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咸宁市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平台(庭审监督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由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司法监督工作平台的使用管理、问题处理、保密规定、责任追究等作出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平台(庭审监督系统)的管理。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司委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等察看全市两级法院庭审视频和录像信息,了解参与庭审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警察的工作情况提供了制度保障。
咸宁市司法监督平台(庭审监督系统)建于2016年,2017年进行了提档升级。这个平台依托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综合管理系统,通过远程监督庭审,进一步推动了司法公开,是市人大工作机制的创新,对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促进公正司法起到了积极作用。
(供稿:市人大内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