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 2005年 第3号 (总号:046)
目 录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5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 ………………………………6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9
政府工作报告 ………………………………………………………李 兵1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4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计划的决议 …………………37
关于咸宁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
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8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04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计划草案的
审查报告 …………………………………………………………苏惠林52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4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54
关于咸宁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
报告 ……………………………………………………………市财政局55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04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张胜昆69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71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李旺盛72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85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侯旺发86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100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鲁尔英101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第1号) ………………113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第2号) ………………113
补选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 ……………114
补选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 ………114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式候选人名单 ………………………………114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115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人以上代表联合
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 ……………………………………………118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大会选举总监票人、
监票人名单…………………………………………………………………119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12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
截止日期的决定……………………………………………………………12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
处理意见的报告 …………………………………………………吴著富121
关于接受王平、王泽人同志辞去咸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备案报告 ………………………123
关于接受严红兵同志辞去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
备案报告……………………………………………………………………124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25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 ……………………………………………李旺盛126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27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128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28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
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李旺盛129
李明波同志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闭幕式上的讲话 …………………………………………………………13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议程
(2005年3月1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市长李兵关于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咸宁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咸宁市200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旺盛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旺发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鲁尔英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名
八、选举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其他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日程
(2005年3月18日—3月22日)
(2005年3月1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3月18日(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 举行第一次大会
1、大会开幕式
2、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兵作政府工作报告
3、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下午 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3月19日(星期六)
上午 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
一、分组审议
1、咸宁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
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咸宁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
报告
二、 酝酿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名
单草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草案
3月20日(星期日)
上午8时30分 举行第二次大会
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旺盛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鲁尔英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 分组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21日(星期一)
上午 分组审议
1、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推荐监票人
下午 分组审议
1、继续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各项决议草案
3月22日(星期二)
上午8时30分 举行第三次大会(选举)
1、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2、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3、选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表决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草案
选举结束后 举行第四次大会(闭幕式)
1、宣布选举结果
2、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3、闭幕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开会时间:大会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讨论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年3月22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兵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北省委、咸宁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促进咸宁经济提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5年3月18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 长 李 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4年工作回顾
2004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奋勇争先,全面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保持了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05.01亿元,增长11.5%,增幅提高2.3个百分点,是1996年以来的最高增幅。其中,第一产业增长5.7%,第二产业增长13.6%,第三产业增长12.3%。
––––经济运行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36.21亿元,增长28.6%;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124.76,提高5.45个百分点;全市工业企业实现利税64456万元,增长8.5%。财政收入完成14.68亿元,增长17.0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4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2.9%。
––––投资、消费实现较快增长。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28亿元,增长2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36亿元,增长13%。
––––就业超过预期目标。全年新增就业岗位2.38万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1549人,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08%、11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313.18元,增长8.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98元,比上年增加373元,增长16.1%。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抓住新机遇,经受新考验,实现大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调整结构,加速推动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实现经济提速发展
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认真组织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大力调整优化工业结构,骨干企业、支柱产业发展加快,产业链的延伸配套有了新进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中,机电制造业、纺织业等十大骨干行业共完成产值80.4亿元,增长37.2%,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56%。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全市工业企业共实施技术改造项目272项,投入技改资金13.83亿元,增长23.7%。全年新建企业技术中心5家,实施重大技术创新项目9项。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16.6亿元,增长9.2%。积极引导企业向园区聚集,市县两级工业园区新引进企业50家。全市工业化率达到43.1%,提高0.4个百分点。
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多年少有的好形势。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一系列惠农政策,加大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由于政策好、人努力、粮价高、天帮忙,主要农产品全面丰收,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295.67万亩,比上年扩大20.09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19.72亿斤,比上年增加3.44亿斤,增长21.9%;棉花、油料、苎麻、蔬菜、林果和畜牧、水产业全面增长。大力发展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农业,全市新增“四乡六业”基地面积30万亩。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增从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家。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重点组织实施了嘉鱼无公害蔬菜、崇阳雷竹标准化、通山库区名优水果生产等项目,农产品优质率和农业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全年用于“三农”的支出17577万元,增长24.4%,是近6年来支农投入增长最快的一年。
城镇化进程迈出新步伐。大力实施城市推进战略,城镇化率达到38.9% ,提高了1.7个百分点;县市城区和重点集镇建设加快,19个重点镇完成了“五个一”建设目标。加大中心城区建设力度,咸宁新火车站正式开通,淦河综合治理工程已有实质性进展,燃气管道、供水管网、污水处理等工程顺利实施。加大城市综合管理力度,城市面貌有了新的改观。
以旅游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大力发展旅游业,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01.3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2.16亿元,分别增长12.8%和12.4%;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促成了中百仓储落户咸宁,信息、教育、住房、汽车等消费热点正在形成。 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坚持“一主三化”的方针,积极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县域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县(市、区)属工业增加值增长32.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52个百分点;县级财政收入11.16亿元,增长16.5%。 (二)深化改革,进一步创新机制体制,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农村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农民人均负担由上年68.7元降至35.9元。大力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全市所有乡镇按“三办一所”的要求合并到位,减人、减事、减支迈出实质性步伐。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了粮食购销市场。 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进展。建立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蒲纺、嘉棉完成改制重组,巨宁实现了产权整体转让,横沟收费站实现了经营权回购,全市210户国有工业企业,已有196户完成了不同形式的改制,占国有企业总数的93.3%,其中175户企业退出国有序列,占改制企业的89.3%。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咸宁烟厂如期顺利关闭,市化纤厂甩掉了外债包袱,兴林阻燃板厂实现了减债,毛巾厂破产改制取得重大突破,帅力化工、湖北维雪啤酒、京汇药业等一大批国有企业通过改革改制获得生机。市直24户重点国有企业已有17户完成或即将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占70.8%。 财政、金融等各项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平稳运作,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规范。金融改革步伐加快,创新服务意识增强,政策性剥离、核销不良资产6.59亿元,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展顺利。同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稳步推进。 (三)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推进项目建设,突破性地扩大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 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全市城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1.2亿元,增长43%;全年施工项目892个,新开工项目724个,分别增长63.1%和75.7%。投资结构得到改善,全市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分别增长87.9%和71.4%。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22个市重点建设项目超额完成投资计划,蒲圻电厂一期实现并网发电,九宫山风力发电正式开工建设。全市有98个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有32个项目已批准立项,南川灌区配套、咸宁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湖北大畈核电站等26个市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均取得良好进展,其中湖北大畈核电站项目已完成选址和预可研评审,第一个永久性建筑—气象观测塔也已落成。 招商引资势头良好。坚持内外资引进并举,全年参与和组织了日韩招商会、浙江宁波招商会、鄂港经济合作洽谈会、厦门投洽会、深圳高交会等五次大型招商活动,全市共完成招商引资项目663个,实际到位资金31.7亿元,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6家,实际利用外资5170万美元,增长14.2%。 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坚持放开、放活原则,民营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和税收、就业的主体。二、三产业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9%,提高 2.5个百分点;提供税收2.34亿元,增长26.7%。
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千方百计推动外贸出口,进一步扩大了外经合作。咸宁与辽宁省铁岭市结为友好城市。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工作,承接武汉地区产业转移取得良好进展,与武汉市已签订合作项目24个。 (四)夯实基础,着力改善经济运行的环境和条件,稳妥化解不健康、不稳定因素 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全年新增发电量8.4亿千瓦时,增长182.6%。城乡路网、电网、广电网、电信设施建设和咸宁城市防洪等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经济生活中的薄弱环节得到进一步加强。抓住国家宏观调控机遇,对全市213个投资项目进行了清理,停、缓建了一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对工业园区进行了清理整顿。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确保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加强煤、电、油、运组织协调,缓解了能源和原材料紧张的矛盾。积极支持银行加大信贷投入,落实“A级信用市”地区重点项目倾斜政策,银企合作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比年初增加20.28亿元和9.45亿元,分别增长16.91%和11.76%。
经济发展环境有了新的改善。坚持用硬措施整治软环境,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和行政管理执法运作程序,建立重点企业保护制度,对全市165家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健全完善了企业投诉机制。大力开展“信用咸宁”创建活动,巩固了“A级信用市”品牌,继赤壁市之后,嘉鱼县、咸安区进入了“全省最佳信用县市”行列。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农资市场、烟草专卖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促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改善。 (五)统筹发展,协调推进各项社会事业,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政府公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坚持依法治市,积极推进“四五”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咸宁”建设。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和优抚工作落实,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信访工作,及时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成绩。科技投入大幅增长,全年全市用于科技的支出2087万元,增长60.1%。科技创新步伐加快,全年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31个,引进、推广科技成果70项,取得省级重大科技成果8项,咸安区成为全省11个技术创新示范县(市、区)之一。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全年用于教育的支出36195万元,增长20.3%。“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全面实施了义务教育“一费制”,“普九”成果得到巩固。积极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建设,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繁荣活跃。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群众性体育活动更加普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艾滋病、血吸虫、禽流感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得到加强。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44‰,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得到遏制。加强了对土地、水、森林、矿产等资源的节约保护与合理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加大,加强了对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认真做好人防工作,对台、外事、侨务、档案、地方志、统计、审计等工作得到加强,老龄、妇女、儿童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六)以人为本,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 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扎实推进。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清理规范性文件107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812项,取消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行政审批事项25项。加强政风建设,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提高了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实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三级包保责任制, 开展机关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推动了政府机关的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落实。 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抓发展促就业,通过财政扶持、贷款支持、税费减免等措施推动创业,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绩。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工作,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低保”标准,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市纳入低保对象增加到84603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灾民生活得到妥善安置;解决了4.3万人的饮水困难。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极端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分别下降0.3万人和2万人。注重在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中维护职工利益,依法依规查处教育、医疗乱收费等行为。高度重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资问题,清偿历年拖欠工程款7201.68万元,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3530万元、清偿率达100%。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全市工矿企业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水上交通四项安全指数连续7年保持为零。
年初承诺的十件实事全面完成。一是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额完成2.2万人的目标任务。二是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全面落实。三是63所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全部建设完工,7个传染病区、7个疾控中心和市紧急救援中心按进度要求加快建设。四是争取中央及省专项资金3020万元,完成了213所农村中小学15.4万平方米的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五是积极化解村级债务6001.57万元,全年基本没有发生新债。六是“福星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年初目标,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了80%以上。七是改建通乡油路202公里,新建通村油路320公里,新增111个行政村通油路,超额完成了年初目标。八是农村能源建设完成了年初目标任务,新建沼气池12010口,同步改厨、改厕、改圈12010户。九是淦河城区西岸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施工任务,温泉城区主要街路遇雨积水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十是完成了鄂南高中新校园的建设,并按期交付使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我市近几年来各项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是经济发展最快最好的一年,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一年,咸宁已经进入经济提速发展的新阶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凝结着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驻咸解放军、武警官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离退休老同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向所有关心、支持我市现代化建设的同志们、朋友们,向在我市创业的境内外投资者、合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工业不强,有带动力、竞争力的产业不多;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力不强,市区经济的龙头作用不明显;资源约束和物价上涨压力加大;农民增收的基础不够稳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经济发展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就业形势依然比较严峻,部分下岗职工、城镇低收入居民和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政府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尤其是行政效率、勤政廉政建设、以及抓落实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2005年的工作安排
今年是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十分关键的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为实施“十一五”计划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招商引资为载体,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机制、体制创新,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集中精力推进市区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和谐咸宁建设,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出口总额增长47%,吸收外商投资增长1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4%,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并切实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 第一,必须牢牢把握“三个重点”:广泛开展“市区工业发展年”、“经济环境整治年”、“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重点推进市区加快工业发展,重点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重点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
第二,必须坚持做到“四个集中”: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政策向产业集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促进资金向优势企业集中;下大力改善生产要素供给,促进要素向项目集中;大力发展园区经济,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 第三,必须努力争创“五个新优势”: 通过改革创新,优化机制体制,争创制度新优势;通过夯实产业基础,拓宽产业领域,争创产业新优势;通过完善基础条件,打造政策“洼地”,争创成本新优势;通过挖掘资源潜力,发挥比较优势,争创资源新优势;通过增强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争创城市品牌新优势。
为此,要突出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 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 继续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为重点,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着力培植壮大龙头企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确保农业增加值增长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 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增加粮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以及对重点粮食品种继续实行最低价收购等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对全市农业税实行全免。依法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现有基本农田做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重点扩大早晚连作面积,扩大中低产田改造面积,建设高标准农田。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今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以上,力争粮食总产达到20.5亿斤。 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深入实施特色农业战略,继续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发展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产业,突出抓好四个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六大种植业板块和五大养殖小区建设,力争板块和小区经营面积新增14万亩,产值增长19.8%,有3—5个省级以上的名牌产品,有2个以上的农副产品进入国内大型超市。加快林纸一体化项目的实施,推动林产业的发展。 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进一步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力争新增4家省级龙头企业。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联结,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力。大力加强农村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大农产品销售。 大力推进科技兴农。组织开展好农业实用技术推广落实活动,突出抓好优质高产良种应用、高产高效模式、轻型简化栽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动植物疫病防治及避灾技术等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开展订单农业科技承包,广泛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抓好科技下乡活动,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多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强农民培训和职业教育,积极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就业,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组织协调、培训和信息服务,有组织地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促进打工经济健康发展。继续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加大对老区、库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继续实施整村推进,切实抓好省重点贫困村的帮扶工作。加速推进产业化扶贫,在加强农业基地建设的同时,抓好庭园经济建设。加强对口支援和帮扶,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继续把推进新型工业化作为经济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大力实施兴工强市战略,以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培育有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为着力点,力争工业增加值增长16%,利税增长15%。 发展壮大工业支柱产业。继续推动电力能源、纺织服装、森工造纸、冶金建材、机电及汽车配件等行业调整和发展。电力能源业:重点抓好九宫山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继续做好抽水蓄能、咸宁秸杆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纺织服装业:重点支持银泉、天化、精华、大升(赤壁)、洁丽雅等一批纺织服装企业加快发展,通过嫁接优势资源,延长产业链,拓展延伸苎麻纺织业,调整充实家用纺织业,发展壮大服装制造业。森工造纸业:重点支持巨宁、晨鸣、兴林等企业加大技改力度,进一步提高产品档次,抓好咸宁烟厂替代项目工作,力争卷烟盘纸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冶金建材业:积极支持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重点支持森泰扩大生产规模,支持赤壁市引进华新集团新上200万吨水泥生产线,支持咸安引进武汉叠峰3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项目,支持嘉鱼发展壮大岐松管业、新上高铁年产200万吨水泥生产线,加快黄金原生矿的勘探。机电及汽车配件业:重点支持飞宁方向机有限责任公司加快对外实施战略合作,加快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改组步伐,主动承接汽车配件企业落户咸宁。 加快产业培育。突出抓好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精细化工、新材料新技术和环保等若干新兴产业的培育,拓宽产业领域。以福人药业、京汇制药等企业为基础,加快人福科技在市区早日投产,推动液态奶业及乳制品、中药饮片、生物医药、香料加工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施一批高新技术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推进生物导弹形成生产规模,支持华宁防腐橡胶搞好二期改扩建,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8亿元,增长10%以上。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力争一批中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 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存量盘活,大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重点改造一批销售收入过亿元、利税过千万元的重点骨干企业,实施银泉纺织、精华纺织、玉立砂带三号生产线、中南水泥等投资超3000万元的34个项目技术改造,力争全市技改投资达到15亿元以上。切实抓好42项新产品的开发。以提高附加值为中心,鼓励和扶持企业实施品牌化战略,进一步做好精品名牌的开发与保护工作。 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压缩两项资金占用,提高经济效益。加大扭亏增盈力度,突出抓好亏损大户的扭亏减亏。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以骨干企业为突破口,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立步伐,构筑企业信息化服务网络,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三)进一步扩大投资和消费 突出抓好项目建设。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力争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投资计划并尽快启动实施。突出抓好九宫山风电一期、银泉高支精梳苎麻棉混纺纱生产线、玉立高档砂布基布、大升纺纱生产线、田野智能锚索、日元贷款造林等46个重点项目建设,组织专班跟踪,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顺利实施。重点推进湖北大畈核电站、九宫山风电二期等14个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注重结构调整,加大对农业、水利、能源、交通、环保和社会事业的投资力度。继续抓好项目库建设,新增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储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加强项目责任制,进一步实行市级领导“挂企业、包项目、促发展”工作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和领导。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切实改善消费环境,培植消费热点,提高居民消费水平。加快房地产开发,抓好普通商品房建设,放开住房二级市场。大力发展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和社会服务业。鼓励汽车消费,努力扩大农村消费。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着力开拓城乡市场,加快培育现代物流主体,发展新型流通业态。积极推广信用消费,促进消费方式转变。 加快发展旅游业。继续实施旅游带动战略,抓好区域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和配套建设,发展生态旅游。切实加强九宫山、陆水湖、赤壁、温泉、咸安五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温泉地热水资源综合开发,建设咸宁“温泉谷”,抓好九宫山滑雪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羽毛球训练基地落户咸宁,增强咸宁旅游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大力改善旅游服务环境,加强旅游宣传促销,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有关城市的区域旅游协作,联手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 (四)全方位推进改革开放 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做好农村二轮土地延包工作,以落实全免农业税为契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对全市农业税实行全免,强化涉农收费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继续深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努力化解村级债务。继续抓好粮食流通体制、农村卫生体制、血防体制等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抓好市直7户国有工业企业改制重组,力争年内完成改制任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完善市级新型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行“阳光财政”。深化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大力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一费制”。在不断巩固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在市直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半年完成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突破性地扩大招商引资。坚持内外资引进并举,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大力发展招商经济。继续以日韩、欧美、港台和江浙等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为重点,充分利用会展平台,在境内外组织一批重大招商活动,精心组织策划项目推介,确保招商活动取得实效。积极推进园区整体招商、产业链招商和“以商引商”等招商形式,结合行业、产业和企业结构调整,重点围绕五大支柱产业,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项目、上市公司,加强与世界500强在中国的分支机构的联系,努力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推动配套项目投资、行业产业链延伸和企业群扩充。鼓励机关干部停薪留职招商引资办企业,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激励机制。抓好重大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提高招商质量。 努力扩大出口。进一步完善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扶持骨干企业、重点行业扩大出口,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出口。大力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扩大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加快机电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农副产品出口;继续推动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纺织、服装等传统大宗商品出口;积极推动出口基地和出口产业群建设,重点抓好麻棉纱、砂纸砂布、卫生材料、劳保手套、蔬菜、雷竹、微波等离子体技术应用、石材加工、云母电工材料等出口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积极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积极推动武汉海关在咸宁设立分支机构。 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市外、境外投资办厂,建立资源型基地和产品营销网络,开展加工贸易和资源开发。积极拓展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市场,鼓励企业承揽境外大型工程项目。 进一步扩大区域联合、合作,全方位拓展开放领域。 (五)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大力实施城市推进战略。坚持以规划为龙头,进一步强化市区规划的整体性,认真做好市区老城区改造、“温泉谷”、滨河休闲带整治、老城区道路网、中心商务区、市新工业园区等6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步伐,全面推进污水处理、管道燃气、供水管网改造、人民广场二期、毛山垃圾处理场、马柏路中段改造、城市出入口张双公路、温泉路与淦河大道路面黑色化、银泉大道配套设施、城区主要干道维修改造及排水、城区绿化及主要街道树改造、中心商务区至桂花路桥梁工程、咸宁大道重点工程及配套设施等14项市政重点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备城市功能。加大生态城市建设力度,深入实施“绿色工程”,力争今年市区绿化覆盖率提高1.2个百分点、达到35%。积极开展“楚天杯”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管理,抓好城区大街小巷道路的综合整治,认真解决脏、乱、差问题,改善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形象,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建成省级文明城市。加强县(市)城区和重点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完善和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一主三化”的要求,赋予各县(市、区)更大的自主权,支持各县(市、区)发挥比较优势,走区域特色工业之路。加快推进县域税收过千万元企业的建设。全面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消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观念、政策和体制性障碍,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领域,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向主导产业,推动民营企业开展资本营运,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加大金融等支持力度,促进民营加快发展。支持优势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吸引和支持外地民营资本来我市投资兴业。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推动企业集群发展。 突出发展市区经济。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市区经济发展的决定》,突出发展市区工业,力争市区工业发展速度比全市平均水平高5—10个百分点。加快发展市区特色产业,推动其做大做强。进一步整合市区资源,充分挖掘存量潜力,充分发挥市区工业比较优势,紧紧依靠改革、科技、开放“三大支撑”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培植壮大一批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利税过5000万元的龙头明星企业。继续抓好温泉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做好市新工业园区一期工程的“四通一平”。 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牢牢把握“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机遇,主动做好融入武汉城市圈的工作。充分利用武汉大工业密集的优势,主动承接武汉地区产业转移,切实抓好武汉与我市签约的24个合作项目的跟踪落实。加快城市出入口京珠张公连接线改造工程建设。
(六)下大力改善生产要素供给
努力缓解基础设施和资源的瓶颈制约。着力改善交通基础条件,认真做好杭(州)瑞(丽)、大(庆)广(州)两条高速公路和武广铁路客运专用线的建设协调工作,加快启动潘家湾水运码头建设,开工建设通山至大畈一级公路。把电力建设作为重点,突出建设运营电网,进一步解决咸宁电网单线单变问题,重点抓好崇阳、通山等地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加强经济运行监测与调节,加强煤、电、油、运的组织协调,重点解决好蒲圻电厂煤炭货源、通山森泰工业园电力供应问题。做好争取天然气指标工作。
积极做好财税金融工作。牢固树立发展增收的意识,综合运用财税杠杆手段,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发展,集中财力建立技改基金,支持骨干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大力培植财源。强化税收征管,健全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使税收真实反映经济发展成果。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管力度,逐步实现对非税收入的统一管理。加快建设公共财政。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社保、就业、环保、政法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发挥财政在公共管理和建设中“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及时为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建设。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银行运用核呆、剥离、借新还旧等手段,减轻企业包袱,解决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等问题,帮助企业提高信用等级。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运用多种金融手段为企业融资服务。
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继续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依法严厉打击“一霸四强”,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加快生产要素市场化进程,积极发展资本、产权、土地、劳动力等市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巩固和维护“A级信用市”品牌,打造“信用咸宁”。
(七)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推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大科技投入,集中力量扶持13家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学研联合;加大科技项目申报力度,力争有更多的科技项目立项,健全技术研究和开发体系,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产业化。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严格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健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从今年起,争取在通山县试行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为到2007年在全市普遍实行这一政策,使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探索试点经验。认真解决好进城外来务工子女就学问题,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强重点中学和重点高中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抓好咸宁学院新校区、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建设。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重视各类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完善人才政策,优化创业发展环境。
大力发展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发展。进一步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事业,重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全面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流行病的防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深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购销秩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积极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抓好竞技体育。承办好湖北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
认真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尤其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逐步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依法保护和开发各类资源,重点抓好土地、水、森林、矿产等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加强资源开发监督管理,严格资源勘查开发准入,遏制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大力推进“二山”(九宫山、潜山)、“三河”(淦河、陆水河和富水河)、“二湖”(斧头湖、西凉湖)及十大水库等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对台、外事、侨务等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推进咸台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充分发挥外事、侨务等部门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扩大对外交往与合作。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残疾人、老龄和档案、方志、防震减灾、气象等工作。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市经济普查,抓好全市1%的人口抽样调查和城镇劳动力调查工作。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制定工作。
积极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关心和支持驻咸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健全国防动员体系。深入开展“双拥”活动,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和优抚工作。
(八)努力构建和谐咸宁
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加大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等“四项补贴”政策的落实力度,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坚持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的战略,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积极扶持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行业和企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通过政府购买岗位、开展结对帮扶、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形式,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切实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扩大覆盖面,着力解决养老保险收支倒挂、破产改制企业离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等问题。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失业人员和“低保”对象按规定足额领到失业救济和低保金。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抓好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工作。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干部群众,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坚持以德治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诚信教育,优化文化环境,重点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中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扎实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继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逐步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建立以督查督办为重点的信访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推进“平安咸宁”建设。坚决查禁“黄、赌、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 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促进行政权力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削减阻碍发展的审批权限和事项,广泛推行备案制;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完善行政许可的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真正把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间的事权关系,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减少政府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突击行为。大力实施“阳光政务”,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全面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支持和拥护《反分裂国家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加强同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协商,认真听取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决策咨询研究机构的意见,推进民主科学决策。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领导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或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试行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进一步解决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和行政违法投诉、举报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赔偿制度,从严查处玩忽职守、越权办事、以权谋私、“三乱”等违纪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坚持有责必负、有诺必践、有错必纠,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努力做到一切工作都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工作都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去落实,一切工作的成果都体现在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上。坚持量力而行,勤俭办事,坚决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切实降低行政成本。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完善一级抓一级、重点抓本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的决策执行能力。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及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以卓有成效的反腐倡廉成果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去年十件实事的落实,得到了各位代表、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支持和帮助。这里,我再次代表市人民政府郑重承诺,今年要继续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1)确保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2)筹措资金4600万元,建设县乡油路120公里,改造通村油路200公里。(3)完成淦河城区段两岸游憩带工程建设。(4)筹措资金,将农村特困人口救助面由上年的1.3万人扩大到2.6万人。(5)抓好“福星工程”建设,将全市愿意进福利院的五保户全部实行集中供养。(6)筹措资金,解决血吸虫疫区、贫困地区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7)筹措资金1530万元,着力解决0.5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和2万低收入人口的脱贫问题。(8)抓好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新建6000口沼气池,同步推进6000户改厨、改厕、改圈工作。(9)筹措资金1450万元,为5.4万名农村贫困家庭中学生、小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和减免杂费。(10)继续争取国家投资和省里支持,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现有D级危房改造10.5万平方米。
各位代表,当前咸宁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肩负的使命神圣而光荣,责任重大而艰巨。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克难攻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十五”计划、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05年计划的决议
(2005年3月22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0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4年全市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积极推进各项改革,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快速协调发展的势头。经济发展呈现出速度加快、结构改善、效益提高、活力增强的良好态势,全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05.01亿元,增长11.5%,为1996年以来的最高增幅,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完成45.34亿元、96.52亿元、63.1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增长5.7%、13.6%和12.3%,三次产业结构为22.1:47.1:30.8,年初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超额完成。
(一)农业形势喜人,农民收入大幅增加。2004年,由于农村政策好,农产品价格高,加之风调雨顺,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农业出现了多年难得的“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好形势。一是粮食作物季季丰收。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95.7万亩,同比扩大7.3%,全年粮食总产98.6万吨,增长21.9%,粮食生产扭转了自1998年以来持续下滑的局面。二是经济作物项项增产。全年油料、棉花、苎麻总产分别达到8.9万吨、1613吨、2.3万吨,增长26.5%、25%和15.4%;蔬菜产量182.1万吨,增长2.3%;水果产量2.9万吨,增长16%;茶叶产量1.6万吨,增长6%。三是养殖行业全面发展。全年肉猪出栏126.5万头,增长3.5%;水产品产量13.4万吨,增长8.6%,其中名特优水产品产量7.3万吨,占水产品比重的65%。四是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全年农民人平纯收入达2698元,比上年增加373元,增长16.1%,其中现金纯收入增加229元,实物纯收入增加144元,增加额创历史新高,增幅为1996以来之最。五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全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平方公里,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157.9万亩,农业机械总动力88.63万千瓦,增长12.7%。
(二)工业经济发展加快,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4年全市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88.4亿元,增长13.2%,工业化率43.1%,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5.5%,拉动经济增长2.8个百分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3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28.6%,高于全省平均增幅5.7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五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其中重工业发展较快,增幅达32.2%,高出轻工业7.4个百分点。工业产销衔接良好,全市工业完成销售产值103.4亿元,增长31.4%,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6.34%。经济效益继续提高,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124.76,同比提高5.45个百分点,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及增幅均为近几年来最高水平;全年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1.9亿元,增长28.1%;实现利润总额3.37亿元,增长13.7%。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2004年全市共开发新产品40项,其中国际水平1项,国家级水平5项,省级水平15项,新增销售收入2.7亿元;全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10项。
(三)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004年,全市不断加大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一是投资增幅提高。200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28亿元,同比增长20.1%。其中,基建投资41.57亿元,同比增长49.2%;技改投资13.83亿元,同比增长23.7%;房地产投资2.58亿元,同比增长30.7 %。二是项目数量增加。全年施工项目892个,其中新开工项目724个,分别比上年增长63.1%、75.7%。三是投资结构改善。第一产业完成投资2.1亿元,增长218.2%;第二产业完成投资39.99亿元,增长62.4%;第三产业完成投资 33.19亿元,增长9.8%。一、二、三产业投资比例为3.4:65.2:31.4。四是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22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57.35亿元,2004年计划投资24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4.66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蒲圻电厂已并网发电;全市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完成主要工作量;鄂南高中新校区建设项目建成并交付使用;全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已提前完成全年投资;赤壁双石、咸安四门楼、通城百丈潭、通山石门塘四个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年度投资;全市干线公路网建设、县乡公路网建设、电信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计划工作量;崇阳220KV输变电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通山九宫山风力发电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京珠高速张双一级公路联接线改造前期工作已完成;咸宁市污水处理厂温泉城区管道收集系统正式开工建设;崇阳雷竹产业化开发项目、咸宁学院中心校区建设、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陆水湖生态旅游开发、咸宁城市防洪工程、赤壁城市防洪工程等项目进展顺利。
(四)消费市场稳中趋活,旅游产业进一步发展。2004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36亿元,增长13%。一是城市消费快于农村,城市消费品零售额完成 43.53亿元,增长13.7%;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完成21.83亿元,增长11.8%。二是批发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快速发展,分别增长12.9%和15.5%。旅游业稳步发展。2004年各级政府把旅游作为加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不断优化旅游软、硬环境,积极开展“景区创A,饭店创星,导游创佳,旅行社创强”为主要内容的“四创”活动,推进了旅游行业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进程。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01.36万人次,增长12.8%;实现旅游总收入12.16亿元,增长12.4%,其中旅游创汇80.23万美元,增长23.4%。
(五)对外开放步伐加快,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4年,全市上下继续认真贯彻“招商引资年”活动的各项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本地优势,着力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外来投资取得新突破。2004年全市共完成招商引资项目663个,到位资金28.5亿元,占年计划的118.8%,同比增长58%。通过加快国有资产的改制步伐,促进了国有资产的存量招商,一大批改制后的国有企业通过并购、联营等形式,实现了资产的优化组合;通过加快房地产、商业街、购物中心、文化广场以及旅游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吸引了大量外来民间资本的投入;新兴农业、生态农业、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招商成效明显。二是实际利用外资取得新进展。2004年,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6家,合同外资2330万美元,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6家,中外合作企业1家,外商独资企业9家,全市实际利用外资5170万美元,增长14.2%。三是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工作。积极承接武汉地区产业转移,全年与武汉市签订合作项目24个。
(六)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金融运行稳中趋好。2004年财政收入继续增加,全年财政总收入14.68亿元,同比增长17.02%,其中国税3.52亿元,增长1.2%,地税3.16亿元,增长9.2%,国地两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5.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4亿元,增长12.9%,全年财政支出19.39亿元,增长35.9%,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5.29亿元,增长33.03%。金融存贷款稳步上升。一是各项存款大幅增加;全市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140.21亿元,比年初增加20.28亿元,增长16.9%,其中储蓄存款105.3亿元,比年初增加15.75亿元;二是贷款总量和净增额均超同期、超历史;12月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89.82亿元,比年初增加9.45亿元,增长11.8%,增幅居全省前列,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达11.99 亿元,比年初增长35.5%,其中农业贷款11.16亿元,比上年增加2.07亿元,增长22.8%,创造了信用社信贷支农的最好成绩。
(七)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4年,我市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年安置就业再就业38234人,其中新增就业岗位23798个,安置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11549人,超额完成就业安置计划。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1.14万人,有11.64万职工和3.09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18.53万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城镇已全部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3.69万户、8.46万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发放低保资金4454万元。全市农村享受特困救助的居民13406户、21428人。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攻关取得新突破,全年争取科技项目31个,取得省级重大科技成果8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专利申请39件。教育规模继续扩大,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稳步发展,卫生医疗保健事业发展加快,紧急救援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取得新进展,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八)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经济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深入,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农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全年农民人平负担减少32.8元,下降48.2%;共化解村级债务6001.57万元,村平负债比2003年下降4.7万元。截止2004年底,全市68个乡镇内设机构由505个减少到182个,精简64%;乡镇领导职数由1028名减少到700名,精简32%;乡镇办机关工作人员由3822名减少到2760人,精简28%;乡镇“七站八所”等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6517人减少到4044人,精简38%。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企改革继续推进。2004年通过整体出售,盘活了一批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通过引资重组,发展壮大了一批骨干企业;通过实施经营权收购,彻底转换了一批企业的经营机制;一批困难企业依法实施了破产。全市210户国有工业企业,已有196户完成了不同形式的改制,占国有企业总数的93.3%;全市已有50369名职工置换了国有身份,占210户国有企业职工总人数的74.6%,共支付职工安置费用66612万元。三是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正在逐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平稳运作;金融改革步伐加快,创新服务意识增强。四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粮食、棉花、外贸等流通体制改革,行政审批、投资、园区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以及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过去的一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是近几年来形势最好的一年,经济运行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快速增长通道,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与效益趋于统一,总体经济运行开始进入提速发展阶段。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基础不稳固,部分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粮食增产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二是工业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传统产业比重偏大,新型产业尚未形成规模优势,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外贸出口下滑,2004年全市外贸出口4080万美元,下降54.5%;四是物价上涨过快,去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了5.1%,一些重要原材料、能源和食品类价格涨幅过快,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5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与措施建议
200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招商引资为载体,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机制、体制创新,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集中精力推进市区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和谐咸宁建设,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这一总体要求,经过平衡测算,建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4%、12%和1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外贸出口总额增长47%,利用外资增长12%,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低于4%,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为了实现上述主要预期目标,我们将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采取以下八个方面的措施:
(一)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农村经济发展。2005年要继续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各项惠民政策,稳定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一是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保持在29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达到102.5万吨,增长4%。要加大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的落实力度,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保护耕地。要结合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抓好科技兴粮工程,提高粮食单产,推广“双增”模式,促进增产增收。二是继续抓好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农业经济。种植业突出抓好赤壁的茶、嘉鱼的菜、咸安的麻、崇阳的稻、通山的果、通城的药等六大经济板块建设;畜牧业要着力抓好咸安的牛、通城的猪、赤壁的鹅、通山的羊、崇阳的蜂等五大养殖小区建设;水产业重点抓好嘉鱼的水产产业带建设,力争全市板块和小区经营面积达147万亩,产值突破25亿元,增长19.8%。三是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切实把龙头企业的培育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点,积极鼓励和引导有品牌、有实力的知名工商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形成专业化生产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机制,大力发展已列入全省优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的木材加工、竹藤加工、棉麻加工、茶叶加工等农产品粗、深、精加工业。四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抓好灌区、泵站、中小型水库等配套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农业投入。五是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后续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林木的护理和管理,力争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0万亩。六是注重农民工的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工业持续快速发展。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一是要加快推进行业结构调整,通过资本营运、嫁接外地大集团、大公司,扩大现有企业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着力培育大企业,发展大产业。重点发展纺织服装业、机械电子制造业、食品医药和精细化工业、轻工印刷业、森工建材业。二是要重点抓好市区工业和市区经济一体化建设,营造大办工业、办大工业的浓厚氛围,力争使市区工业发展速度比全市平均水平高5—10个百分点。三是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视发展有市场需求和比较优势、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对苎麻纺织、造纸、森工、建材等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传统产业,要通过技术改造上品种、上规模、上档次。四是加快能源、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五是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在政策、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六是要千方百计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七是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今年要在已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的基础上,力争再建立企业技术中心2—3家。
(三)加大项目工作力度,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一是继续加强重点项目建设,2005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120个(含备选项目40个),总投资104亿元,2005年计划投资43.24亿元。主要项目有全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续建,全市退耕还林项目,咸宁市利用日元贷款造林项目,湖北银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高支精梳苎麻棉混纺纱生产线,全市干线路网建设二期工程,全市县乡公路网建设,张双一级公路,全市通村油路工程,全市电信设施建设,咸宁污水处理厂,湖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咸宁学院中心校区建设,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扩建工程和重点职业中学建设,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咸安天城织布项目、永磁无刷直流电机生产线、华宁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嘉鱼洁丽雅扩建、高频焊管一期工程、高铁锰矿开发,赤壁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南山水泥项目、五洪山温泉开发、晨鸣纸业公司林纸一体化项目,通城湖北玉立公司高档砂带基布项目、福人肠服软胶囊,崇阳220KV输变电、中健医用材料生产线,通山森泰冶金工业园、九宫山风力发电,温泉开发区华特电缆生产线项目、麦克森药品保健食品项目等。大力支持武广客运专线、杭(州)瑞(丽)、大(庆)广(州)高速公路等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各地要加大项目前期经费投入,进一步充实项目库,形成“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格局,争取湖北大畈核电项目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三是大力启动社会投资,要在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性领域选择一批项目,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转让经营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四是加大项目稽查力度,做好项目的跟踪、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突破性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步伐。一是继续以日韩、欧美、港台和江浙等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为重点,在境内外组织一批重大招商活动,巩固和扩大前几年招商引资成果。二是积极推进业主招商、代理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招商形式,探索企业化、专业化招商的新路子。三是进一步加强招商项目的筹划工作。要通过固定资产资源、地质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的调查,结合我市城市规划,为招商引资工作准备充足的备选项目。四是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实现外贸出口恢复性增长。继续强化实施出口目标责任制,落实和完善出口鼓励政策;提高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加工贸易出口比重,加快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出口步伐;着力抓好出口额超过200万美元的重点企业,大力培植出口过500-1000万美元的出口大户;继续完善“一县一品”出口带,抓好市区麻绵纱,嘉鱼的皮革手套、医用材料,赤壁的纺织服装,崇阳的医用材料、农副食品,通城的砂纸砂布、云母制造品,通山的大理石、低碳硅铁出口。五是要进一步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坚持“扶持大企业、推进大项目、开拓大市场”策略,加强对外谈判项目的跟踪服务,提高项目的签约率、合同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六是积极推进外派劳务基地建设,加强培训工作,扩大优势行业的劳务输出。
(五)进一步开拓消费市场,大力发展旅游业。要继续发展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提高有形市场现代化水平,改进市场监管。大力发展便民、利民的连锁超市等新型商业流通形式。改善消费环境,培植消费热点,增加居民即期消费,扩大农村消费。抓好市场运行调控,建立市级监测平台,认真做好重大节日的市场监测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重点抓好畜禽地下屠宰、酒类经营、餐饮业卫生、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方面的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要继续大力实施“旅游带动战略”,着力提升旅游业档次,加大旅游业对外开放步伐,继续开发旅游资源,加强九宫山、陆水湖、赤壁、温泉四大景区建设,加快旅游景点的规划开发建设,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六)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要继续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力争2005年实现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率达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二是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障的并轨工作,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专项工程建设;支持职业教育和高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学科建设。四是抓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抓好市紧急救援中心和市县区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病区)等续建项目,加强血吸虫病、艾滋病的防治和重点乡镇卫生院建设。五是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六是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垃圾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推进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七)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免征农业税,要按照“两减、两提高、两发展”的总体目标,构建农业服务化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二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今年全市除社会服务型国有企业和资源型国有企业外,要全部完成民营或混合所有制的产权制度改革,力争25户国有工业企业退出国有序列,国有企业改制面达95%,规模以上企业中,国有企业户数占比降至3%左右,市直重点国有工业企业改制面达到100%。三是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05年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突破难点”的方针,以整合职能为主线,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分类指导,综合配套,分级负责的原则,稳定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改革。同时,要积极试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市直城镇个体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努力拓宽社会保险覆盖面。四是深化财政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要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的改革,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组织实施好《湖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办法》等配套改革文件。五是继续深化粮食、棉花、外贸等流通体制改革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行业的体制改革。六是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正确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八)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2005年要在总结和评估“十五”计划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十一五”规划纲要。编制好“十一五”规划,特别要注重规划指标体系的研究、重要指标的测算和重大项目的筛选论证工作,要认真编制好能源、综合交通体系、水利、现代农业、现代物流、重点工业领域、高技术、信息化、循环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争取高质量完成“十一五”规划编制任务。同时,要按照武汉城市圈优化整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动发展的总体思路,切实做好融入武汉城市圈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05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5年3月21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苏惠林
大会主席团: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代表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4年是我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国民经济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主要指标排在全省前列,是我市近几年来的最好水平,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同时也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经济结构仍欠合理,工业比重仍然偏低;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活力不够;物价上涨压力较大,低收入居民生活还比较困难;部分企业产成品库存和亏损面有所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较大等。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市的实际,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关注,也体现了加快发展的要求,计划目标科学合理,工作措施积极可行。建议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咸宁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5年3月22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 财 政 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咸宁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是我市经济提速发展,社会事业建设进展加快,并有实质性变化的一年。也是财政管理制度、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财政工作,树立依法理财观念,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化财政改革,狠抓增收节支,加强财税管理和监督,圆满完成了2004年度的预算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04年,全市地域财政收入(全口径)完成146,781万元,为预算138,391万元的106.1%,比上年增长17.02%,增收21,349万元。
地方收入完成105,058万元,为预算的113.6%,同比增长24.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3,947万元,为预算的102.6%,自然增长12.9%。剔除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减少增值税地方留成1,370万元的不可比因素,实际增长15.3%。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完成23,143万元,为预算的89.8%,增长0.9%,剔除出口退税因素计算,增长6.8%。需要说明的是,2004年,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地方企业出口退税由原来的中央负担,改为中央、地方分级负担。地方负担部分,由中央从财政结算渠道补助,只影响收入,不影响地方财力。其他收入完成30,524万元,为预算的113.04%,同比增长33.5%;基金收入完成41,111万元,为预算的148.1%,同比增长48.01%。
2004年,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93,897万元,为预算的135.9%,比上年增长35.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52,786万元,为预算的132.6%,比上年增长33.03%。农业支出完成7,571万元,为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教育支出完成 36,195万元,为预算的115.8%,增长20.3%;科技支出完成2,087万元,为预算的158.5%,增长60.1%。教育、科技支出均保持了较高的增幅,农业支出与上年持平是由于计算口径问题所致,按可比口径计算,农业支出增长12%。其他各项支出也都完成了预算。全市财政收入加上体制补助,减去上划中央和省级收入增量后,收支相抵,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04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32,120万元,为预算的107.4%,比上年增长19.7%。地方收入完成20,071万元,为预算的119.7%,比上年增长30.02%。其中:基金收入完成9,664万元,为预算的135.7%,增长47.25%;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407万元,为预算的119. 7%,增长17.3%。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完成4,591万元,为预算的91.2%,下降0.5%。其中:增值税17%部分完成1,232万元,为预算的102.6%,增长11.2%。营业税完成1,293万元,为预算的85.5%,下降5.76%。其他收入完成5,421万元,为预算的120. 4%,增长31.1%。
2004年,市本级支出(不含专款)完成33,733万元,为预算的113.2%,增长18.9%。其中:基金支出9,664万元,为预算的135.7%,增长47.3%;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069万元,为预算的106.1%,增长10.3%。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农业支出完成1,195万元,为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教育支出完成 2,268万元,为预算的110.6%,增长17.6 %;
科技支出完成249万元,为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行政支出完成11,211万元,为预算的105.8%,增长8.3%;卫生支出完成1,730万元,为预算的136.8%,增长38.1%。
三项法定支出中,教育支出在预算时分别作了增长安排,执行结果也都比同期有增长。因统计口径因素,农业、科技支出保持上年同期水平。
2004年,市本级资金来源34,257万元,包括:市本级收入20,071万元,税收返还收入6,599万元,体制调整补助1,595万元,定额补助1,188万元,转移支付补助3,870万元。
市级资金运用34,199万元,包括: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33,733万元,结算上交省46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8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抵,也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
2004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是增加农业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惠农政策,全市支农和农林水事业费达到17,577万元,增长24.4%。其中:农业支出达到11,935万元,同比增长30.9%,是六年来农业支出增长最快的一年(主要是上级补助支出和转移支付增幅较大)。全年向上申报项目173个,争取中央、省支农资金8,3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256万元,投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和扶贫开发。对全市农村沟渠泵闸等进行了整修和维护。到去年5月,全市2003年度农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总投资3,518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528万元,共开发8个土地治理项目区,改造中低产田5.3万亩,建设4个产业化项目。跨年度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已全面启动。二是确保农村稳定。筹措资金1,007万元,支持实施农村五保户“福星工程”;安排特困资金268万元,支持全市13,407万户、20,708人的生活救助;安排专款78万元,支持血吸虫防治工作;安排转移支付资金3,635万元,用于农村教师工资发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三是促进农民增收。安排农村税费改革等项转移支付9,848万元,大力支持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安排补助资金5,677万元,执行农业税税率降点,取消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等政策;拨付粮食直补资金1,642万元和水稻良种补贴资金2,343万元,组织落实到种粮户手中,使40万户、183万农民得到实惠,农村人平线纯收入增加373元。全市取消特产税和农业税降点,共减轻农民负担6,109.01万元,全市农民人均减负30.6元。
(二)实行重大项目和招商引资倾斜政策,推动市县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合理安排国债资金,支持经济建设。2004年,中央、省共安排我市经济建设项目60个,其中:国债项目22个,资金2,543万元;省统、自筹项目38个,资金1,285万元,投入到水利、城建、环保等多个领域,拉动了全市投资增长,重点项目和工程进展顺利。二是支持企业技改,增强发展后劲。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科技、经委、计划等部门,申报2004年全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21个,项目总投资8.5亿元;向中央、省争取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支持全市国企改革和技术改造,支持打造咸宁的“精品”、“名牌”。三是组织预算资金和土地收入,支持企业改制。财政安排800万元调度资金用于企业债务重组,化解企业债务700万美元。根据中央、省有关规定,全市积极开展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管理,开展土地储备与开发。全年共组织土地收入3,614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3,306万元,新增土地有偿使用费308万元。全年返还土地收入2,675万元,支持18户国有企业改制。四是对招商引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在各级可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全市安排资金800多万元,作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的前期费用,为我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了支持。五是有效利用政府外债,加快能源、林业、卫生等项目建设。今年全市新启动林业4期、卫生10期、农村能源和九宫山风力电场等4个项目,贷款协议金额900万美元。经市政府批准,财政部门已向省财政厅申报日本政府贷款湖北造林项目,拟贷款200万美元;申报日元贷款公共卫生项目,拟贷款671万美元。这些项目的建成,将对我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三)强化财政保障机制,提高公共支出水平
一是确保干部教师工资按时发放。2004年底,全市财政供养人员92,939人(其中教师32,162人),应发基本工资9亿元,已100%发放到位。全市中小学教师工资县级财政统发面稳定在100%。为了确保干部教师工资按时兑现,各地均建立了工资网络化发放体系,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已全部录入工资数据库,各县(市、区)已建立内部网络,各地国库收付中心进入试点运行阶段。市直财政还完成了预算工资发放软件与财政部软件的转换,运行平稳。二是社会保障支出和政策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两个确保”和低保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年社会保险费共征收28,551万元,征收企业基本养老金14,374万元,争取中央转移支付企业基本养老金4,037万元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1,191万元,投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全市含农垦企业在内的3.9万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3,400多名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了确保。全市争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43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均按不低于本级年度一般预算收入的0.8%安排配套城市低保资金558万元,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安排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补贴等再就业各项补贴1,106.1万元,争取中央转移支付再就业补助资金2,214万元,地方财政按年度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1.2%,资金358万元,用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支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程,并实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其中:市直共发放小额贷款68笔,共110.4万元,贴息3.89万元;各地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政策待遇,全市共安排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440万元,确保企业军转干部“三拖欠”兑现率达到100%。三是各项事业建设支出有较大幅度增长。2004年,各地加大了教育投入力度,全市下达中央和省专项资金3,020万元,进行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竣工项目205个,改造危房15.4万平方米; 安排文体广播事业费达到5,934万元,增长15.5%。市本级重点加大了对电视台演播厅和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建设和保障力度,使“三馆”工作条件得到改善;全市拨付卫生事业费7,616万元(剔除去年受 “非典”因素影响,实际支出增幅达到25%。),重点支持 了各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同时,按政策落实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晚血病人资金、艾滋病防治资金以及传染病区和发热门诊项目建设资金,全市用于传染病区和发热门诊项目工程建设的投入达到253万元,促进了全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市县财政还安排了政策性转移支付3,000万元,确保全市政法系统的正常运转。
(四)深化财政改革,构建公共财政制度平台
2004年,全市财政四项改革全面启动,进展顺利,市直实行比较规范的部门预算的部门和单位达到96个,县市区部门预算编制面超过60%。市直已有10个预算单位纳入了国库集中收付范围,各县市区相继建立了国库集中收付系统。全市累计完成政府采购747次,采购预算10,17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212万元,节约资金963万元,节约率为9.5%,政府采购额占财政支出总额的6.1%。其中:市本级实施政府采购额达到2230.5万元,节约资金169.6万元,节约率为7%。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深化,严把收费审批和票据审核两大关口,全市审验收费项目达1,389项,核销收费票据、内部票据6万余本,追缴专户资金2,000余万元,非税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库或专户的比例达到96%。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一年来,全市财税部门努力克服农业税税率调减、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咸宁烟厂关停、部分骨干企业税收下滑、重点工程税收减少以及企业改制“震荡”造成入库困难等不利因素,认真分析税源,狠抓均衡入库。年初抓“开门红”,半年组织“双过半”,年终结硬帐。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增收节支和强化财政监督,全市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检查,共查出各类违法违纪金额6,807.1万元。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市政府的意见,依法全部处理和落实到位。其中:实施税收征管质量和企业纳税入库情况检查,查处违纪金额649.6万元;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处违纪金额296.3万元;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清理54户省直在咸企事业单位账户250个,撤并取消了部分违纪账户。
200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比预料的要好,但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财政收入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非税收入比重偏大,可用财力的增长还不能满足刚性支出的需求,债务重、风险大、偿债能力差,市、县财政都比较困难。二是财政供养系数和工资性支出比重较大,建设资金短缺。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支出安排,主要依赖于中央、省的建设专款、转移支付和国债资金,市、县两级预算的回旋余地比较小。三是财政资金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实现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目标任重道远。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2005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的“三个重点”、“四个集中”、“五个统筹”和争创“五个新优势”为依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做大财政蛋糕,做小财政供养系数,做优财政资源配置,做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的工作目标,大力支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保证财政有效供给;坚持以壮大财政实力为目标,依法治税,以税聚财,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增加可用财力;坚持以建立结构优化、管理规范、讲求效益的财政支出体系为着眼点,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工资和重点支出安排;坚持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基本前提,积极、稳妥地推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调控行为,确保财政良性运转。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是:全市地域财政收入(全口径)为161,284万元,比上年增长9.9%。地方收入为111,986万元,增长6.5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为71,612万元,增长12%。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26,281万元,增长13.56%。其他收入32, 668万元,增长7.02%;上划中央收入40,179万元,增长7.23%;上划省级收入9,119万元,增长7.62%。在全市总收入中,国税收入42,650万元,增长21.2%;地税收入36,000万元,增长14.1%。
2005年,全市财政支出安排为201,476万元,比上年增长3.91%。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农业支出8,352万元,增长10.32%;教育支出35,478万元,与上年持平;科技支出1,979万元,增长5.17%。
全市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基本平衡。
以上2005年全市财政预算是代编的,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面报告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05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安排34,119万元,比上年增长6.22%。地方收入21,031万元,增长4.7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1,331万元,增长17.38%。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5,209万元,增长13.46%。其他收入5,880万元,增长8.47%。;上划中央收入11,529万元,增长8.6%;上划省级收入1,559万元,增长9.1%;基金收入9,700万元,增长0.37%。市本级收入中的国税收入13,500万元,增长8.2%;地税收入5,100万元,增长10.8%;财政自管收入15,519万元,增长2.8%。
财政收入作此安排,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一是去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和全口径收入增长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要缩小与全省收入平均增长速度的差距。二是去年国税部门入库的收入中,因赤壁市国产设备抵顶进口设备,按现行退税政策年终退库5,000万元,今年应考虑在省分任务的基础上,增加国税收入计划和适当提高增长幅度。三是市直去年收入增收额中的财力增加额为830万元,其中:税收增加的财力为230万元,财政管理改革(实施部门预算等)增加的财力600万元,应在今年的收入计划上增加税收的可用部分,增加市直可用财力。四是考虑到今年的预算执行仍存在体制性减收因素,以及剔除企业所得税死基数等不可能增长的因素,市直一般预算收入中的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征收的收入安排不同比例的增长幅度。五是我市工商税收在一般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偏低。去年全省工商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67.7%,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我市去年工商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只有39%,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考虑到我市地方税征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面上税收仍具有一定的增长潜力。全市和市本级的工商税收增幅安排为13%以上,略高于一般预算收入的增幅。
2005年市本级财政支出34,645万元,比上年增长2.7%。主要支出项目的预算情况是:
农业支出1,396万元,增长16.82%;
教育支出2,271万元,增长0.13%;
科技支出264万元,增长6.02%;
行政支出12,057万元,增长7.55%;
卫生支出1,769万元,增长2.25%。
其中: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的安排,与市本级2005年经常性收入增长4.87%的增长水平相适应。
2005年市本级预算平衡情况是:市级资金来源34,645万元,其中:本级收入21,031万元,税收返还6,500万元,省定额补助1,188万元,体制调整补助1,595万元,转移支付补助3,870万元。
市级资金运用34,645万元,本级支出34,179万元(含补助咸安区支出),结算上交省466万元。
2005年市级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抵,当年平衡。
上述收支预算,是在分析市、县财政收入增长可能性的基础上,本着“确保重点、压缩一般、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的。
三、完成200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对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强地方财政实力
一是要积极支持咸宁融入1+8武汉城市经济圈,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借势发展、乘势而上提供良好的财政服务,积极从中央、省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和政策,给予大力支持;实行省管县(市)财政体制后,要理顺市、县和市区财政体制,集中财力,加大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倾斜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对城市资产实行市场化运作,激活生产要素,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信贷资金和民间资金投资咸宁;要整合财政资源,重点支持市区工业园区建设。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市区工业发展年”、“经济环境整治年”、“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加快市区发展,做大财政 “蛋糕”。二是要按照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把财源建设的重点放在支持新型工业化、支持农业产业化、支持民营经济、支持招商引资上来。在市、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要集中有限财力,重点培植几个骨干工业企业,要大力培植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为招商引资搭建良好的平台。三是要加大对税收的征管力度,完善各类基金、收费和罚没收入的征、管、用的政策取向。要将税收、非税收入、城镇土地,以及制度管理与制度创新等形成的财政资源加以整合和优化,发挥聚集效应,千方百计增加可用财力,为各类企业的公平竞争和经济的增长营造良好的税费环境。
(二)加强财政服务力度,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
一是提高专项支出供给水平,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支持县乡公路网、大型水利设施、城市道路、给排水厂设施建设,完备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二是在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扶贫的工作力度,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和完善生态农业、科教兴农和扶贫攻坚的财政支持体系,增加农民收入。三是继续对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广播电视等,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做好再就业和“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支持“两个确保”和“低保”政策的落实。
(三)加大财政改革力度,提高行政运转效率
一是要不断扩大改革范围。将财政管理四项改革逐步引向深入。其中: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全面推行,积极扩面,逐步细化。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要进一步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要进一步深化。从2005年起,市直对罚没收入实行零基预算,不再实行一对一的按比例返还政策,执法部门经费缺口,按市直2005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说明),按照部门申报项目、财政审核、政府审批的办法办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以及政府部门接受的捐赠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要按财政部和省政府的要求,逐步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分别进金库和财政专户。二是要不断完善改革办法。要制定科学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建立绩效预算评价制度,规范定员、定额核定办法;实行预算合规性试点和专项检查;要完善项目支出、专项支出管理办法,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切实提高各项支出效益。
(四)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要创新监管方式。以财政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操作流程,建立长效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管的政策落实力度。要确保依法纳税、依率计征,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逐步改善财政收入结构。要强化预算约束,不任意开增支口子。三是要加强对各类政府性、财政性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严肃查处各种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收费收入和罚没款等违法、违纪行为。四是要加大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的跟踪检查力度,要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各种专项检查,从源头上堵住增支和损失浪费的漏洞,防止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
(五)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树立良好的财政形象
要按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要在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展现良好的财政形象。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制度层面和源头上防治腐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已定,2005年的财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决心以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全面完成2005年的预算任务,实现咸宁财政振兴目标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5年3月21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胜昆
大会主席团: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又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的市本级预算执行数,财政收入32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7.4%,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407万元,完成预算的119.7%。财政总支出337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4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6.1%。资金来源34257万元,资金运用3419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8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4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财政预算的决议,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我市的财政收入增长步伐明显加快,财政支出较好地体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同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不断深化财政四项改革,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有所提高。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增强了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改进了预算草案的编制,首次向人代会提交了市直部门预算草案。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市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部分县乡财政仍较困难,清理化解历史欠账的压力比较大;财政改革进展不够平衡,一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不高,预算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等。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为:财政收入安排34119万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331万元,增长17.4%。财政支出34645万元,比上年增长2.7%。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均安排34645万元,收支相抵,达到当年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财政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符合《预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方针政策,符合我市实际,预算收入安排是积极稳妥的,支出安排坚持了适度从紧、有保有压的原则,为实现预算所采取的措施也是适当的,预算草案基本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直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本次大会不审查,待市政府审定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年3月22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旺盛副主任代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做出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5年3月20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旺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
2004年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领导下,按照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把涉及我市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焦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监督工作的关键,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有计划地开展执法检查,注重执法检查实效。常委会结合本市实际,采取上下联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城市规划法》、《统计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卫生法》、《森林法》和《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为了搞好森林法的执法检查,12月中旬,常委会组织6个检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带队,分别对6个县市区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碰头会,对检查的情况进行综合整理,集中向市政府反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效果较好。此外,市人大有关专(工)委还积极协助常委会对《会计法》、《价格法》、《劳动法》、《档案法》、《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
二是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3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0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2004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全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作情况、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情况和全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全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为了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常委会还在听取和审议报告之前,组织有关委室就有关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力求掌握第一手材料,增强审议的针对性;审议中,采取集中审议与分组审议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审议的质量;审议后,及时向“一府两院”交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必要时还就有关重要议题作出决议。
三是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依法加强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监督。一年来,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90件(次),其中接待来访707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483件(次)。常委会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了一些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维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如王某的错判赔偿案,在常委会的督办下得到了依法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深入开展“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结合咸宁实际,抓住社会关注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了以“珍惜每一寸土地”、“保护每一片水域”为主题的“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对于提高全社会珍惜国土资源意识,推动全市重点流域污染的综合治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支持和推进“一府两院”工作
常委会坚决维护党对重大事项决策的领导,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努力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
为了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确保防空警报在平时为抢险救灾服务,战时快速准确传递防空袭信号,推进我市城区试鸣防空警报法定化、规范化,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确定每年公历9月20日为咸宁市城区防空警报试鸣日。
为了提高我市财政收入质量,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四项改革,切实加强对预算审查的监督,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报告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同时还就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作出了决定,审查和批准了市直部门预算方案。
为了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依法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对于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理解、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保证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
在人事任免工作上,常委会本着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坚持把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适时组织他们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严格把好法律素质关。一年来,常委会先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次),其中,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23名,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3人(次),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34人(次)。由于工作做得深入细致,有效地保证了党委人事安排方案的实现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同时还对2名涉嫌犯罪的市人大代表办理了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手续。
四、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切实加强同县市区人大工作的联系
常委会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代表法》的要求,在坚持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来访、联系和回访选区代表、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做法的同时,着重从五个方面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加强了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一是建立代表小组,积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二是适时组织代表开展视察,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12月中旬,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常委会组织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为期3天的视察活动,先后深入到通山县、咸安区、赤壁市和市直有关单位,察看了9家企业和6个建设项目,听取了县市区主要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并同他们进行了座谈。通过这次视察活动,让代表看到了我市所取得的成绩,增强了发展的信心;看到了我市存在的差距,增强了发展的紧迫感;看到了我市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了当好代表的责任感。同时,代表们对我市今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反馈。三是组织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走访,认真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四是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2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及时进行了转办和交办,并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答复代表。其中:答复率达到100%,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同时,还选择2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12月上中旬,常委会针对代表提出的陆水流域治理、血吸虫病防治问题,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到通城、崇阳、赤壁、嘉鱼四县市,对陆水流域综合治理和赤壁市柳山湖镇、咸安区汀泗镇等疫区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办。此外,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先后4次对省人大代表提出的107国道郑店收费站的建议进行了督办。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为了推动全市人大工作的开展,常委会加强了同县市区人大工作的联系。一是坚持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以利于县市区人大了解情况,掌握信息。二是适时召开主任座谈会,总结经验,交流情况。9月21日,常委会召开了全市人大主任座谈会,总结交流了人大工作经验,探讨了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三是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外出考察学习,切实加强同兄弟市州和外省区人大的联系和工作交流。四是各委员会加强了同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相关委员会的对口联系,并制定了对口联系办法。
五、加强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增强全民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
为了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暨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周年,常委会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加大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的力度。一是组织机关干部收看中央召开的首都各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电视实况,聆听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二是召开各界人士纪念座谈会,全面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咸宁的建立和发展历程,充分肯定了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系统总结了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具体要求。三是组织全市人大系统干部积极参加全省举办的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法律知识竞赛和美术书法摄影展览。四是开辟人大宣传专栏,大力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代表先进事迹。通过开展以上活动,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的进程,起到了明显作用。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为了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邦国委员长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指导人大工作实践。二是抓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常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提高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修订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审议通过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行监督的办法》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成立了信访协调领导小组,改善了信访接待条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常委会组成人员注重深入基层,广泛联系群众。同时,明确工作责任制,服从和服务于市委中心工作。主任会议成员除履行职责、做好人大工作外,还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联系乡镇、联系企业和包项目、包街道的工作。四是加强人大机关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各专(工)委室的职能作用。通过举办读书班、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机关思想作风教育整顿,促进了干部素质的提高和机关作风的转变。各专(工)委室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拟定和审议有关议题,为常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定重大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相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还不够深入扎实;二是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不够;三是代表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四是人大的宣传工作和常委会以及机关的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5年是我市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市区工业发展年”、“发展环境整治年”和“城市建设管理年”的工作重点,在市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作出新的贡献。常委会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党要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最好形式;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靠保证;是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常委会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邦国委员长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大会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担负起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心声,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反分裂国家法》,切实增强维护祖国统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常委会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坚持把改革发展稳定中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监督的主要内容,积极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为加快咸宁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有计划地开展以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以贯彻实施的有效方式。常委会在配合协助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搞好有关执法检查的同时,将围绕市委确定的“市区工业发展年”、“发展环境整治年”和“城市建设管理年”这个重点,开展执法检查。积极探索和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维护法律权威。二是选准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今年将重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决算以及增加农民收入和发展农业生产、血吸虫病和艾滋病防治、整治经济环境、维护司法公正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积极推进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积极支持政府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四项改革,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市直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规范预算编制、完善预决算审查,严格预算执行,扩大代表的参与度。同时,要采取视察、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促进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要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四是注重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善于把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常委会将对市政府组成人员实行分期分批述职评议,着重评议依法行政、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勤政廉政的情况。评议的目的,在于支持和督促被评议对象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促进他们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保证他们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将围绕市委关于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职权。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真正体现群众的愿望,符合群众的利益。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要进一步行使好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认真执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把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对提请任命的对象,既要搞好任前调查,了解情况,又要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发言,检验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把好提请任命对象的法律素质关。
四、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就是做好人大基础工作。常委会要保持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继续坚持和完善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人大代表等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不断改进和加强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切实加大督办的力度,使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代表满意、群众满意。要认真贯彻实施《代表法》,切实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代表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积极组织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人大代表工作经验,积极为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搭建平台,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五、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是新时期新任务的客观要求。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责任,切实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作为人大的行为准则,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结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强练基本功,内增素质,外树形象,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对人大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实施有效监督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坚持集体行使职权。要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的机关。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善于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对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选拔和交流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人大干部队伍,更好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服务。要加强人大的理论研究和宣传,不断增强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
各位代表,2005年是我市发展的关键一年。人大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勤奋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年3月22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所作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做好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为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5年3月20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侯旺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4年,全市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的支持,以及省法院的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切实履行审判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咸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全年共审结各类案件10491件,结案率为93.3%;执结各类案件4973件,执结标的额达2.3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732件,结案率为98.1%;执结和部分执结各类案件65件,执结标的额达6159.8万元。
(一)刑事审判突出“打击”职能,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13件1033人,在一审生效的671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分子共130人,占一审生效判决总人数的19.4%。
一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坚决遏制犯罪势头。重点打击了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以及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948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了严惩;坚决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市场经济安全。特别是加强了对涉烟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结涉烟犯罪案件4件14人,其中12人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如在咸安有较大影响的“吴氏家族”非法经营卷烟案,随着9名被告人被严惩,沉重地打击了涉烟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地整顿了全市卷烟市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各类职务犯罪,坚定不移地将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全年共审结此类案件47件,判处犯罪分子5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5人。如赤壁市黄盖湖农场原党委书记熊道俊(副县级)因受贿人民币28万余元,被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全市法院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二是严格适用法律,强化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全市法院系统去年坚决杜绝了超期羁押现象,并认真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放人。全年共宣判被告人无罪的案件1件2人,准许检察院撤诉的17件28人,为16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律师,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
三是坚持惩处和教育结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中院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执行死刑后,张贴死刑布告2次共2000份;组织开展了刑事自诉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确有悔罪表现的劳改犯,通过公示和有条件地实行听证,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全市法院认真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按照“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依法对112名未成年罪犯从轻或减轻判处刑罚,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咸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还被全国妇联授予了“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
(二)民事、行政审判突出“服务”职能,确保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全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9473件,涉讼标的总金额10亿元;审结行政案件172件,国家赔偿案件3件。具体讲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耐心细致地审理好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常发性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共受理此类案件3316件,审结3103件。这类案件虽然标的额小,但矛盾和争议大。全市法院在审理中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多做教育疏导工作,并加强与妇联及基层群众组织的联系,及时化解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同时重点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高度重视农业承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的审理,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共受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65件,审结65件。审结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其他劳资合同纠纷案件155件,执结148件,金额达216.4万元,使一批饱受欠薪之苦的农民工拿到“血汗钱”。其中,嘉鱼法院多次召开执行款兑现大会,将执行回的135万元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给农民工,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三是加强对各类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的纠纷案件的审理,服务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全市法院通过审理一批破产案件,使其中21家破产企业被收购而获得新生,1万余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实现了“无震荡”破产,为企业收回呆帐2000余万元,通过竞卖方式使破产企业资产增值3300余万元。市中院在审理楚天柠檬酸厂破产还债一案中,对该厂所属的财产采取公开竞卖的方式予以拍卖,使实际竞卖多出预计224万元,确保了破产企业资产的增值。市中院还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烟厂下段平稳关停的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协调法院、公安、检察等办案单位,全面开展烟厂债权清收工作,收回呆死债权264.2万元,另冻结欠款人银行存款411万元,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是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强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保护。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73件,保证了“民告官”告状有门;审结172件,缓解了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对立情绪;严格依法审查了678件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对其中的642件依法裁定予以强制执行,另36件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既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切实维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大检查活动,举办了《行政诉讼法》颁布十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还召开了全市法院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座谈会等,为更好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创造了条件。
此外,通过加强对各类涉及民营企业的纠纷案件的审理,强化了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通过加强对各类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制裁各类金融违规违法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
(三)涉讼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接处工作突出“化解”职能,确保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全年共接待来访10254人次,处理来信902件。
一是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讼上访案件活动。2004年2月,全国、全省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后,市中院迅速组织各基层人民法院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法院的涉讼上访案件的集中处理工作,并专门制定了《关于集中处理涉讼上访问题的实施意见》。全市法院按照《意见》中“事要解决,人不回流”的总体要求,对2000年以来涉讼上访的312件案件,采取“定领导、定责任人、定方案、定时限”的“四定”方针,并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协调,全部办结了涉讼上访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制权威作出了贡献。
二是严格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市中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意见》,明确列举了有理上访和无理上访的情形及各自的处理办法和处理程序,使全市法院在处理涉讼上访问题时有章可依,进一步深化了全市法院的涉讼上访接处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日常信访接处工作措施。试行了对上访申诉案件实行由原承办人和合议庭首先接待处理的制度,增强了审判人员责任心,提高了处理上访申诉案件的效率;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通过院长接待群众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了人民法院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对于可能发生申诉上访的案件或缠诉的案件,法官主动上门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变“上访”为“下访”。
(四)执行工作突出“保护”职能,确保胜诉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380件,执结率为77.9%。
一是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尽最大努力缓解“执行难”。全市法院通过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者进行奖励,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对赖帐者进行曝光,对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预的案件依法采取提级执行或交叉执行,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等,努力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如市中院接知情人举报,迅速赶赴黄石,成功地将被执行人一笔1340万元的巨额存款执行到位。
二是认真开展“三清理”活动,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全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款物及执行案卷的“三清理”活动,执结积案1040件,标的额6082.3万元,并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变卖财产等行为,健全了执行款物管理制度,预防执行违纪行为发生。
三是健全执行机制,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为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统一领导、协调,市中院成立了执行局,新设了执行裁决庭,实行了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权运行机制,促进了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地开展。
四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为解决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市中院向市委、市人大专门汇报了执行工作,引起市委、市人大领导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张贴和宣传,对推动执行工作向前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继续深化法院内部改革,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
2004年,全市法院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结合实际,进一步推进法院内部改革。
(一)积极推行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2004年,全市法院认真地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如在立案环节,建立了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帮助当事人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审判环节,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加强巡回办案,预约开庭,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及时化解纠纷;在司法鉴定环节,建立了《司法鉴定人名册》,使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鉴定机构或鉴定人;针对一些经济困难的群众无钱打官司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办法,依法决定减、缓、免交诉讼费案件923件,金额226.7万元,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二)进一步深化公正与效率的改革。一是突出强化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2004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共2994件,占整个民事案件31.6%;执行和解2525件,占整个执结案件50.8%。如市中院在协调香港鼎协租赁国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湖北新宁化学纤维有限公司、咸宁卷烟厂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做大量和解工作,执行标的额达400万美元的案件,最后达成只执行120万美元和解协议,受到市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好评。二是大力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对所有诉讼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立案,排期开庭,做到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并由立案庭对审判各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实现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三是加强对裁判文书的审核把关。对所有裁判文书除审判长审核外,还必须交庭长复审,最后交分管院长签发。
(三)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批转省高院制定的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32条措施,全面推进法院的各项建设,特别是各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崇阳天城法庭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了大量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结案率达50%;通城五里法庭以讲学习、比办案为前提开展“六比六看”活动,促进了该庭各项工作的提高;通山楠林法庭出现了连续八年无一案件超审限的可喜局面等,将省委的精神落实到最基层。2004年,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一次大型的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调研活动,总结了经验,找出了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最高法院调研组对我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加强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工作。全市法院通过案件评查、接待来信来访等途径,及时发现可能判处不当的案件。经立案庭审查立案后,交审判监督庭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全市共受理再审案件236件,审结206件,其中依法改判66件。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各法院始终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及时向人大汇报,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出席法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积极争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坚持“对代表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的信念,通过寄送报刊、通报法院要情、走访、座谈、邀请旁听审判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全年累计邀请了省、市、县人大代表551人次视察法院和旁听庭审,走访了486名人大代表;在市直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市中院向全市346名市、县人大代表发函,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及建议。此外,全市法院还把及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以及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途径,全年收到人大交办案件49件,督办案件51件,办结并回复案件87件,另13件正在办理中。市中院对代表们在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地进行了归纳整理,研究了整改意见,并将其中的9个具体个案书面转交各有关法院进行调查、处理,各法院办结后及时将结果回复代表。三是注重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纪检机关的纪律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通过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全年共审结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12件,其中,维持原判9件,依法改判2件,终止审理1件。
三、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院司法形象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方针,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大力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提升法院的公信力。通过抓办案,树公正形象;抓教育,树清廉形象;抓作风,树文明形象;抓服务,树亲民形象。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帮助干警锤炼品质、改善作风、筑牢防线,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得到进一步树立,涌现了一批模范单位和个人。如赤壁市法院被确立为“湖北省法院系统模范法院”;咸安区永安法庭被确立为“湖北省法院系统模范法庭”;市中院研究室被确立为“湖北省法院系统模范单位”;市中院副庭长钟华岗被确立为“湖北省法院系统模范法官”;嘉鱼县法院副院长郭海炎被确立为“湖北省劳动模范”等。
(二)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提升法院的向心力。市中院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基层法院院长换届工作,协助组织部门选拔了三名基层法院院长;有的法院把一些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熟悉审判业务的人选进了法院领导班子,使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得到了增强。与此同时,各基层法院也十分注重配强配好人民法庭庭长,为法院队伍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稳步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提升法院的战斗力。一是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市中院先后两次举办了全市法院审判业务培训班,邀请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名教授和省高院审判业务骨干进行理论和实务讲座。各法院还选送了部分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和其他类型的研讨班、培训班接受培训,对提高法官素质,开阔法官视野起到了良好作用。二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通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质量评查、个案指导等方式,促进了基层法官队伍业务水平的提高。三是积极鼓励干警自学和参加高学历(学位)学习。全市法院有149人正在攻读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四是积极鼓励法院干警报考国家司法统一考试。各法院均对本院工作人员报考司法考试创造条件,并提供一定的物质奖励。去年共有8人司法考试合格,为法官队伍储备了后备人才。
(四)着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法院的约束力。一是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观看了《王怀忠的两面人生》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学习任长霞、蒋庆和宋鱼水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并结合实际进行讨论,运用正反两面典型教育干警廉洁自律、司法为民。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法院都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了监督员,有的法院还实行了案件跟踪回访制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对9名违法违纪行为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
一年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有了明显的发展和进步,这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市领导多次到市中院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区领导也分别到法院现场办公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院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执行难等方面的问题。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少数干警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办案中只重法律效果而忽略社会效果的问题仍然存在,涉讼上访的情况仍较突出,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警存在耍特权、摆威风和“冷、硬、横、推”的现象,个别人员因执法不廉、违法审判等问题受到了责任追究;法院经费不足,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工作的发展;社会法治环境尚待进一步改善,不配合、不协助法院执行公务的现象还时有出现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5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审判职责,按照“以德治院、公正强院、廉洁树院、勤俭建院、能力兴院”的要求全面开展法院工作,努力为咸宁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一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严惩重大安全事故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障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依法尊重和保护人权,切实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杜绝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二要积极稳妥审理企业改制、破产、合资合作等纠纷案件,为我市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供司法支持;依法审理流通领域合同纠纷案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土地承包、拆迁安置、房产交易等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注意保护农民、城市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要依法调整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各种行政争议,特别是认真研究、及时审理好《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出现的新类型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依法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的权威。四要认真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五要继续严格依照中央下发的中发[1999]11号文件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要求,加强执行工作。通过建立高效运转的执行新机制、探索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办法和途径,以及强化内部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落实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六要继续加强来信来访和群体性上访、突发性事件的接处工作,及时依法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深入做好息诉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同时,要高度警惕别有用心的人蓄意掀起“翻案潮”,维护党和国家对重大历史问题所作的结论及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既判力。
––––以法院改革为动力,力争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审核权限制度、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审判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官和合议庭的事前监督;继续加强案件评查工作,认真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事后监督;进一步疏通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的渠道,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促进法院不断改进工作;通过多种渠道的监督,考察法官的业务水平、纪律作风、勤政廉政的表现,并把监督案件审判与选人用人结合起来,树立监督的权威。二要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目标管理等,建立防范超审限现象的长效机制。三要通过简化立案手续、建立和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继续推行简捷方便方式审理案件、提倡合议庭到案发地开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行申诉首访由原合议庭负责制等,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更好地营造便民利民的诉讼环境。四要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工作,减少和预防案件的反复改判,反复申诉现象。五要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议》,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使用、管理等方面工作,弘扬司法民主。
––––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法官在新形势下驾驭审判工作的司法能力。一要大力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法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要继续深入开展各种“争优创模”活动,引导全市法院和法官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三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不断加强队伍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养。四要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通过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庭审观摩、学术研讨、机制保障等措施,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适用法律的能力、调解纠纷的能力、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语言表达的能力、学习创新的能力、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以及协调配合的能力,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湖北法院工作人员考核、考评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好全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考试,不及格者离岗培训,促进法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五要始终把廉政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认真贯彻中央颁布的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抓好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在思想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法官惩戒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等,坚决遏制枉法裁判、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2004年是我市各项事业蒸蒸日上的一年,2005年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继续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公正司法,开拓创新,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再作新贡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年3月22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鲁尔英所作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为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5年3月20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鲁尔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指示和部署,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4件,立案侦查77件82人,与2003年比上升20.3%,共侦结73件77人,移送起诉68件72人,移送起诉率为93.2%,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29万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一是查办领导干部要案上升。共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要案10件10人,比上年多5人,要案数在全省处于第3位。二是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上升。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32件32人,占立案总数的39%,同比上升60%。三是查办窝案串案上升。坚持办个案、挖窝案、带串案,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实行行业突破。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窝案串案7起,比上年多3起,立案29件3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7.8%。四是查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与改革环节职务犯罪案件上升。加大对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共查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30人,占立案总数的36.6%,同比上升1.7倍。五是查办“三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深入。共立案侦查“三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2人,占立案总数的26.8%,其中党政机关11人,行政执法机关5人,司法机关6人。六是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力度加大。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11件13人。
在深入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有关部门在84个重点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监督制止规避招投标2起,查处违规招投标案3件;结合办案,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共发检察建议46份,帮助发案单位整改建制;加强法制教育,共深入有关部门开展法制讲座28场次,印发宣传资料1262册,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犯罪活动。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832件1283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759件115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36件1193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709件973人。
1、突出打击重点。始终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加大对案件的审查、复核证据和出庭公诉工作力度。共批准逮捕流氓恶势力犯罪和团伙犯罪100人,爆炸、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68人,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404人,毒品犯罪38人,起诉上述犯罪嫌疑人523人。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偷税骗税、走私贩私、金融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64人,起诉29人。
2、加快办案节奏。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适时介入侦查活动的工作制度,做到快审快结。全年适时介入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62件,参加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出席重大案件的现场勘查,协助公安机关确定侦查方向,完善侦查方案,使案件中存在的疑点问题解决在提请批捕之前,加快了办案进度,提高了办案效率,法定时限内审结率达到100%。
3、狠抓办案质量。强化质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遵循和正确适用刑法、刑诉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审查案件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定性关,严把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关,确保办案质量。对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共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9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63人;对审查批捕、起诉案件中发现的漏罪漏犯,依法追捕21人,追诉4人,做到了不枉不纵。
4、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结合办案,及时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积极参与治安整治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信访接待工作,推行首办责任制,依法审查处理群众控告申诉229件。重视维护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工作,立足教育、挽救、感化,促使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针对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监督不力等突出问题,按照高检院、省院统一部署,有组织、有部署地开展了七个专项行动。
––––在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中,建议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经济犯罪案件11件1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
––––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中,各地共清理2002年以来办理“减、假、保”案件171件,查出并纠正违法减刑1 人。
––––在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中,对2003年办理的40件不起诉案件逐案复查,未发现处理不当案件。
––––在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扣押款物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两个专项行动中,共清理扣押、冻结款物474万元,均已上交财政或返还发案单位;无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情况。
––––在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行动中,共受理、排查线索3件,立案1件。
––––在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行动中,坚持依法治访、合理解决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首办责任制,加大协调处理力度,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共清理排查2003年以来检察环节涉法上访案件51件,已结案49件,使一大批涉法上访难点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在突出抓好专项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经常性的诉讼监督工作,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一是强化刑事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通过加强宣传,到有关部门查阅台帐等措施,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全年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51件。
二是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加大对捕后案件跟踪监督力度,定期对捕后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市院组织力量对2003年全市六县市区批准逮捕后案件执行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分析,撰写的调查报告引起省院和市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促使捕后案件存在的以捕代侦、以保代结、随意撤案等执法不严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针对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中存在的退而不查、保而不审、久拖不办等问题,组织进行清理并提出纠正意见27件次。
三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件,法院已审结9件,改判6件,发回重审1件。加强对公诉环节诉讼活动的监督,查处2起监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其中1件已作为渎职案件立案,1件移送纪委处理。
四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结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加强监管执行、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活动,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20 次,配合公安机关清监120 次,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2 起,纠正2 起。通过推行监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建立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收到良好效果。同时,注重监督规范罪犯交付执行工作,依法纠正交付执行中存在的违法问题。
五是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通过广泛宣传,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不断拓宽民行检察监督的渠道。坚持严把受理关、审查关、抗诉关,依法监督纠正裁判不公的民事行政案件,平等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79件,审查立案81件,依法提出抗诉25件,同比上升19%,法院再审审结22件,直接改判或调解结案15件;提请省院抗诉4件,均被采纳。与此同时,对大量正确的判决和裁定,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可靠组织保障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从严治检方针,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1、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主旋律,对政治学习常抓不懈。4至11月,按照省院统一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8个月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12月份,市院机关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和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大局观、执法为民的权力观、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人权观、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的公正观,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要求做到熟悉条例、掌握条例、遵守条例。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谈危害,找根源,吸取教训,以正其身。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干警违纪问题线索10件,比上年下降40.2%,全部调查结案,通报批评1件,实行诫免谈话15人,无应受党政纪律处分的人员。
3、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向内挖潜,向教育要素质、向培训要战斗力的思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共开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270人次。鼓励干警通过自修、电大函授等方式参加专升本学习,目前全市325名40岁以下的检察干警中,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171人,占52.6%,本科在读148名,占45.5%。
4、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把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探索建立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市院相继制定下发了《咸宁市检察机关初查工作规则(试行)》、《关于扣押、处理涉案款物的具体规定》和《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对各项工作全部实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较好地调动了部门和干警的积极性。各基层院亦相继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警执法行为,加强了机关管理。
5、深入推进基层院建设。认真贯彻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先进检察院、争先进科(处)室、当先进检察官”活动为载体,加强宏观指导和重点帮促力度,充分调动基层检察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基层院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6个基层院中,有1个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1个院被命名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同时,有2个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个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个院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2个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被高检院授予文明接待室。有5个集体6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35个集体98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全市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两房”(办公用房、办案用房)建设取得成效,院容院貌得到改观,工作条件有了改善。
五、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以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为重点,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1、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2003年11月份开始,按照高检院、省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对自侦案件不服逮捕决定、撤案和不起诉的案件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全市共聘请人民监督员93名,启动程序监督案件33件,其中,拟作不起诉案件28件,拟作撤销案件3件,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2件,通过监督评议,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拟定意见28件,不同意5件。检委会经过讨论,采纳监督意见改变原拟定意见4件。如通城县看守所民警杨清波受贿案经人民监督员监督,起诉到法院被判有罪,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保障严格执法的作用初步显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支持。
2、积极推行检察业务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侦查一体化指挥机制,充分发挥侦查指挥中心在查办大案要案中的作用,全年由侦查指挥中心组织查处窝串案3起,立案15件16人。认真抓好公诉工作方式改革,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提高了诉讼效率。积极开展多媒体示证,增强了公诉的可视性和直观性,提高了出庭公诉质量。认真落实保障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履行职责工作机制,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进一步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用正确的执法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实践,用法律和纪律规范执法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工作中,主要是坚持和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统一执法思想,增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意识。二是坚持围绕党委政府在各个时期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适时调整检察工作重点,在服务大局中推进检察工作。三是坚持强化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四是坚持把办案质量放在首位,规范办案程序,促进公正执法。五是坚持以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和基层院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六是坚持积极争取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不多;对司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监督力度还不够;检察人才断层现象严重,后备力量不足,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一些检察人员执法水平还不高;个别地方执法思想还不够端正;检察改革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经费紧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较低,影响了工作开展。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05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为基础,以不断创新队伍管理机制为动力,以争先创优为载体,以执法办案为工作重点,建设规范、文明、高效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具体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政治建检。坚持用正确的政治思想指导和统领检察工作,保障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权始终为巩固国家政权、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护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服务,保障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部署和安排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扎实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检察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使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广大党员的精神面貌有新的变化,综合素质有新的提高,工作作风有新的转变。
(二)办案立检。始终把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重心,集中力量,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各项工作做到稳中有深。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健全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系统预防、重点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和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坚持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工作中,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依法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注意监督纠正打击不力、裁判不公、程序违法、侵犯人权的案件,依法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三)规范治检。积极推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通过完善办案流程、质量考评、警务区建设等措施,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以能绩管理为核心,建立健全适合检察工作特点的目标责任、量化考核、激励约束、动态管理制度,激发活力,促进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一案三卡”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一岗双责”制,促进文明办案、公正执法。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改、补充、完善,使各项制度更加符合实际,更具有实效性、操作性,真正做到用科学的机制管人,严格的制度管事。
(四)科技强检。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争取今年内开通二级专线网,两年内实现三级联网。加强检察信息化技术的应用,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对检察干警的计算机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干警运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
(五)素质兴检。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强素质”的队伍建设思路,着力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大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力度。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水平、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围绕提高业务技能,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大力培养优秀公诉人、办案能手等各类检察人才。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六)文明树检。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提高队伍思想道德水准,教育干警深怀爱民之心,恪守爱民之责,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自觉做到爱检敬业、恪尽职守,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清正廉明、刚正不阿;深入开展窗口文明建设,在检察机关推广文明用语,倡导文明礼仪,规范检容检貌;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争创文明单位、文明小区、优秀班子、先进集体、模范个人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干警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作出积极的贡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公告
(第1号)
2005年3月22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补选刘宏新、袁亚俊为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05年3月22日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公告
(第2号)
2005年3月22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鲁尔英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05年3月22日
补选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
(共2名)
(2005年3月21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4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2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宏新 袁亚俊
补选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
(共2名)
(2005年3月21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4次会议通过)
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候选人2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宏新 袁亚俊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5年3月21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4次会议通过)
鲁尔英(女)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2005年3月18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名;表决通过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2名。
三、根据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本次选举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行等额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实行举手表决。
四、主席团提名候选人时,应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提名人应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五、在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六、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候选人,可以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是其他选民。
七、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八、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另选其他任何代表,也可以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О”;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О”;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
每一选票上的赞成票(包括另选他人的票数)与弃权票之和,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九、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逐一进行举手表决,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如果候选人的得票数未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时,是否另提候选人重新选举,由主席团决定。
十、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一、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二、选举工作由主席团主持。
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十三、选举会场共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十四、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投票数,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五、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六、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主席团决定。
十七、本选举办法,经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
截止时间的决定
(2005年3月19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会议的日程安排,对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作如下规定:
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3月21日上午10时。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
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共7名)
(2005年3月22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总监票人(1名):
王兆民
二、监票人(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尹志革(女) 吕 莉(女) 但锐金 张文秋
黄 威 董 明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05年3月1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05年3月1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20日上午10时。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5年3月21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吴著富
大会主席团: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截止3月20日上午10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34件。其中,内务司法方面的7件;财政经济方面的11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1件;民族宗教旅游方面的1件;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10件;城建和环境与资源方面的4件。
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结合咸宁实际,就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大会代表没有提出质询案。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的安排,根据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建议将34件议案拟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外,本次大会议案组在议案截止日期内,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7件,连同议案转为建议的34件,共计81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本次会议结束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并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建议进行督办。
以上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关于接受王平、王泽人同志
辞去咸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备案报告
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根据王平、王泽人同志的辞职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3月10日决定,接受王平、王泽人同志辞去咸宁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3月18日
关于接受严红兵同志辞去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备案报告
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根据严红兵同志的辞职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3月10日决定,接受严红兵同志辞去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3月18日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05年3月1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主席团(50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马世永 马国宪 王 玲(女) 王汉桥
田 丰 龙良文 刘彦其 刘道明
刘新池 孙振声 杜文清 李 兵
李亚华 李光洪 李明波 李旺盛
杨荣才 吴安意(女) 吴著富 张建平(女)
陈 剑(女) 陈 瑜(女) 陈禹九 陈树林
陈鸿池 佘家驹 余华英(女) 余泗林
林永生 周亨华 周明生 周彩娟(女)
郑长莲(女) 胡建华 柯美耀 侯旺发
侯珠江 饶 鹏 晏安祥 袁亚俊
龚安邦 梁世友 鲁尔英(女) 鲁安才
程 颖 程光亮 程传忠 熊正团
黎珊玉 魏 瑛(女,回族)
二、秘书长
李旺盛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5年3月17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旺盛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在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严红兵同志已调出本市,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建议鲁尔英同志参加大会主席团。
二、王汉桥、刘新池、陈树林同志作为嘉鱼县、通山县、通城县代表团团长参加本次会议,按惯例参加大会主席团。
这样,调整后的本次会议主席团由50人组成。
大会秘书长由李旺盛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05年3月1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李明波 程传忠 李旺盛 周彩娟(女) 吴著富
杨荣才 龚安邦 刘道明 陈鸿池 陈 瑜(女)
鲁安才
召集人:李明波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5年3月1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8人):
吴著富 杨荣才 龚安邦 陈鸿池 鲁安才 王 玲(女)
王汉桥 龙良文
第三次大会执行主席(7人)
李旺盛 刘道明 陈 瑜(女) 侯珠江 周亨华 刘新池
陈树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05年3月17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鲁安才 刘凡生 雷宏斌 杜文清 田期汉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
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5年3月17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李旺盛
主席团:
现在,我就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担任。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式、闭幕式两次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分别由主席团部分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部分其他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李明波同志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2005年3月22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期间,代表们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审查和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咸宁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咸宁市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0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按照法定程序,补选了2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鲁尔英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开得很成功,是一次集中民智、凝聚民心、与时俱进、共谋发展的大会,也是一次团结、民主、务实、鼓劲的大会,必将进一步激励全市人民在新的一年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今年是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良好态势十分关键的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发展的基础年。现在,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已经确定,我们要按照本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
一、深刻认识在全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胡锦涛同志指出,先进性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我们党成立80多年来,始终高度重视保持党的先进性,总是把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党的自身状况,都发生了新的重大的变化,这对保持党的先进性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正是着眼于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使我们党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先进性而作出的战略决策,对于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推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深远而又重大的历史意义。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部署和市委的安排上来。市委对全市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批次时间、方法和步骤等作出了总体安排,各级党组织要严格遵循三个批次的总体安排和三个阶段的方法步骤,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上,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上,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业中去;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执政能力的提高上,自觉学习,勇于实践,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本领,解决突出问题;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坚持党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奋力推进各项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个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咸宁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深刻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咸宁作为一个发展中的新兴城市,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面临的任务很重,工作的要求也很紧迫。我们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城市与农村、眼前与长远、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继续加大改革开放、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市区经济发展,深入开展“市区工业发展年”、“经济环境整治年”、“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推进工业发展,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从现在起,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增强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深刻认识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为我们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指明了方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形式,是党在政权建设中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最好、最有效的形式,是依法治国的可靠保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办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和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使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做好代表工作。人大代表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会议结束后,各位代表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宣传,带头贯彻落实大会精神,与全市人民一道,把思想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力量集中到加快我市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上来。
四、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劳动,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要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实现社会的有序稳定。要高度重视和实现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群众看病难、上学难、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认真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切实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实行“一线工作法”,把解决实际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社会热点问题,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宣传政情,深入了解民情,倾听群众的意见的呼声,努力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带头和带领群众一心一意奔小康。
在大会即将闭幕之际,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全体代表和列席人员,向为大会付出辛勤劳动的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新闻记者,向为大会精心服务的全体工作人员、服务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同志们,当前咸宁正处在提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肩负的使命艰巨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协力,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全面完成“十五”计划,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