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修改完善《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称条例草案修改稿),5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召开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
来自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园林局、市人防办、市民宗局、市旅游委、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和咸宁高新区的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职责权限,围绕条例的名称、山体的概念、城区山体保护的范围、部门管理职责、山体保护制度及措施、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论证和采纳吸收,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修改稿。草案修改稿拟于6月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供稿:市人大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