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 第1号(总号:096)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3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 ………………………………………………………4
关于《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王义松13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16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陈 瑜23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24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翟东明25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6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钟劲松27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咸宁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8
关于提请决定表彰咸宁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议案 ……主任会议30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情况的报告………………………………………………………………………………31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名朱常渭同志为
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议案…………………………………………32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33
余泗林同志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34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35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
2011年1月12日
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提请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草案);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三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四、审议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提请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五、审议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
六、审议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日程(草案)(提请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次主席团会议决定);
七、审议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八、审议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九、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
十、补选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一名;
十一、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十二、其他。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
(2011年1月1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要求是: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1、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常委会按照少而精的工作思路,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突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行之有效的法定监督方式,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督促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2、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共10项。即: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质量兴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案件再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与此同时,开展专题询问。根据监督法的精神,今年常委会将选择代表普遍关注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题报告的基础上,将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3、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报告,共4项。包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市级财政决算与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做好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情况,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5、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督办。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拟对上年常委会交办的10个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督办。必要时,在听取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6、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坚持以被动审查为主,做好对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和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7、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综合分析,加大对重复来信来访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专题调研
8、围绕2010年常委会会议相关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经济结构调整、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统筹发展等议题进行调研。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9、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关重大事项,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善于将市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更加规范人事任免工作,把好拟任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关,做好拟任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等工作,保证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要把行使任免权与行使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受任干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保障我市地方国家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行。
四、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和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0、贯彻落实新修改后的代表法。坚持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完善和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加大代表工作力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切实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11、加大代表议案处理和建议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代表议案处理和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力度,加强协调和重点督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12、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加强专门委员会与相关行业和领域代表的联系,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监督工作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有关调研活动,认真受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各种方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寄送有关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提供服务。
13、搭建发挥代表作用平台。协助和支持代表通过代表小组活动、走访选举单位、联系选民等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收集代表的反映和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做好我市全国、省人大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
14、贯彻落实新修改后的选举法,认真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强调研,及时研究并提出做好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建议。在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五、加强宣传与扩大交流
15、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做好人大常委会例会以及人大重要日常工作的新闻报道。进一步加大对执法检查等重大监督活动的报道力度。加强和改进对代表工作、代表依法履职、处理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改进人大新闻宣传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在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中的作用。继续办好常委会公报和人大工作通讯。
16、广泛开展工作联系。加强与兄弟市州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交流,学习借鉴外地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健康发展。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7、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始终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工作实效、提高履职能力作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深刻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本质区别,不断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保证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迈进。
18、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要增强履职意识,改进履职方式,充分发挥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经济形势、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人大干部队伍。
19、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领头督办代表建议和接待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制度。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和列席人员列席会议的考勤与通报制度,保证到会率。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紧扣议题内容,做好会前调研工作,熟悉和掌握情况,提高审议发言质量。积极完成市委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
20、进一步发挥各专(工)委、室作用。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协助常委会履行好监督等各项职责,切实做好研究、拟定和审议有关议案的工作。专门(工作)委员会要精心选题,深入调研,提出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常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强与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沟通、协调与配合。
21、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坚持实行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各个部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实工作力量,提高机关整体效能,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与服务作用。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创新与发展的途径和方法,使市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1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10个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质量兴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案件再审工作情况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4个常规工作报告和2个动态工作报告:
1、市政府关于2010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市政府关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如预算收支发生较大变化时,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6、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报告。
三、开展专题询问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今年常委会将选择代表普遍关注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题报告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询问。届时将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四、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201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此外,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
五、需要对2010年审议意见进行督办落实的项目
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需要对2010年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进行督办的项目如下:
1、对2010年4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温泉旅游新城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
2、对2010年4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
3、对2010年6月常委会关于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
4、对2010年6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
5、对2010年6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
6、对2010年8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
7、对2010年10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
8、对2010年10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立项政府贷款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
9、对2010年10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
10、对2010年10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
必要时,针对以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选择几项进行满意度测评。
常委会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对列入2011年监督工作计划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扎实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
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2011年1月12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王义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在我就《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草案)》(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草案)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过程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了做好本年度的工作,根据常委会的意见,研究室在综合各专工委室2011年工作安排的基础上,负责起草了工作要点初稿。工作要点初稿形成后,常委会于1月7日召开主任会议和各专工委室负责人会议,对工作要点稿进行了审议。研究室认真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对工作要点稿进行了反复的修改。经过几易其稿,最后形成了这个工作要点草案,主任会议建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1、关于2011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保障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着力促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加快咸宁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关于监督工作。工作要点草案提出,要把推动市委全面科学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综合运用多种法定监督形式,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初步拟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8个,并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社会保障问题,在听取专题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等常规工作报告4个;拟对上年度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必要时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开展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在听取和审议报告前,加强调查研究;审议后,加强审议意见或决议的督办落实;做好监督工作情况的公布。
3、关于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工作要点草案提出,要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关重大事项,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善于将市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的原则,依法、及时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障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4、关于代表工作和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工作要点草案提出,要贯彻实施好新修改后的代表法和选举法,加大代表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督办力度,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搭建发挥代表作用平台。要认真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5、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常委会要始终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工作实效、提高履职能力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发挥各专工委室的作用,加强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使市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此外,工作要点草案还就做好人大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
以上说明连同工作要点草案,请予一并审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139人)
(2011年1月1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列席本次会议的我市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人)
毛宗福 咸宁市政府副市长
周宝生 嘉鱼县官桥八组组长、湖北田野集团董事长
二、列席本次会议的我市十一届省人大代表(12人)
马 达 咸宁学院副院长
王光莉(女) 崇阳县旅游局局长
卢素菊(女) 湖北中健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石昌佳 湖北洁丽雅纺织集团公司董事长
龙天华 湖北慧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文国 湖北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 洁(女) 嘉鱼一中副校长
陈 炬 武钢森泰通山铁合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明炎 湖北联乐集团总裁
胡祖德 湖北精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晏禄金 湖北福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喻玉萍(女) 通城县政府副县长
三、列席本次会议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3人)
宋文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泽人 市教育局局长
叶 平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来华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人宪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凡生 市民政局局长
李卫国 市司法局局长
皮 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汪凡非(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熊登赞 市水务局局长
李卫平 市商务局局长
程学娟(女) 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局长
汪玲珑 市卫生局局长
冯 春 市审计局局长
李厚平 市统计局局长
王槐生 市林业局局长
杭 莺(女) 市旅游局局长
刘国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胡建平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宋旭余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王水林 市区域发展和经济协作局局长
阚晚西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徐永春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四、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关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负责人(63人)
尤 晋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阮明贵 市委副秘书长、610办主任
潘 华 市委副秘书长、接待办主任
李旭东 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王 英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刘合奇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熊承鹄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春明 市农办副主任、财办副主任
黎翠霞(女) 市台办主任
石裕加 市委保密办主任
周少川 市委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局长
周 斌 市信访局局长
王胜红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范伟才 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杨修伟 团市委副书记
金 燕(女) 市妇联主席
黄大奇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
雷宏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任、招投标管理办主任
黎亚洪 市政府副秘书长、驻京办事处主任
陈跃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张善猛 市政府副秘书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边现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雷锡高 市档案局局长
王小建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肖 彬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周辉庭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
祝儒镳 市编办主任
贾计平 市人防办主任
乐建舜 市招商局局长
王义松 市驻汉办事处主任
陈水清 市残联理事长
毛进明 市老龄办主任
王建华 市社科联主席
白柏呈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陈宽瑜 咸宁日报社社长
柯于明 市文联主席
谢文武 市粮食局局长
方立青 市供销社主任
徐剑峰 市物价局局长
傅火金 市水产局党组书记
梁安良 市地震局局长
李勤才 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刘世来 市物资行业协会主任
汪佩敏 市农垦管理局局长
何小飞 市中心医院院长
刘忠和 市中医院院长
余启水 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王付声 咸宁生物机电工程学校校长
程功武 鄂南高中校长
潘世南 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段新文 市卫生学校校长
贺新国 市国税局局长
杜精干 市地税局局长
游爱民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夏官年 市邮政局局长
李小林 省第四地质大队队长
王忠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沈卜桂 市工商局局长
王泽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肖本权 市气象局局长
钟生荣 市盐务管理局局长
何 杰 市无委办主任
魏自豫 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队长
五、列席本次会议的市直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39人)
石浩文 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永和 光宝科技(咸宁)有限公司总监
齐述光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文超 湖北生辉服饰公司董事长
章友伟 咸宁洁丽雅家纺公司总经理
雷森林 湖北三环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新铭 湖北维雪啤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徐顺喜 湖北银泉维新纺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谢志成 能一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光凡 咸宁天化麻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希望 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林德山 湖北恒丰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凤学 湖北百杰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毛建勇 湖北华特红旗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育康 湖北海弘达铁路车辆配件公司董事长
赵 军 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傅 力 中商百货咸宁连锁分公司总经理
彭学军(女) 武商量贩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阮建国 市联新牲畜屠宰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仁志 咸宁三江航天旅游公司董事长
林如贵 咸宁温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书文 咸宁楚天瑶池温泉度假酒店董事长
张小平 咸宁通圣太乙旅游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 俊 咸宁碧桂园凤凰温泉酒店总经理
李焕成 工行咸宁分行行长
杨华林 中行咸宁分行行长
殷 健 建行咸宁分行行长
胡志成 交通银行咸宁分行行长
彭修国 农发行咸宁分行行长
陈万开 省农信社咸宁办事处主任
王良敏(女) 邮储银行咸宁分行行长
王 靖 民生银行咸宁支行行长
罗朝军 黄石银行咸宁分行行长
张本胜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罗卫平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李少民 中石化咸宁分公司经理
王大玉 中石油咸宁销售分公司经理
李邦会 市电信公司总经理
谢 军 联合通讯咸宁分公司经理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1年1月12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 瑜
各位委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我市有2名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12名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本次会议。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中有23人不是市三届人大代表,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应依法列席本次会议。
三、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据此,拟邀请不是市三届人大代表的市直正县级以上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负责人63人列席本次会议。
四、根据工作需要,拟邀请39名市直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这样,本次会议共有列席人员139人。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1年1月1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陈鸿驰
副主任委员:刘炳文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马跃进 王义松 邓明辉 刘秋芬(女) 罗建明
周明生 柯美耀 赵立龙 饶明富 殷德才
梁世友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1年1月12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翟东明
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为了做好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审查工作,主任会议建议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名单是在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而形成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因吴金池、李涵德、黎柱才三位同志已退休,胡世宝、周和平同志分别出国和长期在外工作,建议这五位同志不再担任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
二、根据工作需要,主任会议提名王义松、罗建明、周明生、柯美耀、梁世友增补为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其他成员不变。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51名,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51名。自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咸安区选举的李亚华、袁善谋,赤壁市选举的王铭德,通山县选举的龚道安,崇阳县选举的李德明,咸宁军分区选举的罗仕国调离本行政区,依照代表法的规定,这6名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赤壁市、通山县、咸安区、咸宁军分区分别补选了丁小强、董国祥、程家华、王炽松共4名同志为市三届人大代表。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4名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报告。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丁小强、董国祥、程家华、王炽松4名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9名。
现予公告。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
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1年1月12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钟劲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51名,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51名。自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咸安区选举的李亚华、袁善谋,赤壁市选举的王铭德,通山县选举的龚道安,崇阳县选举的李德明,咸宁军分区选举的罗仕国调离本行政区,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这6名代表资格终止。现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李亚华等6名代表空缺后,赤壁市、通山县、咸安区、咸宁军分区分别补选了丁小强、董国祥、程家华、王炽松为市三届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丁小强、董国祥、程家华、王炽松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确认。
现在,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9名。
特此报告。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表彰咸宁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年1月1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推动代表工作,调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风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对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中成效显著的市政府办 公室等11个单位及吕长虹等10名建议办理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市人大常委会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励,再创辉煌。同时,号召各承办单位和个人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履行职责,大胆探索,努力工作,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附: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
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建议办理先进单位(11个)
市政府办公室 市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交通局
市水务局 市国土局 市民政局 市住建委
市环保局 咸安区人民政府 赤壁市人民政府
二、建议办理先进个人(10名)
吕长虹 市文体局
余 珂 市旅游局
黄学农 市交通局
吴汉民 市城管执法局
叶 艺 市规划局
刘 涛 市政府督办室
喻志军 市公安局
张 薇 市农业局
王 玲 通城县法制办
柳秀美 市发改委
关于提请决定表彰咸宁市办理人大代表
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于2011年1月7日研究决定,建议对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中成效显著的市政府办公室等11个单位及吕长虹等10名建议办理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主 任 会 议
2011年1月7日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补选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1年1月1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温泉召开,会议应到组成人员36人,因事、因病请假14人,实到组成人员22人,发出补选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22张,有效票22张,无效票0张。计票结果是:赞成票22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特此报告,请予审定。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1月12日
关于提名朱常渭为湖北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议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因工作需要,并根据省委组织部鄂组干〔2011〕24号文件关于提名朱常渭同志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精神,按照选举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于2011年1月10日研究提名:
朱常渭为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现提请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补选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主 任 会 议
2011年1月10日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1年1月1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望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岩松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
方兆淼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漆先武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余 泗 林 同 志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1月12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本次会议对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作了部署安排,重点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和2011年工作要点(草案)。会后,研究室要根据各位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将工作报告提交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工作要点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报市委批转执行。现在,离大会正式开幕的时间只有5天了,希望大家和大会秘书处各组的同志,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和大会秘书处的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恪尽职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工作,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做好会议的各项工作,特别是稳定组和保卫组,要根据当前在整顿出租车市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做好各项预防工作,确保市三届人大六次会次取得圆满成功。现在离春节只有二十天了,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前向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余泗林 林永生 陈鸿驰 陈 瑜(女) 边一山
邹济舟 彭方全 马跃进 王义松 邓明辉
任国庆 刘秋芬(女)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明生
柯美耀 赵立龙 钟劲松 饶明富 袁亚俊
殷德才 龚信升 梁东安 董思宁 解新平
熊正团 翟东明
请假:
黄楚平 毕道丽(女) 刘炳文 张小牧 余华英(女)
周和平 胡世宝 胡新华 梁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