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6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市委关于“十三五”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的“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规划纲要目标任务明确,提出的措施具体可行,符合咸宁实际和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坚持一张蓝图画到底,确保小康、创新、绿色、开放、幸福咸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万众一心,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实现“十三五”宏伟蓝图,共同谱写咸宁人民幸福美好生活崭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