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 第10号(总号:069)
目 录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 ……………………………3
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
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胡毓军4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15
关于200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熊铁军16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7年市本级预算
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苏惠林21
关于2006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冯 春23
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情况的报告……………………………………王胜红29
关于取消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会议的决定 ……………………………………36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咸宁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37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会议的议案………………主任会议38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钟劲松39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40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草案)的说明 ……………………………………………………………………陈 瑜46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47
刘彦其同志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48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51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议程
2007年12月28—29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6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六、审议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七、审议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八、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九、其他
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
——2007年12月28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政府秘书长 胡毓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议案和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建设“小康咸宁、和谐咸宁、生态咸宁”的总体目标和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履行代表职责,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政府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交由市政府承办的议案1件,建议46件,占议案和建议总数50件的94%。其中:财经方面的建议15件,占总数的30%;农林水方面的5件,占10%;城建环资方面的11件,占22%;教科文卫方面的6件,占12%;内务司法方面的7件,占14%;民宗旅游方面的2件,占4%;其他方面的1件,占2%。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被分到市政府34个部门和单位具体承办。各承办单位在市人大的支持、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全部议案和建议已按规定时限如期办复完毕,办复率达到100%,见面率达到100%。从《征询意见表》反馈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个别建议,市政府督查室督促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后做了二次答复,得到了建议者的认可和谅解。
(一)关于议案的办理情况
收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网吧管理”的议案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是责成政府办公室迅速将议案转交给市法制办、文体局及公安局,要求按议案办理规定认真落实,办公室跟踪督办。二是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到网吧,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协调矛盾。三是市长黄楚平同志亲自安排督办活动,到温泉部分网吧调研,与相关部门及建议人代表座谈,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网吧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领导。在原市网吧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领导挂帅,市文体局、工商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监察局、卫生局、人行、法制办、新闻出版局、文明办、综治办、团市委等13个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机构成立后,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形成对网吧的有效监管机制。
2、出台网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已安排市文体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外地先进作法和成功管理经验,起草规范性文件《咸宁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该办法草案出来后,将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报经市政府审议后出台。办法将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超时限营业、未成年人进入及治理黑网吧等问题作出规定。
3、加强行业自律。一是要求通信运营商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着力采用技术手段,封堵不健康的网上内容,为上网消费者提供网上娱乐安全服务。二是教育网吧服务营业场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强化自律。
4、强化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检查考核监督激励机制,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使考核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争取人大、政协、司法、舆论以及群众等多方面的监督,发挥好12318、12315、110、12355等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健全网吧社会监督员队伍,提高监督实效。定期向社会公示网吧市场的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三是监察机关加强执法监察,坚决查处网吧管理中违法乱纪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综合治理,形成合力。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家庭、学校的教育监护责任,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二是堵疏结合。发挥好学校、文化馆(站)、图书馆、青少年宫、青年中心和中小学远程教育在满足未成年人网络文化需求方面的作用。通过安排专业人员、招募志愿者、教师、家长参与等方式建立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
(二)关于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1件,占总承办量的44.68%。如关于“取缔温泉市区麻木”的建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咸安区和市直相关部门5月份在市区全面开展“禁麻”,通过精心安排部署,依法管理,有情操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只用20多天一举完成“禁麻”工作,取缔“麻木”1400多台。关于“将出租车管理权交还给交通部门”的建议,市政府5月18日召开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专题会议,从有利于加强统一管理出发,按照省政府266号令的规定,调整出租汽车市场管理职能,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出租汽车市场。自6月1日起,出租车管理职能已由市建委正式移交给市交通局。又如关于“治理蓝海大酒店烟囱污染问题”的建议,反映的油烟污染问题,关系到温泉镇幼儿园300多幼儿的健康成长。市环保局本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对此事进行了认真处理, 6至7月先后三次赴蓝海大酒店进行实地调查,蓝海大酒店也下决心将问题最终解决好,投入资金,将烟囱改道加高,通过水雾除油法,取得很好成效。据温泉幼儿园负责人反映,改造后的烟囱除油烟效果较之前有了明显改观,幼儿园对此事处理结果很满意,蓝海大酒店的油烟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关于“要求对向阳湖奶牛场实施电改”的建议,向阳湖奶牛场现有供电台区9台,在农村电网改造中已改造供电台区4台,改造居民生活用电600余户(包括向阳湖奶牛场本部及周边居民),还有湖区渔业分场、奶牛二场、奶牛三场等5个台区未进行改造。供电公司将逐步对向阳湖奶牛场5个台区进行整改,现已拿出整改方案和预算,但由于整改所需资金大,工程量大,无法一时到位,目前,供电公司已经对奶牛三场台区居民生活用电改造全面动工,该台区计划3个月完成,年底前还将完成其他4个台区改造工作。
二是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17件,占36.17%。如关于“共建车站路”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已有明确意见,由咸安区政府和市城投公司共同负责筹资建设,所需资金由拍卖道路两边存量土地筹措,计划在2007年12月底完工。为确保工程进度,市委、市政府还定期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如因工作不力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将通报批评,并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关于“接通高枧乡至塘湖镇公路硬化”的建议,目前,建议所述的高枧乡至塘湖镇公路高枧段的2公里,已列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和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的规划和建设,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可协助其进行合理规划,并给予技术指导。同时《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的建设和日常养护工作。因此高枧乡至塘湖镇公路应由义源村村民委员会统筹考虑,按农村公路技术要求组织建设,经交通部门验收后,可按每公里10万元予以奖励补助。关于“解决库区群众人畜饮水困难与安全”的建议,根据通山县人民政府2006年批复的《湖北省通山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十一五”期间,该县计划兴建38处饮水安全工程,解决燕厦乡14733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余的1864人饮水不安全人口将在2011年以后解决)。按规划的要求,燕厦乡1.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可以在2010年前得到全部解决。目前,已解决燕厦乡2025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对于其余饮用水不安全人口,正在按照审核的规划组织实施。关于“加大嘉鱼县牌洲湾抗洪烈士陵园的投入”的建议,按照我国现行政策规定,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保护,所需经费由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解决。2001年,嘉鱼县政府明确将牌洲湾烈士陵园纳入县烈士陵园统一管理,县编委核定编制2名,由县民政系统内部调剂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陵园管理。由于牌洲湾烈士陵园地处县域边缘,距县烈士陵园近50公里,交通不便,溃口后土地沙化严重,县烈士陵园便委托中堡村村委会派人看护,每年给看护人补助1200元,县财政每年拨付2万元专项资金,具体负责陵园的日常管理维护。自2001年以来,嘉鱼县已陆续投入10万余元用于整修道路,栽树植草,修建围墙、大门。由于该县财力有限,导致该园外部环境相对较差,内部管理相对滞后,难以发挥其应有的社会综合教育功能。7月10日,市人大、市民政局前往牌洲湾烈士墓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要求县民政部门,按300—500万元的投资规模组织勘测设计,目前正在落实中。又如关于“建立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问题,并将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两难”、“两差”、“两个基地”问题作为市政府2007年必须着力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为做好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我市已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纳入《咸宁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全市规划建设农村宿制学校150所,计划投资2亿元,并下发了《关于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学校基地建设的意见》。同时,根据《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总体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总体方案》,2007—2010年,我市已纳入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建设的县市有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赤壁市,中央将投入专项资金4100万元,规划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项目投资重点加强农村薄弱初中改造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等生活设施建设,使学校寄宿学生生活设施达到或接近《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三是建议所提问题因条件、能力所限,近期暂时不能解决,需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的有3件,占6.38%。对这类建议,市政府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责成承办单位从基础条件、困难问题、对应措施等方面客观公正、及时认真地向代表们作了答复,讲明实情,得到了代表们的理解。如关于“将崇阳县肖岭大桥立项建设”的建议,我市已向省交通部门立项申请增加崇阳县渡改桥计划,争取将肖岭大桥补列入2008年渡改桥建设计划,如果立项申请得到批复,大桥的建设立即可组织实施。关于“将通山县九宫山镇富有桥头至阳新龙港镇的村级公路改造升级为国道”的建议,其中富有桥头至新庄坪已于2003年改造完毕,新庄坪至黄桥段目前正在进行升级改造,该路的交通状况正不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章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国道规划由国家交通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同国道沿线省级人民政府编制,并由国务院审批。国道规划调整由原编制机关提出,国务院审批。目前国家尚无调整国道的总向,因此该路暂不能升级为国道。考虑建议反映的情况,待国道规划统一调整时,市交通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四是因政策限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有5件,占10.64%。如关于“将横沟收费站北迁”的建议,按照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发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非封闭式的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向北迁移横沟收费站,将与相邻的武汉郑店收费间距少于50公里,与政策规定不相符。又如关于“请求恢复通城信用联社五里分社金融网点”的建议,原五里信用社是通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置在五里镇的基层营业网点,截止2007年元月31日,该社有员工5名,各项存款328万元,人均存款仅6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485万元,贷存比高达148%,历年亏损215.8万元,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按照银监会、人总行、湖北省政府关于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改革工作的要求,对业务量小、发展前景差、资金亏损严重、存在较大支付风险的信用社,在进行机构调整过程中必须予以撤并。基于这一精神,通城县联社于2007年2月4日撤销了五里信用社,将该社所有人员、帐务、财产全部并入通城县联社马港信用社。撤销该网点的同时,通城联社充分考虑了网点撤并后五里镇老百姓的金融服务。一是五里信用社北离县城、南距马港均只有2公里路程,当地老百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到县城或马港镇的农村信用社网点办理业务。二是我市农村信用社已于去年底发行了自己的银行卡 “福卡”,实现了全省通存通兑,农户在信用社的任何一个网点均可通过“福卡”或存折办理存取款业务。三是马港信用社在五里镇安排了3名包片客户经理,为当地农户提供小额农户信用贷款、金融知识咨询等金融服务。
二、办理议案和建议的主要做法
按照全市“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的要求,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本着“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的宗旨,以讲求实效为目的,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1、领导重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市政府领导都十分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早在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长及各位副市长就积极深入到代表中间,广泛倾听代表呼声和意见。“两会”结束后,市长就要求市政府办迅速对承办的代表建议进行登记、分类、汇总,并亲自审阅了代表建议分类情况,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随后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又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强调: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反映了代表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也是关心和支持政府工作的表现。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既是一项严肃和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人民政府尊重代表的权利,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办理工作与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议办理工作。主管建议办理工作的胡立山常务副市长亲自主持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并要求各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建议办理的工作机制,立足办实事、求实效,最大限度地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会后,围绕代表建议的办理,市政府又多次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对代表们提出的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明确的办理意见。
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大多数部门专门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许多办理单位还成立了办理工作组,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如市文体局在办理建议时,主要领导直接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并责成专人办理。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治安大队、交警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建议工作领导小组。市建委、交通、财政等办理大户单位也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代表提出的建议逐条研究,逐条落实,明确办理科室和负责同志,确定办理方案,限定办理时间。部分办理部门还积极按照全市交办会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深入基层,联系代表,反复调研,认真拿出初步答复意见。如市建委接到交办的代表建议后,在与代表见面、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拟办意见,并召开局长办公会对拟办意见逐件进行了研究、讨论、审议,力求最大限度地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使代表满意。
2、强化措施,确保督促检查到位。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如何,关键体现在落实上。为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加大了跟踪督办力度,坚持按建议办理的实施方案抓落实,并把办理情况纳入对各承办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办理工作中,市政府要求各部门继续按照“党组研究定路子—承办人员办理—与有关代表沟通—修改完善—主要负责同志把关签字后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市长审定”的程序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也都能针对代表反映的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弄清问题的实质,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在办理工作中也加大了对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同各承办单位办理人员经常联系,定期了解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对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对有些办理工作进度较慢的部门进行催办、督办。一是抓办理进度。市政府督查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采取全面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电话督办与上门督办相结合,文件督办与通报督办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7月上中旬,先后到市财政局、建委、交通局、公安局等14个承办量较大的部门和单位,就建议的内部交办、办理进展和办结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二是抓办理质量。在办理工作中,坚持“四不放过”,即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建议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对需要协调而没有协调的不放过;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不放过。同时对目前正在办理的B类建议进行了梳理,对年内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建议,实行跟踪督办,确保办理工作质量。三抓规范办理。按照《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法》规定,严把交办、承办和答复“三个关口”,对所有建议分门别类建立了文字档案,确定了承办部门和办理时限;对办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台帐,对帐销号,逐件落实;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格式,对不规范的答复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重新办理,实现了办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所以,从目前办理情况来看,今年的办理过程比较规范,各部门办理人员业务素质有所提高,答复格式比较规范、办理态度比较诚恳、答复内容比较完整。
3、加强沟通,确保取得办理实效。市政府把办理建议的过程,始终作为了解民意、体察民情、集中民智、凝聚民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提高办理实效。为此,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进一步加大“开门办理”力度,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准确、全面地领会他们所提意见的内容和意图,以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在做好书面答复的同时,积极采取面商办理、现场办理、请代表直接参与办理等有效形式,既促进了问题的解决,提高了办理质量,又密切了与代表的联系,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
办理工作重在落实。我们在办理工作中始终把立足点放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多解决实际问题上,力争使一切有益的、合理的、可行的建议付诸实施。为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了把办理工作同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同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相结合,同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方面工作相结合,做到想代表所想,急代表所急,真正发挥建议应有的作用。
事实证明,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通过答复之前电话征求意见、上门走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不仅能准确、全面地领会代表们所提意见的内容和意图,有针对性地答复办理,而且能通过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缩短与代表间的距离,更加增强我们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虽然,今年依然有一些代表的建议、意见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落实,但是,办理单位通过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向代表作细致的解释,最终取得了他们的谅解与支持,代表对我们的办理工作也表示满意。
今年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客观地讲,由于受国家有关政策和我市财政状况所限,代表提出的一些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建议,没有被完全解决或者采纳,只能采取分步实施、确保重点的办法,逐步加以解决。从主观上讲,在办理工作上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没有相对固定办理人员,业务比较生疏,答复简单化,未标注类别或标错类别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联合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未能很好地衔接沟通,造成同一建议分别办理、各自答复;在开展现场办理、面商办理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提高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继续坚持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办理人员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办理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建议协调、督办力度,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促进代表建议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的办理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得到了人大代表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继续关心、检查、指导我们的办理工作,使我们的办理工作做得更好!我们也将以更加负责的工作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努力把办理工作再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营造团结、民主、和谐的政治氛围,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0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07年12月29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边一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及其报告。
关于调整2007年咸宁市本级预算的报告
——2007年12月28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副局长 熊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关于调整2007年咸宁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今年以来,市政府和市财税部门按照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收支预算,抓住经济快速发展,财税持续增收的机遇,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强化各项支出管理,全市财政收支呈现高幅增长、平稳运行的态势。
一、调整市本级收支预算的必要性
1—11月,市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1050万元,为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预算22504万元的93.5%,一般预算支出35817万元,为预算41256万元的86.8%。市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11个月,总体运行情况较好,呈现出收入快速、高幅增长、重点支出有效保障、支出管理不断加强、运行质量明显提高的特点。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本年度预算执行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出调整。
从收入方面看:一是市本级税务部门各项税收因市区经济持续增长,税源不断涌现,收入尚有潜力可挖。二是房地产和大型工程关联税收大幅度增加,以及土地出让金和房产交易带来契税的增收,财政部门收入也有较多增长。三是省政府将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任务由540亿元调整到588亿元,调高了8.9%,咸宁市直任务为24100万元,增加1596万元的收入任务。因此,调整市本级收入预算,不仅是《预算法》、《湖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要求,也是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的客观保证。
从支出方面看:今年以来,随着国家出台新的工资改革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全面实施民生工程、市区全面实施工业突破等政策要求,以及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和还债的急需,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支出将大大超过年初的预算安排。
从以上分析看,如果不调整预算,许多刚性支出没有相应的收入来源,就无法安排;一些必要的支出既无法保证,也无法在预算中体现,不仅造成收支不平衡,还将给市本级乃至全市的社会稳定和各项建设带来不良影响。基于以上考虑,建议对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一)调整一般预算收入
市本级年初一般预算收入22504万元调整为25083万元,增加2579万元。预计增加的主要项目是:
1、增加增值税226万元,主要是红牛集团上缴税收;
2、营业税增加1577万元,主要是金融、保险、服务业、交通运输、建筑安装行业增收;
3、企业所得税增加750万元,主要是红牛集团缴纳的税收;
4、耕地占用税、契税分别增加350万元、332万元,主要是房地产行业增收。
因受“收支两条线”的政策影响,行政性收费收入作为减收项目调整1371万元;城建税因年初任务拟定过大,调减280万元。
(二)调整一般预算支出
市本级年初一般预算支出41256万元调整为43569万元,预计增加支出2313万元。据统计,年内市本级各部门要求解决经费的报告很多,但由于财力所限不可能全部安排,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及收支平衡原则。主要调整明细如下:
一是今年出台的工资改革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政策,公务员调资超预算支出262万元,增人增支、升职晋级484万元。
二是实施工业突破政策,工业园的若干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安排长江工业园建设增加支出120万元。
三是由于招商引资政策奖励力度加大,目前已经突破年初预算,需增加招商引资预算安排150万元;团体接待经费183万元。
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需增加201万元,主要是广播电视系统设备45万元、卫生急救援助中心30万元、咸通公路前期费用50万元、 园林城市建设44万元、 农业茶树建设32万元。
五是按照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增加单位办案经费预算740万元。
六是预算单位设备购置及建设经费增加,政府视频工作建设100万元、武警抗洪抢险指挥车53万元、武警营房建设20万元。
以上增加支出的项目按财政收支科目分类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 2657万元
公共安全 540万元
教育 712万元
科技 137万元
文化体育和传媒 18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 353万元
医疗卫生 102万元
农林水事务 394万元
交通运输 14万元
有些项目因在使用过程中科目之间进行了调整,“环境保护”调减6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调减376万元、“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调减374万元、“其他支出”科目调减196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主要是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1380万元、共产党事务661万元、人大政协增加173万元、监察审计增加227万元、民主团体89万元、统计增加40万元。
(三)基金预算调整
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4762万元调整为79925万元,增加65163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增加 696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收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收入级次由中央、省、市三级分享调整为中央、省两级分享,调减本级收入4000万元。 社保基金基金收入10000万元调整为8160万元,调减184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9771万元调整为82272万元,调增62501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65600万元(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整理支出、经济适用房建设支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长江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其他项目因收入的掉收调减支出3099万元。
三、调整预算后的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入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
一般预算资金来源合计47339万元, 其中:本级收入25083万元、体制调整补助481万元、税收返还收入7800万元、工资转移补助8097万元、定额补助1188万元、缓解市级财政困难1464万元、其他补助3226万元。资金来源调增 增294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579万元、 补助收入369万元。
资金运用中:一般预算支出43569万元,调增2313万元;结算上解及上解支出3770万元,调增635万元,主要是对咸安区补助支出增加。
收支相抵,年终财政平衡。
(二)基金预算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
基金预算资金来源合计为93094万元,调增63323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增收65163万元、社保基金减收1840万元。资金运用总计9309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财政平衡。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0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2007年12月28 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苏惠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边一山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2007年咸宁市本级预算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在本次会前召开了专委会议,对市政府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政府提出的200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为:
1、一般预算收支调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由年初的22504万元调整为25083万元,增加2579万元;一般预算支出由41256万元调整为43569万元,增加2313万元。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均为47339万元,收支相抵,达到当年平衡。
2、基金收支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的14762万元调整为79925万元,增加651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由19771万元调整为82272万元,增加62501万元。社保基金收入由10000万元调整为8160万元,减少1840万元。基金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均为93034万元,收支相抵,达到当年平衡。
财经委认为,按照《预算法》和《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规定,调增的预算收入或支出超过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3%的,市政府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这次预算收支调整主要是由于税收增长、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大幅增加,以及工资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引起的。从预算调整的原因、项目和构成来看,这次预算调整属于正常的预算变动。预算调整方案合理、可行。为此,财经委建议本次常委会批准200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7年12月28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冯 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0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后,形成了《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督促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及时作出了部署安排。10月22日,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在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汇报后,黄市长指出:“市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咸宁市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很好,很中肯。人大对市政府的工作既是监督又是支持,市政府一定高度重视,认真整改,有错必纠。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区分问题的性质,要一一落实整改,该追究的要追究,该处理的要处理,涉及到机制、体制或制度上的问题,要加强调研,逐步规范,从而达到标本兼治”。会议还形成了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会议指出:(一)关于收支两条线的问题。要从咸宁经济的长远发展考虑,认真研究,下决心解决好收支两条线的问题。(二)关于细化部门预算的问题。财政部门要更科学、更合理地细化部门预算,明年的部门预算从现在起开始谋划。(三)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决定从明年起逐步调高,使咸宁发展的成果让广大干部群众共享。(四)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同意审计局建立专门的政府项目投资审计机构,对政府投资工程进行全方位、全时段审计。11月10日,市政府办下发了咸政办发[2007]108号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根据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措施。据统计,截止12月20日,有关单位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7540.68万元,占应纠正金额的60%,其中:入库财政资金644.23万元,按规定下拨滞留欠拨的资金3260.31万元,归还各类被挤占挪用和违规收费及摊派的资金915.13万元,调整会计账目2721.01万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定21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对市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积极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问题逐项分析原因,强化措施,建立健全规范预算管理的长效机制。整改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年初预算安排的800万元的资金项目未得到执行的问题。市财政给予了说明,由于市直住房货币化改革正处在启动阶段(调查研究前期准备),安排的800万元在2006年未能得到执行,而是用于市直预算单位人员增加公务员调资、增加津贴等项目的资金缺口,平衡2006年当年预算。并明确表示,待该项工作正式实施时再安排资金。
(二)关于应缴未缴国库基金收入644.23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07年1月份调整入库。
(三)关于未及时划转社保基金2811.35万元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07年1月份将2811.35万元全部划入了社保专户。
(四)关于市直部门单位利用国库往来户收取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资金高达415.91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积极研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市直国库收付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以减少往来资金账户规模。
(五)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的问题。市政府和市领导高度重视,黄市长在市长办公会上郑重说道,对我们这个财力不是很足,税收收入不是很多,税收比重不是很高的市直财政,实行真正的收支两条线管理难度很大、困难很多,是政府的一块心病,但是市政府要为咸宁的经济长远发展还是要痛下决心,解决好收支两条线的问题,现在是打基础,谋长远。目前,市政府拟出台《咸宁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预算管理,改善咸宁地方经济环境。
(六)关于税收征收不到位,应收未收的问题。市地税局相当重视,一方面主动向市政府领导汇好报,建议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纠正对企业“包税”的各种行为,废除涉税违规文件。另一方面,送税法到企业,帮助企业走出“包税”的环境,及时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壮大发展。同时,市地税局以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坚持依法征税的原则,确保国家税收政策执行到位。
(七)关于涉税罚没收入混库的问题。市地税局已明确表态,保证以后年度不会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二、市直单位财务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直各有关单位都十分重视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数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确保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按照预算规定的对象和用途拨付使用;二是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全部纳入财政统一管理,杜绝一切账外收支行为;三是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四是严格收费许可制度,禁止无项目收费、超标收费或擅自巧立名目收费,坚决制止一切变相的“赞助”和“集资、摊派”行为。截止12月20日,各有关单位已纠正问题7540.68万元,占问题资金总额的60%。
(一)关于自行调整预算支出和滞留财政资金639.29万元的问题。截止12月20日,市建委已将滞留的318.96万元的资金已拨付到用款单位,市建委和市卫生局自行调整预算支出的320.33万元的问题,由于两家单位将其用于办公楼建设无法归位,但两家单位已明确表示,今后对各二级单位的预算在“咸宁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并全额下拨到各单位。
(二)关于市直部门单位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1269.83万元的问题。截止12月20日,从收到的整改情况来看,市建委、法院、国资委、环保局、市散办、市结防所等6个单位将挤占挪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798.63万元已全部归位,其中市国资委从2007年单位公用经费中已补足因挪用的困难企业职工帮困资金4.26万元。市卫生局、温泉公安分局、市散办、市妇幼保健院等四家471.2万元因已用于单位办公楼建设和经费支出短时间内无法归垫。
(三)关于市直部门违规收费和摊派373.58万元的问题。目前,从收到的整改情况来看,市法院、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农办、市经委、市环保监察支队、市建工处等七单位116.5万元违规收费资金已全部退还给相关的部门和企业或按规定的要求整改完毕。如市法院针对审计部门查出的违规收费问题在积极认真整改的同时,该院还结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专门邀请省高院的有关领导来院授课,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新的《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收费,严肃纪律,明确了责任,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收取诉讼费的情况发生。市国资委、市建委两家150.38万元的摊派正在筹集资金准备归还,其中市建委的20万元准备在年底前归还,市国资委准备从催收回的购房款中如数上交市清房办。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温泉公安分局、市建委等四家单位的106.7万元已全部用于经费支出,这四家单位已作出承诺今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四)关于部门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少记收入571.57万元的问题。从收到的整改情况来看,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经委、市建工处、市建委、市交警支队、温泉公安分局、市司法局、市中心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局等十一家单位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全部作了调账处理。
(五)关于单位编报部门预算收入不规范少报部门预算收入178.77万元的问题。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服务中心认真对待该问题并进行了整改,今年的预算编制已严格按实际收支情况编报。
(六)关于单位账外收支27.38万元的问题。从收到的整改情况来看,市卫生局、市中心医院、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服务中心等四家27.38万元已全部进行了整改,将资金已全部并入了账内作收支处理。
三、关于市直五项社保基金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经办机构逐条对照审计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逐条整改,整改效果较好。
(一)关于五项社保基金保费欠费严重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加大宣传工作和征收、催缴力度,力争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市直五项社保基金欠费严重的问题。
(二)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针对预收医疗保险费未作当期保险费收入计2122.06万元这个特殊问题,专门请示省厅后已按省厅的要求进行了账务处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针对未严格按照规定结算医疗费的问题,已按国家的相关政策停止了本地出台的办法,改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三)关于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移交不彻底的问题。目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展开了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移交前的清理准备工作。
(四)关于应配套未配套专项资金计334.67万元和市本级财政应负担市直单列人员医疗费180.5万元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市财政局对应配套未配套专项资金这个问题相当重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向市财政局递交了《关于要求企业养老保险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的报告》,市财政也派人对此问题进行了核实,目前,两家就配套资金问题正在积极工作;对市本级财政应负担市直单列人员医疗费180.5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补拨了130万元,其余下部分争取尽早补还到位。
总的来看,由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瑜还带领部分人大常委和财经委的同志到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疾控中心等8家部门单位进行督办和调研,有力地促进了市直审计整改工作的开展。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较好。截止12月20日尚未整改到位的违纪违规问题5233.16万元,占应纠正金额的40%,主要原因是:由于资金分配、清收催缴以及配套方案还在拟定中,部分有问题资金还未得到落实,金额2426.44万元;由于正在筹集资金,部分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和已经使用的违规收费及摊派尚未归垫或纠正,金额255.97万元;由于确无资金来源,部分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和已经使用的违规收费已无法归垫,金额792.64万元;由于项目未执行、未编报等预算管理不科学、不规范,执行政策不严造成的有问题资金而无法纠正,金额1758.11万元。对于尚未整改到位以及消极整改的问题,市政府将继续督办,严格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尽快整改。
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管理情况的报告
——2007年12月28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文化体育局局长 王胜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现有网吧341家,计算机总数17759台,吸纳就业再就业人员1370多人,年提供税收213万元,每天平均有二、三万人在网吧上网消费。今年以来,市政府和市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以落实人大二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网吧”管理的议案》为动力,加大对“网吧”的管理力度,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努力创新工作方法,始终保持对网吧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网吧管理状况明显好转,群众举报明显减少。
一、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
(一)严查重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
接纳未成年人是网吧管理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热点,是加强管理的重中之重。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国家十四部委文件精神,市政府责成文化等管理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日常稽查力度。把学校周边网吧作为重点,采取节假日、放学等重点时段必查、其他时段突查等方式,日查与夜查相结合、独查与联查相结合、普查与点查相结合,加大稽查密度,建立日常检查记录,做到防控及时,违规必处。今年1至11月,共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件12起,处罚违规经营网吧157家,其中停业整顿48家。二是落实管理责任制,对网吧实行分片负责制、交叉检查制,责任到人,并在各网吧悬挂了责任告示牌,要求稽查人员人手一本稽查日志,每天一记,两日一报,突出问题及时上报。三是强制落实入场登记制度,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每天必须对网吧巡回检查一次,要求网吧必须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程序,对上网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入场登记。四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违规经营场所及时曝光,同时建立稽查通报制度,通报违规经营场所处罚结果,增加处罚透明度。共在市级新闻媒体刊登文化市场相关报道43篇,编发稽查通报10期,下达案件督办通知11份。五是充分发挥市场义务监管员作用,对文化市场特别是网吧市场实行社会监管。全市文化部门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和其他人士等义务监督员60多名,其中市直13名,分别颁发了聘书。
(二)努力控制网吧超时经营。
网吧通宵经营是社会关注的另一个热点,也是全国网吧市场管理不统一的现实问题。结合咸宁实际,市政府有关领导经常督查电信部门采取技术措施实行零点断线;文化部门主动与电信部门联系,要求采用技术措施解决网吧超时经营问题,实行“网吧”场所统一营业时间制。目前崇阳、通山、通城已采取了每日零时至八时切断“网吧”网络信号措施,实行了限时提供网络信号服务,温泉、咸安、嘉鱼、赤壁还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围绕解决网吧超时经营问题,市文体局组织了几次大的行动,采取的方式主要是“零点行动”,组织全局机关干部零点至2点对温泉网吧进行分片突击检查。同时,把检查超时经营作为稽查人员的经常性责任任务,稽查人员经常是凌晨3点多钟才睡觉。由于长年累月坚持日夜巡查,加班加点,加之人手紧张,稽查队员经常带病工作。局长和分管局长也经常和稽查队一起巡查。
为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文化部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市场天天查、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开展了文化市场“集中执法季”行动;文化部门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吧“暑期集中行动”;文化部门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落实媒体曝光和领导批示专项治理行动、处理银兴天泉网吧“5、9”事件而展开的专题整治行动;抓督办案件落实专项行动,今年共受理并办结县、市区各类举报件37起,其中省级督办7件、市级领导督办3件。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注意加强宣传,着力营造执法氛围。一是在温泉中百仓储门前举行了“集中执法季”和“暑期集中行动”启动仪式。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负责人、市直网吧业主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式上,向社会公布了违规经营最低处罚标准、给市直义务监督员发放了聘书、温泉网吧业主向全市网吧发出了守法经营承诺和倡议书,均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二是在每次专项治理行动中,都要召开网吧业主会议,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法制教育,灌输法律法规,重申处罚规定。通过召开经营业主会议,组织学习、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等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业主、网管、网吧从业人员考试,增强他们的守法经营意识、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三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文化部门在市电视台“今日视点”栏目做了三期网吧整治访谈节目,谈网吧现状和主管部门对网吧管理的措施;在市电台“行风热线”回答听众关于网吧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关热点问题;在南鄂晚报公示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在咸宁日报和南鄂晚报上多次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报道,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氛围。
(三)打击“黑网吧”,创建文明网吧。
“黑网吧”是接纳未成年人的主要场所,它们隐蔽性强,危害性极大。今年工商、文化等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对“黑网吧”的查处,做到露头就打。对市场巡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相关部门通报的、新闻媒体曝光的,都及时进行了查处取缔。全年共取缔了38家“黑网吧”, 依法没收了黑网吧经营的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主机39台,维护了正常的经营秩序。
为加强正面引导,大力提倡和鼓励文明经营,激发广大网吧业主的社会责任感,市文体局发起并得到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综治办、公安局、工商局、地税局联合支持,在全市开展以“优化经营环境、规范经营行为、提倡文明诚信、提供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创建“文明网吧”评比活动。活动已在全市展开,明年第一季度开会授牌,并实行严格奖惩。通过一系列的教育与整治,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也在逐步加强,出现了主动拒绝未成年人、捐款献爱心等可喜现象,受到媒体好评。
(四)继续抓好网吧安全生产。
为确保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在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基层安全基础工作上,文化、消防部门密切配合,以网吧为重点,积极抓好安全。6月中旬,对“网吧”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下发了《关于加强“网吧”安全规范经营的通知》书100余份,并对校园周边有安全隐患的10家经营场所下发了《停业整顿通知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安全隐患23处,限期搬迁4家。
回顾一年来网吧管理工作,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新特点:
1、市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许克振、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刘彦其等领导同志都对网吧管理作出重要批示。市人大二届四次会议关于“网吧管理的议案”交办后,市政府迅速采取措施,黄楚平市长就落实人大一号议案8月上旬对网吧进行专题调研,其后又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对加强领导、完善实名制登记、采用技术手段统一限时经营、视频监控等问题作出明确指示。要求法制办抓紧修改完善,尽快出台网吧管理办法。
2、社会对网吧的认识趋向理性化。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讲话发表后,人们对网络文化的认识得到统一。网吧作为文化产业化的载体和网络文化消费的场所,其负面影响要控制好,但更重要的是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青少年网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心理和教育心理问题,需要科学教育,综合引导。
3、各主管部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文化部门全年先后召开八次网吧治理专题会议,五次组织温泉城区网吧业主学习培训,直接查处违规案件13起。公安部门成立专班,很快查处了天泉网吧“5?9”治安事件,工商部门加大了打击黑吧的力度,电信部门抓紧研究有关技术方案。
二、目前网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统一协调和综合治理需要加大力度。依照国家法规,网吧营业场所的主要管理部门是文化、公安、消防、工商(省级还有网络接入商的主管部门)等,各部门都有明确责任。现在管理及收费部门近十家,出了问题承担责任主要在文化一家。解决目前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超时限经营和“黑网吧”问题,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采用人工与科技相结合的办法,统一管理平台,统一技术手段,形成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二)网吧“超时限经营”问题需要尽快解决。超时经营在全国已成普遍现象,北京、上海、成都、乌鲁木齐等十余个城市都放开了对网吧的“限时”管理。从咸宁情况看,目前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呼声是要限时经营,不能通宵。因此,从根本上解决网吧超时限经营问题,最有效、最经济、最简单地办法就是由网络信号接入单位采用技术手段实行零点断线。为此,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已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黄市长已明确要求予以落实。
(三)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需要得到科学管理。公安网监部门发售的“实名制登记”上网卡客观上存在“实名”不“实人”问题。2004年7月份,公安网监部门开始在各网吧安装“实名制登记”系统,由于与文化管理系统不相兼容,导致文化部门技术监控系统瘫痪。根据公安部门“实名制登记”要求,网吧业主在公安部门购卡,消费者在网吧买卡、再刷卡上机。按照规定,上网者必须持有公安部门发放的实名制登记“上网卡”才能上网,且持卡人应都是18岁以上成年人。但从目前查处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件看,上网的未成年人都是凭“上网卡”刷卡上网的。这种情况,市关工委的老同志在检查温泉网吧时早有发现,咸宁《南鄂晚报》对此作过报道。在这种情况下,文化部门仍采取人工稽查、人工登记、抓住就处罚的措施,加强未成年人进网吧的控制和处罚,难度增大。统一管理技术平台,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从根本上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已成为大家的共识和科学管理的根本举措。
三、今后工作打算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规政策,落实人大议案,切实解决网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政府及其各个部门义不容辞、法不容推的责任。按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市政府和文化等管理部门已经且正在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依法执法、规范管理、群众满意的思路,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咸宁市网络及电子游戏管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文化、公安、工商、电信、教育等十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加强管理执法工作的协调。
(二)尽快出台地方规范性文件《咸宁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实施细则》。这个文件根据黄市长指示,文体局组织起草,后经多方征求意见,法制办审查修改,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改,已进入最后审核会签程序,近期可望出台。文件的颁布施行,必将有力地规范部门管理行为,促进未成年人问题、超时经营问题的根本解决。
(三)根据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关于网吧连锁化、规模化、休闲化、标准化的发展方向和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的要求,停止网吧审批,通过加强执法、加大处罚、优胜劣汰,引导网吧结构升级和调整,实现网吧总量控制和换档升级,为网络文化消费者创造安全、文明、舒适的上网环境。要一如既往地防控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严惩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直至吊销文化许可证。一如既往地关注网络文化信息安全和消防、治安、卫生安全。同时积极发展绿色网络,加强中小学网络文化教育,引导青少年科学认识,正确利用,趋利避害。
(四)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和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网络文化方针政策,宣传网吧管理的政策法规,让更多的业主、更多的消费者、更多的家长、老师知法守法护法。各部门要为了人民群众满意、为了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大局,在政府领导下,恪尽职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政府将研究加强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人员队伍建设,理顺市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文化市场的检查指导和要案查处工作。
我们相信,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有力监督下,以市政府即将出台的网吧管理规范性文件为契机,我市网吧管理工作一定会不断得到优化和提升,为咸宁的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取消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07年12月4日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原定的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予以取消。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备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07年12月29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6日在温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咸宁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咸宁市市长、副市长;选举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咸宁市出席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关于设立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其他。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于2007年12月24日研究决定:2008年1月6日至10日在温泉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期五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咸宁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8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咸宁市市长、副市长;选举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咸宁市出席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关于设立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其他。现提请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
主 任 会 议
2007年12月25日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07年12月28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钟劲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托,现就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通知和《选举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的规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仍为351人。我市各县、市、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咸宁驻军等选举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选举产生了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44名。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344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认为,344名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现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尚缺7名。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118人)
(2007年12月29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列席本次会议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7人)
王惠安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魏送来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李光洪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张忠良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程功全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阚海清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张远森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二、列席本次会议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11人)
周辉庭 市委副秘书长
李旭东 市委政研室主任
王 英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阮明贵 市委副秘书长、610办主任
张 毅 市委保密办主任
庞熙明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黎翠霞 市台办主任
范伟才 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胡毓军 市政府秘书长
胡 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黎亚洪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驻京办事处主任
陈跃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城市投资开发公司经理
徐永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研究室主任
王水林 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王义松 市驻汉办事处主任
潘 华 市政府接待办主任
汪凡非 市扶贫办主任
彭雄早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毛世忠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骆传勇 市建委主任
马 达 市交通局局长
叶振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皮 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冯 春 市审计局局长
周家添 市环保局局长
叶 艺 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
杭 莺 市旅游局局长
胡建平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贾计平 市人防办主任
程学娟 市档案局局长
王小建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陈水清 市残联理事长
王胜红 市文化体育局局长
王泽人 市教育局局长
汪玲珑 市卫生局局长
雷锡高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刘凡生 市民政局局长
李城外 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宽瑜 咸宁日报社社长
白柏呈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柯于明 市文联主席
卢克清 市社科联主席
胡大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卫国 市司法局局长
毛进明 市老龄办主任
邹济舟 市林业局局长
熊登赞 市水利局局长
梁东安 市水产局局长
汪佩敏 市农垦总公司经理
郑裕爱 市工业行业协会主任
黄大奇 市轻工业行业协会主任
戚晓贺 市建材行业协会主任
张宗阳 市供销社主任
李卫平 市商务局局长
丁 渊 市国资委主任
徐剑峰 市物价局局长
罗来平 市统计局局长
谢文武 市粮食局局长
张明华 市物资总公司经理
王卫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地震局局长
卢超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董发金 赵李桥茶厂厂长
刘应伦 鄂贸公司总经理
余启水 市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王付声 咸宁生物机电工程学校校长
程功武 鄂南高中校长
周洪源 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段新文 市卫校校长
何小飞 市中心医院院长
刘忠和 市中医医院院长
刘爱军 市银监局局长
刘元民 市中行行长
李焕成 市工行行长
张 民 市建行行长
杨道权 市农发行行长
汪自国 市农村信用社主任
贺新国 市国税局局长
吴帮金 市地税局局长
胡建勇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黎王虎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游爱民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李剑国 中石化咸宁分公司经理
李 涛 市邮政局局长
张培华 市电信公司总经理
周澄华 联合通讯咸宁分公司经理
陆德军 中国铁通咸宁分公司总经理
李小林 省第四地质大队队长
王忠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方义涛 市工商局局长
毛怀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肖本权 市气象局局长
何 杰 市无委办主任
雷森林 湖北飞宁方向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许 火 今麦郎咸宁公司总经理
王文超 生辉服饰公司董事长
石云飞 洁丽雅咸宁家纺公司总经理
方龙升 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工会主席
刘 建 中石油咸宁销售公司总经理
郭 忠 泰富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新铭 湖北维雪啤酒公司总经理
江行允 银泉维新纺织公司总经理
石浩文 红牛饮料咸宁公司副总经理
王定乾 能一郎公司总经理
施仕礼 天化麻业公司副总经理
陈育康 海宏达公司总经理
徐道茂 联新生畜屠宰食品公司总经理
张 红 中商平价咸宁店店长
阮诗树 鄂南新华印务公司董事长
曾希望 福人金身药业公司总经理
周佐玉 帅力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德山 湖北恒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7年12月28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 瑜
各位委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中有7名因任职年龄到限或工作变动,主任会议建议报经常委会决定,应邀列席本次会议。
二、市政府组成人员中有17人不是市三届人大代表,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应依法列席本次会议。
三、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次会议。据此,拟邀请不是市三届人大代表的市直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94人列席会议。
这样,本次会议共有列席人员118人。名单(草案)已发给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07年12月29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龚道安为咸宁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
马国宪的咸宁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刘 彦 其 同 志
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2月2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会议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会议,各位委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审议中认为,市政府对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领导是重视的,工作是扎实的,特别是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吧市场管理的议案》,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咸宁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划性文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机制,实施综合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要看到,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只是停留在一般的水平上,办理的质量不高,代表的满意率不高。希望政府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凡是能够办到或可以解决的问题,要想方设法尽快解决,对一时难以办到和解决的问题,要向代表解释清楚,争取得到代表的理解,并要积极创造条件去解决,在办结率上下功夫,在满意率上做文章。
根据预算法和《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规定,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2006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依法作出决议,批准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这次预算调整是由于税收增长、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大幅增加、全省收入任务调整以及工资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引起的,属于正常的预算变更,同意批准这个预算调整方案。同时,认为市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不遮不掩。会前,专门责成相关单位对照上次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整改。从整改报告的情况看,各相关单位所采取的整改措施是得力的,效果是明显的,反映的问题是实事求是的。希望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把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以及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是我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市级政权建设、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和依法治国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在离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只有几天了,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和大会秘书处的同志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工作分工,恪尽职守,密切配合,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做好有关筹备工作,更好地为大会服务,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各位委员,市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即将完成历史使命。四年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各位组成人员,认真贯彻市委意图,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市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并向辛勤工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谢意!
同志们,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回顾2007年,我市经济社会步入快速发展行列,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城乡居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成绩喜人,人大工作也取得长足进步;展望2008年,咸宁的发展更加充满活力,充满希望。希望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和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同心协力,认真履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勤勉工作,为促进咸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在新年即将到来之际,借此机会,我衷心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许克振 刘彦其 杨荣才 刘道明 陈鸿驰
陈 瑜(女) 边一山 鲁安才 马跃进 邓明辉
苏惠林 杜文清 李涵德 吴金池 余华英(女)
张忠良 张远森 陈 剑(女) 周明生 周和平
胡四保 柯美耀 钟劲松 袁亚俊 龚信升
梁世友 阚海清 熊正团 魏送来(女)
缺席:
王惠安 刘宏新 李光洪 程功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