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 第2号(总号:081)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4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5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8
政府工作报告 ………………………………………………………………………任振鹤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的决议 …………………………………………28
关于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发改委2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钟劲松3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8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的决议 …………………………………………………………41
关于咸宁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42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08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苏惠林52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55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余泗林56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67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侯旺发68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79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鲁尔英80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第1号)…………………………………8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90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第2号)…………………………………91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正式人选名单…………………………92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93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合提名
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97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98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办法……………………………………………………………9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100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100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
处理意见的报告 …………………………………………………………………陈鸿驰101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105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 ……………………………………………………………余泗林106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107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108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108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
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余泗林109
黄楚平同志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110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议程
(2009年2月2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市长任振鹤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咸宁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0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泗林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七、补选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八、通过市三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日程
2009年2月24日—27日
(2009年2月2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2月24日(星期二)
上午8时30分 第一次大会
1、大会开幕式
2、市长任振鹤作市政府工作报告
3、表决大会选举办法
4、表决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办法
下午 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2月25日(星期三)
上午 分组审议
1、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咸宁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4、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名单草案
下午3时 第二次大会
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泗林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月26日(星期四)
上午 分组审议
1、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代表联合提名选举候选人
下午 分组审议
1、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各项决议草案
4、各团酝酿各项选举候选人(含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名单草案
2月27日(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 第三次大会(选举)
1、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2、补选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10时30分 第四次大会(闭幕式)
1、宣布选举结果
2、表决市三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3、表决各项决议
4、大会闭幕
分组审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任振鹤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既充分反映了各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又明确指出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同时也客观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报告提出的200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并要求市政府认真抓好落实。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把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促和谐作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同心同德、克难奋进,为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9年2月24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 长 任振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历史罕见的冰雪灾害、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拼搏,克难奋进,推动经济稳健运行,保持社会安定和谐,在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的进程中迈出了坚实步伐。除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外,本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主要预期目标全面超额完成。
——经济发展跃上了新台阶。全市生产总值达到359.19亿元,增长16.1%,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6.56亿元,增长28.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33亿元,增长29.1%,增幅居全省第二位。工业经济提速提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91家,达到627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13.41亿元,增长30.5%,增幅居全省第三位;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211.18,提高3.96个百分点。农业丰产丰收。实现农业总产值134.78亿元,增长17.7%。粮食总产达到20.55亿斤,增长14%。特色农业板块基地面积新增30万亩,年销售收入过亿元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4家、17家。低丘岗地改造完成31.6万亩,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强。第三产业发展加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6.81亿元,增长29.2%,增幅居全省第一位。接待游客56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0.7亿元,分别增长30%和37.5%。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78.93亿元,各项贷款122.03亿元,分别增长23.8%和5.9%。完成房地产投资25.35亿元,增长73.6%。保险、信息、中介等服务业稳步发展。县域经济实力增强。6个县(市、区)完成工业增加值95.6亿元,增长32.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首次全部突破亿元大关。民营经济不断壮大。二、三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220.76亿元,增长29.8%,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1.5%,提高2.2个百分点。
——城乡面貌发生了新变化。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83亿元,增长45.1%,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64.52亿元,增长49.8%,增幅居全省第二位。城镇建设扎实推进。咸宁、赤壁、嘉鱼荣获全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和省级文明城市(县城)称号。“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和“清洁家园”建设稳步推进。新建通村公路1724公里,新增户用沼气池1.2万口,新解决17.3万人的饮水困难。节能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得到加强,依法关闭小造纸、小炼钢、小炼铁企业30家,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可超额完成。
——改革开放实现了新突破。“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开局良好,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小三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粮食流通、农资购销等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有序推进。重点企业改制重组后活力增强。部门预算制度渐趋规范,税收征管机制日益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投资、融资、用地、行政管理等方面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改革逐步深化。积极参加鄂港粤、鄂沪贸洽会、中博会、厦门投洽会、深圳高交会等大型招商活动,光彩事业咸宁行活动成果丰硕,融入武汉城市圈步伐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达到395个,到位资金82.5亿元,增长42.7%。7个省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引资到位41.6亿元,增长28.9%,其中咸宁经济开发区增长61.6%。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实际利用外资达到9641万美元,增长35.4%。外贸出口总额达到1.09亿美元,增长36.8%。
——社会事业取得了新进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工作全面落实,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31个,引进、推广科技成果100余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2.8亿元,增长28.8%。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繁荣活跃,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涌现。咸宁市歌舞团正式组建。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走进咸宁,加强了对咸宁的宣传推介。以迎奥运为主题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面推进,农民参合率达到85.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顺利开展。手足口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取得实效。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7‰以内。对台、外事、民族、宗教等工作扎实推进。人防、保密、气象、水文、防震等工作得到加强。人事、编制、统计、物价、审计、档案、方志等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全面发展。
——人民生活有了新改善。就业再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城镇就业新增39985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新增113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扩面新增5.55万人次。救灾济困力度加大。在全省率先完成5281户因灾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任务,改造农村特困户危房3747户,救助受灾群众18万人,新增农村低保2.1万人。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2093万元、低保家庭价格补贴837万元。新建经济适用房13.05万平方米,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76.29万元。扶贫开发、库区移民等工作得到加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0597元和4411元,分别增长14.9%和18%。市政府年初承诺的十件实事全面落实。
——民主法制和政府执行力建设得到了新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村委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五五”普法教育有序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办结。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得到落实,新聘请了10名省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市咨询委员会委员。政务公开稳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应急救援和减灾防灾体系逐步健全,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形势总体趋好,“平安咸宁”创建成效明显。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得到加强。行风评议、文明执法教育和“一转变两提高”等活动深入开展,行政效能有了新的提升。源头治腐力度加大,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过去一年,我们经受了考验。面对五十年一遇的冰雪灾害,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面对四川特大地震灾害,全市人民以大爱无私的精神,积极支持灾区救灾重建工作,出资出力,抢前争先,率先在全省完成了援建工程任务。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沉着应对,化“危”为“机”,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过去一年,我们收获了欣喜。鄂南经济强市的建设目标,绘就了我市跨越发展的宏伟蓝图。学习讨论和外出考察活动的组织开展,核电和核技术产业高层论坛的成功举办,掀起了新一轮思想解放的热潮。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建市十周年庆祝活动的隆重举办,激发了全市干部群众投身改革发展的极大热情。全省雪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双低”改造、秋冬农业开发和旅游工作等现场会在咸宁的召开,鼓舞了我们争先创优的斗志。特别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扎实开展,更加坚定了我们推进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工作,必须坚持好中求快、科学发展,任何时候都不可动摇;必须坚持抢抓机遇、奋勇争先,任何时候都不可懈怠;必须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任何时候都不可停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任何时候都不可忘却;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任何时候都不可偏颇。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市经济总量不大与结构不优的问题同时存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弱与农民稳定增收机制尚未根本建立的问题同时存在,部分企业融资难与产业集中度不高的问题同时存在,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与社会保障能力较弱的问题同时存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与少数公务人员作风不实的问题同时存在,等等。我们将倍加珍惜当前的良好局面,倍加重视前进中的困难与问题,倍加努力改进政府工作,不断开创咸宁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挑战非同寻常,成绩来之不易。我们取得的每一项进步、每一点成绩,都归功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归功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归功于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归功于全市人民的团结拼搏。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向离退休老同志,向驻咸解放军、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咸宁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内外朋友,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二、2009年的形势和任务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是实现“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攻坚之年,是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关键之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今年,我们面临的经济形势异常复杂、异常严峻。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对实体经济的影响逐步加深。主要发达国家经济仍可能全面衰退,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速将明显放缓。国际市场需求减弱,势必加剧国内市场竞争,给咸宁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大的挑战。受成本上升和外需收缩的双重影响,我市企业生产经营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受增值税转型和税负政策调整的双重影响,我市财政增收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受农民工部分返乡和市内待岗群体惯性增加的双重影响,我市就业工作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受不稳定因素增多和利益关系调整的双重影响,我市维稳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增大,等等。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考虑得更周密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防止由于估计不足和准备不够而陷入被动。
纵观全局,咸宁的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依然向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厚实积淀,为抗御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了难得机遇。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政局稳定,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很大。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的重大措施,沿海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加快转移,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面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启动实施,为我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带来了新的更大机遇。
正视自身,咸宁的发展具有诸多基础优势。咸宁有着良好的地理区位、人文山水、交通能源等基础条件,有着明显的后发优势,既具有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综合优势,又具有发展内生型经济的比较优势;既具有“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特区”政策,又具有中央、省委在我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的“小灶”待遇,形成了相对特殊的“小气候”,为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支持提供了契机,为破解经济发展瓶颈制约、探索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创造了条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建市十年来,咸宁人民在历届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展望来势,咸宁的发展进入了全面提速、重点跨越的新时期。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在2008年底中央新增千亿元投资中,我市争取到176个项目,投资规模达到10.78亿元。在全省2009年底前拟新开工的重大项目清单中,我市上榜项目110个,投资规模达到696.6亿元,占全省7250.2亿元的9.6%。特别是一批重大项目,如咸宁核电站、蒲圻电厂二期、武咸城际铁路、杭瑞高速咸宁段、大广高速通山段和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开工建设,展示了咸宁良好的发展预期。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咸宁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面对挑战,信心比黄金更宝贵;面对机遇,行动比创意更紧要。有信心,就有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勇气;就有迎接挑战、战胜困难的力量;就能够把广大干部抓经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把投资者的投资热情焕发出来,把人民群众对经济发展的良好心理预期提振起来。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和决心,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就能在应对挑战中把握机遇,在战胜困难中赢得主动,在开拓进取中增创优势。
2009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以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为主线,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促和谐为主要任务,以四个“十大建设工程”(十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十大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十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十大民生建设工程)为重要抓手,着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着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和民生事业建设,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5%以上,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9%,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2%、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3%,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5%,外贸出口增长1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确定以上目标,是实现保增长、促发展的需要,是衔接和完成“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需要,是发挥后发优势、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本着“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积极主动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发展成果。
三、2009年的工作重点
围绕2009年的目标任务,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着力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切实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面落实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以投资带动消费,以消费促进增长。
千方百计扩大投资规模。大力实施“项目建设年”活动,按照策划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实现项目建设的有序接替、滚动发展,谋划和形成一批千亿元、百亿元、十亿元左右的重点建设项目梯队或产业集群。完成重点项目投资150亿元,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0亿元以上。全力推进武咸城际铁路、武咸快速通道、杭瑞高速咸宁段、大广高速通山段、咸楠高速、赤壁快速通道、武赤线陶嘉一级公路、市区环城公路、武咸天然气管道、向家坝至上海高压直流输电咸宁段等“十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同时协助做好鄂州至通山、咸宁至宜春铁路咸宁段,黄石至咸宁、咸宁至嘉鱼及仙桃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完善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确保早建设、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
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消费能力,稳定消费预期。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拓宽消费领域,改善消费结构,培育消费热点,推动消费持续升温。稳步促进教育、旅游、文化、网络和体育健身等热点消费,大力发展社区商业、物业、家政等服务性消费,适当扩大公益事业消费。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鼓励连锁超市下乡、家电下乡。支持兴办集村务、商务、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社。稳健发展房地产市场,加快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加强市场监管,搞好消费维权,让群众放心消费。
千方百计保障资源要素供给。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帮助企业做好煤、电、油、气、水、运等各类生产要素的供应。建立领导联系企业、部门服务企业制度,跟踪分析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运行态势,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企业周边社会治安管理,抓好软硬环境建设。抢抓国家产业振兴发展机遇,研究出台具体措施,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二)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把保增长、扩内需与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每个县(市、区)突出抓好1—2个产业集群。通过重大项目的实施,带动优势产业的壮大,确保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在抓好已有产业项目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十大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即推进以咸宁核电开工及蒲圻电厂二期为主的电力能源项目建设;以林浆纸一体化及板材集群发展为主的森工造纸项目建设;以红牛饮料二期、维雪啤酒搬迁扩产、黄鹤楼酒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食品饮料项目建设;以蒲纺省级经济开发区创建争取、天化麻业二期、银泉维新技改、洁丽雅纺织扩产、元田制衣为主的纺织服装项目建设;以华新水泥二期、通城100万吨粉磨站和咸安、嘉鱼、崇阳、通山新型干法水泥及钒矿、锰矿、高岭土等资源开发为主的建材冶金项目建设;以三环方向机搬迁扩产、合加环保设备、IT电子、涂附磨具和西门子配套产业为主的机械电子项目建设;以簰州湾天然气勘探、精细化工园区规划和天然气利用为主的燃气化工项目建设;以温泉旅游生态新城、八一温泉度假村、咸安金桂湖二期、赤壁龙佑二期、赤壁古战场二期、嘉鱼山湖温泉度假村、通山富水乐园等为主的生态旅游项目建设;以市县城区房地产开发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建设;以广东工业园和武汉园外园为主的园区项目建设。促进开发区、工业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优化园区功能布局,引导产业和企业向园区聚集。大力提升以旅游业为主体的服务业。坚持以生态为基础、以文化为核心、以产业为引擎,推动旅游与工业、农业、文体和商务等产业有机结合。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行业创优、旅游名镇名村创建力度,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产品宣传促销,筹办首届中国咸宁温泉国际旅游节,确保接待游客增长21%,旅游收入增长35%。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行业。充分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区域物流配送中心。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科技服务、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信用担保等新兴行业,促进邮政通信业,发展鉴证评估等中介服务业,发展服务外包。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保险业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加快企业结构调整,推进企业并购、重组、联合,扩大产能,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群;进一步支持三环方向机、巨宁森工、嘉裕管业、汇美达、能一郎、精华纺织、华宁橡胶等企业做好上市工作;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一批咸宁工业代表队,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80家以上,2家以上企业进入全省“三个三工程”。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实施精品名牌战略,争取1—2个产品跻身中国驰名商标,培育一批地方名牌,发展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
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以市区为中心,着力打造由沿江、沿铁路、沿京珠高速连接的“北三县”中小城市群,沿杭瑞高速、沿国道连接的“南三县”特色经济带,构建以城带乡、南北互动、有机融合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高昂市区发展龙头,按照“市区一体、互为依托、和谐发展、共同繁荣”的要求,整合市区资源,加快市区经济发展,力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加快工业新城建设,力争咸宁经济开发区当年签约、建设、投产项目分别达到20个,引进资金40亿元,实现税收3亿元。加大中心城区建设力度。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区控制性规划覆盖率达到85%。完成市中心客运站、南外环、青龙路、武广客运站配套设施等一批续建项目,启动桂乡大道生态走廊建设,完成桂花中路、茶花路、南大街、城区自来水管网等改造项目,抓好城区停车场和3个城市公园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四城同创”活动,继续推进“洁、绿、亮、美”工程,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升城市形象。加大城市经营力度,抓好土地、资产等资源的营运,走以城养城、以城建城、以城兴城的路子。协调推进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简政放权,支持各县(市、区)发挥比较优势,走区域特色发展之路。鼓励争先进位,力争赤壁市进入全省县域经济前十名,咸安区、嘉鱼县进入全省第一方阵,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在全省位次明显前移。加快小城镇建设。坚持特色立镇、产业兴镇,着力培育一批经济强镇。突破制度障碍,促进农民稳定有序向城镇转移。
大力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力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长5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30%以上。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产业集中。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技能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为推动自主创新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培育全社会的创新精神。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按照“硬标准、硬约束、硬检验”的要求,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环评审批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一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示范园区、企业和村镇。加强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的节能改造,继续开展“九小”专项治理,大力推进全民节能行动。推进生态咸宁建设,重点实施咸宁垃圾焚烧发电、淦河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二期、城市污水处理、崇阳凯迪生物质发电、赤壁城市防洪、陆水节堤航电枢纽、陆水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农村“清洁家园”建设等“十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积极开展西凉湖和斧头湖重点水域防治,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山体水体保护、水土保持、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
(三)着力做好“三农”工作,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提出的“农村面貌三年实现明显变化,五至七年实现大变化”的要求,总结推广官桥八组新农村建设经验,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稳定增收、农村面貌不断改善。
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建设10万亩高产农田,力争粮食总产增长2%以上,确保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坚持开发与保护相结合,推进“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战略,改造低丘岗地30万亩、低产林10万亩。大力发展规模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效益农业,突出抓好蔬菜、果茶、马铃薯、畜禽、水产、速生丰产林等特色板块建设,力争全市特色板块面积新增20万亩,产值增长8%。加快推进重庆美多、中粮储、精武鸭、康誉食品、鹏程林农等一批农产品加工项目,重点培植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新增一批省级龙头企业,实现国家级龙头企业零的突破。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推动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技术要素以股权形式进入农业。在税收、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抓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认真落实国家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扩大补贴范围、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解决农民工就业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庭院经济,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完善企业、基地与农户的利益链接机制,扩大订单生产,带动农民增收。坚持农民外出务工与市内就业相结合,做好市内企业用工与返乡农民工就业的对接服务工作。加强市场监控,稳定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价格。搞好农产品购销和调运,畅通流通渠道。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整治涉农乱收费行为。继续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扶贫整村推进,抓好通山县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示范工程。注重解决好陆水水库、咸宁核电移民安置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进一步增加“三农”投入。完善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扶持力度。整合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物抵资、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和农民投工投劳,推进农村各项建设。进一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健全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末级渠系建设。继续完善配套水、电、路、沼气等基础设施,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面貌。
(四)着力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发展活力。抢抓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机遇,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先导战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加大“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力度。抓紧实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和六个专项规划,稳步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将重点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推动改革试验具体化、模块化、项目化,切实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按照“五个一体化”和先行先试的要求,在观念、体制、产业、市场、基础设施、城乡统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加快推进与武汉城市圈的全面对接。加快引进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证券机构来咸设立分支机构。全方位推进市厅、市校等方面合作,争取更多更好的政策、项目支持。
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巩固和发展企业改制成果。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快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职能分开步伐。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体系,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集体林权确权到户任务。继续推进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国有农场体制改革。推进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价格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依法治税理财,深化财税改革,完善征管机制,规范部门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好增值税转型和燃油税改革的实施工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方式,加大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力度。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完善合作机制,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题。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创新投资融资机制。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完善土地投资强度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发挥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作用。
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广招天下客商,承接产业转移。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不论轻工业与重工业,不论技术含量高中低,不论企业规模大与小,都大力引进,鼓励发展。创新招商方式,鼓励联合招商,巩固小分队招商,推进产业链招商、产业群招商。精心组织重大招商活动,着力招引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大项目,着力招引有利于促进产业聚集的龙头项目,着力招引高就业、高税收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高度重视外资引进工作,提高外资利用质量。积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推动出口稳步增长。加大对重点产业、企业和产品的支持力度,抓好一批出口基地建设。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规模和档次。重点支持纺织、机电、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产品出口。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优势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扩大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工程承包、海员外派和劳务合作。
加大促进全民创业工作力度。研究出台《关于促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推动城乡居民创业,支持各类企业再创业,让全民创业、自主创业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追求。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完善体制机制,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生态建设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大力实施“回归工程”,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归创业,促进“打工潮”向“创业潮”转变。
(五)着力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开发公益性岗位扩大就业。切实抓好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城镇困难居民等群体的就业工作,推动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注重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就业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加强劳务协作,广辟就业渠道。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用工,保持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启动农业“小三场”、国有林场职工和村级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加快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7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以上。做好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继续推进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抓好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中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做好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启动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免费康复工作。
高度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和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提升高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抓好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积极做好咸宁职教园区建设项目的争取工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服务点、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等惠民工程建设。进一步发展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事业,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加强文史研究和档案、方志等工作。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抓好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监控,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加快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重视和支持老龄、残疾人事业。加快推进市中心医院、博物馆、妇儿中心、青少年宫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人口出生素质。
高度重视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监督和隐患排查,继续推进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社会化消防管理,做好农村和社区防火工作。
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调处,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加强预警预测预防,做好防灾抗灾减灾救灾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气象、水文、防震等工作在防灾抗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加强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咸宁”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城市社区功能,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制度。维护司法公正,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咸宁”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支持驻咸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工作,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注重发挥对台、外事等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发挥人事、编制等工作在人才人事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发挥统计调查工作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
(六)着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坚持把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当好公仆、为民服务作为第一职责,把狠抓落实、苦干实干作为第一选择,把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作为第一准则,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坚持市委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相关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更加注重提高政府执行力。深化政府执行力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府效能。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评估制度和竞争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政问责制,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持高效率、快节奏,做到工作程序简化、召开会议简短、文字材料简练、深入基层简从,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加大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注重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升能力,转变作风。
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加强信息公开。实行一站式、全程式、跟踪式、“保姆式”服务,拓宽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推行企业设立和项目报建并联审批模式,做到一个部门牵头、一个窗口受理、一套数据审批、一次现场勘查、一次集中会审。建立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综合招投标中心建设,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更加注重廉政建设。推进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失职、渎职行为。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位代表,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在这里,我代表市人民政府郑重承诺,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十大民生建设工程”:(1)筹措资金2200万元,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6万人,其中免费开展为期3个月的培训1万人;新增城镇就业3万人,开发(保持)公益性岗位2000个。(2)筹措资金1.2亿元,建设廉租房14.4万平方米。(3)筹措资金800万元,新增农村低保1万人,提高农村五保户的供养标准。(4)筹措资金1.1亿元,建设农村公路500公里。(5)筹措资金380万元,建设农家书屋17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2个。(6)筹措资金1.02亿元,解决21.94万人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对农民按规定购买家电实行13%的补贴。(7)筹措资金2000万元,支持1个县级医疗机构、10个乡镇卫生院和100个村卫生室建设,启动咸宁市中医院改造升级工程。(8)筹措资金3000万元,在咸宁新城区启动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筹措资金500万元,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10)深化“双扶”活动,组织1000个机关单位结对帮扶村组和社区、30000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家庭;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0.52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2万人。
各位代表!人民的信任和期待,是我们奋勇前行的强大动力。尽管前进的道路并不平坦,但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战胜一切艰难险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奋力谱写咸宁科学发展的新篇章,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的决议
(2009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09年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08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8年,全市经济克服了年初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面对下半年世界金融危机持续扩散蔓延、国内经济困难明显增加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果断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全年全市经济呈现出增长较快、价格回稳、结构优化、民生改善的良好局面。初步核算,全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359.19亿元,同比增长16.1%,创建市以来新高,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5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完成81.89亿元、155.27亿元、122.0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增长2.1%、21.5%和18.3%;产业结构为22.8∶43.2∶34,二、三产业占GDP比重77.2%,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一)农业经济平稳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经济总体形势良好,全年农业总产值完成134.78亿元,增长17.7%。一是主要农产品增产增收。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81.07千公顷,增长5.8%,粮食总产20.55亿斤,增长14%;油料总产7.93万吨,增长10.8%;蔬菜总产193.3万吨,增长7.8%。二是养殖业平稳快速发展。全年生猪出栏177.95万头,增长15.8%;家禽出笼2639万只,增长251.6%;肉类总产17.21万吨,增长29%;禽蛋总产2.39万吨,增长12.9%,水产品总产17.65万吨,增长28%。三是山上再造成绩斐然。晨鸣纸业100万亩基地流转基本完成,全市果园面积达到1.59万公顷,增长21.8%,共引进规模以上开发项目72个,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9个,建设低丘岗地改造项目29个,总规模31.6万亩,总投资6.32亿元。四是农田水利建设进展顺利。全年全市共完工各类水利工程1584处,完成土石方775.54万立方米,累计投入资金4.19亿元,修复水毁工程50处,新增、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14.43万亩,新增、改善和恢复除涝面积1.19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81万亩。
(二)工业经济继续强势发展,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6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13.41亿元,同比增长30.5%,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8.9个百分点,居全省市州第三位。其中开发区两园工业增势强劲,增幅达45.8%;县属工业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95.6亿元,同比增长32.1%。产销衔接良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销售产值347.96亿元,增长42.4%;产销率96.7%。工业经济效益总体上升,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效益综合指数为221.18,同比提高3.96个百分点。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全年全市实现高新技术增加值12.8亿元,增长28.8%。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加大了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断推进,全年节能减排目标可全面完成。
(三)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0.83亿元,增长45.1%,增幅居全省第一位,是建市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一是各地各行业投资全面增长。六个县(市、区)和咸宁经济开发区城镇以上投资增幅均在25%以上;一、二、三次产业投资增幅分别为131.7%、69%、33.8%。二是在建和新开工项目个数增多。全市城镇以上建设项目达809个,同比增长33.7%,其中新开工项目562个,同比增长31.6%。三是房地产投资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5.35亿元,同比增长73.6%。四是“四个一批”重点项目进展良好。全市重点监测的“向上申报一批、对下督办一批、对外引进一批、对内策划一批”共计52个项目,总投资597.1亿元,2008年完成投资36.7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武赤线陶嘉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咸宁—武汉快速通道、全市通村油路工程、咸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咸宁市毛山垃圾处理工程、咸宁市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咸宁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已顺利开工建设。今麦郎饮品咸宁公司二期工程项目已经投产,咸宁天化麻业整体搬迁、开发区深圳能一郎电池生产基地项目部分投产,嘉鱼县万吨级深海船舶生产线、赤壁市富士康汽车配件城等项目正抓紧主体工程施工。开发区武汉今晨工业园项目、赤壁华新水泥余热发电项目、赤壁市陆水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正在创造条件,争取开工。华新赤壁水泥二期工程已由省发改委核准,咸宁至通山高速公路省政府已批准对外招商建设。武汉开发区咸宁园外园、华中包装印刷循环经济工业园、崇阳县大湖山风力发电等对外引进项目均已签约,正在积极落实征地等各项前期工作。蒲圻电厂二期工程已经完成土地平整,待项目批复后即可正式动工。崇阳凯迪生物质发电项目正在进行厂区“四通一平”。湖北咸宁核电站前期工程、咸宁至武汉城际铁路、咸宁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五里界至咸宁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三江集团温泉旅游开发、咸宁市国家油菜生产基地等项目进展顺利。特别是在2008年底争取中央新增1000亿元投资中,市委、市政府认真部署,全市上下积极争取,共落实中央新增投资3.2亿元。
(四)消费市场繁荣活跃,外向型经济稳定发展。受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推动,各种商业业态迅猛发展,商业企业不断壮大,全市消费市场持续繁荣。全年全市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6.81亿元,同比增长29.2%,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8.9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一位。城乡市场同步增长,城市市场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0.41亿元,增长27.8%;农村市场消费品零售总额46.39亿元,增长32.1%。旅游经济运行良好,全年接待游客560万人次,旅游收入20.7亿元,分别增长30%和37.5%。
外贸出口态势良好,在金融危机冲击的不利影响下,全年全市完成进出口总值 1.32亿美元,同比增长28.2%,其中,出口突破1亿美元大关,达1.09亿美元,增长36.8%,机电、服装类产品的出口龙头地位日益巩固,全年机电、服装类产品出口分别比同期增长32.8%、97.4%,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61.8%。利用外资成效明显,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8家,增资企业5家,外商实际投资完成9641万美元,同比增长35.4%;新批合同外资创历史新高,全年新批合同外资14177万美元,其中市直新批外资项目3个,合同外资额11304万美元,同比增长9.5倍,与此同时利用外资项目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新批项目合同外资额平均超过1000万美元。
(五)各项改革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开局良好。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公益性“以钱养事”新机制不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取得成效,建立了投资项目绿色通道;财政和金融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社会事业等改革有序推进;咸安区双溪桥镇被批准为第二批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镇,成为全省六个试点镇之一。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按照“培育一批、上市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思路,筛选出了10家重点培育企业和20家储备企业,目前已有8家企业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开局良好,编制完成了《咸宁市“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和六个专项规划,全面启动三年行动计划,在“园外园”、融资方式创新、土地管理先行先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发展与布局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城乡建设一体化和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等“五个一体化”不断推进,融入武汉城市圈的步伐明显加快。
(六)财政收入继续增长,金融规模不断扩大。全年财政总收入实现26.56亿元,同比增长28.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33亿元,增长29.1%,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8.8个百分点,居全省市州第二位。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8.11亿元,同比增长41.8%,占比达56.6%,同比提高5.3个百分点。主要税种全面增长,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增长最快,分别达180.1%、68.6%。金融运行良好,全市金融机构年末各项存款278.93亿元,比年初增加53.67亿元,同比增长23.8%,其中储蓄存款达185.84亿元,占全部存款的66.6%;各项贷款余额122.03亿元,比年初增加6.81亿元,同比增长51.9%,中长期贷款增加较多,年末达62.25亿元,比年初增加11亿元。
(七)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物价涨幅逐月回落。 全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597元,增长14.9%,其中城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1529元,增长15.4%,增幅居全省市州第三位;农民人均纯收入4411元,增长18%,超过目标任务8个百分点,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物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5.8%,比上年上涨5.8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5个百分点,与全年物价高峰值相比下降了4.4个百分点;从全年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情况看,食品类价格指数上涨11.8%,仍然是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上涨过快的主要因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总指数、原材料购进价格总指数仍在高位运行,上涨幅度均在二位数以上。
(八)民生不断改善,和谐咸宁建设稳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9985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新增1131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扩面新增5.55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面推进,参合农民179.65万人,参合率85.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顺利开展,新建经济适用房13.05万平方米,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76.29万元;教育方面着力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重点建设了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工程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卫生方面着力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中心医院搬迁项目进展顺利,市中医院改造项目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通过国家评审;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谐咸宁建设稳步推进。
总体看,2008年经济社会运行态势较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金融危机传导效应的影响,国内、省内经济下行趋势渐显,我市经济发展速度逐月走低,部分工业行业生产下滑,投资、消费、出口同步小幅回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二是物价持续高位运行增加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困难,加大了工、农业生产成本,挤占了企业利润空间,特别是主要农资价格涨幅仍在两位数以上,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三是受金融危机和国内投资信心不足的双重影响,东部沿海地区用工需求减少,外出务工人员回流现象突出。四是节能减排压力大,一方面城市圈内节能控制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另一方面经济欠发达地区节能减排空间越来越小。
二、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措施建议
2009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强力推进市委《关于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决定》贯彻落实的重要一年,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总体上看我市经济的基本面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只要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总体方案获批的历史机遇,增强忧患意识,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密一些,坚定信心、沉着应对,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就一定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2009年经济社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重要机遇,以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为主线,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促和谐为主要任务,以四个“十大建设工程”(十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十大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十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十大民生建设工程)为重要抓手,着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着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和民生事业建设,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综合各方面因素,建议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5%以上,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4.9%,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2%和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8%,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外贸出口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主要采取以下八条措施:
1、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强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05万吨以上;完善“再造”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回归创业”引导和农民工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坚持不懈地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抓好农村沼气、通村油路建设,抓好血防综合整治,抓好病险水库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和林地流转体制机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继续发展电力能源、苎麻纺织、食品饮料等支柱产业,下大力气做好湖北咸宁核电、核产业园和崇阳大湖山风力发电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天化麻业等企业做大做强,逐步把苎麻产业做成“全国第一,世界一流”。二是加快园区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园区经济,真正把园区建设成承接产业转移的平台和载体。三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从严限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上扩能项目,严格执行“八个必须”的开工条件,加大对水泥、造纸、轧钢、铁合金、电石等行业的治理整顿,加强环境保护,支持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攻关,实现可持续发展。四是认真做好优势企业上市准备工作,积极帮助上市后备企业抓紧做好上市前的准备工作,争取上市前的基础性工作有实质性突破。五是进一步壮大企业规模,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新增1-2家企业进入全省重点调度企业,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家以上。
3、扎实抓好项目建设,努力增强发展后劲。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加强项目工作,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一是加强项目库建设。要积极策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项目,紧紧围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农业水利、工业制造业、服务业及社会发展等方面,结合“两型”社会建设,策划一批符合市情,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骨干项目;重点围绕省武汉新港、沿江高速、大东湖水生态保护、城际铁路等跟踪、策划一批重大项目,争取市级项目库中的项目个数常年维持在1500个以上,总投资规模维持在4000亿元以上。二是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紧紧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加紧完善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衔接联系,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的实施计划。三是抓好重大项目实施。要紧紧围绕2009年全市重大项目清单抓好项目实施,重点抓好湖北咸宁核电、广东包装产业园、核产业园等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咸宁至武汉城际铁路、武汉至咸宁一级公路、五里界至咸宁天然气长输管线等项目开工建设;争取咸宁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咸宁市国家油菜基地正式启动。四是落实好项目目标责任制。加大项目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强国家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五是抓好环境建设。巩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落实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搭建投融资平台,优化资本环境。
4、立足内需拉动,扩大消费需求。要围绕实施重大民生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大力培育消费热点,激活和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一要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二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消费信贷,继续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努力改善消费环境。三要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扩大农民家电产品消费。四要努力在全市建立起功能完备、布局合理、高效运作的市场体系和商品市场网络,大力发展新型流通服务业,加快建设改造县市区重点农贸市场、边贸市场、专业市场,继续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积极发展符合现代消费方式的连锁、配送、专卖、直供等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五要加强重点农产品的生产、供应和市场调控,确保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健全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供求和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制度,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应急预案,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六要突破性发展旅游业。加快咸宁温泉旅游生态新城、咸宁市游客集散中心、赤壁三国景区改造项目建设;加大旅游宣传力度,精心组织 “三国赤壁文化旅游节”、“九宫山避暑节”等旅游节庆活动。
5、扎实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改革、率先突破,力争在“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方面走在城市圈前列。一是全面实施《咸宁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和六个专项规划,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措施,确保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落到实处。二是重点围绕《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产业园区互动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金融改革创新、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改革。三是积极开展市厅合作,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快推进“五个一体化”建设步伐。
6、扎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外向型经济稳定发展。充分利用资源、区位、土地优势,积极引进外资,努力破解资金瓶颈。一是拿出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可行性强、投资回报率高的好项目对外推介。二是进一步落实鼓励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为外来投资商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各种形式招商活动,全方位拓宽引资渠道。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全程跟踪责任制。
7、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抓好晨鸣纸业、湖北省盛宇染织有限公司、崇阳京钒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力争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9%。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以小纸厂、小水泥、城市污水治理工程为重点,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较大幅度下降。项目建设上,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从源头上把好准入关,新建项目未通过环评一律不得开工,在建项目未达环评要求一律不得投产。
8、着力改善民生,建设和谐咸宁。进一步落实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的政策,切实处理好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中涉及的职工安置问题,积极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推进县级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大力加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咸宁市中心医院搬迁工程、咸宁市中医院和咸宁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扩建设;健全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抓好市博物馆项目建设;加强以工代赈工作,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沼气、通村公路建设。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09年2月26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钟劲松
大会主席团:
市发改委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计划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议。财经委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计划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8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围绕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奋斗目标,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08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处在全省前列,“两型社会”建设实现新突破,城乡面貌发生新变化,民计民生有了新改善,体制创新迈出新步伐,社会事业获得新进步,科学发展进入新阶段,计划执行情况是近几年来最好的一年,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需要继续下大力解决等,市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财经委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0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主要预期指标积极稳妥,既和“十一五”规划相衔接,又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发展战略进行适当调整,体现了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财经委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咸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9年预算的决议
(2009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9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09年市级预算,批准《关于咸宁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咸宁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县(市、区)奋勇争先,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和金融危机,更新发展理念,拓展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机制,强化财政监管,圆满地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
全市全地域财政收入(全口径)完成464,727万元,为预算的103.9%,同比增长21%。其中,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65,613万元,为预算的100.7%,同比增长28.6%。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3,252万元,为预算的107.6%,增长29.1%;地方基金收入完成199,114万元,为预算的105%,增长12.1%;上划中央财政收入完成99,375万元,为预算的97.7%,增长27.1%;上划省级财政收入完成22,986万元,为预算101.3%,增长31.7%。2008年,全市财政总支出(不含专款,下同)完成628,919万元,为预算的120.5%,同比增长41.2%。其中:一般预算支出总额383,561万元,为预算的117.4%,增长35.4%;基金支出245,358万元,为预算的125.6%,增长51.2%。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全地域财政收入(全口径)完成163,712万元,为预算(调整后预算,下同)的86.9%,同比增长2%。其中,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74,783万元,为预算76,506万元的97.7%,比上年增长34.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099万元,为预算34,963万元的106.1%,比上年增长44.1%。
市本级财政总支出完成169,621万元(剔除省拨专款,下同),为预算191,204万元的88.7%,比上年增长3.8%。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9,261万元。为预算79,419万元的99.8%,比上年增长46.6%。
收支平衡情况: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179,47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7,0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91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065万元、上年结余1,431万元、调入资金25,043万元、地方基金预算收入88,929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178,47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79,26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90,360万元、结算上解及补助支出8,85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05万元(08年决算数待省批复后再向人大报告)。
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财税收入实现跨越。市县(区)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财税收入工作,强化征管工作的联动机制,经常过问收入情况,定期召开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关键时刻亲自督收;各征管机构发挥能动作用,层层分解任务,将征收任务落实到基层和税种,依法征管,依率征收;各部门单位大力协同,营造了理财护财的良好氛围,保证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是增幅上,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和地方税收增幅分别名列全省第二位和第一位。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长44.1%,为全省第二位。二是总量上,六个县市区一般预算收入总量首次全部突破亿元大关。本级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7.48亿元,比06年翻了一番;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1亿元,比06年接近翻番。三是结构上,全市税收收入同比增长41.8%,税收占比为56.6%,比上年提高了5.1百分点。本级税收收入完成2.45亿元,同比增长51.3%,税收占比为66.1%,比上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四是格局上,本级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总额超过各县(市、区),本级和咸安区合计地方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总额占全市的比重分别上升到40.3%、39%和42.8%,市区龙头地位逐步凸现。
(二)支持发展力度加大。全市各级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支付20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比上年增加1,520万元;项目资金22.13亿元,比上年增加12.35亿元。包括农业类4.1亿元,交通类3.3亿元,环保类1.2亿元,文教类3亿元,工业商业类8,878万元,基础设施7,875万元。本级财政积极发挥杠杆作用,支持项目融资贷款8.9亿元,工业调度资金3,900万元。特别是下半年,财政部门紧紧抓住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机遇,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向上申报项目总额34.93亿元,其中:工业类项目资金9.05亿元,农业类项目资金12.9亿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资金10.6亿元。以上资金的相继到位,有助于加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的步伐。
(三)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市一般预算支出比上年增长49.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49.7%,公共安全支出增长77.7%。农业、教育、科技、社保、卫生、文体、社区等方面支出分别增长75.2%、37.6%、22.2%、57.5%、49%、21.3%和50.3%。确保了全市干部教师工资100%兑现,启动了津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提标,大幅度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支出(比上年增长74.7%),加快了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0.73亿元,同比增长68.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亿元,增长38.4%;教育支出6,098万元,增长6.7%;医疗卫生支出4,543万元,增长7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4万元,增长69.5%;投入社区公共设施及优化环境支出近3,000万元,增长近1.3倍。
(四)收支状况大为好转。一是可用财力明显增加。全市自有财力出现较快增长,争取上级补助财力有较大增加,08年达到48亿元,增长29.6%。市本级国、地、财三部门提供的可用财力46,717万元,比上年增长33%,增加11,605万元,比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可用财力增加1亿元”的目标超收1,605万元。全年可用财力预计83,166万元(可用财力准确数据待省批复决算后确定)。二是历史包袱开始消化。随着财政实力的增强,各级纷纷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市本级当年消化各种债务及遗留问题6,102万元。三是年终实现预算平衡。市、县两级均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本级财政收支预计略有结余。
(五)改革管理不断深入。坚持以改革促管理,以管理促效能的理念,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及配套改革,促进了财政管理和财政工作上台阶,去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全省量化考核中取得了名列第一的佳绩。一是部门预算日趋完善,所有预算单位收支基本纳入了部门预算,并按照“综合预算、零基预算、优先保障、讲究绩效”的原则编制预算。二是集中收付基本实现,全市市、县两级1,236个预算单位、70个乡镇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部门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三是政府采购逐步扩面,全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分别达6.46亿元和1.34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均为12%。四是收支两条线进一步规范,收入直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五是农村综改成果巩固,完善了“以钱养事”机制,稳步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模式,规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管理。六是财政监管得到加强,依法组织了税收征管质量、会计信息质量等各类专项检查;建立了资产管理网络信息化系统,规范资产管理审批处置程序;继续推行政务公开。
上个财政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有这样的局面,凝聚了各级党委政府精心谋划,包含了人大政协悉心关注,体现了各部门的倾心支持。由于发展起点等原因,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财政收入块头较小,质量欠优,自有财力偏少,对上级财政的依赖性比较强,预算执行的不确定性较大。二是吃饭型财政特征明显,基本保障的水平低,结构调整的空间小,落实政策的压力大,支持发展的财力紧。三是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不强,广度不大,深度不够,存在一定漏洞。
二、2009年预算草案
2009年是金融危机影响加深、财税政策变化大、结构调整幅度大、保障支出压力大的一年。从宏观层面看,经济发展和财税增长的结果难以预料;从全市经济发展大环境和小气候看,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同时存在。因此,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支出安排要留有余地,量入为出。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两试”大好机遇,围绕经济强市建设,千方百计培植财源,迎难而上组织收入,有保有压安排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强化监督管理,从而实现保增长、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
(二)全市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0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是: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为493,865万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地方财政总收入为308,534万元,比上年增长16.2%。一般预算收入为169,020万元,增长18%。一般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 102,286万元,增长26.2%,非税收入66,734元,比上年增长7.3%;社保基金收入68,526万元,增长4%,政府性基金收入116,805万元,下降10.8%;上划中央财政收入110,583万元,比上年增长11.3%;上划省级财政收入28,931万元,比上年增长25.9%。在全市总收入中,国税部门收入134,622万元,比上年增长10.1%;地税部门收入110,955万元,比上年增长30.6%;财政部门征收的收入62,957万元,比上年增长7.8 %。
2009年,全市总财政支出安排为611,089万元,比上年下降2.8%。其中:社保基金支出68,526万元,下降1.6%,政府性基金支出116,805万元,比上年下降33.5%;一般预算支出425,758万元,比上年增长11%。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农业支出35,577万元,增长5%;教育支出97,159万元,比上年增长6%;科技支出5,913万元,比上年增长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84,040万元,比上年增长5%;公共安全支出完成61,696万元,比上年增长5%。
全市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收支平衡。
(三)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面报告200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2009年,市本级全口径财政收入为169,401万元,比上年增长3.5%;地方财政总收入为87,143万元,比上年增长16.5%;一般预算收入为43,783万元,增长18%。几项指标增幅不同步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地方基金预算收入比重较大,本年地方基金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6,671万元。剔除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因素,全口径收入实际增长16.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30,536万元,增长24.6%;非税收入13,247万元,增长5.2%;基金预算收入82,258万元,下降7.5%(其中:土地基金收入7亿元,下降8.7%;社保基金收入11,526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划中央财政收入35,280万元,增长12.9%;上划省级财政收入8,080万元,增长25.7%;市本级财政收入中的国税部门收入44,299万元,增长12.3%;地税部门收入41,852万元,增长19.2%;财政部门征收的收入82,517万元,下降7.5%。
2009年市本级财政总支出147,136万元, 比上年下降13.3%。一般预算支出64,878万元,比上年下降18.1%(剔除公安部门承办境外案件支出,可比口径增长19.7%)。主要支出项目:农林水事务支出3,603万元,增长6.1%;教育支出4,876万元,增长18%;科学技术支出470万元,增长6.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1万元,增长55.2%;医疗卫生支出3,579万元,增长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15万元,增长22.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69万元,增长3%;环境保护支出519万元,增长15.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29万元,比上年增长8.1%;公共安全支出11,703万元,比上年下降60.7%(未考虑公安部门承办境外案件支出)。
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预算分别作了增长安排。
2008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52,55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收入43,783万元,税收返还收入8,470万元,体制调整补助481万元,转移支付补助12,943万元,定额补助1,188万元,结算补助312万元,上年一般预算结余1,005万元,地方基金预算收入82,258万元。
市级财政总支出152,553万元,包括:一般预算支出64,87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82,258万元,结算上解及补助支出5,417万元。
市级财政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编制本级预算的主要考虑
1、关于财政收入
全市和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按18%增长安排,低于2008年实际增幅,主要是由于外向型企业全面收缩,三环方向机从印度市场全面退出,影响税源约1,000多万元;作为基本面的中小企业生产要素成本高,压缩了利润空间,所得税增长受到限制;部分骨干企业跨年度缴税,今年要消化;房地产回暖将有一个过程,关联税收略有下滑。政策性因素影响税源减少约6,000万元等。主要税源初步估算,国税税源增加10,780万元,减少7,970万元,增减相抵增加2,810万元,增长6.33%;地税税源增加5,770万元,减少580万元,增减相抵增加5,190万元,增长23.9%;非税收入自然增加1,600万元,政策性减少500万元,增减相抵增加1,070万元,增长10%。财政总收入预计为8.7亿元左右,增长约16%-17%;一般预算收入4.4亿元左右,增长约16%-18%。
2、关于财政支出
普遍提高保障标准。人员支出27,861万元,比上年增加4,37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576万元,比上年增加1,019万元。分类安排项目支出。今年安排项目支出合计29,441万元,比上年增长12.5%。分别按法定通行类、历史惯例类、专项经费类、政策纪要类、优惠政策类、成本费用类、债务支出类统筹考虑。注意稳定供养政策。保持财政供养范围的稳定性,仅对取消收费后的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和没有收入来源的全额事业单位的经费作了相应安排。
3、关于基金收支
这次提交会议讨论的表格主要是一般预算的具体方案和政府基金收支总表,城建预算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各种基金预算即将启动。今年在编制预算时区分了各种预算的功能,理顺其相互关系。其中一般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公共事务,即保吃饭、保运转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务的工作经费;城建专项预算主要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即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今年将建委系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全额纳入一般预算安排。日常维护类项目和基本建设类项目在城建专项预算中考虑。
三、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的落实和年度预算任务的完成,从政府理财的角度,主要是抓好以下几项措施:
(一)重在抓好生财聚财。认真贯彻落实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各项政策措施,运用贴息、担保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杠杆作用,推进财源建设;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企业需求,制定财源建设规划和分阶级落实的行动计划。为迎难而上生财聚财,特别抓好三招:加强招商引资的力度,增加和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和奖励基金,承办和参与引资、引企、引人活动和工作,配合搞好新一轮产业转移承接工作;加快项目建设的进度,开展对口服务、跟踪服务、贴身服务,促进“四个一批”项目梯次到位;加大征收管理的深度,优化国、地、财、库(人行)协调机制,优化各级、各部门联动机制,优化激励制约机制,建立分析监控督办工作机制,依法治税,依率征税。
(二)自觉接受预算约束。全市上下要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强化预算约束的要求,共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要强化收入征管秩序。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基金收入均属政府财政收入,必须依法足额征缴入库;确需依法依规减免的,需经市政府研究后方可办理。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入库情况进行检查。对擅自减免、截留坐支的等违反收入征管法规和纪律的要严肃查处。要强化综合预算意识。部门预算在收支范围上实际属于综合预算,执收单位的收入都在财政资金范畴,要按规定纳入预算安排。对非政策因素掉收的,要给予相应扣减该单位的项目经费、公用经费等处理。要强化预算追加控制。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守量入为出的原则,控制增支欲望,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从严掌握预算追加,即使是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能节省的也要尽量节省,确保年终预算平衡。
(三)注意讲求支出绩效。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向管理要财力、效率。在预算资金安排上,按照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开公平的原则规范分配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和优化大、中额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小额资金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程序,确保执行效率和资金运行安全;在政府购买性支出上,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加快政府采购询价力度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扩大通用产品的电子采购范围,促进政府采购运作过程高效、规范、透明,落实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在专项经费支出上,完善会议费、接待费等专项管理办法,推行定点接待、接待费用公示,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差旅费管理办法,推行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制度。
(四)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一是财政监管与审计监督形成合力,协调动作,优势互补,信息共享的监管格局。二是财政监督局要发挥综合性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在扩大覆盖面和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性专项资金的监管,对税收征管质量的监控,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三是非税收入管理局要切实规范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基金收入、“非转经”和其他政府性收入的监督管理,“非转经”收入必须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50%用于弥补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四是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组织评审机构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预决算评审。五是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逐步细化、规范和完善报送人民代表大会审批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支出公开力度,增强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及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努力搞好自身建设。财政工作对财政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作风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我们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善治型机关。抓职能转型,理财观念和理念由传统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由财力分配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抓教育培训,开展系统集中业务和技能培训。抓机制建设,突出勤政、廉政、优政,优化资金运行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集中支付速度;优化内部管理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年度考核量化办法和干部选任实施细则,推行试行平时与用时、选人与育人、内评与外评、工作与业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引导和激励财政干部勤奋学习、恪尽职守、搞好服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建国60载的大庆之年,是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关键之年,也是化危为机的转折之年。财政工作的任务光荣而艰巨,保增长、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在大家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大力实施科学理财工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圆满完成今年的预算任务,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9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9年2月26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苏惠林
大会主席团:
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咸宁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对预算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审议。财经委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政府提出的2008年全市预算执行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3252万元,为预算的107.6%,同比增长29.1%;一般预算支出383561万元,为预算的117.4%,同比增长35.4%。财政总收入和财政总支出相抵后,达到了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099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6.1%,比上年增长44.1%;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79261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9.8%,比上年增长46.6%。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79477万元,财政总支出178472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1005万元。
财经委认为,2008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努力克服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一是财政收入实现了新的跨越。积极培植发展壮大财源,不断完善征管联动机制,全市及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地方税收的同比增幅均名列全省前茅。6个县市区一般预算收入首次全部突破亿元大关,为实施鄂南经济强市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财政支出充分体现了促发展、保稳定的要求。市本级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坚持依法理财,科学调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支出,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财政收支状况大为好转。可用财力明显增加,历史包袱开始消化,市县两级当年均实现了收支平衡。四是财政改革不断深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财政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改革不断得到完善和深化,涉农资金管理、国有资产审批、综改成果巩固等工作也得到了加强和规范。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的预决算草案、调整方案日益细化、完整。五是财政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
我市财政预算执行中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自身总量小,质量欠优;二是“吃饭财政”特征明显,“刚性”支出压力大;三是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与经济发展速度还不太相适应,少数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财政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等。对于这些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市政府提出的2009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169020万元,比上年增长18%;一般预算支出425758 万元,比上年增长11 %。全市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后达到收支平衡。
2009年本级预算草案:一般预算收入43783万元,比上年增长18%;一般预算支出64878万元,比上年下降18.1%(剔除不可比因素,实际增长19.7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后收支平衡。
财经委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09年预算安排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既充分体现了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又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体现了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预算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草案可行。财经委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0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关于咸宁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余泗林副主任代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咸宁市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把监督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要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发挥代表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要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和谐咸宁建设,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9年2月25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余泗林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主要工作
2008年是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各项工作迈出了新步伐,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以贯彻执行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为契机,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调查研究,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1、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工作监督。 常委会围绕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司法公正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方面,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招商引资、在山上再造一个咸宁、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加快旅游业发展、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农村合作医疗、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10个。为了提高审议质量,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报告前,组织力量,深入实际,听取基层意见,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摸清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审议中,分组审议与大会集中进行满意度测评结合起来,增强审议的实效;审议后,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及时交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督促报告机关研究处理,按要求反馈处理情况。去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成立了承接沿海和武汉市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招商部门的力量;实行了重点项目专班负责、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全程服务代理;加强了工业园区载体建设,主动解决项目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成效十分显著。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常委会还对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如在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常委会对市政府提交的全市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两个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报告单位触动很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 、加强对计划执行和财政预算情况的审查监督,强化计划、预算的约束力。根据预算法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情况报告。为了做好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和批准工作,常委会组织审计局和部分单位的专业人员对2007年市直有关部门预算单位的决算进行分析,形成了审查分析报告。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门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对细化部门预算,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等方面,制定了改进的办法。常委会还督促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四项改革。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后,委员们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班,加大查处力度,各有关单位认真采纳审计建议,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取得初步成效。截止11月底,共纠正违纪违规使用资金313.06万元,占应纠正资金的52%。12月,常委会再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有关问题继续督促落实。
3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常委会先后开展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扶贫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在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执法检查报告的基础上,既充分肯定成绩,又客观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如针对部分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有的部门维权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行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抓紧整改落实。去年9月,在全市开展牛奶市场整治和婴幼儿患者救治工作中,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1725人次,检查牛奶经营户26543户次,下架、下柜和查封含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和液态奶24653公斤,取缔无照经营奶粉户1户,现场受理和处理申诉、举报8365起,消费者自行退奶粉701公斤,查处销售违法牛奶案件19件。截止10月24日,全市卫生系统接诊婴幼儿68179名,确诊患儿1474名,其中住院患儿528名。这些行动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同时,常委会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小企业法》、《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去年11月,还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关注水环境,保护水资源”为主题的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及环保世纪行成员单位,对西凉湖的环境治理进行督办,支持市政府督促赤壁市关停了神山麻球厂。目前,西凉湖周边工业污染源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水环境有所改善。
4、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工作,加强法律监督。去年常委会按照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和我市《关于办理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市人民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较好地维护了法制的统一。
5、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2008 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81件次,其中来信103件次,来访248人次,上级人大交办30件次。信访件由常委会办公室统一转交有关机关或部门研究处理,并要求回复处理情况。有的信访案件,司法机关复查后认为原判是正确的,认真向申诉人作好回复解释工作;有的信访案件,经过司法机关复查,确属错案的,督促司法机关依法纠正或改判。常委会办事机构加强对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督办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还解决了一批征地补偿、城镇拆迁、执法部门不作为等问题,对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支持和推进政府工作
常委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思路,就法律法规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2008年常委会就市政府提出的淦河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厂、潜山森林公园等三个建设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及时作出了批准的决议,对加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还就2007年财政决算、200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作出了批准的决议,加强了对财政预算的执行监督,推进政府加快了公共财政建设。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自觉维护党的领导,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年来,常委会共依法任免 54人次。其中: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组成人员辞职2人次;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23人次;任命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11人次,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3人次,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15人次。为切实行使好任免权,常委会注重加强和改进任免工作。一是把好入口关,增强人大依法任免的严肃性。常委会坚持对拟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认真做好对“两院”提请任命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审查工作。去年对一名提请任命人员,因任职资格条件问题,要求有关机关撤回了提请任命。二是规范任免程序,坚持供职发言和颁发任命书制度。对市委推荐的人选,事先请市委组织部门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介绍情况,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和表决。三是加强任后监督。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律法规的要求,把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置于专项工作报告审议监督之中,保证了任后监督的经常性。
四、加强代表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常委会以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为重点,密切联系人大代表,积极为代表履职服务,代表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1、加强代表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市人大换届后,常委会在加强代表活动小组建设的基础上,及时举办了代表履职培训班,去年4月,对全市32名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和54名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使代表深化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了人大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了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力,为开展代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积极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常委会就代表小组活动专门发出了通知,各代表小组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视察、调研活动,提出了一些关注民生的好建议,得到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促使有关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二是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活动。去年在召开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组织300多名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长江产业园、凤凰工业园及城市建设,召开了经济形势通报会,有效拓宽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渠道,保障了人大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同年11月中旬,常委会还组织省人大代表对市工业园区建设进行了专题视察,代表们针对园区建设中所做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对加快工业园区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三是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代表工作经验,推动了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开展。
3、加大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在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110 件。常委会工作机构认真整理分类,及时交办,并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办理过程中,常委会严把质量关,收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召开代表座谈会,了解办理情况,深入到各承办单位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同时确定了6件建议作为重点,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队,深入到承办单位跟踪督办。经过 “一府两院 ”和有关部门的认真办理,110 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复了代表。其中政府及部门承办的107件代表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1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29%;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6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43%;因条件、政策或其它原因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22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21%;留作参考的8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7%。
4、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一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采取寄送公报和有关资料、召开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让代表更多地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二是注重代表联系制度的落实和完善,不断强化落实效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头赴各县市区联系市人大代表,就农村合作医疗、山上再造一个咸宁等内容开展调查,倾听代表们呼声,收集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回原选举单位走访慰问基层人大代表,密切了同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扩大代表政治参与。为增强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先后邀请了 20 多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市人大代表近 100 人次参加常委会及各专工委室组织的视察、调查和检查活动。
五、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常委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常委会党组和机关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举办了专题辅导报告会,开展了专题调研,组织了思想解放大讨论,研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人大工作;常委会在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召开了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促进了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
换届后,为了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常委会专门举办学习班,对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进行专题辅导,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通过以上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深化了对人大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明确了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作风建设方面,常委会注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主任会议成员除履行职责、做好人大工作外,服从和服务于市委中心工作,认真做好联系项目、企业、新农村建设点和双扶等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提高常委会的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关于规范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程序的规定》。同时,为了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为新一届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规范工作程序,做好代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组织和机关建设。在市委的重视下,常委会增设了预算工作委员会,配备了工作人员。常委会机关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了《市人大机关2008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市人大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加强了与各对口单位的联系,专门制定了联系办法,并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抓好审议意见和决议的督办,为常委会依法审议会议议题、决定重大问题,保证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的落实,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和助手作用。
四是加强工作联系和人大宣传工作。常委会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代表工作和财经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全市人大工作经验,密切了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在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方面,与党委宣传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进一步健全了人大宣传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常委会在办好人大《公报》和《人大工作通讯》的同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共同做好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重大活动及其他人大工作的宣传,人大宣传工作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一府两院”、各位代表、县市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同人民群众的期望、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工作程序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还需进一步改进,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还需不断探索;人大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200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也是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本次人大会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目标,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讲求工作实效,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通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是市委的工作大局。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市人大常委会在科学发展观中肩负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带头发挥作用,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紧密联系我市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人大工作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的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去,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法治环境,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常委会今年将分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融入武汉城市圈、长江产业园项目建设、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打击黑恶势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情况等8个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等4个常规性工作报告。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常委会将对《义务教育法》和《矿产资源法》两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继续开展“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日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料;搞好服务,支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注意总结和推广代表小组活动经验,增强代表活动实效;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促进“ 一府两院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观念和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要切实转变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制度,适时制定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规定;要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要协助市委开好人大工作会议,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向前发展;要加强机关建设和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增强机关工作活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常委会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相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在市委的领导下,经过全体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市人大常委会一定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保障和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所作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2月25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侯旺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抓公正与效率、抓纪律与作风、抓学习与调研、抓节约与开源、抓制度落实的“四抓一落实”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为推动咸宁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履行执法办案第一责任,为鄂南经济强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8983件,审结8036件,结案率为89.46%;执结各类案件2044件,执结标的额达40117万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83件,结案率为94%,执结标的额达30047.63万元。
(一)刑事审判打防并重,惩教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一审案件892件,审结875件。一是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毒品、“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中院一审审结的35件案件71 名被告人中,判处死刑及无期徒刑23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1人。对孟昭邦抗拒抓捕,持刀刺杀公安干警恶性案件,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咸安区法院审理金成洲、王有初等4人流窜汉川、武汉、咸安等地盗窃32头耕牛案,因其情节恶劣,依法从重判处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嘉鱼县法院审理官桥镇村民徐合庆、蔡军、李万军、李启湖、徐志华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案,依法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至10年零六个月,打掉了一个扰得周边几个县、市出租车司机惶恐不安的犯罪团伙,还社会一片安定,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预防以减少犯罪。对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特别是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及情节轻微、危害不大附带民事赔偿到位的,在量刑时依法从轻或予以从轻考虑,以利于他们尽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三是坚持惩教结合,开展判后回访。对未成年被告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更加注重社区矫正,体现人文关怀;四是坚持调判结合,化解刑事附带民事纠纷。对涉及赔偿内容的案件,积极做好被告人及其家属的赔偿工作,以保护被害人的权益,仅中院就为被害人落实赔偿款200余万元,较好地实现了刑事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民事审判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化解矛盾纠纷,营造社会和谐。全年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7000件,已审结6178件,审结率为88.26%。一是强化大局意识,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市场有序运行提供司法保障。慎重审理国企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款拖欠等纠纷,努力维护和推进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二是强化为民意识,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关涉民生的案件,依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更加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中院审理咸宁市金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杨正合、夏宁等92户购房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湖北省石油总公司嘉鱼县公司清算小组与武汉烽火建筑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人多面广,矛盾尖锐,当事人多次集体上访,简单下判难以消化矛盾,为此,中院坚持多次多方面做工作,最终促成案件调解结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各基层法院在调解工作上也频有新招,效果良好。嘉鱼县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达到47.6%,通城县法院也达到43%,咸安区的民商事纠纷调解率达55.8%,为减少涉诉信访、营造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行政审判、国家赔偿规范执法行为、调节官民关系,改善发展环境。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46件,审结130件。坚持依法行使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权,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和执行力度,维护行政行为的严肃性。为改善投资环境,化解公民、企业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冲突,充分运用协调方式处理行政争议,改善官民关系,收到较好社会效果。中院审理的李传汉等12户诉咸安区政府房屋拆迁案,当事人多次赴省进京上访,历时五年,经两级法院耐心细致地做协调工作,12户拆迁户撤回了诉讼。中院通过类似方式促使当事人撤诉的案件11件,撤诉率达32%;赔偿办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通过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及相关信访案件的处理,有效地保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部分信访案件。
(四)执行工作整合资源、穷尽手段,全力破解“执行难”。全年新收执行案件2405件,结案2044件,其中中院共新收执行案件24件,旧存28件,已执结17件,部分执行30件。受理执行裁决案件44件,审结35件。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树立文明执行理念。强调每一件执行案件的每一执行环节都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进行,强调执行人员举止言行规范合度,工作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二是树立和谐执行理念,注意执行方法与执行艺术,争取最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香港高仕通公司申请执行汉阳纸厂案,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与水电部武汉物资站互为执行案,标的均逾亿元,系先后辗转三个中院十年未能执结的骨头案,省高院指令市中院执行后,中院仅用十一个月即和解执行,受到省高院的赞扬。中院17件全部执结的案件中有12件以和解方式执结,部分执行的案件也有大部分是通过做工作由当事人自动履行,以和解方式执结标的逾亿元,和解率达70%;三是树立穷尽执行理念。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申请人财产举证等多种措施附之必要的搜查、司法拘留等强制手段,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四是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年底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由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办,各职能部门参与,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有力地整合了资源,有效地化解了执行难。
(五)立案、信访畅通民意,审判监督有效矫正,努力解决“立案难”、“申诉难”。立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深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及时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101 件,审结97件,其中改判23件,维持、调解、撤诉66件。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全年共审结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9 件,其中改判3件,维持6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交办、转办、督办案件和人大代表关注案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及社会各界群众监督,积极参加市纪委、咸宁广播电台等单位举办的《行风热线》栏目,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法院审判质量、法官审判作风、司法形象等问题。
加大涉讼信访工作处置力度。全市法院共接处来访1519人次、来信395件。不断健全、完善来信来访登记、移送、催办、督办等制度,坚持审判委员会委员周三接待日制度,坚持实行“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限、定责任、领导包案”的“四定一包”方式处理信访案件。尤其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有效稳控上访人,为奥运会、残奥会的顺利召开做出了贡献。
二、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效率
2008年,全市法院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结合工作实际,锐意改革、大胆创新,进一步推动了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一)立案工作更加注重便民、利民。全市两级法院普遍实行了微机登记立案和显示屏公告排期开庭,严格审限跟踪警示通报制度,促进了审判工作的有序运行。保证了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为便民利民,赤壁法院实行了“一站式”立案;通山法院则开展了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预约上门立案。
(二)刑事审判更加注重调研与指导。全省东片区“死刑衔接机制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研讨会在我市召开,我院推出了有份量的调研文章,获得好评;刑事二审采取函告的方式就二审中发现的问题向原审法院提出建议,有效促进了基层法院刑事审判能力与水平的提高。通城法院尝试“量刑听证”制度受到上级法院高度关注,《中国审判》予以专题报道。
(三)民商事案件更加注重调解。坚持每件民商事案件都要经过调解程序,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送达、保全、审理等案件流程的全过程。与市司法局共同制定出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试行办法”,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行政审判更加注重扩大社会影响与效果。为提升行政案件办案质量,扩大办案影响,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中院组织全市各基层法院开展“示范庭”竞赛,选择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公开开庭,广泛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部门、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参加旁听,以案释法,取得了宣讲法律与公正办案的双重效果。
(五)执行工作更加注重制度及执法威慑机制的建设。全市法院录入执行案件当事人身份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475件,录入率达70%,此举被省高院作为经验在《情况反映》中予以推介。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配合人大内司委进行调研并转发了人大内司委的调查报告,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工作制度建设。
(六)涉诉信访工作更加注重方式方法的创新与效果。开展了院长大接访和两级法院的联合大接访活动,通城法院在全市首创“涉诉信访督查办公室”,在县信访局挂牌办公,直接办理涉诉信访案件,既免除了信访群众的来回奔波之苦,又保证了涉诉信访案件快速处理、督查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工作经验被中院信息及省法院《情况反映》介绍。崇阳法院建立了“一把手”挂帅,分管院长包线,庭长包片,承办人包案的信访工作责任网络,坚持院长值周制度,值周院长挂牌带班,负责本周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改变过去接待与处理脱节的现象,确保每一起上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有效防止因上访事项处理不及时而发展到缠访缠诉,其工作经验被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推广。赤壁法院采取“五个一”(即一件案子,一个包案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方法包案化解信访矛盾,行之有效。
(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联系实际。各县市区法院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家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下半年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中,中院领导班子主动走进工业园区,与园区领导沟通,与企业家座谈,听取意见与建议,并制订了相关服务措施,最高法院机关刊物《中国审判》及《湖北法院网》对此均作报道,社会反响较好。
(八)司法救助工作更加注重争取多方面支持。向省高院及地方政府争取司法救助资金57万元,已全部发放完毕, 有效地救助了一些特困当事人,缓解了上访压力,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救助。
(九)审判委员会改革更加注重分工专业化。通城法院制订的《进一步加强审判委员会工作的若干规定》,在审判委员会下设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四个专业指导组,加大重大、疑难和社会敏感案件的事前指导把关力度;嘉鱼法院也在试行中。既符合改革的精神又起到了减少错误裁判的实效。
三、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狠抓队伍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
全市法院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方针,狠抓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全市法院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任务来抓。在今年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大学习、大讨论” 活动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队伍政治信念,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为民意识。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中院在加强自身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认真做好干部协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地方党委分别对赤壁、嘉鱼法院领导班子人员进行调整;同时,协助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做好干部任用考察工作,选送优秀年轻干部下派基层法院任职,有力地加强了基层法院班子建设。
(三)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一是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市中院先后11次举办了全市法院审判业务培训班,邀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名教授,省高院领导和本院审判业务骨干进行理论和实务讲座,实行季考制。各法院还选送了部分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和其他类型的研讨班、培训班接受培训,对提高法官素质,开阔法官视野起到了良好作用。二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通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查、个案指导等方式,促进了基层法官队伍业务水平的提高。三是积极鼓励法院干警报考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各法院均对本院工作人员报考司法考试创造条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今年又有18人司法考试合格,为通过司法考试人数最多的年份,为法官队伍储备了后备人才。
(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促进廉洁司法。保持清正廉洁、维护公平正义是法官职业的本质要求。我们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廉政建设,不断增强队伍廉洁自律意识。一是抓教育,坚持用正面典型积极引导,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中院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前住咸宁监狱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警示教育活动,请省法院纪检组长讲了一次廉政专题党课,并坚持定期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政短信,使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抓制度建设。新制定了《关于“四抓一落实”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关于干部选拨任用竞争上岗工作的纪律规定》等十余项制度。三是抓监督预防。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巡视督查工作,及时向各县市区法院院长通报督查情况,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认真听取代表意见、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我们的体会是: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只有坚持接受人大监督,才能确保法院工作及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一是从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认真贯彻每年市人大会决议、决定精神,把落实好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二是通过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接待代表视察、邀请代表旁听庭审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积极做好与代表的联络工作,通过向人大代表报送工作简报及有关资料、作专题汇报等形式,使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从而更好地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四是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努力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接待人大代表视察、邀请代表旁听庭审770余人次,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作专题报告 12次,呈送书面报告6次,办理代表建议、关注案件73件。
一年来,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加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问题:一是队伍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警存在思想情绪不稳定,工作主动性不高,办案效率不高等问题;二是裁判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析法说理不充分,甚至存在错别字等低级错误;三是执行工作力度不够,执结率不高,联动执行、威摄机制等执行措施尚未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调解工作还不够深入,调解率还未达到上级法院的要求。
困难是:法院案多钱少的矛盾较为突出,执行难和申诉接访的压力仍然很大,社会法治环境尚待进一步改善;法官队伍青黄不接、进出渠道不畅等问题,也制约了法官整体素质的提升。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保障咸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给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我们确立2009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着力解决好全市法院实现科学发展的问题,着力解决好全市法院服务科学发展的问题,确保全市法院理念正确、审判公正、执行高效、队伍廉洁,全力为鄂南经济强市建设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为此,要着重增强四种意识,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建设鄂南经济强市这一奋斗目标,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加大刑事审判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重大刑事犯罪,为经济发展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要依法妥善审理涉企纠纷,切实帮助企业渡难关。依法审理好涉及社会诚信体系、金融安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纠纷案件,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要研究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涉及“三农”问题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三农”工作搞好司法服务。
(二)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切实维护人民权益。要全面落实好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妥善处理欠薪、劳动争议等纠纷,帮助农民工维权。及时审理好涉及就业、就医、就学、住房、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问题的案件,切实保护好妇女、儿童、老人、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失业者、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涉讼信访处理工作,畅通公民权益诉求渠道,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问题。要进一步争取司法救助资金的落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及时实现权益,让没有得到及时赔付的特困当事人能获得司法救助,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公正司法的成果。
(三)牢固树立和谐司法意识,大力推进和谐咸宁建设。和谐司法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和谐司法新理念,积极探索和谐司法新思路,努力构建和谐司法新格局。要进一步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轻微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和解力度,努力探索和建立和谐刑事审判模式。要进一步加强民事调解与执行和解,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实现调解、和解结案。要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要进一步推行行政纠纷协调机制,密切干群关系,努力实现官民和谐。
(四)牢固树立司法廉洁意识,不断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推动我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继续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开展经常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继续抓好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严格审判纪律,促使法官严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职责,促进文明司法。要继续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加大重点部位反腐败力度,加大对权力监督的力度,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认真执行“五个严禁”(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交往;严禁插手过问非自己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秘密)的规定,严防司法不廉问题的发生。要继续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革命化、职业化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决心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从新的起点出发,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促进咸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所作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9年2月25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鲁尔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大会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奥运安保、抗震救灾、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14人,同比上升9.9%,提起公诉1369人,同比上升27.5%。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按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积极投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及时批捕起诉,保持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绑架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49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444人,提起公诉466人。
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制假售假、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50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刑事案件尽量缩短办案时间,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8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3人。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治安整治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对治安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整治。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80件,及时化解矛盾,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总体格局中的司法职能作用。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2件92人,同比件数下降4.7%,人数上升1.1%;向法院提起公诉64件77人。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加强统一指挥和协调,对重大复杂案件由市检察院直接查办或派员参办,提高发现和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46件,占立案总数的70%,同比上升21.1 %。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3人,科局级干部15人。
严肃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以专项工作为载体,着力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在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共立案30件35人。在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立案6件9人;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立案21件23人;在查办和预防司法与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立案10件14人;在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中,立案8件8人。
深入查办窝案串案。坚持“抓系统、系统抓”,集中突破窝串案。共查办窝案串案11起,立案39件46人,占立案总数的48%以上。如赤壁市院在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赤壁项目部查处贿赂案件9件9人。
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件23人,其中已被判决有罪的17人,同比上升70%。
立足检察职能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和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犯罪态势的分析,就如何规范、完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开展专项预防调研,对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76件。在杭瑞高速、土地招拍挂等重大工程项目中,通过现场监督开展专项预防70次。开展预防宣传教育,举办讲座、警示教育58次,3万余人接受了教育。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向社会提供查询116次。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6件45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3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35人、追诉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提请抗诉16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不当减刑2人;监督纠正超期羁押和错计刑期各3人,切实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立案查处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1人。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全市8个派驻检察室,6个达到三级标准,2个达到二级标准。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0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审结9件,改变原判决4件。开展法律监督调查3件,纠正违法1件。对裁判正确的,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四)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加强举报中心建设,提供网上举报、申诉和案件查询等服务,广泛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坚持检察长和业务部门负责人接访制度,推行上下级检察院联合接访,探索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缓解了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
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把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等涉检信访案件作为重点,完善和落实首办责任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力求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共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5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
(五)积极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市检察院制定《服务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意见》,提出并做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六种”关系,即: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办案与服务的关系,开放与开明的关系,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查处与预防的关系,敢闯敢试与失职弄权的关系,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参与各项社会服务活动。年初,针对我市遭遇的严重冰冻灾害,全市检察机关组织捐款9.5万元,帮助房屋倒塌的特困户恢复重建。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市检察机关踊跃奉献爱心,共捐款、交纳特殊党费22万余元。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后,市检察院制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三农”、促进发展为主题的“两服务一促进”社会实践活动,由院党组成员带队,走访市工业园区企业、周边农村,送法上门、解难释疑,对企业代表和部分村民反映的涉法问题,组织工作专班,深入调查,属于检察机关职能范围内的,立即解决;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二、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主线,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为检察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按照“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要求,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的领导,两级院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整体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促进侦查讯问活动规范化,加强了人权保障。建立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备案、审批制度,规定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共对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15件“三类案件”进行了监督。同时,通过邀请参与检务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拓宽人民监督员对该立案不立案等“五种情形”的知情和监督渠道,有力促进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公正处理。
健全完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修订《咸宁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规则》、《检务督察工作条例》,制定《检务督察问责制》。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检务督察79次,对潜在或出现的违章、违纪和违法行为进行有组织、有针对性的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追究,时刻警示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遵章守纪正检风,规范执法促公正。
建立并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对全市检察机关八个主要业务部门和执法干警,逐一建立执法质量考评档案,初步形成了执法办案动态管理模式。
三、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和纪念检察机关成立三十周年庆典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营造氛围,使全体干警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上来。在活动中,做到在学习培训上求“实”,在学习形式上求“活”,在调查研究上求“深”,在查摆整改上求“真”,在督促检查上求“严”,通过专题报告会、征求意见座谈会、解放思想大讨论等多种形式,着力查摆、剖析和整改检察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检察人员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开辟网上学习论坛、组织“我与检察事业”演讲比赛、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增强学习讨论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市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至2次,做到学习在前、领会在前、执行在前。领导班子作出和践行五项承诺,在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公正执法、坚持勤政廉政上作表率。
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训活动,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案件说情报告制、集体廉政谈话制等制度,深入推进无违法违纪、无错案、无安全事故的“三无”工程建设,干警的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组织开展“素能建设年”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立足现实,向内挖潜,一手抓学历教育,一手抓正规化培训;一手抓人才培养,一手抓岗位练兵,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公诉人模拟法庭辩论赛、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等岗位练兵活动38次,开办反贪、监所、民行、统计业务等培训16期,培训610人次,上挂下派锻炼6人。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层次得以不断优化,办案业务技能得到稳步提高。
大力营造文化育检氛围。探索建立具有浓郁咸宁人文风情、丰富咸宁文化元素的咸宁检察文化,弘扬咸宁检察人的“六种精神”,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六观”。组织开展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文艺晚会、检察文化杯乒乓球赛等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活动,陶冶干警情操,激发工作热情。全市有4个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31个集体和92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检察队伍执法观念和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查办职务犯罪的侦查能力、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工作仍比较薄弱,对司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问题监督力度还不够;检察人员结构不合理,人才断层现象严重,办案骨干青黄不接,后备力量不足;检务保障水平不高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四、围绕服务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做好2009年的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上有新收获。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检察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在服务咸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有新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咸宁市检察机关服务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意见》,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检察职能,保障改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工作中切实做到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坚持适用法律与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相统一,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
(三)在提高执法公信力上有新提高。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建立健全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申诉的办理、督察、查究、反馈机制,切实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四)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上有新进步。准确认识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一是提高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力度,维护市场发展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法打击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发展的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提高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廉政建设的能力。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为重点,严肃查办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各项建设中发生的贪污、挪用、私分资金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项目审批权、资金拨付权、执法司法权等向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重大经济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社会公共事业建设等拉动经济增长重点项目方面发生的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立足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是提高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加强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
(五)在创新检察工作机制上有新进展。深入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逐渐形成完备的法律监督调查机制体系。健全完善执法办案的科学考评和绩效管理机制,确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健全检务保障机制,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六)在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一是优化班子聚合力,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把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思想教育严风纪,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三是向内挖潜强素质,继续开展素能建年活动,强化高层次和实用型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四是健全机制促管理。深入推进检务督察等队伍管理机制建设,形成检务督察的“咸宁模式” 。五是文化育检激活力。发挥检察文化潜移默化、陶冶情操、凝聚力量的作用,激发检察人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积极工作,锐意进取,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补选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名。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委 员(3名,按姓名笔画为序)
周明生 梁东安 解新平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09年2月27日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9年2月26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4次会议通过,
提请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3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周明生 梁东安 解新平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2009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内务司法委员会
主任委员:解新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梁东安
三、农村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明生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09年2月27日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正式人选名单
(2009年2月26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4次会议通过,
提请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
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3名)
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解新平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梁东安
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明生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2009年2月2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3名。
三、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四、主席团提名候选人时,应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提名人应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主席团决定。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为有效。
五、在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提名和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六、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七、主席团提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3人,如果没有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新的候选人,或者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不接受提名时,则进行等额选举。
八、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九、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
每一选票上的赞成票(包括另选他人的票数)与弃权票之和,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十一、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二、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三、选举工作由主席团主持。
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十四、选举会场共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十五、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投票数,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六、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七、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主席团决定。
十八、本选举办法,经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附:
大会选举注意事项
一、进入选举会场
1、全体代表必须佩戴出席证,提前进入选举会场,大会正式选举开始后,任何人员不准入内。
2、代表进入会场后,按规定的座号就座。要保持安静,一般不得离开座位走动。
3、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凭选举工作证进入会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二、填写选票
(一)填写选票时,请用大会秘书处统一发给的选举用笔。
(二)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选票。
1、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2、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3、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
4、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
5、如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辩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的弃权处理。
三、投票
1、投票时,按投票路线,依次投票。
2、投票过程中,应将选票垂直投入票箱。
3、投票结束后,各位代表仍回原来的座位就座。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
截止时间的决定
(2009年2月24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会议的日程安排,对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作如下规定:
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6日上午11时。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
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共7名)
(2009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监票人(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 筠(女) 许隆高 吴国庆 赵 敏 熊新年
魏 萍(女)
二、总监票人(1名):
程群林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人选办法
(2009年2月24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按照专门委员会顺序逐一举手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09年2月2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
(2009年2月2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5日下午5时。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9年2月26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鸿驰
大会主席团:
我受大会秘书长委托,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意见。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2月25日下午5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3件。其中,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2件;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1件;城建和环境资源工作方面的6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方面的2件;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1件;民族宗教旅游工作方面1件。
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围绕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就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大会没有代表提出质询案。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的安排,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13件议案进行了审议。建议将赵立龙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咸宁市城区教育布局调整的议案》(001号)确定为本次会议议案。该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办理情况向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其余12件议案全部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外,本次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3件,连同议案转为建议的12件,共计85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本次会议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加强督办。
以上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附:作为建议处理的12件议案目录
附:作为建议处理的12件议案目录
一、内务司法工作方面2件
1、吴金池等十名代表:关于建立全市公检法机关办案质量评查制度的议案(002号)
2、刘进步等十一名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大军队团职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力度,切实解除军队干部后顾之忧的议案(009号)
二、财政经济工作方面1件
陈熙利等十一名代表:关于加大崇阳钒产业发展扶持力度的议案(006号)
三、城建与环境资源工作方面6件
1、梁世友等十一名代表:关于尽快建设新水厂,确保城市发展用水的议案(003号)
2、范平等十七名代表:关于西凉湖、斧头湖综合整治,贯穿连通、提高水位、恢复生态的议案(004号)
3、吴斌清等十二名代表:关于综合整治陆水湖全流域的议案(008号)
4、余洪煌等十名代表:关于加强对西凉湖水资源生态保护的议案(010号)
5、张浩业等十四名代表:关于请求制止通山县在三十六人泉筑坝拦水的议案(011号)
6、黄威等十一名代表:关于请求将市级“口子镇”集镇建设纳入市级重点镇建设范围,建设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013号)
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方面1件
周明生等十名代表:关于加快我市中医事业发展的议案(012号)
五、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1件
张正韶等十一名代表:关于请求立项对崇阳港口乡至通山杨芳林乡周边数万亩石漠化荒山进行综合治理的议案(007号)
六、民族宗教旅游工作方面1件
陈英杰等二十八名代表:关于请求修建五里界至星星竹海生态旅游公路的议案(005号)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09年2月2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一、主席团(41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马世永 马冬梅(女,回族) 王远鹤 王铭德
邓明辉 边一山 龙良文 刘华华(女)刘进步
毕道丽(女)李友清 吴安意(女)吴忠宝 陈 剑(女)
陈 瑜(女)陈树林 陈绪元 陈鸿驰 余华英(女)
余泗林 佘家驹 周亨华 周和平 周彩娟(女)
林永生 胡建华 胡超文 胡新华 柯美耀
袁亚俊 袁善谋 夏福卿 殷德才 黄楚平
梁世友 彭方全 董思宁 程群林 曾国平
熊正团 黎珊玉
二、秘书长
余泗林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9年2月23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余泗林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在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程颖、王兆民同志已调出本市,侯珠江同志已退休,都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
二、王远鹤同志已补选为市三届人大代表,作为市委领导,按惯例参加大会主席团;夏福卿、刘进步同志分别作为嘉鱼县、解放军代表团团长,按惯例参加大会主席团。
这样,调整后的本次会议主席团由41人组成。
大会秘书长由余泗林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09年2月2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黄楚平 余泗林 周彩娟(女) 林永生 陈鸿驰 陈 瑜(女)
边一山 彭方全
召集人:黄楚平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9年2月2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6人):
林永生 陈 瑜(女) 刘进步 袁善谋 王铭德 夏福卿
第三次大会执行主席(6人):
余泗林 陈鸿驰 边一山 胡超文 程群林 曾国平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09年2月2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彭方全 尤 晋 张善猛 孙世槐 田期汉 邓明辉
来华雄 钟劲松 刘炳文 翟东明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
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9年2月23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余泗林
主席团:
现在,我就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和主席团部分成员担任。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式、闭幕式两次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部分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部分其他成员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黄 楚 平 同 志
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2009年2月27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了。这次会议,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审议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会议还补选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了市三届人大3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是一次集中民智、凝聚民心、与时俱进、共谋发展的大会,也是一次团结、民主、务实、鼓劲的大会,对于进一步激励和动员全市人民坚定信心、应对挑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开创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8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拼搏,迎难而上,成功抗击50年来最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今年是加快推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科学发展上水平的重要一年,也是经济社会面临重大考验的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科学应对、克难奋进,着力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统筹区域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努力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奋力开创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新局面。
一、要坚定发展信心,科学应对挑战
去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国内经济周期性波动和我市经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交织在一起,国内外经济环境异常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和突发性风险明显增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在看到困难和挑战的同时,我们更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面临的有利条件和重大机遇。咸宁的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依然向好。中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的重大措施,沿海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加快转移,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面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启动实施,以及一批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相继开工,为我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带来了新的更大机遇。我们要从经济形势的正确判断中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从咸宁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中提升发展信念,从中央的决策部署中把握发展先机,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举措,科学应对当前形势,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去年,我们抢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央领导联系点和省委试点机遇,突出实践特色,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今年,我们要在巩固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完善制度,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二、要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定不移地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提出,要把 “保增长”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这既是立足当前,解决各种困难和矛盾的根本举措,又是着眼长远,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内在要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是全市工作的大局。把握这个大局,就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就是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作为确保经济增长的目标,推动自主创新、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就是要在发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民生与和谐,在民生改善与社会稳定中促进发展,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我们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实际工作成效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作贡献。
三、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全市人民迎难而上,共同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困难。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更好地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忠实代表,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希望各位代表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坚持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要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尽职尽责,不辱使命。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征程困难和希望同在,挑战和机遇并存。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克难奋进,努力开创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献礼!
现在,我宣布,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