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我市举行《咸宁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次通过立法听证会规范立法程序,也使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召开立法听证会的市州。
9位听证人、17位听证陈述人和提案人之间进行了说明、陈述、询问、提问、辩论。听证会还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相关专(工)委室负责人、市人大代表等以及自愿报名市民等30余人旁听听证会。
每人发言控制在3分钟之内。每个代表见地不同,却准备充分。旁听的杜先生认为,这样的立法听证会有辣味、有品味、有人情味。
6月底,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咸宁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8月底将进行第二次审议并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