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3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咸宁绿色崛起发展规划(2014-2030年)》。
会议认为,规划全面贯彻了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关于增强战略定力,抢抓发展机遇,在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加快实现绿色崛起的决定》的总体思路,反映了全市人民实现绿色崛起的共同意愿。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和省委关于加快创建生态省的目标,把握发展机遇,强化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担当定力,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之路,在发展观念上树立绿色生态思维,在经济模式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在工作作风上完善倒逼落实机制,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真正让绿色GDP成为各级干部最大业绩、绿色生产成为广大企业最大动力、绿色生活成为城乡居民最大追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美丽幸福文明和谐的新咸宁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