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 第2号(总号:097)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2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铭德同志辞去
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3
王铭德辞呈………………………………………………………………………………………4
余泗林同志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5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6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
2011年1月19日
审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铭德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王铭德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1年1月19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铭德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月19日决定:接受王铭德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辞 呈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因工作变动,特此请求辞去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11年1月11日
余 泗 林 同 志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1月1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王铭德同志因工作调动,根据有关规定和其本人的申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铭德同志辞去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王铭德同志在任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期间,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了一名人大代表的作用,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们对他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余泗林 林永生 陈鸿驰 陈 瑜(女) 边一山
邹济舟 彭方全 马跃进 王义松 邓明辉
毕道丽(女) 刘炳文 刘秋芬(女) 张小牧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明生 柯美耀 赵立龙 饶明富
袁亚俊 殷德才 龚信升 解新平 翟东明
请假:
黄楚平 任国庆 余华英(女) 周和平 胡世宝
胡新华 钟劲松 梁世友 梁东安 董思宁
熊正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