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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报
http://xnrd.xianning.gov.cn  上传时间: 12-07-10
 

  2010年12月   第8号(总号:095)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3

  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

  批评和意见的报告 …………………………………………………………………李逸章4

  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

  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冯  春13

  关于对《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审议意见 ……………………………18

  关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情况的报告 ……………………肖  彬20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吴亚成等三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30

  吴亚成辞呈………………………………………………………………………………………31

  郭恒武辞呈………………………………………………………………………………………31

  黎柱才辞呈………………………………………………………………………………………32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咸宁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33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 ……………主任会议34

  供职发言 ………………………………………………………………………………董国祥35

  供职发言 ………………………………………………………………………………王槐生37

  供职发言 ………………………………………………………………………………刘国承38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40

  余泗林同志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41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44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

  2010年12月30日—31日

  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报告;

  六、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七、其他。

  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

  ––––2010年12月30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政府秘书长  李逸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和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由市政府办理的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会议共确定议案2件,收到代表建议49件。会后,市人大交由市政府系统承办的议案共2件,建议共47件,占收到建议总数的96%,其中:财经方面9件,占承办总数的19.1%;农林水方面10件,占承办总数的21.3%;城建环资方面13件,占承办总数的27.7%;教科文卫方面3件,占承办总数的6.4%;司法内务方面8件,占承办总数的17%;民宗旅游方面4件,占承办总数的8.5%。

  这些议案和建议的内容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比较好地反映了社会各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迫切要求,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强烈责任感。市政府受理这些建议后,经过登记、分类和认真研究,分别交由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和垂直单位共37个单位承办。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指导下,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负责的态度对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所有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复。从代表反馈意见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对于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我们要求承办单位进行了二次办理。主要情况如下:

  (一)议案的办理情况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由市政府办理的议案共2件,即“关于修建崇阳至咸宁旅游公路启动推进鄂南大竹海建设的议案”和“关于促进咸宁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发展的议案”。收到议案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对全市人民负责、对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认真办理。

  1、关于修建崇阳至咸宁旅游公路启动推进鄂南大竹海建设的议案。收到议案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立山作出重要批示:“修建咸宁——崇阳旅游公路对带动南三县区域经济发展、完善交通网络布局十分重要。请交通局商旅游局、咸安区、崇阳县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快推进建设。”6月28日下午,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立山、市人大副主任林永生率市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和咸安区、崇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考察了拟建的咸宁至崇阳旅游公路沿线情况,并在崇阳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明确咸安崇阳旅游公路将按生态旅游公路的总体目标进行建设,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三班口至太乙洞段(旅游新城范围内)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太乙洞至崇阳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8.5米(按国家标准值),双向二车道。为进一步推进议案的落实,7月份,任振鹤市长再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旅游公路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旅游公路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市交通局已初步完成项目工可报告,各项专题研究顺利推进,同时,已将该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列入《咸宁市“十二五”公路、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并将该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列入全市2011年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上报省交通厅。咸安区太乙洞至古田段14公里已按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实施完成,现已通车;古田至金沙段16公里正在进行招投标准备工作。崇阳县天城至大白段6公里已于10月10日全面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1000万元。

  2、关于促进咸宁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发展的议案。在新形势下推动咸宁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立山指示:“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发展的重大决策,也是我们咸宁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请市区域发展和经济协作局商赤壁市、嘉鱼县、咸安区认真研究议案内容,结合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及武汉新港建设提出加快开放开发的对策与建议”。按照领导批示,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一是谋划发展战略,完善项目管理。形成了《咸宁市长江经济带发展总体规划(送审稿)》,作为指导我市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发展纲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江两河”的发展战略,目前,该战略内容已列入市委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并申报省社科联重大课题。同时,积极编制《咸宁长江经济带项目库》。经统计,我市列入省项目库的项目投资额4137.27亿元,在沿江8市州中仅次于武汉和宜昌。二是打造重要平台,加快新港建设。2009年7月,我市成功挤入武汉新港。目前,武汉新港咸宁港区空间规划、集疏运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已初步制定,主要项目350个,投资规模2000亿元。今年5月,我市参加了武汉新港统一组织的赴港招商活动,赴港招商期间,我市共有13个项目签约,总投资86.9亿元,包括咸宁长江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项目、咸宁核电重件码头工程项目等重点项目,目前,大部分项目进展顺利。同时,2010年武汉新港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咸宁港区建设项目10项,计划投资87576万元,截止目前,已完工5项,完成投资37467万元,在建5项,年内将完成剩余的50109万元投资任务。除此之外,以港口为轴心的物流园区建设也有条不紊的进行。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结合武汉新港建设总体要求和我市“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战略”的具体实际,提出了抢抓长江新一轮开发开放和武汉新港建设机遇,加快建设咸嘉工业新城,及时策划申报中法产业园项目,促进优质资源向沿江临港新区聚集,打造沿江经济走廊,实现发展格局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区域协调发展思路。并形成了“抢抓长江开放开发机遇,加快建设咸嘉工业新城”的征求意见稿和咸嘉工业新城(中法产业园)规划编制要点(草案)。通过这些努力,我市的长江经济带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建议的办理情况

  1、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15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31.9%。如第13号关于“成立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议”。市司法局对该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已于2010年3月31日与市卫生局联合成立了“咸宁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已开展工作。又如第29号关于“请求市级以上有关单位援建咸安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议”。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区社区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区建设工作,并多方筹措资金,投资1600万推进市区24个社区服务中心(站)(其中新建16个,8个已建社区提档升级)的建设,力争打造全国一流社区。同时,各包保社区责任单位以每个社区10万元的标准对社区建设进行了支持。截止目前,各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已基本完工,社区建设工作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评价,在全国处于先进行列。

  2、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26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55.4%。如第22号关于“要求充分挖掘和利用羊楼洞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将其作为湖北古镇进行开发”的建议,对羊楼洞的明清石板街的保护和旅游开发提出了很好的意见。羊楼洞明清石板街作为我市典型的文物古迹,我市历来非常重视其保护工作。市文体新局已将羊楼洞明清石板街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通过了省文物局初审上报国家文物局,市文体新局将做好后续跟踪,力争申报成功。同时,赤壁市政府已对其总体保护和开发进行了论证和规划,并申报了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并积极争取推动规划升级,争取国家和省住建部门的项目。目前,市文体新局正会同赤壁市积极为其争取2011年度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经费。又如第39号关于“让渔水路两边新建道路亮起来的建议”。收到建议后,市路灯管理局在第一时间与代表取得了联系。根据调研情况和协商意见,市路灯管理局先在兴旺街安装了5盏路灯,解决了兴旺街的照明问题。下一步,将根据路灯建设资金状况,逐步解决阳光路和兴隆街的照明问题。

  3、代表所提建议因条件、法律、政策或其它原因所限,一时难以解决,已向代表作出解释的(C类)6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12.7%。如第21号关于“延续‘4050’人员养老保险补贴的建议”,该建议从蒲纺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难和家庭困难等角度出发,建议延长“4050”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是非常可以理解的。但是,由于国家目前还没有出台延长“4050”人员社保补贴年限方面的相关文件政策,该建议目前无法实现。建议所提“国家对40?50人员养老保险补贴三年的政策,2009年是最后一年,2010年将不再有此政策”的说法也不十分准确,现行政策对新增的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2010年乃至今后的社保补贴工作将继续执行,但期限不超过3年。市人社部门就这些情况和代表进行了深入沟通,并作出了解释,代表表示理解。同时,市人社部门也将把这一建议积极向上反应,以便问题早日解决。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2010年市政府系统承办的代表建议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办理好这些建议,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改进政府工作、增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回顾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及所属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市政府及各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政务工作,也是各级政府践行“三个代表”,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实施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市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为做好会议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任振鹤市长在市“两会”后的第一次市长办公会议上就对建议办理工作作了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市政府各位领导、各承办单位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办理好每一件建议,并明确由常务副市长具体牵头负责。4月2日,胡立山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2010年度政府系统人大建议交办会,并对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政府秘书长李逸章对每一件重点建议在办理前都提出了办理意见,办理中经常过问具体办理情况,并对答复意见进行了审核把关。各承办单位也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大多数单位专门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对各自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不少单位,如市交通局、卫生局、民政局等,还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咸安区政府、赤壁市政府等县市区政府由县(市、区)长亲自过问建议办理情况,并提出办理意见的做法也极大地增强了建议办理力度。由于各承办单位认识到位、措施得力,使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障,有效保证了全年办理任务的完成和落实。

  (二)严格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规范的管理是建议办理质量的保证。去年,市政府印发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则》(咸政发〔2009〕18号)。有了规章制度,重点是抓好执行和落实。在今年建议办理的具体运行操作中,市政府督查室把工作着力点集中放在答复审核把关上。5月份,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专门下发通知,对建议的答复内容、格式再次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各承办部门的办理答复意见必须先报督查室审核,对内容、格式不规范的答复一律退回重办。各承办单位也结合各自实际,狠抓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形成了具有单位特色,又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如咸安区政府、赤壁市政府结合本地工作特点,制定了具体办理工作制度和规定,使办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市发改委把好“五关”(承办人员拟稿关、科室负责人审稿关、办公室文字审核关、分管领导审批关和主任签发关),提高答复工作质量的做法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把办理代表建议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推进政府工作。总体上说,代表提出的建议符合咸宁实际,凝聚了代表们的心血,体现了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当作对本单位工作的促进,始终注重把吸收和采纳代表建议与本地本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代表建议的监督和推动作用。如在办理第37号关于“严厉打击边界地方聚众赌博行为”的建议过程中,市公安局将办理建议与公安部门的禁赌工作相结合,以办理建议为契机,大力开展禁赌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赌博案件238起,在全市掀起了一股禁赌高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并根据当前我市赌博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了《咸宁市公安局建立禁赌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从根本上减少治安乱源,净化社会风气,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这样不仅办好了建议,也扎扎实实的推进了部门工作。

  (四)加强沟通,着力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有效的沟通是更好地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本意,更有效的办理好代表建议的前提。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通过答复之前电话征求意见、上门走访、现场办公、回复后及时回访等方式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不仅能准确、全面地领会他们所提意见的内容和意图,有针对性地答复办理,而且能通过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缩短与代表间的距离,更加增强我们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如市住建委、旅游局等单位实行开门办理,将代表一起请进来,采取座谈形式,现场沟通,一对一答复,取得很好的效果,代表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市公安局积极开展回访活动,在年底邀请代表座谈,并向代表汇报全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特别是建议回复后办理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的做法也取得了代表们的一致认可。

  (五)认真开展督查和回头看工作,切实让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督查作为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各种督促检查活动来促进代表建议的落实。交办会后,市政府督查室随即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要求每个承办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对所承办的建议进行梳理。各承办单位都按要求上报了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5月份,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办理进度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办通知》。在建议答复工作告一段落后,市政府督查室要求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务求将代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11月份,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对市住建委、人社局、民政局、发改委、交通局、公安局、咸安区政府、嘉鱼县政府等办理大户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督办,进一步促进了办理工作的落实。各承办单位也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对全年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地再检查、再落实,特别是对已答复还在办理的事项,开展重点督办、跟踪服务。如市规划局、住建委利用开展行评的机会,邀请人大代表对全年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评议,促进了建议办理工作更好的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指导、监督下,开展顺利,成效明显,得到了代表们的肯定。但是我们的办理工作与当前形势发展、工作任务要求相比,与代表们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存在一些不足。今后,我们将在进一步创新办理方法,提高办理人员素质,提升代表满意率;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办理程序和规章制度,使办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进一步争取人大常委会对办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支持等方面狠下功夫,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以及创新的手段,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动办理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30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冯  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督促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政府有关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及时作出了部署安排并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维护财经秩序,推进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能认真对待、纠正存在的问题。截止11月底,各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各相关单位已将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以文件、函等形式报送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对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以及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部署落实整改工作,积极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问题逐项分析原因,强化措施,整改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针对2009年度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在2010年的预算中已作出了改进。除结算中不确定的收入外,相对比较固定的转移支付收入和省拨专项补助收入,年初市财政已纳入到预算编制。从保持收入结构以及防止收入规模年度的波动性,对公安外来案源收入,在2010年初已作调入资金编列,2010年的预算调整比年初预算只增加6.1%。

  (二)关于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对部分预算支出账务处理不实的问题在2010年已作了支出处理;对部分公共项目超支的问题,市政府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咸政办发[2009]37号),对公共项目实行二次审批,较好地控制了支出进度,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针对2009年会议、考察专项经费和接待费超支的问题,市政府专门出台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支出的额度;对非税收入计划执行不力的问题,市政府专门在今年下半年在市直范围内开展了“两管一治”行动,通过开展“两管一治”行动,市直在非税收入管理上将会有很大的改善和加强。

  (三)关于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市财政局针对部分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国库的问题,今年加强了国库各种专户的管理和清查,对应纳入金库管理的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收入,在2010年度已作了入库处理,并计划严格按中央文件要求,将所有收入均纳入金库管理。对省拨专款结余的问题,在2010年,市财政部门除建设方面的资金按进度拨付外,其余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同时还制订了专款资金管理办法,从而提高资金拨付速度和使用效率。

  (四)关于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按审计意见在2010年将市直沿用至今的部分单位退库安排经费改为直接列报支出安排。

  (五)关于城建专项预算方面的问题。针对城建赤字预算的问题,市财政部门一方面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用于城市维护的非税收入(费用)的征收,另一方面,市财政正在拟订新的城建预算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定。尽量将城建相关部门的所有人员经费全部纳入公共预算,并对所有城建项目进行投资评审。

  (六)关于地税部门收入征管方面的问题。市地税局党组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对市地税温泉分局未及时解缴入库的税款1690.65万元已在2010年1月14日汇缴入库,税收待解账户已在2010年7月份撤销,与之同时,市地税局在今年地税系统全面推行TIPS系统,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对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以“其他收入”缴入财政的问题,市地税局针对市人行无直接划解系统的实际,积极与市人行和市财政部门联系、协调,以期尽快解决地方教育附加的入库问题。

  二、市直七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直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都十分重视,都能认真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工作态度端正,行动积极。例如: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委等6个单位专门召开党组或局专题会议研究纠正整改措施。

  1、关于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896.82万元的问题。截止11月底,市公安局系统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17.63万元的问题已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和检讨,并对问题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驾驶员报名考试许可收费管理,严格实行财政收据一票制,指派专人核对,许可收费入库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二是市公安局向驾校派驻审计人员。三是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向双鹤驾校摊派、开支任何费用。四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驾校收入一律上交财政。市地税局对审计查出的三年非税收入519.43万元(其中发票工本收入414.96万元)也拿出了整改意见,决定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将所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市财政管理。市财政局对所涉及的三年非税收入159.76万元未入金库的问题,也得到了整改,资金全部补缴入库。

  2、关于违规收费199.13万元的问题。市城乡规划局对违规收取建房押金63.53万元的问题进行了扎实而有效的整改,以公告的形式连续在南鄂晚报公布十天,全面清退2007年底以前所收取的建房押金,并承诺在2010年12月31日全部清退完毕,如逾期将不再办理押金退还手续,将所剩余的押金全部上缴市财政。市交警支队和市科技局违规收费135.6万元的问题,两家单位已明确承诺从现在起停止一切违法违规收费。市交警支队对利用垄断地位收取驾驶员体检分成收入101.6万元采取的整改措施是,驾驶员驾照年审体检不再限定于相关医疗机构设在车管所大厅内的体检点,规定只要在咸宁市范围内任何一家县市区医院体检的结果,支队在办理驾照年审的时候给予承认,分成收入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全部上缴市国库。市科技局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决定:从现在起机关财务不提供任何收费收据,任何人不得违规收费,一经发现,立即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已经发生的违规收费,科技局将从实际出发,能退的则退,不能退的部分全部上缴市财政。

  3、关于挤占挪用各项专项资金44.81万元的问题。市住建委、市经委、市科技局三个单位通过调整会计账目、经费归还等方式共归垫挤占挪用的资金30.36万元。其中:市住建委、市经委全部归垫所挤占挪用的资金;市科技局14.45万元的资金已用于局职工中心建设无法归垫。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和市经委已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市公安局针对未经市财政批准处理车辆的问题,已补办了市财政局批准手续,并制定下发了《警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对车辆采购、登记、年检、使用管理,尤其是转卖、报废等环节作出了严格规定,杜绝再次发生处置车辆不按财政规定执行的情况发生;市住建委已按审计意见将1691万元的办公楼按所属单位出资额明确了产权关系,分别登记入账;市经委对少记固定资产的问题已按审计要求进行了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

  此外,在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方面部分单位还存在在所属单位(实体)报销费用、未实行政府采购以及账务处理不规范、支出发票不合规等问题。市直相关单位在这次一并也做出了整改,效果较好。

  三、市直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虚报、重报培训人数,多领培训补贴32.58万元的问题。市直所涉两家单位即市技校和市劳动就业局都做了认真的整改回复,对其存在的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都表示是无心之过,并对多领的补贴资金请求从今后开展的培训工作中从财政拨付的补贴中抵扣。

  (二)关于违规使用培训补贴资金120.23万元的问题。市技校已按审计部门的处理意见将所有违规使用的资金全数归位。

  四、关于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决算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经济开发区针对审计部门对其承担的政府五大工程审减2338.07万元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检讨和反思。决定在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中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做到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审计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报市政府审批予以审计,工程价款的结算没有审计部门出具的工程决算审计结论不予付款。

  总的来看,由于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市人大高度关注、加强督办,再加上今年在市直开展的行风评议以及“百名科长群众评”的活动,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比较好。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将继续督办,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整改到位。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咸宁市

  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审议意见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肖彬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修编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市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温泉旅游特色更加彰显。新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总体上较为科学、合理、可行,会议同意这个规划。同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是我市重大的战略发展目标,总体规划应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与未来二十年内城市经济发展相吻合,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导向和调控作用。

  二、在市域城镇化体系规划中,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做好市、县、镇的整体规划。强化市主城区的中心带动功能,优化城区空间,构筑城乡一体化规划协调区,引导城区经济蓬勃发展,进一步完善各级城镇的职能结构,全面提高整体功能水平。

  三、在注重建设规划的同时,做好与之相配套的经济发展规划、产业调整规划、文化建设规划等。总体建立大分散、小集中的教育设施体系;门类齐全、便利群众的医疗设施体系;分级配置覆盖城乡的文娱体育设施体系;多层次、网络化区域商贸市场体系。实施跨越发展,建设宜居城市。

  四、城市总体规划经省政府审批后,应严格实施。同时,要尽快编制各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突显咸宁山水园林特色,强化规划区内山体水体保护和城区上游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切实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执行一个法”,确保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关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修编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30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肖  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情况,请予审议。

  一、总规修编的背景

  我市现行法定城市总体规划是1998年撤地建市后编制,并于2000年4月省政府批复的《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15)》。2005年3月,我市按照中等城市规模启动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07年1月省建设厅以鄂建文[2007]9号文原则同意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但在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进程中,以京广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大畈核电站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的上马为契机,地处“武汉城市圈”与“长株潭城市群”之间中心位置的咸宁,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原规划思路、规模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咸宁城市发展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战略决定和“五个一”为核心的战略目标,结合当前区域发展的新形势,完善城乡规划成为咸宁市立足武汉城市圈、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2008年10月,市政府组织开展《湖北咸宁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获专家评审通过。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2009年9月,市人民政府重新组织编制《咸宁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二、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分为战略研究、总规纲要、总规成果等3个阶段。

  第一阶段(战略研究阶段):从2008年10月启动,2009年7月19日战略研究成果获全国专家评审会通过。

  第二阶段(总规纲要阶段):从2009年8月开始,经请示省政府,省住建厅9月复函同意开展《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年10月,市政府召开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动员大会,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由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美国RTKL咨询公司、荷兰阿卡迪斯建筑工程咨询公司、咸宁市规划院组成的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专班进行修编。2010年6月向市委常委会第三届112次会议做了总规纲要成果汇报,形成会议纪要。2010年10月18日至19日省住建厅召开《咸宁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0—2030)》专家评审会,专家组通过了规划纲要,并对纲要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修改意见,形成了书面评审意见。

  在此期间,我市同步开展了公众意愿调查,召开了有关土地利用、城市建设、交通、旅游等方面的部门座谈会以及总规纲要成果专家咨询会等。

  第三阶段(总规成果阶段):从2010年10月下旬开始,以规划纲要为指导,我市全力推进总体规划方案及规划成果编制工作。2010年12月24日,省住建厅在武汉召开《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同意通过《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专家组认为,《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资料翔实,前期调查研究深入,规划思路清晰,内容齐全,达到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在人口预测、规划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及空间组织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三、修编指导思想及工作任务

  本次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咸宁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强化咸宁在湖北省南部及中部城市群中心的辐射、带动与链接作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思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生态型循环经济,坚持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和谐城市。

  本次总体规划本着延续历史,面向未来,立足咸宁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突出按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法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1、突出城市发展重点和方向,拉开城市空间发展框架,调整优化主城区空间布局,建立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积极促进工业化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实力。

  3、培育和提升温泉旅游、交通物流、金融商贸、科教文化等产业功能,形成系统完整、特色突出、集聚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服务功能体系,增强城市多元化服务能力。

  4、建设区域快速道路系统,构建现代化的城市交通体系和高效便捷的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

  5、控制城市规模,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绿化等重要的生态资源,建立空间管制体系,构建科学安全的生态格局。

  6、突出滨江滨湖特色,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彰显咸宁绿色生态魅力。

  7、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8、建立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协调近远期发展要求,增强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能力。

  主要规划内容说明

  (一)关于城市性质与发展规模

  1、城市性质:本轮总规将城市性质定位为:咸宁市域中心城市,湘鄂赣边界地区商贸物流中心,武汉城市圈生态宜居城市,中国温泉旅游名城。涵盖我市在4个不同区域中所承担的城市功能和所具有的独特职能。

  2、城市规模:(1)城市人口规模:规划区作为未来城市化发展重点区域和城市人口的重要承载地,至2030年,规划区城镇人口98万人,其中主城区城市人口72万人,新城城市人口为26万人。(2)城市用地规模:规划2030年规划区内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0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8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10平方米,新城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30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15平方米。

  (二)关于市域城镇体系

  1、城镇体系结构。本次咸宁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为 “一主一次、一区三轴两带”:

  统筹推进主城区、梓山湖新城、向阳湖新城、汀泗新城、贺胜新城等城镇融合发展,将其打造为市域中心;建设赤壁市区成为市域次中心。对接武汉城市圈,协调区域发展,将咸宁、赤壁、嘉鱼,打造为咸赤嘉城镇密集协调发展区。以京广铁路线、京港澳高速公路线、武广高速铁路专用线、107国道等构成交通带动轴;以潘家湾沿江产业、咸宁温泉谷、通山核产业、九宫山旅游产业组成垂江产业推进轴;沿陆水河流域形成旅游发展轴。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形成沿江产业发展带;依托通山、通城、崇阳的生态资源优势,沿杭瑞高速公路和106国道公路形成南三县生态特色发展带。

  2、空间资源管制与生态环境保护

  (1)市域资源保护及空间管制分为基本农田保护、生态发展资源保护、水源地、水体及重要湿地保护、分蓄洪防灾资源等,提出相应的管制措施。(2)保护以山体、水体为主旋律的自然生态绿地,加大潜山优质苗木的培育,加强温泉生态绿地、公园绿地、居住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及专用绿地等各种绿地的建设,提高城市绿地的标准、指标和质量,将咸宁市建设成为山水园林特色生态城市。到规划期末,人均公园绿地不少于12平方米/人,绿地率不少于38%,绿化覆盖率超过45%,实现“500米见绿,1000米见园”的城市绿化格局。(3)城市环境保护分区:规划将咸宁市分为四级环境保护区。

  (三)关于市城市规划区城乡一体化规划

  1、城市空间结构。从城乡统筹发展出发,以主城带动外围新城、集镇、中心村发展的模式,形成“一核、两轴、两带、三片”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核”:为城市规划区的主城区,以中心绿地为核心,着重建设永安、温泉、咸东片区等城市重要功能区。

  “两轴”:为依托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武咸城际铁路和107国道,分别向南北拓展的两条区域发展轴线。其中,北部发展轴自主城串联梓山湖新城、贺胜新城,并进一步北向联系武汉城区;南部发展轴自主城连接汀泗新城,并南向对接赤壁及长株潭城市群。

  “两带”:为由主城向斧头湖和西凉湖延伸的两条区域拓展带。其中,北向拓展带依托京港澳高速联络线对接梓山湖新城;西北向拓展带依托规划区外环线联系向阳湖新城。

  “三片”:为北部生态湿地及水产养殖片、南部山体林地涵养片、东部农田生态保育片。

  2、市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分区。规划在规划区内明确划分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弹性发展区和适宜建设区,指导城市规划区城乡开发和建设行为。

  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潜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孝子山、双龙山等城市规划区内主要的山体自然资源,以及斧头湖、西凉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一般农田、蓄滞洪区、地基承载力较弱、土壤生态环境较敏感的水产养殖、园地和林地等区域以及青龙山、文笔山、浮山、卧龙山、十六潭山等建成区内已有大面积山体区域及淦河、官埠河等水体保护区域。

  适宜建设区:是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以外可以安排城镇开发建设的区域,是鼓励和引导城镇有序发展的地区。

  弹性发展区:是城镇发展的备用地,分布在各个城镇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上。弹性发展用地的启动必须是在城镇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无法满足其自身发展的要求的条件下才能启动。

  3、市城市规划区城镇村一体化布局与建设发展策略。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形成以“一主城、四新城、四集镇、十四中心村”为重点的四级城乡居民点布局体系。

  主城:为城市规划区的发展极核,是经济、文化中心,更是科技创新基地和现代服务业的中心,是规划区加快城镇化,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主要推动力。

  新城:分别为梓山湖新城、贺胜新城、汀泗新城、向阳湖新城,作为规划区信息、技术、加工、流通的依托,引导资源要素向新城集中,建立产业园区,达到规模经营,形成集聚效益,加快向集约型增长方式的转变。

  集镇:分别为万秀、古塘、凉亭垴、鳖山等,是规划区内若干中心村的中心,是农村中工农结合、城乡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社会和生产活动中心。

  中心村:分别为斩关、绿山、桃林、黎首寺、花坪、黄荆塘、群力、长岭、长寿、高赛、樊塘、曾铺、太乙、白鹤等,是空间网络体系中的基层单元。

  (四)主城区用地规划

  1、主城区用地增长边界。主城区增长边界为向东、东北拓展至横沟桥镇区范围,以武广高铁以及自然山体为界;向西、西南以潜山、双龙山、孝子山等自然山体为界,向北以京广澳高速、武汉城市圈外环(咸通高速)等为界,向南、东南以杭瑞联络线(咸通高速)以及武咸快速路为边界,总用地面积为165平方公里。

  2、空间发展方向。科学引导城市空间拓展,保护城市生态安全格局,在城市发展方向选择上坚持“中心集聚,交通带动,拥湖拓展”的模式。进一步做大做强主城,加强主城集聚与辐射功能;依托交通推动,加强东北向拓展,对接武汉;立足滨湖资源,北向面湖拓展,彰显生态城区。

  3、规划布局结构。规划融泉、河、湖、城于一体,形成“泉湖相映、城林共生”的城市格局。在规划布局中,构建“一心显特色、三区促发展、一网保生态”的城市空间结构。

  一心:为城市文化休闲绿心。位于城区的中心地带,围绕城区的文笔山、浮山、青龙山、十六潭山等山体资源,优化山体周边文化休闲、文化博览、医疗等配套功能,提升城市活力。

  三片区:为温泉旅游服务片区、永安综合片区、咸东产业片区。温泉综合片区定位为以温泉旅游服务、市级行政商务综合服务、生活服务功能为主的综合性功能片区。永安综合片区定位为以发展高铁商贸、滨水休闲、加工制造、生活服务功能为主的综合性功能片区。咸东产业片区重点发展现代工业、现代物流以及生活居住功能,形成职住平衡的现代产业园区。

  一网:为贯穿城区各功能区的生态绿网。加强城中自然山体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加强淦河沿线排污治理,整治淦河沿线景观;打通山体间的绿化通廊;合理安排城中各类公园绿地、道路防护绿地、生产绿地,构建网络化的生态绿化景观体系。

  (五)关于综合交通规划

  1、交通发展目标。优化城区路网,构建城市骨架道路系统。完善城乡客运体系,确立公共交通主导地位,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公交交通客运体系。加强城市枢纽建设,强化主城区交通地位,构建内外分离、设施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

  2、对外交通规划。规划至2030年,咸宁城区对外交通以方便城区车辆快速进出为目标,从主城区主要节点5分钟内可驶入内环路,10分钟内可驶入外环路,15分钟内可通达主要对外出入口。规划区对外高速公路形成“一横两纵”的结构布局,一横是指城市圈外环高速公路(咸通高速公路);两纵是指京港澳高速公路和杭瑞联络线,规划区主要通过京港澳联络线(桂乡大道)、咸潘公路、向贺大道和外环与高速公路衔接;主城区对外公路网形成“两环多射”的结构布局,“两环”是指咸宁主城区的内环及外环;“多射”是指咸宁大道、青龙大道等。

  3、道路系统规划。构筑功能清晰、级配合理、布局完善的城市道路网络,完善“方格网为主、局部自由式”的道路网格局,规划区内形成“四纵五横两环”的干道网络,支撑组团布局结构的形成。

  4、公共交通系统规划。规划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5公里/小时,线路网密度达到2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准点率达到90%以上,服务半径为300米的公交站点覆盖率大于50%,服务半径为500米的公交站点覆盖率大于90%,使主城区任意两点之间的交通可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公交场站设施应与城市的开发和改造同步建设。

  5、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引导自行车的合理使用,满足自行车在短距离出行的交通需求,以公共交通运输方式吸引和转移长距离的交通出行。

  6、停车场库规划。坚持“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场(库)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 的停车供给原则,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积极参与停车设施建设,整合城市停车设施资源。

  (六)绿地系统规划。至规划期末,人均公园绿地不少于12平方米/人,绿地率不少于38%,绿化覆盖率超过45%,实现“500米见绿,1000米见园”的城市绿化格局。

  (七)景观特色营造规划。规划在主城区形成“绿心镶嵌、两廊交汇、多点辉映、板块拼接”的空间景观结构。

  绿心镶嵌:由文笔山、青龙山、浮山、十六潭山链接形成的主城区景观生态绿心。绿心是居民度假休养和游憩之地,是主城区景观体系的核心。

  两廊交汇:一廊串接淦河水体及林地斑块、中部城市板块以及东北部丘陵林地斑块,展示咸宁江、城、林风貌兼备的依山绕水景观带;一廊联系斧头湖沿岸等生态湿地斑块和城市特色风貌斑块,彰显咸宁城水互映特色风貌的拥湖面江景观带。

  多点辉映:由主城区内重要的门户景观点与各级别标志景观点构建的景观格局体系。

  斑块拼接:主城内形成旧城风貌景观区、现代新市风貌景观区、工业景观风貌区、特色科教景观风貌区和旅游休闲景观风貌区等特色的城市斑块,各特色斑块通过景观路径串联拼接。

  (八)旅游体系规划。以生态优先,功能划分与资源特性相匹配,旅游区与城市开敞区相和谐为原则,规划形成“一轴三区三片六心”的整体格局。

  一轴:为淦河滨水旅游轴。规划要求对淦河进行综合整治,加强两侧空间景观塑造,沿线构建淦河民族风情园、四季植物风光观赏园、沐浴文化博物馆、淦河休闲娱乐购物风情园等城市公共休憩景观。

  三区:为温泉生态旅游区、城市绿心休闲观光区、斧头湖生态观光区。

  三片:为森林温泉养生片、乡村民俗体验片、郊野运动休闲片。

  六心:为南入口展示中心、温泉休闲疗养中心、太乙洞旅游观光中心、民俗体验中心、城市中心文化休闲绿心、斧头湖生态观光配套中心。

  (九)关于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立完善的城乡一体化供水系统,满足城乡发展用水需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规划区以淦河、长江和王英水库为集中供水水源,斧头湖和西凉湖作为城市发展备用水源。主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是规划扩建温泉、永安、工业园三座污水处理厂。各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均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淦河。新城污水处理设施是在贺胜和梓山湖新城合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其余新城各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新城的污水处理厂的尾水不得直接排入斧头湖。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经过近两年努力,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已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编制完成。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报批程序的要求,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们将按照审议意见尽快修改完善,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批。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亚成等三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0年12月3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吴亚成、郭恒武、黎柱才三位同志因到退休年龄,根据吴亚成、郭恒武、黎柱才三位同志的辞职申请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吴亚成、郭恒武、黎柱才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分别辞去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辞   呈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关于干部任职年限的规定,现申请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0年12月14日

  辞   呈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关于干部任职年限的规定,现申请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0年12月14日

  辞   呈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关于干部任职年限的规定,现申请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0年12月14日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0年12月3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元月18日在温泉召开,会期四天。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听取和审查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1年计划;听取和审查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于2010年12月16日研究决定:建议2011年元月中旬在温泉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听取和审查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1年计划;听取和审查咸宁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现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主 任 会 议

  2010年12月16日

  供  职  发  言

  董国祥

  (2010年12月30日)

  一个月前,我刚从省里来咸宁任职,今天拟作为市公安局局长人选接受大家的审议,在这里向各位谈谈自己的感受。

  到咸宁一个月,咸宁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地方,是一个山清水秀的美好城市。作为维护这个城市治安的公安机关,应该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我想向大家谈如下想法:通过一个月的工作、实践和调查,我认为咸宁市公安机关首先要适应咸宁市飞速发展的城市建设进程,咸宁市现在是以旅游、安居、文化、时尚作为城市定位。公安机关也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队伍形象和队伍素质。目前在咸宁公安机关里已经开始了着装规范、装备严整、执法严格、态度亲和的队伍形象、队伍素质的集中整治运动。在今后的治安工作中,咸宁公安机关,也要表现出良好的队伍素质。咸宁公安机关要想适应咸宁的城市化进程,我想一是队伍形象要适应城市化进程,适应城市化形象;二是队伍素质要适应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素质;三是队伍的执法能力,特别是驾驭社会法治大局,服务咸宁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素质等方面,要有更大的提高、更大的改善、更大的完善。

  如果这次审议通过任命我为市公安局长,作为我个人来讲,作为公安机关的行政首长,我将做到:

  1、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公安机关要在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护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有所作为。作为我个人在公安机关,要首先带头做到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带领全体公安干警扎扎实实工作,做几件实事,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护好航。

  3、要切实负起责任。公安队伍有其特殊性,是一个半军事化的队伍,处在执法的前线,特别是在当前依然存在“仇官、仇富、仇警”心态的时代背景下,管好队伍,确保队伍严格执法,不辜负各位委员对我们的期望,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努力。

  4、在任职期间严格做到勤政、廉洁,做到慎小、慎微、慎独。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在扎扎实实做事的同时,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民警察。

  最后,在这里再次请求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及全市的人大代表,要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监督,我们也要认真地、经常地、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监督,以保证公安机关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加强治安管理,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保证公安机关队伍在依法的轨道上做出更大贡献,为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努力。

  供  职  发  言

  王槐生

  (2010年12月30日)

  非常感谢市委、市政府这次对我的提名。今天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对我任命,我倍感荣幸,也深感责任重大。

  如果今天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表态如下:

  1、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林业部门工作。

  2、努力带好林业这支队伍,为咸宁的生态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3、我本人将廉政、勤政地努力工作,接受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对我的监督。

  供  职  发  言

  刘国承

  (2010年12月30日)

  这次市委、市政府提名我为市安监局局长人选,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程序依法任命。这是组织和人大常委会及各位委员对我的信任与重托,我在倍感荣幸、倍加珍惜的同时,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深知自己的学识、能力和水平与履行这一重要岗位职责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自己唯有以加倍的勤奋,努力学习,尽职尽责做好工作,才能不辜负组织和各位委员的期望。

  我长期在市政府工作,任副秘书长近7年,一直分管、联系安监工作。安监局是2001年在原煤化局基础上成立的,底子薄一些,基础差一些。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下,在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安监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如果这次通过了对我的任命,从政府到安监局对我来说,是一个新起点、新考验,也提出了新要求。我将努力学习、恪尽职守、牢记使命、勤奋工作。

  第一,加强学习,提升素质。除了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安监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抓好安监工作的能力。

  第二,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安监工作职责就是抓好安全生产,尽量不出事故,少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体现党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此,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管好自己,带好队伍。一方面要管好自己,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慎用权力,奉公以勤,律己以俭,清正廉洁,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另一方面管好班子和队伍,做到团结、干事、干净,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安监队伍,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请各位领导、各位委员予以监督,并恳请各位领导、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本人和安全工作。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0年12月3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董国祥为咸宁市公安局局长;

  王槐生为咸宁市林业局局长;

  刘国承为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龚道安的咸宁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邹济舟的咸宁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程家华的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黄大奇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阮建、王恒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杜耀智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余  泗  林  同  志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2月3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市长任振鹤同志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并加强对2件议案办理的研究与督办;常务副市长胡立山同志主持召开“交办会”进行具体部署,并通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落实办理责任,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办理质量,加强沟通、努力提高满意率等措施,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办理的效果明显增强。希望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落实办理责任制,广泛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认真抓紧解决,提高办理落实率;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人大代表客观地解释清楚,说明原因,取得代表的理解,提高办理满意率。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市政府十分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作出部署安排并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维护财经秩序,使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11月底,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还没有整改到位的,市政府及审计部门要继续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报告。会议认为,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基本符合咸宁的实际。会议同意这个规划,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是城市总体规划要进一步体现城乡一体化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要按照优化功能、体现特色、寻求发展的要求做好咸宁中心城区的详规。二是要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山体水体进行控制性规划保护,中心城区水系要全城贯通,原有绿化用地不得置换,突显我市水乡园林特色,把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成生态旅游宜居之都。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咸宁城区主干道的规划建设,加强对咸宁城区环城道路和交通出口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四是要在市域规划中,注意新区的规划和控制。五是要严格规划管理。规划一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能随意变更,必须严格执行,切实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执行一个法”,确保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开好这次大会,对于认真总结我市“十一五”规划实施和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科学谋划我市“十二五”规划蓝图和确定2011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对于动员和鼓舞全市人民坚定信念、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保持咸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在离大会召开只有半个多月时间,期间还要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和一次主任会议,时间非常紧。为了开好这次大会,市委高度重视,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请示,并将于明天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我们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尽快成立大会秘书处,紧锣密鼓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认真做好各项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确保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完成,确保会议圆满召开。

  本次会议接受了吴亚成、郭恒武、黎柱才三位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有关专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他们在担任常委会和专委会委员职务期间,遵守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依法履职,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会议还任免了市政府3个工作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民宗工委的负责人及市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在此,向所有获得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被任命人员不辱使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履行承诺,扎实工作,为把我市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推动咸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委员、同志们,“金虎归山去,玉兔迎春来”,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委员和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以及人大机关全体同志致以新年的祝福。衷心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好事多多、喜事连连!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黄楚平   余泗林   林永生   陈鸿驰   陈  瑜(女) 

  边一山   邹济舟   彭方全   马跃进   王义松

  邓明辉   任国庆   刘炳文   刘秋芬(女)  吴亚成

  张小牧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明生   柯美耀

  赵立龙   钟劲松   饶明富   袁亚俊   郭恒武

  龚信升   梁世友   梁东安   解新平   熊正团

  翟东明   黎柱才

  请假:

  毕道丽(女)  余华英(女)  周和平   胡世宝   胡新华   

  殷德才   董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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