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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公报
http://xnrd.xianning.gov.cn  上传时间: 12-07-10
 

  2009年6月   第5号(总号:084)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3

  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龚道安4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

  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10

  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12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

  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20

  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21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

  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22

  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23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

  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25

  关于提请将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设资金

  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26

  关于提请审议将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等三个项目

  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说明 …………………………………………陈跃明28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

  工程等三个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三项决议(草案)的说明…………梁东安32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议事规则》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办法》的决定………………………………………………………………………………34

  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王义松35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 “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发展战略实施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37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发展战略实施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41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42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

  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47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48

  供职发言 ……………………………………………………………………………高新华50

  余泗林同志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52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55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议程

  2009年6月25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三、审议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四、审议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五、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发展战略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六、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七、审议《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草案)》

  八、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九、其他

  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开展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2009年6月25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公安局局长  龚道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请予审议。

  自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强势推进,严打严治涉黑涉恶犯罪,形成了全时空布控,全方位打击,全领域作战的进攻态势,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气势,取得了一定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益。

  一、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全市已判决恶势力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员40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1起,判决36人。在侦恶势力团伙10个,抓获106人,破案57起,逮捕42人,劳教3人。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五霸”(街霸、行霸、市霸、地霸、恶霸)93个,抓获213人,破案151起,其中,刑事拘留131人,逮捕27人。共掌握在册涉嫌黑恶违法犯罪线索163条,办结123条,在侦40条,办结率75.46%。其中,省公安厅转办线索12条,办结12条。截至目前,全市无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案件。

  二、主要措施与作法

  (一)严密组织,纵深推进工作部署。

  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所具有的反政府、反人民、反社会的本质,决定了党委政府必须旗帜鲜明地向其宣战。0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从“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坚持把“打黑除恶”工作摆在公安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严打严治严办,收到了良好效果。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龚道安多次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始终站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打黑恶势力犯罪,绝不能让其做大成势。市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侦办工作,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黎农保任组长,刑侦、治安、禁毒、经侦等十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步骤和重点。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相应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同时,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支持,先后三次召开指导督办协调会,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初,全市公安机关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在全国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再次进行了部署,进一步细化全市“打黑除恶” 目标任务。今年2月9日,龚道安同志亲赴咸安区“碧桂园”调研,指导咸安公安分局妥善处置“碧桂园”开发、拆迁涉及的矛盾纠纷及打击“一霸四强”工作。

  (二)发动群众,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占据一方,为非作歹,老百姓在深恶痛绝的同时敢怒不敢言。为持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全市公安机关着力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上下功夫,积极发动老百姓提供线索,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打一场“打黑除恶”的人民战争的工作氛围。全市公安机关在采取张贴横幅、标语等传统宣传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打黑除恶”的典型案例和公安民警的英勇事迹等,定期对阶段性成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向社会表明公安机关“打黑除恶”的决心,形成“打黑除恶”的高压态势。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共征集、悬挂宣传标语700余条。通城县委宣传部和广电、司法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打黑除恶”斗争的目的、意义和要求;通山县公安局在通山电视台黄金时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向公安机关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经过宣传发动,扩大了“打黑除恶”斗争的知晓度,人民群众采用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等方式,先后提供恶势力线索30余条。

  (三)以打开路,全面整治社会治安。

  一是快速反应,及时打击。今年元月21日,通山县涉恶团伙聚众斗殴,造成一死三伤。案发后,通山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指挥,为该案的成功侦破提供了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证。4月8日,赵三宝、阮英发两团伙为垄断杭瑞高速黄沙至通羊9标段沙石料供应,双方各纠集几十人,携带大砍刀、钢管等作案工具,前往通山海龙石料厂准备械斗。接报后,通山县公安局迅速从刑侦、治安、交警、巡警等部门,调集50余人警力赶赴现场,及时控制局面,疏散聚集人员,将一场可能引发血案的大型聚众斗殴事件平息在萌芽状态,现场扣押车辆8部,抓获骨干成员32名,收缴了部分准备械斗工具,有力地维护了重点工程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打击了一批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拍手称快。2008年11月25日晚,新街中学教师程某在嘉鱼县人民医院门诊部被三名青年男子持刀砍伤,生命垂危。案发后,《南鄂晚报》等多家媒体纷纷报道,部分中学教师罢课。嘉鱼县公安局在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仅用三天时间,便将该案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4起。

  二是潜水作业,精准打击。全市公安刑侦部门充分发挥一线信息员的情报来源广、反应快、灵活多变的特点,既节省了破案时间和成本,还极大的提高了打击黑恶团伙犯罪的准确性和有效性。2009年3月份,通山县通羊城区发生系列抢劫网吧上网男青年财物案。通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仅用三天时间,便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并通过架网布控,将该团伙主要成员刘某等四人抓获归案,一举破获系列抢劫网吧案6起,有力地打击了涉恶团伙的嚣张气焰。2008年5月份以来,嘉鱼县鱼岳城区发生多起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经初步侦查,在获取该系列案均为以刘涛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所为,且可能持有枪支的线索后,嘉鱼县公安局将此案确定为“打黑除恶”目标案件,并组织实施潜水作业。2月14日,侦查专班在嘉鱼棉花宾馆将该团伙刘涛等5名成员全部抓获,当场缴获仿64式手枪一支、子弹4发,破获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案5起。

  三是搜集证据,有效打击。由于黑恶势力长期盘踞一方,作案手段残忍,群众担心报复,不敢作证,致使有的案件因报案不及时失去搜证的最佳时机,有的案件因犯罪嫌疑人长期外逃,未及时抓获,导致取证难。全市公安机关针对黑恶势力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渗透性的特征,结合其犯罪多数持续时间较长,且多数犯罪事实是“过去时”等特点,注重把握证据搜集关键环节,想方设法固定获取的证据,并通过言证和客观存在的犯罪事实相互补充,反映黑恶势力犯罪的本质,通过铁的证据,确保打击到位。通过经营,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的12个恶势力团伙,涉案的40余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受到法院判决。2009年通山县局侦办的王谋恶势力团伙案、杨周号恶势力团伙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三、当前“打黑除恶”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1、在执法思想上,对涉黑涉恶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不够统一。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中,公、检、法三机关虽然时常沟通协调,但在追究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社会危害上,依然存在认识不统一的问题。尤其是在审判执法中,基本上是通过个案来追究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与黑恶势力对经济社会和民生造成的恶劣影响和侵害不相符,对已判决的黑恶犯罪人犯刑罚普遍较轻,体现不出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影响了打击效果。

  2、在依法打击上,不同程度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会打的问题。由于”打黑除恶”工作危险性大,且有的黑恶势力团伙盘踞某地,社会势力大,关系网复杂,少数民警担心自身安全和家属安危,不敢下大力、动真格“捅马蜂窝”;在侦办黑恶案件过程中,少数民警存在不会取证和链接证据、证据不扎实、就案论案、个案处理等问题,影响了打击的力度和效果。

  3、在队伍建设上,缺乏“打黑除恶”专业队伍,纵深推进难度较大。目前,我市尚未组建”打黑除恶”专业队伍。受专业能力和保障等因素的制约,在核查涉嫌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侦办涉黑涉恶案件时,无法对黑恶违法犯罪实施主动打击,制约了“打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难以随时监控和分析黑恶犯罪形势,不容易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二是侦办涉黑涉恶案件要临时抽调警力,办案质量难以保证;三是基础工作薄弱,涉黑涉恶案件和人员情报信息难以汇总、管理、共享;四是对黑恶案件犯罪规律、特点及“打黑除恶”工作的手段、机制,缺乏系统研究,侦办黑恶案件的水平难以提高;五是对一些需要长期经营、侦查的案件,难以展开。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工作建议

  1、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原咸宁市“打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于2006年成立,因近年来各级领导的职务变动,加之未及时补充调整,原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作用受限,形同虚设。应调整成立新的咸宁市“打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以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

  2、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应出台《咸宁市“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打黑除恶”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围绕上级确定的打黑除恶目标、任务和要求,再添措施,深入推进。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并将“打黑除恶”工作纳入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绩考核,对涉黑涉恶犯罪举而不打、打而不除、除而不净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

  3、加快专业队伍建设进程。从“打黑除恶”斗争实践看,必须要坚持“上收一级、下打一级、异地用警、以专治黑”的工作方针。目前,省公安厅已建立了“打黑除恶”专业队,并要求各地相应成立专业队。市公安局拟向市编委报告,在咸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组建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请求市委尽快批复组建专业队伍,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开展。

  4、加强攻坚,扩大打击战果。加强对在侦案件的组织领导,抽调精干警力充实专案组,并保证办案经费。在此基础上,对重点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加大对涉案成员的缉捕和审讯工作力度,不断增强证据意识,注意证据链的形成和固定,努力把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对具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但暂时无法获得充分证据的线索,组织精干力量长期经营。

  5、沟通协调,确保取得实效。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定期组织召开公检法司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协调会的形式,加强交流沟通,积极协调,最大限度地在执法思想上形成共识,共同投入到“打黑除恶”斗争中去。特别是对一些检、法机关认识不一致的涉黑涉恶案件,积极提请当地政法委,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时间任务,统一思想,确保黑恶案件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7月15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以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政治责任感,把“打黑除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强势推进,有效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和谐咸宁建设。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同时,会议针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打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地各级要切实加强对“打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督查,完善保障机制,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切实解决“打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法律意识。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工作,在全市营造全民参与“打黑除恶”的工作氛围,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机制。各地各级要将“打黑除恶”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绩考核之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从彻底摸清黑恶势力底数、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体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彻底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四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机制。要加快组建“打黑除恶”专业队伍,努力提高干警执法办案水平,增强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全市公安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大力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始终保持主动进攻高压态势,确保打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

  四、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它不仅直接危害着年轻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地各级要建立健全预防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体作用,教育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家长素质,改进家庭教育,为青少年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要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给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要形成合力,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动员社会力量,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五、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两劳”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好“两劳”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的需要,也是促进和保障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各地各级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两劳”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开展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09年6月25日

  在认真听取市公安局专项工作汇报的基础上,6月11日至15日,市人大内司委会部分委员在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对通山、咸安、赤壁等地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作法及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

  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执政党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0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从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打黑除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打黑除恶”工作摆在公安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措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龚道安多次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侦办工作,成立了“打黑除恶”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步骤和重点。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先后三次召开指导督办协调会,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初,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在全国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再次进行了部署,进一步细化全市“打黑除恶”任务目标。2月9日,龚道安同志亲赴咸安区“碧桂园”调研,指导咸安公安分局妥善处置“碧桂园”开发、拆迁涉及的矛盾纠纷、以及打击“一霸四强”工作。

  咸安区及时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范围及打击重点,规范了行动步骤,制定了工作措施,下达了具体任务,并于 2009年抽调查刑侦、法制、派出所等部门优秀办案民警成立“打黑除恶”办公室,副局长任打黑办主任,确保办案所需资金和车辆等装备,将打击黑恶案件和办理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区别对待、分案处理,切实保证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攻坚克难能力。通山县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周密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打黑除恶”领导小组。局党委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深入责任区和一线指挥、参与、督促、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并于2009年对现有警力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在刑警大队增设打黑办,由一名副大队长兼任打黑办主任,配备指导员1名,成员共5人。赤壁市制定了《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打黑除恶”领导小组,检察院批捕科科长、起诉科科长、法院刑庭庭长以及工商、民营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全民参与。

  为持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全市公安机关着力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上下功夫,广泛发动老百姓提供线索,积极引导全民参与,努力营造打一场“打黑除恶”的人民战争的工作氛围。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共征集、悬挂宣传标语700余条。通城县委宣传部和广电、司法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和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打黑除恶”斗争的目的、意义和要求;通山县公安局在通山电视台黄金时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向公安机关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经过宣传发动,扩大了“打黑除恶”斗争的知晓度,人民群众采用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等方式,先后提供恶势力线索30余条。

  (三)注重信息导侦,致力以查助打。

  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公安机关注重信息导侦,致力以查助打,实施精确打击。通山、咸安、赤壁等地打黑办督促指导各派出所深入黑恶犯罪易于涉足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尤其是餐饮、娱乐、运输、工程建设、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建材市场等行业进行暗访,摸排地霸、村霸、行霸、厂霸等黑恶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线索,弄清其姓名、住址、体貌特征,获取其照片、身份证、通讯、交通工具等信息以及社会关系。对涉黑恶案件要求填写《案件及线索信息表》、《黑(恶)团伙组织信息表》、《黑(恶)团伙成员信息表》,并及时录入刑事综合信息系统,建立黑恶犯罪信息资料库。2008年,通山县公安局在侦办夏们恶势力犯罪一案中,因为2007年就将其团伙成员张帆、李明、吴启祥等人的基本情况纳入了黑恶犯罪信息资料库,从而为顺利抓捕该团伙成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8年,赤壁市公安局在侦办张忠林恶势力犯罪中,借助黑恶犯罪信息资料库,快速查清其团伙成员甘猛、余争、付靖峰等人的基本情况,为顺利抓捕该团伙成员提供了强力支持。

  (四)坚持多策并举,深化打击力度。

  一是快速反应,及时打击。2008年11月25日晚,嘉鱼县新街中学教师程某在县人民医院门诊部被三名青年男子持刀砍伤,生命垂危。案发后,《南鄂晚报》等多家媒体纷纷报道,部分中学教师罢课。嘉鱼县公安局在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仅用三天时间,便将该案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4起。2009年4月8日,为垄断杭瑞高速黄沙至通羊9标段沙石料供应,赵三宝、阮英发两团伙各纠集几十人,携带大砍刀、钢管等作案工具,前往通山海龙石料厂准备械斗。接报后,通山县公安局迅速从刑侦、治安、交警、巡警等部门,调集50余人警力赶赴现场,及时控制局面,疏散聚集人员,将一场可能引发血案的大型聚众斗殴事件平息在萌芽状态,现场扣押车辆8部,抓获骨干成员32名,收缴了部分准备械斗工具,有力地维护了重点工程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潜水作业,精准打击。2009年1月21日晚,以阮海洪、王国权为首的两个流氓团伙各十几人携带砍刀、猎枪等作案工具在通山县城月亮湾水岸花园帝豪歌厅聚众斗殴,造成王国权死亡,3人重伤。案发后,通山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2009年“打黑除恶”第一案,成立专案组,从受害人矛盾关系入手,采取特情贴靠等多种措施,于1月23日成功将该案阮海洪、宋长兵、方杨则等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

  三是搜集证据,有效打击。针对黑恶势力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渗透性的特征,结合其犯罪多数持续时间较长,且多数犯罪事实是“过去时”等特点,全市两级公安机关注重把握证据搜集关键环节,想方设法固定获取的证据,并通过言证和客观存在的犯罪事实相互补充,反映黑恶势力犯罪的本质,通过铁的证据,确保打击到位。通过经营,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的12个恶势力团伙,涉案的40余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受到法院判决。

  (五)坚持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机制。

  一是积极与工商、税务、城管、文化、妇联等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了解、沟通信息,掌握暴力抗法、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暴力索债等黑恶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线索。二是按照“内紧外松,多做少说,适度宣传”的原则,适时、适度地抓好社会宣传工作,做到既教育发动群众,有效震慑犯罪,又避免造成“人心惶惶”。三是加强与检法部门的协调沟通,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法律运用,证据认定等方面统一思想认识,有的案件适时提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加强指导,以更好地凸现打击的锋芒。2007年至2008年,犯罪嫌疑人张忠林在武广铁路蛟龙桥制梁厂动工和进料期间,看中甘猛、徐少华等人的社会混混身份,以讲江湖义气抢占工程赚钱,鼓动纠合甘猛、刘兴、胥康及徐少华、余江水、聂化明等两伙人组成相对固定的二个组织。使甘猛、徐少华等两帮人为其充当打手,为抢占工程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的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致2人重伤、5人轻伤,勒索现金5.6万元,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由于该案团伙成员众多,团伙分工明确,部分受害人因慑于淫威不敢报案,给侦查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赤壁市公安局在侦办此案中,一面组织专班秘密调查取证,加大审讯及抓捕力度;一面及时向刑警支队汇报案情,在支队大力支持下,并报请市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公、检、法三家办案协调会,就案件的起诉和审判情况加强和检、法的联系,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如期起诉,如期审判。成功地打掉了张忠林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头目及骨干成员9人,破获寻衅滋事案5起,故意伤害案2起,敲诈勒索案1起。2008年4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王谋以讲江湖义气、吃喝玩乐等手段鼓动纠合宋望龙、罗展翅、宋仕淼等20余人在通羊城区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7起,至1人重伤,2人轻伤,多人轻微伤。通过加强与检法部门的协调沟通,通山县公安局成功地打掉了王谋恶势力犯罪团伙,其团伙头目及骨干成员9人均受到了法律严惩。

  自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狠狠打击了各类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地捉进了和谐咸宁建设。2008年以来,全市已判决恶势力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员40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1起,判决36人。在侦恶势力团伙10个,抓获106人,破案57起,逮捕42人,劳教3人。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五霸”(街霸、行霸、市霸、地霸、恶霸)93个,抓获213人,破案151起,其中,刑事拘留131人,逮捕27人。共掌握在册涉嫌黑恶违法犯罪线索163条,办结123条,在侦40条,办结率75.46%。其中,省公安厅转办线索12条,办结12条。截至目前,全市无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案件。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在执法思想上,对涉黑涉恶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不够统一。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中,公、检、法三机关虽然时常沟通协调,但在追究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社会危害上,依然存在认识不统一的问题。

  2、在依法打击上,主观上不同程度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会打的问题,客观上存在取证难、追逃难、打击处理难的问题。由于”打黑除恶”工作危险性大,且有的黑恶势力团伙盘踞某地,社会势力大,关系网复杂,少数民警担心自身安全和家属安危,不敢下大力、动真格“捅马蜂窝”;在侦办黑恶案件过程中,一方面是许多受害人不愿或不敢指控、作证,加上案件历时较长,且多为流动型、分散型作案,缺少现场直接据佐证,其团伙成员多系几度“进宫”,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另一方面,少数办案民警存在不会取证和链接证据、证据不扎实、就案论案、个案处理等问题,一些案件只能将当前的案件个案处理,更深层次的黑恶势力特别是隐藏较深的“保护伞”没有彻底挖出和打掉,影响了打击的力度和效果;涉黑涉恶案件的团伙成员多,在抓获涉案人员时很容易“打草惊蛇”,相应形成了一些逃犯,而财政预算没有设立专项打黑资金,影响了涉黑涉恶逃犯的追捕。

  3、在队伍建设上,缺乏“打黑除恶”专业队伍,纵深推进难度较大。目前,我市尚未组建”打黑除恶”专业队伍。受专业能力和保障等因素的制约,打黑除恶工作还主要是靠刑侦“单打独斗”,无法对黑恶违法犯罪实施主动打击,制约了”打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

  4、尚未形成有效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机制。目前我市青少年犯罪呈现出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组织形成趋于团伙性、犯罪表现形式趋于成人化、凶残化、智能化等趋势。如2005年赤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打掉的“狂风一族”恶势力犯罪团伙,“帮主”卢鹏年仅17岁,初中辍学后发展15名在校学生及辍学学生为骨干成员成立“狂人帮”(狂风一族),对在校学生多次实施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作案、收取“保护费”,并在学校内拉拢厌学学生加入该团伙,最多时达到80余人,社会影响极坏。当前对青少年犯罪主要是靠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为主,尚未形成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机制。

  5、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机制尚未完全构建。近两年来,赤壁市公安局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8个95人,其中两劳回归人员占55%。两劳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率高,一方面是其与团伙成员之间有“牢友”关系,相互比较熟悉,容量被拉拢加入涉黑犯罪团伙;另一方面也与其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和邦教,对社会产生抵触情绪,从而抗拒改造,加入涉黑犯罪团伙有很大关系。

  三、建议和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打黑除恶”力度。

  打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公安机关要从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巩固执政基础的高度,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切实解决“打黑除恶”经费不足的困难,将“打黑除恶”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绩考核之中,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打黑除恶工作战果。

  (二)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机制。

  全市公安机关要加快组建“打黑除恶”专业队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和畏难思想,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强化证据意识,从摸清黑恶势力底数、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体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彻底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四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打黑除恶的整体合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法机关为主体,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综合打击,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公安、检察、法院机关之间的相互协作,贯彻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法律原则,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形成打黑除恶的整体合力。

  (四)建立健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机制。

  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工作,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千秋大业,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针对我市青少年犯罪现象,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通过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健全完善青少年培养教育机制,加强文明社区、文明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青少年特殊群体的帮教转化工作,建立健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机制。

  (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两劳”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两劳”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回归”人员重新犯罪的需要,也是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各地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两劳”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

  将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

  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9年6月25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6月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并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该议案的说明。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建成。要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贷款偿还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偿贷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

  将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

  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武广客运专线的建设对于增强我市区位优势,改善投资环境,更好的融入武汉城市圈意义重大。为了加快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市政府决定采取融资办法启动项目建设。现提请审议:

  一、采用委托代建的投资模式建设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即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和建设管理,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2000万元,市人民政府从财政安排资本金4220万元,共投资16220万元建设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二、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分年度从市财政安排,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确保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能按期足额偿还。若项目建设超过批准总投资,由市财政另行安排资金解决。

  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

  将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

  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9年6月25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6月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并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该议案的说明。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建成。要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贷款偿还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偿贷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

  将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

  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镇和谐发展,服务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市人民政府拟实施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该项目拟新建日处理污水3.0万m3的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铺设截污干管合计8.5Km及建设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设期二年(2009年2月~2011年2月)。

  该项目建设资金概算为16534万元。考虑我市财力状况,本项目市政府拟委托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对应由市财政出资的部分,拟于今年先到位4534万元。其余12000万元拟由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直补企业、企业还本付息”的运作模式向金融机构申请12000万元贷款解决,期限为7年;借款本息由市财政通过预算在以后年度全额按期拨补到企业,由企业归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据实补贴,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还本1000万元;

  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还本1000万元;

  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还本2000万元;

  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还本2000万元;

  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还本2000万元;

  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还本2000万元;

  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还本2000万元。

  分年度安排资金进行补贴,具体以借款合同为准,并由市财政局对此项目还本付息补贴资金出具正式承诺函。

  现特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提请将上述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分年度拨补到位。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将

  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

  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9年6月25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6月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并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该议案的说明。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建成。要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贷款偿还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偿贷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

  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

  加工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工业园区实施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

  项目建设范围及内容:农产品加工基地总面积693.1ha范围内,完成新建城市道路7条,全长20991m;铺设DN200~1000各种给排水管道63000m;改造雨水明水渠45680m;建电缆沟21000 m、安装路灯1378盏及其他设备、配套建设开闭所10个;敷设通信电缆管21000 m、配套建设电信支局1座和邮政所3座;敷设中压燃气管21000 m、配套建设调压站10座;新建公厕13座、新建垃圾转运站4个。创建一个区位优势、布局合理、开发有序、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先进的高效率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基地。

  该项目建设资金概算为61926万元。考虑我市财力状况,本项目市政府拟委托咸宁市荣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市财政出资3200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19926万元,其余10000万元拟由咸宁市荣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直补企业、企业还本付息”的运作模式向交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解决,期限为6年。该公司借款本息由市财政通过预算在以后年度全额按期拨补到企业,由企业归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据实补贴,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还本2000万元;

  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还本3000万元;

  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还本3000万元;

  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还本3000万元。

  分年度安排资金进行补贴,具体以借款合同为准,并由市财政局对此项目还本付息补贴资金出具正式承诺函。

  现特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提请将上述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分年度拨补到位。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咸宁市武广

  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等三个项目

  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

  ––––2009年6月25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跃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长任振鹤同志委托,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提请审议“将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等三个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

  为了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步伐,加快我市融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进程,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改善市区居民生活、生产条件,推进城镇和谐发展目标,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和咸宁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该项目建设一是实施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二是咸宁新城区发展的需要;三是提升咸宁城市竞争力的需要。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咸宁市的城市建设、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吸引力和辐射力,都将起着重要的作用。

  2、项目建设的范围和内容。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由站前大道、站中大道及站前广场三个部分组成,其中站前大道长2000米,红线宽40米;站中大道主要由广场环路(由站东路、站西路、官渡路合围而成,以下统称广场环路)和直行大道组成,广场环路长约600米,断面宽度30米,直行大道长约340米,断面宽度50米;站前广场面积35200平方米。项目建设期2年。

  3、项目建设的主体。市政府决定委托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投资与建设主体,由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该项目,由咸安区政府、市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项目监督和相关工作。

  4、项目建设资金安排。项目总投资1622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2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本金4220万元。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5.94%。贷款期限双方商定,期限10年,宽限期2年。为保证该项目银行贷款本息按期偿还,市政府将在每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财政资金对市城投公司予以补贴,由城投公司还本付息。其中:贷款利息据实补贴,贷款本金根据还款计划(2011年1500万元;2012年1500万元;2013年1500万元;2014年1500万元;2015年1500万元;2016年1500万元;2017年1500万元;2018年1500万元)分年安排资金进行补贴,具体以借款合同为准,并由市财政局对本项目还本付息补贴资金出具正式承诺函。

  二、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良好的环境,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污水处理系统的完善与否与地区经济发展繁荣息息相关。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是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表明城市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和衡量城市现代化的标志之一,不仅反映了城市的经济实力、社会发展和人口素质,也能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对内、外投资商的吸引力。因此,兴建污水处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产生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

  2、项目建设的范围和内容。该项目拟新建日处理污水3.0万m3的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铺设截污干管合计8500m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设期二年(2009年2月~2011年2月)。

  3、项目建设的主体。市政府决定委托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投资与建设主体,由市建委负责具体实施该项目,由咸安区政府、市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项目监督和相关工作。

  4、项目建设资金安排。该项目建设资金概算为16534万元。考虑我市财力状况,本项目市政府拟委托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对应由市财政出资的部分,拟于今年先到位4534万元。其余12000万元拟由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直补企业、企业还本付息”的运作模式向交通银行申请12000万元贷款解决,期限为7年。借款本息由市财政通过预算在以后年度全额按期拨补到市城投公司,由市城投公司归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据实补贴,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前2年每年还款1000万元,后5年每年还款2000万元)分年度安排资金进行补贴,具体以借款合同为准,并由市财政局对此项目还本付息补贴资金出具正式承诺函。

  三、咸宁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61926万元。咸宁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 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大趋势,抓住“两型社会”战略实施及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加速内移的历史机遇,推进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加快咸宁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有利于人才、资源、生产设备、市场要素向园区聚集,产生集聚效益,促进咸宁市城市化进程,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项目性质和受益主体情况,市人民政府将项目收益与产业化龙头企业连接起来,采用“政府立项、企业承贷、财政直补企业、企业还本付息”的运转模式。由于咸宁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是市政府根据咸宁长江产业园发展规划制订的,政府委托咸宁市荣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向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本金总额10000万元,政府从长江产业园的收益中拿出不低于承贷方与农发行约定贷款本息偿还计划的额度直接补贴给企业,企业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贷款期限为6年,执行人民银行及农发行规定的财政垫付性低风险中长期贷款利率。贷款日期从2009年6月至2015年6月。第一、二年只偿还利息,利息从贷款之日起按月计息,按季偿还。本金归还期暂定从第三年起,即2011年6月份起至2015年6月还完本息。总计归还借款资金10000万元。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

  将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

  项目、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三项决议(草案)的说明

  ––––2009年6月25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东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在我就《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将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三项决议草案)作如下说明:

  为了加快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和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设,推动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将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以下简称三项议案)。常委会收到三项议案后,交付财经委初审。为深入了解三项议案的具体情况,给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审议议案提供参考,财经委随即从历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列入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建设资金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咸宁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和此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并向主任会议提交了调查报告。6月中旬召开的主任会议,对三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历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列入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建设资金执行情况是好的,对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设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三项议案,对于增强我市区位优势,改善投资环境,改善市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意义重大,因此,主任会议同意三项议案提出的将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根据主任会议意见,财经委代常委会拟定了三项决议草案。

  以上说明连同三项决议草案,请予一并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

  (2009年6月25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缩短表决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

  1、《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任免案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修改为“任免案一般采取电子表决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

  增加第三款“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或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一般采取电子表决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第三款 “任免案和撤职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修改为:“任免案和撤职案采用电子表决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议事规则》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

  (草案)的说明

  ––––2009年6月25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王义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缩短表决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常委会专门更新了电子表决系统,并责成研究室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研究室根据主任会议意见,负责起草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决定(草案)形成后,于6月17日提请主任会议进行了审议。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在我就决定(草案)修改的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该议事规则主要是规范常委会的议事程序,而议事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任免案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鉴于市人大常委会更新了电子表决系统,所以需要对表决议案程序条款作适当修改。为此,建议将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任免案一般采取电子表决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

  与此同时,为了强化监督工作,建议在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即“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或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一般采取电子表决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二、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为了简化常委会人事任免表决程序,缩短表决时间,有关人事任免程序条款也需要作相应修改。为此,建议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第三款“任免案和撤职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修改为:“任免案和撤职案采用电子表决器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以上说明,连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草案)》,请予一并审议。

  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

  “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发展战略实施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我市“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以下简称“再造”)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明确提出了三条审议意见。市政府对这个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研究,制订了相关落实措施并迅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研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去冬以来,市“四大家”领导多次到各县(市、区)调研督办“再造”工作;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亲临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再造”工作困难和问题;市委黄书记、市政府任市长提出,要按照“一个产业,确定一名领导,组建一个专班,制定一套政策,确定一个目标”落实责任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半年有检查督办,年末有考核奖惩。去冬以来,市“再造”办公室先后两次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到各县(市、区)检查督促“再造”规划落实情况,统一设置了调查统计表和和信息报送提纲,要求从乡镇开始填报,半年上报一次情况。今年4月份,市委、市政府专门组织了“再造”工作拉练检查及表彰大会,在全市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地促进了“再造”工作。去冬今春,全市完成开发面积30.38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21.2%,新开发的基地有28.6万亩已栽上了优质水果、速生丰产林等经济林,还有的套种了经济作物,占新开发面积的94.14%,其中结合低丘改造项目新增水果苗木面积6.34万亩。

  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山上再造工作。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规划。在组织实施“再造”工作中,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注重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科学开发。在今年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我市建成湖北省最大的泡桐、楠竹、纸浆林、优质水果、冬种马铃薯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崇阳、咸安、赤壁要建成湖北省优质水果基地大县,通山、通城、崇阳要建成全省高产油茶生产示范基地县。二是进一步创新开发机制。我市从机制创新入手,采取土地、资金、技术入股的方式,引导农民组建果业合作社,破解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难问题,促进了农村土地健康有序流转,既保护了外来投资者的利益,又尊重了农民土地经营自主权,满足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愿望,较好地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2008年12月,赤壁市余家桥乡从成都市龙泉驿引进的30个水果种植大户以种苗、技术、营销管理入股,丛林村535个农户以土地承包权入股的形式,注册组建“赤壁绿态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股份运作,企业经营,整体规划,分户管理,统一产销,按效分红”的模式共同发展水果产业,组建合作社后,丛林村500多农户的山林地全部入了股,有450多个农户参与基地果园倒包经营管理。临近的大岭、安咀、余家桥、光荣桥、冷家湖等6个村的农户均提出申请入社。目前合作社果园基地已完成山地整理1.2万亩,定植果苗1万亩,其中水蜜桃5500亩,枇杷2200亩,丰水梨2100亩,葡萄200亩。三是严格实行科学整地方式。实施“再造”战略一年多来,取得了明显实效,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大面积开发造成水土流失等,针对这些情况,我们要求各地及时调整开发方式,按山形地貌和开发品种的需要,按照生态保护的原则,选择合理的整地方式,特别是对坡度在25度以上和沙质土壤地区,实行穴垦为主,尽量不搞全垦,防止水土流失,对确因品种需要采取全垦或带状整地的山地,推广“山顶戴帽子,山腰系带子、山脚围裙子”的办法进行整地,防止水土流失。四是进一步加快龙头引进。去冬以来,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专班先后从省内、省外引进专业林果公司12家,投资1.2亿元,开发基地6.5万亩。由市委黄书记亲自主导的投资过百亿元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进展顺利。截止今年5月24日,全市经晨鸣公司复核认可的合同面积76.7万亩,其中马尾松有林地15.4万亩,杨树林地6.4万亩,疏林残次林地及荒山54.9万亩,晨鸣公司已提交《林权证登记申请审批表》面积50万亩,已经林业部门审查核发林权证面积20.2万亩。鉴于猕猴桃产业的大好发展前景,近年来,赤壁市将猕猴桃作为强市富民的主导产业来抓,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和倾斜。今年年初,赤壁市引进外地老板注册成立赤壁市神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展5万亩猕猴桃。通过对口招商引资,先后引进了猕猴桃饮品责任有限公司、永康猕猴桃饮业有限责任公司、猕猴桃酒业公司等企业生产猕猴桃干酒、猕猴桃原汁、果奶等饮品,已形成了生产、贮存、供应、加工、销售“一条龙”的格局。五是继续大力支持机关干部搞开发。去冬今春,参与开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增206人,投入资金2769万元,开发面积4.48万亩。

  三、改善“再造”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一是提供技术支持。市政府与国家林业局泡桐研究发展中心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启动了国家泡桐研发中心咸宁工作站建设,采用“政府+企业+科技院所”的方式,2008年12月份,在崇阳、赤壁各建设了一个面积为1000亩的良种泡桐种苗基地,另外还搞了一个58个泡桐新品种试验基地。与全国水果之乡――成都龙泉驿区互派3名科技人员挂职,专门负责合作建设现代农业基地事宜。二是整合资金投入。打破“平均用力”的投资方式,发挥项目资金的整合聚集效应,坚持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将分配环节和使用环节相结合,实现以县为主、规划引导、集中投入、保证重点,全力支持特色板块和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去冬以来,全市各级共争取项目资金1.26亿元。为加快 “再造”工作进度,建立起以信贷资金为支撑的有效投入机制,解决种植大户开发与流转资金不足的问题,今年以来,我们一方面坚持定期召开银企座谈会、对接会、协调会,加强协调工作;另一方面,主动邀请各家银行到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活动,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如崇阳县去冬今春,全县累计发放小额支农贷款资金1000多万元,有100多户水果种植专业户在信贷资金的扶持下直接受益。三是优化配套服务。切实为投资者创业做好产业规划、协调、指导工作,向社会公开“再造”工作的重点、规模和优惠政策。对重点投资项目,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实行专班配套服务,涉及土地流转、地界纠纷、坟墓迁移、建设承包、修路架线等事项,由专班人员代办。

  总之,去冬今春以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府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市政府将按照市委的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坚定“再造”的信心,围绕大项目引进、大基地开发、大龙头建设等工作重点真抓实干,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作出更大的努力。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在山上

  再造一个咸宁”发展战略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

  2009年6月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发展战略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到会组成人员27人,测评结果如下:

  满   意:23票

  基本满意:4票

  不 满 意:0票

  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

  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咸常文〔2008〕10号文件收悉,在文中提出的为了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审议意见十分中肯,并富有针对性。我们高度重视,并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适应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围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任务,适当调整“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意见的处理

  建议暂不宜调整。理由:

  一是规划实施进展良好,“十一五”规划已实施三年,总体上看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良好,在16项主要预期目标中,一般预算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项指标去年已经完成,提前二年实现规划目标;其他13项指标预计可提前完成或按期完成规划目标。

  二是金融危机影响程度难以预料,从去年10月爆发的金融危机还在蔓延,尚未见底,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还难以预计,综合来看,今明两年全市经济发展面临不确定性、不稳定因素增多。

  二、关于“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步伐”意见的处理

  一是加强了年度计划制定和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工作。在年度计划制定过程中,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与《规划》、《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决定》相衔接,目标任务确定既具前瞻性又具可操作性;同时不断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工作,做到月月有分析,月月有测算,并针对经济运行过程中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制定相应的政策,加快推进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步伐,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加大了项目工作力度。经济发展必须有好的、大的项目支撑,一方面我们不断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四个“十大建设工程”,并建立重大项目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规划》实施后劲充沛;另一方面抓住了中央为应对金融危机,积极扩大内需的机遇,着力对上争取项目资金,目前三批3000亿元中央投资中我市争取到7.07亿元(含全市农网改造中央投资4411万元),占全省128.65亿元的5.5%,所占份额超过了咸宁GDP占湖北的3.16%、一般预算收入占湖北2.12%的份额,取得了较大成绩。

  三是加快推进了“两型”社会建设。高质量地完成了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和综合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旅游、产业、空间等6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坚持先行先试,在工业园区建设、金融体制改革、发展空间拓展、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社会事业、旅游业发展等重点改革事项上取得重大突破;高起点申报一批重大项目,我市列入省政府《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重大启动项目清单》的项目有22个,总投资1200亿元以上,特别是武咸城际铁路项目,原计划在2030年实施,经多方努力已提前在今年开工建设。

  三、关于“坚持工业强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升工业化水平”意见的处理

  一是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出台促进工业发展各项政策,如以咸政发[2009]8号文出台了《关于应对严峻经济形势促进咸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如设立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基金、对工业企业行政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争创国家和省级精品名牌,以及实施工业企业“直通车”制度、建立工业经济考核奖励机制等,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市政府以咸政办发[2009]26号文下发了《关于我市银行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宏观政策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的指导意见》。

  二是抓好了工业园区载体建设。近年来,我市共投入近13.9亿元进行长江产业园的开发建设,现在长江产业园一期近12平方公里的面积已经用完,同时广东(咸宁)工业园、梓山湖新城两个投资100亿元项目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国光谷咸宁工业园、武汉经济开发区咸宁工业园、美多食品工业园、黄鹤楼酒业等一批重点项目签约。

  三是不断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一方面创新招商方式,由政府招商向依靠社会力量共同招商转变,由招企业转向招产业转变,由招项目转向招园区转变,省长李鸿忠高度赞扬“咸宁创造了湖北省招商引资的新模式”。另一方面在不断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基础上,加大了项目落实的督办力度,对投资者的承诺,做到一诺千金,有诺必践,同时,对项目在落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帮助解决。

  四、关于“加强城乡统筹发展,以“三农”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意见的处理

  一是认真落实了支农惠农政策,对国家各项农业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如对粮食品种实行“两补”,“双低”油菜、农机购置、农资等补贴,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放,杜绝了人为滞留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突出抓好了低丘岗地、低产林的改造,今年市政府以咸政办发[2009]47号文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低丘岗地改造工作的通知》,同时按照《低丘岗地改造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考核,确保“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工程顺利推进。

  三是突出抓好了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投资120亿元的晨鸣公司林浆一体化项目顺利推进,目前晨鸣公司复核认可的林地合同面积76.7万亩,并初步商定将浆纸加工项目厂址定在赤壁;美多马铃薯加工基地项目,一期投资1.2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810万元;中粮储、精武鸭、康誉食品、鹏程林农等一批农产品加工项目,势头良好。

  五、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我市旅游和现代服务业的繁荣”意见的处理

  一是大力发展旅游业。坚持“生态立市”,把旅游业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龙头来抓,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行业创优、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力度,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打造节庆品牌,加强旅游产品宣传促销,目前正在筹办首届中国咸宁温泉国际旅游节。

  二是发展和壮大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充分利用当前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机遇,市政府出台了咸政办发[2009]4号《市人民政府下发咸宁市家电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做好“家电下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大力拓展农村消费;积极引进中百、小蓝鲸、艳阳天等连锁集团来咸宁,繁荣咸宁市场。

  三是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针对房地产市场低迷问题,我们研究出台了咸政发[2009]13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全力促进服务业发展,今年前5个月全市住宅施工面积、竣工面积大幅增长,分别增长97.4%、112.5%。

  六、关于“更加注重民生,努力把改善民生的工作做实做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意见的处理

  一是重视就业工作。面对严竣的经济形势,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今年我们在年初开展了针对农民工回流问题严重的“春风行动”,切实加强了农民工技能培训,针对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举办多场招聘会,同时认真做好农村、城镇困难居民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出台了《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文件。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启动农业“小三场”、国有林场职工和村级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加快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和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2009年启动咸宁职教园区的建设。对温泉9所中职学校进行整合重组,成立咸宁市职教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拍卖老校区资产、社会融资、政府投入等方式筹措资金,投资6.8亿元,征地1000亩异地新建咸宁职教园区。

  四是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今年我们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着力抓好“十大民生建设工程”,并作为政府的十件实事分解落实到部门,任务涉及公益性岗位、廉租房建设、农村公路建设、贫困人口等。

  五是促进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今年将继续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目前项目正在申报过程中。继续加强民政工作,今年我们开展了“城乡互联、万户帮扶”活动,通过各项扶贫措施,争取今年全市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0.52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2万人。

  以上是我们的一些基本举措和做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汲取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建议,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务实的作风推进规划实施,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进程。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咸宁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

  满意度测评结果

  2009年6月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到会组成人员27人,测评结果如下:

  满   意:21票

  基本满意:6票

  不 满 意:0票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09年6月25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高新华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钟道梁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忠柳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任命:

  熊  震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  杰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成才文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  兵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  兵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天勤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卢朝晖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  杰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供  职  发  言

  高新华

  (2009年6月25日)

  在应对金融危机挑战、推动经济稳健增长的背景下,省委从中央金融机构选调一批干部到地方挂职,我非常荣幸地被组织分配到咸宁工作。对我个人而言,这既是组织的信任与重托,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是一种全新的考验。十分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我的提名任职进行表决。在此,请允许我对各位的抬爱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各位的选择致以崇高的敬意!

  踏上咸宁这块热土,我被这里改革发展的勃勃生机所吸引,被这里面貌的日新月异所震撼,为自己能够成为咸宁的一份子,投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的火热实践而自豪。如果我的任职获得通过,我将加强学习,认真履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一是心怀感恩,自觉履责。我深知,自己能够成长为一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全靠党的培养、人民的教育。我将倍加珍惜报恩机会,倍加坚定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倍加牢记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倍加自觉履行市委、市人大赋予的岗位责任,努力做到替人民掌权、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

  二是心系咸宁,积极作为。静下心来,沉下身子,全力服务咸宁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力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以扎实的作风、创新的勇气,多办实事,多作贡献。围绕当前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乐于吃苦,勇于攻坚,敢于突破,为应对危机保增长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心如止水,埋头学习。注重理论学习,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注重调查研究,把握工作规律,提高工作水平;注重实践锻炼,虚心向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向基层群众学习,向改革发展实践学习,尽快转换角色,提高履职能力。

  四是心存敬畏,严于律己。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慎独、慎微、慎行、慎言,自觉接受党纪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干好事业,当好公仆。

  今天,不论我的任职是否通过,我都尊重大家的权利和选择,以加倍努力的工作赢得大家的信任,赢得咸宁人民的信任。

  谢谢大家!

  余  泗  林  同  志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6月25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市公安机关自2008年以来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战果,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为全市改革和发展营造了较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打黑除恶”斗争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为了巩固现有的成果,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是要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要进一步落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摸排、发现、分析和报告制度,争取早发现、早处理,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正在侦办的案件,要加快办案速度,深挖积案;对于在逃的黑、恶团伙骨干,继续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追捕力度。二是要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和配合,以侦破打击危害严重的黑恶团伙为重点,形成“打黑除恶”的合力。要重视青少年犯罪问题,加强对重点人员(“两劳”释解人员以及长期混迹于特种场所及建筑工地等行业的灰色人群)的管理,避免纠集形成新的黑恶势力。三是要针对黑恶势力日益向众多经济领域渗透的趋势和攫取暴利的特点,加强与工商、财税、土地、交通、建设、文化等部门的密切联系,进一步依法完善相关行业的管理制度(如市场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娱乐业管理等),逐步形成黑恶势力的防范和预警机制。四是要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加强对“打黑除恶”工作的研究,掌握黑恶犯罪的特点和规律。要抓住“打黑除恶”专班建设与公安派出所建设这两个重点,严格办案纪律,完善责任追究制,增强“打黑除恶”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总结斗争的经验,重点研究“打击现行、追捕逃犯”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斗争能力;要加强对枪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控制危险物品的使用、运输、销售和购买;要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和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营造“打黑除恶”的良好环境。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后,由有关委室负责整理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转交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望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交办的审议意见,并按照规定期限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项目资金、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资金、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等三项议案,并相应作出了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将咸宁市武广客运专线新咸宁站市政配套工程项目资金、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项目资金、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项目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等三项决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次通过的三项决议,是抢抓当前国家加大投资力度、放宽信贷政策、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要机遇,保障我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步伐,进一步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的有力举措,必将有力地推动咸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按照决议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在必要时将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决议情况的汇报。

  本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发展战略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满意度测评,对这两个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表示满意,充分体现了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对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和处理。希望市人民政府在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加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山上再造一个咸宁”发展战略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确保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得到顺利完成。

  本次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省委的选派和市长的提名,会议任命高新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新华同志来自金融部门,对他的任命,不仅为市政府注入了新的血液,更重要的是加强了我市与交通银行的密切联系,为增强交通银行服务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打下了基础。同时,还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在此,向所有获得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决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工作。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余泗林   林永生   陈鸿驰   陈  瑜(女)  彭方全

  马跃进   王义松   邓明辉   毕道丽(女)  刘炳文  

  刘秋芬(女)  苏惠林   李涵德   吴金池   余华英(女)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明生   柯美耀   胡世宝

  钟劲松   饶明富   袁亚俊   殷德才   龚信升

  梁世友   梁东安   解新平   熊正团   黎柱才

  请假:

  黄楚平   边一山   吴亚成   周和平   胡新华

  赵立龙   侯  春   郭恒武   董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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