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理应为代表履行职权提供优质服务。本届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代表工作,准确把握促进代表作用发挥的决定因素,努力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创优代表履职条件,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上下功夫,为本级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法定职权、管理社会事务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加强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是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始终坚持在源头上择优、在培训中提升、在实践中锤炼,不断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一是注重源头择优。为将“群众信服、组织信任、善代民言、敢维民权”的先进分子选进代表队伍,严把代表入口关,坚持按照“职业结构合理化、知识结构多元化、年龄结构梯次化”的原则设置代表提名条件,既有倾向性地留用部分履职绩效突出的“老代表”,以利其起好传帮带的作用;又有意识性地选拔部分政治觉悟高、责任意识浓、议政能力强”的“新代表”,以增强代表队伍活力,借助换届选举的新陈代谢,成功实现代表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二是着力培训提升。县级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行业和各阶层,思想、政治、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政策、工作水平高低有别,特别是部分新当选代表角色定位不准,履职方法不多,作用发挥不好。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和小组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实施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工程。一方面,认真开展代表初任培训,以人大制度理论、法律法规和基本业务等“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依托县委党校,对新当选代表进行分期培训,帮助他们迅速进入角色;另一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到各自联系的代表活动小组,敦促其适时开展学习讨论和专题辅导活动,发放地方人大代表手册,定期寄送人大常委会公报等材料,组织开展自学,并将代表参加学习情况纳入其个人履职档案进行登记和管理,以建立代表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实践锤炼。常委会坚持在举行人大常委会会议时邀请代表列席,开展活动时邀请代表参加;定期组织召开代表工作会议,请老代表、先进代表介绍经验,在实践中传帮带,并组织部分代表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外地人大的经验和做法,帮助代表在观摩学习和实践锻炼中提高行权水平。
二、搭建平台,创优代表履职条件
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关键。为了保证代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们积极努力,尽职尽责,为代表活动创优条件。 一是建立健全代表活动阵地。2011年换届后,我们对选举产生的县十七届人大代表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代表活动的原则,进行合理编组,组建15个代表小组,建立规范的代表小组活动阵地,做到“八有”,即有场地、有牌子、有办公桌椅、有制度、有计划、有活动记录、有考勤考核、有档案资料,为代表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保证。 二是扩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编发《通山人大常委会公报》,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帮助代表全面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组织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都有计划地邀请县人大代表参加,多方面多渠道落实代表的知政知情权。三是积极支持代表履职行权。坚持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走访代表等制度,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和履职指导,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帮助解决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与此同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在县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努力保证代表活动经费,使县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每人每年履职经费600元,保证了代表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创新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不断完善代表活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保障。一是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做到“三坚持”、“三对照”和“一规范”。“三坚持”是: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答复;坚持见面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答复。“三对照”是: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和要求进行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看答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建议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相对照,看答复是否符合现实情况,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一规范”是:建议在书面答复时做到文书规范、语言亲和、分类明确、送达到位。总之,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把好政策法律关、业务关、文字关、格式关、时限关,高标准做好答复和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满意率和落实率。二是强化建议办理督办机制。在代表建议督办上,我们积极实践,探索了“四化”“五结合”机制。“四化”是:督办内容重点化,每年从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中选择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督办主体联合化,将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交由各工委室分头督办,避免了代工委单独督办的孤军奋斗的局面。督办过程全程化,从建议交办之日起,建立经常性的汇报联系制度,随时掌握办理的进展情况,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督办方式多样化,通过会议通报、上门督办、文件催办、电话督办、网上公布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查,有效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五结合”是: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与走访联系代表“面对面”沟通相结合,与组织代表视察相结合,与听取和审议政府办理工作报告相结合,与到代表中去调研相结合,与舆论宣传监督相结合。三是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组织代表参加县委安排的重大活动,每个代表小组每年要进行两次集中视察,每名代表至少要提一条合理化建议,为群众办一件实事,以此激发代表履职的内在动力。组织力量集中采编先进代表的典型事例,借助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介加强对外宣传报道,通过增强代表的政治荣誉感来激发代表的工作责任心。积极推荐担任代表职务的优秀干部到重要岗位任职,近年来我县几次调整干部,多名优秀人大代表的年轻干部得以提职重用,在乡镇和县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四、发挥作用,增强代表履职绩效
发展是第一要务,转型跨越是工作中心,人大代表理应当好转型跨越的领头雁和排头兵。目前,我县全体人大代表投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自觉性和在各自的岗位上立足本职、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多做奉献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在全面建设绿色崛起先行区、打造咸宁次中心城市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了参谋智囊作用,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了领头雁、排头兵作用,为通山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