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3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毓军副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大局依法履职,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实现绿色崛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