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 第5号(总号:092)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3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4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1号)…………………………………6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2号)…………………………………7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8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合提名
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12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13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14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 ……………………………………………………………余泗林15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16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17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17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
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余泗林18
黄楚平同志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1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议程
(2010年7月2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选举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
二、选举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3名
三、通过市三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日程
2010年7月28日—29日
(2010年7月2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7月28日(星期三)
上午10时30分 第一次大会
1、大会开幕式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办法
下午 各团讨论
1、酝酿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草案)
2、酝酿讨论市三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草案)
3、推荐监票人
7月29日(星期四)
上午8时30分 各团继续讨论
1、酝酿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草案)
2、酝酿讨论市三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草案)
下午3时 第二次大会
1、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2、选举
选举结束后,第三次大会
1、宣布选举结果
2、表决市三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
3、闭幕
讨论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公告
(第1号)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7月29日选举产生了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委员3名。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邹济舟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任国庆 张小牧 翟东明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10年7月29日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公告
(第2号)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7月29日表决通过了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一、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张小牧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国庆
三、农村委员会委员 翟东明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10年7月29日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
(2010年7月2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委员3名。
三、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四、主席团提名候选人时,应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提名人应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主席团决定。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为有效。
五、在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提名和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六、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七、主席团提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1人、委员候选人3人,如果没有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新的候选人,或者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不接受提名时,则进行等额选举。
八、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九、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
选票上每项选举的赞成票(包括另选他人的票数)与弃权票之和,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十一、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二、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三、选举工作由主席团主持。
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十四、选举会场共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十五、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投票数,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六、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七、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主席团决定。
十八、本选举办法,经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附:
大会选举注意事项
一、进入选举会场
1、全体代表必须佩戴出席证,提前进入选举会场,大会正式选举开始后,任何人员不准入内。
2、代表进入会场后,按规定的座号就座,保持安静,一般不得离开座位走动。
3、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凭选举工作证进入会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二、填写选票
(一)填写选票时,请用大会秘书处统一发给的选举用笔。
(二)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选票。
1、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2、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3、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
4、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
5、如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辩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的弃权处理。
三、投票
1、投票时,按投票路线,依次投票。
2、投票过程中,应将选票垂直投入票箱。
3、投票结束后,各位代表仍回原来的座位就座。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
截止时间的决定
(2010年7月2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会议的日程安排,对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作如下规定:
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9日下午2时30分。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
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共7名)
(2010年7月29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监票人(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 筠(女) 许隆高 饶 虹(女) 徐云洪 熊 瑛(女)
魏 萍(女)
二、总监票人(1名)
程群林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0年7月2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主席团(42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马冬梅(女,回族) 王远鹤 王铭德 邓明辉
边一山 龙良文 刘华华(女)刘海军 毕道丽(女)
李友清 吴安意(女)吴忠宝 陈 剑(女)陈 瑜(女)
陈树林 陈绪元 陈鸿驰 余华英(女)余泗林
佘家驹 邹济舟 林永生 周亨华 周和平
周彩娟(女)胡建华 胡超文 胡新华 柯美耀
袁亚俊 袁善谋 殷德才 黄宏贵 黄剑雄
黄楚平 梁世友 彭方全 董思宁 程群林
曾国平 熊正团 黎珊玉
二、秘书长
余泗林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0年7月2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余泗林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在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刘进步同志调出本市,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
二、黄宏贵同志作为解放军代表团团长,按惯例参加大会主席团;
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黄剑雄,参加大会主席团;
四、市人大代表邹济舟,经市委研究同意参加大会主席团。
这样,调整后的本次会议主席团由42人组成。
大会秘书长由余泗林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0年7月2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黄楚平 周彩娟(女) 余泗林 龙良文 林永生 陈鸿驰
陈 瑜(女) 边一山 彭方全
召集人:黄楚平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0年7月2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和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9人):
余泗林 龙良文 刘海军 黄宏贵 胡超文 袁善谋
王铭德 程群林 曾国平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10年7月2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彭方全 尤 晋 张善猛 殷德才 田期汉 熊承鹄
刘炳文 翟东明 来华雄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
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0年7月2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余泗林
主席团:
现在,我就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和主席团部分成员担任。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部分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部分其他成员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和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主席团成员、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黄楚平同志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2010年7月2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即将圆满闭幕。会议期间,代表们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选出了咸宁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 名和委员3名。首先,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济舟和委员任国庆、张小牧、翟东明四位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衷心地祝愿他们在新的征途中,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自觉接受全市人民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勤勉工作,努力为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时期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牢牢抓住中央实施中部崛起、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机遇,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作为主攻方向,继续解放思想,着力改革创新,加快推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全市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元至6月份,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8.3%,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1.7%。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实现“双过半”的任务,这为实现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在经济形势多变、气侯异常的情况下,取得上述较好成绩,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是在座各位代表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还有五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当前正值防汛抗洪的关键时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二五”规划打好基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克难奋进,狠抓落实,努力夺取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要坚定信心,全力以赴防大汛抗大灾。前段时间的持续暴雨袭击,给我市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据统计,全市共有66个乡镇、129.6万人受灾,转移人口13.12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4.9亿元。面对发生的洪涝灾害,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群策群力、奋起抗灾、全力应对,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有效地减轻了洪涝灾害,全市防汛抗洪战斗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是,从气象、水利部门预测的情况和我市江河湖堰所处的水位来看,当前我市还处在防汛的关键时期,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市上下要保持高度警惕,坚持把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做好防御更大洪水、应对更大灾害的准备,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开展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继续突出江防、湖防、库防防汛重点,特别是将湖堤防汛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应急值守和巡查排险工作,确保长江、大中型水库、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要进一步完善防汛抢险预案,科学指挥调度,加强水库、湖泊、闸坝和分洪河道、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调度运用,统筹安排“拦、分、蓄、滞、排”各项措施。要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恢复,加快基础设施抢修工作,及时组织受灾群众抓好抢排抢种抢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努力做到“灾前损失灾后补、夏粮损失秋粮补、农业损失工业补”。严格执行好救灾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救灾物资资金的发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防汛抗洪救灾一线,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要加快发展,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发展始终是我们的第一要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全市工作的大局。把握这个大局,就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确保经济平稳定较快发展。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作为主攻方向,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要把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继续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不断增强发展后劲;要把“两型”社会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作为主要载体,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要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根本途径,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在民生改善与社会稳定中促进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同时,下半年,我们还要继续举办第二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全市上下要再鼓干劲,乘势而上,努力办成一届“更有特色、更有水平、更有影响”的盛会。
第三,要完善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抗洪救灾和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全市人民迎难而上,共同应对各种风险和困难。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更好地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表,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希望各位代表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充分发挥好在防汛抗洪救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国家事务管理中的决策监督作用,通过进一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形成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加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各位代表、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实现咸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