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通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首次听取审议了审计查出单位和涉嫌违纪违法人员处理情况的报告,以及三家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之后,对县扶贫办、县职教中心、县残联等三家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县扶贫办、县残联的测评结果为满意,县职教中心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为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2015年9月,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将逐步开展对审计整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满意与基本满意未过半的,县政府及相关被审计单位应当继续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今年8月份,通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了11个单位存在的34个问题。当天的会议上,县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指出,34个问题已经整改落实30个,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还有2个问题暂未整改落实到位,从总体上盾,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阮仕词主任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审计查出单位和涉嫌违纪违法人员处理情况的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是县人大常委会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县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切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确保预算规范执行、经济健康运行。
(通山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倪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