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6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咸宁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咸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