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3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继洲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法治咸宁建设,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