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向宪法庄严宣誓
“我被选举为通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向宪法宣誓,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严格依法履职,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维护宪法权威,永不违宪,为建设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
12月4日,当全国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通城县人大常委会聚集在县委小礼堂举行隆重的宣誓仪式。主席台前,宣誓人面朝国徽,左手握《宪法》于胸前,右手举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甫平、副主任黎小亚、朱艳芳、周宗亚、王燕水、胡华山等,神情肃穆,声音洪亮,高声齐诵着铿锵的誓词。这是通城县人大常委会首度开启的向宪法宣誓制度的一种承载方式,以庄严的仪式,向全社会宣告对法治的忠诚。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的精神,通城县人大常委会结合自身实际,经主任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审议,决定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率先在首个“宪法日”向宪法宣誓,并正在酝酿起草《通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暂行办法》,准备经过主任会议审议后,提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人大常委会今后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任命现场宣誓就职,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
(通城县人大办公室:杜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