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 第2号(总号:089)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3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4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7
政府工作报告 ………………………………………………………………………任振鹤8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的决议 …………………………………………29
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发改委30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梁东安3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9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的决议 …………………………………………………………41
关于咸宁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42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09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梁东安52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55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余泗林56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68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侯旺发6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80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鲁尔英81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90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90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
处理意见的报告 …………………………………………………………………刘炳文91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95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 ……………………………………………………………余泗林96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97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98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98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
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余泗林99
黄楚平同志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100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程
(2010年1月1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市长任振鹤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咸宁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泗林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七、其他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日程
2010年1月19日—22日
(2010年1月1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1月19日(星期二)
上午8时30分 第一次大会
1、大会开幕式
2、市长任振鹤作市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 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1月20日(星期三)
上午 分组审议
1、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咸宁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3时 第二次大会
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泗林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21日(星期四)
上午 分组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 分组审议
1、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各项决议草案
1月22日(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 第三次大会(闭幕式)
1、表决各项决议
2、表彰先进代表小组、优秀建议、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3、大会闭幕
分组审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任振鹤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既充分反映了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又明确指出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报告提出的201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以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为主线,以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攻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坚定信心、克难奋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0年1月19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 长 任振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是化危为机、砥砺奋进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除外需不足带来出口受阻外,本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经济增长逆势攀升。预计生产总值405.1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1.5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5.88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14亿元,分别增长15.2%、50.1%、21.3%、27.9%。生产总值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提前两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
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22.8:42.8:34.4调整为21.5 :43.2:35.3。预计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47.39亿元,增长27.3%,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143.18亿元,增长15.7 %。
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48.1%。中心城区更加洁、绿、亮、美,淦河综合治理工程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新农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化学需氧量减排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二氧化硫减排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预计农民人均纯收入4873元,增长10.5%,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27元,增长9.7%。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经历了风雨,见证了彩虹,为开启新的征程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实现新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解放思想,提振信心,开启了化危机、促发展的动力源泉。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批组团外出考察学习,再次召开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座谈会,推动全市上下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发展。
在应急谋远中提振发展信心。市委、市政府见微知著,果断决策,及时出台了促进工业、房产、金融、县域经济稳健发展的33条、19条、16条、25条措施,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咸宁人民登高望远,共识共为,先后推出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鲜活经验,得到了中央、省委的充分肯定;科学确立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的战略目标,绘就了“五城一区”的发展蓝图;成功举办中国?咸宁首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达到了“国家水平、世界影响”的目标要求;努力促成职教新城项目在武汉城市圈首批招标中脱颖而出,打造了咸宁跨越发展的人力资源平台;联手西门子、省联发投公司共建“两型”社会示范区,德中同行发展论坛走进了咸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一批大产业、大工程项目纳入了全国全省投资目录,赤壁、嘉鱼、咸安挤进了武汉新港建设规划,通山列为全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县,武咸城际铁路提前21年开工建设,武广高速铁路正式通车。咸宁关注度日益提升,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视察,省内外党政代表团接踵而至。我们这座城市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极大地激发了全市人民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克难奋进,你追我赶,开创了工作新局面。“两型”社会综改试验、秋冬农业开发、投资、交通、国土、计生、统计、老龄等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全省造林绿化、新农村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百镇千村”工程、交通“廉政阳光工程”等现场会在咸宁召开。各类市场主体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退缩。外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8.3%、29.5%、22.4%。民营经济贡献率提高 1.5个百分点,达到63%。
在机制创新中增添发展活力。“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有序推进,金融、交通、旅游、教育、卫生、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改革取得实效,改革专项总数仅次于武汉市。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武汉经济开发区、“中国光谷”咸宁“园外园”项目进展顺利,广东工业园、台商工业园开工建设。投融资机制不断创新,采用“BOT+EPC”方式引进中交集团投资建设咸通高速,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美国花旗银行、黄石银行落户咸宁,咸安金源、开发区兴银小额贷款公司成功组建。土地资产经营势头良好,实现土地出让金19.05亿元。科学理财机制不断创新,财税征管协调有序,预算管理日益完善。其他领域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全面启动,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展开,文化新闻出版机制创新得到加强,农业“小三场”改革有序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一批老字号企业改制重组后焕发生机,19家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脱钩改制稳步推进。开放合作进一步加强。融入武汉城市圈步伐加快,厅(汉)市(县)合作成果丰硕,落实项目263个、资金31.76亿元。全市招商项目390个,到位资金110.3亿元,增长33.9 %。实际利用外资1.12亿美元,增长16.5%。咸宁与黑龙江省绥化市缔结为友好城市。
(二)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打造了化危机、促发展的强劲引擎。以内需的扩大拉动经济增长,以结构的调整推动发展转型。
项目投资大幅增长。四批争取新增中央投资项目482个,投资总额32.5亿元,到位中央投资8.26亿元,占全省6.6%。施工项目103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815个,分别增长28.4%、45%,其中四个“十大建设工程”涉及77个项目,完成投资203.2亿元,占年计划的108%。红牛二期建成投产,咸宁核电、蒲圻火电二期、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武咸快速通道、杭瑞高速咸宁段、大广高速咸宁段、咸通高速、武赤线陶嘉一级公路、赤壁快速通道、市博物馆、职教新城、城市饮水工程、天然气管道等一批重大项目加紧推进。工业和房地产投资分别增长24.3%、56%。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49.10亿元,增长51.4%,增幅超历史、超全省平均水平。
市场消费持续活跃。旅游业快速崛起。入境游客716.74万人次,总收入34.03亿元,分别增长27.8%、66.3%。城乡消费繁荣。城市、农村商品零售额达到111.88亿元、54亿元,分别增长23.7%、16.4%。商品房销售额增长58%。“家电下乡”商品销售额1.9亿元。市场秩序良好,物价水平稳定。
节会效应充分释放。以节促建、以建促创、以创促变。温泉谷、碧桂园、楚天瑶池、锦江国际、三江温泉、通圣太乙、怡景温泉、山湖温泉等温泉宾馆、景区开业营运,投资200亿元、占地54.6平方公里的生态旅游新城初具规模。咸宁的知名度、美誉度大幅提升。仅去年12月,温泉城区十家大型宾馆接待游客人次同比增长515%,全市餐饮住宿营业额同比增长120%。
三次产业全面发展。工业蓄势回升。规模以上企业达到729家,比年初净增112家,其中产值过亿元企业90家。电力能源、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机械电子、森工造纸、冶金建材等六大支柱产业工业总产值330.54亿元,增长29.2%,对全市工业增长贡献率达7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4.34亿元,增长18.8%。咸宁经济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9亿元,实现税收3亿元,分别增长56.6%、50%。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5.61亿元,增长28.5%。农业强基增效。粮食总产22.5亿斤,增长9.5%。特色农业板块基地新增34万亩,达到321万亩。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05家,其中省级26家,新增9家。24个省级示范村“五个一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347.19亿元、171.52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24.3%、40.3%。担保公司11家,提供贷款15.07亿元。物流、休闲、健身、汽车、中介、信息等新兴服务业加速成长。
生态城市建设加快。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编制各类规划203项。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二期、南外环、青龙路、麦笠山路、桂乡生态大道等重点工程相继建成,中心城区立面整治、拆违治超等工作有序推进,“四城同创”深入开展,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品位和容量全面提升。市区绿化覆盖率40.4%。嘉鱼县、赤壁市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30家小造纸、小水泥、小炼钢企业依法关闭。
(三)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凝聚了化危机、促发展的强大合力。着力抓好就业富民、社保利民、解困助民、稳定安民等工作,凝聚了人心和攻坚合力。
就业保障力度加大。落实援企稳岗措施,加强就业培训指导,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5%以上的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签约率高于上年。五项社保参保人数明显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低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补助提标政策全面落实。大学生医疗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试点有序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困扰多年的陆水湖移民问题一次性解决。
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教、科、文、卫等方面支出分别增长33.6%、65.5%、42.2%、57.9%。免收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为农村3.78万名义务教育贫困寄宿学生补贴生活费2662万元。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扎实推进。争取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29项,新增省级以上科技成果10项。以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日趋活跃,优秀精神产品不断涌现,外宣工作成效显著。大型民俗风情歌舞诗《梦寻咸宁》被誉为荆楚文艺奇葩。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公民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得到加强,公共安全保障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安定和谐。质量振兴工作全面推进。档案、方志等工作得到加强。人防、气象、水文、防震等工作不断改进。民族、宗教、对台、外事、侨务等工作迈出新步伐。残疾人事业有了新的进展。群团组织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作用有效发挥。
十件实事全面完成。新增城镇就业3.51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005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15万人,其中免费开展为期3个月的培训1.32万人。廉租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房10731户、发放资金1747.4万元,配租房源2476套。新增低保扩面1.63万人,五保对象年供养标准提高300元。新建通村公路1604.2公里。建成农家书屋22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2个。解决农村37.76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对农民购买家电按规定实行13%的补贴。建成3个县级医疗机构、23个乡镇卫生院和123个村卫生室,启动市中医院改造升级工程。启动建设“九年一贯制”浮山中小学。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952件。机关单位包保帮扶困难家庭20696户,落实帮扶资金1226万元;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0.6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0.53万人。
(四)提升效能,转变作风,营造了化危机、促发展的良好环境。以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依法行政得到加强。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9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20件,办结率和见面率均达100%。坚持依法治市,抓好普法教育,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综合执法试点有序推进。完善民主决策机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得到落实。推进民主管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加强。认真做好国防、“双拥”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
工作效能得到提升。开展一站式集中审批、网上审批工作,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围绕确责、履责、问责,强化公务员能力席位意识,完善工作责任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和效能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政府执行力不断提升。
作风建设得到改进。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完善包联挂点和公开承诺服务制度。建立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开展“行风热线进开发区”活动。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得到加强,源头治腐力度加大。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深切体会到:解放思想重在解放自己,创新机制重在创造活力,应对危机重在化危为机,促进和谐重在促进民生,政府建设重在政德建设。全市人民在化危机、促发展中,表现出了不守旧、不怕难、不畏强、不服输、不气馁的良好风貌!今天的咸宁,凸显了赶超快上的后发优势和美好前景!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依然面临较大压力。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还存在,经济运行中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还较大,民生保障压力还不小,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还较多,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的任务还很重,等等。我们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绩,是在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取得的,来之不易,值得珍视。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中央、省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全市人民的团结拼搏,得益于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离退休老同志,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向各人民团体和企业界人士,向驻咸部队、武警官兵和政法干警,向关心支持咸宁改革发展的各界朋友,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二、2010年工作总体安排
今年是企稳向好成果的拓展之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尾之年,是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基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为主线,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攻方向,牢牢把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机遇,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务实创新,全力实施“5610计划”,加快提高经济总量和增长质效,努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为“十二五”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4%,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5%、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8%,外贸出口增长1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8%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上述指标是一个预期目标,我们将以更高的目标、更实的作风、更硬的措施,力争更好的结果。
上述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一)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清醒判断。新的一年,机遇十分难得。宏观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中央政策在保持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增强针对性、灵活性,国家大力促进中部崛起,全省加快实施“两圈一带”战略,沿海产业转移趋势不可逆转,特别是武广高速铁路的投入营运,成就了咸宁开放合作的新优势。新的一年,考验依然严峻。世界经济运行存在诸多变数,不排除金融风险再次冲击实体经济的可能,不排除再度出现局部金融震荡的可能。国内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并不稳固,宏观调控形势极其复杂。我市经济运行中的困难仍然不少,特别是保增长、调结构的双重压力仍然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审时度势、攻坚克难,巩固企稳向好成果,拓展良好发展态势。
(二)对全面推进科学发展的矢志追求。新的一年,竞争愈趋激烈。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加速转型,中西部省区及周边地市纷纷采取有力措施比环境、争客商、引项目、求发展,形成了赶超挤压的逼人态势。百舸争流,慢进亦退。咸宁位居武汉、长沙、南昌三大省会城市经济区的地理中心,处在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大“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的结合带,肩负着先行先试、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的历史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科学发展一步不错、好中求快一步不让、苦干巧干一步不虚,撑杆起跳,抢占改革发展的制高点,努力开创速度、结构、质量、效益多赢局面。
(三)对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战略目标的全面对接。新的一年,任务更加艰巨。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第一次座谈会以来,特别是去年以来,虽然面对的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取得了超越预期的成绩,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咸宁战略地位日益提升,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交通条件、基础设施、资源环境、产业体系不断优化,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克服困难,发扬成绩,保障“十一五”任务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鄂南经济强市早日建成,是做好今年工作的必然选择。这就要求我们继往开来、扬长补短,实现应急与谋远、打基础与建强市、保增长与调结构的有机统一,在提升发展质效的同时保持15%以上的增长速度。
(四)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全市人民厚望的积极承载。新的一年,使命尤为光荣。中央领导指示我们“努力创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省委、省政府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地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把咸宁建成湖北的‘岳阳’,为全省改革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充满期盼,希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从中得到更多更大的实惠。领导的重托、群众的呼声就是我们前进的方向。这就要求我们不骄不躁、再鼓干劲,把握好工作的方向、力度、节奏、重点,增添赶超优势,加快赶超步伐,力争发展速效高于全国、全省和武汉城市圈平均水平。
三、2010年工作重点
围绕今年的目标任务,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内需,推动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用足用好国家、省各项扩大内需政策,培育增长优势,做大经济总量,确保全市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
加大项目投资力度。坚持项目立市,通过向上争取政府投资、向外引进产业投资、向内激活民间投资,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400亿元,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增幅均达到30%。注重研究国家、省投资政策和“两圈一带”战略规划,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充实完善项目库,做好项目申报、争取和实施工作,保证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接替。抓好已开工项目尤其是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续建和收尾,确保尽早见效。完善项目推介制度,做好对外引进项目工作。实行更加开放的投资准入政策,发挥市场机制在投融资中的作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高新技术、金融服务、教文体卫和公共服务领域。完善项目建设责任制度和绿色通道制度,健全领导“挂企业、包项目、促发展”工作制度,提高项目建设质效。
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作用,全面落实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00亿元。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改善消费预期。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双百”、“农超对接”、“新网”工程,全面落实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三下乡”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等消费政策,培育农村消费热点。进一步拓宽消费领域,推进网点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稳步发展大宗消费,促进城市耐用品消费升级换代,大力发展商业、物业、家政、健身等服务性消费,规范发展会计、律师、公证、监理、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优化消费环境,加强物价监测预警,建设绿色市场。
强化财政金融服务。发挥预算资金的导向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事业、重点领域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结构调整升级的保障力度。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非税收入清理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和信贷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调机制,力争信贷投资规模增长18%以上。支持对民生工程、中小企业、“三农”、基础建设、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信贷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和农村融资难等问题有效缓解,保证重点项目贷款需要。落实信贷投放奖励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质效。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二)进一步调整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按照传统产业高新化、高新产业规模化、优势产业特色化、特色产业现代化的思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推动工业提速增效。坚持工业强市,按照产业抓集群、企业建龙头、产品创名牌的思路,推动各方力量向工业聚焦、各种要素向工业聚集、各项服务向工业聚合。积极实施“六大支柱产业升级计划”:支持和推动以咸宁核电、蒲圻火电、凯迪生物质发电等为主的电力能源产业,以天化、精华、洁丽雅、元田等为主的纺织服装产业,以红牛、黄鹤楼酒业、今麦郎(统一)饮品、元阳食品等为主的食品饮料产业,以合加环保设备、三环方向机、台湾光宝、中震仪器、能一郎电池、瀛通电子、玉龙机械、吉通电瓶等为主的机械电子产业,以林浆纸一体化、森工科技产业园、博友竹业、金成家具、比伦生活用纸等为主的森工造纸产业,以华新和葛洲坝水泥、华夏建龙、方圆船舶、钒矿产业、涂附磨具等为主的冶金建材产业等六大支柱产业投资扩产,技改扩能,管理扩效,集约经营,集群发展,确保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比重80%以上。大力推广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改造一批销售收入过亿元、利税过千万元的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打造一批龙头型、基地型、品牌型的“工业代表队”。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新增规模以上企业80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0亿元。加强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分析,搞好煤电油运、重要原材料的供需衔接。支持优势产品争创品牌,新增省级以上名牌产品12个以上,提高“咸宁制造”的覆盖面和效益比。
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坚持农业稳市,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规模农业、品牌农业,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22亿斤以上,农业总产值增长4.5%。完善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措施,按照“一县一业”的思路,大力实施“六大特色农业品种发展计划”:支持和推动咸安鸡业、嘉鱼蔬菜、赤壁猕猴桃、通山水果、崇阳鸭业、通城油茶加快发展,加快提升种养业开发经营水平,力争特色板块基地发展到330万亩,以“特”入市、以“特”扬名、以“特”取胜。大力推动菜篮子产品集约化、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进“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抓好秋冬农业开发,改造低丘岗地10万亩、低产林8.5万亩。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力争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23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搞好动植物疫病防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力争新认证“三品”标识产品30个。
促进现代服务业突破性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与第一、二产业互动发展,力争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76亿元。大力实施“六大主体三产培育计划”:支持和推动旅游、金融、物流、房产、信息、休闲等产业科学规划,整合开发,延伸链条,加速发展。巩固扩大办节成果,按照“大旅游、大产业、大协作”的要求,整合旅游资源,完善旅游要素,创建旅游精品和名镇、名村。实施“温泉+N”发展模式,推动吃、住、行、游、购、娱等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旅游新城、汀泗桥历史文化名镇、赤壁古战场二期、龙佑温泉、五龙山温泉、九宫山风景区、太阳溪漂流、隐水洞风景区、浪口温泉度假区、山湖温泉度假区、黄龙山风景区等项目的建设与完善,构建“1+6”旅游区域发展格局,力争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增长45%。大力发展农家乐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放大旅游产业效应。支持金融创新发展,加大股份制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加强担保机构和创业投资平台建设。促进保险业稳步发展,发挥保险融资和保障功能。鼓励企业上市融资,争取上市公司有1-2家。改造传统商贸服务业,大力推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和物流配送,引进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依托不断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抓好长江产业园物流园、移动物流中心、新合作鄂南仓储配送中心、昊天建材城、亿丰农商贸城、鄂南机电五金商贸城、天成物流园区、嘉和明园商业城、通泰综合市场等商贸物流市场建设,努力打造华中物流枢纽、产品交易中心。加强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发展楼宇经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培育电子配送、网上交易等新型业态,促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电网“三网融合”,加快3G业务发展,打造数字物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扩大广播、影视、报业等传媒和电话、邮政、互联网等网络覆盖率。结合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融体育健身、文娱表演、商务会展、文化创意于一体的休闲产业。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市场主体,推动休闲产业健康发展。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升级力度,争取15家企业进入全省成长路线图、创新型企业、重点示范企业等科技计划第一阵营。全面推进科技投融资、科技型与创新型企业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园区建设,抓好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攻关,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落实支持自主创新政策措施,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引进研发机构、申报科技专项,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拓展产学研合作广度和深度。
(三)进一步优化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高的水平,优化功能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加快推进“五城一区”建设。加快推进工业新城建设,进一步完善咸宁经济开发区管理机制,坚持大项目立园,确保投产、新建项目各20个,投资、产值均增长30%,实现税收4亿元。加快推进旅游新城建设,做好温泉资源开发保护工作,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加快建设山水生态居住区、森林温泉养生区、郊野运动休闲区和桂乡民俗体验区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职教新城建设,完成启动区基础设施配套,加快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3亿元;引进1-2所市外高校或中职学校落户,推进市区中职学校实质性整合。加快推进梓山湖生态新城建设,实施项目详规,启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旅游项目、被征地农民还建小区建设,完成投资10亿元。加快推进咸安新城建设,启动107国道城区段拓宽工程,完成三元路建设,加快建设商贸物流市场。加快推进向阳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完善总体规划,制定区域性控制详规,启动一期基础设施、向阳湖文化名人中心建设,引进1-2个农业科技示范项目落户。
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抢抓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和武汉新港建设的机遇,坚持市县共建、县县共建、沿江突破、垂江延伸,打造临城、临江、临港、临高速铁路、临高速公路经济带。支持咸安区抓好“四区一城一带”和旅游、物流、纺织、森工、食品等产业建设,支持嘉鱼县抓好以精细化工、水泥建材、钢管制造、船舶制造、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建设,支持赤壁市抓好“一区三园”和纺织服装、机电、能源、建材、造纸、旅游等产业建设,支持通城县抓好“两翼四区”和钒业、陶瓷、电子等产业建设,支持崇阳县抓好“新天府”规划和食品、建材、矿产、医药卫材等产业建设,支持通山县抓好“一区两园”和旅游、石材产业建设。力争赤壁市进入全省县域经济综合排名前10名,咸安区进入前20名,嘉鱼县、通城县、通山县在第二方阵中进位,崇阳县进入第二方阵。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大手笔、高起点、全覆盖、严控制,健全城乡规划体系。在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的同时,注重发挥中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承载产业、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县市城区、重点镇和口子镇建设,打造中小城市群,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民有序转为城镇居民。
(四)进一步夯实基础,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要求,加大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坚持生态兴市,深入开展“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清洁”行动,大力推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全面实施淦河生态整治、潜山森林公园三期、低碳经济示范区、金桂湖未来人居工程、咸宁垃圾焚烧发电厂、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六大生态环境建设计划”。与华彬集团携手共进,加快培育低碳产业,积极发展低碳经济。严禁新上“两高一资”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突出抓好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城乡林业一体化建设,加强重点水域保护开发。逐步建立生态环境建设长效机制,探索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排污权有偿交易制度。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节能减排“十一五”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中心城市建设、交通路网建设、沿江港口建设、城乡电网扩容扩建、城乡通信网扩容扩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六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建设潜山南入口广场、东环线、西环线、武广站中大道、金桂路延伸线、自来水三期等重点城建项目。依法推进“城中村”和旧城片区改造,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加强城市管理经营,实现以城建城、以城养城、以城兴城。加快杭瑞高速咸宁段、武咸城际铁路、武咸快速通道、咸通高速、通界高速、沿江一级公路建设,启动嘉鱼、赤壁长江大桥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港口建设力度,推进嘉鱼、赤壁综合型专业化深水码头建设,构建以港口为轴心的区域物流网络。加快城乡电网建设,新建2座220千伏、4座110千伏、3座35千伏输变电工程。加快通信网建设,提高通信能力,重点完成对旅游景区、交通要道、边远农村的通讯覆盖。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抓好以3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防洪工程、以灌区续建为重点的灌溉工程、以生态环境改善为重点的水土保持工程、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的高产农田建设工程、以排水设施完善为重点的城镇治渍排涝工程。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完善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物抵资、民办公助等方式,增加农业农村投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继续推进“五改五通”工程,深入实施“百镇千村”工程,着力抓好20个重点镇、100个示范村建设,加快“绿色家园”工程推进步伐,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抓好全省脱贫奔小康试点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城乡结对共建活动,推进开发式扶贫,完成整村推进“三个确保”任务。继续落实好贫困地区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五)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对内开放。以海纳百川的胸怀、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破解发展难题,激发科学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实施“两型”社会建设综改试验六个专项规划,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推动厅(汉)市(县)合作纵深发展,放大共建效应。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稳妥推进党政机关与所办工商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力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小三场”改革。落实资源型产品价格、环保收费改革政策。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土地市场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试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确保城镇医疗保险率达到90%以上。深化公益性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着力承接产业转移。创新承接产业转移政策措施,全方位推进招商引资,多形式承接产业转移。抢抓武广高速铁路全线开通机遇,全面融入武汉城市圈,加快接轨珠三角、港澳粤经济圈和长株潭城市群,重点引进产业带动强、财税贡献大、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和有利于促进消费的好项目、大项目,加大企业总部、营运中心引进力度。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实施入驻项目后评估制度,不断提高项目资金到位率,确保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5亿美元。
大力促进全民创业。建立健全创业孵化、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扶持“四位一体”机制,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不论轻工业重工业,不论技术层次高中低,不论规模大中小,只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都放开、放手、放活发展。鼓励有实力的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农民通过发展乡村经济致富,鼓励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待业人员就业创业。抓好“回归创业”工程建设,促进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注重做好企业家培养工作,树立一批民营企业典型。
稳定和开拓出口市场。研究制定促进外贸出口的政策措施,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集约化,努力巩固扩大对外贸易,力争出口总额突破1亿美元。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在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同时,重点培植麻棉纺织、医用卫材、机电、建材等出口基地,重点支持三环方向机、汇美达、大昇印染、通城砂带等出口企业发展,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加快“大通关”进程,争取商检、海关在咸宁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对外投资和劳务输出。
(六)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既要注重做好锦上添花的事情,更要注重做好雪中送炭的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贯彻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和就业援助等优惠政策,加大就业指导培训力度,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抓好以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援企稳岗计划,稳定就业形势。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五险”扩面达到 150万人以上。启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完善城市低保制度,提高农村低保比例。建立健全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启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优化基础教育布局,解决好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问题,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创新人才工作模式,实施人才培养系统工程。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抓好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和各类职业病的防治。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推进大剧院、博物馆、妇女儿童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传媒大厦等重点工程建设。完善歌舞剧团服务地方发展的功能。加大地方文化开发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丰富城乡文化生活,繁荣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发展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业。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继续推进“四城同创”,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加强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工作,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强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关心妇女儿童、老龄事业,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加强民族、宗教、对台、外事、侨务、人防、气象、地震、档案、方志、保密等工作。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做好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适时开展食品监管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继续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立足源头预防,注重事件处理,加强舆论引导,坚持依法办事。完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积极开展群众工作部试点,做好网上信访工作,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活动。加大拆迁纠纷、医患纠纷、国企改制遗留问题解决力度。抓好基层维稳、综治组织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咸宁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七)进一步提升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始终把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切实加强政府自身改革与建设。
转变政府职能。稳步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整合部门职能,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财力的统筹安排和综合平衡能力。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推进机关集中办公服务。坚持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政府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在公共管理服务中的作用。
规范行政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评议考核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完善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公共决策机制和论证评估、公示、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发展电子政务,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的数量、规格和规模。完善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和统计制度,加大效能督查监察力度,促使公务员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改进政风行风。进一步端正学风,引导公务员学用结合,提高岗位能力。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完善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弘扬雷厉风行的作风,推行“工作成果倒逼法”,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社会倒逼部门、下级倒逼上级、督查倒逼落实。完善政风行风评议机制,加大作风教育整顿力度,着力解决好少数公务员不尽职责、不讲效率、不守纪律等问题。
推进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加大对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公共工程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深化源头治腐工作。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消费。
各位代表!为民办实事是政府的天职。今年,市政府将加大投入,全面实施“十大惠民工程实施计划”:(1)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5万人。(2)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筹措资金3400万元,解决5%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险问题。(3)筹措资金9280万元,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320套,新增租赁补贴6367户。(4)筹措资金2000万元,推进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三期建设。(5)新建通村公路500公里,完成投资1亿元。(6)建设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75个农家书屋、3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兴建16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对农民按规定购买家电实行13%的补贴。(7)新建1.5万户清洁能源工程,再解决农村18.4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8)为农村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中职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中职学生减免学费;为1.2万名大学生发放奖助学金。(9)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扩大门诊统筹覆盖面。(10)筹措资金1800万元,开工建设咸宁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中心、城市社会福利中心。
各位代表!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能够在这样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为全市288万人民服务,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自觉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自觉服务人民群众,切实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新业绩!
各位代表!风起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加鞭!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振克难攻坚的精气神,奏响争先创优的大合唱,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的决议
(2010年1月2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0年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0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回升,步步向好,总体情况好于预期,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除出口外全面完成。
(一)经济社会实现新发展。经济总量实现“三个突破”:生产总值突破4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300亿元,财政总收入突破30亿元。初步核算,全年GDP达405.15亿元,增长15.2%,增幅比全省提高2.7个百分点,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完成87.02亿元、174.95亿元、143.79亿元,分别增长6.1%、18.9%和15.7%;三次产业结构为21.5:43.2:35.3,二、三产业占GDP比重78.5%,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全年实现高新技术增加值 14.34亿元,增长18.8 %。财力增强,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32.09亿元,增长21.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14 亿元,增长27.9%;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47.19亿元,增长24.3%,比年初增加67.86亿元;贷款余额171.52亿元,增长40.3%,比年初增加49.23亿元。物价微幅下行,居民消费价格预计下降0.4%。
(二)内需拉动形成新局面。投资、消费快速增长,两项增幅均居全省前列,形成了扩内需保增长、以内需补外需的良好态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301.58亿元,增长50.1%,增速创建市新高;施工项目103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815个,分别增长28.4%、45%;各地各行业投资均衡增长,六个县(市、区)和咸宁经济开发区城镇以上投资增幅均在 39%以上,一、二、三次产业投资分别增长86.1%、24.3 %、75%。消费持续旺盛,在成功举办首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后,节庆效应不断显现,全年接待游客716.74万人次,旅游收入34.03亿元,分别增长27.8%和66.3%;房地产回暖迅速,量价齐增,全年实现商品房施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销售额“四增长”(分别增长56.9%、 95.5%、21.5%、58%);农村市场在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带动下,与城市消费同步繁荣,全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5.88亿元,增长21.3%,城市、农村消费额分别增长23.7%、16.4%。
(三)农业经济取得新业绩。一是农业生产形势良好。粮食连续四年增产,全年总产量112.51万吨,增长9.5%;油料面积、产量“双增长”,全年油料播种面积104.42万亩,增长22.9%;油料产量8.26万吨,增长4.1%。生猪、水产品产量稳定增长,生猪出栏186.74万头,增长4.9%;水产品产量19.01万吨,增长7.7%。二是农业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10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7.09亿元,带动农户32.5万户。三是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新增13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新建通村公路1604.2公里,完成各类水利工程771处,土石方854.27万立方米,新建农村户用沼气2.64万个,新增21.49万农村居民用上自来水。四是低丘岗地改造成效显著。29个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全部完工,开发面积31.6万亩,新增耕地近10万亩。
(四)工业经济战胜新挑战。随着金融危机不断扩散,对工业经济冲击不断加深,全市人民克难奋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摆脱2008年四季度持续走低局面,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全年预计完成工业增加值147.39亿元,增长27.3%;规模企业达到729家,比年初净增112家。支柱行业趋稳明显,全市32个大行业有30个行业保持增长。县域工业增势强劲,县域规模以上工业预计完成增加值125.6亿元,增长28.5%。用电量、货运量等先行指标逐月向好,全社会用电量40.15亿千瓦时,增长10.2%;货物周转量27.5亿吨公里。效益趋好,全市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222%,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企业上市取得新进展,银泉维新、嘉鱼蛇屋山金矿、巨宁森工、汇美达4家企业列入全省重点培育企业,有望今年取得突破。
(五)项目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争取中央及省补助资金成效显著。全年共争取中央及省补助资金10.8亿元,占全省155亿元的7%,大大超过了咸宁GDP占湖北3.16%、一般预算收入占湖北2.12%的份额,是全省争取上级投资较多的市州。二是项目库建设力度加大。充实完善了2009-2013年市、县两级项目库,项目总数2238个,投资规模8799亿元,其中进入省级重大项目库项目1014个,总投资8534亿元,入库规模居全省第五位。三是项目策划力度加大。策划了核产业园、咸宁职教园、咸宁油茶基地、粮食产能基地、岳阳至九江铁路和咸宁至宜春至吉安至厦门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四是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四个十大建设工程”共77个项目,总投资2246.1亿元,2009年计划投资188.2亿元,全年已完成投资203.2亿元,超年度计划8个百分点,其中武咸城际铁路咸宁段项目,总投资30亿元, 全年完成投资2.9亿元。咸宁核电项目,总投资568亿元,主厂区厂平工程完成土方900万立方,已达负挖标高,开始负挖,力争今年底浇注第一罐混凝土。蒲圻电厂二期项目,总投资80亿元,已完成货币工程量8亿多元。咸宁温泉旅游生态新城项目,总投资200亿元,碧桂园、温泉谷、瑶池、三江、太乙通圣等项目建成达效,在首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期间全面对外营业,带动了咸宁旅游业蓬勃发展。
(六)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一是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经济体制、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并圆满完成2009年医改各项主要工作任务。二是“两型”社会建设不断深入,八大重点领域十二项关键环节改革顺利实施,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赤壁花旗贷款公司正式开业,成为全国首批开业的外资银行贷款公司;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赤壁支行开业,成为全国农村商业银行第一家跨省支行。土地改革方面,咸安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获国家批准。厅市合作共建加快推进,我市先后与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工行、省建行等10多个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重点覆盖。咸宁职教园区项目在武汉城市圈综合改革试验项目竞标中脱颖而出,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成功争取1亿元资金支持。三是咸宁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武汉新港建设开局良好。咸宁长江经济带总体规划、武汉新港咸宁港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一带二轴三景”建设全面铺开,初见雏形。四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参加了鄂京经贸洽谈会、高交会等招商活动,全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1家,增资企业3家;招商项目390个,引资到位110.3亿元,增长33.9 %,预计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12亿美元,增长16.5%。
(七)民生改善实现新跨越。一是民生工程进展顺利。年初确定的十大民生建设工程计划全面完成,农村安全饮水、沼气工程,县市区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改造均超额完成计划任务。二是就业形势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51万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均超额完成计划任务。三是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26.1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去年底新增1.5万人;25.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比去年底新增2.2万人。保障性住房建设稳步推进,已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680套,13.4万平方米。四是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11627元,增长9.7%;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4873元,增长10.5%。社会救助、济困助学等其他民生工程进展顺利。
(八)节能减排取得新实效。一是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扎实推进,开展了小水泥、小炼铁、小炼钢等专项治理,关闭小水泥9家,淘汰落后产能246万吨;关闭小钢铁厂1家,淘汰落后产能0.24万吨。二是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全面完成省分配2.4万只节能灯的推广任务。三是3家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取得新进展。四是13个重点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落实中央、省预算内资金8605万元,已竣工投产,形成年节约标煤16.73万吨的节能量。全年GDP能耗预计下降6.5%,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下降4.9%的任务。
总体上看,全市经济实现了平稳回升和较快增长,但是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经济回升的内在动力还不充足,表现在:一是外贸出口形势仍然严峻,2009年全市外贸出口预计完成9420万美元,下降13.8%,仅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4.8%。二是市场需求仍然不足,全年全市工业品产销率、出厂价格和出口交货值三下降。三是部分企业资金仍然紧张,对资金有需求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不断增加,资金缺口额度加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1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市政府确定2010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为主线,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首要任务,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攻方向,牢牢把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机遇,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务实创新,全力实施“5610计划”,加快提高经济总量和增长质效,努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为“十二五”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综合各方面因素,建议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
——生产总值增长15%以上,力争突破500亿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以上,突破400亿元;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4%;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8%以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2%;
——出口总额增长12%;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力争突破13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力争突破5400元;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4%;
——化学需氧量下降1.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0.5%。
三、做好2010年全市经济工作的措施建议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编制“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关键时期。“十二五”时期将面临严峻复杂的宏观形势,因此要着眼“后危机时代”经济发展特点,在大量调查研究和集中民智的基础上,谋划 “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和路径,制定持续超越的战略和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工作,同时开展全市重点专项规划和县市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年底前完成向市委汇报和提交市人大审议的各项工作。
(二)着力加大投资力度。继续把增加投资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经济社会薄弱环节的资金投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400亿元。一是加大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性投资力度,研读产业政策,提高政策敏锐性,密切国家、省部门对口衔接,抢占先机。二是加大项目储备和策划力度,继续加强项目库建设工作,适时跟踪,动态管理,夯实项目基础;立足市情特点,站在全局的高度,打破思维定势,大胆设想,千方百计“造”项目,策划临港、垂江工业园区、飞地经济区等大项目,并争取一大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十二五”规划。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完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狠抓咸宁核电、蒲圻电厂二期、晨鸣纸业林浆纸一体化、旅游新城等“百个亿元重点工程”协调服务。四是激活民间投资,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
(三)着力扩大消费需求。以扩大最终消费为目的,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促进农村消费与城镇消费、传统消费与现代消费协调发展。一是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收入,培育壮大消费群体,切实提升消费能力。二是拓展消费领域,培育消费新热点, 积极支持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业发展,大力开展社区商业、物业、家政等服务性消费;稳定扩大住房、旅游等消费,继续培育汽车、休闲、娱乐、保健等消费热点;加大农村流通设施建设力度,继续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政策,扩大农村消费。三是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电子商务广泛应用,健全消费服务体系。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着力调整经济结构。一是突出重点抓工业。在继续推进工业经济总量扩张的同时,抓住国家和省实施十大产业振兴的机遇,加快传统支柱产业技术改造和升级,壮大电力能源、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森工造纸、机电制造、冶金建材等产业集群;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努力增加工业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破解企业资金紧张难题。二是继续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一县一品”战略,推进优势特色农产品板块建设,推动特色农产品区域化布局;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三是突破性发展服务业。在继续发展旅游大产业的同时,加快文化、物流、信息、中介、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创建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稳步提高服务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
(五)着力推进改革开放。一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继续加强企业上市工作。二是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抓紧制订和实施咸宁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三年实施方案。抓住国际、国内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机遇,承接产业转移,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继续采取专业招商、资源招商、网上招商、代理招商等多种形式招商,不断扩大利用外资领域,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培育新的外资增长点;突出抓好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及重点县市区的外贸出口工作,大力开拓出口市场,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努力促进外贸出口恢复性增长。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重点做好困难群众、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及返乡农民工的就业。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五险”覆盖面,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扩大社会救助面。三是优先发展教育。加快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四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五是大力发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继续推进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改善城乡文化娱乐条件。
(七)着力发展绿色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加快建设绿色产业。一是在加大环境保护“十个专项治理”行动的同时,重点加快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步伐,主要包括赤壁华新水泥余热发电、蒲圻电厂脱硫、淦河水生态修复、丰泉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二是围绕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进一步加快水泥、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淘汰力度,全面推广清洁生产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再生技术。扶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三是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争创全省“低碳经济示范区”。
我们将按照市委总体部署,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增强机遇意识、危机意识、竞争意识,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年度计划,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做出新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0年1月2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梁东安
大会主席团: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计划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计划草案和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9年是我市经济化危为机、克难奋进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内需、保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化危机促发展,视挑战为机遇,保持了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许多新亮点:主要经济指标提速进位,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两型社会”建设步伐加快,旅游产业突破发展,城市建设快速推进,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民生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增幅居全省前列,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0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纵观我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总的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民生保障方面压力不小,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并未消除,外贸出口形势依然严峻等矛盾和问题。对此,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0年是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极为重要的一年,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导思想明确,主要计划预期目标体现了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确定的方针,符合科学发展、改善民生和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要求,符合我市实际,提出的工作措施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咸宁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0年预算的决议
(2010年1月2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0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0年市级预算,批准《关于咸宁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咸宁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09年的预算执行情况
在新世纪最为困难的一年里,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宏伟目标,迎难而上,化危为机,立足生财,科学理财,圆满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任务。
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547,414万元,为预算的110.5%,增长18.2%。其中,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20,928万元,为预算的102.9%,增长21.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1,380万元,为预算的105.3%,增长27.9%;地方基金收入完成226,486万元,为预算的123.3%,增长13.7%;上划中央财政收入完成111,536万元,为预算的100.9%,增长12.2%;上划省级财政收入完成28,012万元,为预算的96.1%,增长21.9%。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1,024,608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30.4%,增长31.5%。其中:一般预算支出789,879万元,为预算的141.8%,增长43.6%;基金支出234,729万元,为预算的102.5%,增长2.5%。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87,011万元,为预算(调整后预算,下同)的102.8%,增长15.3%。其中,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93,813万元,为预算的104.7%,增长25.4%;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8,801万元,为预算的107.4%,增长36.9%;地方基金收入完成93,198万元,为预算的101%,增长4.8%。本级财政总支出完成254,869万元,为预算的110%,增长14.6%。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54,695万元,为预算的130%,增长48.3%;基金支出94,898万元,为预算的90.6%,下降7.7%;结算上解及补助下级支出5,276万元,为预算的66%,下降65.5%。另外,市长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1,200万元,实际支出158万元,结余1,042万元用于平衡预算。
市本级收支平衡情况为:财政收入总计257,62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8,8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8,79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289万元、上年结余446万元、调入资金32,100万元、地方基金预算收入93,198万元。财政支出总计254,86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54,69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94,898万元、结算上解及补助支出5,27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75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结余2,750万元,基金结余9万元。2009年决算数待省批复后再向人大报告。
预算执行与管理的主要特点:
(一)财税收入迎难跃升。由于市委、市政府果断采取一揽子政策措施,有效促进了财政经济发展,财税收入形势好于预期,好于全省,好于全国;增长幅度高于年初预算,高于考核目标,高于奋斗目标,高于省调任务。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出预算目标10个百分点、高出市政府考核目标7个百分点、高出省调任务1.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三(市州第二);地方税收完成108,536 万元,增长33.9%,增幅居全省第一;税收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是全省唯一上升的市州。其中,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出预算目标14.4个百分点、高出市政府考核目标11.5个百分点、高出奋斗目标6.6个百分点、高出省调任务5.6个百分点,居全省之首;地方税收完成31,250万元,增长27.5%,增幅居全省第三。
(二)上级支持大幅增加。各级、各部门响应市委、市政府化危为机、弯道超越的号召,紧紧抓住各种机遇,千方百计向上争取,大大增加了财力投入总量。预计去年全市转移支付和各类专款达33亿元,增加10.6亿元,增长47.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1.5亿元,增加1.5亿元,增长7.5%;企业类资金6,800万元;基建类资金2.9亿元;农业类资金4.57亿元;商业类资金8,712万元;民生类资金9,080万元;教科文类资金2,928万元;社保类资金7,889万元。其中,市本级上级补助收入77,085万元,增加32,275万元,增长72%;一般性转移支付2.6亿元,比上年也有增加。
(三)促进发展投入有力。为应对金融危机、确保提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创造性地出台积极、有效的地方性财税金融政策措施。初步统计,全市财政共投入各类促发展资金19.7亿元(无偿资金12.8亿元,有偿资金6.9亿元)。其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7,75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及工业园建设支出20,489万元,购买商品房政策性补助3,185万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投入11,035万元,企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项目支出64,836万元,支持建设融资6.88亿元,提供地方配套资金承诺担保10,516万元。
(四)保障状况明显改善。市县两级财政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及法定支出全面增加。一是教育支出明显增长。全市为124,785万元,增加31,387万元,增长33.6%。其中:新增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支出9,653万元,年工资水平人均提高5,500元。二是医疗卫生支出高位增长。全市为20,298万元,增加18,437万元,增长57.9%,提高8.3个百分点。三是科学技术支出大幅增长。全市为8,316万元,增加3,290万元,增长65.5%。四是社会保障支出有效增长。全市为90,267万元,增加30,113万元,增长50.1%。五是公共服务支出适度增长。全市为133,930万元,增加22,227万元,增长19.9%。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标准提高2个百分点,增加1,814万元,增长155.3%。此外,公共安全支出全市为89,366万元,增加25,660万元,增长40.3%。
(五)管理绩效得到提高。在收入征管上,通过完善协调、激励机制,税收征收成本有所下降,其中本级下降了7个百分点。在预算管理上,通过强化评审机制,抑制了增支要求。其中本级共核减单位、部门的预算计划及追加预算的要求近7亿元。在支出绩效上,通过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共节约采购资金8,164万元,节约率达9.9%;开展工程项目评审,审减资金7,400万元,审减率19.2%。在监督检查上,通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预算执行情况、“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检查,共查处各种违规资金6,720万元,纠正财政违规事项和追缴入库金额5,032万元。
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结果,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科学谋划,人大、政协的悉心关注,各个部门的鼎力支持。由于发展起点等原因,也反映出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财源、税源结构存在薄弱环节。投资性、查补性、返还性税收增长贡献率高,制约了即期收入和可支配财力的增长。二是非税收入征管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非转经”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仍不规范,直接影响预算的完整性、财力的真实性、分配的公平性及法规的严肃性。三是预算管理体系存在薄弱环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编制滞后,社保基金预算尚未转型。四是财政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健全,预算安排及追加评审有待强化,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亟待加强。
二、关于2010年的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国际、国内的形势,市内、市外的情况,需要、可能的关系,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我们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和程序,提出了2010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大力实施科学理财工程,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机制,全面、积极、有效地组织收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预算分配与财政管理绩效,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大局提供财政保障。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并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二是公共财政原则。遵循综合预算、精细预算、阳光预算的方向,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综合预算原则。市直各部门要将所有收入,包括上级补助收入、非税收入(含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实现预算统编。
四是量力而行原则。从地方财力实际出发,正确处理需求与可能的矛盾,在确保人员支出、稳定公用经费水平的基础上,规范项目预算,搞好总量控制,适当留有余地,不打赤字预算。
五是讲究绩效原则。落实上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制度,包括对工程建设性追加拨款实行事前评审,对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以节支促平衡。
(三)全市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为619,273万元,增长13.1%。其中:地方财政总收入为384,448万元,增长19.8%。一般预算收入为214,030万元,增长18%(一般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为136,013万元,增长25.3%;非税收入为78,017万元,增长7.1%)。地方基金收入为234,825万元,增长3.7%(其中:社保基金收入78,850万元,增长4.4%;土地基金收入154,600万元,增长3.6%)。上划中央财政收入133,687万元,增长19.9%;上划省级财政收入36,731万元,增长31.1%。在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中,国税部门收入28,534万元,增长19.2%;地税部门收入112,655万元,增长26.2%;财政部门征收的收入72,841万元,增长6.9%。
全市财政总支出安排为1,178,299万元(含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增长15%。其中:地方基金支出234,729万元,与上年持平(社保基金支出78,754万元,保持上年支出水平;土地基金支出145,200万元,增长10.2%);一般预算支出908,360万元,增长15%。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农业支出134,251万元,增长15%;教育支出137,263万元,增长10%;科技支出9,313万元,增长12%;卫生支出55,328万元,增长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323万元,增长10%;公共安全支出107,239万元,增长20%。
全市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收支平衡。
(四)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本级全口径财政收入为202,686万元,增长8.4%;地方财政总收入为109,488万元,增长16.7%;一般预算收入为57,594万元,增长18%。一般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38,573万元,增长23.4%;非税收入19,021万元,增长8.4%。基金预算收入93,19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土地基金收入79,591万元,社保基金收入12,794万元,其他基金813万元)。上划中央财政收入42,677万元,增长14.2%;上划省级财政收入9,217万元,增长20.5%。本级财政收入中的国税部门收入53,190万元,增长14.9%;地税部门收入51,138万元,增长16.6%;财政部门征收的收入98,359万元,增长1.5%。
本级财政总支出266,874万元, 增长3.6%。一般预算支出163,679万元,增长5.8%。主要支出项目:农业支出7,713万元,增长15%;教育支出11,878万元,增长10.4%;科学技术支出2,178万元,增长7.2%;医疗卫生支出4,612万元,增长8.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69万元,增长5.7%;公共安全支出53,636万元,增长6.2%。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预算增幅均超过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基金支出94,91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结算上解及补助支出8,279万元,增长56.9%。按照法定比例安排市长预备费2,600万元,增加1,400万元。
2010年本级财政总收入266,874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收入57,5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9,19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2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59万元,调入资金29,835万元,地方基金预算收入93,198万元)。财政总支出266,87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63,67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94,917万元,结算上解及补助支出8,279万元)。市级财政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关于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
如果说去年是进入新世纪来最为困难的一年,今年则是最为复杂的一年。全球、全国、全市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多重叠加,财政收、支两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落实和年度预算任务的完成,必须特别讲究生财之道、聚财之法、用财之策,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力度。
第一,进一步加大财源建设力度。高度重视政府和单位两个层面的理财工作。一是要强化财源建设意识。在项目选择、土地供应、税费优惠、企业帮扶等方面,要更多地考虑投资强度、产出水平、财政贡献,统筹用好即期财源与预期财源、骨干财源与一般财源、内生财源与外生财源、长期财源与一次财源。二是要拓展理财工作视野。要跳出政府财政资金来源单一、狭窄的圈子,坚持向下省财、向上争财、向外招财多管齐下,齐心协力为鄂南经济强市建设添砖加瓦。三是要重视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讲究招商引资的力度、项目建设的速度以及争取国家投资的气度,特别是要坚持大招商、招大商,大上项目、上大项目。四是要积极运用财政杠杆。善于发挥各类财政政策工具作用,整合使用各类资金投入,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支持各单位开展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五是要加大信贷投入力度。积极构建政、银、企互动机制,大力引进外地银行,做大地方融资、担保平台,缓解资金供需矛盾。
第二,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虽然近年来我市税收征管工作明显加强,但形势要求仍要坚持不懈,再上台阶。一是要坚持完善征管工作机制。发挥政府财税协调机构作用,落实征管激励约束政策,强化征管动力与压力,实时监测税源变化动向,重视征管工作调查研究,切实跟进协调督办措施。二是要突出抓好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紧紧抓住全市大上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宝贵机遇,按照《咸宁市重大项目税收统一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及时组织相关税收征收入库。三是要毫不忽视各类“边缘”税收。在抓好重点税收的同时,对“芝麻”税收、历欠税收等都要继续抓好。四是要注意用好控税平台、手段。充分利用“金财工程”、“金税工程”等财、税、库网络平台以及以票控税等手段,严密监控收入运行指标,防止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五是要重视关键节点调度。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务求首季“开门红”、二季“双过半”、三季上台阶、四季结硬帐,争取全年争先进位。
第三,进一步加大非税清理力度。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把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法规全面落到实处。一是要澄清思想误区。专项收入、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和税收收入一样,在性质上同属财政资金,在权属上同属政府收入,只是执收主体不同而已。二是要组织专班清理。从人大财经委、纪检监察、税务、审计、财政等单位中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集中时间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彻底调查摸底,限期整改督查。三是要全额纳入预算管理。部门预算在收支范围上是综合预算,在编制方法上是零基预算,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收入包括“非转经”等国有资产、资源产生的收入,都要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四是要适当兼顾各方利益。健全完善非税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既要保证预算的完整性、财力的真实性,又要体现分配的公平性、法规的严肃性。
第四,进一步加大预算约束力度。一是要逐步健全预算体系。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编制和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转型工作,实现预算体系全面覆盖,各类预算分工明确,预算约束有章可循,增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计划性。二是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按照省政府“强化基本保障、控制一般支出、重视发展投入、调整支出结构”的要求,通过优化安排,把钱用在刀刃上。三是要从严控制预算追加。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作为发展中的城市(包括县市),要客观估计市情、财情,自觉抑制增支呼声,立足于按年初预算安排过日子,按照省政府要求,扭转“干一件事要一笔钱”的习惯。四是要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逐步细化、规范和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支出公开力度,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五,进一步加大绩效管理力度。一是要开展投资项目审计(评审)。所有政府工程类项目必须经过财政、审计部门依法组织的造价评审和决算批复。二是要坚持预算评审制度。无论是年初的预算编制还是年中的预算追加,都要依照预算法规进行预算评审,从今年开始,要对项目预算进行支出绩效评价。三是要落实政府采购法规。切实搞好政府采购的扩面增量,各单位政府采购必须与部门预算统一编制、同步下达,购买类支出要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四是要严肃资金运行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国库单一帐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转。五是要重视行政成本控制。要大力控制一般性的公务开支,修订并落实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专项费用管理办法。六是要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要在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性专项资金的监管、税收征管质量的监控、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价。
第六,进一步加大效能建设力度。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手抓”,实现客观世界改造和主观世界改造的良性互动。一是要抓目标创新。要按照“实施科学理财工程,服务强市建设大局”的总体思路,着力打造崇学型、善治型、服务型、阳光型财政机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管理水平、落实水平和参谋水平。二是要抓职能创新。主动适应征管机构分设的形势,积极跟进国税、地税、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综合协调,形成国、地、财、库联动格局。三是抓流程创新。优化业务流程、资金流程、会商流程及管理流程,为机关和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四是抓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岗位分工的定期轮换制度、工作实绩的量化考评制度、系统内部的上下联动制度、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和干部选用管育的配套制度等。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决战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奠基之年,加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开创咸宁人民美好未来的使命神圣而紧迫。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大家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科学理财工程一定会顺利推进,年度预算确定的任务一定会圆满完成!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0年1月2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梁东安
大会主席团:
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咸宁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预算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全市预算执行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1380万元,为预算的105.3%,同比增长27.9%;一般预算支出789879万元,为预算的141.8%,同比增长43.6%。财政总收入和财政总支出相抵后,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88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7.4%,比上年增长36.9%;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5469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30%,比上年增长48.3%。市本级财政总收入257628万元,财政总支出254869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2759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以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为中心,着力培植财源,强化征管,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
一是实现了地方财政持续增收。2009年,在宏观经济环境对收入增长影响较大的情况下,财税部门积极培植发展壮大财源,强化各项税收征管措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依法征收和及时入库。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居全省第三,地方税收增幅居全省第一;市本级和咸安区地方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总量占全市比重均有一定的提高,市区龙头地位进一步显现。
二是增大了市域经济发展动力。2009年,我市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功能,采取信用担保、承诺担保、市场融资等方式,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保障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重点发展项目建设;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大幅增加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等,推动市域经济发展的因素明显增多。
三是提升了公共财政服务能力。按照“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指导思想,市本级不断拓展财政公共服务职能,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改善民生倾斜,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得到提高,涉及民生政策性较强的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均有大增度的增长。
四是推进了财政管理向纵深扩展。为了进一步完善适应公共财政要求规范的财政管理机制,财政部门在征收绩效、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方面推出了一些新的举措,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开展的各种专项治理等检查活动,对于规范财政监管也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纵观2009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受危机的影响,新的财源培植难度加大;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管还存在某些薄弱环节等。对于这些问题,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214030万元,比上年增长18%;一般预算支出908360万元,比上年增长15%。全市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后达到收支平衡。
2010年市本级预算草案:一般预算收入57594万元,比上年增长18%;一般预算支出163679万元,比上年增长5.8%。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后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预算草案,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既充分体现了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又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既充分体现了推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的客观需要,又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预算安排依法合规,讲究绩效;举措得当,保压有力;总量适度,分配合理;量入为出,略有余地,总的看预算草案是积极的、可行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咸宁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余泗林副主任代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咸宁市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切实把监督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依法开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发挥代表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0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余泗林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强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1个工作报告,作出7项决议,检查2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还决定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人次。
一、全力推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
加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是市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咸宁经济社会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市的工作中心。围绕中心,全力推进市委重大战略部署的落实是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自身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服从和服务于中心工作,全力推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
(一)促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措施的落实
去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非常关键的一年。中央和省、市委积极应对,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工作形式,支持和促进市政府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讨论决定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为了应对危机、拉动内需、改善民生,去年年初,省政府安排我市地方政府债券1.1亿元,其中市本级(含咸安区)1000万元,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为此市级财政收支预算需要作出调整。去年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及时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方案安排的预算支出符合中央精神和我市实际。要求市政府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将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生态工程、农村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建设。同时强调,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
大力支持政府破解融资难题。为了确保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及时依法作出了批准市政府将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等六个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支持市政府融资8亿元,解决了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武广客运专线咸宁站配套工程、永安污水处理、长江产业园二期三条主干道等项目建设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为了搞好项目建设,拉动经济的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对咸宁市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产业园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引进带动性强、产业链长的项目,下大力破解资金难题等方面的意见。市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实行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协调和督办,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咸宁核电、蒲圻电厂二期、林桨纸一体化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和杭瑞高速、大广高速、武咸城际铁路咸宁段、武咸快速通道等一批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全市施工项目突破1000个,这些项目为全市经济发展培植了强有力的后劲。
(二)推进我市融入武汉城市圈和“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推进融入武汉城市圈和“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是市委的工作重点。常委会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这方面的工作,2009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融入武汉城市圈和推进“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对加强领导、搞好规划、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推进融入武汉城市圈和“两型”社会配套改革工作。一是建立了领导小组协调机制、部门联席会议议事机制、厅市合作共建机制。分别与省里10多个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与武汉城市圈其他8个城市广泛交流合作,赢得支持项目263个,各类资金31.76亿元。二是加强了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咸宁市“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及空间、产业、交通、社会事业、环保、旅游等6个方面的规划》,并积极争取一批项目列入国家、省“十二五”规划。三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园外园”建设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推进了武汉经济开发区园外园、中国光谷咸宁工业园、咸宁广东工业园、台商工业园等园区建设,目前园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在“两型社会”建设中,为了实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目的,市人大常委会大力加强优化环境资源方面的监督工作。去年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运用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对西凉湖流域综合治理情况的检查,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闭了有严重污染的神山麻球厂,受到群众的欢迎。2009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认真听取了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委员们针对目前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高、深度开发不够、产业链不长、乱采滥挖比较严重等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矿山布局调整、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能力、加强矿山卫生安全工作等意见,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按照“依法、有序、科学、环保、安全”的要求,把每一项措施落到了实处。此外,我们还对城区山体水体保护工作进行了视察,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了城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推动旅游业加快发展
为了加快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湖北省旅游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针对我市的旅游工作情况,提出了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和资源整合力度、争创旅游精品、加强旅游宣传等建议。市政府认真采纳建议,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投入、强化宣传,使旅游业的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了进一步推动旅游工作的开展,去年我们围绕举办首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市的旅游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等方面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代表们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为成功举办温泉国际文化旅游节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二、着力促进解决民生问题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也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去年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这次执法检查中,我们深入实际,摸清了义务教育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加义务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双线保包”工作落实力度,全面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控辍保学”职责,降低辍学率,确保完成率;合理调整校点布局,着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等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依法得到落实,尽量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有效地促进了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抓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安置是应对金融危机,解决民生问题、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2009年,全市农民工中有6.1万人受金融危机影响被迫返乡。为了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安置工作,常委会及时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返乡农民工就业安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落实扶持政策、加强职业技术培训等审议意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去年,常委会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法》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推动了饮水安全等问题的解决。2009年度,全市共解决18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此外,还督促市政府完成了在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承诺的十件实事,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三、大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为了促进全市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等审议意见。市政府及公安机关及时研究,认真落实,“打黑除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案件的结案率,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工作中反映出的工作质量有待提高、部门间配合有待加强、工作方法有待改进等问题,提出了用和谐社会理念指导执行工作、建立健全执行案件联动机制等审议意见,对法院执行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渠道。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94件次。常委会办事机构加强对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督办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涉法涉诉等问题,对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扎实开展经常性监督工作
过去的一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和全市工作重点,依照人大工作特点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了经常性的监督工作。在去年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集中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许多建议。
为了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从四个方面对监督方式进行了探索、改进。一是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后,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出的建议、意见,经过综合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并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提高了审议意见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去年以常委会文件形式交办审议意见8件,提出综合性审议意见34条。二是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从2008、2009年市政府关于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报告中,选择重点问题,开展调查和跟踪监督。如市直部分单位2008年度欠缴社保资金484万元的问题,通过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跟踪监督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截止去年11月底,全部清缴到位。三是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进行再审和满意度测评。去年常委会对市政府4个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再审,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促进了审议意见的落实。四是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采取市县(市区)人大联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执法机关自查与人大跟踪督促整改相结合等方式,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实效。
五、努力做好代表和人事任免工作
在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方面,一是认真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调整中心城区校点布局的议案,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城区教育布局调整规划,并决定分年度落实办理。目前职教园区建设已奠基开工,浮山九年一贯制学校,已完成征地120亩。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2件建议,所提问题已解决或计划解决的有69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5%。为提高办理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对6件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有效地促进了重点建议的落实。如代表提出的“关于综合整治陆水湖全流域”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落实。目前陆水湖内挖沙船已全部停止挖沙,网箱养鱼全部取消,沿湖餐馆全部取缔,蒲纺污水得到截流处理,湖上旅游船只进行排污处理,使陆水湖的水质明显好转。二是认真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去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培训代表160余人,培训内容主要是如何履行代表职责和如何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通过培训,提高了参政议政的能力。三是组织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去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按照代表法的要求,以代表小组为载体,组织开展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如赤壁市余家桥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开展向选民述职,增强了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市人大第五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调研,并就加强改制、破产企业和新开发的商品住宅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意见,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总结推广这方面的经验,促进了代表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了激励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常委会将对9个先进代表小组、14件优秀代表建议进行表彰。目前,我市代表工作制度逐步完善,为代表服务的组织网络初步形成,人大代表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参与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委意图,严格依照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程序,认真审议各项人事任免议案,坚持任前资格审查、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和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保证了我市地方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六、切实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是着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常委会及其机关通过上党课、举办专题辅导报告、组织思想解放大讨论、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认真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通过学习,大家思想上更加清醒,政治上更加坚定,一致表示,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为了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我们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制度,制定了执法检查规定。三是注重发挥专门(工作)委员会作用。市人大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在审议有关议案、协助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进行专题调研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加强工作联系和人大宣传工作。常委会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制度,密切了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为了加强工作指导,去年召开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交流了情况,促进了全市人大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在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方面,常委会在办好人大《公报》和《人大工作通讯》的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了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重大活动的宣传,扩大了人大的对外影响。五是加强机关建设。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机关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了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提高了协调和运转能力。人大机关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和机关干部双扶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机关档案管理通过省特级复查。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和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了服务和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同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法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抓住重点和关键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监督工作的质量有待提高;二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需要不断研究和改进;三是在联系代表、加大对代表建议督办的力度等方面还要继续努力。四是人大宣传工作有待加强。这些问题与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
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职能作用。
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人大工作
市委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人大会前召开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我市各级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常委会要制定并实施检查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方案。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贯彻会议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加强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市人大常委会要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依照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快速推进。一要加强对经济和机构改革工作的监督。计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订、林桨纸一体化项目建设、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使用、历年人大批准贷款项目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预算、审计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09年决算,努力促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二要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问题的监督。计划开展“十大民生工程”等集中视察,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城市规划修编、咸宁市区城市管理工作、旅游新城建设与管理、禁毒工作和文化事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要着重加强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在监督工作中,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更好支持。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围绕会议议题,深入实际,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围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目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开展专题调研。三是综合运用多种法定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积极探索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认真开展工作评议。要抓住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长效机制。围绕重点议题,有针对性地对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思想。加强服务保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认真听取代表的批评意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探索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争先创优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和先进人大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努力把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要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坚持集体行使职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协调,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系,共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人大机关要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搞好服务保障,当好集体参谋助手。继续做好市委安排的联系项目、双扶、新农村建设联系点等工作。要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代表履职的宣传报道,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责任和使命激励着我们,困难和挑战考验着我们,形势和机遇召唤着我们。让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团结一心,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所作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0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侯旺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全面开展各项工作,为推动咸宁经济平稳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12139件,同比增加395件;审理执结11524件,结案率为94.9%。其中,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137件,同比增加143件,审结1059件,结案率为93.1%。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008件,审结972件。一是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判处死刑及无期徒刑24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8人。对孟昭邦杀害公安干警一案,中院依法判处该罪犯死刑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执行了罪犯死刑。被告人万文龙、张维堂、饶浠浠抢劫出租车后将司机杀害灭口,在咸宁、武汉两地影响极大,中院审理后,依法对三被告人判处一人死刑、二人死缓;二是认真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治安正常秩序。积极响应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批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陆续起诉到法院后,中院高度关注,及时对基层法院进行业务指导。廖建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上诉后,中院从快予以审结,给“鄂南打黑第一案”划上圆满句号,有力地巩固了“打黑除恶”的胜利成果。三是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特别是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继续做好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减少社会对立面。四是突出重点,打击网络赌博犯罪。以顾晓燕开设赌场为典型的网络赌博系列案,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为保证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中院严把证据关,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全市法院共判处网络赌博案21件76 人,判处罚金及追缴赌资十余亿元。
(二)强化能动司法,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全年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6915件,审结6435件。认真审理金融借贷、买卖租赁、房地产等案件,加强对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咸宁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的改善。为妥善审理“涉企”案件,中院出台了审理“涉企”案件的23条规定,把依法办案与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采取灵活、务实的司法方式,帮扶有发展前景的危困企业渡过难关。广泛开展干警联系企业活动,有200余名干警先后深入企业调研,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解困献计献策。顺利终结了四四六厂军工企业政策性破产案件,启动了原咸宁烟厂政策性破产案。
(三)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支持、监督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58件,审结151件。坚持依法行使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和执行力度,维护行政行为的严肃性,特别是对计划生育类非诉执行案件,做到了快审快结,有力支持了全市计生工作。公开开庭审理行政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力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扩大社会效果。及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注重协调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受理国家赔偿案件7件,审结6件。
(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最大限度实现权利人权益。2009年,中政委组织开展了全国性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在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精心组织,打了一场清理执行积案的攻坚战,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执行效果。全市共执结积案4852件,执结标的64352.89万元。一是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化解了一批特殊主体和特困群体案件。嘉鱼、通山等县组织召开了由特殊主体负责人参加的清偿债务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到会讲话,要求债务人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咸安区“四大家”领导全员上阵,对涉及乡镇、区直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实行责任包保,在乡镇、机关单位的理解、支持下,一批久执未结的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涉及特殊主体的执行难案全部执结。二是依法执行,强力推进,执结了一批大案、难案。充分运用冻结银行账户、划拨存款、罚款、司法拘留等各种强制手段,共冻结银行账户53 次,划拨款项1600余万元,罚款76万元,拘留34人次。特别是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执行武汉市服装进出口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承租人武汉恒信国际经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拒不腾退房屋,某中院多年执行未果,省院指定我院执行,在多次做工作无效后,我院整合全市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等力量,并邀请媒体、公证人员参与,对恒信公司依法强制腾退,有力震慑了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维护了法律尊严,树立了司法权威。三是创新方法,和解执行,化解了一批骨头案件。在清积过程中,中院和解执行率达70%,受到省院高度赞扬,一些好的做法被上级法院报道或转载。四是立足长远,强化措施,促进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基本形成。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清积”工作领导小组。赤壁市委出台了支持法院“清积”工作的十条硬措施。崇阳、通城等地以县办、政办联合发文的形式转发了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意见》,要求各单位、乡镇全力配合、协助人民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在两级党委的重视与支持下,我市执行工作基本改变了过去由法院一家唱独角戏的局面,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民司法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
(一)妥善审理民生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市法院以保障和服务民生为重点,审结常规民事案件3839件。其中,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疗、住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2527件,损害赔偿、邻里纠纷等侵权案件788件,其它类型案件524件,并与工会、妇联联合制定多项文件,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倡导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促进人际关系和睦,维护公平正义。
(二)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寻求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实现案结事了。坚持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注重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建立与联动,与市工会联合成立了“工会调解中心”。各县市区法院也有新举措,嘉鱼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出台了调解实施办法,各庭室建立了调解工作网络,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到了71.9%,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注重运用协调和解机制,化解行政争议,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信任。
(三)妥善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工作,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仅中院就为被害人落实附带民事赔偿款137.64万元。上访老户张新安因附带民事赔偿不到位而上访多年,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
(四)大力倡导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各法院建立巡回审判点和办案点,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街道、社区、村组,巡回立案,就地审判。赤壁法院确立了“三不传、三就地”原则,即“农忙不传唤,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不传唤,交通不便不传唤”,“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讼累。
(五)加强诉讼窗口建设,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全市法院从设施保障、功能设置、管理服务、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部分基层法院新建或改建了专门的立案信访大厅,实行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材料接转、答疑解惑等“一站式”服务,配置了饮水机、桌椅、纸笔等便民服务设施。改进立案方式,推广远程立案,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受理案件。
(六)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依法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涉讼信访工作处置力度逐年加大。全市法院共接处来访3469人次、来信597件。不断健全、完善来信来访登记、移送、催办、督办等制度,坚持审判委员会委员周三接待日制度,对重点案件实行“五个一”(即一名领导、一名庭长、一个合议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全院联动、渠道畅通的良性发展格局。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及时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83件,审结71件,其中改判36件,维持、调解、撤诉35件。
(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179.61万元,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上级法院及两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财政部门支持下,争取司法救助专项经费391.5万元,用于帮助化解当事人的特殊困难和生活急需。通过开展司法救助,起到了扶危济困、减少重信重访、促进和谐稳定的作用。
三、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全市法院从司法规律和工作实际出发,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的要求,不断创新与完善工作机制。
(一)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为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量,确定在咸安区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积极贯彻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制订本地区《规范化量刑标准》,开展庭审观摩,为促进科学量刑积累经验。积极开展“量刑基准”课题调研,以指导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量刑尺度的统一。
(二)强化审判质量效率管理。成立了审判管理工作机构,制定完善了《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试行)》、《违法审判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审判绩效综合考评。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精品案件、办案质量标兵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同时,对各基层法院的审判绩效进行考评,推动全市法院办案质量的提高。
(三)推进审判公开。进一步推行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宣判,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高度重视裁判文书的制作,要求做到文书论证充分、说理透彻,注重法言法语与群众语言相结合。倡导判后答疑工作,促进当事人对裁判的理解和认同。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和诉讼档案公开查询制度,逐步试行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和执行案件信息,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四)完善司法鉴定的归口管理。全市法院上下联动,实现了有专职委托机构、专职技术人员、统一对外委托管理规定、统一委托鉴定拍卖专用章、统一鉴定拍卖机构名册、统一移交表格、统一委托文书样式的统一归口管理工作格局。
(五)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与市工会共同出台了《关于工会参与调解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工作的通知》,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质量;为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强化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确保及时立案、高效执行、快捷结案,陆续出台了《关于执行财产调查的若干规定》、《关于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执行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九项执行工作规章制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市法院坚持从严治院方针,狠抓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理论素养。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纪律作风整训活动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活动,有效杜绝不公不廉现象,着力提升法院公信力。认真组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有效增强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和“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使命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全市有两名法官当选为全省“好法官”,中院干警蔡晓华同志带病坚持工作,累倒在岗位上,被推举为09年度感动咸宁十大人物之一。
(二)落实“五个严禁”,不断提升廉洁司法水平。结合贯彻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制作了“两卡一牌一书”,即干警随身携带的“五个严禁”卡、发给案件当事人的“五个严禁”监督反馈卡、置于办公桌上的“五个严禁”警示牌、与每个干警签订了执行“五个严禁”廉政承诺书;对全院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在全省率先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在中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了10名廉政监察员,聘请社会廉政监督员13名,使监督关口前移。
(三)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了《物权法》、《民诉法修改与适用》的学习培训活动,选送到最高法院参加学习培训的有11批19人,参加省法院业务培训的有14批87人。干警本科学历教育基本完成,有十余名法官通过2009年度司法考试。针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举办多期短训班,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法官专业素养。
(四)大兴调研之风,不断提升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制订年度调研计划,规定领导干部带头下基层调研,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大兴调研之风。先后有《更新观念,顺应时势,为咸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人民陪审员的角色定位及其潜在价值释放》等多篇文章发表于《中国审判》等国家级、省级刊物,多篇调研文章在省、市获奖,既提高了干警业务素质,又指导了审判实践。
(五)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升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在党委、人大的重视和支持下,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得以调整、充实。市中院新任2名副院长、纪检组长和政治部主任均从基层法院院长中选任,执行局长从检察院交流任职,新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更趋合理,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对六个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调整,有2名院长交流任职,新提拔4名院长,其中1名从市中院调任,2名从基层法院提拔,1名从其他政法单位交流提拔,进一步配强了基层法院一把手。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一是从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认真贯彻每年市人大会议决议、决定精神,把落实好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二是通过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接待代表视察、邀请代表旁听庭审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积极做好与代表的联络工作,通过向人大代表报送工作简报及有关资料、作专题汇报等形式,使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从而更好地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四是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努力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接待人大代表视察、邀请代表旁听庭审120余人次,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作专题报告25次,呈送书面报告21次,办理代表建议、关注案件28件。
(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共审理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案件11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9件,依法改判6件;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进一步发扬司法民主;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群众、网络媒体监督,高度重视网络民意对司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网上信访,建立完善网络民意搜集反馈机制。推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年来,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加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中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从外部环境看,法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执行难”等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数量仍呈高位运行。从法院自身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表现突出,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与司法需求存在差距,信息化建设与法院工作长远发展要求还不适应。对这些问题与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0年是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关键一年,实现咸宁经济跨越式发展,给人民法院工作赋予了更高要求与更多期待。为此,全市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突出抓好执法办案。依法审理好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妥善审理涉农案件,认真审理好民间借贷、损害赔偿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案件;加快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化解“执行难”问题;依法惩治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从严惩处发生在扩大内需、增加投资过程中的贪污贿赂犯罪,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构建由法院引导、各方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进一步提高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上级法院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加强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工作,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做到既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
(三)以促进社会和谐为重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注重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完善社会管理;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于刑事处罚人员以及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跟踪帮教,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倡导法官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惩治利用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动,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
(四)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法官的思想、作风、能力、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深入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官的宗旨观念,落实诉讼窗口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制度,发挥好人民法庭的基础前沿作用,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深入开展下基层走访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有关反腐倡廉的规定,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五)以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不断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开展“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裁判标准,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法官考评体系,将案结事了作为考核审判绩效的重要标准;开展“信息化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法院信息化基础建设及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公文办理、文件传输、信息发布、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的应用,实现对各项工作的全面、动态和实时监控。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行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大力推进“阳光司法”。要按照依法监督、审级独立的原则,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理顺司法警务、档案管理、行政装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关系。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决议,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促进咸宁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2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所作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0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鲁尔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它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力投入“严打”整治和其他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26人,提起公诉1592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86人,提起公诉169人。适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依法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2?24”网络赌博系列案,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化质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审查案件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关,慎重行使批捕权和公诉权,对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共决定不批准逮捕104人,不起诉64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提出检察建议、参与重点治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法律服务进学校进社区等形式,积极预防刑事犯罪发生。加强举报宣传,开通12309统一受理电话,建立预约接待、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导访接待等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共依法审查处理群众控告申诉194件。积极参与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24件,结案率为100%。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突出民生、涉农、国家投资等重点领域,适时开展办案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4件107人,同比上升26.8 %、16.3 %。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9件70人,渎职侵权案件35件37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人;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39件,占立案总数的56.5%;窝串案9起,立查57件5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特别是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充分运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成功查处“2?11”徇私枉法系列案,立办开设赌场原案20件22人、徇私枉法案9件9人;根据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组织查处“中国南车集团长江公司”贿赂窝串案,已立查贿赂案件16件16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贯彻中央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健全部门间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牵头召开市直机关36个部门联席会议,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作平台;成功举办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展览,组织参观达4000多人;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案释法,共讲授法制教育课46场(次);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针对杭瑞高速、武咸城际铁路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深入重点行业开展系统预防,对有效防止职务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强化诉讼监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3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7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23人,追诉5人。刑事审判监督共办理刑事抗诉11件,支持抗诉6件,法院审结4件,已改判3件;组织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严格起诉、不诉和抗诉标准。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提出民事行政抗诉9件,提请民事行政抗诉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追回湖北永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拖欠土地出让金500余万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抓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依法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配合公安机关在监管场所开展法制教育102场(次),对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56次,处置安全隐患8起;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全市7个派驻检察室全部达到二级标准。
(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党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是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市院和赤壁市院在抓好突出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头看”,其它基层院顺利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部署。扎实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市院干警举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宣誓,加强道德修养,严格职业操守。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每周学习日制度,开展学习交流,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二是大力加强教育培训。重实际、重实效、重实践,因地制宜,开展业务学习、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先后组织“观摩庭”、“示范庭”和“考核庭”活动,举办“咸宁检察发展论坛”,组织评选“精品人才、精品案件、精品文章”,优化队伍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共开展计算机测试、观摩庭等岗位练兵活动23次,开办初任检察官、公诉业务、自侦业务等培训班18期,培训760人次;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达37%。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市纪委部署的“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组织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加强案前、案中、案后跟踪监督,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集体廉政谈话制,建立干警廉政电子档案。四是积极推进文化育检。深化检察文化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编撰《咸宁检察文化读本》,召开咸宁检察文化建设研讨会,组织干警参与纪念建国六十周年红歌赛,把检察职业的常德、常识、常情、常理转化为干警的实际行动,发挥检察文化潜移默化、陶冶情操、凝聚力量的作用。共有63人(次)受市级以上表彰,无检察干警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
(五)稳步推进检察改革与基层院建设。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将“三类案件”[1]共13件15人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通过监督,检察机关全部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拓宽对“五种情形”的监督途径,共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6件(次),参与检务督察21次,参与自侦案件回访7件(次);组织新任人民监督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监督质量。深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健全侦捕诉衔接机制,法律监督合力进一步显现。积极推行法律监督调查机制,侦监、公诉、监所、民行等部门共开展法律监督调查45件,促进了规范执法。启动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批捕程序上提一级改革,落实下级院报请逮捕、上级院审查决定逮捕、讯问犯罪嫌疑人、介入侦查等办案要求,共审查决定逮捕基层院报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内部监督初见成效。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任务,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基层院制度,坚持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保障建设并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2个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有3个院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
总结一年的工作,我们在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是着眼大局谋发展。从转变和更新执法观入手,牢固树立各项检察工作都要服从服务发展的观念,进一步正确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2],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年初,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咸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城乡互联、千村共建、万户帮扶”、“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和“听民声、访民情、解民难大走访”活动,使检察工作在服务经济建设过程中与全市发展融为一体。
二是牢记执法为民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指导意见》,运用爱心、热心、耐心、关心、真心和细心等“六心”工作法,文明、热情接待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把执法为民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
三是强化监督树公信。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部署执法公信力建设,精心组织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等6个专项办案行动,针对刑事法律监督、监管场所等开展4项专项执法检查,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逮捕案件质量等8个专题开展执法调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化检务公开,不断规范自身执法活动,防止执法的随意性,较好地落实了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要求。
四是机制创新增活力。把机制创新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推行不起诉案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使诉讼程序更加公开、透明;改革审查逮捕和公诉方式,建立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合理配置诉讼资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在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调配合的规定》,完善文书送达、案卷借阅、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工作制度,审判工作与检察工作的监督制约与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民主推荐、任前公示等制度,落实公开、公正、择优的选人用人要求。完善检务督察实施细则,建立《检务督察问责制》,采取“六个结合”[3],规范检风检纪,保持政令检令畅通。
五是提升素能打基础。紧紧抓住提高队伍素质这个关键不放松,认真组织“素能建设年”活动。在政治上,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和行动。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后,结合贯彻全省检察工作情况通报会议精神,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市检察工作推进会,以党的建设带动和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在组织上,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班子建设受到省院巡视组、市委考核组好评。在业务上,加大教育投入,引导和鼓励干警学习法律、经济和科技知识,培养了一批侦查、公诉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在作风上,通过开展扣押冻结款物等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和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等问题,树立良好形象。
六是争取支持强保障。认真贯彻市委对政法工作的各项要求,对涉及检察工作全局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大案要案、队伍建设等问题,都及时向党委请示和报告,争取重视与支持。对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难、队伍人才短缺、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题听取汇报,专项进行研究,逐步予以解决。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适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工作,对人大、人大代表交转办的案件和意见建议,依法办理,及时反馈结果。开展走访座谈,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检察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反映检察工作情况,主动寻求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履行职责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专业人才缺乏、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较为突出;检察工作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还存在;一些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不足,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一手抓办案、一手抓服务,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市委关于完善产业布局、加快项目集聚等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研究制定保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措施。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深入研究和解决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服务经济建设的新方式和新途径,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工作大局之中。
(二)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保护,营造和谐环境。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毒品犯罪等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措施,畅通群众利益诉讼表达渠道,加强涉检信访积案的排查与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做好社会管理向检察机关延伸的各项相关工作。
(三)一手抓查办、一手抓预防,推进反腐倡廉。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以及黑恶势力、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把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常态化,继续重点推进。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突出抓好教育、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预防工作,进一步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作平台,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新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一手抓监督、一手抓规范,维护司法公正。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紧紧抓住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开展刑事立案、侦查活动专项监督,配合市人大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专项检查,维护公平正义;继续开展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司法领域腐败案件,促进公正司法。同时,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执法考评、案件管理、检务督察、检务公开等工作机制,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五)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增强执法公信。以检察业务建设为中心,正确处理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在保证办案质量、遵守法定程序、注重办案效果的前提下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执法办案平稳健康发展。以“提高执法公信力、我该做什么”集中评查为载体,广泛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 活动,有序开展全员培训,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六)一手抓信息化、一手抓软实力,夯实发展基础。推进科技强检,在继续抓好基础网络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行网上执法信息交换、网上执法流程控制、网上执法质量考评,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稳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法律监督调查机制、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公诉量刑意见等改革措施,大兴文化育检,提升检察工作软实力。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努力解决人才短缺、检察官断档等实际因难,巩固基层基础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坚定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主动地争取政府的支持,更加广泛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以迎难而上的精神,以开拓创新的勇气,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肩负起神圣使命,不负党的重托,不负人民厚望,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10年1月1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10年1月1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下午5时。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0年1月21日提请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审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炳文
大会主席团:
我受大会秘书长委托,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1月20日下午5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3件。其中,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4件;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4件;城建和环境资源工作方面的1件;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3件;民族宗教旅游工作方面的1件。
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围绕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就打造旅游文化名城,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大会没有代表提出质询案。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的安排,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13件议案进行了审议。建议将熊征宇、夏福卿、谭海华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咸宁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议案》和陈武斌、谭海华等3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崇阳至咸宁旅游公路,启动推进鄂南大竹海建设的议案》确定为本次会议议案,这两个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办理情况向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其余11件议案全部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外,本次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8件,连同议案转为建议的11件,共计39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本次大会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以上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附件:
拟提交大会主席团进一步审议处理的议案
(2件)
1、熊征宇、夏福卿、谭海华等15名代表:关于促进咸宁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议案(013号)
2、陈武斌、谭海华等38名代表:关于修建崇阳至咸宁旅游公路,启动推进鄂南大竹海建设的议案(003号)
拟作为建议、批评和建议处理的议案
(11件)
一、内务司法工作方面4件:
1、刘进步等11名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大军队团职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军队干部后顾之忧的议案(004号)
2、唐泽林等10名代表:关于加强咸宁市《消防规划》建设的议案(005号)
3、唐泽林等10名代表:关于各县市区建立应急救援中心机构体系的议案(006号)
4、杨波涛等12名代表:关于妥善解决通城县供销系统职工养老保险的议案(011号)
二、财政经济工作方面2件:
1、章斌等10名代表:关于将武蒲二级公路官桥八组至赤壁市段进行改造的议案(007号)
2、吴彤等11名代表:关于请求拓宽改造鲤黄公路的议案(010号)
三、城建与环境资源工作方面1件:
李华平等10名代表:关于尽加强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议案(008号)
四、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3件:
1、鲁昌宏等19名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咸安新城和向阳湖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议案(001号)
2、蔡琦等15名代表:关于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大溪库区移民困难的议案(009号)
3、蔡琦等12名代表:关于请求市委、市政府加大对通城县发展油茶产业政策支持的议案(012号)
五、民族宗教旅游工作方面1件:
吴安意等16名代表:关于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汀泗桥镇打造为省级旅游名镇的议案(002号)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10年1月1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一、主席团(40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马冬梅(女,回族) 王远鹤 王铭德 邓明辉
边一山 龙良文 刘华华(女)刘进步 刘海军
毕道丽(女)李友清 吴安意(女)吴忠宝 陈 剑(女)
陈 瑜(女)陈树林 陈绪元 陈鸿驰 余华英(女)
余泗林 佘家驹 周亨华 周和平 周彩娟(女)
林永生 胡建华 胡超文 胡新华 柯美耀
袁亚俊 袁善谋 殷德才 黄楚平 梁世友
彭方全 董思宁 程群林 曾国平 熊正团
黎珊玉
二、秘书长
余泗林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0年1月1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余泗林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在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马世永同志已调出本市,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
二、刘海军同志已补选为市三届人大代表,作为市委领导、嘉鱼县代表团团长,按惯例参加大会主席团;夏福卿同志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
这样,调整后的本次会议主席团由40人组成。
大会秘书长由余泗林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10年1月1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黄楚平 周彩娟(女) 余泗林 龙良文 林永生 陈鸿驰
陈 瑜(女) 边一山 彭方全
召集人:黄楚平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10年1月1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8人):
林永生 刘海军 刘进步 胡超文 袁善谋 王铭德
程群林 曾国平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10年1月18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彭方全 尤 晋 张善猛 孙世槐 田期汉 邓明辉
来华雄 钟劲松 刘炳文 翟东明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
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0年1月18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余泗林
主席团:
现在,我就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和主席团部分成员担任。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式、闭幕式两次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部分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部分其他成员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黄 楚 平 同 志
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2010年1月22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这是一次统一思想、提振信心的大会,是一次鼓舞干劲、凝聚人心的大会,是一次民主和谐、团结奋进的大会。在此,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祝贺!向全体代表和与会人员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同商科学发展之良策,共谋强市富民之大计,充分体现了热爱咸宁、心系人民的赤诚情怀,充分展示了不惧困难、跨越赶超的精神风貌。会议审议批准的各项报告,集中了全体代表的智慧,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咸宁提速发展的阶段实际,凝结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做好我市今年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大会开得圆满成功,必将极大地鼓舞全市人民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我市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新局面。
刚刚过去的2009年非同寻常,我们遇到的困难比预料的多,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取得的成绩比预期的好。这样的局面来之不易,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团结奋斗的结果。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极为重要、最为关键的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对于巩固回升向好的发展态势,更加注重调整结构、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咸宁更长一个时期的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要我们以坚定的信心应对困难和挑战,横下心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就一定能够在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征程中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我们要更加坚定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信心。去年是经济发展最困难的一年,今年则是形势最复杂的一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经济发展既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大好机遇和有利条件。从外部环境讲,今年世界经济总体形势好于去年,国内经济形势好于去年,外部环境好于去年。从咸宁自身来看,我们将面临着国家扩大内需、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省委实施“两圈一带”战略等重大发展机遇。随着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加快推进,以及咸宁核电、赤壁火电二期、晨鸣林浆纸一体化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咸宁开始进入全所未有的的机遇密集期。与此同时,作为学习实践活动中央领导联系点和省委试点城市的后续效应仍会继续释放,咸宁国际温泉旅游节的后续效应还在发挥巨大作用。更为重要的是,随着武汉(咸宁)新港建设、武咸城际等5条铁路、2座长江大桥、10条高速公路和一级路、8大港口等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推进,咸宁的交通区位将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日益显见。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一定要增强信心,善于发现机遇、抢抓机遇、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巩固和扩大当前良好的发展势头,坚定不移地推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
我们要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之路。要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之路。这是我们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得出的重要共识。今年全市经济工作的总基调是“努力于快,服从于好,又好又快”,继续保持经济快速发展。要围绕这一要求,谋划、部署和展开各方面工作,既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要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突破。在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发展态势的同时,以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为重点,大力实施项目兴市、工业强市、旅游活市和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在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上取得新突破;以改革创新为重点,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两型社会”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上取得新突破;以扩大消费需求为重点,在发展以旅游为突破口的现代服务业上取得新突破;以城乡统筹发展为重点,在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我们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是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我们务必要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深入做好增收、就业、社保、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工作,努力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实惠。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兴办各项社会事业,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毫不放松地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扎实推进“平安咸宁”建设,巩固和发展全市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我们要更加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咸宁要抓机遇、要发展、要跨越,必须优化环境。我市“干部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要继续把干部作风、能力建设引向深入,突出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用严格的制度管理和规范干部施政行为,在提高行政效能、服务市场主体、方便人民群众上见到实效。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方方面面的支持和推动下,促进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速,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力的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全面履行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职权,为推动咸宁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法律支持。希望各位代表积极宣传好这次大会的精神,带头落实好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实践中,继续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各位代表、同志们!困难和挑战考验着我们,责任和使命激励着我们。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没有什么能够动摇我们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坚强决心,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们为之奋斗的正确方向,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们坚实有力的前进步伐!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创造咸宁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现在,我宣布,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