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6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丁小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2015年及“十二五”时期的工作成绩,实事求是指出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2016年的工作安排,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反映了全市人民加快发展的共同意愿,符合咸宁实际和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要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总体要求,践行“三维纲要”和“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方针,融入“一带一路”,开拓“一江一山”,深入实施绿色崛起战略,统筹推进小康、创新、绿色、开放、幸福咸宁建设,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推动发展质效在全省进位,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为全面实现“十三五”宏伟蓝图,共同谱写咸宁人民幸福美好生活崭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