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六名常委会委员对25家区政府工作部门现场抽签,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经信局、区文体局等6家单位被抽签确定为评议对象,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评议工作的帷幕正式拉开。
从7月7日开始,咸安区人大常委会组建6个评议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委主任和副主任、若干常委会委员共5--6人组成,每个工作小组负责1个单位的评议工作。评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拟于8月底结束。第一阶段为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代表评议,第二阶段为区人大代表分小组评议,第三阶段为区人大常委会评议。评议内容为各单位本届以来的工作履职情况,包括依法履职、执行区委区政府决定、解决群众热点问题以及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情况等。召开常委会会议评议时,受评单位向常委会作履职报告,各评议小组将前两个阶段的测评结果和代表评议意见原汁原味进行反馈,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评议,受评单位负责人接受询问,最后进行常委会测评,将单位干部职工、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三方面测评结果通过《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公报》向社会公布,同时报送区委、区政府。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抽签确定5-6个政府工作部门作为受评单位,五年内全覆盖不重复,旨在通过评议,促进各部门切实依法行政、勤奋履职、改进作风、为民服务。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