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 第2号(总号:053)
目 录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4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5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8
政府工作报告 ………………………………………………………………………李 兵9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34
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35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的决议 …………………………………………93
关于咸宁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发改委94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苏惠林106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5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108
关于咸宁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109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05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张胜昆123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125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李旺盛126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139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侯旺发14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154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鲁尔英155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告………………………………………………165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66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 …………………………陈 瑜179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182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182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
处理意见的报告 …………………………………………………………………吴著富183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185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 ……………………………………………………………李旺盛186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187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187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188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
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李旺盛189
李明波同志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19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议程
(2006年2月2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市长李兵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咸宁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咸宁市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市级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旺盛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旺发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八、审议《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九、其他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日程
(2006年2月21日—2月24日)
(2006年2月2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2月21日(星期二)
上午8时30分 举行第一次大会
1、大会开幕式
2、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兵作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 分组审议
1、政府工作报告
2、十一五规划纲要
2月22日(星期三)
上午 分组审议
1、政府工作报告
2、十一五规划纲要
下午 分组审议
1、咸宁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
报告
2、咸宁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月23日(星期四)
上午8时30分 举行第二次大会
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旺盛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瑜作《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的说明
3、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 分组审议
1、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月24日(星期五)
上午 分组审议
1、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各项决议草案
下午3时30分 举行第三次大会(闭幕式)
1、表决《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3、闭幕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讨论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2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兵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了市委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反映了全市人民加快咸宁发展的迫切愿望。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按照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新咸宁的总体要求,抢抓机遇,扎实工作,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确保实现“十一五”的良好开局,努力开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6年2月21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 长 李 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连同《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及2005年工作的回顾
新世纪的头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化改革,二次创业,深入实施兴工强市、特色农业、科技创新、旅游带动和城市推进五大战略,先后成功应对非典疫情和自然灾害的挑战,有效抑制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都取得重大成就,“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十五”时期,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1%,200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372元。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大幅度增长,2005年达到5.78亿元,是2000年的10.6倍;实现税收4.68亿元,比2000年增长67%。2005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7.4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年均增长9.2%。居民消费价格年均上涨1.4%,保持基本稳定。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三次产业的比重由2000年的30.1:37:32.9调整为26.3:38.6:35.1。
––––“三农”工作成效显著。坚持把“三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扶持力度,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2005年粮食总产达到101.53万吨,主要农产品稳步增长,优质率不断提高,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农产品基地面积已达157万亩,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72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9家,各类产业化组织加快发展。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11元,比2000年增加859元,年均增长7.2%。
––––区域经济特色明显增强。大力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支柱产业、优势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形成。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4.5亿元,增长33.9%,增幅居全省第一名,“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4.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5.76亿元,年均增长10.2%。积极引导企业向园区聚集,12个市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共引进企业152家,实现税收1.97亿元。大力培育精品名牌,2005年联乐床垫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赵李桥砖茶、三合系列减速器、华特电缆、平安云母系列产品、中天云母制品荣获“湖北名牌产品”称号,“十五”期间全市省级名牌产品达到23个。加快发展和提升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达到71.69亿元,年均增长10.7%。积极融入武汉城市圈,产业、市场、科技、交通对接迈开了步伐。大力发展市区经济,2005年市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3.96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31.4%。坚持“一主三化”的方针,不断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推进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县域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7%;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13%,占县域经济的比重达到71%。咸宁市人民政府2005年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赤壁市已进入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前七名,其他县(区)经济实力也得到明显提升。
––––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加大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24亿元,年均增长13.3%。建成或基本建成一批重大项目,以长江堤防、公路网、城乡电网、通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一堤四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有效缓解了长期困扰我市的长江水患威胁,基本解除了长期制约我市发展的交通瓶颈问题。五年来,新增公路通车里程93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6公里;新增发电装机60万千瓦、发电量27.7亿千瓦时,分别比“九五”末增长400%、12倍。不断加大中心城区建设力度,两轮市区“八大工程”滚动推进,长江引水一期、咸宁人民广场、咸宁新火车客运站、新城区建筑群等一批标志性工程顺利竣工,启动实施了城市污水处理、管道燃气等工程建设,增强了城市功能。加强县(市)城区和重点镇建设,城镇建设投入累计完成83亿元,年均增长13.3%;城镇化水平由2000年的34%提高到38%。
––––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提前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农业税全免,在全省率先推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有序推进粮食流通、国有农场、农村卫生、血防、动物疫病防治等体制改革,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强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全市210户国有工业企业,已有198户完成了不同形式的改制,占国有企业总数的94.3%。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市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基本建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建立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制度,所有预算单位都纳入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取消和调整了265项行政审批事项。国有资产管理、城市建设管理、投资、国土资源、教育、住房、文化体制等改革取得新进展。对内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着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和发展环境,咸宁市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信用市”,增强了对外来投资者的吸引力,五年累计吸收外商投资1.66亿美元,比“九五”时期增长97.7%,引进大企业、大集团、上市公司和知名品牌取得重大突破,华润电力、红牛饮料、人福科技、洁丽雅纺织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咸宁。外贸出口继续增加,累计完成出口总额2.9亿美元,比“九五”时期增长87.6%。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不断加强,玉立公司在越南办厂取得新业绩,通山县、崇阳县被省列为海员外派培训基地。
––––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成绩。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全市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由2000年的1.15亿元上升到3.36亿元,年均增长23.9%;筹集资金1486.7万元,为54337名农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为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筹集资金5366万元,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25.8万平方米,办学条件普遍改善。建立完善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普九”成果得到巩固。普通高中教育有了较大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加快,成功组建了咸宁学院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年均取得科技成果20项以上、推广科技成果100项以上,五年累计取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130项,科技成果转化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优秀精神产品不断涌现,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繁荣活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市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立,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取得新进展。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高度重视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人口持续保持低生育水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加强对土地、水、森林、矿产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全面实施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等生态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49%提高到 52.3%;依法整顿和关闭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突出抓了重点流域区域的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民政、民族、宗教、人防、老龄、残疾人、防灾减灾等工作得到加强,对台、外事、侨务、审计、统计、档案、方志、保密、妇女儿童等工作都取得新成绩。
––––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干部群众,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和基层管理体制,较好地保证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活动,支持部队建设,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优抚和政策落实工作,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反腐倡廉措施,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和谐咸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再就业,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五年控制在4.5%以内。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城镇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5199元提高到8004元,年均增长9%。加大社会救助、救灾和扶贫工作力度,惠及全市3.9万农村特困人口,“福星工程”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面达80%,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开始起步,较大幅度提高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减少2.5万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在农村征地、城镇居民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困难群众救助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清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加强了教育、医疗等领域“乱收费”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上升势头。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推动了“平安咸宁”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有效防止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2005年确定的十件实事已全部完成。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全市经济社会进一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外贸出口增长16.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9.4%和7.9%,城镇新增就业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25‰。这些成绩的取得,既为“十五”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又为“十一五”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各位代表,“十五”时期咸宁进入了提速发展的新阶段。在实践中,我们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把发展作为解决各类经济和社会问题的基础,加快发展、实干兴市;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用改革的思维、法治的规则、市场经济的手段,不断消除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意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协调,有效整合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坚持遵循科学发展观、把握规律,制定符合咸宁发展实际的思路和决策,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贯彻落实,直至取得预期成效。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的结果,是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奋发图强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向驻咸解放军、武警官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离退休老同志,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海内外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障碍依然存在。主要是:经济总量仍然偏小;农民持续增收的渠道不活;有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偏少,产业实力不强;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大;部分下岗职工、城镇低收入居民和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政府的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知难而进、坚持不懈地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决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和期望。
二、“十一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重点和主要措施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为了科学制定未来五年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市政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纲要(草案)》对“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和条件进行了全面分析。从国内外的大势看,世界经济正处于新一轮恢复和增长期,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新的经济周期的上升期,国际资本及沿海产业向我国中部转移加快,特别是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从我市看,近几年全市上下着眼于“打基础,管长远”,着力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致力于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思路创新以及各级干部清廉务实作风的培养,全方位招商引资,优化发展环境,为加快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传统产业的优势得到发挥,新的增长点在加速形成,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和谐咸宁建设加快推进,特别是全市上下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氛围已经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明显提高,这将为咸宁经济新一轮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因此,我们完全有条件在未来五年发展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必须抢抓机遇、乘势而上。
基于上述分析和判断,《纲要(草案)》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奋斗目标。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目标,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突破性地推进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性地扩大招商引资,突破性地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兴农稳市、工业强市、旅游活市、科教兴市、生态立市”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咸宁。经过五年的努力,把咸宁建设成为湖北省新的经济增长板块。按照上述总体要求,《纲要(草案)》提出了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主要目标中,既有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也有能耗下降的约束性目标;既有经济建设的目标,也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目标。这几个方面的目标,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这里,我着重从五个方面加以说明:
一是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不动摇,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此,《纲要(草案)》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即:力争“十一五”时期,在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的基础上,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提前实现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以上;全市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二是努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保证。必须通过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产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纲要(草案)》围绕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工业支柱产业和突破性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提升服务业、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建设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电力能源基地和发展苎麻纺织、食品饮料工业、机电制造、冶金建材、森工造纸等4—6个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产业等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
三是努力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这是实现咸宁跨越式发展、提升区域综合实力的现实选择。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壮大中心城市,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提升县域经济和市区经济,提高城镇化水平。《纲要(草案)》明确提出到201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1%。
四是努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这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必须更加重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变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纲要(草案)》对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文化产业,控制人口增长,控制环境污染以及提高人均期望寿命、建设生态城市等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
五是努力构建和谐咸宁。这是落实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纲要(草案)》特别突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等,明确提出,到2010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障扩面新增25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
提出上述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充分体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科学发展,是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一条主线。确定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必须体现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的具体要求,深入实施“兴农稳市、工业强市、旅游活市、科教兴市、生态立市”战略,切实把咸宁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咸宁发展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寄予了殷切期望,明确指出“咸宁经济已经进入提速发展的新阶段”;俞正声书记2005年在咸宁调研时,提出“争取使咸宁的苎麻纺织生产成为全国乃至世界最有竞争力的生产基地”。这些重要指示和战略定位,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三是充分体现市委关于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市第二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先后提出了“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咸宁”、“努力成为湖北省新的经济增长板块”等重要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定位,“十一五”期间必须继续贯彻。同时,乘势而上、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和迫切要求,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四是充分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现实可能。“十一五”时期,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都比较重,深化各项改革,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解决就业问题,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增加居民收入等等,都需要一个有可能快的、高质量的增长速度。从近两年我市生产总值的实际增长看,都在10%以上,这些目标的提出,是在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和支撑条件的基础上审慎确定的,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主要措施是:
(一)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整体提升工业竞争力。这是实现咸宁快速发展的关键举措。《纲要(草案)》重点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目标和措施:一是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围绕电力能源、苎麻纺织、森工造纸、冶金建材、机电制造五大支柱产业,以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规模的扩张为目标,提升产业水平,壮大产业集群。电力能源业:强力推进湖北大畈核电、蒲圻火电二期项目,加快九宫山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水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和石煤发电。苎麻纺织业:扶持银泉、天化、精华、大昇、洁丽雅、富仕、卓尔等企业和医用卫材企业加快发展,延伸产业链,注重开发以家用纺织品为重点的家纺面料以及服装加工,力争使苎麻纺织生产成为全国乃至世界有竞争力的生产基地。森工造纸业:以巨宁、晨鸣、鸿伟、万树等企业为龙头,有序推进森工企业的发展,重点培育壮大竹产业,加快基地建设,扶持建设赤壁晨鸣林纸一体化项目。冶金建材业:重点抓好光纤智能锚索、高性能永磁合金、黄金、锰、高品质低碳硅、多晶硅、单晶硅和石煤、石材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新型节能墙体材料,支持田野集团、华新赤壁水泥、岐丰管业、森泰冶金、玉立砂带等企业加快发展。机电制造业:以汽车配件、电机、变压器、工程机械等机电产品以及云母制品为重点,通过技术创新,加快产品提档升级,进一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支持飞宁公司做大做强。二是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培育食品饮料工业、医药及医疗器械业、精细化工业、电子信息业和环保业等若干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新兴产业。食品饮料工业:以红牛等知名品牌为核心,支持饮料业、酒业和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做大做优地方特色产品,支持扶持桂花、水果、有机蔬菜、雷竹笋、有机茶等天然食品的保鲜和深加工。医药及医疗器械业:重点支持生物技术产业化与医疗器械产品开发和生产,大力扶持中医药的研发和生产,支持福人金身、京汇药业等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我市的医药产业化水平,以人福科技、沃尔克等企业为重点,实现医疗器械产业的规模聚集。精细化工业:紧紧抓住武汉乙烯工程建设的机遇,争取一批配套厂家落户咸宁,抓好防腐橡胶、乙醇汽油、特种涂料、塑料管材项目开发,抓好桂花香料以及日用化工品、护肤品、洗浴用品的研究和开发。电子信息业:重点支持新型元器件、数字视听产品、通信产品及软件业的开发与引进,支持微钻等新材料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环保业:积极开发环保产品,注重环保新设备、新仪器制造,抓好环保废旧物处理回收利用。三是大力发展园区经济。重点抓好咸宁长江产业园、温泉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咸安凤凰工业小区和双溪纺织工业园、赤壁经济开发区、嘉鱼经济开发区、通山犀港工业园和石材工业园、通城经济开发区、崇阳青山和天城工业园等园区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四是加快市区工业发展步伐。到2010年,培植3—5家销售收入过10亿元、税收过亿元的市区龙头企业,市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0亿元,年均增幅高出全市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力争“十一五”期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180元以上。一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抓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高产农田建设,水稻优质率达到60%以上,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300万亩,粮食总产稳定在21亿斤左右。继续加快发展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农业,到2010年,全市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农业总产值由现在的20.4亿元增加到35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特色农产品基地面积由现在的157万亩发展到207万亩。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力争省级龙头企业由9家发展到12家,有1家进入国家级龙头企业行列。大力推进科技兴农,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整险加固任务,更新改造一批排涝灌溉设施。二是着力推进文明村镇建设。突出抓好20个重点乡镇和100个示范村建设。加强村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的规划指导,加快道路建设、电网建设、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公路、通信、广播电视等三个“村村通”工程。大力发展乡镇超市、村组便民店和农资连锁店。实施生态家园建设,到2010年,全市使用沼气的农户增加到12万户,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人数新增34万人。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重点加大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的投入。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完善县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血吸虫病群防群控,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四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稳定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合理流转的有效途径。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化解村级债务。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农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建立完善公益性服务体系。五是建立和完善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业产业,提高非农收入比重。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争每年培训7万人以上。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力争每年新增转移劳动力4.2万人。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
(三)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着力发展和提升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等服务业,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就业、降低消耗、促进消费和改善人民生活,也有利于壮大和增强咸宁的经济实力。《纲要(草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和措施:一是大力发展旅游业。以生态度假旅游为目标,重点建设咸宁“温泉谷”,打造“中国温泉之乡”品牌,加快形成咸宁生态旅游区和以温泉为中心的疗养旅游圈、以九宫山为中心的观光度假旅游圈、以赤壁为中心的文化旅游圈“一区三圈”新格局。到2010年,力争旅游总收入占全市GDP的比重达9%以上。二是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保险业、信息业和现代物流业。积极支持建立各类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促进金融业发展。大力培育物流市场主体,大力吸引国内知名物流企业落户咸宁;加强市场体系和商品市场网络建设,重点建设咸宁市中心商务区、咸宁市商贸物流配送中心等一批骨干市场项目。三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全面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行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并逐步向农村延伸。扶持发展一批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四是着力培育需求潜力大的服务业。扶持文化产业、房地产业、中介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一批文化企业壮大。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发展各类中介服务业,重点发展会计、律师、审计、咨询、产权交易和技术服务市场性中介组织。结合社区建设,抓好物业管理以及方便社区居民生活的各种服务。
(四)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健全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加快形成以咸宁市区为主中心,赤壁市为副中心以及嘉鱼、崇阳、通城、通山等4个县为支撑,以20个重点镇为网络,以民营经济为基础的区域经济格局。一是加快和推进中心城区建设。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加快咸宁市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抓好市区标志性工程建设,着力改造“城中村”。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深入实施“绿色”工程,重点抓好咸宁生态走廊建设;加大淦河综合治理力度,搞好城市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治理。到2010年,咸宁市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5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力争用2年时间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用3—5年时间努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二是加强县(市)城区和小城镇建设。抓好县(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坚持工业兴县(市)、产业兴镇,发展特色产业。到2010年,力争每个县(市、区)培育2—3个各具特色的经济强镇。三是积极融入武汉城市圈。继续做好同武汉市及其它周边城市的交通、产业、市场、科技等方面的对接。大力发展与武汉配套型产业,主动承接武汉乙烯深加工产业、汽车配件业落户咸宁,主动承接武汉轻纺、机电、食品、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向我市转移或延伸,主动承接武汉高新技术和人才辐射,把咸宁建成武汉城市圈中特色突出的经济快速增长极。四是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贯彻落实各项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一批民营骨干企业,力争民营经济占县域经济的比重达到90%以上。继续采取扩权强县的措施,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到“十一五”期末,力争每个县(市、区)都有1—2个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和几个税收过千万元的骨干企业,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财政状况明显好转。
(五)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必须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一是控制人口增长和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尤其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综合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为重点,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重点建设一批循环型企业。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优势矿产的勘查和开发。三是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控制,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以保护水资源为重点,突出抓好“二山二湖三河十库”等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治理与保护,到2010 年全市主要河流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加强饮用水资源保护,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促进农村环境保护。进一步强化对土地、森林、水等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加强生态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
(六)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改革开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一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监管力度。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发展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建成全市统一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二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和提供良好服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本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逐步推行政府问责制。三是全方位拓展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对外商的吸引力,拓宽利用外资领域,大力引进以国内外知名大财团、大企业、上市公司为重点的战略投资者,力争五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年均增长15%。四是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重点抓好优质农副产品、苎麻纺织品、机电产品等优势产品出口。加强出口品牌建设,力争五年培育10个以上有一定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力争“十一五”期末外贸出口总额突破1亿美元,年均增长15%。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抓好劳务出口。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建设一批重大项目,保持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发展,大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大支持铁路建设力度,新增高速铁路84.1公里,武(汉)广(州)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及咸宁、赤壁新火车站建成投入使用。加快高等级公路主骨架的建设,杭(州)瑞(丽)、大(庆)广(州)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全面建成通车,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15公里。开工建设嘉鱼至大畈一级公路。加快发展长江和内河水运,完成5000吨级潘家湾长江综合码头和赤壁长江专用码头建设,港口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二是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设施,加强城市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和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建设。加快信息高速传输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城乡通信网、电视网和互联网规模,基本普及城镇宽带网,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三是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信用咸宁。
(八)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提高教育水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智力和人才支撑。一是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加强科技创新与服务公共平台、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支持玉立公司、巨宁集团、田野集团、三合机电公司等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协作。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健全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创新环境。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推动理论创新。二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认真研究和逐步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两年内做到对农村学生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及收费管理。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高技能培训。三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落实人才政策,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强力推进和谐咸宁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这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任务。一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认真落实和完善扶持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稳定的免费就业服务和免费再就业培训体系,对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6万个左右。二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帐户。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问题,积极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适时开展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镇低保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慈善基金会、救济会等社会慈善机构。三是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和医疗救助能力。抓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全市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抓好社区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建立城市特困群体的医疗救助体系,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与流通秩序,建立医院收费的约束机制,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是坚持不懈地抓好扶贫工作。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对口帮扶工作。确保五年内基本解决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帮助低收入人口实现稳定脱贫。五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上学等困难问题。六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七是积极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关心和支持驻咸解放军、武警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健全国防动员体系,抓好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积极做好部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优抚和政策落实工作。八是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对台、外事、侨务等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外事、侨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扩大对外交往与合作。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水平。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老龄等事业。认真做好档案、保密、方志等工作。九是努力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活动。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用工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监管,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市场监管,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扎实做好2006年工作,努力实现“十一五”的良好开局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十一五”起好步,至关重要。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和促进和谐咸宁建设,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招商引资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改革发展力度,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十一五”的良好开局。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商投资增长20%,外贸出口增长15%,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实现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提速发展。一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抓好各项扶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尤其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改造力度,抓好2.9万亩中低产田的改造。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总产达到20.5亿斤。进一步发展壮大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16个主导产业的农产品基地建设,力争其面积扩大30万亩,其中新增苎麻种植面积2万亩。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72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力争新增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进一步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抓好赤壁、嘉鱼、崇阳等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加快乡村道路、电网、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安全饮水等工程建设,力争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与环境有明显改善。着力推进文明村镇建设,突出抓好6个重点乡镇和43个示范村建设;加快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沼气。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二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围绕做大做强支柱产业,精心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利税增长15%。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和工作举措,加快推动行业结构调整。继续抓好咸宁维雪啤酒、华新赤壁水泥、嘉鱼卓尔纺织、通城福人胶囊、通山腾达矿冶等续建项目建设;支持京汇药业CPE生产线、崇阳堃展化纤生产基地、嘉鱼塑木新材料生产线、蒲纺10万吨纺纱生产线、通城玉立三号砂带生产线、嘉鱼其门堂蔬菜食品加工等新开工项目建设;支持红牛饮料、奥瑞金制罐、沃尔克医疗器械、恒丰纸业、洁丽雅家纺基地、大昇(赤壁)印染二期等项目按期建成投产;支持田野集团、晨鸣纸业、巨宁集团、森泰冶金、岐丰管业等企业加快发展;支持银泉纺织、开元印刷、新华印刷、咸宁工程机械厂等企业加快改革改制步伐。大力扶持全市50家重点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力争新增70家中小企业成长为规模内企业。广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5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10%以上。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集中力量抓好63项重大技改项目建设,确保全市技改投资达到20亿元以上。继续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突出抓好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驰名商标,力争有1—2个企业产品进入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行列。进一步办好各类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市区工业,重点抓好咸宁长江产业园建设,力争“五通一平”有实质性进展,有一批企业入园开工、一批企业建成见效。继续抓好县域税收过千万元企业的建设,力争县域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家。三是加快发展和壮大服务业。重点抓好“温泉谷”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羽毛球训练基地,努力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力争旅游接待人次和总收入均增长10%。加快发展物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主体,做好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建设规划。
(二)大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扩大改革开放。集中力量抓好项目建设。继续抓好“十五”续建项目的建设,加快开工建设一批“十一五”重大项目,力争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亿元左右。继续做好杭瑞、大广两条高速公路和武广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协调工作,建成通山至大畈核电站进场一级公路,加快推进嘉鱼至大畈一级公路建设。突出抓好九宫山风力发电、华新赤壁水泥、咸安精华万锭麻纺、嘉鱼盛宇工业园等30个市级重点调度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实施。积极谋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着力做好湖北大畈核电、抽水蓄能电站、九宫山风电二期、蒲圻火电二期等14个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投资计划并早日开工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农业、水利、能源、交通、环保和社会事业的投资力度。突破性地扩大招商引资。继续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创新招商方式,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招商活动,大力推进园区整体招商、产业链招商和“以商招商”。突出抓好重大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确保全面完成市直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任务。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事业改革步伐。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扩大利用外资领域。切实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努力实现外贸出口的持续增长。继续做好融入武汉城市圈工作。
(三)大力推进城市功能的完善和生态城市建设。高标准编制完成2006至2020年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依法严格执行批准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加大咸宁中心城区建设力度,突出抓好淦河污染综合治理、淦河两岸游憩带、燃气管道、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马柏路中段改造、香泉花园、温泉商业步行街二期、咸宁学院中心校区、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等续建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长江引水二期、咸宁市行政中心大楼、毛山垃圾处理厂、银泉大道配套、城区道路改造、电信设施扩建等新建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出口快速通道和3条主干道路面黑色化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城市管理,重点解决好“一城一交”以及市区交通拥堵现象,规范市区停车站、洗车点,抓好市区公交场站建设,增加公共停车泊位。加大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力度,推进“城中村”改造。深入实施“绿色工程”,着力推进以咸宁生态走廊为重点的生态工程建设。继续抓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切实解决城市“脏、乱、差”问题。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抓好县(市)城区和重点镇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四)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强化扩面征缴工作,新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4.39万人次;继续做好城镇低保工作,增加特困救助投入;积极推进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工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抓好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加职教经费投入。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全年技能培训达6.26万人次。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抓好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重点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认真做好第二次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上半年全面完成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咸宁”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五)大力推进群众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的解决和帮扶。突出抓好城乡群众最为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扶贫等问题,重点办好十件实事:(1)基本解决城镇无生活来源的“零就业家庭”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城镇新增就业3.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2)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重点对城镇“低保”对象、五保户、农村特困户、特困优抚对象中患重大疾病的人员实施医疗救助。(3)加强对农村特困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筹集资金将农村特困户救助面扩大到5万人。(4)加大对血吸虫病、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力度。筹措资金解决贫困地区、血吸虫病疫区39.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对全部晚血病人实施免费治疗;安排专项资金,加强艾滋病群防群控和落实对艾滋病人的“四免一关怀”。(5)着力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筹集资金支持农村新建沼气池7000口,同步完成改厨、改厕、改圈7000户。(6)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筹措资金2.9亿元,继续完成通村油路、通村公路通达工程,建成通村油路800公里,新增154个村通油路。(7)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继续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完成农民工转岗培训7万人,新增转移劳动力4.2万人。(8)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对象扩大到10.04万人。(9)筹集资金,全面完成马柏路改造任务。(10)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再解决0.5万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2万低收入人口的稳定脱贫。
(六)大力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规范和改进经济调节方式,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政风建设,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使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克服各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重实际,说实话,求实效。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和重大事项督办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各种腐败行为。
各位代表!“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咸宁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五年的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乘势而上,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咸宁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
规划纲要的决议
(2006年2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认为,纲要提出的“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符合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和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会议决定批准《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宏伟蓝图,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咸宁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二届四次全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主要目标和措施》,制定《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面临的形势及主要目标
(一)“十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提速发展
“十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深化改革,二次创业,深入实施兴工强市、特色农业、科技创新、旅游带动、城市推进五大战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先后成功应对非典疫情和自然灾害的挑战,有效抑制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不健康因素,长期困扰我们的防汛任务重、农民负担重、国企改革任务重、财政包袱重等矛盾和问题有较大缓解,“一堤四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制约我市发展的瓶颈问题。全市综合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改革开放取得较大进展,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新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提前或超额完成,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1、经济提速发展,产业结构趋向合理。“十五”期间,全市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进入提速发展阶段。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04.09亿元(按同口径计算),五年年均递增10.1%,增幅超过“十五”计划1.1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3.61亿元,年均增长3.8% ;二产业增加值78.8亿元,年均增长13.2%;三产业增加值71.69亿元,年均增长10.7%。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由“九五”末的30.1:37:32.9调整为2005年的26.3:38.6:35.1,第三产业比重比“九五”末期提高2.2个百分点。全市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2005年县域生产总值达到152.23亿元,年均增长9.7%,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13%,占县域经济的比重达到71%。
2、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业基础地位继续加强。“十五”期末,农业增加值达到53.61亿元,五年年均增长3.8%,增幅超过“十五”计划0.3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11元,年均递增8.4%。特色农业发展逐年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农产品产量明显增加,2005年农产品总产量达到325万吨。农业基础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基础地位继续加强,“十五”期间全市用于水利、林业、农业开发以及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总投资超过35亿元,到2005年底,全市江堤基本达标,长江干堤及其连江支堤得到进一步加固,防洪标准由不足十年一遇提高到五十年一遇;“十五”期间全市新增水库库容282.96万立方米,改善有效灌溉面积14.5万亩,全市有效灌溉总面积达到235.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90万亩;全市15.02万农村饮水困难人口得到妥善解决;林业生态建设发展加快,全市森林面积发展到616万亩,活立木蓄积876.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2.3%,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16%、10%和3.3%,为建设生态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3、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十五”期末全部工业增加值70.67亿元,比上年增长19.8%,对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51%,拉动经济增长6.2个百分点,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44.5亿元,比上年增长33.9%,比“十五”初期的22.17亿元翻了一番,净增22.33亿元,年均增长15%;经济效益继续改善,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152.72,比2000年提高71.5个百分点;县域工业快速发展,2005年县属工业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39.5亿元,比上年增长37.8%;工业支柱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全市电力能源、纺织服装、森工造纸、冶金建材、机电及汽车配件五大支柱产业,完成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75%;“十五”以来,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精细化工、新材料和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不断发展,2005年全市新兴产业产值超过20亿元;工业园区经济不断发展,全市现有各类产业园区22个,其中市级重点工业园区6个,园区内工业企业总数达到295家。
4、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重点建设成效明显。“十五”期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共完成投资324.21亿元,超计划完成24.21亿元,年均增长13.3%,增幅高于“十五”计划3.3个百分点,是建国至“九五”末期52年投资总量的1.3倍,固定资产投资率由2000年的33.5%提高到2005年的41.4%。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五年间,全市累计竣工投产项目327个,比“九五”时期增长52.8%,蒲圻电厂、湖北银泉纺织公司高支精梳纱技改工程、湖北飞宁公司动力转向器改造扩建项目、赤壁晨鸣纸业公司文化纸扩产项目、湖北玉立公司引进意大利砂圈砂带生产线项目、咸宁长江引水供水工程、全市农村电网和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咸宁长江干堤整险加固工程、陆水灌区配套、南川水库、三湖连江水库整险加固工程、赤壁八角坳泵站更新改造、世行贷款造林三期、崇阳220KV输变电工程、京珠高速公路咸宁段及其赤壁、嘉鱼、甘棠、张公联络线、全市县乡公路网建设、干线公路网建设、通信设施建设、赤壁二水厂、通城百丈潭水厂、嘉鱼水厂扩建工程、鄂南高中、嘉鱼一中、通城一中、通山一中异地迁建工程、咸宁和蒲圻国家粮库扩建工程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五年间,全市新开工项目885个,比“九五”增长45.7%,通山九宫山风力发电、咸宁和赤壁市污水处理工程、咸宁起重电机厂异地扩建、市区工业园、咸宁学院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咸宁和赤壁城市防洪工程、咸宁淦河和通山通羊河治理工程、咸宁城市管道燃气工程、红牛饮料、沃尔克医疗器械生产线等项目顺利开工,正在加紧建设;湖北大畈核电站、蒲圻电厂二期、咸宁引水供水二期工程、市区毛山垃圾处理场及各县市城区污水、垃圾处理工程、青山水库加固工程、温泉谷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加快。
5、财政金融稳定增长,消费结构出现新变化。“十五”期末全市财政总收入达15.84亿元,超“十五”计划1.84亿元,五年年均增长12.5%,增幅超过“十五”计划2.5个百分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7.43亿元,年均增长9.2%。旅游产业初步形成,综合效益不断提高,到“十五”期末全市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5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13亿元;随着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步行街、连锁店(中百仓储、武商量贩)等新型流通业态发展迅速,住房、教育、旅游等方面的消费支出大幅度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五年年均增长12.4%,高出“十五”计划目标2个百分点;物价水平总体上趋于平稳,“十五”期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左右;金融存贷稳步上升,到2005年末,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56.59亿元,比2000年增加71.8亿元,贷款余额74.85亿元,比2000年增加1.84亿元,存贷结构趋于合理。
6、外向型经济较快发展,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十五”时期,我市着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推进对外开放步伐,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外向型经济取得了长足进步。五年间,外贸出口总额累计完成29033万美元(海关统计口径),比“九五”期间增长87.6%。利用外资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五”期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6601万美元,比“九五”增长97.7%;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十五”期间,连续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特别是“十五”中后期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卓有成效,包括蒲圻火电厂、大升印染、中百仓储、红牛饮料在内的一大批引资项目竣工达效或正在加紧建设;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稳步推进,“十五”期间我市外派出国劳务人员395人,创办境外企业1家,境外企业年销售收入达1700万元。
7、社会事业显著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25‰以内;人口素质逐步提高,基础教育得到巩固,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加大,全民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8%,初中学生入学率达97.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2%,全市乡、村两级成校办学面分别达100%和98%,共创建省级示范成人学校20所,省教育兴农示范基地8个;科技创新能力逐年增强,“十五”期间,全市共取得科技成果100余项,其中8项获得省部级奖励,申报国家专利171项,科技成果转化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日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得到加强,农村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艾滋病、血吸虫、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得到重视和加强,全市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2岁;文化市场不断开拓,社会多重文化广泛开展,地方文化节会高潮迭起,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广播电视覆盖范围稳步提高,精品栏目不断涌现,全市已基本形成无线、有线和卫星接收的广播电视覆盖体系,“十五”期末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2.3%和93.2%;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体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劳动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两个“确保”进一步巩固,“十五”期间累计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和养老金分别达到1.1亿元和6.8亿元,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实效,“十五”期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8万人,帮助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 %以内,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农村“五保福星工程”建设成效明显,城镇低保对象达到8.5万人,五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9亿元,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大大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8、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一批重点骨干企业,通过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成了公司化改造,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部分企业通过参股、兼并、收购、拍卖等资本营运、资产重组方式实现“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经营,实现了国有、集体小型企业向民营经济转变,成为民营经济的生力军;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围绕农业开发和增加农民收入,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与农户的联系更为紧密,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供销合作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失业保险体制和社会救济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安居工程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十一五”是全市经济社会乘势而上的五年
“十一五”时期,世界经济正处于新一轮恢复和增长期,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新的经济周期的上升期、国际资本及沿海产业向我国中部转移加快、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战略全面推进,都将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重大战略机遇。特别是近年来全市上下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积累了加快发展的重大潜能,狠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全市上下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氛围已经形成,也将为咸宁经济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条件。一是“十五”经济总量增加,为“十一五”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突破200亿元大关,人均GDP7372元,经济发展呈现结构改善,效益提高,活力增强的态势。二是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为“十一五”经济发展培植了强大的发展后劲。“十五”时期,我市加强了能源、交通、通信、农田水利、城市供水、供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城乡面貌、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观;“十五”期间我市建成京珠高速咸宁段,打破了咸宁无高速公路的历史,全市干线路网,县乡公路网、通村油路等工程相继建设,“三纵二横”的交通主骨架日趋完善;电信网络、农田水利设施及农村安全饮水等方面也有了明显改善。三是工业快速发展,为“十一五”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十五”期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以年均15%的速度递增,“十一五”期间仍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我市将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核电事业的机遇,争上大畈核电站,能源工业有望成为“十一五”期间我市工业发展新的增长极。总体上看,“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如果发展思路对头,战略谋划得当,政策措施有力,就能乘势而上,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但是也必须看到,我市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方面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同发达地区相比,我市经济综合实力不强,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还需付出极大的努力,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必须自加压力、埋头苦干、乘势而上,进一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力争“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努力使全市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
(三)“十一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目标,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突破性地推进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性地扩大招商引资,突破性地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兴农稳市、工业强市、旅游活市、科教兴市、生态立市”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咸宁,经过五年的努力,把咸宁建设成为湖北省新的经济增长板块。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不动摇。 “十一五”时期,在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的基础上,力争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 %以上,提前实现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力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以上,投资总额达650亿元以上;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
––––努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培育壮大工业支柱产业和突破性发展新兴产业为目标,以加快形成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电力能源基地和打造食品工业、苎麻纺织、机电制造、森工造纸、冶金建材、电子信息等4—6个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产业为重点,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整体提升工业竞争力;以建设咸宁生态旅游区和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区为重点,加快发展和提升服务业;以公路及航运建设、铁路建设、电力建设、城市建设等重大工程为重点,加快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到2010年,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由2005年的26.3:38.6:35.1调整为19.5:42.2:38.3。
––––努力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实行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快市区建设,中心城市功能明显增强,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与武汉城市圈等区域合作更加密切。全市形成以咸宁市区为主中心,赤壁市为副中心以及嘉鱼、崇阳、通城、通山等4个县为支撑,以20个重点集镇为网络,以民营经济为基础的区域经济格局。到201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1%。
––––努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全面进步。到2010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提高,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以上;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6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主要污染物单位排放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森林覆盖率达56%,把咸宁建设成生态城市。
––––努力构建和谐咸宁。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按照市委《关于建设和谐咸宁若干问题的意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特别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到2010年,全市完成社会保障扩面新增25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
二、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整体提升工业竞争力
“十一五”期间,要紧紧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崛起和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机遇,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走出一条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化合理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加快电力能源、食品加工、新材料新技术基地建设,增强市域经济实力;重点抓好以能源工业为重点的支柱产业和以食品加工业为重点的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加快市区工业发展步伐。到2010年,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150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9.5 亿元,年均增长15%,比2005年翻一番。
(一)做大做强支柱产业
围绕电力能源、苎麻纺织、森工造纸、冶金建材、机电制造五大支柱产业,在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以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规模的扩张为目标,提升产业结构,壮大产业集群。
1、电力能源业。全力争上湖北大畈核电项目,配套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大力推进蒲圻电厂二期工程和九宫山风力发电二期工程建设,加大南三县水电有序开发力度,积极发展石煤发电和秸杆发电、垃圾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把咸宁建成华中地区重要的电力能源基地之一。电网建设方面,“十一五”期间,建设500千伏变电站1座,与江西500千伏昌西变相连,承担湖北省“西电东送”以及与江西省省际电力交换功能,建设220千伏变电站3座,包括通山变、横沟变和广东畈变,新增110千伏降压变电站6座,包括赤壁砂子岭、嘉鱼工业园、咸安双溪、崇阳石城、通山大畈、厦铺,新建110千伏线路7条。“十一五”期间,能源工业力争投资240亿元以上,新增工业增加值60亿元。
2、纺织服装业。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苎麻纺织,扶持银泉、天化、精华、大升、洁丽雅、盛宇、卓尔等企业和医用卫生材料企业加快发展,延伸产业链。“十一五”期间,要继续扩大苎麻纺织规模,新增70万锭生产能力,使全市苎麻棉纺织总能力达100万锭以上,其中纯麻纺锭10万锭,力争使苎麻纺织生产成为全国乃至世界有竞争力的生产基地,实现销售收入突破40亿元,出口创汇8000-10000万美元,占全国同行业的40%以上;注重开发以家用纺织品为重点的家纺面料以及服装加工,形成织布1亿米,染色3000万平方米,服装30万件的生产能力;继续抓好以稳强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为重点的卫生材料生产。力争到2010年全市纺织工业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以上,利税总额5亿元以上。
3、森工造纸业。“十一五”期间,森工造纸业要在控制现有规模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生态城市的总体要求,加快基地建设,培育壮强竹产业。到2010年全市轻工行业实现销售收入43亿元,年均增长11%。
––––森工板材。以巨宁、晨鸣、鸿伟、万树木业为龙头,大力开发竹炭、竹纤维、竹工艺品、竹地板等竹制品的生产,逐步形成年产人造板30万m3(约占全省30%),地板1000万m2,塑木聚合材料3万吨的规模,到2010年该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以上。
––––造纸。重点扶持建设赤壁晨鸣纸业公司林纸一体化项目,新增20万吨纸浆生产能力和建设60万亩原料林基地,完成投资23亿元以上。到2010年全市造纸能力达30万吨,销售收入15亿元,利税突破4亿元,年均增长24.6%。
4、冶金建材业。冶金建材业重点抓好光纤智能锚索、高性能永磁合金、黄金、锰、硅系列产品和石煤、石材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新型节能墙体材料,支持田野集团、岐丰管业、森泰等企业加快发展。到“十一五” 期末,力争建材行业销售收入达到24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实现工业增加值8亿元,年均增长10%;利税1.85亿元,年均增长12%。
––––冶金。以黄金及其制品、永磁合金、钢缆索、预焙阳极、轧钢等产品为重点,抓好通山冶金工业园建设,形成年产8万吨硅铁能力;抓好田野集团、蛇屋山金矿、嘉鱼歧丰公司高频焊管建设,到2010年黄金产量由1.2吨发展到1.5吨,高性能永磁合金由130万只发展到530万只;高频焊管年产320万吨,高强度重型钎具新增5000吨。到2010年,实现冶金行业销售收入24亿元,年均增长36%,利税总额达3.6亿元,年均增长37%。
––––建材。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逐步淘汰年产8.8万吨以下的立窑生产线,重点抓好华新集团赤壁中伙镇一期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嘉鱼台湾幸福水泥厂一期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崇阳慧安公司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赤壁市中南水泥公司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通山县粤通水泥公司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和咸安区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建设,力争“十一五”期间水泥行业投资10亿元以上,形成年产60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抓好通山大理石、崇阳文化石等石材资源的开发,大力发展石材工艺品,努力扩大出口,到“十一五”末形成1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抓好通山县渝通玻璃酒瓶生产线项目,“十一五” 期末,石英石加工行业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抓好赤壁市帅邦集团防水剂及功能性涂料、崇阳慧安化工涂料项目。
5、机电制造业。机电制造业以涂附磨具、汽车配件、起重机械、电工电器等机电产品以及云母制品为重点,通过技术创新,加快产品提档升级。依托通城玉立公司新建年产600万米高档基布生产线,支持玉立公司做大做强,由目前亚洲第一挤身世界前三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整合区域内现有机电产品资源,着力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重视开发带动效应明显的主机产品,致力于寻求在船舶制造业的新发展,进一步提高机电产品的附加值。到“十一五”期末,实现机电行业销售收入48亿元,年均增长14.9%;完成工业增加值15亿元,出口创汇4500万美元,增长3倍以上。
(二)精心培育新兴产业
加快培育食品工业、医药及医疗器械、精细化工、电子信息和环保业等若干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新兴产业,鼓励和扶持企业实施品牌化战略,争创一批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力争新兴产业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
1、食品加工业。以红牛、王老吉、其门堂蔬菜食品等知名品牌为核心,以特色农产品加工为依托,发挥区位优势,利用本地资源,吸引知名品牌企业来咸宁合资合作,大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食品饮料,重点扶持桂花、猕猴桃、水果、牛奶、无公害蔬菜等深加工以及野生菜、雷竹笋等天然食品的保鲜和深加工,抓好红牛、王老吉饮料、高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保健食品、通山县防糖茶开发、赤壁猕猴桃系列开发、嘉鱼康佳公司鱼片加工、嘉鱼蔬菜饮品、咸安用超临界萃取桂花精油及鲜桂花含气保鲜项目、贺胜桥鸡汤、通城百丈潭酒、乳制品、七里山矿泉水、崇阳“津津”小麻花和“三普”桂花蜂蜜生产等项目建设,到“十一五” 期末,实现食品加工业销售收入20亿元,年均增长25.2%。
2、医药及医疗器械业。医药及医疗器械业重点支持生物技术产业化与医疗器械产品开发和生产,大力扶持中医药的研发和生产,整体提升我市医药及医疗器械的产业化水平。
––––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总体要求和国家生物医药产业政策,紧密跟踪医药行业产业发展方向,全面实施“咸宁市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化推进计划”,重点支持维生素B6化学合成工艺、CPE保健食品与药品、防伪机制胶囊、金刚藤糖浆与胶囊、鞘蕊苏胶囊、滋心阴、补心气口服液、中药材GAP种植示范、风湿病药物技术、荣恩堂生物制药和详鹄生物保健制品、田野集团固齿散治疗牙周炎系列产品、崇阳人造血浆中药饮片和青蒿素加工,全面提升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化水平。
––––医疗器械与新产品开发。重点支持湖北沃尔克医疗器械公司开发的人工关节和医疗器械, 形成医疗器械基地;重点开发由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乳胶产品,形成生育药品基地;大力扶持由北京美轻松药业公司、湖北高特生物有限公司投资的保健药品,形成医药保健品基地;积极抓好系列防伪机制胶囊和“X光医用跟踪线”的推广与应用。到2010年医药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年均增长25%。
3、精细化工业。精细化工业要紧紧抓住武汉乙烯工程建设的机遇,争取一批配套厂家落户咸宁,依托咸宁华宁公司形成年产防腐橡胶15万平方米生产能力;积极开发乙醇汽油,形成100000 吨生产能力;开发通城强邦公司特种涂料,形成产值8000万元的生产能力;抓好赤壁市pvc塑料管材、金属表面添加剂、桂花香料以及日用化工品、护肤品、洗浴用品的研究和开发。到2010年精细化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8%。
4、高新技术产业。
––––电子信息。“十一五”期间,围绕“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总体思路,初步建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结构合理、竞争力强的信息产业体系,实现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跨越式发展,重点支持新型元器件、数字视听产品、通信产品及软件业的开发与引进,以奕东电子、金湛电子的高中端液晶显示器开发为重点,发展电子工业。
––––新材料。选择性地支持一批具有资源或技术比较优势的关键技术和新材料产品的自主研发,重点支持微钻、单晶硅、多晶硅系列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与应用,力争在硬质材料、复合材料、化工新材料及新金属材料领域形成产业优势。到“十一五”期末,高新技术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
5、环保产业。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发展循环经济以及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促进工业产品“绿色化”,实现清洁生产,积极开发环保产品。支持环保新设备、新仪器制造以及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抓好环保废旧物处理的回收与利用工作。采用环保新技术,对现有燃煤锅炉除尘改造;对水泥厂粉尘、工业废气、电厂燃煤脱硫进行有效处理;对落后工艺和设备进行淘汰;对工业园区、制药厂、印染厂、化肥厂等企业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对矿山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及地质灾害进行有效治理。
(三)大力发展园区经济
以资源开发为重点,以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为依托,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关联度,增强园区吸引力和辐射力,推进产业园区化、规模化。园区建设上一是要优化园区布局,争取全市每个重点乡镇布局一个工业园;二是要优化发展环境,搞好园区服务,力争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有明显改善;三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园区产业聚集,以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产业链的组织方式、市场经济的运作方法,办好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重点抓好温泉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咸安凤凰山工业园和双溪纺织工业园、赤壁经济开发区、嘉鱼经济开发区、通山犀港工业园和石材工业园、通城经济开发区、崇阳青山和天城工业园等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办工业小区。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园区工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
(四)加快市区工业发展步伐
按照市委“关于加快市区经济发展的决定”要求,大办工业、办特色工业,大抓项目、抓特色项目,集中精力发展市区(市直、咸安区、开发区)工业,注重发挥市区工业在全市经济中的龙头拉动作用。到2010年,培植3—5家销售收入过10亿元、税收过亿元的市区骨干企业,市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30亿元,年均增幅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3个百分点。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发展农村经济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从实际出发,在全市广大农村开展以“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创建好班子”为主要内容的“五新一好”新农村建设活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坚持多予少取,加大对农业、农村多方面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积极配套完善农村文化、教育、公共卫生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基本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电话,村村通公路、邮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到2010年,全市60%的村镇初步实现产业发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设施完备、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格局。
(一)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十一五”期间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调整农业经济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到2010年,农业增加值达到64亿元,年均增长3.6%,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96元,年均增长6%,农村从事非农业的劳动力比重达到60%以上,标准农田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主要作物的重要作业环节实现机械化,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0%,良种覆盖率95%,农业产业化经营比率达到60%,“十一五”末期,一个结构比较合理,产业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综合效益较好的现代农业雏形基本形成。
1、继续发展特色农业。大力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继续加快发展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农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业生产,尽快使农业生产转变为城市生态保障型农业。到2010年全市以“四乡六业”为主的特色农业总产值由现在的20.4亿元增加到35亿元以上,增长75%,年均增长15%,特色农产品基地面积由现在的157万亩发展到207万亩,扩大38%,农民的种养殖业收入80%以上来自特色农业,真正使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农业经济板块成为我市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和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2、深入调整农业结构。
––––种植业。在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增长的前提下,继续大力发展多种特色经济作物。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300万亩左右,水稻优质率达到60%以上,粮食总产达到21亿斤左右;经济作物方面重点抓好京珠高速公路沿线的神山、车埠、新店、洪山、高铁、官桥、陆溪、双溪8个万亩以上的优质苎麻种植业带建设,全市苎麻面积发展到30万亩,产量3.78万吨;继续抓好以通山富水、崇阳青山、赤壁陆水、咸安南川有机果等为主的水果产区建设,巩固提高106、107国道沿线以早熟桃、李、梨、猕猴桃为主的水果产业带,着力抓好以赤壁为主的猕猴桃板块基地建设,到2010年全市水果面积达到20万亩,产量6万吨;着力抓好以嘉鱼为主的蔬菜板块基地建设,全市蔬菜面积达到140万亩,产量209万吨;进一步巩固107国道沿线名优茶产业带,全市茶园面积达到20万亩,产量2.12万吨;进一步抓好黄袍、药菇、桂花、九宫四个国营林场的“三木”药材基地建设,开发以太子参、灵芝、金刚藤为主的名贵药材种植基地,全市药材基地面积达到3万亩,产量1350吨。
––––畜牧业。坚持扩张总量与提高质量并重,不断拓宽畜牧业经营渠道,确保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加快发展生猪生产,提高品质,重点抓好通城县三元杂交猪苗种繁育和商品生产基地建设,以神童牧业有限公司为主加快优质瘦肉型猪的推广,优质瘦肉型猪的比重达到80%;以咸宁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为重点,稳定发展家禽生产,积极发展特种畜禽,到2010年,全市家禽饲养量达到3000万只,肉鹅等特禽发展到100万只;加快壮大山羊产业,到2010年山羊饲养量达到30万只;突出发展奶业生产,在引种选育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黄牛改奶牛的黄牛杂交改良工程,发展壮大向阳湖、强人等一批奶业龙头企业,走奶业产业化道路,到2010年牛奶产量达到1.4万吨。
––––水产业。按照“养殖加工并举,以发展生态养殖为主”的总体思路,加大水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建设两条生态渔业产业链。依托嘉鱼、赤壁、咸安沿湖区域三县(市区)10万亩精养鱼池和40万亩湖库(西凉湖、斧头湖、黄盖湖、陆水水库、三湖连江水库),建设以河蟹、青虾、叉尾鮰、黄颡、大口鲶等为主导产品的名特优精养加工产业链;依托通城、崇阳、通山南三县5万亩塘堰和35万亩水库(富水水库、青山水库、云溪水库等),建设以银鱼、河豚、青虾、鳜鱼、黄鳝、泥鳅等为主导产品的山区立体养殖产业链,到“十一五” 期末,水产业中名特优比重达到75%,渔业综合产值突破16.5亿元。
––––林业。全面实施林业“311”工程,到2010年建成500万亩特色林业基地,全市林业面积达到8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6%,基本实现山川秀美。一是在丘陵山区大力发展300万亩以楠竹、慈竹、雷竹为主的竹林基地;二是在滨湖平原地区发展100万亩以意杨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重点建设赤壁晨鸣林纸一体化工程、巨宁集团和兴林阻燃板厂原料林基地;三是大力发展100万亩以桂花、“三木”药材、苗木花卉为主的高效经济林基地,重点建设107国道8万亩苗木花卉走廊。
3、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培育和壮大主导产业。围绕“四乡六业”重点培育和壮大楠竹、苎麻、茶叶、桂花、苗木、蔬菜、猕猴桃、药材、雷竹、水果、优质粮油、奶牛、美国斑点叉尾鮰、肉鹅、优质三元猪、山羊、罐装鸡等主导特色产业产品。
––––扶持培植重点龙头企业。鼓励多种形式投资、兴办、联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外向型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依托其门堂蔬菜出口加工企业、法国南部合作社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推动农副产品加工出口,延伸产业链,到2010年,省级龙头企业由9家发展到12家,力争有1家进入国家级龙头企业行列。
––––重点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重点抓好16大主导产业的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基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基地经营规模,按照种植业建板块、畜牧业建小区、水产业建带片的要求,逐步实现基地的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管理。
––––大力发展新型流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流通渠道,把专业营销队伍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其通过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推动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实现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共同发展。
(二)着力推进文明村镇建设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村镇要求,推进文明村镇建设,宣传和推广嘉鱼官桥八组的典型经验。以推进20个重点乡镇和100个示范村建设为重点,加快全市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加强村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的规划指导,在有条件的地方启动村民居住点规划,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促进村民建房逐渐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加快道路建设、电网建设、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公路、通信、广播电视等三个“村村通”工程。大力发展乡镇超市、村组便民店和农资连锁店。以实施安全饮水工程和改厨、改厕、改圈及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实施生态家园建设,到2010年,全市使用沼气的农户增加到12万户,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人数新增34万人,村镇绿化率有明显提高。
(三)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实行农村师资免费培训,两年内做到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充分发挥我市职业技术教育优势,培养有文化、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完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实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市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加大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力度,加强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晚血病人”的救治率达到100%,血吸虫疫区要全部完成改水、改厕任务。加强乡镇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完善乡镇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经过努力,使全市广大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农村综合改革,全面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任务;深化国有农场、林场、“小三场”和水管体制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探索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依法合理流转的有效途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化解村级债务;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农产品流通的“绿色通道”;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建立完善公益性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
(五)建立和完善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积极采取综合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十一五”期间,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加180元以上。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辟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的非农产业收入比重,搞好组织指导和服务,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争每年培训7万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建立劳务输出基地,通过多种途径,力争每年新增转移劳动力4.2万人。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四、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着力发展和提升服务业
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大力发展旅游业,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培育需求潜力大的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业、信息业和现代物流业;积极扶持文化产业、房地产业、中介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做大做强;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全面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行业,加快流通业态创新。基本形成机制灵活、结构优化、开放程度较高、功能较为完善的服务业体系,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就业比重比“十五”期末提高4个百分点。
(一)大力发展旅游业
以生态度假旅游为目标,重点建设咸宁温泉谷,加快形成咸宁生态旅游区和以温泉为中心的疗养旅游圈、以九宫山为中心的观光旅游圈、以赤壁为中心的文化旅游圈“一区三圈”新格局。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大力扶持开发具有咸宁特色的旅游产品,培植咸宁生态旅游知名品牌。加快旅游设施建设步伐,提高旅游接待能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到2010年,全市接待国内游客776.3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7.15亿元,年均增长18%和22.4%;全市接待海外游客8000人次,旅游创汇222万美元,年均增长20%和18.8%;旅游总收入37.3亿元,年均增长22.4%,力争旅游总收入占全市GDP的比重达9%以上。
(1)“一区三圈”
––––“一区”。以温泉为起点(终点)、嘉鱼为终点(起点),以咸安、通山、崇阳、通城、赤壁生态景区为依托,充分展现原汁原味的自然生态和民俗风情特色,构建咸宁生态风景旅游区,重点抓好咸宁星星竹海、金桂湖生态景区、通山九宫山、崇阳金沙生态景区、桂花林场生态景区、青山水体生态景区、通城黄龙山和药姑山森林生态景区、赤壁陆水湖、嘉鱼三湖连江等生态景区开发。
––––“三圈”。以温泉为中心,由太乙洞、星星竹海、鸣水泉、金桂湖等构成的城郊环城游憩圈,旅游线路为温泉––––潜山森林公园––––太乙洞––––星星竹海––––桂花村––––鸣水泉––––桂花园––––金桂湖––––131地下工程––––温泉;以九宫山为中心,由九宫山国家风景区、九宫山森林公园、李自成墓、富水湖等构成的山地度假与健身休闲旅游圈,旅游路线为通羊镇––––隐水洞––––九宫山––––森林公园––––李自成墓––––通羊镇;以赤壁为中心,由赤壁古战场、陆水湖、雪峰山、五洪山温泉、羊楼洞明清古街、蒲圻石城等构成的三国文化观光旅游圈。
(2)加快旅游资源开发
要在大力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开发区域内旅游资源,开辟精品旅游专线,重点抓好健康旅游,人文景观旅游和生态旅游,满足不同人群对旅游的需求。
1、健康旅游。以崇尚健康、强身健体为目的,依托咸宁国家羽毛球基地、黑山公益高尔夫球场、九宫山滑雪场、高山攀岩以及赤壁滑翔跳伞等体育设施项目,抓好体育健身旅游;依托温泉地热资源开发、五洪山温泉、嘉鱼陆溪口温泉和崇阳浪口温泉,抓好康复保健型度假旅游。
2、人文景观旅游。以弘扬民族文化为目的,依托赤壁古战场和向阳湖名人文化村建设,构建三国文化与文化名人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依托九宫山李自成墓、澄水洞、太乙洞、贺胜桥、汀泗桥北伐战争遗址,形成咸宁独具特色的景观旅游。
3、生态旅游。重点抓好星星竹海、潜山森林公园、九宫山森林公园、崇阳桂花林场、赤壁陆水湖、通城药姑山森林生态区、嘉鱼三湖连江等自然生态景区的开发,尽快建成咸宁生态旅游区。
(3)积极开发旅游产品
要把开发旅游产品作为调整贫困地区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和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在具备旅游业发展条件的乡镇建立旅游扶贫示范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补助、贴息、小额贷款等多种方式,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大力扶持“农家乐”等旅游项目的发展,鼓励投资兴业,在资金、用地、税收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大力扶持开发具有咸宁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形成竹简、竹雕、石雕等工艺品及茶叶、竹笋、桂花、山野菜等地产品,重点抓好竹制工艺品和以三国、水浒文化为内涵的文化艺术品的开发。
(4)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推广咸宁生态旅游品牌,塑造咸宁旅游对外新形象,精心策划咸宁竹文化节、赤壁三国文化旅游节、九宫山避暑旅游节、咸安桂花旅游节等重大活动,打造在全国有影响的节庆会展品牌; 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旅游设施建设步伐和旅游景点的开发建设力度,提高景区、景点的可观赏性。加强旅游市场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导游队伍的人才素质,继续开展旅游“四创”活动,改善旅游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旅游接待能力。
(二)物流业
物流业要围绕建成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区,加快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和公共信息平台,大力培育物流市场主体,优先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积极吸引国内知名物流企业落户咸宁;按照立足湖北南大门、依托大武汉、辐射鄂湘赣的总体要求,构建起一个物流圈、两大物流枢纽、三重物流配送网络、四大物流园区、多个专业骨干物流中心为骨架的咸宁市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到“十一五”期末,现代物流业在服务业中的贡献率达到25%。
––––“一个物流圈”。以咸宁城区为中心网络鄂南的咸宁城市物流圈。
––––“两大物流枢纽”。咸宁市物流和赤壁市物流两大物流枢纽。
––––“三重物流配送网络”。市内构筑半小时市区配送物流,1 小时区域分拨物流,1.5个小时农村市场配送物流三重服务网络;省内构筑面向武汉城市圈1—3小时物流服务圈,其中武汉市1小时,面向省内其它中等城市4—6小时物流服务圈;国内构筑面向主要中心城市12小时以内物流服务圈。
––––“四大物流园区”。构建温泉开发区物流园区、赤壁物流园区、嘉鱼物流园区及南三县物流园区。
(三)金融业
加快发展金融业,加大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整合力度,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和业务,大力发展交叉金融业务,建立各类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积极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加快发展保险业,提高全市保险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多功能、开放式、广辐射、高效有序的金融保险业服务和监管体系。发展跨行业、跨区域的混合型金融业务及多层次金融要素市场;积极吸引各类金融保险机构落户咸宁并开设分支机构;大力发展代收费、结算、资产托管、理财咨询等金融服务业务,推进银行卡与商户卡一体化联网通用工程,进一步实现金融信息网络化、金融数据处理电脑化;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直接融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三农”服务的实力和功能,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到“十一五”期末金融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4%以上。
(四)商贸流通业
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全面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行业,积极推进城市商贸业向农村延伸,形成以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为重点的新型商贸流通业。建设各具特色的商贸集聚区,扶持发展一批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咸宁商品进入国内外市场提供快速通道和交易平台,建立起功能完备、布局合理、高效运作的市场体系和商品市场网络,实现批发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现代化、综合化,专业市场特色化,不断提升综合超市的规模和档次,逐步形成城市重点商业区域和商业步行街集中连片发展、农村市场成规模开发、城乡市场全面对接的市场新格局。到2010年末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年力争达到138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2.5%。
––––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完善商品零售市场体系,以超市、购物中心、专卖店、配送中心、专业市场、商业步行街、便民店为依托,建立商业零售网络;完善商品批发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完善特殊商品流通体系,发展典当、拍卖行等行业,满足市场对特殊商品的需求。
––––重点建设一批市场项目。建设一批骨干市场项目,支撑并构筑起大市场、大流通和大贸易的网络格局。重点建设咸宁市温泉农产品批发市场扩建改造工程、咸宁国家粮库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咸宁市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咸宁市农副产品配送中心、花卉苗木大市场、赤壁商城农产品交易市场扩建、嘉鱼山绿蔬菜加工示范园和潘家湾蔬菜批发市场、通山石材批发交易市场、通城牲猪批发交易市场、崇阳雷竹及特产批发市场、咸宁生态食品批发市场和城郊建材批发市场、赤壁赵李桥和通城麦市边贸市场、咸安贺胜桥和赤壁赵李桥茶叶专业批发市场等项目,继续抓好赤壁市和嘉鱼县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市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推动全市农村商品市场建设。
(五)信息服务业
信息业要提高社会化、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宽带接入,拓展以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为重点的电信新业务。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重点加快农业、能源、交通运输、纺织、建筑和制造业等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推进结构调整,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以城市基础测绘为先导,探索建设“数字城市”,初步建立咸宁区域地理信息系统。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为先导,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共享,加强企业和行业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增强服务功能,重点支持在金融、外贸、税务、电力、电信、邮政、铁路、公路、水运、旅游等领域发展电子商务,重点扶持骨干企业和出口创汇型企业,建立企业网站和开展电子商务的样板示范工程。以科技、政策、市场信息进村入户为目标,加大农村信息服务,带动农民致富,重点抓好星火网站、“农信通”业务、崇阳农发报、咸安农业110服务体系以及农村各类专业大户科技直通车服务工作。
(六)房地产业
以提高居住条件为前提,保持适度的房地产投资规模和市场供需总量动态平衡,合理规划和有效保证房地产开发用地,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十一五”期间,建成住宅建筑面积26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住宅面积220万平方米;全市城市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平方米,城市住房成套率达到98%,建制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5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65%。到2010年,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100家,其中三级以上开发企业达到12家,商品房年销售收入达15亿元。
(七)社区服务业
加强城镇社区建设,努力完善服务设施,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结构,兴办有偿服务机构,鼓励各种经济主体投资兴办社区服务业,重点发展为老服务,加快养老和老年活动设施建设,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5张以上。加快发展就业服务,构建组织健全、设施完善、程序规范、服务到位的就业帮扶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体系。引导发展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形成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鼓励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大力推进社区综合超市、便利店等新兴商业、服务连锁网点建设。加快发展物业管理、家庭教育、社区商贸和家政服务等行业,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社区服务体系。
(八)中介服务业
积极推动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中介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发展会计、律师、审计、资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税务代理、产权交易、房屋经纪、拍卖和公证仲裁等市场性中介组织,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促进服务品种和方式创新;积极引导科技、文艺、体育、旅游、会展、教育等科教文化服务中介机构;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大中介服务业对外开放,鼓励合资合作,推动品牌中介服务机构的成长,基本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合理、运作规范的现代中介服务业体系。
(九)文化产业
以改革为动力,加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为重点的文化产业发展,建立文化产业自我发展机制,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以上。
––––新闻出版业。以建立“南鄂出版物大市场”和组建“鄂南印刷工业园”为重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道路,提高市场竞争力,把咸宁建设成湖北最具实力的印刷发行中心之一。到2010年,全市出版行业综合经济指标保持在全省前5位水平。
––––广播电视。努力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和水平,实施广播电视精品工程和广播电视频道(频率)的专业化,打造精品节目以及品牌频道(频率)和栏目,加强市、县广播电视中心节目制作设备的数字化更新升级,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构建和完善以无线覆盖网为基础,以联通全市的数字光纤干线和数字微波干线为骨架,以连接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接入网为主体,宽带IP网、地面数字广播电视网为补充的多功能、多通道、交互式的新型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大格局。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模式,改组、改造广播电视传统产业,盘活广播电视资源,增强整体发展活力。重点抓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有线数字电视工程、广播电视微波干线数字化改造工程、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工程、移动数字电视工程等项目建设。到2010年,全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98%以上,广大农村20户以上的自然村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全市广播电视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文化。努力繁荣文化艺术事业,以“五个一工程奖”和“文华奖”、“群星奖”为龙头,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等各类社会文化事业,抓好群众文艺的普及与提高,积极探索农村文化发展的新路子。健全完善公共图书馆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和办馆效益,搞好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管理,引导和鼓励网吧走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和连锁经营的路子。依法严厉打击制假、走私、贩卖、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活动,切实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和扶持面向农村的演出活动,繁荣和发展农村地区演出市场,提升我市娱乐产业的整体水平。继续推进农村电影“2131”工程,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认真抓好市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和咸宁艺术学校等项目的规划建设,组建咸宁艺术团,创办咸宁艺术节,设立咸宁专业艺术、群众文化政府奖,积极发展城乡文化中心户,在全市城乡初步形成各类文化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10年,文化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和文化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生活支出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力争2—3个县市跻身全省文化先进县市行列,1/3的乡镇进入全省文化先进乡镇行列,市图书馆力争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市群艺馆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
––––体育。加强群众体育设施特别是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努力提高大众体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政策,积极引导体育消费,培育体育市场,逐步完善建立体育人才、技术、资金、劳务、信息、中介等要素市场。加快体育馆开发、体育彩票销售、体育用品生产经销、体育健身旅游等四大产业的发展网络。深化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制,重点抓好百万农民健身工程(村村篮球场);以市体校为中心,以省市体育单项训练基地为依托的体育后备力量训练基地建设工程。抓好国家羽毛球队训练基地、黑山公益高尔夫球场、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网球学校和温泉游泳基地二期开发等项目建设。到2010年,力争全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50%以上,每个县市区建成规模适度,经济适用的体育中心(馆),全市95%以上的社区备有体育健身设施,在城市内95%以上辖区设立社会体育指导站,力争“十一五”期末,体育综合实力挤进全省先进行列。
五、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十一五”期间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特别要加快中心城区的建设步伐,加强县(市)城区和重点集镇建设,按照山水园林城、镇建设的要求,合理规划,形成“修一路、绿一线、建一区、绿一片”的新格局。积极开展创建文明集镇和文明社区建设,努力把咸宁建设成为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工贸旅游城和最适宜人类居住的生态城市。到2010年,全市建制镇发展到53个,城镇总人口达到150万人,非农业人口达到120万人。
(一)加快和推进中心城区建设
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中心、相向发展,加快咸宁市区新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抓好中心城区标志性工程建设,改造城中村,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深入实施“绿色”工程,重点抓好咸宁生态走廊建设,加大淦河综合治理力度,搞好城市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治理。到2010年,咸宁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5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经过努力,力争使咸宁中心城区面貌有较大改观,力争用2年时间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用3—5年时间努力争创“国家山水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二)加强县(市)城区和重点镇建设
县(市)城区和重点镇建设要突出特色,彰显个性,做到规划合理、管理规范,形成县(市)城区和重点镇协调发展格局。大力推进“产业兴镇”,以产业集聚和吸纳就业为重点,实现城镇良性互动、产业协调发展,增强城镇产业功能,提高城镇化质量。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动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到2010年,每个县(市、区)均培育2—3个各具特色的经济强镇。
(三)加快城镇化进程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立足于完善城镇功能、繁荣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坚持以产业为支撑,走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建设、市场建设相结合的发展路子,以产业发展带动城镇建设,以城镇建设推进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建制镇和“口子镇”,进一步完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有效承接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周边区域内的居民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的力度,积极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小城镇快速健康发展,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到2010年,全市乡镇建成区面积增加20平方公里,达到133平方公里,乡镇建成区人口增加10万人,达到53万人;建制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道路硬化率9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0%。增强20个重点镇的幅射功能,到“十一五”末,基本形成规划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新型小城镇格局。
(四)积极融入武汉城市圈
按照“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城乡建设一体化”的总体部署,做好同武汉市及其它周边城市的交通、产业、市场、科技对接,实现交通直通、信息互通和市场融通,促进产业融合和共同发展。充分发挥我市的特色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武汉配套型产业,主动承接武汉乙烯深加工产业、汽车配件业落户咸宁,主动承接武汉轻纺、食品、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向我市转移或延伸,主动承接武汉高新技术和人才辐射,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咸宁建成武汉城市圈中特色突出的经济快速增长极。
(五)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
坚持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步伐。贯彻落实各项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一批民营骨干企业,力争民营经济占县域经济的比重达到90%以上,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继续采取扩权强县的措施,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在扩权让利、减少审批事项以及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从财政、金融、能源、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等方面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特色工业,支持赤壁市快速发展,支持嘉鱼县提速发展,支持通城县、通山县、崇阳县跨越式发展。到“十一五”末,力争每个县(市、区)都有1—2个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和几个税收过千万元的骨干企业,县级财政状况明显好转,县级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赤壁市进入全省县(市)综合经济实力前3名,嘉鱼县、咸安区跨入全省经济强县前20名,崇阳县、通城县、通山县在全省位次有明显提升。
六、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男女平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围绕生态城市建设,积极运作生态资产,提高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打造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气更爽的生态系统。加强环境和生态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合理开发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一)控制人口增长和提高人口素质
继续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势头,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农村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基本改变农村偏远地区和村级技术服务资源短缺的格局,健全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功能,加强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建设;加强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建设,实行免费婚前检查,推行优生优育,采取多种教育和培训方式,不断提高人口素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人事业,保障妇女平等获得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295万人以内,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6左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于107左右,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6.6岁。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
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为重点,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依法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浪费、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循环型企业、工业园区和农业生态园区。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地质工作和优势矿产的勘查和开发,探索建立水权、矿权交易制度。
1、循环经济。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在化工、建材、轻纺、造纸、医药等行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大幅度减少污染和废弃物排放,建设循环型企业。以工业园区、农业生态园区为重点,以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生态产业链建设为主要途径,围绕核心资源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建设产业生态园区。以城市、社区为重点,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线,建设生态农业。加快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循环型社会。大力开展技术创新,重点组织开发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大力开展废弃物重新利用处理技术和设备利用,积极发展节能、节水、低耗、环保型装备,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
2、资源保护。坚持有限开发、有序开发和有偿开发并重,设置开发禁地,对自然保护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域、综合利用技术不成熟的区域尽可能不开发;优先开发可再生资源、可循环利用、可综合利用资源,优先支持保护措施得当的企业进行开发,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健全各种资源的有偿使用和补偿机制。
––––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开发、管理和利用水资源,保护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质量和供应,防止水污染、水源枯竭、水流阻塞和水土流失。全面推进水功能区制度的实施,科学制定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城市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搞好生态建设,美化城镇人居环境,以流域为基础,以城区河段为重点,通过示范工程建设带动市内陆水、富水、淦水流域水环境生态的全面改善,促进区域经济、城市建设与流域水生态协调发展。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逐步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到2010年,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6%以上。
––––土地资源。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土地供给管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引导城镇土地节约和集约使用。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大土地开发整治力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条件,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认真实行用地公示制度,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和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矿产资源。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做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加强开发利用管理,调控矿产开发总量和方向,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优势矿产的勘查和开发,节约和保护矿产资源,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鼓励利用低品位矿,加强尾矿、矿渣的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提高3个以上百分点。逐步实行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分制运行,加大对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扶持商业性地质勘查,完善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3、资源节约。
––––实行全面节约战略。发展节能型工业和节水型农业,在各行业开展节材、节能、节水、节地活动,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减少资源消耗,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扎扎实实抓好节能工作。运用高新技术、先进管理和结构优化等手段,实现煤、电、油、气等能源的全面节约。突出抓好钢铁、电力、石化、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有条件地发展冷热电联供。
––––深入开展节约用水。推进城市节水和农业节水,发展早作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组织进行节水示范项目建设。
––––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禁止过度包装,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
––––强化节约和资源回收利用。抓好禁止和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使用工作,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以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三)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环保问题。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控制,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以保护水资源为重点,突出抓好“二山(九宫山、潜山)、三河(淦河、陆水和富水河)、二湖(斧头湖、西凉湖)、十大水库”及咸宁市中心城区等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治理与保护,到2010 年全市主要河流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加强饮用水资源保护,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载体,促进农村环境保护。积极防治农村面源污染,保障食品安全。以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为切入点,积极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妥善处置好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不断提高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严格执行排放许可、限期治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监管制度,加强生态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
1、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抓好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新污染,巩固和提高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规,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
2、加强城市环境保护。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结合城镇化发展战略,强化城市环境的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垃圾污染,使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
3、抓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抓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契机,在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同时,开展农村环保科普宣传教育,保护农村饮用水源,防止农作物污染,确保农产品安全,控制规模化畜禽渔养殖业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河流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重点保护和监管区、天然洪水调蓄区等生态功能保护区,积极推进大中型湖泊滨湖带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保护区建设。加强水、土地、矿产、森林和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完善监管制度,确保“二山二湖三河十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区划要求。提高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
5、加快生态建设。结合城市绿化美化、城市公园建设、坡地退耕还林还草以及生态城市建设,选择抗污染植物品种,发展植物净化,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不断提高生态质量,控制污染源远离城市、远离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做好潜山、九宫山等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
七、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按照重点突破,全面配套,大胆探索,注重规范的原则,做好试点,加快推进体制改革,逐步消除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鼓励和提倡县市(区)在国际交往中缔结友好城市,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格局,更多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坚定不移地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等方面,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做大做强。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发展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健全资本市场,建成全市统一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做好上市的前期工作。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范围和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
1、流通体制改革。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和粮食生产直接补贴机制,加强对粮食直接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健全地方储备粮制度,确保当地粮食市场稳定和粮食安全。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重点推动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规划、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实验室规划编制的实施工作。从今年起,用5年时间引导棉花加工业进行更新改造,促进棉花加工业现代化、规范化、集约化和信息化。
2、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风险防范机制。
––––规范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建立国有大型企业公司董事会为重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体制,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做好上市的前期工作。
––––加大企业改制改组力度。全面实施国有骨干企业股份制改造,力争全面完成重点国有工业企业改制重组任务。
3、财政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审质量,市直各部门都要编制和执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县、市、区部门预算改革要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力争部门预算的实施面达到100%。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所有预算单位都要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将改革的级次延伸到基层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支出,包括预算内资金、各种基金、预算外资金都要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继续做好财税库联网工作,建成财税库、横向纵向联网系统。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和运行机制,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进一步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启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逐步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土地收益、彩票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规范的收入收缴管理渠道。抓好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重点抓好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和县级政法工作最低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对县乡的支持力度,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4、投融资体制改革。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范围和行为,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进一步深化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拟上市公司的指导和服务,重视和培育后备企业,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和发行工作,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尽快形成比较完备的信用担保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
5、市场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全面落实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办法,拓宽安置途径,完善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程序与办法,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大力推进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工作,非经营性用地要建立公开供地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及配套实施办法。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改革劳动就业管理制度,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取消各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歧视性规定。进一步改革户藉管理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选择具备条件的县市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试点工作。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内外贸资源整合、业务重组,抓好流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强化行业指导、规范、监督、管理和服务,优化流通业态结构,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生产与流通有机结合、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和规范生猪机械化定点屠宰,逐步推进其它家禽、家畜定点屠宰和乡镇屠宰管理工作。继续整顿和规范农资、建筑和房地产市场;以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各种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走私、偷逃骗税、洗钱等经济犯罪活动;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经济管理方式。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分工,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注重规划调控、政策指导、信息引导和收入分配调节,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和提供良好服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建立新型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精简机构,提高效能,强化服务。规范完善行政决策规则与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基本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实行执法责任制,逐步推行政府问责制,改进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形成有利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和机制。
1、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经济调节方式,注重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引导,注重体制和法制环境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和风险的能力;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建立健全公共信息发布体系,推行电子政务;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调整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分工,基本确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全面推行综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逐步推行政府问责制。
2、社会事业改革。
––––研究和启动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突破难点,推进全市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力争用3—5年时间,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展和完善精简高效、分类合理的社会事业服务体系。
––––抓好文化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改革文化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对国有文化企业单位和符合条件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和收费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监督。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抓好素质教育。
––––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共卫生体制和城市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整合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不断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努力探索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放开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市场和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设施的日常养护作业市场。建立和完善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强化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质量监督。
(三)全方位拓展招商引资
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内外资引进并举,大力发展招商经济。继续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创新招商方式,充分利用会展平台,在境内外组织一批重大招商活动,精心策划项目推介,积极推进园区整体招商、产业链招商、代理招商和以商招商,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抓好重大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着力提高招商质量,加强招商引资信息库的建设,增强招商引资实效。
1、大力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继续开展“招商引资年”活动,积极开展全方位招商。以具有咸宁特色的优势资源,生态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存量,支柱产业等来吸引大财团、大企业、跨国公司、上市公司落户咸宁。“十一五”期间全市外商直接投资年均递增15%。
2、努力搞好间接利用外资。积极争取中长期中低息国外政府贷款,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支持地域内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交通、通信、能源(风电、火电、水电、核电)、城市建设、职业教育、卫生、环境综合整治、防洪、造林等重点项目建设,努力解决好财政担保、银行转贷在间接利用外资中的瓶颈制约。“十一五”期间全市利用国外贷款年均递增15%。
(四)不断扩大对外开放
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出口规模。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培植重点出口产业、商品、企业和出口基地,改善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高新技术含量及高附加值,强化政策扶持,继续积极争取各类出口扶持资金,支持和鼓励企业扩大出口,提高我市优质农副产品出口比重。提高出口品牌效应,力争到2010年培育10个以上的有一定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出口总额突破1亿美元,年均增长15%。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抓好以海员培训外派为重点的劳务输出工作,鼓励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建立境外生产和销售网络,开展境外加工贸易。
1、对外贸易。“十一五”时期,要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培植出口基地,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商品高新技术含量及附加值,加大对苎麻、畜禽、茶叶、桂花、竹笋、水果等农副产品的开发力度,提高我市优质农产品出口比重,千方百计扩大出口规模,形成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共同出口的新格局,充分挖掘机电行业的潜力,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在扩大砂纸砂布、五金工具、云母制品等产品出口的基础上,提高成套设备、机械配件和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力争机电产品年出口额由1000万美元扩增到3000万美元。培育名牌产品,加快出口产品结构升级,进一步培育被誉为中华第一纱的“白练”牌纯麻纱、知名度较高的“泉宇”牌纱线、九宫牌维生素B6、“犀利”牌砂纸砂布、“中空”牌云角型纤具、“飞宁”牌方向机等产品,充分发挥出口品牌效应,扩大地域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积极争取在咸宁设立海关监管点,为方便我市产品出口创造有利条件。
2、“走出去”战略。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咸宁经济外向度,努力发展境外投资和境外加工贸易,鼓励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建立境外生产和销售网络,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在继续增资办好通城玉立砂带越南企业的同时,积极筹建通城涂附磨具的欧洲、美洲生产基地;扶持通城云母在蒙古、印度投资办厂,抓好崇阳、通山外派海员培训招生基地和市外派出口劳务人员综合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扩大外派出国劳务人员规模。
八、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要以交通、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继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保障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建立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努力推进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初步形成客运快速化、货运物流化的智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一五”期间,力争全市铁路建设投资超过80亿元以上,全市公路航运建设投资超过100亿元。
1、铁路。加快铁路建设步伐,加大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力度。新增高速铁路84.1公里,武(汉)广(州)客运专线及咸宁、赤壁新火车站建成投入使用,全市铁路营运里程达179公里,抓紧武汉至咸宁轨道交通、温泉至南昌铁路温(泉)通(城)段的前期工作。
2、公路。加快构筑“三纵二横”(三纵:大(庆)广(州)高速公路、赤壁至崇阳至通城公路、京珠高速公路;二横:嘉鱼至咸宁至通山公路、杭(州)瑞(丽)高速公路)高等级主骨架公路网,杭(州)瑞(丽)、大(庆)广(州)高速公路及其联接线全面建成通车,力争开工建设咸宁至嘉鱼一级公路。重点乡镇和重要旅游公路及主要港口通二级以上公路,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00公里,公路密度达到81.12公里/百平方公里,等级公路比重达到95%以上;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15公里,密度达到2.18公里/百平方公里;新建通村等级油路4000公里,90%行政村通等级油路。加强交通枢纽建设,建成以咸宁温泉为中心,咸安、赤壁为次中心,各县为重要节点的客、货运站(场)网络,抓紧我市长江大桥项目的前期工作。
3、水路。加快长江深水码头的建设,发展长江和内河水运,完成3000吨(兼顾5000吨)级潘家湾长江综合码头、嘉鱼临江山3000吨(兼顾5000吨)级水泥专用码头、赤壁长江煤炭专用码头建设,港口机械化程度达到90%以上,疏浚、延伸陆水航道,争取开工建设赤壁陆水节堤航运枢纽工程。
(二)城市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运营效率,建设和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设施以及垃圾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把电力建设作为重点,突出建设运营电网,进一步解决电网单线单变问题,力争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到2010年,城市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人均道路面积达9平方米;新增供水能力31.5万立方米/日,人均综合用水量达到310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市县(区)城区各建成一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7万立方米/日,中心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0%,县市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60%;完善城区垃圾处理工程,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485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新增公交车辆200辆,万人拥有公汽车辆8标台;加快咸宁城区燃气管道建设和南三县燃气联供,力争“十一五”期末城市集中管道燃气用户达到14万户,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10公顷,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0.1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力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30亿元。
(三)信息基础设施
1、电信业。“十一五”期间,电信业要以建设信息高速传输网为目标,建成可以传送数据与图象的3G移动通信网络,固网将建成软交换网络,实现客户数据与网络分开,互联网网络出口宽带由现在的2.5G增加到100G,宽带用户由现在3万户发展到10万户。长途交换机容量达1.6万路端,电信业务总量比“十五”末翻一番,进一步扩大城乡电话网规模,大力发展光纤到户,到“十一五”期末,固定电话用户数量由43万户增加到65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由15%增加到23%,移动电话数量由42万户增加到80万户,基本普及城镇宽带网,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
2、邮政业。推进邮政体制改革,实施专业化经营,加快邮政网络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步伐,实现咸宁邮政的和谐发展与全面进步。“十一五”期间,全市邮政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和商业化运营体系,通过技术创新和内部结构调整,形成适应市场变化,满足用户需求,降低运营成本、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创新机制,基本建成实物传递、金融服务、集邮、信息交流四大类业务并举,多种业务互为补充,整体具有较大规模的多功能邮政通信网。到2010年全市实现邮政总收入1.4亿元,年均增长9.3%;县以上城市直投到户率达到85%;省市级报纸在县城以上全部实行早报早投;特快专递实现当日收寄、当日投递。
(四)农业水利基础设施
1、农田水利建设。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现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继续抓好防洪、排涝、抗旱三大工程体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防洪和用水安全保障。到2010年,咸宁、赤壁两座城市的综合防洪能力达到30至50年一遇标准。大型水库全部达到一类坝工程标准,其中青山水库基本实现洪水调度自动化;中型水库基本脱险,70%以上达到一类坝工程标准;小型水库一类坝工程数量增加80座。完成嘉鱼余码头泵站的更新改造,除涝能力达到设计标准;做好2个大型、4个中型灌区的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建设,抓好陆水、南川灌区末级渠系试点建设,进一步完善粮食主产区高产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十一五”期间,力争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9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25平方公里。
2、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围绕“耕、种、收、脱”四个环节,继续大力发展水稻收获和播种机械,加快发展油菜收获机械,推广秸杆还田机械、开发水下清淤、大棚蔬菜培管、农副产品加工、保鲜、储运、间套作业机具,全面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到2010年农机的综合水平达65%。
3、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和电力建设,积极改善农村交通运输条件,为农产品的流通提供基本保障,到2010年争取全市达到村村通等级油路标准;搞好农村用电的改造和扩容工作,重点解决农田灌溉和农副产品加工所需的电力配套,扩大供电容量,提高电力利用率,使农村电力建设与农业产业化发展协调配套;加强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在良种繁育、农技推广、质量安全、动植物防疫和保护、信息服务、资源与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五)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大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经济管理体制。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偷逃骗税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个人信用制度和规范统一的信用评级体系,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信用咸宁。加强法制环境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投诉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运作,建立健全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机制和投资环境监测评估体系。
九、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提高教育水平
继续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发展提高各级各类教育,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各级各类人才。加强基础和应用科学研究,普及科技知识,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优化整合教育、科技、人才优势和产业基础,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一)加快科技创新步伐
面向咸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搞好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加强科技创新与服务公共平台、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建设。发挥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协作,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健全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创新环境。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推动理论创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
1、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以通力美有限公司、晋通美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刚石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汇美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为重点企业,发展各种硬质合金、人造金刚石、耐热钢化玻璃、工业陶瓷等硬质材料;依托咸宁市兴林阻燃板厂、湖北巨宁森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宁化学纤维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积极促进刨花板、高密度纤维板和纳米复合功能锦纶6纤维等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与应用。
2、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大力支持选育、引进、推广名特优农作物品种,着力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能力,重点支持推广水田轮作技术,苗木脱毒与嫁接改造技术,草食畜禽配套养殖技术和草场建设技术,特种药材种植技术,特色蔬菜、高山反季节蔬菜、山野菜、优质果用瓜种植技术,双低油菜、优质水稻高产栽培技术,化学调控与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无公害化种植技术,稻田机械耕种、机械施肥、机械收割等农机新技术、新设备十大类种、养技术。着力解决竹木深加工技术,水果保鲜、加工、贮运和技术开发,苎麻精、深加工技术,中药材加工技术,优质稻米加工、双低菜籽油料综合利用加工技术,畜禽产品加工技术,茶叶加工技术,桂花深加工及系列开发利用技术八大类关键技术。
3、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特别要加强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企业技术中心之间、企业技术中心与工程研究中心的合作,大力提倡产学研结合,鼓励和积极引导企业、大学以及研究院所开展各类技术合作,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机制,重点支持玉立、巨宁、田野集团等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作。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十一五”期间,要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及薄弱学校、困难学生倾斜,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对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资助,加大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以下,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到70%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中阶段招生规模的比例达到4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5%左右。
1、基础教育。以农村教育为重点,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农村教育的“三教统筹”,继续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着力实施农村教育扶贫计划。加快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教育信息化,推动农村教育快速发展。努力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供给总量,有序开放高中阶段教育市场,鼓励和吸纳社会资源兴建民办高中,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2、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服务业现代化的需要,加快培养操作型、技能型紧缺人才。积极推广订单型培养模式,搞好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对接。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加大对优势职业教育学校和面向农村为主的职业教育学校的支持力度。支持咸宁市艺术学校建设成为湖北省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支持咸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成为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动联合办学,鼓励依托产业基础办学,形成政府引导和支持下的多渠道筹措资金和多元化办学模式。力争2—3所学校进入国家1000所重点县级职教中心,3—4所职业中专进入全国1000所示范中等职业学校。
3、高等教育。坚持内涵与外延发展并重,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把咸宁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学科、专业结构合理,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办学特色鲜明,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把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把咸宁电大建设成为具有特色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中心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加强咸宁市行政学院的建设。
(三)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以人力资源建设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五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围绕企业发展,培养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培养各类实用人才。以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广泛吸纳和聚集各类优秀人才来咸宁工作或为咸宁服务。积极实施农村地区人才援助计划,完善中级以上职称晋升前到农村或基层服务3个月的制度。树立科学人才观,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创新各类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与保障机制,推进人才资源市场优化配置。
1、党政人才。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强化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认真做好与港澳以及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进行人才交流的工作,加大从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所及其他社会机构中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力度,改善和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的知识、专业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2、企业家人才。制定和实施符合我市企业实际和国际化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规划,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基地,拓展国际合作培训。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途径和方法,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自主培训。
3、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抓紧培养一批青年高级专家,坚持实施“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有计划地选送优秀中青年赴国(境)外进行中短期研修。
4、紧缺型人才。大力实施“紧缺型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开展数控技术应用、汽车制造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护理等职业培训,满足市场发展需求,为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储备实用技能型人才。充分发挥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强化岗前和在岗培训,夯实技能人才培训的基础。
5、农村实用人才。逐步完善“绿色证书”制度,系统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能力。大力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提高农民企业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骨干、农村经纪人、营销大户的组织管理和市场经营能力。广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乡镇农技推广人员、村组干部、农民技术员、农业科技示范户的科技应用和示范推广能力,加快启动“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促进计划”。
十、积极推进和谐咸宁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全面推进和谐咸宁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和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努力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企业用工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和完善扶持再就业的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稳定的免费就业服务和免费再就业培训体系,对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进一步消除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6万个左右。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万人以上,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60%,城镇失业保障覆盖率65%,城镇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65%。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帐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问题,积极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实现较完善的市级统筹,医疗保险力争实现由县级统筹过渡到市级统筹。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适时开展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增加财政的社保投入,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镇低保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灾害应急救援系统。大力发展慈善基金会、救济会等社会慈善机构,完善社会慈善事业优惠政策和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及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继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救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提高医疗保健水平。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力争完成市县医院、中医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抓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提供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加强重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切实做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发病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到2008年底,全市有血吸虫病疫情的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全面推行和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调整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医药费用,深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比“十五”期间下降25%和20%,全市改水受益人口达到90%以上,儿童免疫率90%以上。全市农村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以乡镇为单位,实现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100%。血吸虫病人、病牛和钉螺面积大幅度下降,赤壁市、嘉鱼县实现疫情控制标准,通山县、咸安区实现传播阻断标准;控制艾滋病的蔓延,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落实“四免一关怀”的政策;“五大卫生”检测覆盖率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率98%。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扶贫工作
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对口帮扶工作。加大对贫困地区、老区、库区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创新扶贫投入和管理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确保五年内基本解决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帮助低收入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五)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
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指导企业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保持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控制城市房价过快增长,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上学等困难问题。
(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档案馆、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场所等设施建设。加强科普场所建设。繁荣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发掘地方文化资源,培育文化品牌,弘扬咸宁文化。加强文物、档案、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和利用,保护好自然、文化遗产。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完善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体系
坚持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国防动员体制,不断完善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经济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质量。深入持久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活动,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认真抓好拥军优属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继续做好军转、军休干部安置管理和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加大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力度,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八)公共安全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十一五”期间,力争全市所有县市成为平安县市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和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地方气象事业建设,重点抓好咸宁市灾害性天气立体监测预警和人工影响天气两大系统建设,牢固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气象事业发展新理念,加强以决策气象服务为重点内容的气象服务工作,大力提高我市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和水平。针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特别是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消防、环境安全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包括快捷的信息系统,高效的现场组织协调系统,通畅的通讯指挥系统,有力的物质运转系统,及时的资金保障系统,有效的社会动员支持系统,科学完善的评估系统。
(九)努力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完善社会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对台事务及外事侨务工作。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活动,全面推进乡镇“两推一选”和村(居)委会直选,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认真实施《信访条例》,畅通诉求渠道,做好信访工作,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认真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用工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十一、保障措施
(一)规划引导
咸宁市“十一五”规划由《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34个专项规划及1个区域规划(咸宁市融入武汉城市圈建设规划)组成,规划期为2006年到2010年,远景规划目标展望到2020年,“十一五”规划《纲要》主要体现了政府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是今后五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的行动纲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规划《纲要》制定本级政府《“十一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是总体规划《纲要》在某些重要领域、行业和区域的延伸和具体化,在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重大项目布局等方面与总体规划《纲要》相衔接。在制定年度计划确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及重大项目的布局上,要突出和强化总体规划的指导和引导作用。
(二)项目建设
项目是支撑经济增长,增加投资规模的重要载体,选择一批重大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省里的“十一五”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意义巨大。“十一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50亿元,其中要求纳入国家的项目223个,投资624亿元;要求纳入省里的项目254个,投资196亿元;纳入市里的重点项目230个,投资174亿元。
(三)公共财政建设
“十一五”期间,要千方百计增加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公共实力,力争“十一五”期末,财政收入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1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递增12%。公共财政要切实保障教育经费稳定增加,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足额到位,继续支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重点项目的建设。保障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确保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资金足额到位,加大救济性扶贫、教育扶贫和对农民工和城市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建设农民工就业培训基地;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增加对重大疾病防治的投入,着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重点支持农村卫生院建设,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档案馆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广播电视网。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加大在地质、洪水、火灾等方面防灾减灾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加强对防洪体系、重点水土流失区、生态脆弱区、矿区塌陷区的综合治理;增加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保障的经费;加大对重点流域、区域的污染防治力度,特别是加强流域的综合治理;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增加对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的投入,继续实施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的决议
(2006年2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0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年初总体部署和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05年计划安排,全市上下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发展主题,加大改革和结构调整的力度,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和落实,农业生产平稳发展,工业生产继续强劲增长,市场需求稳步扩大,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金融运行平稳,消费价格涨幅总体适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态势。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04.09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2.2%,超计划目标2.2个百分点,为“十五”期间增长速度最快的年份,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3.61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78.8亿元,增长18.7%;第三产业增加值71.69亿元,增长10.6%。经济社会主要预期目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
(一)农业生产平稳发展,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增长。2005年各级政府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在“三补一免”利好政策下,克服气候灾害和农资价格上涨、农产品价格下滑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继续高涨,农业生产平稳发展。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86.3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4%。其中:农业产值51.23亿元,增长1.9%;林业产值4.68亿元,增长5.9%;牧业产值17.69亿元,增长3.5%;渔业产值11.83亿元,增长9.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8700万元,增长8.9%。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粮食、棉花产量达101.53万吨和1656吨,分别比上年增长3%和2.7%;苎麻2.34万吨,增长1.8%;蔬菜187.87万吨,增长3.1%;茶叶16392吨,增长5.7%;水果3.03万吨,增长4.1%;水产品产量14.43万吨,增长8.1%。水利建设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市共完工各类工程4980处,完成土石方任务955万立方米,占年度总任务的104%;累计投入资金1.24亿元,修复水毁工程3800处,新增、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15.65万亩、除涝面积4.44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38万亩。
(二)工业经济强劲增长,经济效益显著提高。2005年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现价)135.54亿元,同比增长34.3%。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44.5亿元,增长33.9%,增幅居全省前列。县域工业成为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力军,县属工业企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39.51亿元,增长37.8%,比全市增幅高出3.9个百分点,其中开发区、嘉鱼、赤壁、咸安分别增长78%、42.2%、37.7%、33.1%。按所有制分,非国有经济发展迅速,股份合作、股份制、“三资”及其他经济类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完成增加值1.27亿元、23.5亿元、6.07亿元、9.27亿元,增长33.8 %、19.3%、248.6%、42.5%,“三资企业”增速居各经济类型之首。工业产销衔接良好,经济效益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完成销售收入120.2亿元,增长38%;实现利润总额5.78亿元,增长65.9%;工业产销率达96.21%,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持续走强,由年初的112.1提升至152.7,比年初上升40.6个百分点。
(三)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重点建设项目完成良好。从9月份开始,固定资产投资扭转前8个月持续下降的态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3.09亿元,增长10.4%,超计划目标0.4个百分点,其中50及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7.11亿元,增长9.5%。主要表现在第三产业特别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第三产业完成投资33.48亿元,增长74.7%,在三次产业中增幅最高;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达3.8亿元,增长46.9%。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个重点项目共完成投资11.2亿元,超额完成10.3亿元的计划目标,其中湖北银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高支精梳苎麻棉混纺纱生产线、崇阳县220千伏输变电站、通山县一中搬迁3个项目已建成投产;湖北飞宁公司轿车方向机项目、咸安区起重电机公司年产1万台永磁无刷直流生产线、通城县玉立公司年产600万米砂带基布生产线、嘉鱼丰利鞋业年产1200万双运动鞋项目、开发区鸿发通讯器材、赤壁市城市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咸宁市日元贷款造林项目、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全市路网(干线公路网、县乡公路网、通村油路)建设项目、咸安区天成织布200台剑杆织机项目、咸安区神童牧业立体农业基地、全市电信设施建设、咸宁学院中心校区建设13个项目完成了全年计划目标;咸宁京汇药业公司1800吨V6生产线项目、赤壁市晨鸣纸业扩建年产20万吨浆纸生产线项目、通山九宫山风力发电项目、咸宁淦河污染综合治理4个项目正加紧建设。
(四)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金融运行平稳。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8.77亿元,增长27.9%。其中国税5.48亿元,增长55.8%;地税3.61亿元,增长14.2%;财政9.68亿元,增长21%。财政质量有所提高,国、地两税占财政收入比重达48.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43亿元,增长16.2%。其中增值税完成情况较好,达8195万元,增长64.1%;企业所得税2290万元,增长21. 9%。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1.41亿元,增长23.6%。其中农业支出1.53亿元,增长26.8%。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同步增长,存款余额达156.59亿元,比年初增加14.97亿元,增长10.6%,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增加较快,超过119亿元,比年初增加13.71亿元,增长13%;各项贷款余额74.85亿元,比年初增加6.94亿元,增长10.2%,其中主要用于农业方面的短期贷款增加较多,达44.47亿元,比年初增加8.24亿元。
(五)消费市场繁荣活跃,外贸出口回升。2005年全市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87亿元,增长13.5%。城乡市场同步加速增长,城市消费品零售额50.93亿元,农村消费品零售额25.94亿元,分别增长14.2%和12.1%。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批发零售贸易业完成66.48亿元,增长13.2%;餐饮业零售额7.42亿元,增长18.4 %;其他完成2.97亿元,增长7.9%。旅游业继续发展,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338.73万人次,增长12.4%;实现旅游总收入13.69亿元,增长12.6%,其中门票收入1774.2万元,增长6.4%。价格涨幅总体适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2.8,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102.1,其中农村价格涨幅高于城市,分别为102.5和101.6;在品种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原材料购进价格涨幅较大,分别达10.7%、10.4%。外贸出口增长,全市外贸出口4764万美元,增长16.8%。
(六)各项改革稳步推进,招商引资步伐加快。一是农村改革全面推进。2005年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全市69个乡镇有68个实行党政一肩挑,乡镇内设机构由改革前的505个减少到182个,精简64%,乡镇领导职数由改革前的1028名减少到631名,精简32%,乡镇办机关在册工作人数由3822名减少到2647名,精简44%。二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三是金融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财税、投资、流通、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土资源管理、对外开放体制改革有了新进展;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入。
招商引资步伐加快。全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20家,比上年增加4家;全市共完成合同外资额5701万美元,增长144.7%;外商直接投资额1095万美元。一批投资过亿元的重大招商项目如赤壁智发首饰公司、嘉鱼韩国首饰有限公司、维雪啤酒、大地钎具等相继建成投产,红牛维他命有限公司中部生产基地,武汉人福科技等项目落户咸宁并开工建设。
(七)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2005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004元,增长9.4%;农民人均纯收入2911元,增加213元,增长7.9%。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两个确保”继续得到巩固。全市征缴企业养老金1.5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1.42亿元,分别发放1.74亿元和1.2亿元,发放率均为100%,保证了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发放失业救济金796.24万元。二是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新增就业岗位3.1万个,完成年计划的104%,其中重点帮助“4050”人员再就业2761人和166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4.2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6%。三是再就业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9171本、企业认定证明13本,为196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77.5万元。四是就业培训工作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全年共开办各类就业培训班989期,培训59360人,其中再就业培训232期1396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637期38200人。五是医保基金运行平稳。全市征缴医保基金7686.05万元,支付6829万元。六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新进展。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类保险分别新增12305人、7100人、 1.6万人、2.63万人、2.63万人。七是社区工作得到普遍加强。全市已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36个,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6个,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70个。
“十五”时期,全市人民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实施兴工强市,特色农业,科技创新,旅游带动,城市推进五大战略,深化改革,二次创业,经济发展步入提速发展时期,全市综合经济实力得到整体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圆满实现。
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向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仍然偏小;农民持续增收的渠道不宽;新型工业化步伐不快,支柱产业链条不长;市场主体活力不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够快;县域经济实力不强;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大;部分下岗职工、城镇低收入居民和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农村有大量的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比较艰巨。
二、200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措施建议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十一五”起好步、开好头至关重要,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兴农稳市、工业强市、旅游活市、科教兴市、生态立市”战略,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突破性地扩大招商引资,突破性地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努力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5%、14%、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出口增长15%;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3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平纯收入增长7%;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
为实现上述目标 ,我们将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采取以下七条主要措施:
1、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要继续抓好纳入全省“三个三”工程计划的九宫山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积极申报41个导向计划项目和3个重点企业纳入全省导向计划和100家重点企业计划。二是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电力能源、苎麻纺织、森工造纸、冶金建材、机电制造五大支柱产业。按照“一主三化”方针,大力发展县域经济,重点是发展园区经济,办好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要注重市区工业在全市经济中的龙头拉动作用,力争市区工业发展速度高出全市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三是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今年要组织策划6—8项重大技术开发项目,争取列入国家、省科技开发计划;组织2—3家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其中国家级1家。技术创新方面要以咸宁市起重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点,依托大专院校的科研基础和企业的技术开发优势,发展智能型现代工程机械制造技术及产品;以巨宁森工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兴林阻燃板厂、湖北咸宁华宁橡胶防腐设备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为支撑,积极促进刨花板、高密度纤维板和预硫化耐腐蚀丁基胶复合胶板等复合材料制品的技术开发;依托湖北田野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固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合作,研发高性能摩擦焊机及配套技术软件,力争在机电行业关键技术上有新突破。
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要继续抓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减免、补贴政策和农机具购机补贴政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全面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对2005年度以前的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继续开展对农民建房、办证、农村中小学教育、生猪屠宰等收费的专项治理。二是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开工各类工程3061处,完成标工416万个,计划投资14140万元,完成土石方任务673万立方米。三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在做好农产品增量的同时,积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支持乡镇企业加快技术进步,鼓励农民发展农副产品运输、手工编织、特色食品、生态观光旅游服务等二三产业,尤其要注重扶持、引导打工增收,发展劳务经济,力争使7万农民工接受转岗培训。四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强对全市72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含9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规范管理工作,促进企业上档升级,积极做好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衔接工作,力争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实现新突破,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0家,注重培育壮大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五是抓好特色产业。突出抓好粮食、麻纺、畜禽、油料、蔬菜、水产、水果、茶叶、林业等九大优势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抓板块、建基地,力争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55%以上。六是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推进文明村镇建设,突出抓好6个重点乡镇和43个示范村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保障水平。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对象扩大到10.04万人。积极实施“村村通”工程,争取建成通村等级油路800公里。
3、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增强投资增长后劲。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要增长18%,力争投资额接近或达到100亿元,任务较重。在重点做好核电、蒲圻火电二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抓好30个市级重点调度的建设项目,总投资49.8亿元,2006年计划投资21.81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22%。其中工业项目15个(湖北恒丰纸业公司、湖北华彬食品饮料公司、咸宁洁丽雅家纺公司、人福科技咸宁公司、湖北天化麻业股份有限公司、咸安区奕东电子有限公司、咸安区精华公司技改、嘉鱼县塑木新材料生产线、华新赤壁水泥项目、赤壁市晨鸣技改项目、通城县玉立公司三号砂带生产线、通城县平安公司、崇阳县坤展化纤生产线、通山县石材工业园、开发区鸿发通讯器材生产项目),2006年计划投资13.13亿元。能源项目1个(通山九宫山风力发电项目),2006年计划投资1亿元。农林水利项目2个(嘉鱼县余码头泵站更新改造、崇阳县青山水库整险加固), 2006年计划0.62亿元。交通通信项目4个(张双一级公路、107国道咸宁段改造、106国道崇阳县段路面改造工程、咸宁市通村油路工程),2006年计划投资3.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项目3个(咸宁淦河污染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工程、赤壁污水处理工程、通城县垃圾处理厂项目),2006年计划投资1亿元。社会发展项目4个(咸宁学院中心校区建设、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建设、咸宁中心医院扩建、赤壁医疗中心建设), 2006年计划投资2.65亿元。咸宁核电前期工程项目1个(通山至大畈公路建设项目),2006年计划投资0.3亿元。要积极扩大民间投资,目前我市民间投资发展较快,但与国有投资相比,与投资增幅较快的兄弟市州相比,所占份额还很小,潜力很大,因此要不断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加大民间投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民间投资的快速发展。
4、继续扩大内外贸易,大力发展旅游业。一是努力扩大内需。要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扩大农民消费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拓宽消费领域,改善消费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体系建设特别是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建好嘉鱼山绿公司蔬菜加工示范园、赤壁赵李桥边贸市场和通城麦市边贸市场;抓好咸宁市温泉农产品批发市场扩建项目;大力发展乡镇超市、村组便民店和农资连锁店;加快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流通产业现代化进程,建立统一开放、公平规范、功能完备、高效运作的流通产业体系;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积极争上咸宁国家粮库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二是要积极扩大对外贸易,多元开拓市场,优化出口结构,提升出口档次,大力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实现外贸出口量的增长和质的飞跃,重点是继续完善“一县一品”出口带建设。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以境外投资促进我市企业参与国际化经营和劳务输出,努力提高全市经济外向化程度。三是大力发展旅游业。积极实施旅游活市战略,着力提升旅游业的档次,加大旅游业对外开放步伐,开发旅游资源,加强九宫山、陆水湖、赤壁、温泉四大景区建设,加快旅游景点的规划开发和宣传力度,加强旅游业人才培养,发展假日经济,促进旅游及相关服务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5、继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金融服务意识。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监控,确保主体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确保可用财力的增加,确保财政收入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二是充分发挥财税部门的职能,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培植财源,涵养税源。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金融机构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融资体系,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借贷提供信用担保,要加大工业五大支柱产业和中小企业以及“三农”信贷投入力度,努力争取更多的信贷优惠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6、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突破性地开展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一是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土地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入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二是推进投资和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改进对全社会的投资引导;积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三是加大政府机构改革力度,推进政府职能加速向公共管理和服务型转变;四是加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做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完善城镇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加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加快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步伐。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五是深化企业改革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涉外经济体制、流通体制、收入分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积极改善投资环境,突破性地开展招商引资。一是继续以日韩、欧美、港台和江浙等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为重点,在境内外组织一批重大招商活动,巩固和扩大前几年招商引资成果。二是积极推进业主招商、代理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招商形式,探索企业化、专业化招商的新路子。三是进一步加强招商项目的筹划工作,为招商引资工作准备充足的备选项目。三是继续大力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力争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0%以上,积极做好利用中长期国外贷款工作,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四是积极融入武汉城市圈。按照“四个一体化”的要求,做好同武汉市及其它周边城市的交通、产业、市场、科技对接,实现交通直通、信息互通和市场融通,促进产业互补和共同发展。
7、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和谐咸宁建设。一是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治理教育乱收费。二是抓好3个列入省(全省27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建设,推进城市医疗体制改革,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强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防治工作和禽流感防控工作。积极推动“一建三改”综合治理工作。三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大“两非”综合治理,实施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四是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帮扶“双零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农户”)实现就业,2006年底以前,全市“零就业家庭”解决80%左右,对农村有外出务工能力和外出愿望的“零转移农户”,帮助培训1人,转移1人。认真落实五项补贴和小额贷款担保等就业再就业政策。力争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每个县市区要树立一个“充分就业社区”典型。继续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初步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探索适应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办法,着重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五是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发展文化产业。六是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对食品、药品、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等的监管。七是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计划,认真落实各项部署和安排,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协调较快发展。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6年2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苏惠林
大会主席团: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代表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5年是我市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绩的一年,也是“十五”时期发展最快最好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加大改革发展力度,深入实施“五大战略”,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主要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圆满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同时也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农业发展基础比较薄弱,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较大,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繁重。对以上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加快发展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关注,主要预期目标符合我市实际,各项政策措施也是积极可行的。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咸宁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6年预算的决议
(2006年2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市本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咸宁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经济进入提速发展轨道,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市建设进展加快,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财政工作,以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行风评议回头看为契机,树立依法理财观念,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和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化财政改革,狠抓增收节支,加强财税管理和监督,圆满完成了2005年度的预算任务,超额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财政收支目标,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2005年,全市地域财政收入完成187,706万元,为预算的116.4%,比上年增长27.9%,增收40,925万元。
全市地方收入完成128,285万元,为预算的114.6%,同比增长22.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4,307万元,为预算的103.8%,增长16.2%。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完成31,627万元,为预算的106.6%,增长26.4%;其他收入完成42,680万元,为预算的101.8%,增长9.6%;基金收入完成53,978万元,为预算的133.7%,增长31.3%。
*注:全市地域财政收入(又称全口径财政收入)是指:在咸宁市地域范围内征收入库的,包括中央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级次的收入。一般预算收入指:市、县地方级次的收入,包括地方税和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加中央、地方共享税收入中地方留成部分的收入。地方收入指: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由地方征收、自求平衡的各类基金收入。
2005年,全市财政支出(不含专款)完成237,873万元,为预算的118.1%,比上年增长22.7%。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3,895万元,为预算的114.1%,比上年增长20.4%。农业支出完成8,079万元,为预算的96.7%,增长6.7%;教育支出完成 38,676万元,为预算的106.9%,增长6.9%;科技支出完成2,180万元,为预算的104.5%,增长4.5%。其他各项支出也都完成了预算。
全市财政收入加上体制补助,减去上划中央和省级收入增量后,收支相抵,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05年,市本级地域财政收入完成45,718万元,为预算的134%,比上年增长42.3%。地方收入完成30,945万元,为预算的147.1%,比上年增长54.2%。其中:基金收入完成18,868万元,为预算的194.5%,增长95.2%;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077万元,为预算的106.6%,增长16%。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完成6,030万元,为预算的109.4%,增长21.2%。其中:增值税17%部分完成1,696万元,为预算的125.6%,增长37.7%;营业税完成1,417万元,为预算的108.8%,增长9.6%;其他收入完成6,047万元,为预算的92.1%,增长11.3%。
2005年,市本级财政支出(不含专款)完成47,612万元,为预算的139.3%,增长41.1%。其中:基金支出18,868万元,为预算的194.5%,增长95.2%;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8,744万元,为预算的117.4%,增长19.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农业支出完成1,39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6.8%;
教育支出完成 2,315万元,为预算的101.9%,增长2.1 %;
科技支出完成264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6%;
行政支出完成14,332万元,为预算的118.9%,增长27.8%;
卫生支出完成1,846万元,为预算的104.4%,增长6.7%。
三项法定支出预算时分别作了增长安排,执行结果也都比同期有增长。
2005年市本级资金来源48,079万元,包括:市本级地方
收入30,945万元,税收返还收入6,764万元,体制调整补助1,595
万元,定额补助1,188万元,转移支付补助5,187万元。
市级资金运用48,078万元,包括: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47,612万元,结算上交省46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抵,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
2005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树立服务“三农”的理念,促进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
一是维持高投入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全市财政部门向上级申报项目34个,争取中央、省支农资金4,03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236万元,投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和扶贫开发。全市共投入各类小型水利工程5,000多处,完成土石方1,300多万立方米;新增蓄、引、提水能力1,200万立方米,新增、改善、恢复防涝和灌溉面积62万亩;共开发5个土地治理项目区,改造中低产田3.05万亩,建设4个产业化项目。
二是加大倾斜力度,确保农村稳定。安排特困资金268万元,支持全市13,407万户、20,708人的生活救助;安排专款78万元,支持血吸虫防治工作;安排转移支付资金3,635万元,用于农村教师工资发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安排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专项经费30万元,确保疫苗供应和防控工作正常运转, 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三是落实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累计培训农民14.6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5%,转移就业9.8万人,转移就业率达67%。安排农村税费改革等项转移支付9,211万元,大力支持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安排补助资金5,677万元,拨付粮食直补资金1,642万元和水稻良种补贴资金2,343万元,库区口粮差价补贴资金600万元。这些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方式发放,组织落实到种粮户和库区农户手中,使40万农户、202万农业人口得到实惠。全市取消农业税和附加,共减轻农民负担6,761.6万元,全市农民人均减负33.5元。
(二)支持国企改制和招商引资,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科技、经委、计划等部门,申报2005年全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21个,项目总投资8.5亿元。向中央、省争取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支持全市国有企业改制和技术改造,打造咸宁的“精品”、“名牌”。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纲要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给予贴息,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做好原蒲纺总厂、原咸宁烟厂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分离工作。争取省级生产调度资金2,000万元,支持骨干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全年下达市级科技三项经费64万元,申报省级科技三项费用项目24个,专项资金285万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利用税收返还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技改贴息、新产品开发基金、中小煤矿安全生产改造资金等各类资金450万元,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创造效率。落实外汇借款和运用“以税还贷”政策,化解企业财务风险。各地不遗余力地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全市财政用于招商引资前期费用和建工业园区的资金超过1亿元。引来23个项目来咸落户,其中国内知名品牌企业10个,增强了工业发展后劲。市本级今年共筹措市直工业园区建设资金600万元,支持市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争取国债项目54个,国债资金和省统、自筹资金8,650万元,支持地方建设。对2004年启动的林业四期、卫生10期、农村能源、九宫山风力电场等四个政府外债项目,进行了跟踪监管。新申报了咸安区世行贷款节水灌溉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3,118.8万元,其中世行贷款163万美元。
(三)合理安排支出,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工资基本保障力度。2001年后,全市统发工资网络基本形成,并逐步规范。年初工资性支出打足预算,实行工资单列;设立工资发放资金专户和教师工资专户,保证了干部教师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实行财政工资网络化管理,加大工资发放督办力度。市直财政供养12,140人进入工资网络化管理,数据进户率达100%。
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十五”期间,我市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2005年,全市缴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697万元,同比增长10%,确保了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市本级按一般预算收入的1.5%安排再就业资金170万元,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市级财政资金500万元,落实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按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0.8%安排低保资金91万元,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面,全市共安排血防经费78.7万元,按规定安排防治结核病和艾滋病地方配套经费,按计划分配发热门诊和传染病区的上级专项资金,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方面,实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全市共筹集270万元资金,解决了17,133户、39,016名农村特困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全市通过多种渠道共筹集资金1,589万元,对福利院进行新建、扩建和改造,支持实施农村五保户“福星工程”,集中供养6,545人。
三是加大对城建投入力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2000年,市县安排的城建资金只有2,850万元,且来源渠道单一,2005年,两级财政部门仅预算安排城建资金就达4,897万元,比上年增长28%。投入新城区建设资金654万元,打造山水园林城市。用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等形式安排和多方筹集资金2亿元,支持市、县城区道路、排水、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城建项目33个,当年竣工验收14个,投入使用的8个,城市面貌得以改观,经过多年的努力,市直和六个县市区都在旧城改造的基础上,建成了新城区。
(四)推进财政改革,促进公共预算制度的优化
一是部门预算改革由点到面,编制范围不断扩大。2005年市直100个部门、190个预算单位全部编制了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人员11,421人。全市部门预算编制面超过80%。预算编制的透明度高,公平性得到体现,部门之间苦乐不均的状况有所缓解;细化预算的原则得到体现,部门预算从过去的一张表,到一本书,反映了预算的具体内容和明细支出项目;在执行了“两上、两下”程序后,严格按照“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要求向人大常委会报送。预算约束不断强化,预算编制从紧,预算追加从严控制。开展了县级预算编制合规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
二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平稳运行。2005年,全市普遍建立了国库单一帐户和集中收付系统,完善了支付流程的实时监控,财政审核、拨付,银行及时支付、清算信息查询的工作机制。全市进入国库集中收付的上线单位795户,其中一级预算单位513户,占上线单位的64%;二级预算单位282户,占上线单位的36%,市直96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 全市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的财政资金累计18,091万元,其中:直接支付3,426万元,授权支付14,665万元。
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纵深推进。2005年,全市累计采购1,192次,采购预算金额16,346万元,采购合同金额14,737万元,比上年增长53.6%;节约资金1,609万元,资金节约率达9.8%。其中市直累计采购231次,采购预算金额3,838万元,采购合同金额3,565万元;节约资金273万元,资金节约率7.1%。
四是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有新突破。2005年,市直实行罚没收入纳入预算,取消了按比例返还的政策。将全部预算外资金收支集中到预算管理,解决了长期以来预算内、外两本帐、两张皮的问题。有效遏制了收费票据与收款收据的混用、串用、滥用的现象发生。
五是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化。2003年我市全部清理锁定乡村债务后,近两年我市没有发生新的债务,2005年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累计化解村级债务9,536.2万元。乡镇机构改革基本到位,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合并分流基本完成,延伸派驻机构的改革基本落实,“七站八所”整体转制有了突破;严格执行收费“一费制”政策,初小和教学点实行“零招待”;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继续推进国有农场综合改革。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推进依法理财
一年来,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各类专项检查,共查出单位213户,追缴入库财政收入1,233.6万元,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提供了保证。全市共组织土地出让收入9,648万元,利用土地收入返还手段为18户改革企业筹集资金9,443万元。累计办理产权登记及换证单位1,105户,登记国有资产34.7亿元,其中市直办理产权登记及换证单位175户,登记国有资产6.9亿元,全市产权登记及换证单位占应登记单位的92%;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转经”资产总额3,253万元,其中市直“非转经”资产额550万元。归集住房公积金5,595万元,同比增长56.2%。其中市直归集3,301万元,增长65.9%。
2005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比预料的要好,但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财政收入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基金收入和非税收入比重偏大,债务较重,市、县财政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供养系数和工资性支出比重较大,建设资金短缺,市、县两级预算的回旋余地比较小。三是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十一五”时期和200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一五”规划为依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围绕“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的工作目标,大力支持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保证财政有效供给;坚持以壮大财政实力为目标,依法治税,以税聚财,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增加可用财力;坚持以建立结构优化、管理规范、讲究效益的财政支出体系为着眼点,深化四项改革,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工资和重点支出安排;坚持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基本前提,积极、稳妥地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调控行为,确保财政良性运转。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和谐咸宁”建设。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十一五”时期,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200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是:全市地域财政收入为202,723万元,比上年增长8%。地方收入为135,926万元,增长6%。一般预算收入为83,223万元,增长12%。其中:工商税收36,325万元,增长14.9%,其他收入46,929元,增长10%;基金收入52,703万元,下降2.4%;上划中央收入49,035万元,增长12.7%;上划省级收入10,386万元,增长11%。在全市地域财政收入中,国税收入63,502万元,增长15.8%;地税收入82,501万元,增长13.1%;财政部门征收收入56,72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实际增长9.2%。
2006年,全市财政支出安排为238,345万元,比上年增长0.2%。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农业支出8,628万元,增长6.8%;教育支出38,837万元,增长0.4%;科技支出2,200万元,增长0.9%。
全市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基本平衡。
以上2006年全市财政预算是代编的,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面报告2006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06年,市本级地域财政收入安排40,911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实际增长8.5%。地方收入24,519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实际增长6.9%。(主要是2006年基金收入中剔除了上年土地出让金列收列支的收入8,00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443万元,增长11.3%。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6,573万元,增长9%。其他收入6870万元,增长13.6%;基金收入11,076万元,剔除上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列收列支8,000万元,实际增长1.9%。上划中央收入14,339万元,增长10.5%;上划省级收入2,053万元,增长14.4%;市本级地域财政收入中,国税收入17,635万元,增长12.6%;地税收入11,415万元;财政自管收入11,860万元,剔除上年土地出让金列收列支收入8000万元,实际增长12.3%。
财政收入作此安排,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一是编制的全市2006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增幅草案总体上
符合全省财政会议增长12—15%的要求,压低增幅,留有余地。
二是在符合省、市政府确定的增幅要求的大前提下,尊重县
(市、区)的计划安排,避免在财政收入计划安排上,口径不一致。在收入计划执行上,产生大的波动。
三是财政部门征收的收入作负增长安排,主要是市直招商引资土地出让金列收列支8,000万元,剔除此因素为正常增长。税务部门承担的增长任务占大头,是鉴于我市工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改制企业、民营经济和第三产生发展态势良好,随着投资环境的改善,进入工业和三产业的民营经济不断增多,有不断做大、做强的趋势。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不断引入和房地产业的异军突起,投资增长在填补赤壁电厂的基数以后,仍有一定的增长潜力。同时考虑到招商引资的成果今年将在财政上显现出来,有利于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2006年市本级财政支出40,376万元,剔除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减少8,000万元,同口径实际比上年增长1.9%。
主要支出项目的预算情况是:
农业支出1,400万元,增长0.3%;
教育支出2,332万元,增长0.7%;
科技支出270万元,增长2.3%;
行政支出14,400万元,增长0.5%;
卫生支出2,000万元,增长8.3%。
市本级支出盘子作此安排,主要是考虑了公教人员从2005年10月1日起,公教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要增加一级工资,预计市直增支300多万元。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公务员工资改革预计增支500多万元。两项增支近900万元。同时,按市委、市政府在预算上预留长江堤防向干部职工借款资金,三年内归还的要求,2005年已归还南三县干部职工借款450万元,其他县市区和市直还有3,043.8万元要归还,平均每年还1,500多万元。市直和咸安区共同受益,但由市级全额承担债务的长江引水工程,已到了还款高峰期,每年还本付息800多万元,而咸宁烟厂关停后,市直其他企业提供的可用财力每年只增加400—500万元左右,还款压力较大。在兼顾部门预算支出基数、调资增支、市级地方可用财力增长的可能性,及其本级财政对以上增支的支撑能力几个方面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要确保工资、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安排到位,必须适当压缩一部份项目支出,才能确保基本支出、公教人员增支的安排和年终收支平衡。
2006年市本级预算平衡情况是:市级资金来源40,842万元,其中:地方收入24,519万元,税收返还6,800万元,省定额补助1,188万元,体制调整补助1,595万元,转移支付补助5,187万元。
市级资金运用40,842万元,本级财政支出40,376万元,结算上交省466万元。
2006年市级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抵,当年平衡。
上述收支预算,是在分析市、县财政收入增长可能性的基础上,本着“确保重点、压缩一般、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的。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的落实和年度预算任务的完成,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今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增强地方财政实力
一是支持城市圈经济。要着眼“十一五”规划,借助咸宁生态、山水优势,积极参与咸宁融入8+1武汉城市经济圈,借势发展、乘势而上。要从中央、省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和政策,对城市圈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将咸宁建成武汉的后花园,以旅游业的优化发展,筑巢引凤,带动投资增长,打造“魅力咸宁”的品牌,使城市圈成为咸宁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
二是支持市区发展。实行省管县(市)财政体制后,要理顺市、县和市区财政体制,集中财力,加大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倾斜力度,重点支持市区工业园区建设。近期要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支持“红牛饮料”、“恒丰纸业”、 “洁丽雅纺织”、“沃尔克医疗器械”等一批大项目和当年投产受益项目的建设。对核电项目和“温泉谷”前期工作给予强力的政策支持。从中长期看,财政部门要加大城市建设步伐,做好中心城区和城市核心区的建设项目的财政支持工作,着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促进产业升级,做大财政 “蛋糕”。
三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十一五”期间,要发挥中等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功能,市财政要把县、乡财源建设的重点放在支持新型工业化、支持农业产业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支持民营经济、支持招商引资上来。在市、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要集中有限财力,重点培植几个骨干工业企业,要大力培植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为招商引资搭建良好的平台。通过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对城市资产实行市场化运作,激活生产要素,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信贷资金和民间资金投资咸宁。
四是要加大对税收的征管力度。完善各类基金、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征、管、用的政策取向。在坚持“以税聚财”,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同时,要将税收、非税收入、城镇土地,以及制度管理与制度创新等形成的财政资源加以整合和优化,发挥聚集效应,千方百计增加可用财力,为各类企业的公平竞争和经济的增长营造良好的税费环境。
(二)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导向,进一步转变财政职能
一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公共财政导向,规范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加大对工资保障力度,确保机构运转,逐步解决财政缺位与越位的问题,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二是提高公共支出的供给水平,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支持县乡公路网、大型水利设施、城市道路、河道治污、给排水等设施建设,完备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
三是在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扶贫的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生态农业、科教兴农和扶贫攻坚的财政支持体系,增加农民收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做好财政服务。
四是继续对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广播电视等,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农村中小学“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建立特困人口的救助制度,推动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五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做好再就业和“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支持“两个确保”和“低保”政策的落实,让更多的人享受社会保障。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运转质量
一是要不断扩大改革范围。将财政管理四项改革逐步引向深入。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全面推行,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的编制和集中拨付,市直按2006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说明),实行部门申报项目,财政审核、政府审批的办法办理;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要进一步扩大,实现纵向到县、横向到一级预算单位的联网;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要进一步深化,全面实现执法单位收缴、罚缴分离;各类非税收入,要按财政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分别进金库和财政专户。
二是要不断完善改革办法。要制定科学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建立绩效预算评价制度,规范定员、定额核定办法;要不断完善项目支出、专项支出管理办法,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切实提高各项支出效益。
(四)坚持依法理财,不断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预算法》和《咸宁市市级预算监督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市本级预算编制和运行,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县级预算合规性审核的预算监督机制。全面落实《会计法》,加大会计信息监督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程序。按照《湖北省财政资金监督责任管理办法》,整合监督力量,加大对重点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检查力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建立政府偿债准备金制度,防范和逐步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在全市全面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将重点支出、转移支付资金和涉农专项资金纳入政务公开范围。
各位代表: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已定,“十一五”蓝图已绘制,前景美好,2006年的财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决心以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2006年的预算任务,实现咸宁财政振兴目标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6年2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胜昆
大会主席团: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代表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数,财政收入45,718万元,为预算的13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077万元,为预算的106.6%。财政总支出47,612万元,为预算的139.3%,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8,744万元,为预算的117.4%。资金来源48,079万元,资金运用48,078万元,收支相抵达到了当年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5年,我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财政预算的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加强税费征收管理,财政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好势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更加规范,保障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水平和财政监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财政预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政府债务负担依然较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为:财政收入安排40,91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443万元,财政支出安排40,37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9,300万元。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均安排40,842万元,达到当年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6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符合《预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方针政策,符合我市实际,预算收入安排是务实和稳妥的。支出安排适度从紧,为实现预算所采取的措施也是适当的,预算草案基本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和市直部门预算草案,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直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预算本次大会不审议,待市政府审定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2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旺盛副主任代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咸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大工作着力点放在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上,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咸宁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咸宁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6年2月23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旺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
200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市区工业发展年”、“发展环境整治年”、“城市建设管理年”工作重点,按照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咸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在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来访、联系和回访选区代表、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等做法的同时,着重从五个方面认真做好代表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一是切实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对于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8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及时进行了转办、交办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逐件答复代表。在办理过程中,我们还选择了7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进行了重点交办和跟踪督办,代表比较满意。二是适时组织代表视察,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去年12月中旬,常委会组织在咸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了为期3天的视察活动,先后深入到温泉开发区、市直工业园和通城、崇阳、嘉鱼三县,重点察看了33个单位和建设项目,听取了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并同他们进行了座谈。通过这次视察活动,使代表们看到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开阔了眼界,增强了信心,并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更快更好地发展咸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以代表小组为载体,经常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常委会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148个,民主推荐组长和副组长,明确代表小组职责,要求代表小组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年至少集中一次学习,开展一次调研,组织一次视察,提出一条建议,为选民办一件实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组织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走访,看望慰问部分困难群众,认真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五是适当增加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
一年来,常委会从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是实施法律监督的基本形式。去年是《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为了保证这部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于去年7月中旬,专门制定了《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专班,举办执法检查人员培训班。并组成7个检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对市直21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采取上下联动和“一听二谈三看四查五访”的方式,认真听取了受检单位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的汇报,召开座谈会,同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座谈交流,实地察看了有关部门窗口办文、政务公开等工作现场,查阅了大量的文件、资料和收费帐目,上门走访了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各受检单位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高度重视,层层学习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认真清理许可事项,规范实施主体;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许可程序;健全监督机制,执行问责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检查结束后,我们及时召开汇报会,对检查的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专题执法检查报告,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向市政府进行了反馈。此外,常委会还配合全国和省人大认真做好有关立法的调研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为修订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供参考依据。市人大有关专(工)委还协助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残疾人保障法》、《城市规划法》、《会计法》、《档案法》和《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是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是实施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主要形式。常委会认真选好议题,努力提高审议质量。一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工作、市直部门预算、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全市血吸虫病和艾滋病防治、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农村税费改革等情况和全市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和全市刑罚执行情况的报告等。为了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报告之前,组织有关委室就有关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力求掌握第一手材料,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审议中,采取集中审议与分组审议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审议的质量;审议后,及时向“一府两院”交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必要时还就有关重要议题作出决议。“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对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狠抓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常委会报告。如去年市政府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艾滋病、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及时召集市卫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举行专题会议,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四个问题,按照省2005年艾滋病、血吸虫病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艾滋病、血吸虫病的蔓延势头。市人大各专(工)委室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重点,还就农村税费改革、市场管理、食品安全、民族宗教、文化娱乐场所、计划生育、残疾人事业、村民换届选举和全市行政审判、刑罚执行工作进行了调查,为常委会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是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一年来,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97件(次),其中接待来访706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491件(次)。信访总量与上年持平。为了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不断创新信访办理方式,改善信访接待条件,努力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有效地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了一些群众亟需解决的问题,维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如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46件,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16件,基本按照规定期限报告了办理结果和进展情况。经常委会领导受理和督办的信访件75件,已处理72件,办结率为96%。
四是深入开展“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常委会按照省人大的统一部署,把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开展了以“保护水资源、关注饮用水”为主题的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市直新闻媒体深入到全市各地采访报道,共出动监察执法人员1137人次,突击检查了365家企业,关停小钒厂53家、小麻纺脱胶企业12家,挂牌督办违法排污企业23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还对全市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摸清了我市水资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现状。通过开展“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提高了全社会保护水资源意识,推动了全市重点流域的综合治理。
三、围绕发展大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坚决维护党委对重大事项决策的领导,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努力把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和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在反复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加强依法治市的决定》。这个决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增强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建设信用咸宁、和谐咸宁营造良好法制环境起到重要的作用。
加强对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是常委会应尽的职责。为了提高我市财政收入质量,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四项改革,切实加强对预算审查的监督。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报告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200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同时还就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作出了决定,从而初步实现了审查监督从单纯的程序性向实质性的转变,使我市的审查监督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迈进了一步,提高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质量。此外,常委会还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相应作出了决议。目前审计查出的问题正在督促整改之中,有的单位已向常委会报告了整改结果。
残疾人事业发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后,依法作出了《关于依法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议》,对于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强化任后监督
在人事任免工作上,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发言制度,适时组织他们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严格把好综合素质关。议案表决通过后,颁发任命书,对任职人员提出希望和要求。一年来,常委会先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人(次),其中,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2名,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5人(次),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15人(次)。由于工作做得深入细致,有效地保证了党委人事安排方案的实现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批准的述职评议工作方案,于去年5月份,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了市交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和市城建委4个市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为述职评议对象。为了搞好这次述职评议工作,常委会适时召开述职评议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成立述职评议领导小组,组织4个调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分赴被评议对象所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及部分县市区,对述职评议对象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履行职责,接受人大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形成了比较客观实在的调查报告。同年10月,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专题听取了被评议对象的述职报告和调查组的调查报告,随后对4名述职评议人员进行了分组评议和民主测评。在评议测评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本着对党、对人民和对述职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团结、鼓劲和促进工作的愿望出发,既充分肯定了述职评议对象的工作成绩,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他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向他们提出了客观、公正、中肯的评议意见,使述职人员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鼓舞。评议结束后,常委会将评议意见报送市委,并印发述职人员及所在单位,要求认真整改并报整改结果。4名述职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对常委会评议意见十分重视,认真制定措施进行整改。由于各被评议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密切配合,使这次述职评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注重提高整体素质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自身建设,注重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建设:一是抓好思想建设。去年上半年,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认真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学习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先后收到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46条。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剖析思想、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收集的意见和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此外,还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上党课2次,举办专题法律讲座4次。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宗旨观念更加牢固,工作更加勤奋,作风更加务实。常委会机关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创建学习型、文明型机关的活动已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去年5月和10月,中共中央中发〔2005〕9号文件和省委鄂发〔2005〕19号文件下发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县市区人大主任座谈会和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进行传达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抓好发挥代表作用和常委会制度建设上。常委会在抓好代表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为提高人大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制定并原则通过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将提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三是抓好组织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工作,注意发挥各专工委室的职能作用,较好地调动了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人大机关的活力。四是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切实帮助基层社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了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9号文件精神,协助市委筹备好人大工作会议,常委会于去年5月中旬和11月中旬,抽调主要力量,先后两次组织6个调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和部分乡镇进行调研,了解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主任会议成员除认真履职做好人大工作外,还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主动做好联系乡镇、联系企业和包项目、包街道的工作。五是抓好机关硬件建设。在市委的关心和有关单位的支持下,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党的要求、与人民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不够,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创新的意识不强,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监督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联系代表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代表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机制不够健全,人大干部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贯彻中发〔2005〕9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之年,也是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顺利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实现“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突出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两个重点,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快咸宁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咸宁作出应有的贡献。今年常委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常委会制度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制度的重要性,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注重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同时,切实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今年,常委会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以推动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和掌握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与此同时,常委会要继续协助市委做好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有关筹备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的重点。常委会要深入贯彻《代表法》及其实施办法,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一是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办事机构要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有关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要坚持和完善定期接待人大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等制度,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二是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各专工委室在审议议案时,应采取召开议案领衔代表座谈会、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代表对议案办理的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办理质量。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办事机构要进行综合分析,拟定承办意见,会同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好交办工作。要加强交办后的督办工作,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责任制,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三是要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是代表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审议议案和报告、提出议案和建议作准备的过程。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要推动代表小组积极开展活动,认真做好代表视察的联系工作,及时整理汇总转交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进一步探索人大代表履行职权的方式方法,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建立代表激励机制,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常委会将适时对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先进人大工作者进行表彰。
四是要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认真指导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做好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常委会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思路,把握全市工作大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要在总结近几年来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注重增强监督实效,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的利益。
继续抓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的重点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督促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办事,纠正各种违法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工作监督的重点是,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市直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规范预算编制,完善预决算审查,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我市本级财政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促进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通过检查、调查、视察等形式,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以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
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今年常委会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搞好有关执法检查的同时,重点对《节约能源法》等法律及其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对重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视察。进一步探索和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建立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增强执法检查效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等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纠正、严肃处理。
进一步做好述职评议工作,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干部的监督。常委会今年将继续对部分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是依法履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勤政廉政的情况。评议的目的,在于支持和督促他们严格依法办事,促进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扩大评议的民主程度,加强评议意见的督促整改,努力提高评议工作质量。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法院基础建设和维护司法公正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实施《交通安全法》、《职业教育法》、《水法》等有关执法检查情况的专题报告,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为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证
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人大所肩负的历史责任,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得到贯彻落实。要把群众赞不赞成、满不满意、拥不拥护、高不高兴作为人大工作的行为准则,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切实转变作风,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对人大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高常委会会议的质量。要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积极履行法定职责。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充分发挥专工委室的作用。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服务。要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的力度,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活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任务光荣而又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齐心协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咸宁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2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所作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年2月23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侯旺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05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下,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较好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839件,审结、执结15847件,结案率为88.8%;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023件,审结、执结928件,结案率为90.7%。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依法惩治犯罪的职能。
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53件772人,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2.5%和25.3%。
1、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伤害、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共审结这类犯罪375件552人;依法严惩经济领域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审结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偷税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6件26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各类职务犯罪,坚定不移地将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共审结47件5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4人;原咸宁卷烟厂2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收受有关业务往来单位人员所送礼金、回扣,被依法以受贿罪判处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为加强对涉烟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市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的若干规定》,有力促进了全市法院对涉烟犯罪的审判工作,共审结9件13人。
2、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在一审判决生效的489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分子共85人,其中5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了死刑。对初犯、偶犯、胁从犯,尽量依法从宽处理。全年共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合计382人。同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保障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全年共宣告无罪2人,准许检察机关撤诉20人。咸安区轰动一时的刘世志等13名被告人故意杀人、寻衅滋事一案,市法院注重区分各被告人不同的犯罪情形,该重判的严格依法重判,该轻判的坚持依法轻判。对于组织者和直接致人死亡的凶手,依法从重判处5年有期徒刑和死刑,对于一时冲动参与作案、情节较轻的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或缓刑。
3、认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司法程序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殊预防功能。全市法院审结的一审生效判决中,未成年人犯罪59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仅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10.3 %,充分体现刑罚的惩治和预防功能。市法院和全市各基层法院均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做好服刑未成年犯的回访帮教工作,加快其回归社会。通城法院少年法庭坚持“寓教于审,审教并重”的原则,实行“圆桌审判”,突出庭审中的教育功能,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推行“阳光减刑、假释”,树立司法公正形象。全年共审结减刑案件23件23人,假释1人。市法院在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中试行公示审查,严格把关,要求各报减单位将报减人员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取同牢人员、监管人员及驻所检察员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有违监规行为的4名服刑罪犯不予减刑、假释。通过程序的公开,保障了减刑、假释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5、以“佘祥林”案为鉴,强化六项措施,确保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强化“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现代司法理念和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机制建设;强化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分管院长、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职能,确保每一起案件证据采信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谨慎审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强化裁判文书的审核把关和院印管理,所有裁判文书必须经庭长审核、分管院长或院长签发后才能用印;强化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对2004年来经市法院再审改判的所有刑事案件进行了一次复查,分析改判的原因,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调节职能。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事审判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妥善解决民事纠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始终坚持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积极发挥民事审判调节各种人际关系、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全年共审结10165件,结案标的额11.15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7.3%和11.5%。
1、认真审理好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常规民事案件,及时调节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共审结此类案件5799件。审理中注重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认真审理合同、破产、金融、保险等民商事案件,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共审结此类案件4309件。审理中注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注意维护市场秩序中的诚实信用关系。
2、强化“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原则,大力开展调解工作。根据民事审判工作规律和各案件的具体特点,拓展服务范围和空间,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引导当事人寻找双方利益共同点,注重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努力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调解撤诉结案率达66.5%,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调解中注意积极依靠村组干部、主动邀请当地群众参与,并努力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如嘉鱼县潘家湾人民法庭总结出心理缓和法、矛盾疏导法、换位思考法、亲情感化法、邻里劝说法等,效果良好。
3、积极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促进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全市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57件,资产总额达1.2亿元。为配合我市国企改革,市法院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注重经验总结,及时调整策略,实行“无震荡破产”,变“关门走人”为“走人关门”,先筹集破产周转金安置职工,再变现资产,初步解决了破产周期长、不稳定因素多、破产费用高等历史性难题,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好评。嘉鱼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总结摸索出了一条由职工代表参加和监督破产清算全过程的有效方法,通过“三公开”、“三个一样”,即企业债权债务公开,分配方案公开,财产拍卖公开;企业职工买断政策一个样,买断计算方式一个样,领导和职工一个样,使80余家企业改制职工满意,基本无人因企业破产改制而上访。
4、以服务兴工强市战略为重点,出台五条措施促进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对市区企业符合起诉条件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及时受理,严禁有案不立或拖延立案;对外地当事人起诉市区企业的各类诉讼和申请执行案件,依法行使管辖权;对市区招商引资企业和纳税大户企业实行定期走访制度,及时帮助企业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对基层法院执行市区企业的案件,依法慎用查封帐目、扣押财产、冻结银行帐户、强行划拨等措施;设立并公布服务电话,方便企业投诉,并明确专人负责,对市区企业做到有诉必理,限期办结。一年来,法院帮助市区企业清收债权600余万元。
(三)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又有新进展。
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11件,其中裁定撤诉50件,裁定驳回起诉11件,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4件,变更、撤销具体行政行为6件,被告撤销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20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98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件。
1、坚持依法大胆受案,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诉权。如某县7家药品经销店诉该县人民政府、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及10个第三人行政许可一案,涉及的当事人多,法律关系复杂。市法院从保护当事人诉权出发,决定先受理,没有简单地将当事人拒之门外。
2、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是坚持行政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对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撤销,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维持。如通山县余某诉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一案,余某提起诉讼前,多次进京上访,社会影响大,媒体关注多,市法院排除干扰,严格依法审理,终审维持了市劳教委的劳教决定;二是为配合我市部署开展的小煤窑、小造纸、小化工、小炼铁、小采矿“五小”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全市法院加大相关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结44件,有力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积极主动争取人大的监督和支持,着力改善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2005年5月,市人大有关领导率队深入通城、嘉鱼两县法院对两县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现场办公帮助解决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有力促进了我市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执行工作有了新突破,保护债权人利益成效显著。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383件,执结4198件,执结率为78%,执结标的额达2.7亿元。其中市法院执结169件,执结标的额达1.6亿元。
1、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构建市法院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2005年,市法院按照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路,办理监督案件6件,提级和交叉执行案件18件,委托执行案件55件,协助执行案件5件,转办、督办案件28件。全市法院充分运用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统一调配、合理使用执行资源,有效克服了地方保护主义,发挥了统一指挥协调的职能作用,树立了司法权威,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积累了经验。
2、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执结了一大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久执未结的案件,及时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了司法权威。全年共采取司法拘留66人次;市法院依法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成功从黄石将一笔1570万元的巨款一次性全部执行到位,使这起多年执行未果的难案得到圆满执行;市法院在依法执行鄂州新峰水泥公司一案中,面对严重暴力抗法行为,沉着冷静应对,做到有理、有利、有节,终使本案的执行获得突破。同时,本案的执行得到了省委高度重视,要求对暴力抗法构成犯罪者,必须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3、大力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不断创新执行方法,营造执行声势和氛围,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如嘉鱼法院组织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执行活动,县委专门为法院召集各乡镇党委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执行动员大会,县委书记、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亲自到会作动员讲话,为集中执行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集中执行期间共执结案件307件,执结标的额达1053万元;咸安区也召开执行工作动员大会,区委、区人大领导到会讲话;通城法院建立起执行案件超期预警机制,对促进执行案件按期执结起到了良好作用,受到《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湖北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二、加强司法管理和相关工作,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
2005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部各项司法管理和相关工作的完善。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法院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市法院专门制定了《立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实行归口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立案和执行工作程序,规范和完善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和技术咨询工作,有效促进了立案、执行及对外委托工作的公正和效率,全年98%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二)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全面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对确有困难的农民、下岗职工、低保户等当事人,分别予以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确保“有理无钱”的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一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减、免、缓收当事人诉讼费共160余万元,其中市法院依法减、免、缓收24万余元;全市法院通过实行文明接待、诉讼指导、风险提示等多项措施,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诉讼环境;各人民法庭不断采取各项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如赤壁法院赤壁法庭在辖区黄盖湖农场设立法庭巡回审判点,方便了辖区群众的诉讼。崇阳法院苏塘法庭针对辖区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定期到边远村组接访群众、送法上门,受到群众欢迎。
(三)加强涉讼信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 “申诉难”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了来信来访登记、移送、催办、督办等制度,全年两级法院共接处来访近万人次、来信1487件;二是继续坚持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周三接待日制度,对来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掌握涉讼信访动态,化解疑难上访案件;三是继续做好涉讼信访案件的集中处理工作,通过集中处理460件涉讼信访案件,特别是清查和处理了27件进京赴省案件,有力维护了涉讼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高度重视涉讼信访的源头排查工作,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的办案方式,强化法官审判、执行过程中的信访意识;五是积极探索涉讼信访调处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法院内部监督和指导。大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及时通过再审程序予以纠正。全年共受理再审案件149件,审结138件,其中改判54件。强化审级监督,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审判业务指导。市法院组成检查组分赴各地,对各基层法院案件的改判发回、息诉息访、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针对全市法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市法院及时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召开相关专门会议,制定有关文件,统一了两级法院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有力促进了基层法院审判活动的规范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五)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全市法院十分注重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认为人大监督是关心和重视,是支持和帮助。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视察法院工作和旁听法庭审判,虚心听取监督意见和建议。市法院召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207人次;通山法院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邀请省、市、县、乡(镇)四级人大代表30名评议法院2005年的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交办、转办、督办案件和人大代表建议,加大办理工作的力度,确保人大交办、转办、督办案件和人大代表建议依法、公正、及时办结。全年共办理人大交办、转办、督办案件99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注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全年共审结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29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及社会各界群众监督,积极参加市纪委、咸宁广播电台等单位举办的《行风热线》栏目,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法院审判质量、法官审判作风、司法形象等问题。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法院认真履行协管职能,根据工作需要,协助组织部门选送了2名中青年干部分别到嘉鱼法院、通山法院任职,加强了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法院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组织了基层法院146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岗前培训工作;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全面部署加强全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在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要求,本着勤俭节约、适度超前的原则,相继开展两庭建设。咸安法院新的审判综合大楼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嘉鱼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主体建设已完成,全市24个人民法庭已着手进行重建、改建和扩建。全市法院“两庭”建设呈现积极进取、欣欣向荣的局面。
三、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院司法形象
做好法院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队伍是保证。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全市法院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确保司法廉洁为保证,以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活动,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手段,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一)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第一批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市法院严格按照要求,突出行业特点,确保收到实效。首先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做到了领导、组织、人员三落实;二是计划周密,措施得力。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着重围绕“十个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如举行以“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为主题的全市法院模范党员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报告会,组织8名优秀法官在全市法院巡回演讲,确保了学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分析评议不走过场,整改提高见到实效。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细剖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效果明显。崇阳法院干警、共产党员黄凡明,通城法院干警、共产党员吴志明在办案途中见义勇为,分别救助受伤村民和学生,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高尚品格。
(二)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抓好专项整改活动,市法院领导分别深入化纤厂、天化麻业有限公司等市区企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向近年来部分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200余份,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通过认真研究部署,广泛组织发动,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对司法权力相对集中、容易发生问题的法院内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整改。执行、立案和民事审判三个重点办案单位和其他业务庭室深入查摆出从庭前准备到卷宗归档等环节及审判作风、审判纪律方面存在的几十种不规范行为,详细制定了182条相应整改措施。通过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示范性强的问题,进一步改善了法官的行为和形象,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2005年11月中旬,市法院组织了一次专项整改培训考核,全市法院722名干警参加了相关知识的考试。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期间,省委政法委、省法院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先后三次来市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对市法院的整改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活动,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洁司法。全市法院严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努力构建 “四不为”的惩防机制,即“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加强了对法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组织全院干警收看了关于《实施纲要》讲座、《警钟》警示教育片等,帮助法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了对法院领导干部的责任考核,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了《案件流程廉政管理监督函制度》,将纪检监察工作引入到审判流程管理之中;建立了《廉政建设记分管理办法》,对干警的廉政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作为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通山法院还建立了廉政保证金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加大了查办案件的力度,把查处重点放在法官贪赃枉法、徇私枉法的案件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上,两级法院全年共查处干警2人。
(四)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活动,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和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大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2005年共选派100名法官参加最高法院和省法院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对全市6个基层法院的210名法官进行了轮训。全年全市法院共有7人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官任职资格,86名干警通过了法律本科学习,取得了本科学历,另有4名干警继续攻读研究生。全市法院尊重知识、崇尚理性、鼓励创新、追求卓越的氛围日渐浓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咸安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模范法院”,通山法院南林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模范法庭”,赤壁法院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省法院“模范单位”,同时该庭被团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嘉鱼法院鱼岳法庭孔令刚被评为全国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等。
各位代表,2005年全市法院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是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监督与支持下取得的,同时也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向全体代表和委员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正视当前法院工作存在的诸多困难和问题。困难主要有: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审判力量不足、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矛盾困扰着法院;法官人才难进,现有人员流失较严重,队伍青黄不接的状况加剧,制约着审判事业的向前发展;“执行难”尚未真正破解,其中难就难在一些涉府、涉企、涉村案件难执行,某些案件执行或不执行都涉及到社会稳定大局。问题主要有:有些案件裁判不当,效率不高,当事人反响强烈;有的法官群众观念不强,举止不文明,工作不细致的现象仍有存在;全市两级法院法庭在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方面缺口明显,债务沉重。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6年,全市法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继续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更好发挥各项审判职能,更加注重法院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法院改革,公正、廉洁、高效、文明司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好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服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与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夺、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和社区邻里纠纷,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村镇邻里关系的和睦;依法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法审理好各类涉军案件,促进军民军地团结;依法审理好合同、金融、保险等商事案件,促进诚信有序交易秩序的建立;依法审理好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推进官民和谐社会关系的建立。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并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同时要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当事人的惩处力度,力争使“执行难”问题有根本性好转。
(二)更加注重法院队伍建设,强化法官队伍建设的革命化、职业化。2006年,我们将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导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把司法的思想和观念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上来;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认真学习《法官行为规范》,进一步巩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继续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规范与查处并重的工作思路,把廉洁司法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工程来抓;同时,全市法院还将大力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掀起争当优秀法官、争创先进法院的热潮,努力塑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群众信赖的法官群体。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为法院工作的长远发展打好基础。加强基层建设,是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基础和重点。我们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以战略的眼光,发展的思路,继续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基层,抓好基层,打好基础,着力提高基层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评价,力争全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在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物质装备建设上迈入一个新的台阶,迎接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人民法庭工作大检查。
(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法院改革。“十一五”期间,全市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精神,落实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各项要求。要结合全市法院的工作实际,在法律框架内,从有利于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接受人大及社会各方面监督,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等原则出发,积极探索法院改革的新举措。
在努力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2006年,我们将继续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大力支持,加快市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建设的步伐,力争2006年实现整体搬迁。
各位代表,2006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往开来、阔步前进的一年,也是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实践,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新咸宁做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2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所作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6年2月23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鲁尔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它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咸宁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咸宁建设,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积极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按照“抓认识、认识抓,抓领导、领导抓,抓系统、系统抓,抓联动、联动抓”的工作方法,通过组织开展“反腐集中行动”、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等措施,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7件,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5万元。一是重点查办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要案5件5人,科局级干部犯罪案件20件。二是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35件,占立案总数的53%。其中,5万元至50万元31件,50万元至100万元2件,100万元以上2件。三是集中查办“三机关”工作人员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三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1人,占立案总数的26.3%,其中党政机关7人,行政执法机关13人,司法机关1人。四是深入查办窝案串案。针对当前职务犯罪窝案、串案增多、贪污贿赂与渎职犯罪相互交织的特点,加大组织指挥力度,深入查办窝案串案。共查处窝案串案6起,立案侦查20件22人,占立案总数的25.9%。五是积极查办改革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部位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查办力度,依法立案侦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39人,金融保险、医药卫生、教育等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六是大力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13件,其中涉嫌滥用职权案8件,玩忽职守案3件,徇私舞弊案1件,非法拘禁案1件。七是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有关部门在32个重点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共发检察建议51份,帮助发案单位整改建制;加强法制教育,共深入有关部门开展法制讲座32场次,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二、严格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积极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认真按照中央、市委和上级院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参加各项集中行动和专项斗争,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依法正确行使批捕权和公诉权,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犯罪活动。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70人,提起公诉889人。
1、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流氓恶势力犯罪和团伙犯罪74人,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48人,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281人,毒品犯罪34人,起诉上述犯罪嫌疑人455人。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偷税骗税、走私贩私、金融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50人,起诉24人。
2、坚持“从重从快”方针,提高办案效率。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适时介入侦查活动的工作制度,做到快审快结。全年适时介入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60件,加快了办案进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如万家源特大黄金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抓获后,市区两级检察院迅速介入侦查,协助确定查证方向,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仅2天就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30天内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3、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在审查案件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关,正确掌握案件逮捕、公诉条件,建立案件质量考评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对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共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9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47人。对审查批捕、起诉案件中发现的漏罪漏犯,依法追捕29人,追诉5人。
4、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34件,及时化解矛盾,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重视维护妇女和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女检察官组成的妇女、未成年人涉法案件主诉组,做好妇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立足教育、挽救、感化,促使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维护法制统一和司法公正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依法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1、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件31人,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8件15人。
2、以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为重点,强化侦查监督。加大对批捕、不捕、追捕决定执行情况、违法取证、捕后任意改变强制措施等的监督力度,既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5件次。
3、以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为重点,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共纠正违法减刑2件,纠正违规留所服刑7人,查处监管场所又犯罪案件2件2人。建立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超期羁押现象,共监督纠正超期案件3起,到年底全市无超期羁押案件,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无一件超期。
4、以纠正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为重点,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件。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2件,依法提出抗诉26件。对人民法院正确的判决、裁定,耐心细致地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全年共息诉55件,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5、以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为重点,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直接听取和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共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1件,改变原决定 5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3件。
6、加强专项工作,提高监督实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法律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扎实开展专项业务工作。在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工作中,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首办责任制,坚持依法治访,加大协调处理力度,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共清理排查涉检信访案件77件,妥善处理结案75件,结案率达97%,赴省上访案件件件处理息诉,检察环节没有发生进京上访现象,取得了上级检察院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在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中,立案侦查侵权犯罪案件5件5人;在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中,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7件7人;在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中,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2490件,建议移交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18件25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件22人;在取保候审专项监督工作中,对2003、2004年侦查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988人进行清理,对违法情况进行了纠正。
四、不断加强队伍和基层院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认真贯彻从严治检方针,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1、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对检察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进行讨论,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作风等方面,认真查摆、深入剖析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整改。组织干警在服务社会中受教育,多次组织干警到企业、农村访贫问苦,帮困解难,使干警真正做到在学习中服务,在服务中学习,在关爱群众中受到教育。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党员素质有了新提高;增强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自觉性,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水平有了新提高;增强了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新提高;增强了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了新提高。
2、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作为重点整改部位和环节,采取多种形式,着重查找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使一些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结合专项行动,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对原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立改废,特别是把业务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化的重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标准、办案流程、执法责任和考核评价机制,健全了保障公正执法的制度,广大干警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无违法违纪、无错案、无安全事故”的“三无”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廉洁型检察机关”“学习型检察机关”和“节约型检察机关”的活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廉评廉,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会;健全廉政制度,市院制定“四条禁令”,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行为;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加强案前、案中、案后跟踪监督;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检纪检风、工作秩序、落实交办案件、检察人员进入餐饮娱乐场所等六个方面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限期整改。通过这些措施,保证各项廉政制度落到实处,促使检察干警恪守职业道德和检察纪律,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违法违纪的发生率。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举报干警违纪问题线索11件,全部调查结案,对1名违纪人员给予了政纪处分,对有违纪苗头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18人次。
4、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期,培训320人次。积极鼓励干警通过自修、电大函授等方式参加专升本学习,目前全市389名45岁以下的检察干警中,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225人,占58%。
5、深入推进基层院建设。坚持以创建先进检察院为抓手,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积极发挥协管作用,大力加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充分调动基层检察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基层院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有2个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1个院被评为全省五好检察院,2个院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有1个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3个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个院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我们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对条件较差的地方对口帮扶,促进基层院建设的全面发展,年初,通山县院、崇阳县院办公技术综合楼顺利竣工搬迁,全市检察机关“两房”建设整体迈上新的台阶;充分利用有限的经费,在办案科技化、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目前全市有5个院完成了局域网建设,建成了监控审讯室,办案、办公条件有了一定改善。
6、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强化人大监督意识,把人大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贯彻人大决议,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二届六次会议上,我们就刑罚执行监督情况作专题汇报,得到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推动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做到及时认真办理,全年市县两级院共办理人大交办案件4件,均已办结回复。
五、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完善工作程序,探索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果,全年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拟作撤案和不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15件,促进了严格执法。建立健全侦查一体化指挥机制,发挥检察机关的整体效能,有效排除办案的干扰阻力,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发展,全年由侦查指挥中心组织查处案件2起,立案8件8人。深化检务公开,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进一步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队伍执法观念、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诉讼监督工作仍比较薄弱,对司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问题监督力度还不够;检察人员结构不合理,人才断层现象严重,办案骨干青黄不接,后备力量不足;一些地方经费紧缺,影响了工作开展。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与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执法观,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以“思想观念更优、工作特色更明、办案力度更大、队伍素质更强、履职绩效更好”为目标,继续巩固、不断深化、持续发展、稳步提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市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和谐咸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具体要突出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找准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新的切入点,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增强为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检察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明确建设“和谐咸宁”和咸宁“十一五”规划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的结合点,把推动和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为出发点,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找准检察业务新的提升点,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1、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大力营造廉政勤政的政务环境。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注意总结和巩固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继续保持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的良好势头。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借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
2、继续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做好批捕、起诉工作。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六合彩”赌博等多种形式的赌博犯罪。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3、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认真研究当前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坚决依法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活动中执法违法、司法不公问题;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提高监督的准确性,维护正确判决;坚持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相结合,坚决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
(三)找准检察保障新的增长点,推进咸宁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监督能力建设;深入基层、深入办案一线,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检务督察,继续推行 “三无”(无干警违法违纪、无错案、无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力争建一流领导班子,带一流检察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
2、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重实际、重实效、重实践的业务学习、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使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层次不断优化,办案业务技能稳步提高,在全市检察机关逐步实现由“拥有文凭”向“拥有能力”转变,由“学了什么”向“学会什么”转变,由“阶段学习”向“终身学习”转变,由“单一学习”向“复合学习”转变,真正打造综合素质高、战斗能力强的专业检察队伍。
3、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建设,以能绩管理为核心,建立健全适合检察工作特点的目标责任、量化考核、激励约束、动态管理制度,激发活力,促进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规范管理、文明办案、公正执法。
4、加强检务保障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在2006年完成全市检察机关三级专线网建设,充分发挥局域网、专线网的作用,实现互动式办公,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之更加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办案的需要;加强检察经费保障,确保检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开拓进取,奋发图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和谐咸宁作出积极的贡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公 告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已由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2月24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06年2月24日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三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向常务委员会提议,可以临时举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选举完成后的2个月内举行。
第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
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上届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代表的法定职责。代表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会前应当书面向常务委员会请假,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会议的,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
代表在会议期间请假应当书面向代表团提出,由代表团书面报告大会秘书处。大会秘书处负责向主席团报告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和缺席的原因。
第六条 常务委员会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20日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审议的主要事项通知代表。
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前,将拟提请审议的工作报告印发代表,征求意见。
临时举行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人数较少的选举单位可以联合组成代表团;在咸驻军代表单独组成代表团。
各代表团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按照便于审议的原则,可以分设若干代表小组,小组召集人由代表小组会议推选。
第八条 代表团团长召集并主持本团全体会议,组织本团审议会议议案和有关报告,反映本团对议案和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主持在本团会议上的询问、质询,传达、贯彻主席团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事项,处理本团的其他工作事项。代表团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
第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关于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预备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常务委员会主持。
市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举行前,各代表团审议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可以对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会议的其他准备事项提出调整意见,提请预备会议通过。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需要设立的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常务委员会在代表中提名,提请预备会议通过。
第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主席团在代表中产生,由各代表团团长、有关国家机关的负责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其人数为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四。
除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外,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一般不担任主席团成员职务。
主席团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主席团成员出席才能举行。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召集。
每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的第一次会议由上届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或者本次会议秘书长召集。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在主席团成员中推选常务主席若干人,决定大会各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大会副秘书长人选、会议日程、表决议案的办法、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以及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 主席团常务主席的职责是:
(一)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二)对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
(三)根据会议进展情况,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出调整;
(四)必要时,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就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建议向主席团报告;
(五)根据需要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召开全体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进行大会发言;
(六)根据主席团的授权,处理主席团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主席团会议讨论重大的专门性问题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集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参加会议,汇报情况,回答问题。
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依法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一)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在咸宁市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本市选出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负责人;
(四)常务委员会决定邀请列席会议的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
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列席人员在会议期间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列席的应当请假。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列席人员,应当按照会议的安排和要求,列席会议,听取意见。
出席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政协委员应邀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全体会议。
第十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大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
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处理会议的日常事务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可以设立若干工作机构。
第十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会议根据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和记者招待会。
第十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可以设旁听席。旁听办法由常务委员会制定。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十七条 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八条 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应当有领衔人,并在本次会议代表议案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第十九条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应当写明案由、案据和方案。
第二十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提出的议案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邀请议案的领衔人、提案人、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大会秘书处应当将主席团通过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印发代表。
第二十一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和相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由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可以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在本次会议闭会后审议决定,并报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或者提请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再次审议。
第二十四条 主席团决定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议案,交常务委员会或者有关专门委员会在本次会议闭会后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在闭会后3个月内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将审议结果向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第二十五条 主席团决定不作为议案处理的,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代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市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需要,报告机关应当向会议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各项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对报告中重要和专门性的问题,主席团可以组织有关代表进行专题审议。审议工作报告时,报告机关应当派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
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工作报告进行修改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八条 受主席团委托,大会秘书处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专题审议的情况,起草关于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后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二十九条 工作报告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未获得批准的,提出该报告的机关应当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专题报告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常务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听取整改情况的报告。
第三十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的1个月前,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本市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初步审查。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时,可以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代表、专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由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交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关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市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应当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草案、预算收支表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表草案一并印发会议,由各代表团、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或者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审查。
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或者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关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市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审查,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三十二条 受主席团委托,大会秘书处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报告,起草关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市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经主席团会议通过后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三十三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作部分调整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调整方案提请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选举、罢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出席全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并接受上述人员的辞职。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可以依法罢免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三十五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应当制定选举办法,由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并由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三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市长、副市长的人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或者由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不同代表团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
第三十七条 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提名理由,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口头或者书面说明。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人,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口头或者书面说明。
主席团应当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提名或者推荐理由印发代表。
第三十八条 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依法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并公布结果。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如果提名的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
第三十九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换届选举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
第四十条 在投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前,主席团可以组织正式候选人与代表见面等活动,为代表了解候选人提供条件。
第四十一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四十二条 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依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不足名额的另行选举可以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在下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
另行选举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市长时,依照法定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第四十三条 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候选人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与应选人数相等。
第四十四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选举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第四十五条 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本市选举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罢免案由主席团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者由主席团提议,经大会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对个别副市长和由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的罢免案,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6个月内,听取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报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或者提请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罢免案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前,被要求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的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决定印发会议。
第四十六条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辞职的,由主席团将其辞职请求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辞职的,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将其辞职请求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第四十七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罢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接受其辞职,经全体会议通过后,应当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罢免由本市选举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章 询问和质询
第四十八条 各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代表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有关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代表提出的询问。主席团、专门委员会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有关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并可以对议案或者有关报告作补充说明。
第四十九条 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质询案应当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第五十条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有关的代表团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质询案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出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在代表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有关代表团或者专门委员会应当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向主席团报告。主席团认为必要时,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决定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出质询案的代表。
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发表意见时,提出的问题应当与原质询的问题有关。
第五十一条 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重新答复的要求,由主席团交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质询案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在会议期间答复有困难的,经主席团决定,可以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2个月内,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作出答复。必要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答复的情况和代表意见作出决定。
第七章 调查委员会
第五十二条 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五十三条 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门人员参加调查工作。
第五十四条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义务如实提供情况。提供情况的组织和公民要求调查委员会对情况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保密。
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第五十五条 调查委员会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调查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听取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报下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
第五十六条 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七条 主席团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大会全体会议进行大会发言。大会发言应在会前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将发言的主要内容提交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安排发言顺序。临时要求发言的,经大会执行主席许可。代表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每人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大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和选举时,代表不进行大会发言。
第五十八条 主席团成员或者列席主席团会议的代表在主席团会议上发言的,每人就同一议题的发言一般不超过10分钟;需要延长发言时间的,应当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第五十九条 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主席团决定采用投票或者举手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六十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
––––2006年2月23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 瑜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
1989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05年1月湖北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我市人民代表大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未制定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为了健全我市人大议事制度,便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进一步促进我市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与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受主任会议委托,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定和上级人大的议事规则,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并借鉴外地的经验,草拟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去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制定该议事规则十分必要,并决定提请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草案共八章六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会议的举行,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选举、罢免和辞职,询问和质询,调查委员会,发言和表决等,现就草案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代表出席会议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集体行使代表大会职权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出席率,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草案第五条中规定:“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代表的法定职责。代表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会前应当书面向常务委员会请假,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会议的,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代表在会议期间请假应当书面向代表团提出,由代表团书面报告大会秘书处,大会秘书处负责向主席团报告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和缺席的原因。”
二、关于会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各有关方面需要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为了让代表能够在会前及时了解会议议题,并围绕会议内容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作好审议前的准备工作,草案第六条就以下方面作了规定: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在大会举行的20日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审议的主要事项通知代表。二是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前将拟提请审议的工作报告征求意见。
三、关于听取和审查工作报告
地方组织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听取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为提高会议效率,在大会全体会议上不再听取“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而采用书面提交会议审查的形式。地方组织法还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因此,市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听取和审查人大常委会、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四个工作报告外,应当适时听取和审查全市人民普遍关心的一些重大事项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代表、委员的意见,草案第二十九条规定:“工作报告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未获得批准的,提出该报告的机关应当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专题报告下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常务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听取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关于正式候选人与代表见面
在选举过程中,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正式候选人与代表见面,有利于代表了解候选人情况,依法进行民主选举。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选举法体现了这一精神。据此,草案第三十九、四十二条就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正式候选人与代表见面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提名理由,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出口头或者书面说明。”“在投票选举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之前,主席团可以组织正式候选人与代表见面等活动,为代表了解候选人情况提供条件。”
议事规则草案及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06年2月2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06年2月2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2月23日上午12时。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6年2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吴著富
大会主席团: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截止2月23日上午12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9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的12件;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4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1件;城建和环境与资源方面的2件。
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围绕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大会代表没有提出质询案。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的安排,根据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大会议案组建议大会主席团将19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外,本次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9件,连同议案转为建议的19件,共计58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本次会议结束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并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建议进行督办。
以上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06年2月2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主席团(50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马世永 马国宪 王汉桥 田 丰
龙良文 刘彦其 刘道明 刘新池
孙振声 杜文清 李 兵 李亚华
李光洪 李明波 李旺盛 杨荣才
吴安意(女) 吴著富 张建平(女) 陈 剑(女)
陈 瑜(女) 陈禹九 陈树林 陈鸿池
佘家驹 余华英(女) 余泗林 林永生
周亨华 周明生 周彩娟(女) 郑长莲(女)
胡建华 柯美耀 侯旺发 侯珠江
饶 鹏 晏安祥 袁亚俊 袁善谋
龚安邦 梁世友 鲁尔英(女) 鲁安才
程 颖 程光亮 程传忠 熊正团
黎珊玉 魏 瑛(女,回族)
二、秘书长
李旺盛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6年2月20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旺盛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在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王玲同志已调出本市,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
二、袁善谋同志作为咸安区代表团团长参加本次会议,按惯例参加大会主席团。
这样,调整后的本次会议主席团由50人组成。
大会秘书长由李旺盛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06年2月2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李明波 程传忠 李旺盛 周彩娟(女) 吴著富 杨荣才
龚安邦 刘道明 陈鸿池 陈 瑜(女) 鲁安才
召集人:李明波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6年2月2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9人):
李旺盛 吴著富 侯珠江 王汉桥 龙良文 刘新池
陈树林 周亨华 袁善谋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06年2月2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鲁安才 刘凡生 谭海华 杜文清 田期汉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
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6年2月20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李旺盛
主席团:
现在,我就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担任。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式、闭幕式两次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部分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部分其他成员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李明波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2006年2月24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
这次会议,是在我市全面完成“十五”计划,步入“十一五”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部署了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还审议通过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会议全面总结了五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主要经验,明确提出了今年乃至今后五年的工作部署,集中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体现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各位代表不负全市人民的重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问题,畅所欲言,献计献策,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会议开得很成功,真正开成了一次民主、团结、务实、奋进的大会,开成了一次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必将鼓舞和激励全市人民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高昂的斗志,不断开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的五年,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特色经济框架初步形成,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这是党中央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上下抢抓机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果,是全市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奋斗的结果。
今后的五年,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我们既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形势,准确认识市情,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倍加珍惜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倍加珍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倍加珍惜政通人和、人心思干、共同创业的良好局面,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奋发图强、乘势而上,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一轮跨越。现在,咸宁未来发展的大政方针已经确定,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到:
第一,要一张蓝图绘到底。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成为加快实现咸宁全面振兴的纲领性文件。实现规划纲要确定的宏伟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经过不懈的奋斗,要咬定规划纲要实施不放松,全面展开,一抓到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推动“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今年各项工作的实施。各级政府要按照“十一五”规划和今年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具体规划,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法治保障。各有关方面都要按照规划纲要要求,确定各自的目标责任,使方方面面工作都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来有序推进。
第二,要万众一心谋发展。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是全市人民的共同事业。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强大合力。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以人民的事业为重,定下心神,扑下身子,埋头苦干,务求实效,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把改革发展稳定的措施落到实处。各位人大代表是各条战线的骨干,要与时俱进,勇立潮头,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努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要用表率作用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各族、各界群众的积极性,始终以饱满的创业热情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咸宁改革发展大业中去。
第三,要扎扎实实开好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要通过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和壮大服务业,来促进一、二、三产业提速发展;要通过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特别是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来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要通过完善城市的功能,来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和形象;要通过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来夯实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要通过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扶弱势群体,来解决改革发展中的一些突出矛盾,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第四,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历史跨越的伟大实践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各级人大要切实担负起历史使命,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建立健全代表活动组织、激励和保障机制,为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供服务和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集体议事等各项制度,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我市“十一五”目标的实现、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同志们,大政方针已经确定,发展蓝图已经绘就,我们的任务光荣而又艰巨。希望各位代表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后,带头宣传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精神,把学习贯彻好大会精神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动员和团结全市人民为全面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而扎实工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同心同德,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把咸宁尽快建成湖北新的经济增长板块,全面开创咸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在大会即将闭幕之际,我谨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全体代表和列席人员,向为大会付出辛勤劳动的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新闻记者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宣布: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