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 咸宁市人大信息网 | 咸宁新闻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咸宁市人大信息网欢迎您!
站内搜索:
机构设置
友情链接
首页 >> 人大公报 >> 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公报 >> 正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公报
http://xnrd.xianning.gov.cn  上传时间: 12-07-10
 

  2009年9月   第6号(总号:085)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3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赵立龙4

  关于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14

  关于咸宁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宋文虎16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5

  关于咸宁市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 …………………………………………………………………………万春桥26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

  审查报告 ……………………………………………………………………………梁东安34

  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冯  春37

  关于对《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

  审议意见………………………………………………………………………………………47

  关于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熊登赞49

  关于对《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55

  关于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57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将咸宁市桂花中路

  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64

  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65

  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议案的说明…………………………………………………………………………陈跃明66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68

  余泗林同志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6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74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议程

  2009年8月31日—9月1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市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和批准市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七、审议人事任命议案

  八、其他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09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赵立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在我市的正确实施,促进我市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报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和执法检查动员会进行部署动员,成立执法检查专班,制定执法检查方案,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分成两个检查组,市教育、财政、地税等部门参加,于5月14日至5月21日分别由副主任林永生、陈鸿驰同志带队,对全市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重点抽查了每个县(市、区)的两个乡镇和实验中学(城关中学),到地税、财政和教育部门了解了教育经费的落实情况,走访了部分农户,7月20日了解了市实验小学和温泉中学的有关情况。通过采取上下联动、听取汇报、现场察看、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基本掌握了我市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实际状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主要作法

  自2006年9月1日新《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着力为教育办实事、办好事,使全市的基础教育得到稳步均衡化发展,其主要作法:

  (一)宣传发动,营造声势,广泛开展了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的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都把每年3月、9月确定为《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月,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义务教育法》,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各县市区还把《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纳入了“五五普法”内容,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义务教育法》,开展《义务教育法》专题讲座。各中小学充分利用校园网、学校广播、校刊、宣传窗等载体,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使学生、家长及广大群众加深了解《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和内容。据初步统计,近几年,全市发放《义务教育法》宣传单30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万余人次,刷写宣传标语1万余条,拉宣传条幅3千余条,出宣传专刊1千余期,开展《义务教育法》辅导讲座达1千余场次。

  (二)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推动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有效推动了义务教育水平的提高。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把义务教育的发展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普遍成立了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教议教制度,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据调查了解,各县市区政府每年议教都在两次以上,坚持为教育解难题,办实事。赤壁市政府2008年召开的“议教会”提出了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的方案,并投入200万元补贴,新建教师住房200套。嘉鱼县重视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待遇,近3年来,招聘本、专科生300余名充实到教师队伍,基本解决了教师编制不足的问题。通山县利用农村实施安居工程的有利时机,2008年投入1225万元,建成农村教师单元房86套,周转房142套,缓解了闯王、南林、洪港三镇教师住房紧张的问题。为了解决改制学校遗留问题,咸安区政府2008年秋,财政一次性支付买断金708万元,收回三所改制学校,基本理顺了全区学校的管理体制。

  (三)加大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投入,学校经费有了基本保障。

  一是各县(市、区)充分发挥了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基本保证了《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 “三个增长”。据调查了解,各县市区预算内教育拨款基本达到和略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二是各地按照“新机制”改革的要求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时足额将国家、省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拨付中小学校,没有发现截留上级资金的现象。市财政局按照“新机制”改革要求,及时拨付了市直学校公用经费,基本保证了学校正常运转。三是教师待遇逐步得到改善。各县市区政府按时足额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全市基本实行了教师医疗保险制度。四是化解了省政府组织核准认定的“普九”债务,减轻了学校负担。

  (四)优化资源,加强管理,促进了义务教育稳步健康发展。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促进了各县市区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推动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一是坚持义务教育目标管理,基本建立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留守学生”关爱机制,稳定了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各县市区坚持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巩固和提高作为义务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来抓,普遍实行了“中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学生流失报告制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制度”、“流失生劝返制度”,完善学校管理机制,构建扶贫助学机制和学生关爱机制,稳定了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初中在校生流失现象得到基本控制。咸安区横沟桥镇在坚持上述几项制度的基础上,还创造性的开展了“小升初入学交接制度”和“家长学校议教制度”。

  “留守学生”工作普遍受到重视,各县市区都制定了“留守学生”关爱机制,明确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责任。通过实施“留守学生”的托管制度,推进关爱“留守学生”活动,丰富“留学生”的课余生活,全市各级学校的“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二是积极调整校点布局,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2000年全市中小学生数510672人,占全市人口18.49%,2008年全市中小学生数348696人,占全市人口12.45%,在全市人口递增,学生数递减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加大了对学校布局调整的力度,使学校布局趋于合理,教育资源合理利用。各地在加大学校布局调整的同时,加大了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崇阳县制订了教育资源整合及教育长远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资源整合起点高、力度大。近年来,全县投资1.3亿元改扩建项目66个,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新建了以城关中学为中心的教育新区,其规模之大,起点之高,在全省首屈一指。该县2009年被省教育厅定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县”。

  三是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初步实现了教育资源共享。自2005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工作实施以来,各县市区政府及时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领导,制订了一系列制度,保证了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和运用,加强了对广大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工作,提高了教师现代教育水平,教学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中央和省要求的远教设备使用每周不少于20课时的规定落实到位,初步实现了教育资源共享。

  四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近年来,全市中小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大力提高学生基本素质的基础上努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全面树立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创新了德育工作思路,学生素质普遍提高,教育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办学效果得到社会好评。2008年底,全市中小学校中有省级示范学校两所,地市级示范学校7所,县市级先进和示范学校488所,学校办学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五)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

  近年来,各县(市、区)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加大教师和校长培训力度,深化教育人事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使全市教师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学习素质教育理论,学习师德标兵先进事迹,建立师德档案,规范教师言行。广泛开展“树师德、铸师魂、正师风”和评选“十佳教师”、“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等一系列师德教育活动,激励教师学先进、赶先进,全市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教师队伍业务素质。各县(市、区)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制订了“十五”期间中小学教师(校长)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着力教师继续教育,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重视培养名教师和骨干教师,鼓励教师自学进修,深入开展新课程改革,使教师的教学理念得到了更新,教学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2001年以来,全市大力推行以教职工全员聘任、中小学校长竞聘上岗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对中小学教师实行了全员聘任,中小学校长(教育管理员)实行了公开竞聘,实行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建立科学评价教师体系,改革评价办法。在教师评价时,除教师自评、互评、学校评价外,邀请学生(家长)评价教师。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岗位聘任、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基本建立了一个教师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我市的教师队伍结构逐步优化,教师素质和水平整体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地在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过程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控辍保学”机制落实不够,初中辍学率偏高,完成率偏低。

  从各县市区自查报告中上报的数字来看,初中学生的年辍学率和完成率基本都在国家规定的范围(3%以下,85%和90%以内)以内,但从抽查的情况看,所查学校初中学生的年辍学率有的在8%左右,个别学校高达10%左右,完成率也离国家的有关要求有一定距离。据调查分析,其主要原因是: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管理力度不够。2007年,咸安区在对三个乡镇五所初中的学生辍学情况调查中,因厌学而失学的,占辍学总人数的80%以上。这个问题在全市农村学校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导致厌学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学校办学方向不够正确,唯升学率和成绩排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导致成绩差的学生厌学;二是少数教师教学方法枯燥无味,冷落歧视、体罚差生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使部分学生负担重,心理压力大,久而久之,对学习失去信心;三是家长对子女的期望值过高,学生无法达到家长的要求而中途辍学;四是社会的影响导致学生辍学,如网吧、KTV对学生的诱惑,不良青年的引导等。

  2、新“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的严峻程度,使许多家长、学生认为“读书无用”。另外,一些辍学打工学生与在校学生的联系时,也不时向在校生灌输了打工的实惠性,对那些学习基础差,家庭又不宽裕的学生产生了较大诱惑,导致学生放弃学业。

  3、“双线包保”不够落实。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乡镇政府组织学生入学基本流于形式,教育部门对适龄儿童、少年文化户口册、登记册等反映“普及程度”的基本表册没有及时续登,学校对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不甚明确,有的学校对辍学学生没有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控辍保学”措施实际没有真正落实。

  (二)教师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县市区都存在教师队伍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现象。一是年龄老化。从各地自查上报的数字来看,小学教师50岁以上占的比例近40%,而农村小学教师的比例远远高于这个数字,尤其是山区小学教师年龄偏大,通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身份教职工2860人,30岁以下只占6.6%,小学教师平均年龄在48岁以上。通山县小学专任教师1367人,51岁以上510人,占总数37%以上。二是教师结构不合理。虽然大多数地方教师总体编制已经基本接近省规定标准,个别地方小学教师还超编,但专业教师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仍普遍存在,英语、信息技术、体育、艺术等学科教师严重短缺,农村小学英语基本无法正常开设。通山县小学专任教师1367人中,体、音、美教师仅51人,还缺133人。专业教师结构不合理,学科短缺直接影响到素质教育的开展。

  (三)教学网点分散,班额配置不合理,办学行为不够规范。

  一方面,由于教学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致使有的学校因教室紧缺班额过大。各县市区实验中学(城关中学)班平基本超过80人,个别班级超过90人,离我省的要求(45人/班)相距甚远,班级过大,不便于对学生的管理,学生相互干扰较大。另一方面,由于初小存在教学点量多规模小,严重影响教学质量。

  办学行为不规范现象还比较普遍。不按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课程、随意增减课时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农村小学基本没有开设美术、音乐课,城区学校随意增减课时的现象也存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没有得到很好落实,节假日补课现象屡禁不止。

  (四)投入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非“普九”债务沉重。

  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费附加和教育发展费(现更名为地方教育费附加)没有专项用于教育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全市只有通山县按规定使用“两费”),大多数地方仍将“两费”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二是学校债务的压力依然很重。据初步统计,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还有近亿元的非“普九”债务,就当前的政策,此类债务化解无渠道。

  三、对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几点建议与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

  义务教育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自觉把《义务教育法》的宣传与“五五”普法结合起来,把宣传月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结合起来,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的学习宣传,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普及程度。

  “两免一补”工程的实施、教育经费“新机制”改革运行后,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这就要求政府和教育部门研究新情况、采取新对策、建立新机制:一是要研究新特点,重点解决学生因厌学而失学的问题。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推行素质教育,严禁学生成绩排名,坚决杜绝歧视“后进生”现象,采取激励办法使学生变苦学为乐学,变厌学为爱学。二是研究新对策,解决学生因异动而失学的问题。要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格学生异动手续,防止学生因异动而流失。三是建立新机制,“双线包保”要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政府督导部门要加大对全市“控辍保学”工作的检查力度。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文化户口册等基本表册的续登工作。学校要掌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积极做好流失学生走访、劝返工作,每学期开学初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学生流失情况,协助政府动员学生入学。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不断降低辍学率,确保完成率。

  (三)优化教师队伍,提高师资水平。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教师编制,逐步解决代课教师过多的问题。要加大人事改革力度,有计划地吸收本、专科毕业生,充实到农村中小学一线。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农村教师队伍长效、良性的补充机制,实行“退一补一”措施,解决教师年龄老化、薄弱学科教师紧缺和代课教师问题。要认真落实教育人事管理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四)合理调整校点布局,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各地应从实际出发,根据适龄儿童人数的变化,及时、合理地调整校点布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撤并一部分教学点,扩大中心小学规模,力争一个乡镇增设一至二所条件好、环境优、管理严的寄宿制学校。对一时不宜撤并的边远山区教学点,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充实农村教师队伍,继续完善走教、联教、支教的做法,进而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1、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近年来,虽然我市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学校的办学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寄宿制学校的建设离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的距离,“两难”、“两差”、“两个基地”还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把均衡教育落到实处。

  2、规范“两费”的使用。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将“两费”全额、专项用于教育,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3、努力化解学校债务。“普九”债务已基本化解,但非“普九”债务问题依然存在,数额还很大,由于学校已经没有“造血功能”,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拿出切实可行措施,积极化解非“普九”债务。

  (六)拿出具体措施,解决温泉城区学校困难。

  一是要统筹规划,调整学校布局。在控制市直学校规模的同时,分流现有市直学校的学生和教师,以缓解市直学校的压力。

  二是迅速解决市直中小学缺、空编问题。市政府应责成市编委、财政局、教育局迅速拿出可行方案,切实解决好市直中小学缺、空编问题。

  三是增加对教育的投入,改善市直学校办学条件。市政府要按“新机制”改革的要求,全面增加对市直学校的财政投入,规范使用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改善市直学校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好学校危旧房问题,制订学校债务化解计划并实施。

  四是加大对原开发区学校的支持力度。针对原开发区学校的实际情况,建议市政府每年在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中适当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原开发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9月25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赵立龙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会议认为,自2006年9月1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各级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着力为教育办实事、办好事,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执法检查报告基本反映了全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实际情况,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同时,针对我市义务教育工作存在的辍学率偏高、完成率偏低、教师队伍年龄老化、校点布局不合理、教育投入不足等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理念,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不断拓宽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的学习宣传,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前义务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新对策,建立新机制。进一步加大“双线包保”工作落实力度,全面推进行政首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对全市“控辍保学”工作的检查力度。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推行素质教育,不断完善和规范学籍管理。学校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职责。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不断降低辍学率,确保完成率。

  三、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提高师资水平。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教师队伍长效、良性的补充机制,加大人事改革力度,有计划地吸收本、专科毕业生,充实到农村中小学一线。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教师编制,拿出切实可行措施逐步解决教师年龄老化、薄弱学科教师紧缺和代课教师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教育人事管理的各项政策,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四、进一步合理调整校点布局,着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及时合理调整校点布局。要加快城区学校的建设步伐,加大对城区现有学校的就近整合和改造力度,切实解决大班额的问题。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继续完善走教、联教、支教的做法,更好地推动全市的教育均衡发展。

  五、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要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要加快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加快危房改造步伐,拿出切实可行措施,积极帮助学校化解非“普九”债务。要规范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使用,确保地方教育费附加全额、专项用于教育。

  关于咸宁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9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宋文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咸宁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抢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和“两型社会”建设机遇,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主要经济社会指标除出口总额外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多项经济指标居全省前列。上半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70.02亿元(现价),同比增长14.3%,增幅居全省市州第二位,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26.52亿元,增长7.4%;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80.07亿元,增长18.7%;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63.43亿元,增长14%。

  (一)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

  上半年,全市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增加值(现价)完成26.52亿元,同比增长7.4%(不变价),增幅居全省市州首位。农村经济运行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粮食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上半年,全市早稻播种面积56.51万亩,同比增长1.8%;中稻播种面积100.08万亩,增长7.7%。二是夏收作物实现全面丰收。夏收粮食总产4.26万吨,同比增长22.6%,其中马铃薯总产量(5折1)2.03万吨,比去年增加0.9万吨,增长78.1%;油菜籽总产量8.2万吨,增长37.9%。三是主要农副产品产量增加。疏菜产量102.03万吨,同比增长3.8%;出栏肉猪82.96万头,增长4.4%;水产品产量6.29万吨,增长9.6%。

  (二)工业经济较快增长,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70.3亿元,增长24.8%,完成年计划的49.2%,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9个百分点,居全省市州第3位。其中轻工业完成增加值26.8亿元,增长23.3%;重工业完成增加值43.49亿元,增长25.7%。按经济类型划分,国有企业完成增加值3.38亿元,增长3.9%;集体企业完成增加值8928万元,增长20.1%;股份合作企业完成增加值1.02亿元,增长46.6%;股份制企业完成增加值37.72亿元,增长27.2%;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完成增加值11.33亿元,增长11.8%;其他企业完成增加值15.95亿元,增长34.6%。产销衔接情况较好,经济效益提高。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达到96.3%;完成销售收入193.5亿元,增长29.8 %;实现利税17.2亿元,增长25.5%,其中利润总额10.9亿元,增长25.3%。

  (三)投资继续增长,重点项目进展顺利。

  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5.29亿元,同比增长56.2%,完成年计划的55.7%,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0.13亿元,同比增长63.3%。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有以下特点:一是三次产业投资全面增长。全市城镇投资中,一产业完成投资3.48亿元,同比增长106.8%;二产业完成投资49.3亿元,增长64.3%;三产业完成投资67.3亿元,增长69.4%,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18.5亿元,增长59.8%,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城镇投资比重达到15.4%。全市住宅施工面积达到31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9.2%,住宅竣工面积34.9万平方米,增长15.9%。二是城镇以上施工项目快速推进。全市城镇以上施工项目达到724个,同比增长35.8%。新开工项目达到510个,增长70%。在建项目平均规模达157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10万元,增长2.79倍。三是民间投资比较活跃。全市城镇项目投资中,非国有投资达到75.3亿元,同比增长48.9%,占城镇项目投资的比重达到62.9%。四是项目资金到位良好。全市城镇项目投资到位资金134.5亿元,同比增长59.3%。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到位17.5亿元,增长147.9%;国内银行贷款到位14.8亿元,增长57.8%;自筹资金到位93.3亿元,增长62.6%。

  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今年全市确定的四个“十大建设工程”涉及投资项目77个,总投资规模2246.1亿元,2009年计划投资188.2亿元,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65.5亿元,其中咸宁核电厂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已获国家环保部评审通过,现已完成主厂区平整400万方,明年10月可浇注第一灌混凝土。武汉至咸宁城际铁路项目,总投资约100亿元,原定于2030年开工建设,通过积极争取,于今年3月份正式动工,比原计划提前21年,试验段1.8公里已于6月25日完成铺轨,6月30日达通车条件。武汉至咸宁快速通道咸宁段,总投资3.4亿元,去年底开工,目前已形成10公里的作业面。蒲圻电厂二期项目,总投资76亿元,目前已完成货币工程量5亿元。杭瑞高速咸宁段,已全面开工,完成投资8亿元。大广高速咸宁段,已完成一期工程总量的45%,完成投资4亿元,进度列沿线三市之首。咸宁市管道天然气工程、咸宁至通山高速公路、咸宁晨鸣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天化麻业16万锭苎麻纱生产线技改、通山2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等一大批项目进展顺利。

  (四)消费市场繁荣活跃,物价指数持续回落。

  上半年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7.82亿元,同比增长21.9%,完成年计划的46.3%,增幅比全省高3.2个百分点,居全省市州首位。农村市场增长幅度高于城市4.6个百分点,农村市场不断活跃,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政策,特别是家电下乡、农机下乡等一系列政策效应不断显现。上半年,全市已通过备案销售网点296个,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6454台,兑付补贴金额324万元,已兑付补贴占全省兑付补贴总数的5%。旅游业不断发展,上半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343.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3.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63%和34.67%。旅游门票收入2663.9万元,同比增长37.4%。

  今年以来,我市物价持续回落,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9.7,下降0.3%;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为98.4,下降1.6%;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指数为100.5,上升0.5%。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呈现“3升5降”:食品、烟酒及日用品、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类分别上涨0.9%、1.1%、2.2%。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类分别下跌1.9%、0.8%、1%、0.1%、2.5%。

  (五)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融资规模日益扩大。

  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16.23亿元,同比增长14.7%;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38亿元,同比增长25.5%,完成计划目标的55.5%,增幅比全省高17.2个百分点,居全省市州第3位。主要特点:一是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全市税收收入5.28亿元,同比增长25.2%。其中,营业税增长17.4%,企业所得税增长37.8%,个人所得税增长8.8%,城市维护建设税增长18.7%,房产税增长40.6%,印花税增长21.8%。二是国地财收入全面增长。国税收入6.77亿元,同比增长1.6%;地税收入5.57亿元,同比增长26.5%;财政收入3.89亿元,同比增长26.2%。

  金融规模扩大,6月末,全市贷款余额157.95亿元,比年初增加35.66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86.59亿元,比年初增加25.71亿元;短期贷款66.25亿元,比年初增加6.39亿元;全市存款余额为331.93亿元,比年初增加52.60亿元。

  (六)招商引资总体良好,对外贸易形势严峻。

  上半年,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4.9亿元,同比增长28.5%,其中,外商直接投资5813万美元,增长12.1%。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均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其中咸安完成9.52亿元,同比增长56.8%;嘉鱼完成9.85亿元,增长24.8%;赤壁完成13.53亿元,增长15.2%;通城完成4.87亿元,增长35.0%;崇阳完成6.38亿元,增长39.3%;通山完成4.79亿元,增长32.5%。红牛二期、合家环境设备项目、天化麻业搬迁、赤壁电厂二期、华新二期、晨鸣二期、精武鸭业城等重大招商项目已相继建成或开工。

  受金融危机冲击,国外需求大量减少,我市出口量严重萎缩,外贸出口总额已连续6个月出现负增长。上半年,全市外贸出口总额3738.6万美元,同比下降29.9%,仅完成计划目标的29.7%。1-6月份分别下降14.5%、29.7%、29.9%、28.3%、32.4%和29.9%。

  (七)“两型社会”建设取得新突破,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两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咸宁赤壁花旗贷款公司正式开业,成为全国首批开业的外资银行贷款公司;吴江村镇商业银行来我市设立支行,成为全国农村商业银行第二家异地分支机构;咸安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可行性方案获国家批准,试点项目区面积达到89公顷;咸宁与武汉的资费套餐改革顺利完成;咸宁市职教园区项目在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项目招标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获省1亿元资金支持。

  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武汉经济开发区“园外园”、“中国光谷?咸宁工业园”项目顺利签约,广东工业园开工建设,10余个项目现场签约,投资总额达50余亿元;工业新城一期工程基本建成,二期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三期规划正在论证设计;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经省政府、科技厅多次考核,已正式发文批准。

  (八)社会保障稳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

  上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一是不断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各项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共筹措再就业资金5061.3万元,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200万元,为303户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31.5万元。二是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623人,完成年计划的58.1%;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9578人,完成年计划的5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三是不断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培训人数大幅增加。全市共开办各类就业培训班403期,培训22440人,完成年计划的70.5%,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22期,培训13334人,完成年计划的74%。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85元,增长13.2%,其中居民人均工薪收入达4202元,同比增长13.6%。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106元,同比增加197元,增长10.3%,其中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占主体,达到1068元,比上年增加127元,增长13.5%。

  从总体来看,我市经济发展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但是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然较多,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外贸出口继续萎缩。上半年外贸出口只完成3738.6万美元,同比下降29.9%,连续六个月出现负增长。二是财政结构不优。上半年,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5.5%,主要是靠非税收入(增长25.8%)拉动,而税收收入只增长25.2%。三是农民增收压力增大。一方面我市外出打工薪酬增幅大幅下降,上半年外出务工收入人均415元,增加9元,增长2.3%,下降了13.9个百分点;另一方面猪肉价格不断下跌,牧业收入明显减少,今年以来我市生猪价格低位徘徊,导致上半年牧业收入下滑,牧业人均收入235.7元,减少7.8元,下降3.2%。四是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够。按规定要求第一批10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要在今年5月底前100%落实到位;已下达计划的第二批新增1300亿元和第三批7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要在今年9月底前100%落实到位,目前全市第一批新增中央投资配套资金到位率只占应到位的61.3%,离目标要求差38.7个百分点。

  二、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措施建议

  下半年,国际国内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国际金融危机仍未见底,外需严重萎缩的局面仍在持续,我们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定发展信念,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确保全年经济社会计划目标顺利实现。为此,要努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加强“三农”工作,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资金的拨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发放到户。二是继续培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现有的81家市级农产品流通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对全市农业经济的带动力。三是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末级渠系建设,继续完善水、电、路、沼气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面貌。

  (二)着力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积极争取新增中央投资。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将继续出台扩大内需和产业振兴政策,我们要抢抓机遇,在落实好国家政策基础上,采取最实际、最有效的办法,创造性地加强项目建设,争取新增中央投资。二是充实、完善项目库。随着项目的不断实施,我市项目库后续项目不足的问题逐步显现,因此要在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库的基础上,既要做好项目开工前各项基础性工作,又要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把一个个项目扎实推进。三是着力重大项目策划。通过前几轮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我市原进入国家和省“十一五”规划的项目,大部分已提前安排建设,明后年我市部分专项和领域,争取中央、省投资后续项目严重不足,要加大项目策划力度,确保形成每年有一批项目立项、有一批项目开工、有一批项目投产的良性循环。四是加强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工作。目前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将进一步加大力度,重点推进黔(江)张(家界)常(德)至岳阳至九江铁路、咸宁至宜春至吉安至厦门铁路、武汉城市圈外环高速、通城—湖南高速、崇阳—赤壁—洪湖通道、武汉市外环高速及嘉鱼长江大桥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着力抢抓政策机遇,促进工业经济继续良好运行。

  一是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抓住国家振兴十大产业的机遇期,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加大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力度。二是促进工业产业的集群发展。产业集群发展是工业发展壮大,提高竞争力最重要的途径,要着力把工业园区建成全市产业集群发展和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平台和载体,促进规模工业的联动发展。三是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目前,受金融危机影响,一些企业资金明显不足,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动银企合作,引导信贷资金投放,努力缓解企业资金不足的矛盾。

  (四)着力扩大消费需求,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一是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稳定消费预期。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拓宽消费领域,改善消费结构。二是大力拓展农村消费市场。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鼓励连锁超市下乡等新型消费业态落户农村。支持兴办集村务、商务、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社。继续落实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三是稳健发展房地产市场。加快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加强市场监管,搞好消费维权,让群众放心消费。

  (五)着力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更好发展。

  今年上半年外贸出口总额仅完成年计划目标的29.9%,合同外商直接投资额下降93%,要完成全年计划目标,任务非常艰巨,因此要出重拳出实招加大外向型经济发展力度,一是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发挥区位优势,主动承接沿海发达地区和武汉市产业转移,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扎实推进利用外资工作。重点抓好在谈外资重大项目和已批外资项目资金到位,利用下半年的招商引资活动,推介一批新外资项目。三是加大对外贸易工作力度。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出口工作,尽快扭转机电产品下滑趋势,拓展纺织服装产品国际市场占有份额;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研究市场需求导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有针对性地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切实做好本地产品的促产促销。

  (六)着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构建和谐咸宁。

  今年是我市全面启动《实施方案》的第一年,也是决定改革试验能否取得突破的关键一年。要抓紧实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和六个专项规划,切实抓好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两型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教育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等十二个关键环节的改革试验。加快推进“两型社会”重大项目建设,按照2009年重大项目计划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加快进度,特别是要抓好武汉城际铁路、武汉至咸宁快速通道、咸宁新型职教园区等项目的进度。继续推进市厅合作共建工作,争取更多的改革事项、投资项目和政策支持。要抓住长江经济带开发机遇,争取更多项目落户咸宁。

  (七)着力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一是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构建农民持续增收机制。继续对农民工返乡情况进行监测,落实“送岗位、送信息、送政策、送培训”的各项措施,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努力引导实现再就业。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包括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居民提供较完善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三是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要按照国家和全省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保证各项医保政策惠及城乡居民。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9年9月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

  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9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万春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一)当年财政收入决算

  当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099万元,为预算(调整后的预算,下同)的106.1%,比上年增长44.1%,增幅在全省市州本级中比上年前移一位。其中:国税部门收入完成6508万元,为预算的91.4%,增长30.8%;地税部门收入完成18701万元,为预算的105.6%,增长59.8%;财政部门收入完成11890万元,为预算的119.8%,增长31.1%。当年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88929万元,为预算的79.2%,比上年下降15.3%。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数,比年初预算任务超收6200万元,比市考核目标超收2351万元,比省调整任务超收2009万元,两年翻一番。一般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24506万元,增长51.3%,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1%,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

  (二)当年财政支出决算

  当年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05771万元,为预算的118.1%,比上年增长78.6%。其中:基本支出30048万元,为预算的106%,比上年增长10%。项目支出75723万元, 为预算的123.7%,比上年增长136.3%。增加的支出部分主要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保障重点部门的运行、提高市直干部个人福利待遇、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项目。其中新增人员和民生支出2895万元,消化政府债务扣款和历年缺口6912万元(含历年缺口2900万元、归还政府性债务1847万元和省财政周转金820万元)。当年基金支出102823万元,为预算的88.1%,比上年下降15.5%。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200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市级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报告如下:2008年,市级预备费预算为900万元,实际动用304.8万元,主要是救灾核灾工作经费6万元,雪灾救援和慰问支出23万元,蔬菜调运补贴经费13.2万元,解决手足口病预防经费10万元,安全生产救援专项经费20万元,中心医院幼儿呼吸机经费20万元,市直单位雪灾救灾支出37.6万元,各县市区雪灾恢复重建资金155万元,农作物重大病虫应急防治资金10万元等。

  (三)当年收支决算总平衡情况

  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25341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70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680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289万元、上年结余5195万元、调入资金31093万元、地方基金预算收入88929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25311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0577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02823万元、结算上解及补助支出4451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03万元。

  (四)当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2008年是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相当圆满的一年,突出体现在五点:一是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财政收入出现近年来少有的增长速度;二是收入质量明显提高,为可用财力增加一亿元起到了支撑作用;三是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类专项和转移支付大幅增长;四是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基本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各种应急支出得到有力的保证;五是增收节支双管齐下,预算平衡质量较高,在消化了历史欠账的基础上,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面临金融危机的重大影响,政策性减收增支的巨大压力,保民生促发展的诸多需求,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开局良好,财税收入逆势而上,好于年初预料,好于全国全省形势;收支两方面进度基本同步,重点支出有效保障;同时政策性、重点性经费需求很大,加之可支配财力增长有限,年终平衡的压力明显增大。

  (一)关于财政收入

  1、全市财政收入:上半年,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62298万元,占年任务51.6%,同比增长14.7%。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3845万元,占年任务的55.5%,同比增长25.5%。其中,地方税收完成52792万元,占年任务的50.4%,同比增长25.2%;非税收入完成41053万元,占年任务的61.5%,同比增长25.8%。一般预算收入中,国税完成12114万元,占年任务50.9%,同比增长3.2%;地税完成42792万元,占年任务50.5%,同比增长32.9%;财政完成38939万元,占年任务61.2%,同比增长26.2%。基金收入69872万元,下降39.8%。主要是今年来国有土地收入减少带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相应减少。社保基金收入35601万元,增长10.5%。

  2、本级财政收入:上半年,财政总收入完成43990万元,占年计划87914万元的50%,同比增长16.5%。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1751万元,占年计划44299万元的49.1%,同比增长1.5%(比同期32.8%的增幅减少了31.3个百分点);地税部门13857万元,占年收入计划30535万元的45.4%,同比增长14.2%(比同期63.7%的增幅减少了49.5个百分点);财政部门8382万元,占年计划13080万元的64.1%,同比增长1倍(比同期2.2%的增幅增加了97.8个百分点)。 一般预算收入22801万元,占年计划43783万元的52.1%,同比增长32.6%(比同期41.3%的增幅减少了8.7个百分点)。地方税收收入13989万元,占年计划30745万元的45.5%,同比增长11.1%(比同期61.1%的增幅减少了50个百分点)。其中:国税收入3615万元,占年计划7160万元的50.5%,同比下降1.4%(同期增幅为35.4%);地税收入10374万元,占年计划23585万元的44%,同比增长16.2%(同期增幅为74.3%);非税收入8812万元,占年计划13247万元的66.5%,同比增长87.4%(同期增幅为2.2%)。基金收入23618万元,下降64.2%。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社保基金收入5593万元,增长32.5%。

  (二)关于财政支出

  1、全市财政支出:全市一般预算支出212171万元,占年预算49.8%,增长40.4%,剔除外来案件增支部分,实际占年预算47.3%,可比增长30.4%。基金支出68891万元,下降37.5%,其中,社保基金支出33987万元,增长7.8%;政府性基金支出34904万元,下降55.6%。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所致。

  2、本级财政支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3999万元,占全年预算64878万元的67.8%,比上年增长69.6%,其中:增幅较大的项目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40万元,比上年增长73.5%;公共安全支出17942万元,比上年增长1.6倍;科学技术支出821万元,比上年增长6倍;医疗卫生支出1682万元,比上年增长35.1%;交通运输支出859万元,比上年增长33.2%。基金支出23593万元,下降63.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减少,社保基金支出4459万元,增长23.2%。

  (三)财政收支特点

  今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实现全面过半,财政支出情况总体正常,既体现了“三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方针的实际效果,反映了财税部门的主观努力,也显现了政策因素的制约作用。

  1、收入持续增长。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5.5%,自2月份来保持25%以上的增速,其中国税收入增长3.3%,地税收入增长32.9%,财政部门收入增长1倍。市本级同比增长32.9%,始终保持高于全市增长速度的积极态势。

  2、增幅位次靠前。我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比全省平均增幅(8.3%)高17.2个百分点,全省市州排名第3位。市本级增幅(32.9%)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4.6个百分点,高出全市平均水平7.4个百分点。

  3、支出控制较好。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剔除特殊因素,占年度预算58.3%,可比增长30.4%;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剔除特殊因素,占年度预算的54.6%,可比增长27.8%,低于收入增幅5.1个百分点。

  4、重点保障有力。全市财政支出中,重点突出,“三保”政策投入较大;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城乡社区等方面支出增长较快。

  5、预算管理规范。强化预算内资金日常管理,严格实行报批、审核拨付程序,改进非转经收入(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管理,强化政府采购制度,推行投资评审制度。

  当前需要关注和重视的几种情况:一是财政收入方面,部分重点项目启动延迟,即期税收大打折扣;房地产业出现恢复性增长,因政策性影响税收滞后;税负政策下调的直接影响,抵消了经济增长的税收效应。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税收占比下降。二是可用财力方面,虽然财政收入有一定的增长,但是由于收入结构、增幅落差、政策投入、入库调度等因素影响,可用财力实际增长有限。三是财政支出方面,由于事业发展需求迅速扩大,加之部分单位对今年的财政状况偏于乐观,高估了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增支呼声居高不下;同时,今年保增长政策的含金量比较高,落实政策措施占增支比重较大,使得财政支出出现大幅增长。

  三、确保年终财政预算平衡的措施

  根据我们的预测,今年财政收入、可用财力、增支因素情况如下:

  财政收入预测:市国税预计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44500万元,预计比年计划42299万元增收201万元,由于增收的全部是消费税,因此预计国税一般预算收入与年计划持平;市地税预计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6107万元,预计比年计划30745万元掉收4638万元,地税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1312万元,比年计划24314预计掉收3000万元;非税收入预计与年计划持平。

  可用财力预测:预计全年市本级可用财力52527万元,比年计划56994万元减少4467万元以上。县(市、区)上解收入1200万元,省补助收入11095万元;减去上解省支出2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390万元,预计实现可用财力59406万元,比年度可用财力预算63873万元减少4467万元(可用财力=一般预算收入+县(市、区)上解收入+省补助收入–上解省支出–补助下级支出)。

  增支因素预计:今年超年度预算支出7100万元,其中:

  政策性增支4578万元,主要是扩大内需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需求。(不含已经协商确定由公安外来案源收入安排的下列支出:公检法司“换装”经费,司法局“司法援建中心”建设经费,交警道路标志设施建安、购置,法院、检察院基本建设经费等)。

  上述分析预测表明,2009年我市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收支压力和矛盾,为确保市本级财政收支年度平衡,我们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重视建设、发掘财源税源。认真落实各级保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涵养税源、培植财源。一方面对存量税源,通过建立和扩大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搞好资金调度,促进企业正常运转,多作财政贡献。另一方面对增量税源,强化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强化项目工作责任制,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务求签约的尽快落地、落地的尽快建设、在建的尽快竣工、竣工的尽快达产。

  (二)继续优化征管工作机制。在今年收入形势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确保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必须采取非常措施。一是要坚持行之有效的经常性和关键点的协调督办制度,及时分析解决征管工作中的问题,掌握主动权;二是要建立完善协税护税网络体系,强化相关部门责任意识,改善税收征管的社会环境;三是进一步落实重大项目统一征管工作办法,提高征管效率,节约税收成本,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四是加强税源监测和控制,挖掘税收潜力,特别要坚持防止税源外流和全方位利用税源两手抓。

  (三)落实非税收入监管政策。进一步强化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落实政府集中调控政策。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开展非税收入全面检查和对执罚执收部门的重点抽查。收入一律按2004年出台的市直单位部门预算方案规定进行调控,其余部分安排相应的支出。对确有困难的单位,年终视收支形势再作调整安排。“非转经”收入按照50%补充单位经费不足,其余部分主要用于平衡预算。

  (四)切实强化财政支出控制。鉴于今年财力状况,更要把握好下半年的支出“盘子”。一是要客观估价财力增长,自觉抑制增支呼声,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二是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落实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方针,在确保上级出台增支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发展性、民生性、稳定性需要的同时,把中央和省关于控减支出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要从严控制不可预见费和公共项目安排,从紧控制预算追加。

  (五)严格执行财政管理法规。在支出管理上要突出预算的约束刚性和支出绩效。一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法规,尤其是预算追加的制度和程序,强化年度预算方案的严肃性;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比重,进一步提高购买性支出效率;三是坚决推行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评审制度,凡政府投资的工程类项目都要实行投资评审、工程审计、决算批复等法定程序。

  尽管今年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很大,但是有利因素也不少。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市人大的监督支持,有市直各部门共同努力,有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有开源节流的最终成果,我们就一定能够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的前提下,确保今年财政收支平衡。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09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东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冯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前,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邀请部分专业人员参加,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政府报告的2008年市本级财政(含政府性基金)决算(草案):市级财政总收入为253413万元,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099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6.1%;省补助收入8680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289万元;上年结余5195万元;调入资金31093万元;地方基金预算收入88929万元。市级财政总支出为253110万元,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05771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18.1%;基金预算支出102823万元;结算上解上级支出及补助下级支出44516万元。收支相抵,市级财政当年结余303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8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努力克服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保持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优化支出结构, 认真落实保增长、保民生、调结构、促和谐等政策措施,加大对民生方面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深化财税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促进全市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一是财政公共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财政收入增幅较大,质量提高,争取上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为实施鄂南经济强市战略提供了强而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市本级坚持依法理财,科学调度,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支出,注重保证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需要,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财政改革不断深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财政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改革不断得到完善和深化。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的预决算草案、调整方案日益细化、完整。四是预算收支平衡质量有所提高。在消化部分政府性债务和历史欠账的基础上,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五是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1、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不够稳固,可用财力增长有限,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2、部门预算内容不够细化,预算执行中追加或调整的事项仍然偏多;3、一些部门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少数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管、审计监督仍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委已提出了具体的审查意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0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批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对200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其报告的2008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本级财政决算总体一致。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联系实际,不断拓展范围,突出审计重点,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查找揭露问题,促进规范管理,为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应责成被审计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应责成相关执纪执法部门严肃进行处理,并在2009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9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冯  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08年度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直预算执行情况,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市直部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市直五项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川省汉源县灾后援建资金和项目情况, 市政园林工程决算情况。另外,我们还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整改督办,现一并进行报告。

  2008年,面对历史罕见的冰雪灾害、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支持监督下,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拼搏,克难奋进,实现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持了社会安定和谐,有力推动了“两型社会”和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市财税部门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加强各项支出管理,大力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切实改善人民生活,全面完成了各项财政任务。总的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增长势头强劲,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2008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任务超收5686万元,同比增长44.1%,为全省第二位。2008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是2006年的二倍,两年接近翻了一番,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规模在全省位次又前移了两位,超过了恩施州和黄冈市本级。市本级税收收入完成2.45亿元,同比增长51.3%,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1%,比上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

  ––––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动力强劲。2008年,市财政积极财政的杠杆作用,支持项目融资贷款8.9亿元,工业调度资金39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市区经济的发展,尤其在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市财政部门紧紧抓住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机遇,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向上申报项目资金总额34.93亿元,其中:工业类项目资金9.05亿元,农业类项目资金12.9亿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资金10.6亿元,以上资金的相继到位,有力地加快了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步伐。

  ––––统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2008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0.58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亿元,增长57.81%;教育支出7983万元,增长60.17%;医疗卫生支出4169万元,增长46.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9万元,增长近1.2倍;投入社区公共设施及优化环境支出3462万元,增长4%。

  ––––财政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2008年,市直部门预算日趋完善,所有预算单位收支基本纳入了部门预算,并按照“综合预算、零基预算、优先保障、讲究绩效”的原则编制预算;集中收付基本实现,市直的预算单位除了退库单位外全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部门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纳入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政府采购逐步扩面,比重不断提高。2008年市直政府采购资金达到1.3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2%。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圆满完成各项预算任务。2008年,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7.48亿元,同比增长34.6%;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1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6.1%,占省调任务的105.7%,同比增长44.1%;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45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0.7%,同比增长51.3%;非税收入完成1.26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18.6%,同比增长31.9%;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15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04.8%,同比增长13.5%。

  2008年,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0.5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118.1%,同比增长79%。2008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来源121055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收入370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81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289万元,上年结余3764万元,调入资金31093万元。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运用121052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057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6万元,补助县市区支出1517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所提出的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审议意见,并召开了专门的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落实,市政府领导也在一些重要的场合多次要求市直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查错纠弊、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提高效益,有力地督促了市直有关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到位。

  市旅游局认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以及市政府的要求,已将挪用的旅游质量保证金201万元于2009年3月前全部归还到位。对专项资金中用于经费开支的43.6万元的问题,市旅游局给予了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并保证严格将部门经费预算与专项资金区分开,做到专款专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市劳动局及二级单位占用劳保处基金资产(房产)38.06万元的问题,市劳动局已拿出了整改措施,即将市劳动局正在改扩建的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中按同等价值的房产归位。

  市地税局对违规开设税收过渡户和涉税罚款未按规定科目入库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已撤消了市地税稽查局的税收过渡户,涉税罚款已按规定的科目和级次入库。

  二、本级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任务,实现了保增长、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为全面推进咸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保证各项事业正常开展,稳定社会和推进财政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市本级预算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2008年,市财政局在上报市人大预算安排时,少报和漏报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和结算净收入资金总额为8575万元,其中: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1343万元(含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295万元、工商四税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222万元等等),政策性转移支付2803万元(含省集中其他市县增量返还政策性转移支付2601万元等等),农业税全免取消农业特产税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35万元、市对县(市、区)结算净收入630万元,上年结余3764万元。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致使预算结果与年初预算出入较大。

  (二)部分预算项目无明细支出。

  1、2008年,市财政预算编制部门在年初编制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中安排了无具体支出项目的不可预见费2101.22万元,占市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财政拨款28332万元的7.42%。

  2、2008年,市财政预算编制部门在年初安排收支预算提请人大审议时未将其他收入1650万元明细到单位或项目。

  3、市财政继续安排已取消的农场经费93.93万元。在实际的执行中,市财政只执行了15.3万元,尚未执行的金额为78.63万元。

  (三)市直单位利用国库往来户违规收取资金呈逐年上升态势。

  从近几年审计情况来看,市直部门单位利用国库往来户收受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资金显逐年上升态势,如,2005年14个单位收受63.26万元;2006年30个单位收受415.91万元;2007年41个单位收受870.45万元。2008年市直45个部门单位利用市财政国库往来账户收受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资金1570.33万元,大部分资金已被支用。这些部门单位利用国库往来账户收取资金将不合规的收入(乱摊派、乱收费、乱赞助)合法化。扩大了单位的开支范围,背离了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的初衷,影响了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形象。

  (四)采取退库方式拨付部分单位经费。

  2008年,市直财政以计划亏损补贴的名义退库解决市直有关单位经费660.19万元。这种做法,既缩小了预算收支规模也不利于总预算会计进行支出分类核算。市财政应通过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解决,真实反映财政收支规模。

  (五)部分非税收入征收不力。

  据审计了解,市财政局作为非税收入征管部门,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尤其是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征收管理不够、征收也不到位。2008年,市财政局仅只征收市直四个单位国有资产占用费40.63万元。建议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精神,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方法,确保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费应收尽收。

  (六)财政专户统一归口管理做得不够彻底。

  2008年,市财政局尚未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财政专户统一归口管理做得不够彻底,部分职能部门仍保留相关财政专户,例如:市财政局经建科继续通过其保留的三个银行户头进行资金运作,全年资金收付累计发生1620.65万元,余额775.07万元;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分别通过自设的两个银行户头收付资金804.59万元(收433.42万元,付371.17万元)。该账户收入资金主要是省对口主管厅(局)拨来的专项资金,资金付出基本上未通过国库支付系统而是直接拨付到相关单位,如公安厅的专项资金基本上直接拨付到市公安局暂扣账上、省经委和省安监厅的专项资金都是直接拨付到市经委和安监局所属的二级单位的账上。

  (七)市地税温泉分局滞留税款1201.65万元。

  2008年12月,市地税局温泉分局未及时将所收税收解缴入库,滞留各项税款1201.65万元。

  (八)市地税温泉分局存在预征和应征未征的现象。

  2008年,市地税局温泉分局预征车船使用税87.61万元,应征未征文化事业费19.04万元。

  三、市直7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了市财政局、地税局、水利局、林业局、司法局、劳动社会保障局、交通局等7个市直部门,审计的7个部门,2008年各项收入10122.95万元,各项支出9282.58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市直2008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是市直部门单位都能按照财政改革的要求,编制部门综合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和政府采购。二是内部管理不断完善。从近几年来看,市直部门绝大多数预算单位都制定和修订了财务核算管理、监督考核以及预算内部公开制度,部门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得到了加强。三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预算观念得到了加强。通过连续多年的审计,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呈下降趋势。

  这次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资金561.74万元。主要是:

  (一)挤占挪用各项专项资金450.45万元。如市交通局在“拨入经费—专项经费”中拿出222.61万元,用于局机关经费支出,在“专项结余—养路费结余”中开支市交通局办公楼亮化工程支出和其他费用共计34.39万元;林业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07.81万元。其主要表现是专项资金弥补经费不足87.15万元,育林基金、维简费和植被费用于经常性支出9.9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机关生活服务中心购买和装修等资本性支出10.72万元;市水利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85.65万元用于事业支出不足。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到淦河水保和其他六项资金。

  (二)应缴未缴财政各项收入43.94万元。其中:市水利局7.37万元、市劳保局15.53万元、市财政局21.04万元。其表现是,市水利局未按政策上缴防汛费7.37万元;市劳动局收取工伤评残鉴定等其他4项费用合计15.53万元,未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市财政局出租房屋所得所应缴未缴的各项税费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1.04万元。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少反映收入67.35万元。其中:市劳动局36.15万元,市水利局29.7万元,市司法局1.5万元。

  (四)库存现金超限额,管理不规范。如市水利局2008年12月31日账面库存现金为16.48万元,市林业局2008年12月31日现金余额61.55万元。

  另外,通过审计我们还发现有的单位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政策外发放和提高发放标准、支出管理不规范、接待费超支等问题。

  四、市直“五项”社保基金审计情况

  2008年市直五项社保基金应参保职工人数18.95万人,实际参保职工人数17.75万人,覆盖率为94%。2008年,市直应缴保费11316.78万元,当年实际征收保费12271.53万元(补征以前年度欠费1001.23万元,征收当年核定保费10832.94万元,破产、改制企业一次性趸缴437.36万元),当年新增欠费483.84万元,累计欠费2518.31万元。2008年,全市享受保险待遇人数 7.71万人,支付保险待遇金额10288.41万元。

  审计情况表明,我市五项社保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有力促进了社保“五险合一”的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审计也发现,社保基金征收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和加以改进。

  (一)五项社保基金保费欠费严重。

  至2008年底,市直五项社保基金累计欠费2518.31万元, (企业养老1499万元,机关养老271万元,医疗290万元,失业458.31万元),其中:2008年当年欠费483.84万元(企业养老104万元,机关养老85万元,医疗282.92万元,失业11.92万元)。

  (二)保费收入划转不及时。

  2008年末,市地税局征收缴入财政国库的保险费3343.01万元,财政国库未及时将此款划转“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直到2009年元月15日才开始逐步划入。

  (三)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2008年元—12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无国家法定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按保费收入的20%在工伤基金中提取工伤工作经费22.3万元,其中:上交市劳动局16万元,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自用6.3万元。

  另外,通过这次“五项”社保基金的审计,我们还发现市直有少量基金利息收入未入专户,部分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以及离休人员医疗费挤占基本医疗基金的问题。

  五、我市支援四川地震灾后援建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市承担了对口支援四川省汉源县小堡乡、河西乡灾后援建项目任务。

  为保证救灾援建项目资金全部及时用于灾区,尽快安置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同时,回应全市各界对抗震救灾援建资金的关心,给捐款群众一本明白账、放心账,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审计组,在我市对口援建办公室的支持、配合下,对四川地震灾后援建资金和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援建资金在收支过程中资金安全、使用良好。截止2009年2月26日,完成投资923.1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35.56万元,设备投资5万元,待摊投资82.59万元。结余资金16.85万元。审计未发现在捐赠款中开支工作经费和提取管理费的情况。通过对项目工程造价的审计,共审减资金138.92万元。有效地防止了资金的不必要的浪费。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市所援建的全部项目,工程质量经验收后达到了设计要求并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省援建办的充分肯定。全部工程实际竣工时间比计划竣工时间提前了半年以上,是湖北省第一个保质保量全部完成援建任务的市州。

  六、市政园林工程决算审计情况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市审计局对市直2005年前市政园林工程85个未审计项目全部进行了决算审计。市建委上报85个项目,工程预决算金额4973.57万元,市财政局已拨付工程款3308.76万元,欠拨工程款1664.81万元。

  经审计,审定工程决算金额为3472.04万元,其中:涉及市政工程等大小八个项目。审减金额为1501.53万元,占送审金额的30.19%,为市直财政节约了大量的城市建设资金,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已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各部门单位的审计结果执行和整改情况,市审计局将进行跟踪督办。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精细,提高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市财政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完整编制财政预算,按《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性意见》(财预[2005]454号)的规定,将规定的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编制,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二是完善基本支出定额管理,建议财政部门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逐步提高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标准和水平,切实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细化,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

  (二)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强化征收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处置收入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预算管理。

  (三)要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力。严格零基预算管理,统筹预算内外财力,将部门单位所有收支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统收统管,将部门预算真正落实到位。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

  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9月25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冯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条主线,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审计,突出审计重点,注重审计实效,促进规范管理,为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反映的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提高审计监督实效,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努力增强整改效果。对本次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本级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市直单位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市直“五项”社保基金征管方面的问题,市政府要认真研究,拿出具体整改措施,督促被审单位切实整改到位,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要责成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在2009年底以前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选择1—2个具有典型性被审单位专题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效果。

  二、不断加强审计工作,着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审计工作对于维护经济秩序、规范财政管理、加强廉政建设意义重大。要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资金和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工作力度,认真查找和揭露机制、体制和制度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规范管理措施,杜绝屡查屡犯现象发生。要逐步建立审计公告制度,增强审计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为审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三、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落实各项制度。各单位要借鉴审计成果,主动开展自查,坚决纠正财经(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要发挥审计查出问题的警示作用,加强对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财经纪律教育,提高财经法制观念。要坚决执行各项财经(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依法理财。

  四、改进和完善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切实加强和规范预算收支管理。要逐步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力求科学、规范、细化、完整地编制本级预算草案。要改进和完善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完善收入征缴制度,加大财税部门组织收入的征管力度,确保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目标。要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

  关于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2009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水利局局长  熊登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建国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坚持不懈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建有长江堤防146.788公里,水库463座,万亩以上灌区干渠46条、长839公里,支渠435条、长1423公里,内湖围堤310公里,中小河流河堤583公里,塘堰4.5万处,泵站2131处、装机2535台、11.83万千瓦,水电站177处、装机容量14万千瓦。这一大批水利基础设施为保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近几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新的治水思路,抢抓机遇,积极开展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咸安区、通山县、赤壁市先后被评为全省水利建设先进单位,咸安区还被评为全国2008年度水利建设先进单位。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稳步推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根据省里的安排,“十一五”期间,初步计划解决我市79.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从2004年开始试点以来,省厅共下达我市57.3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共下达投资23798万元(其中中央11931万元、省3736万元、地方配套8131万元),目前已完成48.36万人,占下达计划的84.4%。

  (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富有成效。我市在册水库463座,其中大型3座,中型18座,小(1)型75座,小(2)型367座。1998年以来,我市先后对9座大中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总投资2.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1亿元。2007年,中央提出用三年时间,将所有病险水库全部脱险。通过积极争取,我市进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水库共有64座,占全省总数的十分之一(占全国总数的百分之一),总投资5.5亿元,其中国家及省补助4.16亿元。目前,国家及省已下达我市6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计划,共下达投资计划53782万元。其中2008年底前下达的39座水库,已有16座完工,7座基本完工,16座正在抓紧施工,共完成投资20616万元。2009年下达的21座水库正在抓紧招标,9月份可以开工建设。

  (三)泵站更新改造步伐加快。我市抢抓国家加大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的机遇,不仅将余码头泵站列入了国家计划,而且还将嘉鱼县丰收、马鞍山、三乐三座泵站打捆作为余码头排区泵站,将赤壁市腊里山、老河、五湖三座泵站打捆作为老河排区泵站列入了国家计划。这三处泵站总投资额14031万元。余码头泵站一期投资计划于2006年下达,在2008年底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余码头泵站二期投资计划于2008年第四季度已下达,目前土建工程已基本完成,下半年开始进行机电设备的安装,2010年汛前可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老河排区泵站投资计划已于2007年下达,目前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65%,在2010年汛前可完成全部计划任务。

  (四)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成效明显。近年来,我市狠抓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2005年以来国家和省先后安排我市三湖连江、陆水、青山、南川、石雨塘、云阁龙6个灌区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21916万元,截止2008年底共到位国家补助及省配套资金10094万元,其中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1800万元。目前各灌区的续建配套工程正在实施,年底工程建设可基本完工。

  (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扎实开展。2004年以来,全市各地相继完成一批 “民办公助”小农水项目,还兴建和改造塘堰6415处,新建水池、井等小型水源工程1561处,新增蓄水能力2329万立方米。2007年度,下达我市“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投资1229万元(其中,中央、省投资628万元),该项目已于2008年5月份全部完成,经省组织验收全部优良。2008年度,下达我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750(其中,中央、省投资1375万元),截止2009年4月底,工程全部完成。今年,我市咸安区和赤壁市又被确定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每县每年中央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将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

  (六)淦河整治工程进展顺利。一是淦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温泉城区段于2007年底完工,累计完成土方89.3万方,新建和加固防洪堤9.76公里,疏挖河道4.6公里,砼六角块护坡3.45公里,新(改、扩)建穿堤涵闸(管)54处。累计完成投资2490万元。咸安区段工程也正在抓紧实施。二是抓好淦河生态修复项目争取工作。从2005年开始,我们将淦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作为重点来抓,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目前,省水利厅和市人民政府联合批复了《咸宁市淦河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省发改委批复了《咸宁市淦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省水利厅已先期安排了500万元用于建设,我们正全力抓紧做好工作,今年有望列入省水利投资计划,并争取国家给予支持。三是完成了浮山河改造工程建设。我局所承担的长江产业园两段河道改造工程分别于2007年4月26日和2008年8月7日完工并办理移交手续,浮山河改造工程累计完成土方石方11.95万立方米、砼0.45万立方米,累计完成投资627万元。

  二、建设管理的主要措施

  1、创新投入机制,加大工程投入。 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是关键。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投入。“十一五”以来,全市共争取重点水利项目74个,项目投资138903.76万元(国家投资60816万元,省配套22227万元,地方自筹37521.2万元,民间投资8730.56万元,银行贷款9609万元)。其中争取国家拉动内需项目11个,总投资36997万元。今年全国确定400个农村水利建设重点县,全省17个,我市咸安、赤壁位列其中。这些项目的争取,有力推动了我市水利事业的建设与发展。二是整合部门涉农资金,采取资金按原渠道管理,项目建设按水利总体规划实施的办法,集中连片进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三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各县市区每年从财政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四是引导群众投资投劳。2009年咸安区由财政落实资金3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对群众投资投劳兴建当家塘给予奖励,调动了群众办水利的积极性。

  2、规范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一是落实“五制”管理,对所有水利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承诺制。二是加大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力度,实行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全市所有在建水利工程定期开展质量监督,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行为存在的问题和工程质量缺陷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从而确保了建设工程质量。三是严格工程验收,对完建项目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

  3、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我们把水利工程资金管理作为一项严肃的纪律来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实行项目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格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完善资金监管机制,规范管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运行高效、安全。

  4、坚持建管并重,促进良性运行。在抓好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强对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积极推进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全市45家水管单位共定编700人,落实人员经费1132.6万元,落实工程养护经费793.4万元,基本完成了全市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同时,积极推进“四个落实”,即落实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主体,落实工程安全责任、防汛抗旱责任和维修养护责任,落实管理标准,落实监管措施。特别是近年来,在小型水库的管理方面各县市区进行了积极探索,全市所有小型水库均落实了专管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改变了小型水库过去存在的“蓄水无人管、放水无人关、坝坡柴杂无人砍、水库无人看”的现象,既加强了小水库的防汛保安,又发挥了小水库的灌溉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落后的水利基础设施的矛盾依然突出。现阶段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时期,水利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水利保障任务十分艰巨。从目前我市情况看,尽管近年来我市争取了大量国家投资建设水利工程,也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总体而言,我市水利工程分布不均、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仍有不少小水库存在安全隐患;中小河流的防洪能力普遍只有2-3年一遇,抗洪能力严重不足;中、小型泵站大多建于六、七十年代,设备老化,抗灾能力衰减;抗旱工程设施脆弱,全市控灌农田面积只有70%左右,普遍缺乏有效的大面积节水措施,渠道渗漏严重;部分城镇缺乏应急抗旱备用水源。尤其是还有不少水利死角,特别是部分山区农业靠天收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这些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的需要不相适应,矛盾依然突出。

  2、水政执法队伍保障能力不足,水事违法事件屡禁不止。全市水政监察队伍还没有纳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执法队伍保障能力不足。目前,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种植农作物、破坏水利设施、污染水环境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河道采砂管理比较混乱,乱采乱挖现象比较突出。

  3、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大。我市目前共有水利干部职工267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582人,占21.7%,具副高职称的只有25人,只占专业技术人才的4.3%,中级职称219人,占专业技术人才的37.6%,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太小。未来几年我市水利工程项目多,资金多,工程建设方案的勘测、设计、招投标、施工组织等工作繁重,但由于专业技术人才十分缺乏,增加了水利工程建设的难度。

  四、下一步打算

  几年来,我们在推进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与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水利项目争取力度。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我们将进一步抢抓机遇,全力争取国家和省水利投资项目,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编制《咸宁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咸宁市西凉湖及斧头湖水利综合规划》以及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等水利规划工作,为咸宁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为争取国家和省投资做好前期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进一步加大民生水利建设工作力度。我们将继续将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作为水利部门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强化督办,切实把群众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实事办实办好。

  三是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进一步加大《水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和水利基层技术队伍建设,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我们恳请市人大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水利工作,使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

  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9月25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水利局局长熊登赞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几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水利等部门抢抓机遇、克难奋进、竭力争先,在农村安全饮水、水库除险加固、泵站更新改造、灌区续建配套、小型农田水利等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报告总结成绩全面客观,查找问题实事求是,提出打算切实可行,会议赞同这个报告。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水利事业和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和建设步伐

  一是进一步加大规划的编制力度。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规划编制工作。要从水资源战略意识的角度,结合全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编制好水资源利用的总体规划,尤其是要结合市委提出的“五个一”目标,从“争夺水资源、积蓄水资本、发展水产业、保护水生态”的战略角度,加快陆水流域和“两湖”(西凉湖和斧头湖)的规划和实施力度。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实际,编制好各项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的规划。二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经费投入,抢抓国家和省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更进一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跨区域和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的协调力度,防止和妥善解决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五是进一步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一事一议”制度的作用,充分调动民间资金和群众投劳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二、进一步加大水利设施的管护力度

  一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以钱养事”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管护方式,提高管护水平,增强利用效益。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各项水利设施的管护责任主体,并积极探索有效的责权利实现方式,确保管护责任的有效落实。三是要在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积极探索落实有偿使用水资源的方式,促进广大人民群众节水意识的提高和水利设施管护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进一步重视水利队伍的建设

  一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两型社会”建设对水利工作的要求,加强水利专业队伍的建设。要合理设置编制,有计划地录用水利专业大学毕业生和培养水利建设与管护专业人才。二是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创新机制、落实经费、提高效率。

  关于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

  建设与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

  2009年8月31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和市三届人大第十六次主任会议的决定,8月上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的调研。调研组先后到了咸安区和通山县,视察了“竹林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横沟桥镇饮水工程”、“南川灌区改造工程”、“鸣水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富池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南中畈‘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楠林桥镇湄溪村饮水工程”,听取了市水利局、咸安区和通山县关于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现将这次调研了解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参考。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全市上下抢抓国家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水利部门更是克难奋进、奋勇争先,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超份额地争取到了中央、省级项目资金的投入。与此同时,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并充分结合实际,开创性地探索水利基础设施管理和养护的有效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8年,咸安区获得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全国100个县,我省4个县),咸安区和赤壁市被列入全国农村水利建设重点县(全国400个县,我省17个县)。

  (一)水库除险加固和管护工作

  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情况

  我市共有注册水库463座,其中大型3座,中型18座,小(一)型75座,小(二)型367座。水库数量相对较多,绝大多数为小型水库,且大都修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受当时建设水平的限制,加之多年的运行和投入不足,设施老化损坏严重,安全隐患较为普遍。自1998年以来,国家逐步加大了对水库除险加固的投入,我市千方百计争取并筹集资金及时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基本保证了水库的安全运行,但隐患始终存在。2007年,中央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所有病险水库全部脱险,为新一轮水库除险加固带来了重大契机。我市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水利部门及时抓住机遇,克服经费和技术人员不足的困难,加紧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使我市64座水库进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占水库数量的13.8%,高于全省平均11%的水平,批复总概算为5.5亿元,其中国家及省补助4.16亿元。到今年6月底,国家及省已按计划逐步下达我市42座水库除险加固计划,计划资金4.89亿元。建设任务超历史,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大部分项目可提前完工,预计所有项目都能按计划完工。

  从我们调研的两个县(区)来看,咸安区境内有水库81座,其中大、中型水库各一座,小(一)型水库7座,小(二)型水库72座。该区有五座小(一)型水库被列入本次除险加固计划,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1500万元。另外,该区水利部门在抓好现有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同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做好余下存在一定隐患的2座小(一)型水库和59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前期工作,目前安全鉴定报告书正在通过专家审查,即将通过省水利厅上报申请进入国家下一批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计划。

  通山县境内水库81座,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14座,小(二)型水库64座。该县有15座水库列入国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计划,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8000万元。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水利等部门高度重视,如通山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曾国平同志亲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按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项目建设责任人,并签订了责任状,确保了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他们还依法组建了项目法人单位,全面实行了项目“四制”和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工程施工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水库管理和养护情况

  由于缺乏投入,小型水利设施的管理和养护一直是困绕水利工作的一个难题。多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水利部门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为保证水库安全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咸安区在水库管理上走在前列。其主要做法是: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咸安区政府专门制定了《咸安区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规定》,明确所属乡镇政府为小水库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明确管护责任。要求每个水库通过公开竟聘落实水库管护人员,每年乡镇与各水库管护人员签订水库日常管理维护合同,区财政在年度预算中按每座小(一)型水库2000元/年、小(二)型水库1000元/年标准列支小水库管护经费。三是水利技术服务人员实行资格许可证制度。区水利局制订了《乡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水利技术服务人员通过考试或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四是每年组织一次管护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管护人员识别大坝渗漏、管涌、裂缝等险情和正常操作水利设备的能力。通山在水库日常安全管理上注重落实“三个责任”,一是落实水库日常管理责任。每座水库落实一名水库管理员。二是落实水库技术指导责任。按“以钱养事”的要求,以每座小(一)型水库2000元/年、小(二)型水库1000元/年的标准,将水库日常技术指导服务发包给乡镇水利服务中心。三是落实水库白蚁普查防治责任。每年投入10多万元用于蚁害防治。

  (二)灌区续建配套工程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情况

  1、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建设情况

  据了解,我市灌区实际灌溉保证率平均仅为40%左右,水利用率只有0.33,主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完好率只有45%。近年来,国家和省先后安排我市三湖连江、陆水、青山、南川、石雨塘、云阁龙6个灌区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2.2亿元,目前各灌区的续建配套工程正在实施之中。

  调研组实地视察了咸安区“南川灌区改造工程”。南川灌区是5万亩以上灌区,历史上最大灌溉面积曾达到7万亩,由于工程老化、渠道失修以及用水管理不善等原因,目前亩均耗水量高达800—1200M3,远大于400—573M3/亩的双季稻综合灌溉定额,水资源浪费严重。目前,南川灌区有两个在建项目,共投资2988万元,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渠道塌方加固、疏挖、防渗、硬化,山溪入渠,拆除重建进水闸和分水闸等。工程预计于2010年底前完工后,对提高干渠的输水能力、促进灌区农业生产将起到积极作用。

  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05年以来,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采取“民办公助”的形式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通过积极争取,2007年和2008年,国家对我市“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分别投资了1229万元和2750万元。2009年我市咸安区和赤壁市被确定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初定3年,每年国家和省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

  调研组实地视察了通山县南中畈“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涉及南林桥镇三个村其中的15个村民小组3040亩耕地,受益人口730户3010人,工程总投资202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补助资金103万元,县级配套和群众投劳折资99万元。该工程已交付使用,一是改造了冷浸田,改善了灌溉条件,促进了灌区的规模经营和多元化发展,极大地增加了农业效益;二是改善了生态、美化了环境。

  3、灌区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情况

  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由于投入不足和责任主体的缺失,灌区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较薄弱。干渠以上管理主体较明确,管理较为规范,但由于投入不足、机制不够活、包袱较重,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干渠以下由于责任主体缺失,所以基本处于无人管理或管理无效的状态。

  (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

  通过评估与争取,“十一五”期间,国家计划安排我市79.7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

  咸安区有农村人口36.04万人, 据评估,该区存在饮水不安全因素的人口有23. 67万人。其中,“十一五”期间,该区有12.75万人被纳入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规划,截止今年7月,国家已下达建设计划人数9.12万人,总投资3474万元(国家和省投资366元/人,其余为县级配套和群投劳或自筹)。还有3.63万人将按计划逐步下达。该区农村饮水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另外10.92万人已上报省厅,计划纳入2010—2013年全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规划。

  通山县农村人口33.49万人,“十一五”期间,该县有14.1万农村人口纳入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规划。截止到目前,国家已下达9.13万人的建设计划,已完成总投资4706万元,实际受益人口9.9万人。

  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理方面,其责任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水厂,其管理责任主体主要是水利部门或当地乡镇政府。二是较大中心村的饮用水源和供水系统,其责任主体主要是村委会。三是分散各家各户的的供水系统,由各自负责。通山县楠林桥镇湄溪村“ 以水养水”的办法,效果不错。该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50.64万元,其中国家及省投资38万元,其余由受益群众自筹。该工程解决了该村13个组、700农户的安全饮水问题。在日常管理中,按0.5元/吨计量收费。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支付管护人员的报酬;二是设立饮水工程维修基金,用于饮水系统较大问题的维修。通过计量收费,既提高了群众节约用水的意识,也为工程的长久运行提供了资金保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经费缺口较大,政府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

  按照目前的投入体制,建设项目资金主要是省级以上财政的投入,且这些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项目的前期工作,而要争取到项目,就必须做好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和评估工作。各级水利部门尽管在这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经费不足,导致项目争取越多,部门经费越困难,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争取。

  目前,有许多地方的农民对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愿望和积极性很高,有的主动筹齐了配套资金,强烈要求国家投入资金开工建设,为此,市县两级政府和水利部门一方面尽可能地给予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也给群众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才较缺乏

  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全市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问题日显突出。目前,我市水利部门共有干部职工267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582人,占21.7%,高级职称25人,中级职称219人,分别占专业技术人才的4.3%,和37.6%。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偏小,加上年龄老化和补充不足以及结构不合理等,已较难适应现代水利事业在规划设计、水土保持、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移民等方面的需要,有些专业已是人才奇缺。因此,有计划地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门类齐全、满足要求的水利专业技术与管理队伍迫在眉睫。

  (三)水利工程的管护有等进一步加强

  目前在小型水利设施管护上主要存在投入不足、主体缺失、技术人员不够用、管理体制不够顺、管理机制不够活、管理办法不够多等问题。如有的小水库管理员年管理工资仅500元,干渠以下和塘堰基本无人管等。另外,水资源有偿利用的机制难建立,既影响了农民节水意识的提高,也影响了管护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抢抓机遇,争取投入,加快建设步伐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项目经费的投入,加大项目的前期工作,更加主动地争取国家更多的项目投入和政策支持。二是要在新增财力中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尤其是要加大对农村安全饮水这一民生工程的投入,进一步加快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步伐。三是要结合新农村的规划和建设来统一规划小型水利设施的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同时要加大各部门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跨县(市、区)矛盾的协调力度,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的工作和矛盾协调力度,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防止矛盾的激化。五是要进一步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一事一议”制度的作用,充分调动民间资金和劳动力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二)进一步重视水利专业队伍的建设

  一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两型社会”建设对水利工作的要求,来规划水利专业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录用水利专业大学毕业生和培养水利建设与管护专业人才。二是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体制改革,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减轻包袱、提高效率。

  (三)进一步加大水利设施的管护力度

  一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以钱养事”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管护方式,提高管护效益。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各项水利设施的管护责任主体,尤其是干渠以下包括塘堰的责任主体,并积极探索有效的责权利实现方式,确保管护责任的有效落实。三是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逐步加大对管护工作的投入。四是要在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积极探索落实有偿使用水资源的方式,促进广大人民群众节水意识的提高和水利设施管护长效机制的建立。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市人民政府将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

  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9年9月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9年8月3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并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建成。要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贷款偿还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偿贷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

  将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资金

  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提升城市功能、优化招商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

  桂花中路设计全长3100米,红线宽20米,机动车道宽14米,人行道2×3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桂花中路及污水、雨水、弱电、给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工期为2009年—2010年(一年半)。

  该项目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建设资金概算为12,083万元。根据我市财力状况,市政府拟将该项目委托市城投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具体筹资方案为:由市财政今年先到位4083万元,其余8000万元拟由市城投公司按照“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直补企业、企业还本付息”的运作模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贷款期限以借款合同为准。该公司借款本息由市财政通过预算在以后年度全额按期拨补到企业,由企业归还金融机构。具体支付利息根据实际归还本金日期及利率再定。

  现特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提请将上述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分年度拨补到位。

  请予审议。

  咸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

  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资金

  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

  ––––2009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跃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提升城市功能、优化招商环境,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根据我市财力状况,该项目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中长期贷款支持。

  1、项目概况。咸宁市桂花中路东起滨河北路中段武警咸宁支队驻地南侧,其间横穿十六潭路和金桂路,西止青龙路中段,并与之交接,设计全长3100米,红线宽20米,机动车道宽14米,人行道2×3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桂花中路及污水、雨水、弱电、给水、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为2009年—2010年(一年半)。

  2、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本息偿还计划。项目总投资12083万元,其中申请银行贷款8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本金4083万元,贷款期限以借款合同为准(贷款期限至少1年)。为保证该项目银行贷款本息按期偿还,市政府将在每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财政资金对市城投公司予以补贴,由城投公司还本付息。

  3、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建成后的效果。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有利于推动咸宁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咸宁市的整体品位,是建设咸宁现代化山水旅游城市的重要内容和需要。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拉大内需,创造就业机会,是咸宁市经济特别是城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社会效益明显。

  4、项目建设资金偿还及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市委、市政府为不增加财政负担,结合咸宁实际,创新思维,提出了“以项目建项目”的新思路,即在建设咸宁市桂花中路的同时,对周边800亩土地进行储备,并对所储备的土地实行“招拍挂”出让,所得净收入全部用于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因此,只要该项目顺利实施,土地增值是必然的,所得净收入用于项目建设资金偿还,不会给地方财政造成任何影响。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09年9月1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毛武威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余  泗  林  同  志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9月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这次执法检查比较深入、比较扎实,了解和掌握了执法中的主要情况和问题。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执法检查中反映的问题和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市人大有关委员会要加强跟踪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咸宁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对全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水库除险加固初见成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稳步推进。但也存在灌溉效益衰减、水利工程管理亟待加强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要切实加大投入、加强水利工程管护、重视专业队伍建设等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对市政府《关于咸宁市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由有关委室负责整理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交办的审议意见,并按照规定期限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咸宁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上半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严峻挑战,市政府动员全市上下抢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和“两型社会”建设机遇,紧紧围绕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一系列政策措施,化危为机,逆势而上,取得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初步成效,经济形势好于预期,全市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但我市经济运行中仍存在:工业经济发展不够;外贸出口形势严峻;农民持续增收压力加大等主要矛盾和问题,下半年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任务还很艰巨。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全面落实中央、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的实现。二要突出重点,发展市直经济龙头。要进一步推进“工业强市”战略,不断增强市直经济龙头作用。要加快市直工业项目建设,抢抓当前国家政策机遇,高起点精心策划建设一批有利于长远发展的工业项目。要按照“结构调优,产业做大,企业做强”的思路,做大做强规模企业,既重视招商引资项目,又积极支持本地企业发展壮大。三要强化措施,培植财源。在加强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同时,更要加强财源的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省财源建设项目。要增加财源建设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等,加大对重点税源行业、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税源项目的投入。要深入研究财源建设的激励政策,千方百计吸引具有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产品的企业到我市发展。四要拓宽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要继续重视“三农”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要防御自然灾害,千方百计抓好农业增产增效工作。要加快农业板块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要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农产品销售。要积极争取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要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多渠道促进农民工就业,确保全年农民增收目标实现。五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要继续抓好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六要优化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千方百计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落实支持企业发展各项政策。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行政执行力,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0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努力克服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的不利影响,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促进依法理财,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财税增收难度加大;市级后续财源不足、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等。为了更好地完成2009年的预算任务,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建议:一要进一步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把有限的财力真正用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投资的作用,保持投资平稳增长;充分发挥贴息、以奖代补、转移支付、担保等政策的引导作用,支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保证重点支出;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深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进一步落实有关措施,推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组织财力保障民生等工程的顺利实施,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二要进一步加强市级后续财源建设,确保市级收入的稳定增长。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关注市级后续财源建设,认真研究,强化措施,千方百计地培植市级财源。要加大对市直工业企业的投入,壮大支柱财源,巩固基础财源,开辟新兴财源。围绕完成市级财政预算任务,做到依法征收、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均衡入库,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要加强对重点税收、重点税源的监控和分析,堵塞税收漏洞,严查偷税、漏税和违规减免税,同时也要防止收“过头税”,增加企业不合理的负担。三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财政政策措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积极财政政策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重点是加大对 “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四要进一步加强支出控管,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要依法依规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组织投资评审。针对今年严峻的财政形势,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财政支出要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着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控制一般性支出。要优先保证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行政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大力压缩预算外支出和行政性支出;依法保障农业、科技、教育、社保等方面的支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市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力度,促进了财经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从审计报告反映的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一年比一年好,财政收支管理日益规范。但也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基本公用经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项目经费等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加强对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规范其财政管理。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细化预算科目,提高对预算的约束。要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跟踪审计和对公共财政的审计,加强预算超收入安排的审计。二要进一步加大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要加强对经济和社会事业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支出的审计;同时,加强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管,规范非税收入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加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审计,如社保基金,教育、卫生等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扩大对专项资金的审计范围,加强城建重点项目资金审计,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三要进一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以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屡审屡犯”的现象发生。四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促使预算执行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要按照“预防和处罚”并重的原则,做好日常审计监督,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市政府要加大查处力度,认真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由有关委室负责整理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交办的审议意见,并按照规定期限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桂花中路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并相应作出了关于批准的决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次通过的决议,是我市抢抓机遇,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增强城市功能、改善招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必将有力地推动鄂南经济强市建设。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按照决议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在必要时将听取市政府关于执行决议情况的汇报。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黄楚平   余泗林   林永生   陈鸿驰   陈  瑜(女) 

  边一山   彭方全   马跃进   王义松   邓明辉

  毕道丽(女)  刘炳文   刘秋芬(女)  苏惠林   李涵德

  吴亚成   吴金池   余华英(女)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明生   柯美耀   胡新华   赵立龙   钟劲松

  侯  春   饶明富   袁亚俊   殷德才   龚信升  

  梁世友   梁东安   董思宁   解新平   熊正团  

  黎柱才

  请假:

  周和平   胡世宝   郭恒武


版权所有: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联系电话:0715-8126251 传真:0715-8126251
电子信箱:xnrdwz@sina.com 投稿信箱:xnrdwz@sina.com
维护制作:咸宁新闻网 鄂ICP备1201439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