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 咸宁市人大信息网 | 咸宁新闻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咸宁市人大信息网欢迎您!
站内搜索:
机构设置
友情链接
首页 >> 人大公报 >> 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公报 >> 正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公报
http://xnrd.xianning.gov.cn  上传时间: 12-07-10
 

  2010年10月   第7号(总号:094)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3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

  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4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题询问情况…………………………7

  关于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孙新淼18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城市管理调研组30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39

  关于201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万春桥40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0年市级预算

  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梁东安49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

  批准立项政府贷款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51

  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立项政府贷款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陈跃明53

  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贷款项目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57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

  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62

  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肖传家64

  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71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关于林桨纸一体化

  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77

  关于林桨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涂朝辉79

  关于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农村委员会86

  余泗林同志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91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94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2010年10月28日至29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人大常委会批准贷款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林桨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六、其他。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孙新淼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议认为,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市政府和咸安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以“五城同创”为抓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了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市容市貌焕然一新。但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和询问中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一、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让城市管理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通过广泛宣传,以培养和树立全体市民的文明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全体市民树立“美好城市是我家,管理全靠你我他”的思想理念,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管理、人人分享城市发展和管理成果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现代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并实施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要抓紧制订《咸宁市城市管理办法》,使城市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要探索建立“大城管”的工作体制。要逐步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明确划分市、区、街道、社区城市管理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及相关职能单位的职能职责,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努力消除管理盲区,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市区和部门之间应密切配合、有分有合、协调运转,做到相互回应、相互衔接、相互渗透,坚决克服和纠正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现象,真正形成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优化检查考核机制和方法,增强各相关单位责任意识。要加快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水平,着力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坚持统筹安排,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的投入,逐步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新城区“入园难”和“入学难”,垃圾运输和垃圾处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和交通堵塞等问题。要尽快启动新水厂建设工程,提高城区供水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增加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加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要加强天然气管网、城区变电站、公厕、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四、加强综合执法,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一是要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车辆乱停乱靠、非法营运等违章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解决交通堵塞、市民出行难等问题。二是要切实加大对城区公用设施的保护力度,对肆意破坏公用设施的行为要进行教育和处罚。要抓好占道经营、“牛皮癣”、垃圾死角等的管理和整治。三是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实施的严肃性。特别是对中心城区山体绿线、水体蓝线等重点区域,要坚决遏制乱修乱建等违章建设行为。要进一步加大“两违”整治力度,尤其要加强市区“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规划管理,坚决遏制无序建设行为。四是进一步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五是抓好城区环境保护工作,严肃查处乱排乱放、乱泼乱倒工业废弃物、污水行为,对市民反映强烈的油烟污染、扬尘污染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六是积极推进小区物业管理。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城管队伍素质。一是要按照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配备必需的执法人员,逐步增加执法工作经费。二是要加强对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纪律严明、反应迅速、执法有力的综合执法队伍,三是要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

  城市管理工作专题询问情况

  (记录整理)

  10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孙新淼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城市管理工作中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城区山体水体保护、学校周边交通安全、城市供水、环卫设施改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等一些突出问题,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了询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到会并认真回答了询问。

  一、饶明富委员:目前,我市加大了“五城”同创力度,出台了山体水体保护办法,老城区的重点山体水体划定了保护绿线。但是监管主体和职责还不明确;同时,中心片区以外100平方公里以内的山体、水体保护绿线应加速划定,防止山体、水体遭到破坏,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请问山体、水体保护的监管主体和职责有哪些?中心片区以外100平方公里以内的重点山体、水体保护绿线能否划定?

  规划局局长肖斌:咸宁市在武汉城市圈城市中有两大优势:空间优势和生态优势。对山体水体的保护在强化,但是在管理上我们仍然感到力不从心,山体水体破坏现象还比较严重,主要原因是:一是利益驱动,二是没有形成山体保护的联动机制。山体水体保护机制是一个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涉及林业、水务、国土、规划等部门和咸安区及街道办事处。在100平方公里以内的绿线保护规划已完成,已经市政府审批。在100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区内,山体面积占了25%,如不再保护的话,我们的城市将不再具备森林城市的条件。为此,我们打算:1、要明确市直部门和咸安区政府的职责,尽快制定山体水体保护管理办法,形成职责明确的山体水体保护管理机制;2、要加强规划的宣传和公示;3、在山体保护区范围内,对建设项目要停止审批;4、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山体水体保护工作。

  林业局副局长陈冬民:加强城区山体水体保护是林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林业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我市城区山体水体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因为利益驱动,滥砍乱伐林木,乱占乱用林地,破坏山体水体,滥砍乱伐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工程建设留下的裸露土地和边坡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绿化。下一步工作:1、进一步加强宣传。在市民中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2、形成联动和长效机制。我们提请市政府出台《咸宁市山体水体保护管理办法》。3、对城区山体水体征占用从严审批,加大巡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对破坏山体现象严厉打击。4、因建设造成裸露的地方由建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恢复。

  市水务局副局长石教骏:淦河是流经我市城区的唯一河流,其建设和管理工作备受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广大市民的关注,做好淦河水体保护工作十分重要。从2005年开始,我局将淦河生态修复项目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在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多方筹资约5000万元用于可研和初设项目内工程建设,目前城区段的生态护坡、水生植物重建等项目已实施,其他工程正在落实中。为了加强淦河的管理和保护,2007年1月,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淦河管理体制的通知》(咸办发[2007]1号文),将统一管理淦河的所有涉水事务交由咸安区水利局负责。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建设任务重,资金筹措难。二是部分沿河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三是水功能区管理方面,沿河排污品的设置未进行报批,对水质造成极大的影响;四是仍然存在两岸垃圾管理不善,沿河堆积,随意排放,影响淦河水环境。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杜绝向淦河直接排放垃圾、污水。二是出台办法,统一协调、规范管理淦河的一切涉水事务。三是市水务局协助咸安区水利局争取水利投资,促进淦河建设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四是加强执法,对沿岸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打击。五是对两岸建设项目,严格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排污口审批,对未批先建的项目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马跃进委员:目前,城区人口和车辆迅速增加,但由于部分路段较窄,停车场较少,加之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致使希望桥、鄂南高中等重点路段,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不仅众多公车、私车、公交车、载货车等车辆和行人造成交通拥挤,而且更为严重的是经常出现黑面的超员接送学生情况,有的七座、九座面的多的装十多个学生,每个学生收费120—180元不等,形成极不安全的隐患。请问公安、交通、教育部门是如何优化学校周边环境,保障市区学校学生安全的?你们的职责是如何划分和落实的?

  市公安局副局长来华雄:校园周边环境中央非常重视,百姓非常关注。今年我局先后召开五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周边安全整治”工作,主要作法如下:1、落实领导责任制。我们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工作专班,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的紧急通知》,召开了相关单位联系会议,加强了与相关安全责任人的联系沟通,实施了交警大队领导包片、中队包线、民警包点的三级承包责任制,并逐步推广“一校一警两保安”制度。2、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近年来先后投入270万元对校边交通标志缺失、易堵易发生事故路段路口增设了交通标志线、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共累计新增警示牌212块,安装减速板964米,施划斑马线2326平方米、停车泊位406处。3、源头管控落实。一是加大客运车辆和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二是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咸宁市校车管理办法》。三是严格校车和驾驶人的资质审查。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下步打算:1、加强学校周边停车场建设;2、加强非法营运黑车的查处工作。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胡斌:一是加强学校周边公交站点运行安全管理,理顺了公交营运秩序。二是合理调整公交线路和运行时间。今年七月份公交移交交通局管理以来,已恢复咸宁城区7路班线的营运。另外还增加了32辆燃气公交车,40辆迷你小巴拟于年底投入营运。三是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乘车接送工作。四是加大对学校周边“黑面的”的打击力度。我们下一步的打算:一是加强校车摸底、登记、监管工作;二是适时开通定点定班公交,以便缓解校园高峰期用车压力。

  三、赵立龙委员:目前城区实际供水能力远不能满足城区发展的需要,有的地方供水压力较小,有的高楼用水困难,有的饮用水源地有所污染。市民要求尽快建设新水厂,尽快搬迁一号桥水厂,尽快建立后备饮用水源地。请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有何打算?

  市住建委副主任周武咸:目前城区共有两个饮水源,一是温泉河,二是长江,总体供水能力16万吨,基本可以满足城区30多万人饮用水。但有的地方出现问题,主要是城区人口住得比较散,管网老化,有的管网比较小,不能满足高楼层的需要。近几年,自来水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改制,引进上海联合水务公司,供水状况有所改善。该公司投资5000万元进行了城区管网改造;加强了内部管理,将水损率由50%降到37%,实现扭亏,还有以前城中村免费饮用水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规范。对于高楼层饮水困难的问题还需要二次供水来解决。

  根据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要求,目前供水能力还不能满足长远发展需要,下一步我们一是积极寻找新的水源,拟建设城区第二水厂,引进王英水库水;二是将扩建长江引水工程,将长江供水能力由目前的10万吨提升到20万吨;三是将温泉河取水点从一号桥上移,避免水源污染。

  四、熊正团委员:目前,城区违法建房、违法占地现象在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地段还不同程度存在,加大了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成本,影响了城市形象。请问城区现在违法违规建房的户数、占地面积和建筑使用面积有多少?对这些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孙新淼:规划批前执法职能正式移交到我局两个多月来,我们在规划批前管理工作中,坚持“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严控严管;一手抓清查清理,一手抓打击处理”,对市区违法建设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到目前为止,共拆除了35户违法建筑,拆违面积4685平方米。

  经调查统计,目前城区共有314户违建私房,违建面积91165.1平方米。这些违法建设中:2008年私建动工52户、2009年私建动工137户、2010年私建动工125户。具体分布情况如下:位于城区主干道(包含桂乡大道、银泉大道、外环路)2000米以内的违法建设户有17户;城中村已建成违法建设户有182户;城中村在建违法建设户有115户。

  对这些违法建设,我们采取逐步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的办法,加大控管力度。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参照外地做法,我们打算做好以下工作:1、明确责任主体。借鉴武汉市的作法明确区政府为辖区和管理范围内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特别是乡镇、办事处、村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明确职责分工。对区政府、规划、城管执法、国土、房产、园林、住建委、公安、工商、卫生、环保、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进行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3、加大巡查控管力度。要建立区政府、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巡查网络,建立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巡查控管效率。4、加大打击处置力度,违法建设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制止,依法快速拆除。5、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对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直接与“帽子”、年度绩效考核挂钩,要真动手、动真格。6、建立健全举报制度,打一场歼灭违法建筑的人民斗争。7、形成强大的宣传阵势。将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到社区、到村组、到农户住户家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8、参照武汉市作法,拟出台《咸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

  规划局局长肖斌:过去三年,在规划局履行拆建工作职责中,共发现和处理违章建筑共1300多起,占地20万平方米左右,违建面积28万平方米左右。过去,我们拆建工作的重点是确保一线和重点区域的控制,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如桂乡大道拆建78户,银泉大道、南外环等区域拆违力度大,震摄大,效果好。但是在市区的二、三线的违建现象还很普遍,还没有做到有效的扼制。规划局执法人员队伍不到20人,常常感到力量不够,天天处于矛盾之中,现在这项职能已经移交到城管执法局。下步考虑:一是要继续执行对违建私房不审批的政策;二是要加大对擅自违地人员的打击力度,依法没收非法收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这点非常重要。三是要主要积极配合城管局开展执法工作。

  五、罗建明委员:目前,市民普遍反映入厕难、停车难。请问市区目前有多少个公共厕所?有多少个公共停车场、位?下一步采取什么措施解决?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孙新淼:入厕难是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按照目前市区31平方公里建城区面积,应配置155座公厕,但目前仅有106座,其中环卫23座,园林7座,相关单位自建76座,尚差49座。为此,下一步打算:1、单位自建76座公厕有条件的应对外放开;2、尚差的49座公厕的兴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解决;3、进一步加强对公厕的管理。

  关于停车难的问题,将采取下列措施解决:1、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收费工作;2、对整个城区进行拉网式检查,进一步规划设计停车位; 3、鼓励有停车场所的临街单位商铺对外放开;4、进一步加强停车场规划设计审批。5、加快“五场”建设力度。

  六、刘秋芬委员:近几年,我市加大投入力度,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显著加强,但路灯、各类窨井盖、路牌、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毁损现象时有发生,请问采取什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孙新淼:城市公用基础设施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应该以一个“家”的态度来认识。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范畴很广,包括市政公用设施、地下管线设施、广场公园设施、路牌站牌设施、卫生环卫设施、供水和消防栓设施等。从城管执法局工作职责讲,一是严格审批,不允许随意开挖道路;二是加强巡查,确保公用设施完好率在95%以上;三是加强查处力度。

  现在城市公用基础设施人为破坏的现象较为严重,说明市民文明意识还有待提高,我们自身的工作也没有完全到位。下一步我们一是要明确责任,哪个公用设施由哪个部门管要全部进行登记;二是管护资金要到位;三是宣传要到位,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四是处罚要到位,对于肆意破坏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行为,发现一起要处理一起。

  七、吴亚成委员:目前,我市城区是全国最适合人居住的城市之一,吸引了众多商品房开发商进入,商品房开发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各个商品房小区内和小区之间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如停车位、公共绿地、文体设施和社区管理等)还不配套,对人们生活和商品房长远建设都有很大影响。请问住建委、规划部门如何解决小区公用基础设施和社区管理与商品房开发建设布局合理、配套问题?

  另一个问题是谭惠路、玉泉街一带,涉及近20个单位、2万人口居住。既然作为路街建设,相应设施就应跟上。但目前这一带的状况是“三没有”:即路没有刷黑,没有路灯,没有公汽,给当地居民出行造成不便。请问能否解决?由谁解决?

  市住建委副主任周武咸:近几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兴旺发达,对于拉动我市GDP和税收增长做出了贡献,但近年来,经常发生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主要是房屋质量问题,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问题,延期交房的问题,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开发商方面分析,一是有些开发商实力不足,资金跟不上,配套设施不能按期完成。二是开发商相互竞争,争取客户,承诺交房时间短。三是开发商追逐暴利,降低建设标准。另一方面原因,一是布局选点问题。由于城区改造后,开发项目密度大,人员密集,城区的管网配套设施跟不上。二是水电气配合服务跟不上,三是房地产管理政策不够完善,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今后我们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开发建设制度,二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配套建设问题。

  八、梁世友委员:通过环卫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特别是环卫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市区市容市貌、城区大街小巷的环卫质量有了较大改观。但是环卫设备设施陈旧老化,现仍有农用车运送垃圾,常常出现前面清运、后面沿路洒落,二次污染问题。请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近几年,市级财政用于城市建设、管理、维护等支出逐年加大,仅2009年,用于城市维护专项预算支出就达2582.18万元,今后将继续加大投入和倾斜力度,逐步淘汰使用农用车运送垃圾。

  九、刘炳文委员:目前,城区建设日新月异,规模迅速扩张,形象不断提升,社会对城市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而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单靠一个城管部门远远不够。因此,必须结合咸宁城区实际,建立城市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与指挥、协调的长效管理体制和机制。请问市政府有何打算?

  市政府副市长王济民:在回答委员提问前,作为政府分管领导,我想先谈三点感受:

  第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开展询问工作就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我理解,这体现了市人大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对城市建设管理队伍的关爱,对城区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关切,这既是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推力,又是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任市长对此事十分关注,多次过问政府准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亲自审定了《城市管理工作报告》。

  第二,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说两句话,一句话是成绩很大,一句话是差距不小。成绩在工作报告里面已经讲了,这凝聚着很多同志的付出。这条战线的同志们很辛苦,今天我早晨5点50出门陪住建厅李厅长登潜山,看到环卫工人已经在清扫马路;前几天,发生了一起某企业负责人煽动民工打砸城管执法车辆的恶性事件。我们的工作是在资源投入有限、队伍能力有限、部分群众觉悟有限的条件下开展的,因而存在很多问题,和发达地区的水平、群众的期待、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在政府副市长中,我接到黄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指示估计是最多的。

  第三,刚才部门的回答,可能委员们还不满意,实际上我也对部分回答不满意,不是所有的回答都做到了情况清楚、措施具体、责任明确。询问很快告一段落,但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思考不能停止,研究和落实措施不能止步。市政府将继续按照人大的要求,全力以赴地抓好城市管理工作。

  下面,我就委员的提问谈点设想和打算:

  一、关于数字化城管问题

  我们认为,理念人性化、管理数字化、服务标准化、手段现代化、责任网格化、监督日常化是今后城市管理执法努力的方向。其中数字化管理既是发展的方向,又是实现管理科学化的基础。数字化城市管理是指应用和整合计算机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地理信息技术、遥感技术、卫星定位技术等现代化数字技术,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事)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创建城市管理“两个轴心”(指挥中心和监督中心)的管理体制,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

  2010年,城管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平安城市建设的现有平台,共享信息资源,在构建我市数字化管理、网络化管理平台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市城市管理数字信息平台拟分三期建设。目前,一、二期已基本完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自筹投入资金40余万元,购置了有关专业设备,利用光纤链路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入视频监控链路两条,一条为数字链路,主要负责将温泉、永安两城区现有视频监控信号接入我城市管理数字信息平台,在四台液晶电视组成的电视墙上同步显示48个不同画面,最多可调看1000余路视频信号,基本覆盖咸宁市主城区的主要干道、重点地段和部分街巷;一条为模拟链路,主要负责将数字信号显现的图像画面进行控制,可实时对温泉、永安两个城区的摄像机动态调整,实现对城管事件监控跟踪。下一步,拟借用电信部门现有的平台资源,对城市管理的要素信息化管理,突出信息收集多样化、案件受理自动化、立案处理信息化、督查核查科技化。

  二、关于城市管理工作体制建设

  近几年,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市面貌显著改变,城市品位迅速提升,城市功能日趋完善。楚平书记是城建书记、城管书记,振鹤市长是城建市长、城管市长。与此相适应,城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涉及城市规划、资金筹措、市政建设、执法管理各个方面,管理对象涵盖社会方方面面。创新新形势下的管理模式和手段,大幅度提高城市管理执法的工作效率,缓解与管理执法对象的矛盾成了当前城市管理工作急需解决的新课题。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切实落实管理职责,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应当打破现有体制格局、改进执法方式,创新管理手段,参照外地做法,拟设立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大城管”工作体制,组建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咸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我们设想:

  咸宁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监督、指挥职能,总体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指挥、指导、协调、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责任单位承担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责任进行界定;负责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研究制定或修订城市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奖惩办法及其标准;负责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城市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和奖惩意见;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咸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委托,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城市管理责任单位承担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工作进行实时监控;负责受理市民群众举报、投诉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理问题;负责将监控情况和市民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汇总整理后上报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关于城市管理机制建设问题

  城市管理机制建设必须覆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减少问题、预防问题等环节,途径是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管理有序、监控有力、奖罚分明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

  为建立指挥协调机制、社会联动机制、督查督办机制、考评奖惩机制、源头预防机制,拟出台《关于对全市城市道路及公共区域进行分类管理的意见》、《咸宁市城市管理责任界定》、《咸宁市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监督考评奖惩暂行办法》等规范文件,充分发挥规划先导作用,谋划在先,增强规划刚性,看不准不动手、看准了不松手;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堡垒作用,正确理解市区一体化,压实区、街、社区责任,使问题发现在苗头、解决在第一时间;发挥考评监督作用,把对区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纳入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将考评结果与文明单位的评选、经费的划拨等挂钩;充分发挥问责作用,年度考评居后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可考虑由市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会后,我们将把市人大常委会此次询问的要求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好,把难点热点问题对策研究好,把委员们的合理化建议落实好,为建设精致咸宁、大美咸宁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10月2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孙新淼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咸宁市市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我们以“五城同创”为目标,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建管并重、和谐共管”思路,精心规划、精美建设、精细管理城市,市区市容面貌焕然一新,真正做到了为魅力咸宁、和谐咸宁、生态咸宁添彩增辉,为整洁、优美、有序的市区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着力发挥规划龙头作用,科学引领强市建设

  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保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城市化发展进程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市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驶入了快车道。

  1、市区规划不断完善。一是以“大城市”理念规划中心城区,构筑“大城市”框架。编制了《咸宁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确立了我市的大城市定位,明确了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了区域空间发展布局,启动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工作。二是以营造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促进市区形象提升。编制主城区中心片区山体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中心城区13座、10万平方米的山体确立了保护范围和级别划定,打造“城市绿心”;科学引导咸宁大道延伸段、潜山森林公园入口等实施退地还“绿”,让“绿”于民;完成了桂乡大道景观带规划,策划设计了十六潭公园、淦河治理四期工程等,规划设计城市绿地总计300公顷以上。三是针对市区功能缺位、配套设施滞后等问题,尽力完善城市功能。编制了《咸宁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和市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修建性详细规划。四是完成了旅游新城、梓山湖新城概念性规划和职教新城修建性规划。截止目前,共完成各类规划编制290项,其中1项城市战略规划、1项城市总体规划纲要、70项控制性详细规划、156项修建性详细规划、62项专项规划,完成规划总面积约137平方公里,市政管线道路规划总长约67.1公里。目前,我市建成区范围的控规覆盖率达到51%。

  2、规划设计水平提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规划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坚持重大规划聘请国内一流的专业规划设计机构编制,广泛征询权威专家的意见和民意,规划设计水平全面提升,《咸宁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还荣获全省优秀工程咨询项目一等奖。

  3、规划管理全面加强。一是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公示制度,加强规划审批管理。二是统筹专业规划衔接,对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10多个专项规划进行了审查。三是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制证发证流程。全市“一书两证”发放率达到99%。四是开展了容积率专项清理“回头看”活动。对近几年来审批的共122个开发项目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和复查复核。五是完成了市区13条主干道的立面整治规划和20条其它道路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累计拆除影响城市容貌的违法建筑130余户、3万余平方米。六是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将其处置在萌芽状态。规划、城管执法、公安、国土等部门联合一起强力压制“违建、抢建风”,2008年来,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人举报达3300多起,巡查发现违法违规建设1490起,下达法律文书4000余份,处理结案1000多起,拆除600余户,其中大型拆违行动109起,拆除违建面积30万平方米。

  (二)竭力加大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近年来,我市立足实际,抢抓机遇,大力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旅游城市”的称号和省政府颁发的“楚天杯”奖,成功举办了两届温泉国际文化旅游节。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形象更加靓丽,淦河(中心城区)综合建设工程获得了住建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两年来,通过积极推进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近20亿元,项目达69个,包括园林绿化、节能减排、市政建设、公厕改造、淦河整治、垃圾处理等方面,城市功能明显提升。

  园林绿化方面: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开展了大规模创建工作。一是完善管理办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山体保护管理通告》,加大了对市区山体的保护。二是加强绿化维护管养。人民广场、滨河公园等全部配备了养护专班,实行量化考核机制,所有养护人员统一配置专用工具,开展日常绿化维护管养。三是建设景观工程。先后完成了桂花广场、人民广场等街头小游园、景观工程20多处,淦河三期绿化景观工程顺利完工;启动了投资7000万元的桂乡大道生态走廊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湖北一流景观大道;市区园林绿地面积99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25%,人均拥有绿地面积9.58平方米。

  污水处理方面:市区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步伐明显加快,投资1.7亿元,建成150公里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投资4160万元的温泉污水处理厂已在稳定运营中,永安污水处理厂也顺利进入试运行中,我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零跃升至83%。

  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投资2.2亿元、日处理垃圾500吨的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以BOT模式建设之中,它将使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质的飞跃。

  燃气和供水方面:通过招商引资,有偿出让城市燃气和自来水特许经营权,使市区管网建设得以加强。燃气管网呈“三横二纵”形状,遍布城区主要道路90%以上,居民用户近20000户,商业用户40多户。供水体系进一步改善,保障了市区供水安全和供水质量。投资1.6亿元的长江引水工程已经竣工通水,日供水能力18万吨,人均用水量400升,供水普及率达到98%;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和5座加压泵站工程正在建设之中。

  工程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工程规范,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力度入手,对市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全程监督管理。对所有在建、续建、新建工地要求实行标准化作业、文明施工,彻底改变以往的施工现场裸露、管理懒散的现象。近几年,市区建筑施工现场没有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

  (三)大力抓好筹资投入工作,优化市区生态环境

  近年来,市政府通过银行贷款、土地经营、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累计筹集城市建设资金近30亿元,用来改善市区发展环境,将资金投入到市区的生态建设、城市供水、交通设施、教育、卫生、旅游等各个领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市城市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

  生态建设方面:争取淦河生态修复工程资金500万元,不含淦河防洪整治工程5000万元,目前淦河生态修复项目作为流域治理已上报国家发改委,总投资9600万元。

  城市供水工程方面:争取城市供水工程资金2000万元;以出卖特许经营权方式,投资3000万元改造市区现有供水设施,并将投资2亿元以BOT方式建设咸宁市新的供水工程。

  交通设施和安全方面:共争取交通设施建设资金3500万元。今年,先后投资1600万元,完成了城区的交通信号灯改造、交通渠化建设和“电子警察”电视监控系统。重新勘划城区道路交通标志线,添置交通标志牌588块,更新城区公交站牌460个。交通、交警部门还开展了“禁鸣”和“严管”等专项治理工作,有效改善了市区交通环境,保障了市区的交通安全。

  旅游方面:主要用于咸宁旅游生态新城、咸宁市游客集散中心等,共争取市区中央投资和省统筹资金510万元。

  (四)全力创新管理执法手段,奏响城市管理强音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09年底正式批准设立,她的成立,标志着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经过近一年时间的运行,管理执法工作由粗放式、突击式、运动式、传统式向制度化、精细化、长效化、科学化转变,树立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新形象。

  1、以机构改革为平台,不断创新管理理念。经省、市政府批准,去年12月,设立了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实现了城市管理工作由单一市容市貌管理的“小城管”向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大城管”转变,形成城管执法、公安、交警、规划、交通、住建委、工商、环保等部门联动的格局,执法管理彰显新特色。

  一是秉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城市管理核心是以人为本,因而执法管理中,我们坚持变消极迁就为积极引导,变自由放任为科学规范,变简易粗暴为文明执法。针对无证流动摊贩和出店经营现象,城管执法、工商、卫生等部门实行“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的办法,引摊入市,定点经营,规范市场,形成“堵之有效、疏之有道、控之有序、导之有利”的局面,妥善解决了乱占乱摆现象;针对生活垃圾问题,推行“垃圾不落地”工程,实行“垃圾袋装化”,努力解决“脏乱差”现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的需求,使城市管理成果惠及老百姓。

  二是秉持“从严管理”的理念。没有严格的管理,现代化城市就难以上品位、上档次、上水平,因而城市管理必须“严”字当头。一是严格工作标准。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咸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咸宁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咸宁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办法》、《咸宁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文件,让执法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严明队伍纪律。制定了执法队伍建设、队容风纪、文明执法等多项管理制度,努力实现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三是严格问责制度。推行“发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问题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监督考核制度和工作责任台帐管理制度;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管理标准、定奖惩制度的“六定”管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玩忽职守的行为严格问责。

  三是秉持“精细管理”的理念。一是科学改进城市管理模式。为进一步科学管理城市,市区将逐步走向网格化管理之路,将管理范围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实现“屏幕式全功能监控管理”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之路。二是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根据“管养分开、监管分离、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对市区68条主次街道、23座公厕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三是坚持错时管理的方法。针对早中晚“三薄”时段,安排专班错时巡查管理,确保道路畅通、街道有序和市容整洁。环卫清扫保洁在高温期还推行“夏时制”错时作业,极大地保障了夏季市区环境卫生的整体质量,工作方法推陈出新。这一做法首次选登在今年8月6日的《中国建设报》上。

  四是秉持“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改变了“冲在前、扣在前、罚在前”的简单执法模式,坚持“通知在先、教育在先、服务在先”的原则,推行“首违免罚制”和“一教育、二整改、三处罚”的工作方法,变执法为“服务性、人性化、教育式”的管理模式,变“无情法律”为“有情操作”,寓先进的执法理念于贴心的服务之中,集执法、纠违、教育于一体,走“服务化、亲民型”之路,拉近了执法队伍与群众的距离。

  五是秉持“公众城管”的理念。城市管理正面临高速发展的城市化、快速变革的社会化、深度发展的市场化的挑战,只有全社会齐抓共管才能形成合力,实现“公众城管”。一是广泛动员临街各单位和个体业主主动参与城市管理,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市区环境明显改善。二是通过市政府的倡导,各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的氛围空前高涨:城管执法、电力等部门狠抓亮化工程建设与管理,城区亮化熠熠生辉;国土、林业、园林等部门狠抓山体水体保护,市区环境山清水秀;环保局降噪、除噪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市直机关和学校经常组织不同形式的群众性活动,如“旅游节志愿者”、“环保出行,低碳生活”、“全民植树周”等活动,社会各届参与城市管理的氛围越来越浓。

  2、以文明创建为目标,不断加大市容整治力度。一抓立面整治。对市区13条主干道、20条背街小巷进行了多次综合整治,先后发放整治通知书1万余份,完成立面整治448家;清理流动摊点7996家;清除“牛皮癣”240万处;完成人行道5.5米外改造面积达15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出入口硬化5000平方米。二抓环境卫生整治。加大了垃圾清扫清运力度,确保市区垃圾日产日清;加大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在主干道新增了150个集“低碳与科技”于一体的新型“太阳能分类环保垃圾箱”,购置了4座移动公厕,供重大节假日活动时使用,对市区144座垃圾中转站、3000多个果皮箱常年进行维护、更新,确保设施功能齐全;加强了淦河治污力度,安排专人打捞河内垃圾和水草,确保岸洁水清;对450万平方米的街道实行一日两洒,定期冲洗降尘;加强了建筑渣土管理,与建筑工地签订了《建筑材料、垃圾、渣土管理责任书》,规范了工地建筑渣土(垃圾)的转运、消纳行为,制止和处置违章带泥车辆2878台次。三抓亮化美化。全面启动了市区主干道路灯、高层建筑、办公楼的景观亮化工程。近年来,共投入5000万元在77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新装路灯1.1万盏;投资3092万元完成景观亮化建设项目166个。同时,对广告牌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颜色、统一规格、统一设置和一街一景的要求进行整治,拆除不规范广告牌7360块,安装5240块。四抓“两违”整治。先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16户,制止违法抢建728次,有效遏制了市区违建势头。五抓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采取徒步执法纠章、集中清理整治、设岗守点监控等方法,先后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下达整改通知书120份,拆除了学校周边38个棚亭,取缔300多家摊点;公安、工商、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展了“零点断网”行动,取缔违规网吧4家,学校周边环境明显好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规划管理方面。一是全民规划意识不够高,城市规划管理的氛围不够浓;二是市区控制性详规覆盖率低,规划覆盖面有待提高;三是规划实施的严肃性不强,违建问题仍然突出,城市规划管理和执法亟待加强;四是城市各类建设仍不能完全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统一协调下合理、科学、有序进行,城市规划管理统领城市建设管理的职能有待加强。

  (二)建设管理方面。一是供水管网建设相对滞后,与城市主干道、小区、其它管线存在管线交叉现象,部分供水管道被占、压、埋现象严重,不利于维护,也存在安全隐患。二是现城区燃气输配系统主管网管径偏小,严重影响了天然气输送能力。三是城区山体、绿地、树木遭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城市“绿线”规划制定工作相对滞后。四是公共设施(如广场公园健身器材、消防栓、公厕、果皮箱、下水井窖等)人为破坏相当严重,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识度、支持度和参与度还不够高,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守法经营意识有待提高。五是城市基础设施配置与发展速度不协调,特别是停车场、洗车场、公厕、果皮箱、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街道、人行道逼窄,下水道管网太小等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导致了乱占乱摆、乱行乱走、乱停乱靠、乱搭乱建、乱排乱放等现象的发生。

  (三)筹资投入方面。今年国务院19号文件出台,包括咸宁在内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信贷融资渠道暂停,导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因而,建设融资走多元化道路需进一步加强。

  (四)执法管理方面。一是城市管理意识日趋增强,但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氛围还不够浓,城市管理工作还没有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未能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氛围。二是城市管理队伍结构日趋合理,但整体素质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作风能力建设”等各方面的水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经费问题。执法管理经费严重不足,导致执法装备落后、陈旧或数量不够,影响了日常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转;市区垃圾清运使用的还是农用车,机械化作业尚未形成,运输途中因抛、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且有损市容形象,与城市的发展不相协调;城市管理、维护经费欠缺,市区公用配套设施、绿化管养、垃圾无害化处理、市政维护等仍需投入大量的管理经费。四是城市管理体制日趋完善,但还有待进一步优化。虽然城市管理体制不断突破创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系还未真正形成,很多全方位的城市管理工作仅靠单家的组织协调显得力不从心,影响了城市执法管理工作综合效能的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切实加强规划管理,充分发挥规划龙头引领作用。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是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原则,保证建设服从规划,建设按规划进行。二是加强规划的监督管理,实现“规划一张图、管理一本法、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实施一道令”,保证规划执行的严肃性。三是加强规划体系建设。当前,在认真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要把规划工作的重点放在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的编制上,为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供配套。四是加强规划论证,建立技术设计、专家会审,社会公示和政府决策审查制度,特别是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规划决策的科学性。

  (二)切实关注民生,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城市管理工作要始终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立身之本,着力解决老百姓“衣食住行”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真正做到“亲民、惠民”,“把人民群众的每件小事都当作我们的头等大事”来办理。一是要改善城市下水管网建设,修复破损路面,拓宽人行道,增设停车场、洗车场和路灯,增加公汽的线路、班次等,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二是环境卫生在日产日清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公厕、果皮箱、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无害化处理)进程,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大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事业的投入,改造管网设施,解决吃水和排污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大燃气供气事业的投入,建设和完善供气管网设施,让更多老百姓用上天然气。五是进一步加大园林绿化事业的投入,大力实施园林景观工程,加强街道绿化管养和城市公园广场景区的建设与维护,打造一流的生态环境。

  (三)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打造新型管理亮色。完善“数字城管”指挥平台。综合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RS(遥感技术)等多种技术和业务平台,用现代化的手段管理城市,形成完整、闭合、互通互联的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实现精确、敏捷、高效、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城市管理模式,提高执法效率,使城市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提高管理与执法的透明度,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于广大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参与、请群众评价、受群众监督,自觉接受广大市民和社会各届的监督。

  (五)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遵循合法、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拟出台《咸宁市城市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完善一系列相配套的管理规章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

  四、几点设想

  (一)高起点规划。高起点规划是全面树立城市形象的重要前提。规划一定要具有前瞻性,科学且实用,布局要合理,功能区分要清晰。目前正在修编的《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按照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目标要求准确定位,高标准、高规格做好城市规划,蕴涵自然、人文特色;要全面完成节能、环卫、抗震、公交、电网、市政园林工程等专项规划;树立规划的权威性,规划一旦制定,就要严格执行,绝对不能因人员调整或其他人为因素随意改变,要建立规划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高标准建设。要进一步多元化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注重配套,包括供电、供水、排气、供气、绿化等配套建设要同步,避免浪费;制订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要科学、严谨,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以提高政府资金的投资效益。

  (三)高要求管理。要学会科学管理城市、经营城市,不断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重点部位执法要严;要下大力气提高市民素质,告别各种不良习惯;要全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管理就是服务,要以人为本,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要把公用设施和公用事业服务工作推向市场,使城市环卫、园林、市政维修、广场管护等服务工作实现市场化运作,以降低城市管理成本;参照武汉市作法,以市长令形式出台《咸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

  总之,我们要通过不懈的努力,不断的创新,为我市构建两型社会和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城市管理调研组

  2010年10月28日

  为了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9月下旬,常委会组成3个调研组,分别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对市公安局等19个部门和咸安区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和改善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市、区相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负责人的汇报,对近几年来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进行了座谈了解,并交换了意见。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和改进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克难攻坚,做了大量工作,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市区规划不断完善。一是以“大城市”理念规划中心城区,构筑“大城市”框架。编制了《咸宁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启动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工作,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城区用地规模由现有的58平方公里扩大到109平方公里已获省政府批准。二是以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促进市区形象提升。编制了主城区中心片区山体保护控制性详规;实施“退地还绿”,让“绿”于民,规划设计城市绿地总计在300公顷以上。三是针对市区功能缺位、配套设施滞后等问题,着力完善城市功能。编制了《咸宁中心城区抗震救灾规划》和市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浮山九年一贯制学校等修建性详规,并完成了旅游新城、梓山湖新城、职教新城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坚持重大规划聘请国内一流机构编制,广泛征询权威专家意见,规划设计水平全面提升。五是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审批公示制度,统筹专业规划衔接,进一步明确制发证流程,开展了“容积率”专项清理活动,加大了城区“两违”打击力度。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得到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迅猛推进,桂乡大道、金桂路、十六潭路、青龙路、南外环路和市中心客运站已全面建成,桂花中路、107国道城区段路面改造已完成主体工程,武咸快速通道、桂泉互通、金桂路延伸段正在抓紧建设,东外环、西外环也在规划建设之中,可以说,100平方公里城区面积的交通框架已基本形成。市区园林绿地面积已达到99公顷,绿化覆盖率为25%,先后建成人民广场、咸安桂花广场等街头景观、小游园和城市广场20余处,拥有大型公园5个。近几年来,咸宁先后获得省级“卫生、园林、文明”城市称号,有着“碧波绿水穿城绕、十里画廊风光好”美誉的淦河综合建设工程更是获得了住建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区日供水能力18万吨,普及率达到98%,总投资8550万元的48公里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和5座加压泵站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城区供水体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步伐明显加快,温泉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营、永安污水处理厂顺利投入试运行,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和延伸项目基本完成,使咸宁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由零跃升至83%。

  (三)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所改善。市公安交警部门以防事故、保畅通、促稳定为主题,近年来狠抓事故预防工作,在城区开展以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以治堵治乱、公路预防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源头管理,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遏制了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上升势头。近两年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未发生一起5人以上群死群伤交通事故,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也有大幅下降。狠抓平交路口“安防工程”建设,投资1000余万元的“安防工程”按一流标准安装并投入使用。狠抓社会管理创新和便民利民措施,2010年启动了“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后为26起交通事故垫付救助资金150余万元,使受害者得到及时救治,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非法中介,取消了31家违法中介,规范了内部管理,维护了交警正常的办公秩序;开展“温情执法”,向广大摩托车驾驶员免费发放头盔10000顶,印制30万份附有城区简要地图、交警提示等内容的“温馨提示卡”在咸宁北高速出口处发放,为外地司机提供热情服务。

  (四)城市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加强环评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程序,尤其是加强对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行业的环境监管,并对危害城区生态环境安全的项目严格把关。积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和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环保、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对噪音扰民、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扬尘污染、固废污染等进行重点治理,使城区市容环境和市场经营秩序有了较大改善。

  (五)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搭建城管综合执法平台。设立了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赋予该局行使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7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部分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权,使我市城市管理由单一市容管理的“小城管”向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大城管”转变,掀开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新篇章。二是以文明创建为重点,坚持综合整治提档升级。紧紧围绕“五城同创”和举办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活动,积极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狠抓市容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控管,突出重点地段路口管理,共清理流动摊点990处,取缔并规范店外作业及占道经营、夜市摊点2871处,基本遏制了沿街门店出店经营、乱摆摊、乱设点等违规现象,做到“还道于民”;狠抓渣土整治,坚持建筑渣土管理24小时工作制,认真落实检查督办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管理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共规范312个施工工地和门店装修建筑垃圾渣土的转运、消纳行为,督促建筑工地打围29处,制止和处置违章带泥上路车辆1870台(次),自行组织清洗污染路面71000余万平方米;狠抓广告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颜色、统一规格、统一设置和一街一景、彰显特色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广告管理,先后拆除不规范店招811块、路灯广告316块、跨街横幅803条,更新广告画面486块,清理覆盖“牛皮癣”3820条、23600平方米,抓获制“癣”者15人、贴“癣”者47人;狠抓拆违执法,今年共开展拆违行动20余次,其中强制拆除4户,有力打击违法建筑嚣张气焰;狠抓环卫保洁,每天完成市区68条主次街清扫,日清运垃圾450余吨,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避免垃圾对城市市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三是以坚持创新为抓手,推进城管执法科学长效发展。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城市管理执法新举措,如实行行政审批归口管理、坚持错时管理、实行量化考核、落实路段包保划片作业、规范停车管理收费、实行市政维护规范管理、探索数字化城管模式、推行“三个不放过”和“一线工作法”等,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比较集中地反映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

  (一)市区规划覆盖面不高。一是市区控制性详规覆盖率低。目前,市区仅完成中心片区、贺胜路以东及部分老城区等约27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规,不到规划控制区总面积的3%,导致项目规划依法审批难度大,并延缓市政公共设施、中小学、农贸市场等布点规划,影响城市整体功能。二是规划实施严肃性不强。如有的建设单位在建设方案设计中违反强制性规定;少数招商引资项目先建设后审批、甚至不经规划审批;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擅自提高建筑容积率等。三是“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为获取更多的拆迁补偿,违法占地、违法建房问题突出。四是城区山体保护形势严峻。城市建设中存在对山体水体资源盲目开发利用、破坏山体轮廓线、改变山体形态的现象,部分山水景观风貌遭到破坏。

  (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仍然不够。供水方面,目前潘家湾、温泉、浮山三个水厂日供水能力18万吨,仅能满足市区目前生产、生活用水,远远达不到实现鄂南经济强市目标所必需的供水能力;长江潘家湾取水点、淦河一号桥取水点等水源保护区仍然存在乱排污、乱倒垃圾现象,影响水源水质。排水方面,温泉、永安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温泉洗浴用水未单独处理。燃气方面,市区天然气发展仍然难以满足消费需求,近两年冬季都出现工业用户停用、商服用户限量使用,甚至短期全部断气现象;个别液化气站场生产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较大。园林绿化方面,城区绿地、树木遭受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行道树、绿篱等晾晒、挂放物件的现象较多;居住小区、公共设施等单位附属绿地建设绿地率严重不达标。消防方面,消防站、消防栓、消防道路等设施建设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救助方面,咸安区救助站作为市区唯一一所救助站,基础设施陈旧,办公条件简陋,不适应当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需要。此外,城区建材市场、小商品市场、停车场、洗车场、公厕、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

  (三)城区交通秩序尚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城区车辆肆意违章,造成交通堵塞比较严重。车辆乱停乱靠随处可见,一些车辆随意调头、违章超车等现象屡见不鲜,造成城区特别是学校、超市、集贸市场周边交通拥堵问题尤为突出。二是城区摩托车、面包车、残疾人车辆等非法营运的现象客观存在,干扰正常的交通运营秩序,也带来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出租车市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行业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的士”服务质量与市民“打的难”的问题需要解决。四是城市公交的公益性与营利性存在一定矛盾,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出行与新开线路经营亏损的现象同时存在。

  (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无照经营、出店经营现象比较突出。今年8月,经工商部门清查,共查出温泉城区涉及特种娱乐行业、煤球加工、小餐饮、小食品加工、小旅社等无照经营户86户,多为下岗职工、农民、残疾人员,管理难度大;还有许多经营者出店经营、占道为市、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严重妨碍市容市貌。二是部分小街小巷由于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管理不到位,脏乱差现象突出。三是仍有部分单位广告牌、旅游标识牌到处乱挂,五颜六色,规格不一,不符合旅游标识标准;“牛皮癣”小广告通过整治虽有好转,但仍有反复。四是建筑、装修渣土污染路面的情况仍有发生,对市容环境影响较大。五是市政公用设施屡遭破坏,整治力度不够。市区新投入使用的公交站牌、窨井盖、路灯、景观灯、灯箱、坐凳、花草树木、亭台楼阁、护栏、垃圾桶、消防栓等设施,部分遭到人为毁坏,损失较重。六是部门之间配合协调还不够。有的部门认为自身的执法权已相对集中到城管局,对城市管理出现的问题不再关心,对移交后的管理工作缺少指导与支持,不利于发挥城管执法新机制的作用。

  (五)城市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温泉城区、永安城区在城市规划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秩序维护等方面还存在不平衡,不同程度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进一步推进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辛的工作,一些矛盾和问题还比较突出,广大市民对此也十分关注,还需要方方面面坚持不懈的努力。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城管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使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要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水平。城市规划的编制要把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根本立足点;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要突出特色,提升品位,促进城市规划由粗放型向精细特色型转变。当前,在认真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要把重点放在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的编制上。要确保规划实施的严肃性,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进一步加大“两违”整治力度,尤其要加强市区“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规划管理,坚决遏制无序建设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城区山体水体的保护,对山体水体资源进行认真普查,明确需要保护的自然山体水体和保护范围、等级,全面编制和认真执行城区山体水体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和合理引导沿山沿水地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并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

  (三)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提高城区供水能力,建议迅速启动新水厂建设工程;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升级,努力降低水损率;加大对水源保护区的执法力度,清除污染源,保护水源处水质。加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液化气市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增强燃气管理力量。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切实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增加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严厉查处各类破坏绿地、树木行为。加强城区变电站、公共消防设施、小街小巷设施、救助管理站、建材市场、小商品市场、停车场、洗车场、公厕、垃圾转运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城市配套设施建设要统筹规划,统一施工,节约地下管线空间资源,防止道路反复开挖。

  (四)要大力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抓好专业执法,加大对城区车辆重点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解决交通堵塞问题。在依法整治非法营运的基础上,从解决市民出行难的问题入手,建议结合出租车运价调整,开展出租车运力新增工作,同时对现有城市出租车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线网布局,科学合理地确定公交线路、营运时间、营运班次。不间断地开展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区交通环境。

  (五)要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一是要重点抓好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商贩、乱停乱靠、建筑渣土、车轮带泥、户外广告、“牛皮癣”、占道挖掘、垃圾死角等的管理和整治。二是进一步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三是抓好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乱排乱放、乱泼乱倒工业废弃物、污水现象,增加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检测频次,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油烟污染、扬尘污染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四是切实加大对城区公用设施的保护力度,对肆意破坏公用设施的行为要进行教育和处罚。五是加大小区整治力度。在规划审批单位自建小区、房地产开发小区时,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从严把关,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做好小区道路保洁、绿化养护、治安管理等工作。六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强化部门配合与协作,提升队伍执法水平,共同实施有效管理。

  (六)要千方百计增加城市管理资金投入。要设立城市管理专项经费,多渠道筹集、挖掘资金来源,不断扩大城市管理专项经费规模,逐步满足城市扩容带来的管理资金需求。在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外资、民资参与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

  (七)要不断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并实施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办法,使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规范有序。逐步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明确划分市、区、街、社区城市管理的权利和责任,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努力消除管理盲区,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逐步推进城市管理市区一体化进程。温泉、永安城区连为一体,无论哪个区域建设管理不到位,都将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应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城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执法,促进市区城市管理均衡协调发展。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0年10月29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0年10月2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万春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建议方案,请予审议。

  一、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在各县市和市直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围绕建设鄂南强市目标,着力推进财源建设,坚持一手抓开源,一手抓节流,收支进度控制良好,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较好基础;着力硬化预算约束,继续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关键时间节点的分析调度协调督办比较得力,注重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管理,较好缓解了收支矛盾,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着力强化财政监管,深入开展“两管一治”活动,摸清了家底,查补了非税,有利于规范管理、公平分配。1—9月预算执行呈现出收入持续跃升、支出控管有度、监督管理加强、预算运行较好的态势,收入增幅一直位居全省前列。

  (一)一般预算收支情况。

  1—9月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收入5117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8.9%,同比增收18549万元,增长56.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29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3.7 %,同比增收12131万元,增长60.2 %;非税收入完成1888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3%,同比增收6418万元,增长51.5%;税收占比63.1%,比同期增加1.3   个百分点。

  本级一般预算支出 6921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9.3 %,同比减支3447万元,增少4.7%。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本级基金预算收入9093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3.1%,同比增收58985万元,增长184.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9005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3.1%,同比增收58191万元,增长182.6%。

  本级基金预算支出8312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9%,同比增支48976万元,增长143.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235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2%,同比增支51352万元,增长165.6%。

  二、本级预算调整的事由

  受政策性、经济性和不可控等因素的影响,年初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在实际执行中有些新的变动,有必要对今年预算进行适当的调整。

  收入方面:

  ----宏观经济面持续向好,恢复性增长势头强劲,重点项目投资拉动明显,重点行业、企业税源较为充足,财政收入明显好于预期,超收已成定局。

  ----城区土地市场较为活跃,特别是开展以前年度房地产

  建设项目用地专项清理,土地出让金收入增收较大,直接影响本级基金预算的收支规模。

  ----去年同期市公安系统已实现非税收入3.6亿元,今年1-9月仅入库8200万元,非税收入波动较大,与年初预期出入较大。

  ----“两管一治”活动的开展,起到了促进规范、增加收入的积极效应,预计今年的非税收入将有较快增长。

  支出方面:

  ----政策性支出超出预期,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廉租住房保障等支出明显超过年初预计。

  ----未预见支出增加较多,如紧急救援中心建设、抗洪救灾、重大节会活动等因素对执行预算影响较大。

  结算方面:

  ----市与开发区财政体制调整以及与咸安区结算因素,支持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发展、支持县域经济投入将进一步加大。

  ---年初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项目是按去年完成数编制的,也要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调整。

  三、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预算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以及《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市本级预算执行实际情况,提出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收支调整建议方案。

  (一)财政收入的调整(附表一)

  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初确定的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为57594万元,比上年增长18%。根据前9个月的执行情况,预计今年市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0%。因此,建议将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5858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95万元,比上年增加9765万元。其中:

  税收收入调增1917万元。其中:增值税增加528万元,营业税增加1970万元,企业所得税增加642万元,契税增加894万元,城建税增加350万元,耕地占用税减少185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少1100万元。

  非税收入调减922万元。主要是确保税收占比达到省要求的70%以上。

  2、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114363万元调整为123853  万元,调增9490万元。其中变化较大的项目为:

  ---调增项目

  (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2214万元。其中:

  ①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7871万元。因政策不明朗,该项补助收入未列入年初预算。目前政策已明确,预计今年会与去年持平。

  ②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343万元。主要是激励性转移支付和省集中增量返还政策性转移支付收入等增加。

  (2)地方政府性债务收入6646万元。主要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列入本级预算,已报今年6月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调减项目

  (1)返还性收入--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返还收入减少620万元,主要是省财政厅调减了交通部门返还基数。

  (2)省拨专项补助收入减少6000万元。年初预算按51500万元编列,根据今年省拨专项补助收入进度,预计为45500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减少2750万元。主要是省财政厅办理2009年决算时,将应属于县(市、区)专项补助收入从市本级中扣去。

  (二)财政支出的调整(附表二)

  年初本级地方财政预算总支出为171957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182442万元,增加1048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63653 万元,调整为168374万元,增加4721万元;转移性支出由年初的8304万元,调整为14068万元,增加5764万元。主要支出变动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一般预算支出:

  (1)防讯救灾支出缺口95万元;

  (2)第二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300万元(去年实际支出200万元);

  (3) 支持工业园建设支出超预算5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7285万元,1—8月6645万元);

  (4)廉租住房保障支出791万元(以前年度因故未支出,追加安排);

  (5)地方政府性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471万元。其中: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339万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300万元,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建设2970万元,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项目862万元。

  (6)其他有关项目支出减少1436万元。

  2、转移性支出:

  ⑴补助下级支出比年初增加3589万元;

  ⑵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175万元。

  (三)调整后的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的市级财政收入总计为18244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8589万元,包括税收收入40490万元,非税收入18099万元;各类转移性收入123853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12206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37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500 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289万元,调入资金29835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务收入6646万元。

  调整后的市级财政支出18244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68374万元,转移性支出14068万元。

  调整后的本级财政收支相抵,年终预算收支平衡。

  四、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基金收入的调整(附表三)

  年初本级基金收入预算为82415万元,调整预算后的基金收入为122971万元,增加40556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增加收入40409万元。

  (二)关于基金支出的调整(附表四)

  年初基金支出预算为82415万元,调整预算后的基金支出为122971万元,增加40556万元。增加支出的项目是: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年初预算80608万元,调整后预算为121016万元,增加40408万元。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33万元,调整后预算为260万元,增加127万元。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年初预算153万元,调整后预算为240万元,增加87万元。

  (三)关于调整后的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基金总收入122971万元,包括本级收入1209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11万元。

  基金总支出12297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预算平衡。

  五、完成年度预算的措施和建议

  今年的预算调整虽然立足于财政收支平衡,总的方向和态势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及人大的要求,但是,面临的压力和困难不容忽视,教育、卫生体制改革增支大大超出预期,省里要求地方政府加大城际铁路建设的资本注入,旅游新城的兴起带来的公用经费的支出需求等政策性、发展性和运转性支出增长,对市级财政收支平衡和单位财务收支平衡都构成前所未有的压力。加之,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主体税种税制的调整,外来案源收入滞后等因素影响,使得今年增收的困难更加突出。为保证调整后的预算计划的圆满实现,提出如下措施和建议:

  (一)着眼于服务发展大局,积极组织财税收入。一是落实调整收入任务。把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征收单位、落实到具体税种、落实到具体企业。二是加强税源预测分析。搞好对重点行业和产业、重点项目和企业税源的监控,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针对性、前瞻性。三是优化征管工作机制。要坚持行之有效的协调督办制度,建立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和协税护税网络体系,完善税收征管激励奖励机制,收入任务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核定征管经费和超收奖励的主要依据。四是搞好收入均衡入库。对照收入任务,实行收入倒逼机制,按照序时进度来倒逼收入, “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抢时争日的紧迫感,搞好收入入库的调度,实现税收均衡入库。五是强化税收征管措施。一手抓重点税源一手抓面上税收,一手抓大户入库一手抓零星税收,一手抓深入挖潜一手抓查漏补收,做到应收尽收,力争多收超收。

  (二)着眼于培植财源税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近几年财税工作的实践证明,项目建设与财税收入增长的速度和持续性具有很大的内在联系,项目建设搞得好的地方,完成任务就轻松,增长速度就快。因此,财税工作要把推进项目建设,培植税源财源作为一个重点来抓,实现横向结构的优化,纵向梯队的延续。一是要抓住机遇加大引进力度。要抓住国家扩内需、沿海产业转移、湖北“两圈一带”战略、十二五计划编制的机遇,主动出击,跑项目、争项目、要项目。特别是要不惜一切代价引进大项目,形成产业集群,培植骨干财源。二是要加快各类项目建设的进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快项目建设,对已谈妥的项目,要促其尽快开工;对已竣工的项目,要促其尽快投产;对新投产的项目,要帮其尽快达产;对已营运的项目,要促其多作贡献,从而既增加即期财源和预期财源,又节约行政成本。三是规范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规范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处理好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投资与坚持依法治税促进公平竞争的关系,处理好即期税源与预期税源的关系。四是要抓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针对地域性骨干税源波动较大的现状,既要抓“大而强”,也不要放“小而优”,注重促进中小企业优化升级,引导调整结构,夯实税源基础。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三)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扩大“两管一治”成果。 一是抓好联动。争取各个部门和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在全市上下营造一种积极的氛围,产生联动效应,为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打好基础。二是抓好验收。要把重点检查出来的彻底搞清楚,证据材料要办实,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同时要组成复查专班,复查面不低于20%。三是抓好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违规资金,该收的要坚决收,收彻底,该管的要大胆管,管彻底。四是抓好公开。要对已查出的非税收入和非转经收入的违规收费项目、资金要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五是抓好规范。探索建立完善的非税收入征管办法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法,规范非税征管主体、合理核定征管成本、优化资金缴拨程序,合理配置资产、规范资产处置、打造资产融资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四)着眼于组织积极平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一是树立节俭思想。坚持按照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树立过紧日子、稳日子的思想,坚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既要做到尽力而为,又要做到量力而行。二是强化预算意识。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有预算的要按预算执行,并可根据情况变化适当压缩;没有安排预算的,原则上不安排,对预算追加要从严从紧控制,进一步硬化预算的约束力,增强当家理财的计划性。三是优化支出结构。按有保有压、几先几后的顺序安排支出,先基本保障、后补助支出,先预算执行、后预算追加(除紧急追加外,都放在年底考虑),先政策需求、后自主需求,先项目经费、后工作经费,确保重点、法定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支出,特别是要按中央规定比例,坚决压缩一般性、低效性行政支出。四是深化绩效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认真落实控制支出的规章制度,诸如项目预决算、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直接支付等制度,既是上级明令的法规,又是行之有效的控支节支措施,应严格执行。五是加大争取力度。要抓住上级四季度安排专款和转移支付比较集中的时机,加大争取力度,扩充可用财力,以缓解平衡压力。

  当然,在执行年度预算和组织收支平衡的过程中,还有可能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新困难。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市人大的监督支持,有财税系统的奋力拼搏,有市直部门的理解配合,今年的预算收支目标一定会实现。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2010年10月2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东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前,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政府提出的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为:

  1、一般预算收支和转移性收支调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由年初的57594万元调整为58589万元,增加995万元;一般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63653万元调整为168374万元,增加4721万元。转移性收入由年初的114363万元调整为123853万元,调增9490万元;转移性支出由年初的8340万元调整为14068万元,增加5764万元。

  市级财政总收入和市级财政总支出均由年初的171957万元调整为182442万元,增加10485万元(超预算6.1%),年度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基金收支(不含社保基金)调整。市级基金收入、支出均由年初的82415万元调整为122971万元,增加40556万元(超预算49.2%),年度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财经委、预算工委认为,这次预算调整主要是由于工商税收前段增收较多、土地收入大幅增长、转移性收入增加将超出年初预计,以及政策性、改革性、保障性、转移性支出增多,支持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发展、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支出增长较快引起的。从预算调整的内容、项目和收支构成总体情况看,这次预算调整基本属于正常的预算变动范畴。其预算调整方案较为合理且具可行性。但要全面实现预算调整目标,还需要政府强化措施,相关部门加强配合,社会各方增强共识,上下一心克难奋进做好工作来完成。鉴于此次调整预算收入和支出幅度均超过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的3%,按照《预算法》和《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规定,预算调整方案应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为此,财经委、预算工委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其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

  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立项政府贷款项目实施及

  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跃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立项政府贷款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相关项目贷款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开发区和城投公司积极组织实施,总体项目推进有序,资金管理制度不断健全,项目贷款放大效应已见效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科学控制政府贷款规模,防范财政偿贷风险。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依照“适度举债、科学规划、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举债原则,科学管理政府性投融资事宜。要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做到专款专用;要拓宽投融资平台的还贷资金来源,做到按期还本付息。

  二、完善政府贷款管理机制,加强贷款项目资金管理。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贷款的管理办法,建立责、权、利相结合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贷款管理机制,实现政府性贷款的规范管理。要进一步明确贷款项目建设主体和管理单位的相关责任,严格项目工程和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对政府性贷款资金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三、拓宽建设资金融资渠道,提高政府偿债能力。要在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同时,统筹安排政府其他可利用资产资金,尤其是盘好盘活土地资源,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要进一步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进一步激活城市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不断实现城市的自我增值和自我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的宏观偿债能力。

  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更好发挥投融资作用。今年,国家从宏观政策上严格控制政府性融资,并着手清理、取消纯政府性融资公司。我市的融资平台要继续发展,就必须将政府主导转变为市场化经营,使投资公司尽快成为市场主体,增资扩股充实内容,按现代企业的要求建立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投融资作用,逐步实现积累发展,为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贷款项目偿贷奠定基础。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立项政府贷款

  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

  ––––2010年10月2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跃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贷款项目及资金管理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贷款情况

  市人大批准立项贷款项目10 个,总协议金额13.8亿元,其中市城投公司8.4亿元,市开发区5.4亿元。实际到账金额12.61亿元,其中市城投公司7.21亿元,市开发区5.4亿元。未到账金额1.19亿元,均为市城投公司。配套资金协议金额10.18亿元,其中:市城投公司3.7亿元,市开发区6.48亿元;配套资金到账金额8.14亿元,其中:市城投公司3.51亿元,市开发区4.63亿元;配套资金未到账金额2.04亿元,其中:市城投公司0.19亿元,市开发区1.85亿元。

  (二)偿债情况

  批准立项贷款项目10个,到期应偿还本金1.02亿元,已偿还本金1.02亿元;到期应偿还利息1.26亿元,已偿还利息1.26亿元。未发生逾期偿债情况。

  (三)项目实施情况

  1、市城投公司项目实施情况。市咸安污水处理项目已全部完工;潜山国家森林公园项目已完成一、三期工程,目前正在进行三期工程的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全面完工;淦河流域咸安段综合治理项目已进入工程收尾阶段,计划今年春节前完工;市东、南外环道路建设项目已完成南外环道路工程部分,东外环道路工程部分计划2010年开工建设;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项目已基本完工;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已完成主路基建设,正在进行刷黑,人行道工程也将于春节前完工。

  2、市开发区项目实施情况。一期12平方公里“三横四纵”道路及市政管线沟、人行道、绿化等基本完成。其中绿化带按多层复合式设计,为我市标准最高、绿化量最广,符合生态园区建设要求,较好地显现出工业新城形象。二期10平方公里三条主干道基本建成,市政工程今年底完成。污水处理厂项目,累计完成工程量占土建工程总工程量90%,一期项目预计年底以前投入运营。

  (四)市财政局对有关批准立项贷款项目管理情况

  市政府贷款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主要由融资主体部门负责,市财政局则协助办理相关工作。

  1、核实有关政府贷款项目立项概算计划书。

  2、核实市直相关部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审批政府贷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3、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批准政府贷款项目决议文件,办理财政担保贷款手续。

  4、对政府贷款中农发行贷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办理报备批复手续。

  5、不定期对市直融资平台(市城投公司、市开发区)进行调查,并核查相关资料。

  6、建立市财政偿债准备金专户。

  7、对2010年开工的城投公司项目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二、存在问题

  我市利用政府债务资金,对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非常有益,但在政府债务资金的“借、用、还”各环节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贷款项目资金缺口大。项目贷款协议资金只能基本满足项目基础建设需要,而配套设施建设则需自筹解决,但配套资金未按贷款项目协议到位。

  二是政府贷款项目虽然在立项时办理了规划、概算、批复、担保等例行手续,但尚未建立项目立项科学投资风险评估机制。

  三是政府贷款实施中,未建立有关部门相互协调、互相监督的财务规范管理机制。

  四是尚未建立统一的偿债准备监督管理制度。

  五是政府融资平台“造血功能”有限,缺少稳定充足的经营收益及现金流,偿还债务存在资金障碍隐患。

  三、下步打算  

  加快我市城市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市投融资平台仍将扮演重要角色,其任务还很重,时间也还很长,偿债压力也更重。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资金运作,使其发挥更大效益,同时也为更好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地方债务资金管理。地方债务资金规范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规范地方债务项目投资评审论证,所有地方政府的投资项目,都必须进行投资评审论证。二是地方债务资金实行双向管理,一方面融资平台主体单位对项目单位进行资金管理,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对融资平台主体单位资金使用实行报备审评管理。三是对地方债务项目实行“阳光工程”管理,项目实施的规划、设计、论证、招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都按规范程序办理,市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要介入其中。

  (二)进一步完善地方债务偿债资金管理。从今年开始,我市地方债务处于偿还高峰期,一旦债务主借单位资金链条出现问题,地方财政将承担沉重的债务包袱,对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将是一个巨大的隐患。为有效落实偿债资金,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必须建立偿债资金专户,偿债资金专户由融资单位偿债资金专户和财政偿债资金专户两部分组成。单位偿债资金专户首先必须存入当年应偿还债务资金,同时还要存入一定比例的偿债基金;单位偿债资金专户由单位和财政双向控制,经双方同意后才能支付使用。财政偿债专户资金包括:一是按一定地方债务比例提取偿债风险准备金;二是主借债务单位存入偿债风险金;三是土地出让收益按一定比例划入,补充财政偿债风险准备金。

  (三)完善融资平台法人治理,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完善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股权多元化,是国家政策的要求;壮大融资平台资本实力,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是融资平台可持续发展的自身需要。一是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建立相对独立、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科学合理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壮大融资平台资本实力,实现融资平台公司股权多元化,增加融资平台公司综合经营职能,将诸如管线沟布线租赁、地热水经营、广告租位以及特许经营权等政府资源性收入交由平台经营,收入入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促使其形成自身稳定的经营收入。三是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模式,尽快实现投资项目经营性开发管理,促进融资平台公司从经营理念和运营管理上转变为市场主体。

  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贷款项目

  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0年10月28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市人大财经委组成调研组,在2010年9—10月期间,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举行座谈等方式,对市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至2009年期间批准的政府贷款项目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贷款及偿贷情况

  2006年至2010年,经市政府提出议案,市人大批准、市级财政担保的贷款项目共11个,贷款金额14亿元。其中:市城投公司负责实施6个,贷款8.4亿元;开发区荣盛公司负责实施4个,贷款5.6亿元。

  截止2010年9月30日,市城投公司和开发区荣盛公司已偿还这10个项目贷款本金10157万元,支付利息11874万元。其中,城投公司还贷4157万元,付息5874万元;开发区还贷6000万元,付息6000万元。尚欠银行贷款余额为129823万元。其中,城投公司79843万元,开发区49980万元。

  2、贷款项目实施情况

  城投公司6个贷款项目共贷款8.4亿元,已到位并使用资金7.2亿元。目前,项目正在按建设计划推进。市咸安污水处理项目已全部完工;潜山国家森林公园项目已完成一、二期工程,目前正在进行三期工程建设;淦河流域咸安段综合治理项目已进入工程收尾阶段;市东、南外环道路建设项目已完成南外环道路建设工程;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项目已基本完工;市银桂路道路建设项目已完成主路基建设,2011年春节前可完工。

  开发区5个贷款项目中有4个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是污水处理项目。一期贷款4.1亿元,已使用完毕,用于12平方公里“三横四纵”道路及市政管线沟、人行道、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二期贷款0.8亿元,已使用0.5亿元,用于10平方公里三条主干道建设,基本建成。污水处理厂项目贷款1.6亿元,已使用1.08亿元,累计完成工程量占土建工程总工程量的90%。

  3、资金管理情况

  贷款项目的资金管理比较严格,两大公司重视人大批准项目贷款的管理,逐步摸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资金管理方法。市城投公司用估算控概算、概算控预算、预算控决算的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收效甚好。开发区荣盛公司严格资金管理、拉长资金链条、重视工程审计,实际效果也很明显。到今年九月底止,两大公司与银行的履约没有出现不守诚信的问题。

  4、对贷款项目的基本评价

  贷款项目建设预期情况良好。从掌握的贷款项目执行实际看,除东外环道路建设因拆迁问题,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按日处10万吨污水、分三期建设外,其他8个贷款项目有5个已经按计划完工,有3个在2011年春节前完工。项目实施均依计划实现,没有出现超预算或要追加项目投资的工程。

  贷款项目实施得到了各方的支持配合。自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相关项目贷款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开发区和城投公司积极实施,申请贷款协调有力,申贷效果较好,项目推进总体有序,政银合作关系融洽,资金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大部分项目已见效果。

  政府融资取得了贷款的放大效应。据开发区介绍,近几年开发区经市人大批准贷款项目4个5.6亿元,总融、筹资投入18亿元,带来建成39个项目、业主投资过百亿元的放大效果。市城投公司介绍,四年来人大批准贷款8.4亿元,总投资26亿元,完成176个项目建设工程。随着人大批准贷款资金的注入,极大地缓解了他们承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压力,使得咸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年一变样,城市功能得到了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得到明显提升,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人大批准政府贷款项目主要用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造成融资压力和动力不足;同时由于过份依赖于财政担保,导致融资形式和资金来源结构单一,无法满足城市建设资金的需要;财政部门在政府贷款项目的计划制订、项目资金管理监督等方面参与不够,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贷款资金风险的隐蔽性,不利于债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

  (二)政府还款的压力不断增大。据开发区介绍,今年他们应还贷款本金0.5亿元,2011年应偿贷4680万元,2012年应偿贷7680万元,2013年应偿贷17180万元;市城投公司介绍,他们今年应偿贷本息共1.9亿元,明年25700万元。由此看来从今年起,经人大批准贷款项目每年还本付息2-3亿元。目前开发区和城投公司主要通过各种税收返还、土地开发等途径筹集资金,逐步偿还贷款本息。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抓紧实施,开发区和城投公司本身急需新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也日益增多,大部分投资仍需通过新增贷款来解决;加之现在国家严格控制政府担保授信贷款,后续计划贷款可能难以接上,这就导致开发区和城投公司在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有相当大的偿贷压力。政府性融资诚信是首要的,若两大投资公司出现偿还贷款本息矛盾,势必加大财政兜底的压力。

  (三)贷款偿贷机制不够完善。主要是对贷款偿贷资金缺乏明确、有效的预测,偿债责任落实不够。同时,没有按规定提取偿债准备金。根据市人民政府2008年37号会议纪要的要求:“在进行土地净收益分配前按土地交易总额的10%提取偿债准备金”,近几年,市直每年土地交易量在2000亩左右,按每亩40万计算,剔除招商引资部分优惠供地等因素,每年应提取偿债准备金大概在1亿元左右。实际上,2008年至2010年8月,仅提取准备金7270万元;支出准备金6367.1万元,账上只有902.9万元的余额没有支出。

  三、工作建议

  (一)科学控制政府贷款规模,防范财政偿贷风险。政府性贷款事关政府信誉和投资发展的软环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依照“适度举债、科学规划、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举债原则,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财政收支形势和现有政府性贷款规模,科学合理制定政府性贷款的中长期规划。要拓宽投资平台的还贷资金来源,盘好用活资源,用好用活资金,确保按期还本付息。要建立严格的偿债准本金制度、并明确财政统一监管、专款专用于偿还贷款债务的机制,用以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二)完善政府贷款管理机制,加强贷款项目资金管理。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贷款的管理办法,规范贷款的原则和程序,建立责、权、利相结合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贷款管理机制,实现政府性贷款的规范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对政府性贷款资金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会同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政府性贷款的使用和偿还的监督。

  (三)拓宽建设资金融资渠道,提高政府偿债能力。要树立综合财政理念,在切实加强政府财政资金管理的同时,统筹安排政府其他可利用资源可利用资产,扩大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要进一步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尤其是要把盘好用活城市土地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激活城市经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资格局,不断实现城市的自我增值和自我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的宏观偿债能力。要进一步明确贷款项目建设主体和管理单位的相关责任,严格项目、工程、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适应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政府投资公司要向市场化主体转变机制。今年以来,国家已采取宏观调控动作,对政府性融资进行严控,并着手清理,取消纯政府性融资公司。随之而来的是银行对财政融资控紧了,公共设施贷款把严了。我市的融资平台要想继续发展下去,就必须将政府主导转变为市场化经营,使投资公司尽快成为市场主体,增加资本扩充内容,按现代企业的要求建立管理机制,逐步实现积累发展,在政府经营城市中更好地发挥投资公司的作用,也为市人大批准的贷款项目偿贷奠定基础。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副局长肖传家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禁毒法》实施以来,我市各地都把禁毒工作放在保稳定、求和谐、促发展的重要位置,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切实加大禁毒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全市的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同时,会议针对全市禁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禁毒教育基地、园地建设,从运动式、集中式宣传向常规化宣传转变,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突出做好重点对象、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进场所的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力度。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密切配合,采取严厉措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组织策划者、骨干分子和重要成员,形成对毒品犯罪的持续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力。要深入开展重点场所毒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毒情严重的县(市区)要限期整治,落实整治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对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精神麻痹药品要严格登记,全程监控和科学监管,坚决杜绝新型毒品发展蔓延。

  三、进一步发挥社区在戒毒中的作用。各地要积极探索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路子,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加强和改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行群防群治,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要采取措施,改善社区戒毒工作条件,帮助解决社区戒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和目标考核。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禁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加大禁毒工作的考评力度。各级政府要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解决禁毒工作和强制隔离戒毒方面的经费困难。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强化禁毒民警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禁毒民警的业务水平和实战技能。

  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10月2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传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禁毒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毒品祸国殃民。抓好《禁毒法》的贯彻落实,能够有效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能够有力助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近年来,我市以《禁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市动员、全民参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不断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为促进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禁毒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禁毒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禁毒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相融相促,协调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扩大到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5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禁毒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由对应机构和级别的禁毒委员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统筹组织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综治办逐年提高禁毒考评项目在综治考评中所占分值,目前已提高到14分,推动了全市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强制隔离戒毒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市县公、检、法、司部门加强配合,提高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合力,确实担负起打击整治毒品犯罪主力军作用;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进一步明确了推进社区戒毒工作的责任分工,不断健全工作流程和制度,以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指导和协助,专职人员与禁毒志愿者共同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体系初步形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禁毒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明确学校禁毒工作目标,确保全市在校学生远离毒品;药监、安监等部门严格对麻醉、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严防其流入非法渠道;工青妇、文体等部门积极发挥系统作用,发展壮大禁毒自愿者队伍,推动禁毒预防教育纵深开展;工商、商务、邮政、交通、人行等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流通领域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林业部门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毒品“零产量”。三是完善考评机制。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指标化”的要求,全面落实禁毒工作目标责任的量化管理措施。市综治办将禁毒工作纳入了全市综合治理考评范畴,实现了同部署、同考核。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公安禁毒工作目标》、《咸宁市公安禁毒工作考评奖励办法》,将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侦查破案、强制戒毒、易制毒管理、禁毒宣传等各项工作都有具体的量化考核标准,就侦破毒品刑事案件完成任务后每多破一起奖200元、每侦破一起千克以上案件奖10000元、每超额逮捕一人奖200元、每超额完成强制隔离戒毒一人奖100元、禁毒系统内部年底评先和开展有关专项行动专项奖20000元等共五个方面设置了奖项,规范了禁毒工作的奖励标准和程序,建立禁毒工作考评奖励的长效机制。各禁毒部门坚持以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为载体,以定期定向考核为手段,积极营造“公平竞争、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二)推进综合治理,提升禁毒工作质效。一是积极营造全民禁毒氛围。围绕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将禁毒宣传与预防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场所、进单位的“六进”活动,利用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重点宣传《禁毒法》和新型毒品预防知识。在每年“6.26”禁毒宣传月活动中,全市各地举办了新闻发布会、禁毒展览、禁毒咨询、禁毒电影周、禁毒志愿者自行车巡游宣传等一系列大容量、大密度的宣传活动,群众反映热烈,宣传效果明显。市公安局与《鄂南晚报》联合举办的“我来当警察”百名市民体验活动走近禁毒警察,几十名市民代表进行了一系列“体验禁毒、珍爱生命”体验活动。积极推进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在省禁毒委组织的考核评比中,赤壁市“蒲纺桃花坪社区”、“赤马港砂子岭社区”和通城县隽水镇3个社区被评为省级优秀示范社区。二是严密防范毒品生产。全市公安机关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问题保持着高度警惕、严密监控,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露头就打”。71家企业已全部实现网上办证审批,督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建立规范台帐,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协调卫生、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全市18家药品批发企业、230多家零售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对2家未入网企业督促入网,实现了管理全覆盖,禁毒民警还上门对企业员工的法律知识、禁毒知识进行培训。2010年6月,通山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县违规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某企业进行了处罚。三是严厉打击毒品供应。全市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扫毒”、“治毒害”、“禁毒严打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6.1”、“2.27”、“6.13”、“6.24”、“1.12”、“3.29”等一大批在省内有影响的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禁毒法》实施两年来,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79起,其中,省厅挂牌督办案件6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41名,打掉毒品犯罪团伙15个,缴获各类毒品30.973公斤,收缴各类枪支7支,铲除罂粟30983株。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案件83件134人,判处无期徒刑5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9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50人。其中,今年元月,市公安局率先破获2010年度首起省厅目标案件,抓获6名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收缴麻果4.8千克;4月份,在四川成都破获了历年来缴毒量最多、抓获犯罪嫌疑人数最多、收缴毒资最多的“3.29”省督特大团伙贩毒案,缴获冰毒6183克,抓获贩毒嫌疑人21名,缴获仿六四式手枪2支,摧毁了一个三级贩毒网络。此外,在娱乐场所的吸贩毒问题整治上,采取明查暗访,建立特情和信息员队伍,签订责任状,设立“涉毒黑名单”等措施,强势挤压毒品犯罪空间,有效地提高了歌舞娱乐场所防范新型毒品的能力。两年来共开展清查行动134次,清查娱乐场所313家、宾馆409家,停业整顿娱乐场所6家,对25家场所进行了限期整改。四是加强吸毒人员管控。充分运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开展大收戒行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主任、公安局长龚道安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紧盯收戒目标任务指标,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强化督办,形成“集中收戒”的强大声势。2008年截止2010年9月全市共查破涉毒治安案件2158起,查处涉毒行政违法人员1189人,收戒吸毒成瘾人员1718名,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门诊4家,累计维持治疗吸毒人员685人次。禁毒部门完善了对强戒人员的上门回访制度,坚持定期不定期回访强戒人员,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适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有效地预防了强戒人员复吸。

  二、当前禁毒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咸宁禁毒形势严峻,依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随着咸宁打工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内涉毒因素的影响,咸宁禁毒斗争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吸毒人员持续增长的势头不减。吸毒人员数量较多,全市现有登记在册吸毒人员5400余人,外省市查获吸毒人员2300余人,占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总数的42%。吸毒消费群体扩散到社会各个职业、阶层、包括企业职工、农民、个体工商户,甚至还有国家公职人员。二是毒品问题复杂化的趋势不减。毒品消费市场由城区向农村乡镇扩散。毒品滥用多样化,吸毒地点的隐蔽性较强,查处和打击力度难度较大。三是毒品违法犯罪的上升之势不减。新型毒品呈蔓延态势,传统海洛因群体逐渐减少,但新型毒品蔓延发展。传统毒品一次贩卖数量正在向小包、零包方向发展。因为毒贩知道一次贩卖毒品达50克就可判处死刑,所以为了逃避法律打击,一般采取多次少量的贩卖毒品方式进行。四是外流贩毒问题依然突出。我市外流贩毒人数在全省排名依然靠前。特别是崇阳、通城劳务输出大县仍是湖北省毒品整治重点县。各县市毒品消费市场也有差别。崇阳、通城仍以海洛因为主,但是新型毒品正逐步增多,赤壁、嘉鱼、咸安以新型毒品为多见。今年元至7月被外省市抓获的咸宁籍贩毒人员129人,涉及12个省市,其中外流江、浙、粤三省就占78.3%,崇阳被抓获63人,通城被抓获15人,共占总外流贩毒人数的60.5%。五是新型毒品犯罪个案缴获毒品数量越来越大,上万颗麻果、上公斤数量级的案件开始出现。六是毒瘾的戒断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各种戒毒方法虽多,但仍然没有能彻底戒除毒瘾的方法,特别是对海洛因成瘾者,可以说吸毒戒断复吸率已乎达99.99%,根据统计,全市最长戒断时间为3—4年仅有16人,其后仍然复吸,戒断2年的21人。七是吸毒人员违法犯罪作案的多。由于吸毒人员不能正常工作、生活,且吸毒需要大量金钱,许多吸毒人员在卖完家庭资产后(包括父母、近亲属的家庭资产),开始用违法犯罪手段筹措吸毒资金。吸毒人员主要从事违法犯罪有:制贩毒、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组织卖淫、卖淫、赌博等等,违法犯罪的钱财基本全部用于吸毒。经统计,一个海洛因吸食者每天约需毒资100—200元,有的量大的吸食者需400—500元,吸毒人员不能正常工作,原来有单位的吸毒人员都扔掉工作,一心吸毒,所以他们所需毒资,大部分是用以贩养吸、抢、盗、骗等违法犯罪手段得来的,经调查65%的侵财案件系吸毒者所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禁毒工作的决议和我市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列入财政预算,增加禁毒工作经费。目前全市落实财政预算不平衡,除崇阳县、赤壁市两地落实了财政预算,其余县市实行经费大包干并没有单列禁毒专项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的也是多年未增加。我市吸毒人数从2002年的1249名,逐年增加至2010年的5400余人,8年时间已翻了4倍,目前,市级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10万元,还是原2004年定的财政预算,现在毒品案件点多线长,取证难,破案时间长,现有禁毒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开展工作的需要。我市的毒情在全省排名第四,崇阳、通城两地被列为省重点整治县,其中崇阳拟列入国家重点整治县,一但列入国家挂牌整治毒品县,市(县、区)主要领导三年内不能调整。9月29日湖北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禁毒工作的决议》。已明确:“要依法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禁毒建设项目纳入建设规划”。市、县两级财政要落实禁毒财政预算经费。

  (二)尽快解决我市吸毒成瘾人员的收戒问题。去年省委省政府在“石首”事件后,部署了全省的大收戒工作,下达了我市1000名收戒指标任务,在市禁毒委的重视下,我们超前部署,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采取超常规举措,年底超额完成了收戒任务。春节期间,全市发案率极低,同比下降90%,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大收戒工作取得的社会效果明显。

  现有的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是经多方筹资1000多万元建成的可同时收治戒毒人员800人的场所,但目前此项工作难以为继,原因有多个方面:一是实现满员收戒所要具备的警力条件不足。相关规定警力要按强戒人员的18%配备;现有强戒所警力只能保证收戒三四百人的能力,目前市强戒所已不收人;二是经费无法到位。鄂政办发[2009]17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戒毒工作的意见》通知明确要求:从2010年起,司法戒毒所收治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按照每人年4000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同级财政负担。目前,我市此项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致使我市收戒工作很难继续开展下去。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政府鄂政办发[2009]17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戒毒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尽快落实收戒人员经费和目前羁押场所的问题。

  (三)各级政府将禁毒工作纳入到年终的考核范畴。省十一届人大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要将禁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将遏制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上升趋势、努力实现涉毒违法犯罪人员逐年下降作为禁毒工作主要目标和考核标准。市政府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组织,下发统一的考核标准,建立正规的考核制度,使禁毒工作步入良好发展轨道上来。

  (四)尽快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省人大决议要求:“要强化对吸毒人员管控,综合运用强制隔离戒毒、自愿戒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多种措施,全力挽救帮助吸毒成瘾人员。要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加强和改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应拿出专门经费,按每20名吸毒人员配备1名社区专职人员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努力形成以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指导和协助,专职人员与禁毒志愿者共同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体系,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0年10月28日

  2010年10月11日至13日,市人大内司委组织部分委员及省人大代表对赤壁、嘉鱼、咸安等地禁毒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禁毒工作机制

  市、县(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均成立了各级禁毒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不断健全工作流程和制度。市综治办将禁毒工作纳入了全市综合治理考评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公安禁毒工作目标》、《咸宁市公安禁毒工作考评奖励办法》,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指标化”的要求,全面落实禁毒工作目标责任的量化管理措施,初步建立健全了禁毒工作考评奖励的长效机制。咸安区禁毒委员会不仅明确了18家成员单位的职责,还通过层层签订禁毒工作责任书,将禁毒工作纳入各单位“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深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市、县(区)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场所”等“六进”活动,营造“依法禁毒、构建和谐”的浓厚氛围。市公安局与《南鄂晚报》联合举办“我来当警察”百名市民体验活动,几十名市民代表进行了一系列“体验禁毒、珍爱生命”体验活动,市民反映热烈、宣传效果显著。咸安区组织了宣传、公安、教育、文化等部门,联合在城区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禁毒知识讲座”等活动,将宣传图片制成版报,在城区和城郊20余所中学进行巡回展出。咸安区实验中小学将禁毒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内容,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范畴中,通过学校局域网的“学校家长”、“心理健康教育课”、“青春期专题讲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栏目,对家长、学生、社区广泛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等宣传教育活动,图文并茂,生动直观,极大地提高了学生防毒、拒毒意识,大大提高了毒品预防教育的实效性。赤壁市充分调动禁毒委成员单位积极性,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网站等媒体,制作播放禁毒宣传专题片,发表电视讲话,制作访谈节目、发送宣传短信等。该市公安局侦破的4.29特大贩毒案记录片由湖北卫视实地拍摄制作播出后,在全市引起了很大反响。嘉鱼县先后建立了南街、梁家山两个无毒社区、嘉鱼一中等禁毒示范学校等禁毒宣传阵地。

  (三)严打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毒品蔓延

  全市公安部门始终坚持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有效减少毒品流入、供给的主要途径,始终保持对涉毒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禁毒法》实施两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一批省内有影响的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79起,其中省厅挂牌督办案件6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41名,打掉毒品犯罪团伙15个,缴获各类毒品30.973公斤,收缴各类枪支7支,铲除罂粟30983株。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案件83件134人。2010年元月,市公安局率先破获2010年度首起省厅目标案件,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收缴麻果4.8千克。2010年4月,在四川成都破获了历年来缴获毒品数量最多、抓获犯罪嫌疑人人数最多、收缴毒资最多的“3.29”省督特大团伙贩毒案,缴获冰毒6183克,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缴获仿六四手枪2支,摧毁了一个三级贩毒网络。2009年6月24日,咸安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在省厅高速公路巡警八大队和市局禁毒支队、技术行动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多警联动,快速出击,成功破获一个涉及三省十一个市州的特大贩运毒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收缴毒品麻果1.67千克(共计11000粒),毒资8万余元。嘉鱼县公安局在破获“2010.6.2”命案同时,顺线追踪,成功打掉了以罗某、李某等为首的一个制、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缴获冰毒6千克及一批制毒工具。

  (四)推进集中收戒,加强吸毒人员管控

  吸毒成瘾人员为筹措毒资引发了大量违法犯罪行为,其危害令百姓深恶痛绝。2009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收戒”集中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行动迅速,强制隔离戒毒1156人,超额完成去年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我市1000名收戒指标任务。春节期间,全市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90%,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明显提高。2010年,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收戒指标任务700名,目前已强制隔离戒毒376人。与此同时,全市禁毒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门诊4家,累计维持治疗吸毒人员685人次。并完善了对强戒人员的上门回访制度,坚持定期不定期回访强戒人员,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适时进行心理疏导。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禁毒工作形势严峻

  一是吸毒人数持续增长的势头不减。我市吸毒人数从2002年的1249名,逐年增加至2010年的5400余人。吸毒消费群体扩散到社会各个职业、阶层、包括企业职工、农民、个体工商户,甚至还有国家公职人员。二是毒品问题复杂化的趋势不减。毒品消费市场由城区向农村乡镇扩散。毒品滥用多样化,吸毒地点的隐蔽性较强,查处和打击力度难度较大。三是毒品违法犯罪的上升之势不减。新型毒品呈蔓延态势,毒品贩卖数量正在向小包、零包贩卖方向发展。四是外流贩毒问题依然突出。我市外流贩毒人数在全省排名依然靠前。特别是崇阳、通城劳务输出大县仍是湖北省毒品整治重点县。五是新型毒品犯罪个案缴获毒品数量越来越大,上万颗麻果、上公斤数量级的案件开始出现。六是吸毒人员复吸率高,戒断毒瘾性难。七是吸毒人员从事其他违法犯罪增多。为了筹集毒资,吸毒者往往铤而走险,据统计,65%的侵财案件系吸毒者所为。

  (二)禁毒机制运作不力

  禁毒工作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是一项社会化管理项目,需要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阶层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但是也有少数禁毒委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往往形成了公安机关唱“独角戏”现象,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工作目标尚有一定距离。目前社区开展戒毒工作困难较多,还停留在摸索阶段,全面铺开和统一规范管理难度较大,存在无专门社区戒毒工作人员、无专项经费保障、无有效帮教措施等问题。

  (三)收戒工作难以为继

  自开展“大收戒”行动以来,全市共强制隔离戒毒1000多人,全市治安状况显著好转,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明显提高。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在配合全市禁毒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0年,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我市收戒指标任务是700名,目前已收戒376人,虽然还有不少需要收戒人员,但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已不再收戒,原因是:一是实现满员收戒所具备的警力条件不足。根据相关规定,警力要按强戒人员的18%配备,而现有警力只能保证收戒三四百人的能力;二是经费无法到位。鄂政办发[2009]17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戒毒工作的意见》通知要求,从2010年起,司法戒毒所收治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按照每人年4000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同级财政负担。而我市此项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该所仅仅依靠去年省劳教局补贴的89万元和挤占民警公用经费苦苦支撑,致使我市收戒工作很难继续开展下去。

  (四)财力保障不够

  根据《禁毒法》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而我市除崇阳、赤壁两地外,其余县市未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我市吸毒人数8年时间已翻了4倍,而市级禁毒经费仍然维持2004年的10万元财政预算,不能满足开展工作的需要。

  三、建议和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和目标考核。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禁毒首长负责制,将禁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加大禁毒工作的考评力度。

  (二)进一步做好收戒工作。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鄂政办发[2009]17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戒毒工作的意见》精神,尽快解决市劳动教养管理所警力不足、收戒人员经费不能到位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禁毒教育基地、园地建设,从运动式、集中式宣传向常规化宣传转变,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禁毒民警业务培训和考试,不断促进禁毒民警的业务水平和实战技能的提高。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要统一认识,密切配合,采取严厉措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组织策划者、骨干分子和重要成员,形成对毒品犯罪的持续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力。

  (五)进一步加强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挽救帮教工作。强化对吸毒人员管控,综合运用强制隔离戒毒、自愿戒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多种措施,全力挽救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针对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吸毒人员,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予以集中收治;进一步探索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路子,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加强和改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局副局长涂朝辉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近几年来,全市上下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尤其是林业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和有关村组干部,克难而上,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推动了项目的进程。《报告》反映情况全面,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客观,提出的工作措施富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同时,为更好更快地推进全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认识,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深入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该项目长远的、综合的效益,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进一步坚定信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建设项目原料林基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抓住关键,再加措施,确保项目建设主体工程顺利开工。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重点是制浆和造纸生产线及其配套工业项目的建设。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抓住这个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再添措施,再加力度,确保项目主体工程顺利报批和按期建成投产。

  三、注重方法,加强沟通,进一步做好原料林基地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晨鸣公司的沟通,本着积极、真诚、友好的态度和实现双赢、能持续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增进了解、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原料林基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项目整体推进速度。鉴于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申报和建设过程中的协调工作量多面广难度大,市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领导,实行专人专班专职,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协调及时有力、任务按期完成、项目整体推进。

  关于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0年10月2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林业局副局长  涂朝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我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项目建设情况 

  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是推进造纸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重点项目。建设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对我市发展区域经济,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带动农民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林分质量,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省委、省政府亲切关怀和省直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主要领导亲自指挥下,在市人大领导高度关注下,经过与山东晨鸣集团多轮洽谈,2008年4月,市政府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签订了建设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我市开展了项目原料林基地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项目前期工作也取得进展。

  (一)林地流转顺利完成。2008年9月1日,全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后,我市开展了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林地流转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去年10月,完成了6个县(市、区)、57个乡(镇、办、场)、331个行政村、5014个小班、近10多万农户的100万亩林地流转工作,并依法办理了流转手续。

  (二)项目造林初见成效。在流转的林地中有50余万亩是荒山荒地和疏残林地,为了项目需要,必须进行荒山荒地造林和改造疏残林地。按照市政府与咸宁晨鸣林业公司《关于基地建设会谈纪要》要求,其中20万亩由企业自主造林,30万亩委托我市造林。去年8月后,全市开展了项目造林。到今年6月,全市完成了项目造林6.9万亩(委托造林4.9万亩,企业自主造林2万亩),经抽查,大部分造林成活率在90%以上,为我市大规模造林成活率最高的年份;到今年10月,已完成2011年造林交地7万多亩。

  (三)联营合同签订完毕。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和项目建设需要,企业除了自建基地外,还必须与社会联营合作建设原料林基地,使基地总规模在255万亩以上。联营的方式是:由单位或林农为企业定向培育纸浆原料林,成材后由企业按高于市场10%的价格收购。去年11月开始,各地开展了社会联营合同签订工作,今年4月,全市完成了185万亩社会联营合同签订,比计划155万亩多30万亩。

  (四)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推进。今年4月,省发改委批复我市开展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鄂发改工业[2010]283号),项目拟投资69.6亿元,建设年产50万吨浆和40万吨纸生产线各一条,配套建设原料林基地255万亩。从去年10月开始,我市开展了项目前期工作,并取得了一定进展。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委托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2、项目配套285万亩原料林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委托省林勘院编制完成,8月4日,省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目前正在修改,月底可上报国家林业局。

  3、白鳍豚保护区调整报告已委托武汉水生动物研究所编制完成,准备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和座谈,开展保护区调整的评估工作。

  4、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委托省永业房产评估公司完成,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初审意见,报国土资源部出具预审意见。

  5、项目压覆矿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已委托省地勘总公司完成并获得批复,省国土厅已备案。

  6、项目选址意见已向省住建厅申报,省住建厅已发函市规划局,要求在核发项目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时,组织专家对项目选址地下游居民饮水安全进行论证,待项目环评、水资源论证及排污口设置评估报告出来后报省住建厅批复。

  7、项目水资源论证及排污口设置评估报告已委托长委长江科学院编制,已完成初稿,需在水体功能变更后(二类改三类)才能出正式报告。

  8、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及批复已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承担。

  9、项目技术方案选择与主要设备选型,企业已与国外供应商进行多次交流,主要技术方案与设备基本确定。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了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各级指挥部均是党政“一把手”担当政委和指挥长,“四大家”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并成立了工作专班。今年6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申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各级领导讲政治、谋大局、图实效,始终把林浆纸项目作为重大项目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全力推进。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多次到一线开展调研和督办,指导开展项目建设和申报工作。市、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并实行包保责任制和督办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各级指挥部均成立了督办组开展督办,并建立定期碰头、定期统计、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平衡推进。市指挥部成立了6个督办组,每个督办组有4名县级干部和1名科长组成,深入基层,当好参谋员、宣传员、服务员、技术员、督查员。在基地建设中,很多干部长期吃住在工地,很多干部放弃节假日,长期坚持“白加黑、5加2”,奋战在一线,很多机关干部参加造林,涌现了很多非常感人的事迹。

  (二)层层进行动员,广泛深入宣传。林地流转和项目造林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工作难度大,稍有偏差就会带来不良后果。各级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市、县、乡、村层层召开大规模、高规格的动员大会,专班人员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宣传。宣传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项目建设对我市经济建设、生态建设和带动农民致富的意义,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农民算好经济帐、生态帐、长远帐,把政策交给群众、把困难留给干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广大干部成为基地建设的明白人、带头人,绝大部分群众成为基地建设的参与者和拥护者。

  (三)制订详细方案,严格规范操作。为指导各地开展工作,规范操作,我局起草了《咸宁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实施意见》和《咸宁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造林实施意见》,报请市委、市政府以市“两办”文下发(咸办发[2008]33号、[2009]32号),还印发了《林地流转工作流程》、《林地流转工作中注意把握的问题》、《项目造林专班工作方案》等50多份文件和操作细则。市、县、乡三级指挥部纷纷举办了培训班,统一编印资料,集中对专班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制定实施细则,开展业务培训,使各地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规范,按规范进行操作。各地严格按照 “四度”(海拔高度、土层厚度、山体坡度、交通可及度)标准,做好群众“两收取、八签字”,备齐八个合同要件,对流转的100万亩林地依法办理了流转手续。在项目造林过程中,各地讲究质量,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把好设计关、整地关、种苗关、栽植关、抚育关、验收关,造林效果比较理想。

  (四)制订优惠政策,保护农民利益。我市在实施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过程中,始终坚持把保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林地流转时,市、县两级都对流转的林地(杨树林地除外)实行了地租补贴,市级每年每亩补贴3.2元,县级每年每亩补贴4-20元不等,有的县(市、区)还实行了以奖代补。在委托造林方面,除企业提供了项目造林工程款外,林业部门争取上级支持,将部分工程纳入省低产林改造项目;各县(市、区)还从财政资金中对疏残林地清理及造林施工进行补贴。在项目整体规划方面,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计划工业项目见效后,拿出一部分税收返还各县(市、区)及林农。

  (五)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搞好服务。各级指挥部及林业、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加强对企业的协调服务,经常联系、经常沟通、经常商量,及时、妥善解决了基地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水利、交通、财政、税务、农经等部门协调,妥善解决了林地租赁、地租补贴、出具免税发票(收据)等问题;加强与出租农户的协调,妥善解决了群众交地和林地清理问题;加强与发改、水产、环保、水利、土管等部门配合,顺利完成了项目申报有关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工作。林业部门全力以赴,共组织专业技术人员550多人,深入到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基地建设。市林业局动员了46人、8台车,全程做好服务工作,筹备各类会议40多次,印发简报51期、通报42期共12000余份,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通过加强协调服务,有力推进了基地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

  (六)不断完善措施,确保顺利推进。在推进基地建设过程中,发现少数造林施工队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委托造林难度大等问题,给项目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市委、市政府在四月份调整了有关措施。一是调整造林方式,将委托造林调整为企业自主造林;二是调整造林速度,将3年造50万亩的任务调整为5年实施;三是调整整地方式,不准炼山造林,采取机械作业、穴状整地方式整地,防止水土流失,尽量保持原生植被;四是调整造林地块,对已经流转给企业的天然林和中幼林要及时调整,在异地补足荒山荒地,禁止毁林造林。通过这些调整,基层的矛盾和纠纷少多了,开展工作更顺利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偏慢。项目申报工作整体进程偏慢,没有达到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原因是白鳍豚保护区调整、水功能区调整方案的专家论证、评审进度较慢,影响整个项目前期工作。环评报告虽已委托省环科院编制,但他们认为工作难度大,建议请国家环科院编制。

  (二)基地建设有些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委托造林调整为企业自主造林后,基地建设仍然面临一些矛盾需要解决。一是林地租金与农民的期望存在矛盾。经各级政府补贴后的林地租金与农民期望值仍有较大差距,有的农民不愿交地,有的出现退地。二是农民和企业对林地的确认存在矛盾。原来企业认可且签了流转合同的林地,现在以立地条件不好为由要求退地;企业按种植面积确认林地,扣除林间小路、坟山等面积,很多农民不能接受。三是炼山和生态保护的矛盾。允许炼山将影响生态环境,禁止炼山使企业增加很多造林成本,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这些矛盾都需要解决,基层干部压力较大。有的地方有的干部认为基地建设没有经济效益,即使有也是将来的事,对基地建设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媒体对项目进行了不实报道。今年7—8月,先后有《科技日报》、《半月谈》等媒体对我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造林进行了不符事实的报道,给我市项目建设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做好交地工作。委托造林调整为企业自主造林后,交地成了我市基地建设的中心工作。我们将继续集中力量,加强宣传,搞好协调,按企业要求及时交地。

  (二)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今年委托造林已栽植验收的林地,组织各地搞好抚育管理,争取今年底移交给企业。对已清山、挖穴但未完成栽植的林地,对愿意继续施工的县(市、区),组织搞好施工;不愿继续施工的,督促解决好原施工人员劳务费用问题。

  (三)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近期市政府将召开一次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申报进度。水产部门加大白鳍豚保护区调整的专家评审工作力度,环保部门、水务部门加大二类水体改三类水体的力度,环保部门和林业部门加大环境评价工作力度,解决项目申报的“瓶颈”。

  (四)认真搞好协调服务。充实协调服务专班人员,及时化解矛盾、协调关系,搞好技术指导,争取项目资金,为企业造林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施工环境。

  (五)做好项目宣传工作。利用宣传工具,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重要性和作用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自觉参与项目建设。认真总结媒体对我市负面报道产生的教训,及时甄别媒体的意图,及时跟踪媒体的动向,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加强正面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最后,恳请市人大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和林业工作,使我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早日发挥效益,使我市林业工作不断取得进步。

  关于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

  2010年10月28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的决定,2010年10月8日—12日,市人大农村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全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赤壁市和通山县部分林业基地的造林情况,听取了市林业局、市发改委、赤壁市和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项目申报和原料林基地建设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市政府“关于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时参考。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04年,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林浆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十五”及2010年专项规划》,规划明确提出“湖南、湖北、江西和安徽南部要结合速生丰产原料林基地建设和退耕还林还湖种树管林,在充分发挥现有骨干企业积极性的同时,加快培育或引进大型林纸一体化项目的建设主体,发展成为我国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的重点地区之一。”2008年4月,市政府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签订了建设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合作协议。2010年4月,省发改委批复我市开展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

  (一)项目概况

  咸宁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由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制浆、造纸为主业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吉林晨鸣、江西晨鸣、湛江晨鸣等13家子公司。公司总资产270亿,纸及纸产品年生产能力400万吨,已跻身世界纸业50强和中国企业500强。咸宁林浆纸项目计划总投资69.6亿元,建成年产50万吨纸浆(30万吨漂白化学木浆和20万吨漂白化学机械浆)生产线和年产40万吨高档涂布白卡纸生产线,并配套建设120MW的热电联产系统、日供水能力5.5万吨的原水处理厂和日处理能力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同时,还配套建设255万亩原料原料林基地(其中按照政策要求,纸厂需建设自营林地100万亩,与社会联营造林155万亩)。据测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销售收入36亿元,利税8.4亿元。

  (二)项目申报情况

  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申报,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料林基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及原料林基地环评报告、白鳍豚保护区调整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报告等十六项报告。相应要向国家林业局、环保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及省政府、省住建厅、省水利厅、长委水保局等单位报批。市委、市政府为加强项目申报工作,于今年5月成立了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申报领导小组。目前,除个别报告的编制和审批未在市政府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以外,其余报告的编制与报批进展都较顺利。

  (三)原料林基地建设情况

  2008年9月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会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级林业部门和相关镇村干部的全力以赴,有力地推动了原料林基地的建设。

  1、自营林地100万亩已流转到位。到2009年底,以租赁经营的形式全市完成了林地流转100万亩。租金为每亩每年16—36元(通山县为12.8元),其中晨鸣公司每亩每年支付12.8元,市财政每亩每年补贴3.2元,各县(市、区)每亩每年最高的补贴到了20元。据林业部门汇报,流转的林地中大部分是荒山荒地和疏残林地,全市232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全部得到有效保护。

  2、185万亩联营合同签订完成。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晨鸣公司除了建设自营林地外,还必须与社会联营建设原料林基地155万亩以上。自去年11月至今年4月,全市完成了185万亩社会联营合同签订,比计划155万亩多30万亩。联营的方式是:由单位或林农为晨鸣公司定向培育纸浆原料林,成材后由晨鸣公司按高于市场10%的价格收购。

  3、造林工作有力推进。流转给晨鸣公司的100万亩自营林地中,约有50万亩是荒山荒地和疏残林地,需人工造林。按照市政府与咸宁晨鸣林业公司《关于基地建设会谈纪要》的要求,其中20万亩由晨鸣公司自主造林,30万亩委托我市造林。自去年8月开始,全市开展了项目造林,到今年6月,全市共完成了项目造林6.9万亩(其中委托造林完成4.9万亩,晨鸣公司自主造林完成2万亩)。鉴于委托造林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今年4月22日,市委市政府与晨鸣公司协商后决定,将委托造林调整为晨鸣公司自主造林、将3年造50万亩的任务调整为5年完成。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申报未达到进展要求

  主要原因是白鳍豚保护区调整、水功能区调整方案的专家论证、评审进度较慢,已影响整个项目的报批。如果到2011年6月前项目不能获批,国家将对公司自营原料林基地比例等若干项指标做出调整,到时申报困难会更大。

  2、基地建设中的利益冲突多,协调压力大

  一是林地租金与农民期望值的冲突。如赤壁市给林农的年租金是20元∕亩,且疏残林与荒山价格一样,许多农民认为租金低于市场价格而不愿交地,部分交了地的也要求退地。二是林地立地条件认可上的冲突。原来晨鸣公司认可且签了流转合同的林地,清山炼山后觉得立地条件不好,要求退地,群众难以接受。三是林地面积确认的冲突。晨鸣公司按种植面积确认林地,要扣除林间道路、坟地、过境线缆、石头等面积,如赤壁市车埠镇委托造林近1500亩,晨鸣公司验收后只确认1045亩,农民不能接受,基层政府协调工作和造林成本压力大。四是委托造林的验收标准、经费标准方面的冲突。一方面,晨鸣公司参照工业企业的模式制定的造林及验收标准与林业部门的行业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另一方面,晨鸣公司对委托造林每亩仅支付200元人工费,各地普遍反映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赤壁市政府补贴120元∕亩,通山县政府补贴80—120元亩,目前通山几乎每个有造林任务的乡镇和村都因补贴造林人工费而产生债务。据参加座谈的一名人大代表介绍,他们村就因此产生了两万多的债务。同时,委托造林调整为自主造林后,前期委托造林的抚育又因经费少、协调难度大而成为一大难题。

  三、几点建议

  1、深化认识,加大宣传,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也是许多地方想争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该项目能够落户我市,来之不易。要充分认识到该项目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要因委托造林过程中出现了几个问题和矛盾而影响我们对整个项目的正确认识。要正确认识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推动作用,要通过再认识、再宣传,引导广大干部和林农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理论收入与实际收入、租金收入偏低与整个林产品价格增长等方面的关系,坚定广大干部进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的信心,提高广大干部和林农建设项目原料林基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抓住关键,再加措施,确保项目主体工程顺利开工建设

  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重点是制浆和造纸生产线及其配套工业项目的建设,目前由于白鳍豚保护区调整等方案的专家论证、评审不能如期完成,不仅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正常进行,甚至有可能影响项目的成败。因此,目前应抓住这一关键环节,再加措施,再加力度,争取早日通过专家论证、评审,确保项目主体工程尽快、顺利地开工建设,尽快实现以龙头企业来带动原料林基地建设的良性互动发展模式。

  3、加强沟通,注重方式,进一步做好原料林基地建设工作

  要特别注重加强与晨鸣公司更加深入的沟通,更进一步地增强相互理解和信任。要本着积极、真诚、友好的态度和实现双赢甚至多赢、能够持续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增进了解、尊重规律、着眼长远、调整利益、协调关系、做好服务,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原料林基地建设过程中已经产生和下一步有可能产生的问题。一是妥善处理遗留的验收交接、面积确认、资金结算、后期抚育、流转林地的确认、村镇债务的化解以及租金偏低等问题。二是继续做好已流转林地的交地工作,确保企业自主造林的需要。三是切实为企业自主造林和后期抚育与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要在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的同时,更加注重运用市场的手段来推动项目的建设,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与健康发展。

  4、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实现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发展

  各级政府和林业等部门一方面要结合相关用林企业的发展以及社会用林需要,科学制定林业发展、生态保护和林材供应的规划;另一方面要针对新情况,采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林业生产管理和林业资源与生态的保护工作,确保生产发展、生态良好。

  余  泗  林  同  志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0月2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会议议程较多、内容重要,还首次就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开得很成功。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直接制约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影响城市的对外开放和投资环境,直接展示城市市容市貌和形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十分重要的工作。这次会议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第一次采取联组会议的方式进行了专题询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的一次新的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次专题询问,将会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的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五城同创”,推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为了确保专题询问工作顺利进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前进行专题调研,了解相关情况,作了精心准备。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事先充分准备;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积极参会,虚心听取意见。询问中,共有9位委员,就城市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建设、学校周边交通安全、公用基础设施管护与维修、环卫设施、城区供水、中心城区山体水体保护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9个重要问题。市政府副市长王济民同志和市城管执法局等8个部门负责人实事求是地、诚恳地回答了询问,并表示要认真研究这些问题和建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要会同市人大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将专题询问中大家较为关注的问题进行梳理,加强跟踪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题询问的经验,不断完善以后的专题询问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审查、批准了调整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调整方案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同意该调整方案。同时要求市政府要加强财源税源培植,积极组织财税收入,努力争取上级专款和转移支付,扩大“两管一治”成果;支出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着力保重点、保法定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贷款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对近四年10个贷款项目实施情况给予了肯定,对项目实施的进度、现状表示基本满意,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善始善终抓好未完工项目的实施,把好质量关,保证项目按期完工。同时,针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控制贷款项目,严格控制项目概算,严格控制贷款规模,防范地方债务风险;要加强土地收储,加快储备土地市场运作,实现政府最大收益,强化政府资金调控能力,提高偿债能力;要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激活民间投资,保持重点项目投资的可持续性;要建立责、权、利相结合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贷款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政府性贷款的使用和偿还的监督。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全市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也对全市禁毒工作提出了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禁毒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制毒、贩毒、运毒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组织筹划者、骨干分子和重要成员,铲除窝点、打击团伙,形成对毒品犯罪的持续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力;要加强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挽救帮教工作,构建禁毒戒毒社会化工作格局。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禁毒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努力为禁毒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从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以来,在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同时,对于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深化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措施、抓住重点,确保项目主体工程早日开工建设;进一步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实现生态和经济双重效益。

  这次会议,大家围绕贷款项目实施、禁毒工作、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等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审议意见,会后,请相关委室认真整理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送交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交办的审议意见,并按照规定期限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余泗林   林永生   陈  瑜(女)  边一山   彭方全  

  马跃进   王义松   邓明辉   任国庆   刘炳文

  刘秋芬(女)  吴亚成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明生  

  柯美耀   赵立龙   钟劲松   饶明富   袁亚俊

  郭恒武   龚信升   梁世友   梁东安   董思宁

  解新平   熊正团   翟东明   黎柱才

  请假:

  黄楚平   陈鸿驰   邹济舟   毕道丽(女) 余华英(女)

  张小牧   周和平   胡世宝   胡新华   殷德才 


版权所有: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联系电话:0715-8126251 传真:0715-8126251
电子信箱:xnrdwz@sina.com 投稿信箱:xnrdwz@sina.com
维护制作:咸宁新闻网 鄂ICP备120143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