稳定物价政策,大力支持农产品和生活基本必需品生产和流通体系建设。落实扶持企业发展政策,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落实城乡统筹发展政策,贯彻市委第三次强市建设座谈会精神,分层次推进新型城镇化步伐。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支持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落实小额贷款财政担保、贴息政策,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动文化建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绩效工资改革。
第三,着力于统筹各类收入征管。在税收征管方面,要科学合理安排收入计划,把握税种结构,适应体制变化;要建立以财税协调机构为平台、征管激励约束政策为保证、征管信息共享为条件的国、地、财、库协调互动机制;要按照《重大项目税收统一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搞好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税收监管;要做好关键节点调度,确保首季开门红、二季双过半、三季上台阶、四季结硬帐。在非税收入管理方面,要坚决澄清思想误区,强化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属政府,管理权属财政”观念,还权于政府;要抓紧完成“两管一治”收尾工作,搞好复查处理、整改验收、建章立制;要严格非税预算管理,确保全额纳入预算管理,防止分配不公,消除腐败隐患;要引入税收管理方式,完善和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对以上两方面收入征管情况,都要坚持经常化、真顶真的稽查,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查究“三乱”行为。
第四,着力于增强预算约束刚性。要增进预算体系的完备性,从近期来看,公共预算重在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重在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在破题,社保基金预算重在转型。要维护预算方案的严肃性,年度预算一经人大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不得擅自违背。要坚持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为依托,优化资金运行流程,基本支出按均衡性原则拨付,项目支出结合实施进度按比例拨付,特殊项目要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要严格预算追加的程序性。对确有必要的追加事项,按照既定程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要强化预算监督的公开性,推进财政政务、预算信息公开,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支出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五,着力于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管理,既能促进理财行为的规范,又能促进用财水平的公平;既是维护法规的尊严,又是维护干部成长的安全。要坚持投资项目评审制度,所有财政性投资项目都要经过投资评审,才能办理决算批复和工程结算。要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完善相关评价体系,办好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绩效评价试点,运用评价结果改进预算管理。要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操作规程,切实搞好政府采购的扩面增量。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研究建立债务监控管理机制,在规范和壮大融资平台的同时,注意防范财政风险。要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加强对政策性专项资金的监管、税收征管质量的监控、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
第六,着力于推进科学理财工程。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更加清醒的头脑,更加谦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搞好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全系统自身建设与职能服务水平。要定好位:树立平常心,增强责任感,当好公共资金的保管员、社会各界的勤务员、领导决策的参谋员、财经法规的守门员,决不能把窗口当关口、把拨钱当给钱。要谋好篇:围绕强市建设总题目,谱写科学理财新篇章,始终坚持科学谋划、科学促收、科学用财、科学监管、科学治局。要提好效:以优化流程为着力点,提高业务效能;以规范高效为着重点,提高管理效能;以服务大局为着眼点,提高参谋效能。要强好基:强化“两基”( 基层、 基础)工作,推进三级联动,加强基层站所建设,开展基础管理工作年活动。要育好人:大兴读书学习、调查研究、争先创优、勤政廉政、扬正抑邪之风,全力打造崇学型、善治型、服务型、阳光型“四型”机关。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及“十一五”财政预算工作收官圆满。虽然开局之年财政管理与改革、运行与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但我们坚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体代表的大力支持,有各个部门的积极协同,有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有强市建设的基础支撑,这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一定能够顺利完成!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1年1月20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梁东安
大会主席团:
本次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预算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全市预算执行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33388万元,为预算的109%,同比增长28.7%。一般预算支出948529万元,为预算的104.4%,同比增长20.1%。财政总收入和财政总支出相抵后,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4170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9.5%,比上年增长31.4%;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85373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10.1%,比上年增长25.5%。市本级财政总收入344855万元,财政总支出342399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2456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紧紧围绕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坚持着力培植财源,支持经济发展,扶持企业壮大,在重视生财的基础上,强化税收征管,狠抓“两管一治”,确保了各项收入依法征收、及时入库,取得了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居各市州第四位,超武汉城市圈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的工作成效;坚持科学理财,支出安排突出重点,进一步向改善民生倾斜,保障公益事业发展,涉及科学技术、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坚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不断优化收支结构,重视绩效评审,讲求预算规范,严格预算管理,严肃财经法纪,不断加大财政监管力度,财政状况得到改善,本级财政开始由“吃饭型财政”向“发展型财政”迈进。
综观2010年财政预算的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存在着新的财源培植难度大、税收占比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管方面的某些矛盾需认真消除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80066万元,比上年增长20%;一般预算支出1090808万元,比上年增长15%。全市财政总收入和财政总支出相抵后,达到当年收支平衡。
201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一般预算收入77002万元,比上年增长20%;一般预算支出203886万元,比上年增长10%。市本级财政总收入342914万元,财政总支出342864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5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既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又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既充分体现了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又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预算安排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符合法规要求;举措切实有效,重点保障突出;收支规模适度,分配基本合理;坚持量入为出,预算留有余地。总体来看,预算草案是积极的,也是可行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1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2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泗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努力把人大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加快咸宁发展,实现咸宁新的跨越和“十二五”发展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0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余泗林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市人大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2009年10月,省委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鄂发〔2009〕28号),并召开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于去年元月制发了《中共咸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咸发〔2010〕3号),召开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认真总结和交流了我市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学习了市委3号文件,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3号文件对于做好新时期我市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机关干部会等进行传达学习,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自觉增强党的观念、大局意识,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注重加强常委会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常委会协助市委对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同时,常委会还召开专门会议,总结交流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和经验,研究深入贯彻落实的措施。全市通过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各级人大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人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人大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面对改革发展稳定这个艰巨而又繁重的任务,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所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确保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全市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尤为重要。为此,常委会每次会议都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经济工作方面的报告,并紧扣这个主题组织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
为了促进市政府贷款投资项目更好地发挥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投资方向、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常委会在去年10月的第二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立项贷款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向市政府提出了科学控制政府贷款规模,防范财政偿贷风险;完善政府贷款管理机制,加强贷款项目资金管理;拓宽建设资金融资渠道,提高政府偿债能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更好发挥投融资作用的审议意见。
为了推动我市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常委会除按惯例听取和审议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外,还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温泉旅游新城建设管理等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是我市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的招商引资项目。大家在充分肯定该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为了把旅游业培育成我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市人大常委会在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和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又于去年4月份对市政府关于温泉旅游新城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进一步优化温泉旅游发展环境、加强行业管理等建议,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是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去年8月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09年市级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9年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过程中,既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财税等部门所做的工作,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夯实财源基础;要加强土地收储和非税收入管理,强化政府资金调控能力;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有效缓解财政压力;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积极做好风险防范。这些意见引起了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完善和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财经秩序、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常委会针对我市非税收入的现状和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及时开展了调研,并于去年6月份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同时,就存在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到审议意见后,进行认真的研究和落实,专门成立了“两管一治”领导小组,并在市直192个单位中开展了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了发挥城市规划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龙头作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修编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会议在原则同意这个规划的同时,提出了加大中心城区山体、水体保护力度等审议意见。
(二)着力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高度关注。去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 “一府两院”12个专项工作报告中,有6个直接涉及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在审议的6个跟踪监督性质的报告中,直接涉及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也有3个。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并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三品”创建力度等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常委会意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促进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重点,加强对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的监督。针对刑事审判、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存在的民事赔偿“执行难”等问题,去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效清理刑事案件民事赔偿执行积案等给予了肯定。同时要求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确保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追究。
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安居乐业。常委会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禁毒法执法检查的同时,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力度、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和目标考核等审议意见。
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还就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的两个审议意见的研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对两个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处理落实工作富有成效。如义务教育工作,市政府专门召开市长办公会,研究处理落实,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各级政府都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着力为教育事业办实事、办好事,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农村安全引水,水库除险加固、泵站更新改造、灌区续建配套等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常委会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访制度。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86件次,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求办事机构正确对待,认真受理,切实做好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督办工作,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一是依法开展专题询问。根据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去年10月,常委会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市管理工作,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专题询问。为了确保专题询问工作有的放矢,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前进行专题调研,摸清情况,分析原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直20个部门积极参加专题询问,虚心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询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有9位委员,就城市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建设、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询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城管执法局等8个部门负责人认真地回答了询问,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这次专题询问对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使城市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开展跟踪监督。为进一步增强人大对预算监督的实效性,常委会在12月份的会议上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大了预算执行的力度。同时,常委会还先后3次安排对6个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并对其中5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审议意见表示满意。三是坚持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开展以“保护淦河”为主题的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淦河的综合治理工作。
三、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
我们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为代表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
一是认真督促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落实。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对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分头督办。市“一府两院”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部门组织专班具体抓,切实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协调和督办,推动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实,确保了代表议案、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代表议案、建议答复率100%。 如“关于修建崇阳至咸宁旅游公路,启动推进鄂南大竹海建设的议案”的办理工作,市长任振鹤、常务副市长胡立山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深入实地考察,并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具体要求,有力促进了该议案的办理落实工作。目前,旅游公路建设进展顺利。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办理水平。为了调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积极性,去年元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成效显著的12个先进单位和15名先进工作者给予了表彰,有力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三是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为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人大工作的活力,每次常委会会议都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专门委员会组织的专题调研都邀请代表参加,全年有120余名代表参加了这些活动。
四是切实加强代表的服务保障工作。去年常委会在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指导的同时,还组织60多名代表参加了集中视察,为代表赠送《中国人大》和常委会公报,推荐代表参加行评,并通过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等形式,总结交流代表开展活动的经验,有力促进了代表工作。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严格依照省、市有关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程序,坚持和完善任前资格审查、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认真审议各项人事任免议案。为了督促和支持政府的机构改革,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常委会及时对机构改革调整后的工作部门负责人依法进行了任免。通过依法任免,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民主法治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全年共决定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人次。
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在自身建设方面,我们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是坚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履职知识。大家结合本职工作,通过作出决议、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提高履职水平。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围绕会议议题,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掌握情况,做到分析问题切中要害、提出意见有理有据、作出决策切实可行,既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质量,也起到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的作用。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常委会制订了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奠定了基础。四是在做好人大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了市委交办的联系项目、街道、社区、新农村建设点等中心工作。此外,我们还注重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积极拓展人大工作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
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任务,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研究有关议题,注重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增进相互之间的密切配合,提出许多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为常委会履行法定职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常委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常委会机关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加强机关建设,进一步发挥了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我们通过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等形式,总结交流各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长期以来,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研等工作,共同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团结协作、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协助、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与人民的期望、代表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行使职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里,在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促进经济跨越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今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紧紧围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市委三届十次全会按照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强调要突出跨越发展、统筹发展、创新发展、低碳发展、为民发展。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实施监督法,紧紧围绕“五个突出发展”的要求,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也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大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进行,着力促进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机统一,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一要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计划执行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听取和审议2010年市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0年市级决算等,督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检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推动城乡一体化等要求的落实,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要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和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全市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和全市综合竞争实力。三要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的报告,推动我市加快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四要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深入贯彻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使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真正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五要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定增收。六要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我市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二)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民生也得到很大改善,社会政治保持了和谐稳定。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物价、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强调要着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市人大常委会要以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督促有关方面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关系,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一是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加快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二是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三是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我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让低收入家庭能“住有所居”。四是通过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案件再审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法院加强涉诉信访案件再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五是通过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情况,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
(三)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这些年,我们在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实践证明,人大依法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府两院”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监督工作中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关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严格按监督法办事。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围绕科学发展、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方法。今年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推进,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监督预算执行,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确保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关于预算的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增强人大对预算监督的实效性,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常委会将在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决算报告和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还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是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议题进行专题调研。今年,我们将结合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有计划地选择经济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议题,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供市委决策和市政府改进工作参考,也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做好准备。
三是继续依法开展专题询问。询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根据监督法的规定,今年我们将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题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届时将请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四是继续开展跟踪监督。今年,常委会拟对上年常委会交办的10个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督办,必要时在听取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后的代表法和选举法,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后的代表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继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改进代表集中视察方法,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方式,适时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努力提高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后的选举法,做好本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三、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委意图的实现
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关重大事项,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善于将市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及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办法的规定,更加规范人事任免工作,保证党委(党组)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要把行使任免权与行使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受任干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保障我市地方国家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学习,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以及网络等新兴媒体,灵活运用多种报道形式,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要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学习外地依法履职的好经验,共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常委会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制度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为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当好集体参谋助手,搞好服务保障。
各位代表,我们要实现的目标催人奋进,我们要完成的任务艰巨繁重。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2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工作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加大执行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咸宁跨越发展和“十二五”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0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侯旺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履行职能,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0878件,审结10556件,结案率为97 %;执结各类案件3197件,执结标的额达66355.7 万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233件,结案率为94%,执结标的额达39512.1万元。
(一)刑事审判“打防”并重,全力维护稳定的治安环境。全年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164件,审结1148件。一是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黑、杀人、毒品、“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中院一审审结的41件109名被告人中,判处死刑6人、死缓2人、无期徒刑11人、无期徒刑以下刑罚90人。对嘉鱼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六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对组织者艾之龙判处12年有期徒刑;咸安区程东故意杀人、猥亵儿童一案,民愤极大,影响极为恶劣,中院依法判处该罪犯死刑;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预防以减少犯罪。对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特别是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及情节轻微、危害不大,附带民事赔偿到位的,在量刑时依法从轻处罚,以利于他们尽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三是坚持惩教结合,开展判后回访。对未成年被告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注重社区矫正。市中院将部分减刑、假释案件依规定公开开庭到监狱,既提高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又有效地教育了服刑人员,促使他们积极改造;四是坚持调判结合,化解刑事附带民事纠纷。对涉及附带民事赔偿内容的案件,积极做好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工作,以维护被害人权益,仅中院就为被害人落实赔偿款140余万元,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民商事审判调节社会人际、经济关系,努力构建和谐的人际环境。全年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9256件,已审结8953件,审结率为96.7%。一是强化大局意识,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市场有序运行提供司法保障。慎重审理国企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款拖欠等纠纷,努力维护和促进改革和发展的顺利推进;二是强化为民意识,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邻里纠纷、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关涉民生的案件,依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0年,市中院被中国妇女儿童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三是强化和谐司法意识,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各基层法院的民事调解率年年有攀升,效果良好。嘉鱼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达到 72.2%,崇阳法院达63 %,通山法院达53.8%,通城法院也达到46%,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行政审判、国家赔偿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营造阳光的执法环境。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98件,审结296件。行政审判坚持维护、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力的关系,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协调力度,有效化解一批官民纠纷。市中院受理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件,有效地保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四)执行工作整合资源、穷尽手段,合力共建诚信的社会环境。全年新收执行案件2405件,结案2044件,其中中院共新收执行案件13件,旧存15件,已执结23件,执结标的额3.95亿元;受理执行裁决案件37件,审结35件。办理委托执行案件56件,督查督办案件41件。一是树立文明执行理念。强调每一件执行案件的每一执行环节都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强调执行人员举止言行规范合度,工作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二是树立和谐执行理念,注重执行方法与执行艺术,争取最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市中院受省高院指定,交叉执行武汉天安公司一宗八年未执结、涉案标的额达3.5亿元、涉及420名员工利益的贷款纠纷案,执行人员开拓思维,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研究制订出突破常规的可行执行方案,并争取多方支持,依法树威,以理服人,统筹各方利益,最终促成这宗骨头案顺利执结,受到省高院的高度赞扬。三是树立穷尽执行理念。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申请人财产举证等多种措施,并辅之必要的搜查、司法拘留等强制手段,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四是树立联动执行理念。召开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座谈会,根据最高法院等19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共建诚信的社会环境。
(五)立案信访、审判监督畅通渠道,尽力改善便民的服务环境。立案窗口建设得以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增设群众说事厅,对立案信访及接待室进行全面改造升级,进一步规范了立案等审判流程管理。通山法院率先实行了立案环节案件的繁简分流和诉前调解,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加强内部监督,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及时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70件,审结64件,其中改判8件,维持、调解、撤诉48件,终结3件,发回2件,其它方式处理3件。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2010年,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上作出了有益尝试。
(一)刑事审判更加注重量刑标准的规范。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试点,召开了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试点动员大会及全市量刑规范化培训班,推动量刑规范化的全面开展。开展量刑规范化调研,形成《关于在刑事审判中确定基准刑的实证研究报告》,获全省法院系统优秀调研课题二等奖,有力指导了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开展。目前,量刑规范化工作已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广应用。全市刑事案件审判呈现“五升五降”即当庭认罪率、调撤率、退赃退赔率、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上诉率、抗诉率、上访率、改判率、发回重审率普遍下降的良好态势。
(二)民商事审判更加注重裁判尺度的统一。处在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期,法律时常相对滞后,裁判尺度也容易出现不统一的现象。为此,加大理论研讨力度,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力度十分必要。2010年,市中院先后召开了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研讨会、全市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研讨会、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研讨会,出台了《关于当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当前审理普通民事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范了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等常规民事案件的裁判标准,统一了全市两级法院的裁判尺度,维护了执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三)行政审判更加注重社会效果的延伸。除采取观摩庭等方式扩大法律宣传效果外,2010年,中院以白皮书的形式刊发《2009年度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对全市上一年度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梳理并作出分析,针对性地提出意见与建议,赢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开辟了一条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路径。
(四)执行工作更加注重体制机制的建设。在巩固过去的执行联动方式、方法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机制、制度建设,以制度促规范、以机制管长远。就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已与市直相关部委局达成共识,将于今年正式出台文件实施,必将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化解执行难。
(五)信访维稳工作更加注重工作重心的下移。推行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律师和当事人及其亲属参加公开听证和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去年,仅中院就举行听证会4次,有70余人参与听证。通城何望月多年上网、上访不息,通过邀请其住所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镇村代表参加听证,公开案情,公开法院裁判的程序及理由,让代表评案评理,形成了正确的舆论导向,澄清了其思想误区,最终主动息诉罢访;推行“下访”、“约访”、“综合治访”,即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约访”,变“就访办访”为“综合治访”,采取综合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息访工作。赤壁杨继雄因建房问题与赤壁一中发生纠纷,向赤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判决后不服,赴省上访。中院接访后,主动“约访”上访人,并召集两级法院包案人及承办法官与杨某对话,进行法律释明,消除其思想顾虑。同时,会同当地政府到赤壁一中现场协调,促使双方调解结案。信访工作的主动与创新,使法官更深入地融入到人民群众之中,在倾听民意、化解民困中赢得民心。全年接处来访1325人次、来信413件,尤其在世博会、亚运会、残运会期间,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有效稳控上访人。由于工作突出,全省法院“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工作东片会议在我市召开,市中院典型经验被《湖北政法》第32期全文刊发。
(六)能动司法更加注重基层一线的覆盖。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校区、园区活动,延伸审判效果。市中院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校区、园区活动的意见》,要求全市法院采取多种方式,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家门口。中院法官走进咸宁学院,帮助、指导学生开模拟法庭,传播法律知识,激发了他们崇尚法治的热情,受到师生欢迎。通山、通城法院组织多个法律服务队,深入乡镇村组开展法律宣传、巡回审判。嘉鱼法院走进企业,帮助分析易发生纠纷的工作环节,提出增强风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的建议,受到企业好评。咸安、赤壁、崇阳法院采取有力举措,与司法局、教育局、乡镇党委和政府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深入企业、学校和村组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讲授法治课、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创新社会管理实践,均收到良好效果。
(七)民主司法更加注重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发挥。组织召开了全市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总结了近五年来的人民陪审工作,表彰了先进,要求各法院扩充人民陪审员数量,扩大参审案件范围,在落实人民陪审员权利,提升人民陪审员作用上采取新举措,给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空间和自由表决的权利,为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廉洁公正司法注入新的活力。各基层法院均按期完成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及任前培训工作,全市选任人民陪审员达240名。
(八)为民司法更加注重困难群体的扶助。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124万余元。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上级法院及市县(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和财政部门支持下,落实司法救助专项经费239万余元,解决了一大批涉诉困难群体生产、生活中的一时困难,对扶危济困、减少信访、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司法能力。着力改善队伍结构,2010年,市中院先后通过公开选拔、公开招录、基层遴选等方式招录了11名工作人员,专业上涵盖了法律、信息网络管理、新闻学等,招录人数和规模为历年之最,较大程度地缓解了目前法官断层、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加大干警培训力度,在积极选派法官参加最高法院、省高院组织的培训外,举办了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培训班、审判绩效考核培训班、侵权责任法培训班等,邀请高院领导与法学专家为全市法官授课,并进行考试。全年组织各类培训33批140余人次,组织讲座12次。
(二)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廉洁司法意识。及时召开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关于违法审判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并组织讨论测试。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及为期一个月的法纪作风整肃活动,邀请市纪委等领导来院作廉政教育辅导报告,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净化干警思想,促使干警普遍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效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三)加大审判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围绕“案件质量管理年”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筹),专门负责审判质量管理出台了《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方案》、《违法审判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做到审判管理有章可循;全面开展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对中院各业务庭和六个基层法院上年度审判绩效进行综合考评并排名,有力推动了办案质量提高。2010年,全市法院案件质量呈现“两升三降”的喜人局面(即调解率上升、撤诉率上升、改判率下降、发回率下降、申诉率下降),在全省法院系统的审判绩效考核排名中位次前移;狠抓裁判文书质量,出台《案例报送和优秀文书评选的规定》,将裁判文书的评比经常化、制度化。中院将优秀裁判文书汇集成《裁判文书选编》,广为发送并上网公布,有效推动了裁判文书质量提高。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审判管理效能。紧扣“信息化建设年”活动,出台了《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开通了市中院门户网站与内部专网,建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电子阅览室、科技法庭、法院综合管理系统等,在全省法院系统第一家完成四级专网验收。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全面应用,加强了对案件流程的监督,在管理信息化与现代化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四、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一是从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认真贯彻每年市人大会决议、决定精神,把落实好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二是通过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接待代表视察、邀请代表旁听庭审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积极做好与代表的联络工作,通过向人大代表报送工作简报及有关资料、作专题汇报等形式,使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从而更好地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四是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努力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接受人大督办和转办案件35件,件件都有书面答复。
(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年共审结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11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社会各界群众监督、网络媒体监督;高度重视网络民意对司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网上信访,建立完善网络民意搜集反馈机制,推行新闻发布制度。
一年来,全市法院取得的工作新成效,是党委加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一是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执法办案任务更加繁重;二是涉诉信访压力越来越大;三是审判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反腐倡廉工作不容松懈;五是网络舆情影响日益扩大;六是基层基础建设仍显薄弱。面对这些严峻的挑战,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又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实行城乡统筹发展,给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委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为鄂南经济强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狠抓执法办案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活动,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抓好量刑规范化的推广和应用,促进量刑公正和公平。认真审判执行好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审慎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依法做好国家赔偿工作。
二是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继续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依靠有效的教育、制度、监督和查处,切实解决好法官队伍的公正廉洁司法问题。
三是在落实为民司法上下功夫。坚持群众路线,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围绕方便群众诉讼、依法保障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诉累等问题,创新司法便民机制,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推进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诉讼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促进法官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司法为民。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述职述廉、诫免谈话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恪守司法廉洁。
五是在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充分认识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的重要性,把加强基层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切实将工作重心下移,在基层倾注更多的精力,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提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司法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2011年是我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年,切实推动我院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办公,信息化办案,全面提高审判质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党委领导下,在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决议,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2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工作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深化检察改革,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咸宁跨越发展和“十二五”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0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鲁尔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它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咸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强化各项检察工作都要服从服务发展的观念,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
围绕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增强服务的主动性。把发挥检察职能,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中心任务,研究制定《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特别是省院两个《指导意见》下发后,市院迅速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院指导意见责任分工的工作方案》,针对53项工作要求,逐一明确责任,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围绕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服务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传销、制假售假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1人,提起公诉14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需要, 深入各县(市、区)进行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展览,参观人数达1.4万余人次。满足群众司法诉求,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活动,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联席会议,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联系点,整合社会资源,畅通工作渠道。
围绕群众工作要求拓展服务平台。以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为推动,加强受理接待中心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联合接访等制度,妥善解决群众诉求。举办全市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430人次,走进检察、了解检察,深化检务公开。设立乡镇检察联络站(点)和检察办事处,拓展基层检察工作领域,延伸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平台。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细化服务措施。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帮助新农村建设工作试点村制定工作规划,筹措帮扶资金,支持乡村建设;积极参与“千村共建、万户帮扶”活动,组织检察干警结对帮扶,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投入人力财力,支持灾后重建。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针对社会稳定形势的新情况、新特点,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92人,同比下降1.97%;提起公诉1744人,同比上升9.55%。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案件28人。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绑架等犯罪嫌疑人62人,提起公诉57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嫌疑人406人,提起公诉412人。特别是通过审查赵丰等涉案金额1.3亿余元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窝案,批准逮捕30人,已提起公诉13人,有力震慑了犯罪。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10人,不起诉66人。建立健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度,从机制上保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
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利用“12309”电话,统一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实行信函受理、接待受理、网上受理、电话受理“四整合”,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倡导热心、爱心、真心、关心、耐心、细心等“六心工作法”,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强化首办责任和领导包案,探索建立“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修复”的群众信访处置模式。全年受理的549件群众信访件依法全部进行了审查处理,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积案14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全力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活动,积极参与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及时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学校、社区、农村基层组织等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等活动;以“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突出抓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及帮教转化工作。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标本兼治,发挥检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08人,同比上升0.93%。其中,贪污贿赂犯罪77人,渎职侵权犯罪31人。正确处理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和规范的关系,提升执法办案效果,全年职务犯罪案件的起诉率提高了7个百分点,有罪判决率达100%。
认真组织专项办案工作。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招投标、工程项目决算等环节,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5件38人;针对农民工培训的“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助学金资助”等国家保障项目,开展专项治理,查处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继续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征地补偿、扶贫开发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7件10人;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办案件49件53人,其中,行贿犯罪案件19件20人。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加大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分析研判力度,加强对查办重大复杂案件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提高突破大案、要案水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56件,同比上升40%;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6人,同比净增5人。
努力构建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与支持,党委主要领导带头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大活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信息沟通,共同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对策。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43件,帮助发案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投资主体,对杭瑞高速、武咸城际铁路建设等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方案,积极做好专项预防。深入教育、医疗卫生等系统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活动122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54次。将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展板集中陈列,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已被市直机关工委列为党员廉政教育的重要课堂。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在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中,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打击不力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0件,依法决定追加逮捕 19人、追加起诉9人;依法监督纠正违法立案、侵犯人权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5件。以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为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15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次。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建立对减刑、假释的提请、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呈报、审批同步监督机制,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健全羁押期限预警提示、提前告知和纠正超期羁押催办督办机制,全年无超期羁押现象。会同公安、财政、卫生等部门开展看守所安全管理考评,组织清监安全大检查28次,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9起,维护正常监管秩序。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专题报告为契机,加大对民事、行政裁判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共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41件申诉,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积极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贯彻落实。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与执法公信力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增强法律监督工作合力;争取市人大常委会支持,专题召开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为《决定》的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稳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共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监督案件11件11人,通过监督评议,人民监督员同意承办意见11件,检委会经过讨论全部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适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拓宽人民监督员的知情和监督渠道,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制度优势。
抓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批捕程序改革。认真贯彻下级院报请逮捕、上级院审查决定逮捕和讯问犯罪嫌疑人以及介入侦查等办案程序的改革要求,全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均实行上提一级审查决定。市院共受理县级院提请审查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53人,经审查决定逮捕46人,加强了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
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作用。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按照“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要求,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的领导,密切各基层院之间的工作协作,健全各内设机构之间、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整体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积极推动法律监督调查工作。加大对诉讼违法行为的发现、核实和监督纠正力度,启动刑事法律监督调查68件,纠正违法55件;启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调查13件,纠正违法4件,强化了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有序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由咸安区院试点,逐步向全市推广,重点针对故意伤害罪等15种常见罪名案件提出量刑建议,增强量刑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共提出量刑建议的案件807件,法院审理后采纳建议695件,建议采纳率为86.1%。
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参与创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市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联系思想与工作实际,展开深入讨论,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办案一线。扎实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演讲比赛与专题学习辅导,层层推选6名爱岗敬业先进典型作巡回报告,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涌现出了一批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模范检察官,有14个集体和7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实施“素质工程”。以“业务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参与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岗位素能全员培训,组织专项业务、综合检务、检察专业法学硕士进修、司法考试考前辅导等培训班5期,培训350人次;举办侦查监督业务技能竞赛和优秀公诉人竞赛等全市性岗位“学、练、赛”3次,培养了一批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开展“创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期咸宁检察发展论坛,深化检察文化的理论认识,积极推动咸宁检察文化品牌创建,我院“健全六项机制,推动文化育检”的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研讨会上受到肯定。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坚持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抓手,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一年两次述职述廉制度,适时组织检务督察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组织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回头看”,开展办案安全防范专项治理,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法办案进一步规范;认真组织“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暨检风检纪整肃活动,深刻反思并有效整改执法思想、行为规范、纪律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对2名执法过错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理。
加强检务保障和基层院建设。实施“科技强检”,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市院技侦大楼实现整体搬迁,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开展“创先进检察院、争一流科处室、当先进检察官”等争先创优活动,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院制度,坚持听取审议基层院工作报告,加强分类指导。先后协助党委对5个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基层执法条件进一步改善。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强化接受人大监督观念,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及工作要求。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专题调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配合省院邀请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适时诚邀代表、委员座谈评议检察工作。对“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四个方面20条贯彻意见,实行责任分工,狠抓督办落实。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意识、执法为民思想还不够牢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仍有薄弱环节,执法不规范现象仍有发生;有的检察人员思想作风、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基层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检察官断档、办案力量不足、经费保障较困难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市委和省院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按照“六个坚持”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的根本途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正确处理好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办案与服务、开放与开明、打击与保护、查处与预防、敢闯敢试与失职弄权的关系,健全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和推动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对高危人群的教育预防矫治帮扶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执法为民,认真抓好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上下功夫。畅通涉检信访渠道,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妥善解决。适时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化检务公开,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三)坚持依法履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开展专项办案活动,深入推动我市反腐败斗争;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保障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认真组织“强化检察管理年”活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自身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精心组织“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活动,不断优化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检务督察,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发挥文化育检功能,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
(五)坚持求真务实,稳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完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深化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全面加强量刑规范化工作,重点推动《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落实。
(六)坚持强基固本,不断提高检务保障水平。按照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加强局域网、专线网的开发利用,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办公办案效率。落实从优待检措施,充分调动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市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11年1月1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11年1月1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出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下午5时。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1年1月2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炳文
大会主席团:
我受大会秘书长委托,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1月19日下午5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8件。其中,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4件;城建和环境资源工作方面的2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方面的1件;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1件。
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围绕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就“两型”社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各项民生事业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大会没有代表提出质询案。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的安排,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8件议案进行了审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周明生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议案》确定为本次会议议案。这个议案由主席团会议决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办理情况向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其余7件议案全部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外,本次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2件,连同议案转为建议的7件,共计39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本次会议结束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以上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附件:
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
(7件)
一、财政经济工作方面4件:
1、李志勇等十名代表:关于对陆水河流域进行整体规划开发的议案(003号)
2、章斌等十名代表:关于将罗家洲至赤壁镇一级公路纳入全省“十二五”交通建设规划的议案(005号)
3、刘季平等十七名代表:关于采取BOT形式启动武深高速公路通城至嘉鱼段工程建设的议案(006号)
4、吕兴元等十名代表:关于要求返还城镇附加费,解决城区路灯电费不足的议案(007号)
二、城建与环境资源工作方面1件:
方高松等十一名代表:关于要求加大陆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议案(002号)
三、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方面1件:
蔡琦等十名代表:关于保护和挖掘通城县药姑山瑶族文化遗址的议案(001号)
四、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1件:
李志勇等十名代表:关于将牌洲湾堤纳入长江干堤管理的议案(004号)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1年1月1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一、主席团(42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丁小强 马冬梅(女,回族) 王远鹤 王炽松
邓明辉 边一山 龙良文 刘华华(女)刘海军
毕道丽(女)李友清 吴安意(女)吴忠宝 陈 剑(女)
陈 瑜(女)陈树林 陈绪元 陈鸿驰 余华英(女)
余泗林 佘家驹 邹济舟 林永生 周亨华
周和平 周彩娟(女)胡建华 胡超文 柯美耀
姜卫东 袁亚俊 殷德才 黄宏贵 黄剑雄
黄楚平 梁世友 彭方全 董思宁 程群林
曾国平 熊正团 黎珊玉
二、秘书长
余泗林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1年1月17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余泗林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是袁善谋、王铭德同志已调出本市,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
二是丁小强同志已补选为市人大代表,作为市委领导及赤壁市代表团团长,按惯例参加大会主席团。
三是姜卫东同志作为通城县代表团团长,参加大会主席团。
四是原军分区司令员胡新华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现军分区司令员王炽松同志由军分区组织补选为市人大代表,并作为解放军代表团团长,参加大会主席团。
这样,调整后的本次会议主席团由42人组成。
大会秘书长由余泗林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1年1月1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黄楚平 丁小强 周彩娟(女) 余泗林 龙良文 林永生
陈鸿驰 陈 瑜(女) 边一山 邹济舟 彭方全
召集人:黄楚平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1年1月1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7人):
林永生 刘海军 王炽松 胡超文 程群林 曾国平 姜卫东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11年1月1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彭方全 尤 晋 刘炳文 翟东明 张善猛 殷德才
田期汉 熊承鹄 来华雄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
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1年1月17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余泗林
主席团:
现在,我就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和主席团部分成员担任。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部分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部分其他成员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主席团成员、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黄楚平同志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2011年1月21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今天就要闭幕了。会议期间,代表们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主人翁精神,议全局之事,立发展之论,建肺腑之言,献务实之策,充分展示了与时俱进、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会议始终洋溢着热烈、融洽、和谐的氛围,是一次发扬民主、集中民智的大会,是一次振奋精神、激励斗志的大会,是一次统一思想、团结力量的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项工作报告凝聚了全体代表的集体智慧,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对于进一步动员和鼓舞全市上下抢抓新机遇,增创新优势,团结一心推动“十二五”规划实施,加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代表辛勤而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崇高的敬意!
以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计划目标任务为标志,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迈入了全新的“十二五”时期。“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同时更是咸宁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实现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目标的重要时期。新时期,我们面临着系列机遇和各种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必须准确把握“十二五”发展面临的形势,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努力使经济社会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城市圈平均水平,加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这对我们是一次重大考验,也是一次历史检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实干意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事业心,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坚定信心,坚持不懈,锲而不舍,扎实做好推进“十二五”发展的各项工作,奋力把咸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早日实现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目标。
做好“十二五”时期的各项工作,必须咬定目标,狠抓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深刻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二五”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集中体现在这次人大会议审查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之中。这个《纲要》是指导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凝聚到大会确立的目标和任务上来,把认识统一到创优争先的发展思路上来,把全部精力集中到加快发展上来,咬定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抓落实。要紧紧围绕《纲要》提出的总体战略部署,研究制定专业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搞好政策衔接和措施对接。对事关“十二五”发展全局的中心工作,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集中精力抓落实;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组织专班,深入调研,理清思路,使我们的决策更合乎民情、顺应民心,体现群众愿望,得到群众支持。要大力倡导说实话、鼓实劲、办实事、重实效、求实绩的务实作风,潜心静气,沉到基层,真抓实干。要从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最迫切的事情抓起,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企盼的事情做起,把人民的意志变为扎实的行动,把发展的蓝图变成现实,确保年年都有新发展,年年都有新突破,年年都有新变化,五年实现新跨越!
做好“十二五”时期的各项工作,必须着眼全局,形成合力。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出战斗力,出新的生产力。推进“十二五”发展,全市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要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形成合力。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引导好、调动好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同心协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人大要紧扣统筹城乡发展、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工作,紧贴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就业等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依法开展工作监督;要围绕依法行政、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重大事项,组织视察检查,开展专题询问,切实做到监督为发展开路,监督为发展解难,监督为发展鼓劲。“一府两院”和各部门都要紧扣“十二五”规划纲要,分解目标,细化方案,完善考核,加强督办,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各级政协、人民团体都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为“十二五”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做好“十二五”时期的各项工作,必须牢记使命,作好表率。人民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既是一种无尚光荣,更是一份重大责任。全体人大代表要继续发扬主人翁精神,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议大事和办实事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本职工作和自觉履行代表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人大会议的各项决议,以模范的表率带头作用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团结带领群众,激励鼓舞群众。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扎根于人民群众的优势,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思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盼。要不断研究新情况,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担当起发展使命。
各位代表,同志们,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是时代的要求,是人民的期盼,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利,以昂扬振奋的精神状态,务求必胜的坚定信心,矢志不渝的满腔豪情,万众一心,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为全面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而努力奋斗!
最后,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全体代表、向列席会议的同志,向为这次大会付出辛勤劳动的全体工作人员,向关心、支持和帮助大会的各有关单位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祝大家身体健康,新年愉快,工作顺利!
现在,我宣布: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