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滨江含湖,水系发达,湖泊众多,被列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共21个,《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在全县上下贯彻实施情况怎样?近日,嘉鱼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大农工委、城环委、代工委、研究室和水务、环保、农业、林业、规划执法、水产、畜牧、旅游等部门负责人、部分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周长明带队,对全县贯彻执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条例》的学习宣传以及湖泊保护的规划编制、责任落实、监管体制建设、违法责任追究、湖泊保护及生态修复等情况。
检查组实地走访查看了斧头湖、西凉湖、密泉湖、大岩湖,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规划执法局、县水产局、县畜牧局、县旅游局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自《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通过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广泛宣传、综合治理、严格监管,推动湖泊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各地在湖泊保护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体现不顺、资源监管不严、部分湖泊水质恶化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增强保护意识;要坚持规划先行,设定生态红线;要整合相关资源,强化监管执法;要合理开发水面,推进生态、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执法检查报告将在11月下旬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后期将按照程序形成审议意见、落实反馈整改等工作。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孙腊春 曾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