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 第2号(总号:061)
目 录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4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5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8
政府工作报告 ………………………………………………………………………李 兵9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的决议 …………………………………………27
关于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发改委28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苏惠林4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6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42
关于咸宁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43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06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魏送来54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56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李旺盛57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68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侯旺发69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82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鲁尔英83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第一号)…………………………………93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第二号)…………………………………94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95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合提名
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99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10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101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101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
处理意见的报告 …………………………………………………………………吴著富102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104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 ……………………………………………………………吴著富105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107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108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108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
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吴著富109
许克振同志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11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程
(2007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市长李兵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咸宁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咸宁市2006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7年市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旺盛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旺发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
八、其他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日程
(2007年2月28日—3月3日)
(2007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2月28日(星期三)
上午8时30分 举行第一次大会
1、大会开幕式
2、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兵作政府工作报告
3、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下午 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3月1日(星期四)
上午 分组审议
1、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的
报告
3、咸宁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3时 举行第二次大会
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旺盛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2日(星期五)
上午 分组审议
1、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酝酿讨论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3、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
下午 分组审议
1、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各项决议草案
3月3日(星期六)
上午8时30分 举行第三次大会(选举)
1、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2、选举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
选举结束后 举行第四次大会(闭幕式)
1、宣布选举结果
2、通过各项决议
3、闭幕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讨论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3月3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兵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6年,市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全面超额完成了全年主要工作目标,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全面建设小康咸宁、和谐咸宁、生态咸宁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开放活市、项目立市、环境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依法行政,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7年2月28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 长 李 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6年工作的回顾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令人鼓舞的新成就:经济保持较好较快发展,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对外开放实现新的突破;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34.65亿元,增长1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3.83亿元,增长3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01亿元,增长14.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71亿元,增长17.2%;进出口总额5979万美元,净增1899万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07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3213元,增加302元,增长10.4%。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全面超额完成,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制定和实施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年市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1.75亿元,增长25.6%。粮食总产达到103.8万吨,增产2.28万吨;新增优势农业板块基地面积20万亩,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品牌20个。支持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年销售收入过亿元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达到9家和11家。着力推进“六改五通”,完成通村油路2672公里,新增353个行政村通油路;新建户用沼气池7020口;解决了10.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推进“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建和改造标准化农家店116家。
(二)着力提高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围绕做大做强支柱产业,精心培育新兴产业,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56.32亿元,增长30.1%;重点骨干行业发展加快,其中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实现增加值增长28.6%,纺织业增长29%,机械制造业增长22.2%。全年实施技术改造项目264个,完成技改投资19.6亿元,增长17.3%。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6.8亿元,增长23.6%。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5家。通过深化改革和推进调整,加大精品名牌战略实施力度,企业发展活力和后劲明显增强。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增长56.7%;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63,提高15个百分点。旅游业总收入增长8.1%;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信息、文化娱乐等服务业迅速成长。
(三)深入推进改革和扩大开放。理顺了市直与开发区、咸安区的管理体制,重新组建了咸宁经济开发区。全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正在形成。全面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财政“四项改革”不断深化。积极推进金融改革,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加大,全市金融机构首次实现全行业盈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域内直接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达到27个。融入武汉城市圈步伐加快。
(四)扎实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园区经济,以咸宁经济开发区为龙头,市县各级工业园区建设齐头并进,11个市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新引进企业77家,增长36.2%。集中力量抓好项目建设,九宫山风力发电一期、华新赤壁水泥等3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红牛饮料一期、人福科技、恒丰纸业、沃尔克医疗器械等项目建成投产;湖北大畈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牌洲湾油气资源勘探获得重要地质成果。突破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全年新签合同项目526个,当年新开工项目511个,实际到位资金23.9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9个。新引进了今麦郎饮品、王老吉饮料等知名企业。
(五)加快推进城镇化和生态城市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城市,推进了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编制完成市区各类规划170项。加大中心城区建设力度,筹集资金1.5亿元,完成了淦河西岸游憩带、城区道路黑色化等7项重点工程建设,马柏路改造、燃气管道、供水管网等13项重大城建项目正在抓紧建设。加大生态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市区城建管理体制得到理顺,公交系统改革基本完成。县(市)城区和重点镇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城乡面貌有了新的改善。
(六)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年市财政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6.62亿元,比上年增长24%。筹措3306.4万元,将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对象扩大到12.23万人。加强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35项科技成果获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其中4项成果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创新计划。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血吸虫、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嘉鱼、赤壁、崇阳等3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参合农民75.05万人,参合率达76.8%。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涌现。高度重视人口、资源、环境等工作,人口低生育水平稳定,加大土地、水、森林、矿产等资源保护力度,一批重点生态工程以及污染治理项目加快建设。与此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法制意识增强。支持部队建设,做好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民族、宗教、人防、老龄、残疾人、防震减灾、对台、外事、侨务、审计、统计、档案、方志、保密、工会、青年、妇女、儿童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努力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城镇新增就业3.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从2005年、2006年7月1日起,33564名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60元,城镇低保补助每人每月平均增加17元;筹措1.5亿元资金,对全市21.6万困难群众进行了有效救助,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农村特困救助对象扩大到5.7万人;依法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全市参保人数达到73万人(次),新增4.8万人(次)。狠抓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连续5年下降。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县(市、区)创建,保持了社会稳定。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2006年确定的十件实事全部完成。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标志着我市在建设全面小康咸宁的进程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向驻咸解放军、武警官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离退休老同志,向所有关心、支持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海内外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不少突出矛盾。体制机制不完善、经济结构不合理和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等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经济总量偏小,工业基础较差,县域经济实力不强,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城市建设管理滞后,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能力较弱;政府自身改革和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府工作人员作风及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7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放活市、项目立市、环境兴市、人才强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推进小康咸宁、和谐咸宁、生态咸宁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2%,工业增加值增长2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5%,外贸出口增长1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上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的。确定这样的目标,有利于保持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有利于经济增长与能源、交通等方面的衔接,减轻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有利于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放在社会发展和加强薄弱环节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引导各方面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全市上下务必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机遇意识,坚定做好今年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切实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今年的预期目标,并力争有所突破。
三、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全市上下要把工作的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四个着力”上,即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大力发展工业支柱产业。继续抓好九宫山风电一期建设,积极推进蒲圻电厂二期工程,加速推进湖北大畈核电项目施工准备,支持牌洲湾天然气田深井钻探工程,做好九宫山风电二期、崇阳大湖山风力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壮大电力能源业。继续抓好洁丽雅万吨家纺、盛宇1800万米坯布、卓尔10万锭棉纺、天化1万锭长麻纺等项目建设,新建大昇印染10万锭纺纱、蒲纺10万锭纺纱、驰骋针织3000吨羊绒高支纱等项目,做好银泉新纺织基地、天化麻业整体搬迁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强做大苎麻纺织业。加快建设晨鸣纸业二期、中石22万吨无缝钢管、银轮高吨位起重机械、华夏建龙矿业、北辰转向器等项目,新建香港集成居室、香港柯奇家具、台湾幸福5000万吨干法水泥等项目,支持汇美达耐热玻璃二期、玉立3号砂带生产线、三环方向机25万台(套)生产线等项目建成投产,推进森工造纸业、冶金建材业和机电制造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大技改力度,突出抓好精华纺织、联乐床具、慧安水泥等7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建设。继续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市、区)”活动,争取年内再有一批产品跻身国家级名牌和省级名牌。积极推动企业管理创新。
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以红牛等知名品牌为核心,重点抓好红牛饮料二期扩产、今麦郎饮品、王老吉饮料等项目的实施,推动维雪、蓝田两个啤酒品牌技术改造,发展壮大食品饮料工业。新上沃尔克二期、麦克森生物制药、千里马中医药基地、德美新型能源、三晶化工、天罡塑业5000吨聚乙烯制品等项目,加快培育医药及医疗器械业、精细化工业、电子信息业和环保业等若干新兴产业。抓好一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25亿元,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家。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支持汽车、纺织、建材、森工等行业改造升级,加强中高端产品和高效、节能、可循环工业的研究与开发,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加大实施“四个一批”力度,继续抓好我市列入省“三个三工程”的10家企业和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全市100家新增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发展,着力打造核心强势企业。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市新增100家中小企业成长为规模内企业。坚持“一主三化”方针,加快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培植一批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税收过千万元的县域龙头企业和骨干民营企业。
全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整合提升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重点抓好咸宁、赤壁、通城、嘉鱼等4个省级开发区建设。突出抓好长江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孵化园培育,强化园区招商引资,确保建成投产一批重点企业和项目,力争咸宁经济开发区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7亿元,引进资金30亿元。继续支持每个县(市、区)建一个高标准的工业园,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办工业小区。加快园区机制体制创新。
(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特色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强高产农田建设,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力争今年粮食总产达到110万吨。继续抓好六大特色板块和四大养殖小区建设,力争板块和小区经营面积新增27万亩,产值增长21%。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61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创建品牌农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咸宁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完善农技服务体系,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适用农机具,加强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抗灾能力。加强土地整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继续抓好乡村公路、通信、广播电视等“村村通”、“组组通”、“户户通”等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继续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和治理,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立和完善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防止出现对农业投入“上增下减”现象,继续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搞好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以实施“阳光工程”为重点,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大力发展务工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改善老、少、边、穷、库区的生产生活和发展条件。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扶贫工作,重点抓好全市79个村整村推进工作。
(三)加快发展以旅游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
突破性发展旅游业。把旅游业作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来抓,依托“中国温泉之乡”品牌,加大旅游产业招商和旅游促销工作力度,力争今年接待国内外游客420万人次,旅游经济总收入增长15%。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旅游项目,搞好旅游特色资源开发,突出抓好温泉旅游区的开发和建设,重点打造九宫山、赤壁古战场和温泉谷3个4A级景区。整合旅游资源,深度开发生态游、文化游、民俗游、乡村游等特色旅游产品,完善旅游配套功能,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培育和发展一批旅游龙头企业。全面启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
加快发展和提升服务业。支持流通业态创新,加快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行业。积极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主体,推动优势产业物流和专业物流加快发展。促进金融、保险和证券业发展,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在咸宁落户或开设分支机构。支持发展网络通信、信息咨询、中介和社区服务业。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不断扩大消费需求。在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制约消费的各类规费的清理,切实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市场体系和商业网点建设,着力抓好温泉中心集贸市场、温泉商业步行街、文化美食城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小商品批发市场、建材批发市场等一批骨干市场项目。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改造和兴建一批标准化农家店,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扩大汽车、住房、文化、教育、健身等消费,提高居民消费水平。
(四)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围绕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后劲、强化薄弱环节,保持投资适度增长。突出抓好日元贷款造林等30个市级重点调度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实施。围绕主要经济带、重点工业园区、成片旅游开发项目,以满足重大项目落户所急需的道路、港口、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条件为重点,抓好配套完善,提高建设水平。加快张双一级公路、通大核电公路建设,做好武广高速铁路和杭瑞、大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推进市内高等级公路改造和兴建。港航建设方面重点完成潘家湾码头1个泊位的主体工程。加快城网供电优化。抓好全市电信工程建设。以南川灌区节水灌溉、赤壁节堤航运枢纽工程、余码头泵站更新改造为重点,建成和推进一批重点水利工程。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在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我市工业尤其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及技改项目的储备和开发,力争今年我市工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达到40%。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狠抓财源建设,努力培育一批新的税源增长点。运用农业产业化、工业产业化和旅游业发展三个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做好咸宁融入武汉城市圈的资金、政策争取工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牢固树立“金融服务经济”的观念,引导金融机构对全市优势行业和中小企业、新建和续建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增加资金投入。
(五)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狠抓节能降耗。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重点抓好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以及年耗3000吨标煤以上的用能大户的节能降耗工作。对全市37家重点能耗企业和省定重点企业,加强指导和跟踪督查,确保取得成效。强力推进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强力推进建筑节能,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大咸宁优势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等重点企业,组织实施一批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工程项目。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把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转向生产全过程控制,建设5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以工业园区为重点,通过产业链条延伸、资源综合利用、土地集约使用、废物集中处理、热电能源共享等方式,全面实施生态化改造。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建设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区。做好争取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工作。
加大环境和生态保护力度。继续抓好一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两山、两湖、三河、十库”等重点流域区域的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和苎麻脱胶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建设。严格市场准入,坚决不准新上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项目,坚决关闭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企业,认真组织实施小纸厂、小水泥、小火电、城市污水等专项治理,努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实行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限期治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
确保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要严格节能、降耗、减排、节约用地等工作目标考核,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要停止审批新的工业项目,停止审批新的工业用地;新建项目未通过环评的一律不准开工,在建项目环保设施不配套的一律不准投产。
(六)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坚持政府购买服务方向,完善“以钱养事”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机制,抓好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农业“小三场”改革。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巩固国有企业改革成果,推动改制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商贸、公用事业国企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提高监管水平。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完全部门预算范围,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推行乡财县管乡用和村级财务乡镇“双代管”制度,进一步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全面实施党政机关与所办工商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力争两年完成改制任务。推动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经济实体脱钩改制工作。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发展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全市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结合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整合招商资源,认真组织好日韩投资贸易洽谈会、香港(湖北)周、中博会、高交会、厦洽会等境内外招商活动,确保一批有分量的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和落户。围绕产业优化升级,推动配套项目投资、行业产业链延伸和企业群扩充。积极支持外资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和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在咸宁投资。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大以商招商、委托招商、定点招商力度,进一步聚集资金、资源、技术等生产要素,提高引资质量。
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坚持以质取胜战略,着力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推动出口持续快速增长。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和重点企业出口,突出抓好一批出口基地建设,加大扶持新增出口企业力度,加快培植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名牌。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展工程承包以及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外派劳务基地和外派海员生源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对外劳务输出。
(七)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
加快中心城区建设。继续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及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管理,逐步完善规划法制体系。重点推进淦河东岸游憩带、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管道燃气、银泉大道配套、咸宁大道延伸及路面刷黑、盘泗洲开发等续建和新建工程建设,抓好市区公交枢纽站建设,实施温泉客运中心搬迁,改造城市路灯、人行道,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完善城市功能。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深入实施“绿色工程”,加强公共绿地建设,加快生态走廊工程建设,抓好园林绿化成果和自然山体植被的保护。坚持建管并重,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完善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管理,提高城市美化绿化亮化水平。继续抓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强化“门前四包”,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妥善解决麻木问题,使城市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
加强县(市)城区和重点镇建设。各县(市)根据当地实际,认真搞好城镇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彰显个性,重点推进县(市)城区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县(市)城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重点镇建设,坚持以业兴镇,推动产业和人口向城镇聚集,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八)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坚持科教优先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从今年春季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改水改厕”项目,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重点抓好中等职业教育。加大科技投入,支持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创新与服务公共平台建设,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产业化。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培养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
大力发展文化卫生事业。加强地方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繁荣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建设市级图书馆。大力支持文化创新,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的优秀文化产品。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发展水平。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突出抓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和救治工作。实施市中心医院整体搬迁。推进“惠民医院”建设。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实施“笼子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统筹发展各项事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地密切联系各方面群众,有效维护群众权益。切实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推动妇女、儿童、老龄事业发展进步。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对台工作。进一步做好统计、审计、档案、方志、保密、气象、防震减灾等工作。关心和支持驻咸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九)开创和谐咸宁建设新局面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加快咸宁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村(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进一步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援助,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抓好扩面征缴工作,加快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努力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快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特困户救助逐步实现向农村低保过渡;资助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做好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人员大病救助工作;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加大对困难家庭子女教育的资助力度;加快制定城市规划区域内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办法;抓好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努力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卫生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加强安全技术人员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严格执法和监管,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强化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加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咸宁”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着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加强国家安全工作,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四、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切实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努力形成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政府廉政建设。
创新政府管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政府对经济事务的微观管理和对经济社会活动的直接干预,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有效运用规划、产业政策、技术和环境标准等手段管理经济。优化部门工作流程,推行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合理划分事权、财权,实现职能、机构、编制的科学化和法定化。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政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行政以及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建设创新政府。
提高政府执行力。加强思想、理论和知识武装,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继续加强政风建设,深入开展政风评议活动。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减少应酬,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发展、抓落实上,放在为基层和群众搞好服务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严格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完善重大事项督办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已明确的任务、确定的事项,既责任到人,又问责到位,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有错必追究,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杜绝推诿扯皮,着力解决无人执行、无力执行、无心执行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着力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建设高效政府。
提高政府公信力。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和支持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决策效果评估制度,促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使各级政府有践必诺,讲究信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建设诚信政府。
提高群众满意率。把利民、便民、惠民、富民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集中精力、财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等民生问题。在经济建设中更加注重优化环境,在改革改制中更加注重平稳有序,在征地拆迁中更加注重合法维权,在工程建设中更加注重方便群众。认真执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健全完善投诉机制,制止和查处“一霸四强”和“三乱”行为。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窗口、授权到窗口、办结在窗口,把行政服务中心建成行政便民“超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设透明政府。
认真抓好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努力办好10件实事。市第三次党代会就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今后几年政府必须着力抓好的重要工作。按照有重点分步骤持续推进的要求,今年重点办好10件实事。(1)新增城镇就业3.5万人,帮助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为全市100所中小学寄宿制学校解决“两难”(如厕难、饮水难)、“两差”(住宿条件差、就餐条件差)和“两个基地”(实践基地、蔬菜基地)建设问题。(3)支持各县(市、区)办好1所“惠民医院”;资助建设11个重点乡镇卫生院。(4)组织市直和县(市、区)万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家庭活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农村特困家庭人平纯收入超过1000元,城镇特困家庭劳平年收入超过10000元的“双超”目标。(5)筹措资金,解决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户用沼气池8000口,同步完成改厨、改厕、改圈8000户。(6)筹措资金,新建通村油路1600公里。(7)多渠道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4.2万人。(8)全面完成十六潭路、金桂路、青龙路建设任务。(9)设立市级法律援助办案专项资金,支持法律援助机构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10)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解决0.5万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2万低收入人口的稳定脱贫。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政府工作任务繁重,我们深感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依靠全市人民,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凝聚各方力量,为实现咸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的决议
(2007年3月3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经济结构继续改善,呈现出工业强劲增长,农业稳定发展,投资大幅增长,内外贸易活跃,招商引资势头强劲,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增加的局面,较好地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全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现价)234.65亿元,同比增长12.6%,比计划目标高出2.6个百分点,快于全省0.6个百分点,是1990年以来的最高增幅;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完成55.48亿元、96.02亿元、83.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增长2.7%、19%和13.1%;三次产业结构为23.7:40.9:35.4,二、三产业占比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特点有以下七个方面:
1、工业经济强势发展,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
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现价)173.21亿元,增长32.7%;实现工业增加值(现价)56.32亿元,增长30.1%,增幅连续23个月居全省第一位。其中:轻工业完成增加值23.09亿元,同比增长32.4%;重工业完成增加值33.23亿元,增长28.5%,形成了轻重工业并驾齐驱的增长态势。一是非国有经济类型企业全面快速增长。全年股份合作制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38亿元,同比增长69.2%,增幅居各经济类型之首;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完成9.35亿元,增长44.6%;其他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1.1亿元,增长34%;股份制企业完成31.01亿元,增长25.8%。二是经济效益与生产同步高速增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166.14亿元,同比增长32.3%;出口交货值8.75亿元,增长47.7%;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63.19,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工业产销率95.92%。三是工业园区蓬勃发展。全市现有各类园区22个,园区内企业475家,从业人员3.1万人。市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展加快,一期开发面积5000亩,目前园区内红牛饮料、人福科技、澳瑞金制罐、恒丰纸业已经投产。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建设加快,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四是重点骨干企业拉动作用增强。全市35家亿元企业拉动工业增长13个百分点,实现利税总额占全市总量的68%;实现产值 90.7亿元,增长34.3%,占全市总量的50%以上。
2、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农村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一是特色农业成为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在进一步发展楠竹、茶叶、苎麻、桂花等优势产业的同时,有机农业、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高效生态农业模式,以及现代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都有了明显进步。全年茶叶、苎麻、蔬菜产量为1.69万吨、2.8万吨、191.49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19.4%、1.9%。二是农业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苎麻、蔬菜、水产、生猪等优势农产品基地的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得到加强。三是龙头企业的培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特别是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延长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四是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全市认真落实了各项惠农政策,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在克服了非常规稻飞虱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下,农业生产继续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主要农作物产品产量全面增产,全年粮食、棉花、油料总产量为103.71万吨、1863吨、8.74万吨,分别增长2.2%、 12.5%、3.4%。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我市在组织实施好全省“百镇千村”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突出搞好示范村建设,省管重点乡镇和列入省“百镇千村”示范村的规划编制已经基本完成,“百镇千村”、“六改五通”工程进展顺利,村庄整治效果明显,新增通村油路(水泥路)2672公里。农民收入继续增加,增加额创历史新高,全市农民人平纯收入达3213元,同比增加302元,增长10.4%。
3、项目投资快速增长,单个项目平均投资规模达历史最好水平。
2006年我市进一步加大了投资工作力度,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3.8亿元,同比增长25%,是1999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一是城镇以上投资增幅位居全省前列。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8.49亿元,同比增长40%,全年均保持了35%以上的增长速度,这是近年来少有的现象。二是县市区投资均衡增长。其中咸宁开发区增长122.2%,市直79.3%,崇阳61.2%,通城50.9%,嘉鱼44.8%,咸安40.4%,通山26.4%,赤壁17.9%。二是单个项目平均投资规模达历史最好水平。全市在建项目总规模1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9%,单个项目平均投资3417万元,比上年同期2403万元增加1014万元,增长42.2%,表明我市投资正朝着规模化方向发展,规模效益、投资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三是重点项目进展良好。全市调度的30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2.4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其中华彬食品饮料(红牛饮料)、恒丰纸业、人福科技、天化麻业、今麦郎饮品、洁丽雅家纺、精华集团公司扩产、奕东电子、嘉鱼盛宇工业园、岐丰管业、赤壁华新水泥、大升纺织及印染、晨鸣技改、通城玉立纱带、平安公司云母生产线、崇阳亿华化工、堃展化纤、通山石材工业园、107国道咸宁段改造、张双一级公路、全市通村油路(水泥路)工程等项目进展顺利,部分已建成投产;同时湖北大畈核电站项目已进入可行性研究申报核准阶段,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后续支撑。四是房地产投资增长迅猛。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5%。
4、内外贸易繁荣活跃,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2006年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01亿元,同比增长14.5%。按行业分,批发零售业完成76.02亿元,同比增长14.3%,餐饮业完成8.69亿元,增长17.1%;其他3.3亿元,增长11.1%。城市和农村消费市场不断活跃,增长幅度分别为14.9%、13.7%。旅游经济平稳运行,全年全市共接待游客 365.8万人次,同比增长8.5%;实现旅游总收入14.9亿元,增长8.1%;其中门票收入1450.3万元,增长8.9%。市场建设步伐加快,近年来,全市抓住“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时机,努力加快农村市场建设,目前已完成151家标准化农家店建设;同时重点抓了温泉中心集贸市场改造、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餐饮小吃一条街等市场建设。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6%,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其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高出农村1.1个百分点,分别为3.1%、2%。在八大类项目中,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涨幅最高,达18.6%。全市全年商品零售价格同比上涨1.3%,涨幅较大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4.3%;原材料购进价格上涨3.5%;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2.3%。外贸出口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全年外贸出口5979万美元,同比增长25.5%;拳头商品出口保持稳定的增长势头,机电产品、服装、纺织纱线及织物制品、皮革手套、医用敷料的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额的82.1%;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出口强劲,全年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出口总和4901.6万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82%,同比增长45.8%。
5、财政收入快速增长,金融运行良好。
全年全市累计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22.88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国税完成6.75亿元,增长23.2%;地税8.73亿元,增长19.6%;财政7.4亿元,增长23.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71亿元,增长17.2%;增长最快的是企业所得税达42.9%,表明了我市工业经济的快速增长已经反映到财政收入的增加上。
全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同步增长,金融运行良好。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91.19亿元,比年初增加34.6亿元,增长22%;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136.54亿元,占全部存款的71.4%,比年初增加17.53亿元,增长14.7%;企业存款增势明显,年末余额达32.8亿元,比年初增加6.7亿元,增长25.7%。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91.56亿元,比年初增加16.71亿元,增长22%,净增额及增幅均达历史较好水平。
6、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利用外资大幅增长。
一是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全市69个乡镇有68个实行党政一肩挑,乡镇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505个减少到182个,精简64%,乡镇领导职数由改革前的1028名减少到631名,精简32%,乡镇办机关在册人数由3822名减少到2647名,精简44%,全市乡镇按“三办一所”的要求全部合并到位。同时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任务基本完成。二是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全市198户国有工业企业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同形式的改革,占1999年210户国有企业总数的94.4%,其中,已退出国有控股地位的189户,占已改制企业的95.5%,规模以上企业中,国有企业占比已由1999年的69.1%降至2006年的4.9%。改制企业涉及国有资产404811万元, 78507名职工置换了国有身份,占国有企业职工总人数的84.4%。三是行政改革稳步实施。投资体制改革、地方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四是粮食、棉花、外贸等流通体制改革,园区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以及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利用外资大幅增长。全年实际利用外资6177万美元,占省定任务的106.5%,同比增长4.6倍,增幅排全省市州第4位。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深入。全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7家,增资企业4家。招商引资工作有几大特点:一是外商独资成为第一大投资方式,全年新批外商独资企业11家,实际到资3788万美元,分别占全市总量的64.7%、61.3%;二是外商积极参与企业购并;三是港澳台地区仍为外资主要来源地;四是第二产业为外商投资主要领域;五是工业园区成为招商引资的新亮点。
7、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
按照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2006年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医疗方面为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认真搞好了赤壁市、嘉鱼县、崇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并逐步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在保证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助落实的同时,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同时重点对城镇“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实施医疗救助。教育方面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将农村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扩大到12.23万人;逐步完善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普九”成果得到巩固。普通高中教育有了较大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加快。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一是多渠道促进就业再就业,全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3.47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4.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社保覆盖面继续扩大,全年养老保险扩面17.59万人,失业保险扩面10.29万人,医疗保险扩面 19.08万人,工伤保险扩面19.08万人,生育保险扩面1196人。三是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率均为100%;医保基金规范运行,确保了医保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四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得到了加强,全年共培训农民工3.57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3万人。五是低生育水平得到进一步稳定, 全市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9.23‰和5.78‰。与此同时,文化、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也取得了明显进步。
2006年全市经济发展保持了平稳、健康、较快发展,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工业发展过程中资金供需矛盾较突出,效益有待提高;项目投资过程中,新开工项目减少,后劲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发展环境有待改善;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不少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农村有大量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缓解。
二、200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措施建议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放活市、项目立市、环境兴市、人才强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推进小康咸宁、和谐咸宁、生态咸宁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5%;外贸出口增长1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平纯收入增长9.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实现下岗失业再就业1万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将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主要采取以下七条措施:
1、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大力调整农业结构。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05万吨以上;继续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力争无公害蔬菜基地达80万亩,名特优水产养殖基地40万亩,力争完成造林面积30万亩;加快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农副产品运输、生态观光旅游等农村第三产业。二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突破性发展农产品深加工,重点支持精华纺织集团公司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继续实施种养业良种工程、植保工程、沃土工程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农机作业,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率。四是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余码头泵站、三湖连江、南川、石雨塘、云阁龙灌区,青山、百丈潭病险水库等建设;继续推进“百镇千村”工程,力争解决 15万农村人口饮水卫生问题,新建沼气8000口,建成通村油路(水泥路)1600公里;抓好血防综合整治;抓好乡镇文化站、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五是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农村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温暖工程”和“巾帼家政工程”等,确保农民人均增收300元。
2、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一是要继续实施“兴工强市”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速新能源如二甲醚、秸杆气化、风电等建设,积极支持牌洲湾油气勘探工作。二是要提高传统产业的竞争力,加快苎麻纺织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实现产业优化升级;三是要继续加快市区一体化建设,营造大办工业、办大工业的浓厚氛围。四是要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提高工业经济集聚水平。五是要进一步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努力增加工业投入,特别是要加大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提高我市优势企业的融资能力,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要积极理顺担保运行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帮助中小企业突破融资瓶颈。六是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粗放、低效的生产方式,通过节减消耗、降低成本、减少排放、提高效率转变为集约、高效,要把原来依靠廉价资源、低成本竞争的传统优势,通过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为重点,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重点抓好苎麻纺织集群建设,解决好脱胶废水和印染加工,延长产业链;清理整顿森工板材企业;加快肌醇磷脂、荣恩堂药业等一批生物医药和高新技术项目建设。
3、努力保持投资规模快速增长。今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为125亿元,比2006年103.8亿元增长20%,任务较重。一是要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在项目布点和投资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对在建项目,按照年度计划安排,加强施工调度和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前期工作已有一定基础的项目,采取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工作步伐,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对列入2007年市级重点建设计划的项目,要逐一跟踪服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发挥重点项目对全市投资增长的拉动作用。初步预计,2007年全市在建的亿元以上项目共62个,总投资规模225亿元,2007年计划投资47.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0个,总投资63.5亿元,2007年计划投资21亿元;新开工项目32个,总投资161.7亿元,2007年计划投资26.8亿元。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2007年全市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98亿元以上,比2006年增长25%,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5个百分点。针对工业项目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较低的现状,要继续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大力引导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工建设一批工业加工项目,提高全市工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力争2007年工业项目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上升到40%。三是要加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做好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新咸宁站、新赤壁站及广场建设,做好大广、杭瑞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和建设;力争张双一级公路、通山至大畈二级公路主体工程完工;完成106国道改造和省际出口公路改造;力争潘家湾码头、赤壁陆水节堤航运枢纽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4、努力扩大居民消费。今年全市消费计划突破100亿元,实现这一目标,一要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二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消费信贷,继续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努力改善消费环境。三要大力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市场功能。重点抓好咸宁温泉农贸市场改扩建国债项目、小商品批发市场和建材批发市场,建设瑞融国际商业广场,建设赤壁、嘉鱼、通城、咸安系列中百仓储项目;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工程,重点支持“百镇千村”和赤壁赵李桥(二期)等“口子镇”边贸市场建设。四要突破性发展旅游业。建好咸宁温泉谷、温泉国际大酒店、潜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旅游品牌,加快太乙洞深度开发、赤壁龙佑温泉二期、赤壁古战场、通山隐水洞、富水乐园景区和通城黄龙山景区等建设和开发。五要积极引导文化、健身、体育等消费,巩固通讯、汽车、住房消费热点,切实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应,加快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六要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住房等价格热点问题,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5、继续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开展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探索解决失地农民权益问题的新途径;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继续抓好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制任务;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快科研机制改革改制步伐;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中心窗口作用,规范和落实备案制;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改革工作。坚持“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大力发展园区经济,促进园区产业聚集,办好各具特色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全面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动出口持续增长。2007年全市外贸出口、利用外资计划双增长15%,因此要加强出口品牌建设,继续扩大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和农产品出口;做大做强纺织服装、汽车零配件、涂附磨具、劳保手套、医用产品等出口基地;着力开发和培育悬索吊桥和浮桥、玻璃器皿、高密度纤维板和地板等新的出口增长点。进一步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实施好鄂港经贸洽谈会、日韩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博会、高交会、厦门9?8投洽会等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贷款,努力提高我市利用外资水平。
6、大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抓好列入省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省百家企业节能工程及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建材、石化等行业循环经济技术;抓好集约节约用地,做好地质后备资源勘查、危急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支持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和节能减排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晨鸣纸业循环经济试点项目、赤壁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风华化工节能项目。加强节能执法监督,确保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以小纸厂、小水泥、城市污水治理工程为重点,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项目建设上,新建项目未通过环评一律不得开工,在建项目未达环评要求一律不得投产。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
7、大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全市计划新增城镇就业3.5万人。加快征地制度改革,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着力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逐步免除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寄宿生活费补助;启动贫困地区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完成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推进农村中小学改水、改厕、改气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教育基础设施条件;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抓好市职业技术学院收尾工作,分期分批支持县(市、区)建设1所职教中心;加快咸宁学院二期建设进程,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力争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完成市中心医院搬迁前期工作,筹建惠民医院,分批改扩建部分县市医疗、乡镇卫生院,逐步完善村卫生室,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继续推进乡镇文化站、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改善农村文化娱乐条件;加快市图书馆、群艺馆建设。加强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继续做好贫困地区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7年3月2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苏惠林
大会主席团: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市人大财经委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代表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6年,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招商引资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改革发展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和“十一五”的良好开局。工业经济强劲发展,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项目投资快速增长,重点建设取得新进展;内外贸易活跃,利用外资大幅增长;财政收入快速增长,金融运行平稳;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圆满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同时也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经济总量偏小,工业基础较差,县域经济实力不强,农民增收难度较大,城市建设管理滞后,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能力较弱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财经委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今年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加快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关注,主要预期目标符合“十一五”规划的安排,符合我市实际,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可行,代表们对此给予充分肯定。财经委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咸宁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7年预算的决议
(2007年3月3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市本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咸宁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经济提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迅速启动,城市建设进展加快,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财政工作,以建设和谐社会和关注民生为宗旨,树立依法理财观念,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和当前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化财政改革,狠抓增收节支,加强财税管理和监督,圆满完成了2006年度的预算任务,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期初的各项财政收支目标,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全市地域财政收入完成228,78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7,066万元;基金收入完成71,200万元;上划中央财政收入完成58,027万亿元;上划省级财政收入完成12,489万元。
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完成36,00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46,224万元。
(注:全市地域财政收入是指:在咸宁市地域范围内征收入库的收入,包括中央、省、市、县级等各级次的全口径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指:市、县地方级次的收入,包括地方税和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加上中央、地方共享税收入中地方留成部份的收入。基金收入指:地方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征集的、有专门用途、自求平衡的非税收入。)
2006年,全市财政总支出(不含中央、省专款,下同)完成292,95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总额226,724万元;基金支出总额66,227万元(含社保基金支出40,053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中的农业支出完成8,628万元;教育支出完成 41,202万元;科技支出完成2,304万元。其他各项支出也都完成了预算。
全市财政收入加上体制补助,减去上划中央和省级收入增量后,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06年,市本级地域财政收入完成59,542万元。其中:基金收入完成22,084万元;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048万元,为调整后预算18,515万元的102.9%,比上年增长57.7%,主要是市区体制调整,原温泉开发区税收收入并入市直,原由咸安区征收的中国移动咸宁分公司等14家企业的税收上划市级征收。剔除体制调整因素,实际增长28.9%。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完成8,039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89.1%,比上年增长33.3%。其中:增值税完成2,029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2.6%,比上年增长19.6%;营业税完成2,263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18.2%,比上年增长59.7%;企业所得税完成1,002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6.4%,比上年增长111.4%;城建税完成1,368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2.7%,比上年增长13.9%;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4,533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17.4%,比上年增长11.4%;罚没收入完成2,880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7.7%,增长32%。
2006年,市本级支出(不含中央、省专款和转移支付)完成51,733万元。其中:基金支出16,881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4,852元,为调整后预算33,111万元的105.3%,比上年增长14.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农业支出完成1,31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长34.7%;
教育支出完成 2,413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3.5%,比上年增长14.1 %;
科技支出完成266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4.3%,比上年增长32.3%;
卫生支出完成2,146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7.3%,比上年增长16.3%;
行政及公检法司支出完成15,267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5.3%,比上年增长6.5%。
三项法定支出预算时分别作了增长安排,执行结果也都比同期有增长。以上支出的预算调整已于2006年12月向市二届人大第17次常委会报告。
2006年市本级资金来源59,877万元,其中:市本级地方收入41,132万元,税收返还收入7,135万元,体制调整补助481万元,定额补助1,188万元,转移支付补助6,080万元,上年结余3,861万元。
市级资金运用54,868万元,包括: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51,733万元,结算上交省216万元,体制补助咸安区2,91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抵,基金收入当年专项结余5009万元。
2006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三农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
全市支农资金年初预算安排15,636万元,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共发放涉农补贴资金16,681.3万元,用于粮食直补、粮种补贴、综合直补、退耕还林、库区粮补等;全市多种渠道筹集资金1,589万元,支持实施农村五保户“福星工程”,集中供养6,545人。安排资金572万元,累计培训农民30,464人,已结业24,683人,转移就业22,726人。上述资金的安排,对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确保农村稳定,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2006年,全市财政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7,142万元,用于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灌区水利工程和长江防护林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9个。新增蓄、引、提水能力1,130万立方米,新增、改善、恢复防涝和灌溉面积62万亩;新增农业产值3166.8万元。
(二)筹集项目资金,服务产业升级和招商引资
2006年,全市争取交通、环境保护等基本建设项目113个,资金29,390万元。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科技、经委、发改委等部门,申报2006年全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32个,项目总投资14.5亿元。向中央、省争取专项资金、技改贴息、新产品开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项目资金610万元,争取省级生产调度资金2,000万元,支持骨干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用于支持全市国有企业改制和技术改造。全年下达市级科技三项经费1,900万元,申报省级科技三项费用项目35个,专项资金29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利用税收返还政策,落实外汇借款和运用“以税还贷”政策,化解企业财务风险。各地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全市财政用于招商引资前期费用和工业园区建设资金超过1亿元,引来105个项目落户,其中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和项目10个。市直共组织土地收入11,385万元,利用土地收入返还为24户改制企业解决资金5,360万元,用于下岗职工的安置和招商引资。
(三)合理安排支出,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基本保障力度,确保工资发放。市直财政供养12,140人进入工资网络化管理,数据进户率达100%。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全市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713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保险支出34,713万元,确保了49,373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得到及时足额发放;筹集资金2,617万元,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全市共安置包括“零就业家庭”在内的下岗失业人员15,432人。三是加大城市建设支持力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市、区两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城建资金4,897万元,投入新城区建设。通过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形式筹集的资金达2亿元,支持市、县城区33个道路、排水、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加大教育文体广播部门投入力度,夯实事业发展基础。2006年,全市教育支出达到41,202万元,比上年增长6.5%。用于新建、改造校舍和落实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安排预算资金7,966万元,支持文体、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安排计划生育经费384万元,缓解计划生育经费不足。
(四)推进财政改革,促进公共预算制度的优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方案。2006年市直将189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了部门预算改革范围。部门预算改革方案在2005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二是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2006年,市直及6个县(市、区)均已建成了财税库横向联网系统,全市国库集中收付上线单位1,080户,通过国库集中收付系统支付的资金达18.04亿元。三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2006年,全市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1,212万元,节约资金1,990万元。其中:市直累计完成采购金额4,688万元,节约资金403万元。四是进一步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严格实行收费项目公示制。不断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对收费票据管理。五是全面启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2006年市、县两级正式启动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完成了科目数据转换和2007年的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六是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2006年,安排农村税费改革等项转移支付21,216万元,大力支持以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国有农场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化解村级债务。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依法理财
一年来,财政监督检查部门组织了各类专项检查,检查单位178户,查出违规资金9,386.2万元,查补入库财政收入1,564.9万元;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全市进行了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市直清查285个单位,统计资产总额336,651万元,净资产203,312万元;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 6,476万元,其中市直归集 3,738 万元,市直公积金贷款3,120万元,为1,000余户干部职工提供了住房贷款支持。
2006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的来说比较好,中央、省对下的转移支付资金大幅度增加,全年下达我市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0.1亿元,超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8.7亿元的规模,使得市、县两级财政在项目支出安排、资金调度和预算平衡上的困难得到一定缓解。但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财政收入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非税收入比重偏大,可用财力的增长不能满足刚性支出的需求,债务较重,市、县财政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供养系数偏高,工资性支出比重较大,建设资金短缺,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支出,主要依赖于中央、省的专款、转移支付、国债资金和土地资产抵押贷款,市、县两级预算的回旋余地仍然很小。三是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实现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目标任重道远。
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200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一五”规划为依据,围绕“四个着力”和“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的工作目标,大力支持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保证财政有效供给和解决民生问题;依法治税,以税聚财,增加可用财力;深化四项改革,积极、稳妥地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保证工资和重点支出安排;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调控行为,确保财政良性运转。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和谐咸宁建设。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 200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是:全市地域财政收入为255,295万元,比上年增长11.59%。地方收入为171,130万元,增长8.1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为100,127万元,增幅15%。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45041万元,增长25.11%,其他各项收入55,086元,比上年增长7.87%;基金收入71,003万元,下降0.28%;上划中央财政收入69,220万元,比上年增长19.29%;上划省级财政收入14,945万元,比上年增长19.67%。在全市总收入中,国税收入83,047万元,比上年增长23%;地税收入97,769万元,比上年增长12%;财政部门征收的收入74,479万元,比上年增长0.5%。
2007年,全市财政支出安排为311,65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农业支出8,628万元,增长与上年持平;教育支出54,686万元,比上年增长32.7%;科技支出2,432万元,比上年增长5.6%。
全市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收支平衡。
财政收入作此安排,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一是编制全市2007年预算草案,一般预算收入增幅符合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全省财政会议要求达到的15%的增幅。
二是在尊重县(市、区)的计划安排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增长目标的要求,作了适当调整。
三是财政部门征收的收入作负增长安排,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不稳定,基金收入下降。
以上2007年全市财政预算是代编的,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面报告2007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07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安排70,448元,比上年增长18.3%。地方收入47,266万元,增长14.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2,504万元,增长18.1%。一般预算收入中的工商税收10,485万元,增长30.4%。其他各项收入12,019万元,增长9.17%;基金收入24,762万元,增长12.1%。上划中央财政收入19,768万元,增长25.3%;上划省级财政收入3,414万元,增长29.9%;分部门看国税收入24,483万元,增长24.7%;地税收入21,500万元,增长17.1%;财政部门征收的收入24,465万元,增长13.6%。
市本级企业所得税、契税和基金收入作负增长安排,主要是这几项收入出现非正常因素增长。一是上年市直增值税掉收,国税部门以烟草部门历年欠缴的所得税填平;二是2006年市城市投资开发公司将几十宗储备土地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融资,导致契税大幅度增长,但契税入库后又作了政策性返还;三是湖北华彬集团土地收入返还抬高了前两年基金收入的增幅,2007年要在预算安排中消化上述非正常增长。
2007年市本级财政支出71,027万元,比上年增长37.3%。主要支出项目的预算情况是:
农业支出1,383万元,增长5.2%;
教育支出2,819万元,增长16.8%;
科技支出278万元,增长4.5%;
卫生支出2,146万元,与上年持平;
行政及公检法司支出10,531万元,增长13.3%。
市本级支出盘子作此安排,主要是考虑到从2006年7月1日起,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每月平均增加300元,预计市直配套增支500多万元。津补贴政策出台,预计市直增支2,053万元。由市直和咸安区共同受益,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债务的长江引水工程,已到了还款高峰期,每年还本付息超过800万元。市直企业提供的可用财力每年只增加500万元左右,还款压力较大。必须适当压缩一部份项目支出,才能确保工资、机构运转、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安排到位和年终收支平衡。
2007年市本级预算平衡情况是:市级总收入74,162万元,其中:本级地方收入47,266万元,税收返还7,200万元,省定额补助1,188万元,体制调整补助481万元,转移支付补助8,376万元。
市级总支出74,162万元,本级支出71,027万元,补助咸安区支出2,919万元,结算上交省216万元。
2007年市级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当年平衡。
上述收支预算,是在分析市、县财政收入增长可能性的基础上,本着“确保重点、压缩一般、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的。
三、完成200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07年,全市财政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的落实,确保年度预算任务的完成,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一是支持武汉城市圈经济。要从中央、省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和政策,对城市圈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借助城市圈的地域优势,完善财税政策,增加财政投入,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在促进工业发展、商贸流通业的繁荣、促进旅游业的优化发展,带动投资增长的同时,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推进环境资源、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二是支持市、区发展。重点支持市区工业园区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用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城市投资开发公司的投融资平台,争取更多的国家贷款,支持城市建设。通过对城市资产实行市场化运作,吸引更多的信贷资金和民间资金投资咸宁,做大财政 “蛋糕”。三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市财政要把县、乡财源建设的重点放在支持和和推进民营经济、新型工业化、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的“一主三化”上来,在市、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要集中有限财力,重点培植几个骨干工业企业,要大力培植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体系,加强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四是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坚持“以税聚财”,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同时要完善各类基金、收费和罚没收入等征、管、用的政策取向,规范管理。将税收、非税收入,以及一切公共资源转化为财政资源加以整合和利用,千方百计增加可用财力。
(二)坚持公共财政导向,着力解决干部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
一是规范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加大工资保障力度,确保机构运转,逐步解决财政缺位与越位的问题,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二是提高公共支出的供给水平,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投入。三是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扶贫攻坚力度,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培训计划,支持建立农业减灾抗灾体系,建立和完善生态农业、科教兴农和扶贫攻坚的财政支持体系,增加农民收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做好财政服务。四是继续对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广播电视等事业建设要加大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经费保障办法。五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和“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支持“两个确保”和“低保”政策的落实,建立特困人口的救助制度,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扩大国库集中收付的覆盖范围,将改革延伸到乡镇级次;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做好工程类的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要进一步深化,全面实现执法单位收缴、罚缴分离和收支脱钩;要制定科学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建立绩效预算评价制度和收支综合评价体系,规范定员、定额核定办法;要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各项支出效益。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规范资产占用、处置行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控制债务规模,减轻债务负担。
(四)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
认真贯彻《预算法》和《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级预算监督审查的决定》,不断规范市本级预算编制和运行,建立和完善县级预算合规性审核的预算监督机制。全面落实《会计法》,加大会计信息监督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湖北省财政资金监督责任管理办法》,整合监督力量,加大对重点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检查力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制度,防范和逐步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全面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将重点支出、转移支付资金和涉农等专项资金纳入政务公开范围。
各位代表:市委、市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已定,前景美好。2007年的财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决心以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2007年的预算任务,实现咸宁财政振兴目标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7年3月2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魏送来
大会主席团: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市人大财经委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代表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政府提出的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数,财政收入完成5954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048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2.9%,剔除体制调整因素实际比上年增长28.9%。财政支出5173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4852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5.3%,实际比上年增长14.6%。市本级财政资金来源59877万元,资金运用54868万元,基金收入结余5009万元,达到当年平衡。
财经委认为,2006年,我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加强税费征收管理,全市财政收入、市本级收入的两税占比分别达到了67.7%和63.8%,收入质量明显提高。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比较规范,基本保证了工资发放和增长、机关运转、法定支出和社会保障的需要,“三农”、企业技术改造、工业园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财政四项改革继续深化,并全面启动了政府收支分类制度改革,预算编制水平和财政监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较好地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目标和任务。财政预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政总体规模依然偏小,财政支持发展的能力还较为薄弱,供求矛盾比较突出;政府债务负担依然较重;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市政府提出的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为:财政收入安排70448万元,比上年增长18.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2504万元,同比增长18.1%。财政支出安排71027万元,比上年增长37.3%。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均安排74162万元,达到当年平衡。
财经委认为,2007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符合《预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方针政策,贯彻了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符合我市实际,预算收支安排是务实和稳妥的,为实现预算所采取的措施也是适当的,预算草案基本可行。为此,财经委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和市直部门预算草案,同意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3月3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旺盛副主任代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年3月1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旺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协助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省委2005年下半年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认真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为了把这次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我们一方面及时组织常委会及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和领会会议精神,一方面按照市委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市委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与此同时,抽调机关干部组成专班,深入各县市区及乡镇人大调查研究,总结典型,为会议准备了近20个不同侧面的典型材料,从而保证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如期胜利召开。这次会议认真总结和交流了我市近几年来人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分析和研究了我市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并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加强代表工作,注意发挥代表作用
按照《代表法》和中央9号文件以及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在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方面,主要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知情权。在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有关材料的基础上,专门在咸宁网开通了“代表热线”,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搭建平台;坚持定期接待人大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及参加有关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等制度,不断提高代表在常委会活动中的参与度。二是加大对代表建议督办的力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7件,常委会及时进行了交办,并从中筛选6件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分头进行督办。同时,还制定了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办法,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的办理程序,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落实率和满意率。三是适时组织代表视察,便于代表参政、议政、督政。去年12月下旬,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深入到咸安、赤壁等地,重点察看和了解市政府承诺的10件实事办理情况和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代表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四是建立代表激励机制,鼓励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对6个先进代表小组、22名优秀市人大代表和15名人大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履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是适当增加了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加强监督,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一是认真开好例会,依法实施监督。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12次主任会议、7次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工作、市级预算调整、旅游工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以及全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全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重要议题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如在审议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从发展地方经济出发,围绕我市旅游开发潜力和发展态势,针对旅游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决议》。又如去年9月下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建立咸宁市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个议案,并相应作出了《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建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决议》。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保证法律法规实施。常委会结合本市实际,采取上下联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节约能源法》、《水法》、《职业教育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去年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专门组建4个执法检查组,由4位副主任带队,分别对6个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和《湖北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这次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地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3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与县市区发改、经贸、城建、质监、工商、统计、环保、电力、石油等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进行座谈。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汇报会,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常委会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开展《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执法主体不明确、宣传工作不到位、执法监督不够有力等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及时向市政府作了反馈。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活动,既有效地宣传了《节约能源法》,又推动了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此外,市人大有关专工委还就《公路法》实施、失地农民、网吧市场、法院执行、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视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常委会始终把人大信访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窗口,不断创新信访办理方式,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改善信访接待条件,提高信访工作质量,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上访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243件(次),其中接待来访731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512件(次)。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
四是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常委会始终注意把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与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检查,与宣传贯彻全国循环经济论坛会议精神和推进城市环境友好型建设结合起来,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认真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矿山整治、循环经济发展和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依法搞好人事任免,切实加强任后监督
常委会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贯彻市委意图,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发言等制度,使人事任免程序进一步规范。一年来,常委会先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人(次),其中:决定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2人次;决定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1人(次);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1人(次),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34人(次),为地方国家机关正确行使职权提供了组织保障。
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切实加强任后监督。常委会根据市委批准的述职评议方案,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专题听取了被评议对象的述职报告和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并对10名述职评议人员进行了分组评议和民主测评。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既强化了对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增强了被评议人员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又达到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五、加强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认真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为了推动全市人大工作的开展,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一年来,常委会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多次到各县市区进行调研,并先后两次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及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围绕中心,认真履职,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认真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去年下半年,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强、要求高,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加强了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一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去年7月,常委会协助市委召开了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发〔2006〕12号文件和鄂发〔2006〕7号文件精神,部署安排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二是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指导组下设6个小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分别负责联系一个县市区,按照“掌握政策,了解进程,总结经验,研究问题,注意动向,指导工作”的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措施,及时通报各地换届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选举中出现的新问题。三是依据法律,结合实际,具体指导。根据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召开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认真传达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选民登记、选区划分、代表结构、法定程序、投票选举、参选率、代表大会召开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截止去年12月上旬,全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圆满结束,并于2007年元月分别召开了新的一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常委会先后举办专题讲座6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2005〕9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监督法》颁布后,常委会及时举办了《监督法》知识培训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参加,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洪波同志作辅导报告,并对贯彻落实《监督法》提出要求。常委会还采取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委加快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常委会一班人带头转变作风,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既依法履职,做好人大工作,又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积极做好联系乡镇、联系企业和包项目、包街道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办法》。常委会还结合《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专门提出了《市人大机关学习贯彻〈监督法〉的若干意见》,并对本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依法作出了关于废止《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行监督的办法》和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实现了平稳过渡。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去年,在市委的关心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常委会有关委室新增三个科室,并对各委室及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充实和完善,使常委会各委室的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各专工委室按照常委会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做好有关工作,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搞好调研,当好参谋。四是加强机关建设。推行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创建“学习型、文明型”机关活动。引导全体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五是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常委会除认真办好《人大工作通讯》外,重点对《人大公报》进行了改版,增设图片宣传内容,增强了宣传效果。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相比,同市委和全市人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转变观念不够,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方法与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还不够适应;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监督的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广泛联系代表不够,代表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是全党和全国人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市委带领全市人民全面建设小康咸宁、和谐咸宁、生态咸宁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全面完成本届常委会的工作任务,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意义。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市第三次党代会的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今年常委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第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监督法的各项规定上来。监督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监督法的基本要领和重要内涵,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民主集中制三大原则。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政治制度、国家体制的特点、优越性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须要求。常委会将依据监督法的规定,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的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工作监督上,常委会将重点对“一府两院”关于国民经济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审计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宗教事务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情况等专项工作进行审议。在法律监督上,将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形式,重点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对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监督。今年拟定对《城市规划法》和《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做好对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
第三,强化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要在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把监督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督促解决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上。要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执法检查、审议专题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以及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要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一府两院”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写出书面报告。要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实行问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二、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加强同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办好“代表热线”,以代表小组为载体,经常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要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切实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开展活动创造条件。要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要认真做好第三届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筹备工作,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
三、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将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必要时作出决议或决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中,要坚持党委对重大决策的领导,自觉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凡是涉及有关重大事项,要坚持事前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争取党委的重视与支持。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善于把党的正确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四、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组织保障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一致性,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要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把监督人与监督事结合起来,规范任后监督形式,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寓于专项工作审议之中,依法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五、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是做好常委会工作的重要保证。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责任,进一步增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把维护、实现、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按照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种良好风气”,进一步转变作风,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要继续深入贯彻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要加强人大机关建设,认真落实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学习型、文明型机关”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各专工委室的作用。要切实加强人大干部队伍的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更好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要加强对人大理论的研究和宣传,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进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面临的任务既光荣又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咸宁、和谐咸宁、生态咸宁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3月3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所作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3月1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侯旺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6年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06年,我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在上级法院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发展、治安稳定和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各项工作又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强化审判职能,服务工作大局
200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524件,审结、执结12682件,结案率为87.32%。其中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075件,审结、执结992 件,结案率为92.3%。
(一)严格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咸宁”建设。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刑事审判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受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688件1036人,审结668件1005人。
在刑事审判中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重点,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以及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重大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这一重大司法改革,认真做好死刑一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严把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定罪量刑,快审、快结备受社会关注的“万佳源”超市抢劫等一批大案、要案,持刀刺杀两被害人数十刀致其死亡的罪犯吴林远等3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了死刑。全年一审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50人,占生效判决人数的19.2%,其中判处死刑、死缓刑、无期徒刑的14人。
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和“治理商业贿赂犯罪”专项斗争。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做到了“三个加强”:即加强审判力量,保证业务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法官战斗在斗争第一线;加强审判联系,对于可能起诉到法院的涉恶案件,提前与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沟通了解;加强审判力度,提高审判效率,对涉恶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审理。在“治理商业贿赂犯罪”专项斗争中,我们准确适用法律,依法审理了商业贿赂案件22件,促进了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的深入开展。如原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廖水平在土地整理审查过程中收受贿赂2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有新进展。对失足青少年和轻微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予以从宽处罚,做好教育挽救工作。全市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109人中,被判处缓刑24人。进一步落实“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有罪判刑,无罪放人”的原则,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保证无辜者不受刑事追究,全年依法宣告3名刑事被告人无罪。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法院认真履行“青少年维权岗”职责,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以案释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其中,通城法院少年法庭在少年刑事审判中,积极探索温情审判的方式,将法、理、情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先后在全省率先推行圆桌审判和判后寄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推行判后定期回访、对判缓刑的少年犯实施社区矫正等方法,挽救了一个又一个失足少年,被团省委、省法院评为“优秀维权岗”。
严格执行教育与改造、惩罚与宽大的刑事政策,依法核准和裁定公安机关报请的减刑、假释案件 22件22人,促使罪犯积极改造,促进了监管秩序的稳定。
(二)积极稳妥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为“和谐咸宁”协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0095件,审结9360件,结案率为92.71%。
在民事审判中,我院充分发挥民事司法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服从和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妥善审理好企业破产案件,认真总结完善企业破产案件的法定程序,加强与政府及经济主管部门的联系,加强对破产清算组织的工作监督和指导,严格依法公开公正实施破产企业资产的评估、拍卖和破产财产分配,协助政府做好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收到了“职工不闹、银行不告、政府满意”的良好效果。一年来,先后就我市化纤厂、工程机械厂、阻燃板厂企业改制、破产案中面临的困难、解决的方案等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确保改制和破产工作稳妥推进。
在民事审判中,全市法院更加注重拓宽服务渠道,更加注重开展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设立巡回法庭,采取就地立案、就地开庭等方式,把案件受理、开庭审理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及时化解民事纠纷。全年开展巡回审判活动86次,审结案件121件。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调解力度,尽力化解纠纷。基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48.1%,我院二审调解率也达到32%,分别较上年有所上升。从五十年代即起纷争、在省市上访不断的姜某某与赤壁市某局房屋欠款上诉案,涉及258名村民权益的咸安区汀泗桥镇某村委会承包合同上诉案等一批难案、老案、矛盾尖锐的纠纷通过诉讼调解得以妥善处理。全市两级法院全年共依法减、免、缓收民事案件当事人诉讼费共170余万元。积极配合政府“清欠”工作,通过快审快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理劳务纠纷、工伤抚恤案件57 件,标的额达100多万元。
(三)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正确履行职责。全市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审结3件。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53件,非诉执行案件660件,审结、执结802件。其中,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0%以上。
在行政审判中,我院重视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在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多做协调工作,积极探索以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对原告起诉有理的,法院注意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指出问题,促其及时纠正;对行政机关主动撤销或变更了处理处罚决定,原告撤回起诉的,裁定准予撤诉;行政机关坚持不纠正的,严格依法判决撤销或变更其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原告起诉无理的,在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的前提下适时裁判。全年审结的141件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变更、撤销具体行政行为26件,占18.4%;被告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和原告主动撤诉43件,占30.5%;裁判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和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等72件,占51.1%,既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
加大违法用地、城市房屋拆迁、计划生育等行政处罚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司法保障。如市建设委员会申请余某、张某房屋强制拆迁一案,余、张两户房屋属我市温泉老城区改造范围,城市房屋拆迁部门与两户协调达三年之久,两户拒不搬迁。我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及时向省高院和市委、市人大汇报,在继续与被拆迁对象做好协调工作,最大程度地维护其利益的基础上,在市直政法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周密部署,对两被拆迁户进行了强制拆迁,有力支持了老城区改造,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等媒体均作了报道,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着眼突出问题,践行司法为民
一年来,我院紧扣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组织全市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提高司法工作水平。
(一)认真处理涉诉上访案件,着力缓解“申诉难”问题。全年两级法院共接待处理来访10000余人次、来信9600余件。
涉诉信访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我市社会稳定。一年来,我们认真推行了申诉首访接待制度,完善了信访案件登记建档制度、信访信息定期通报制度、重大信访案件定期排查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和听证合议制度,及时做好申诉审查和息诉工作。在处理申诉审查和来信来访过程中,全市法院转变工作作风,倡导人文关怀,把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误解甚至愤懑,引导到依法证明裁判确有错误的理性轨道上,凡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求,推行“判后答疑”,耐心解释、疏导、教育,劝其息诉罢访,使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过程变成理解裁判、接受裁判、监督裁判的过程。在部署开展的联合大接访活动中,通过我们艰苦细致的工作,一批进京赴省和到市上访、缠访案件得到化解。在省法院对各中院组织的“五项评比”中,我院的涉诉上访化解处置工作处于全省前列,受到了省高院的表彰。
(二)推行执行方式新举措,着力化解生效判决“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501件,执结2421件,执行标的额达2.7亿元。
从2006年2月起,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我市两级法院扎实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执结积案1979件,案件执结率为70%,执结标的额达9951万元,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权利。这次大规模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也得到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决定从2006年起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通城、嘉鱼、通山、崇阳县委还专门下发文件,支持法院排除干扰,依法执行;咸安、赤壁的四大家领导则通过包片包案,解决了一批重大疑难执行案件。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社会各界密切配合,实现整体联动是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根本保证。
执行裁决案件的审查审理,既从程序上实现了对执行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也为执行案件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合法救济途径。我院充分运用这一监督制约程序,审理基层法院执行异议申诉案件,拘留、罚款复议案件,提级、交叉执行案件等执行裁决案件133件,对随意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等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有效控制,对错误查封案外人财产、追加被执行人等不合法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极大地促进了执行公正。
全市两级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积极参与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将新收的72件执行案件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今年启动后,将对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出境和高消费、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裁判不公”问题。2006年,我院有针对性地、积极稳妥地完善了一些审判工作机制,审判质量不断提高,反映裁判不公突出的民商事案件,其上诉率已从过去6%左右降至2006年的3.5 %。
大力推行院庭长“一岗双责”,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我院从审判工作的实际出发,既强化案件主审人、合议庭的责任,又坚持要求院长、庭长担负指导审判与管理之责。去年我院正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主持听证、调解、协调、执行、审理重大疑难案件46件。与此同时,强化审判委员会职权,适当扩大讨论案件范围。全年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108件,严把案件质量关。
切实抓好二审案件的审理工作,通过依法审理上诉案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对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当或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我院依法发回重审或直接予以改判,并实行各基层法院上诉案件二审结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积极指导基层法院提高审判质量。一年来,共审结二审案件425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比上年下降了4个百分点;大力开展案件评查检查,加强对各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去年我院有5个审判业务庭对基层法院相对应的业务庭开展了案件评查,同时对领导包案处理赴省进京上访难案和办理领导机关交办、转办、督办事项等工作进行了检查,共评查、检查案件600多件;完善了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点制度和定期到基层法院进行调研、指导的工作机制,积极帮助基层法院分析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基层法院各项审判工作。
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队伍素质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和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目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促进了全市法院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
(一)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根据中央、省、市政法委的总体部署及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了“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了全市两级法院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教育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提高法官队伍整体政治业务素质为目标,切实引导广大干警通过这次教育活动,真正把握和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自觉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和司法观念,促进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法官职业行为。我们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全院党员干警认真收看了一些警示片,做到警钟长鸣;继续实行《案件流程廉政管理监督函制度》和《廉政建设记分管理办法》,强化对干警司法廉洁考核。在2005年对全院干警建立廉政档案的基础上,2006年又重点完善了我院57名科级干警廉政档案的统计登记工作。制定出台了《全市法院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一年来,全市法院对查处的12件违纪案件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行政警告、记过和党纪处分。根据省高院的部署,紧密结合我市法院执行人员的思想、作风、工作实际,也认真开展了执行队伍专项整改活动,对全市执行人员进行了一次深入的公正执法、廉洁自律的教育。
(三)加大法官教育培训力度,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全市法院继续鼓励和支持在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努力提高法官的法律专业知识。截止2006年底,全市法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干警已达572人,占全体干警的76%。其中,市中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达92人,占全院干警的88%。目前,全市法院已获硕士学位干警8人,在读研究生10人。我们还十分重视法官职业培训工作,强化法官职业能力的培养,一年来,全市法院有15人前往国家法官学院进修学习,有95人参加省法院专业培训,有160人参加市中院举办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专项业务培训班,提前一年完成了省法院制订的“三年培训目标”。全市法院2006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13人,通过率达25%。
四、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全市法院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
我院坚定不移落实宪法原则,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一是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审议。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得到了市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二是为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置于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去年市中院和大部分基层法院设立了督查室,健全了人大交办事项登记、处理、通报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督办案件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共办理督办案件105件,期限内办结94.3%,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复;四是认真征求代表意见。我院要求院领导到基层法院调研,必须听取当地人大代表的意见;对某些疑难案件或代表关注案件,通知有关代表参加听证或旁听庭审。我院全年共走访、接待来访省、市人大代表近百人次。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8件,依法改判8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及社会各界群众监督,积极参加市纪委、咸宁广播电台等单位举办的《行风热线》栏目, 向公民宣传法制,不断改进和拓宽接受监督的方式和渠道。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以落实内部监督责任为重点,强化对审判权的制约,全年共受理不服一、二审生效判决的再审案件161件,审结139 件,依法改判46件。
全面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强化审判技能培训,落实“同审同权”。全市146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案件700多件,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赤壁市人民陪审员饶红积极参与陪审、调解纠纷,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人民陪审员。
各位代表,2006年,全市法院工作紧张而繁忙。我们一手抓审判和执行工作,一手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物质基础建设也上了一个新台阶,市法院和咸安区法院、嘉鱼县法院完成了审判综合大楼的建设,实现了整体搬迁,办案条件有了明显改善。赤壁、崇阳、通城、通山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建设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一年来,全市法院干警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务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受最高法院、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表彰的先进集体16 个、先进个人8 名,受市委、市委政法委表彰的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15名。两级法院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离不开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一贯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全市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问题主要有:少数法官辨法析理能力不强,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水平不高;有的工作效率低下,办案久拖不结;有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困难主要有:虽然我们对执行和涉诉上访工作给予了充分重视和不懈努力,但执行难和申诉接访的压力仍然较大;按照国务院制订的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下降比例在60%以上,司法的经费保障压力进一步增大。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必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人民法院工作赋予了更大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维护稳定观、群众利益观、司法权威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上有新作为。通过依法行使审判权,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市重要机遇期的顺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全市法院要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黑恶性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多发性犯罪。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各方面关系和谐发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协调方式解决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密切政府、人民群众、法院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快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的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建设,促进当事人之间执行和解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进一步实现。申诉信访工作在继续坚持判后答疑制度、申诉首访接待制度和“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同时,加强对信访案件的督办和检查,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对处于弱势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诉讼指导,指导他们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方便他们参与诉讼进程,并对裁判结果进行必要的释明。
(二)全面落实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规程,在审判管理水平上有新提高。2007年作为法院“制度规范和文化建设年”,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建设,增强透明,以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法院工作,注重法院文化建设,以健康向上的文化促进法院各项事业向前发展。重点以制定完善《市中院2007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及考核奖惩办法》和《市中院对各县市区人民法院2007年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核心,建立全市法院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体系,明确各类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构筑以开庭率、调解率、上诉率、改判率等为标准的审判质量评查考评机制,加强审判质量和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建设,提高办案质量。我院将把开展“十率”情况列入法官审判业绩考核指标,对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再审改判案件进行评查和定期通报,全面提高审判管理和机关管理水平。
(三)创新和完善接受监督的措施,在促进公正司法上有新成效。在强化和落实内部监督措施的同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提供方便,确保司法权在监督中运行。坚持重要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做好经常性联络和旁听重大审判活动的组织工作。开展“人大代表法院活动日”活动,为人大代表更大范围走“近”法院、监督法院创造条件。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落实案件流程中的公开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发布法院的重要工作信息和裁判文书。
(四)继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在改善诉讼环境、方便群众诉讼上有新突破。在继续抓好市法院自身工作的同时,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推进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硬件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市基层法院的审判、办公条件达到全省中等水平。按照便民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加强“中心法庭”建设,全面设立巡回法庭,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更好地方便当事人诉讼。进一步明确人民法庭直接审查立案程序,继续改革和规范小额债务案件的审判方式,逐步推广速裁程序,充分体现方便、快捷。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施减、缓、免收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对弱势群体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努力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各个环节。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提高司法能力上有新举措。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同司法功能相对不足矛盾日益突出的现实,切实提高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能力,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和观念进一步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上来。继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贯彻实施最高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为主线,强化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增强崇尚法治、维护正义、公正廉洁、谨言慎行、正直善良、勤勉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修养。继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培养业务能手,强化激励学习、钻研业务的措施,营造体现司法文明和法官职业追求的文化氛围,全面提高司法水平。毫不放松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法官的自律意识,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管理权的监督制约,落实各项回避制度,逐步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保持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下,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新的工作环境中,以新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为加快全面小康咸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3月3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所作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3月1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鲁尔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它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依法正确行使批捕权和公诉权,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64件1209人,提起公诉706件1033人,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别是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精心组织,加快办案节奏,突出打击流氓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流氓恶势力犯罪和团伙犯罪100人,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14人,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235人,毒品犯罪43人,起诉上述犯罪嫌疑人508人,营造了严打声势,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为确保批捕、起诉工作质量,全市检察机关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化质量意识和证据意识,在审查案件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关,慎重行使批捕权和公诉权,对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共决定不批准逮捕104人,不起诉38人。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共适时提前介入92件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提高办案效率。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参加综合治理检查、社会矛盾排查25次。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视维护妇女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2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不批捕、不起诉等法律规定;发挥妇女、未成年人涉法案件主诉组作用,做好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积极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以治理商业贿赂、查办和预防司法与行政执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1 件7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突出重点,着力查办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以大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突出查办了一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3人,科局级干部9人;查处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4件,其中,50 至100万元2件,100万元以上4件;立案侦查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务犯罪案件25件;立案侦查窝串案6起23件24人。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全年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3件15人,件数、人数分别同比上升18.2%和36.3%。
注重方法,提高侦查工作水平。针对腐败分子作案手段隐蔽、反侦查能力强等特点,积极推行智慧办案,提高运用侦查谋略突破案件的能力。如在查处武汉药商李某行贿案过程中,精心谋划,顺藤摸瓜,获取了李某在经销药品过程中向全省多家医疗单位行贿的重要线索,省检察院以该案为切入点,组织集中查办了我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9件。
健全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和查办渎职犯罪工作形势的需要,将全市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统一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加强侦查指挥中心建设,发挥检察机关的整体效能,有效排除办案的干扰和阻力,全年由侦查指挥中心组织查处案件9 起,立案19件21人。严格执行侦查业务规程及综合考评办法,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动态管理与监控,落实法警编队管理,使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办案质量、办案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自侦案件起诉率达94.4%,比上年上升14个百分点。
惩防并举,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帮助发案单位分析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规律,共提出检察建议60次;联系行业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开展系统预防,深入电力、电信、税务等系统召开联席会议32次;深入张双一级公路路面施工工程等38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监督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规招投标案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为国家避免了大量经济损失。加强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深入银行、税务、城建、学校、卫生、烟草等系统讲授法制课50场次,对有效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与法律统一
坚持把诉讼监督作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着力点,依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
侦查监督深入开展。加大对“有案不立”、“压案不办”、“以罚代刑”的监督力度,共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案件,监督立案20件34人;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撤案15件。通过认真审查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捕30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2人;依法办理批准延长羁押期案件45人。
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不断强化。对认为量刑不当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1件,法院已改判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立案审查37件,依法提出抗诉17件,建议法院再审3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审判机关正确判决、裁定的法律权威。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落实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年配合公安机关在监管场所开展法制教育35场次,进行安全大检查103次,处置安全隐患8起。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推行代码举报、公开审查、公开答复举报人、奖励举报人等制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准确举报、署名举报。坚持文明接待,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和首办责任制,认真组织下访、巡访工作试点,力求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办环节。全年依法处理群众举报365件、控告63件、申诉82件,受理并办结刑事赔偿案2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抓好专项活动,促进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开展。
在“三个专项治理”活动[1]中,采取自查、互查、抽查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法与途径,广开言路,共征求治理意见和建议56条。对每一条意见和建议,我们都高度重视,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三个专项治理”的整改效果进行督察,促进规范、文明、安全执法。
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从直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抓起,突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以点带面,积极办案,共立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9件29人。其中,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10件10人。
在查办和预防司法与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中,以反渎职侵权部门为骨干力量,加强与反贪污贿赂、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查办此类案件12件14人。
在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专项活动中,与公安、法院、司法部门联合行动,共清理监外罪犯“五种人”[2]408人,并逐人登记造册。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补送法律文书239份,重建监管档案187册,落实监管组织40个,监督纠正脱管漏管对象56人,办理监外罪犯重新犯罪案件3件3人。
在集中处理涉检上访问题专项工作中,强化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参与联合大接访活动,共清理涉检上访案件31件,全部办结并息诉。涉检信访做到了无积压、无差错、无信访事故,没有因处理不当引发进京、进省上访,没有因处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在逮捕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中,对2005年提请和移送审查逮捕案件开展自查和复查,共清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138件,检察机关自侦移送逮捕案件41件。对不应当逮捕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监督变更强制措施,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13件26人,依法监督移送审查起诉。
五、坚持从严治检,狠抓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
认真贯彻从严治检方针,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队伍素质和基层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与纪律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三职”教育、党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端正执法思想。组织干警到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参观考察,就检察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制定下发了《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意见》、《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并在《咸宁日报》作出公开承诺。开展送法下乡、扶贫帮困等系列活动,使干警在学习中服务,在服务中学习,在关爱群众中受到教育和鞭策。围绕无违法违纪、无错案、无安全事故的“三无”工程建设目标,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案件说情报告制、集体廉政谈话制等制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警遵纪守法、廉洁从检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坚持集中培训与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相结合,学历教育与鼓励通过司法考试相结合,先后组织了侦查业务培训、计算机等级培训、司法考试培训、公诉业务培训暨优秀公诉人论辩赛等,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全年有41人取得了本科学历,3人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110人通过了计算机一级考试。
大力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年初,经过层层推选,从廉洁自律、敢于办案、勤于钻研、默默奉献等方面,评出8名优秀干警代表,组成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检察机关巡回演讲,用身边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激励干警勤勉敬业。开展 “检察文化杯”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陶冶干警情操。通过典型引路、文化育检,营造了学先进、比贡献、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全年共有44个部门、122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进一步加强基层院建设。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协助党委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新选任检察长5人,全部实行了异地交流,换届后,6个基层院检察长的平均年龄由49岁下降到42岁。加大对基层院的指导力度,认真落实领导联系点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半年和年终两次听取审议基层院工作报告,加强分类指导,狠抓督促落实,全市基层院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人大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后,我们将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以文件下发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对照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二届十七次会议上,我们就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了专题报告,得到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做到及时认真办理,交办案件2件均已办结回复。
六、深化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注入生机与活力
按照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部署,从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出发,稳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活力。
创新检务督察工作机制。在上一年启动检务督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督察内容、督察办法,采取“六个结合”[3]的督察方式,把检务督察活动抓到实处。一年来,针对重大工作部署、检风检纪和执法办案活动等,先后组织检务督察38次,及时编发《检务督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部门限期整改。通过督察,做到令行禁止、规范执法。
规范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共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监督“三类”案件9件9人。积极探索对侦查活动中“五种情形”[4]的监督途径和方式,创造性地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督察活动,拓宽监督渠道,为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实行科技强检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有限经费,推进信息化建设,在办案科技化、办公自动化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全部完成了局域网和三级专线网建设,利用专线网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工作会议,利用局域网传递信息,进行网上办公,促进了办案方式和管理模式的不断创新。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当前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政治立检为保障,强化党的领导的理念,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争取领导与支持;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服务大局理念,将检察工作自觉融于大局之中,服从和服务于大局;必须坚持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强化为民执法理念,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强化司法公正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抓手,强化依法治国理念,严格依法办案,勇于机制创新,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活动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有的地方对查办职务犯罪存在畏难情绪,查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有较大差距;诉讼监督工作仍比较薄弱,对司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问题监督力度还不够;有的基层院人员超编严重,司法考试通过率低,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一些地方经费紧缺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此,我们将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2007年,是我市改革发展关键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抓方向,促服务。始终把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真履职,为咸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抓办案,加力度。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把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查办“五个重点”[5]方面的职务犯罪;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增强打击合力;加强侦查指挥、办案指导和情报信息管理,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诉讼监督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真纠正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3、抓规范,强管理。完善业务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和执法责任规范,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加强检务督察,保证各项制度真正得到落实,提高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4、抓队伍,树形象。深入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检察官法》,严格人员的进出口管理,完善岗位学习、岗位培训、岗位竞赛机制,逐步改善队伍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健全具有检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对下指导,提高基层检察工作水平。
5、抓改革,求创新。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6],建立健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7],完善派员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6、抓保障,谋发展。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提高办公办案效率;积极协调落实《湖北省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促进执法保障制度化建设。市检察院机关将启动办案技侦大楼和警务区建设。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咸宁建设作出不懈努力!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公 告
(第一号)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4名。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许克振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彦其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李光洪 李涵德 张忠良
程功全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07年3月3日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公 告
(第二号)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将表决结果公布如下:
一、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光洪
二、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涵德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程功全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07年3月3日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2007年2月28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组织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4名;表决通过咸宁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名。
三、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四、主席团提名候选人时,应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提名人应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主席团决定。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为有效。
五、在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提名和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六、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七、主席团提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1人、副主任候选人1人、委员候选人4人,如果没有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新的候选人,或者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不接受提名时,则进行等额选举。
八、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九、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
每一选票上的赞成票(包括另选他人的票数)与弃权票之和,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候选人逐一进行举手表决,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十一、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二、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三、选举工作由主席团主持。
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十四、选举会场共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十五、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投票数,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六、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七、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主席团决定。
十八、本选举办法,经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附:
大会选举注意事项
一、进入选举会场
1、全体代表必须佩戴出席证,提前进入选举会场,大会正式选举开始后,任何人员不准入内。
2、代表进入会场时, 必须向值勤人员出示报到卡,并按规定的座号就座。
3、代表进入会场后,要保持安静,一般不得离开座位走动。
4、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凭选举工作证进入会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二、填写选票
(一)填写选票时,请用大会秘书处统一发给的选举用笔。
(二)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选票。
1、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2、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3、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
4、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
5、如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辩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的弃权处理。
三、投票
1、投票时,按投票路线,依次投票。
2、投票过程中,应将选票垂直投入票箱。
3、投票结束后,各位代表仍回原来的座位就座。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
截止时间的决定
(2007年2月28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会议的日程安排,对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作如下规定:
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2日下午3时30分。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共7名)
(2007年3月3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监票人(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尹志革(女) 吕 莉(女) 刘小姣(女) 许云涛
郑德志 饶 军
二、总监票人(1名):
程群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07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07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2日上午11时。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7年3月2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吴著富
大会主席团: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截止3月2日上午11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4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的7件;城建和环境资源方面的1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3件;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2件;民族宗教旅游方面的1件。
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围绕建设小康咸宁、和谐咸宁、生态咸宁,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就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大会代表没有提出质询案。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的安排,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这些议案进行了审议,建议将吴金池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网吧管理的议案》(第001号)确定为议案,在本次会议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处理情况向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其余13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外,本次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6件,连同议案转为建议的13件,共计49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
以上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07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主席团(36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马世永 王汉桥 王兆民 王惠安 龙良文
许克振 刘彦其 刘道明 刘新池 杜文清
李旺盛 杨荣才 吴安意(女) 吴著富 陈 瑜(女)
陈树林 陈鸿驰 余华英(女) 余泗林 周亨华
周明生 周彩娟(女) 郑长莲(女) 胡超文 柯美耀
侯珠江 饶 鹏 袁亚俊 袁善谋 梁世友
鲁安才 程 颖 曾国平 熊正团 黎珊玉
魏 瑛(女,回族)
二、秘书长
李旺盛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7年2月27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著富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在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李明波、程传忠、田丰、孙振声同志已调出本市,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
二、许克振同志已补选市二届人大代表,作为市委领导,按惯例参加大会主席团。
三、按《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条的规定,除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外,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一般不担任主席团成员职务。因此,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李兵、胡立山、马国宪、胡建华、李亚华、佘家驹、张建平、林永生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侯旺发同志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鲁尔英同志,不参加大会主席团。
四、因任职年限或工作变动的原因,晏安祥、程光亮、龚安邦、陈禹九、陈剑、李光洪同志,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
五、王惠安、王兆民、胡超文、曾国平同志分别作为解放军、嘉鱼县、通城县、通山县代表团团长,按惯例参加大会主席团。
这样,调整后的本次会议主席团由36人组成。
大会秘书长由李旺盛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07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许克振 程 颖 刘彦其 李旺盛 周彩娟(女)
吴著富 杨荣才 刘道明 陈鸿驰 陈 瑜(女)
鲁安才
召集人:许克振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7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7人):
刘彦其 吴著富 刘道明 陈 瑜(女) 袁善谋 王兆民 刘新池
第三次大会执行主席(7人):
李旺盛 杨荣才 陈鸿驰 王惠安 胡超文 周亨华 曾国平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07年2月2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鲁安才 刘凡生 陈跃明 杜文清 田期汉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
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7年2月27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著富
主席团:
现在,我就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担任。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式、闭幕式两次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部分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部分其他成员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许 克 振 同 志
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2007年3月3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
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着全市人民的重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审查和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了咸宁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06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7年市级预算;选举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通过了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批准的各项报告、计划、预算和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充分体现了市委的主张,反映了我市的实际,代表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对于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市人民满怀信心地开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会议开得很成功,是一次集中民智、凝聚民心、与时俱进、共谋发展的大会,是一次团结、民主、务实、鼓劲的大会。
大会选举我担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彦其同志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名同志当选为常委会委员,这是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深知责任重大,一定要以对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接受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尽心竭力、勤勉工作、不辱使命,努力交上一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今年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市委带领全市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为此,要努力做到:
一、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原则。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加快咸宁经济社会的发展,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观。我们一定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以高效益的发展为前提,以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正确处理经济快速增长与社会共同发展,各方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辩证关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坚持开放活市、项目立市、环境兴市、人才强市,着力推进体制创新、环境创新、技术创新,奋力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二、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这三项根本政治原则,其中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尊重代表的法定地位, 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建立健全代表活动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为契机,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预算审查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形式,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要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要正确行使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为国家机关正确行使权力提供组织保障。
三、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实现群众的愿望、满足群众的需要、维护群众的利益是党和国家机关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全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关系咸宁的振兴发展,关系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人大代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与时俱进、勇立潮头,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带领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把改革发展稳定的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做到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各位代表,同志们!
本次大会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把市委的正确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了人民意志。我们的任务既光荣又艰巨。希望各位代表回到各自的岗位后,积极宣传本次大会的精神,带头贯彻大会的决议,与全市人民一道把思想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力量集中到加快我市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上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全面小康咸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大会即将闭幕之际,我谨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全体代表和列席人员,向为大会付出辛勤劳动的工作人员、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新闻记者以及其他方面的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宣布,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