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6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主任胡毓军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努力把人大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实现“十三五”宏伟蓝图,共同谱写咸宁人民幸福美好生活崭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